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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科学的逻辑

人文科学的逻辑

人文科学的逻辑范文第1篇

本人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在普通(非重点)高师院校文科专业教授普通逻辑课程,已超过二十五年,笔者不揣谫陋,就高师院校文科逻辑学教学改革谈点感受浅见,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一、逻辑学教学改革的焦点和逻辑学教学现状

长期以来,逻辑学教学改革的焦点就是教学内容问题,也就是在教学中如何处理传统逻辑和现代逻辑的关系问题。在这场关于教学内容的改革大讨论中,主要出现了明显的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传统逻辑已经过时,内容陈旧,方法单一,应当立即废止,以现代逻辑取而代之,称之为“取代论”。其理由是:逻辑学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明确规定的当代七大基础学科之一(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理、生命科学、逻辑,这里的逻辑指的是现代逻辑),应该得到重视;就科学的发展而言,逻辑已实现了由传统形态向现代形态的转变,所以作为教学不可囿于传统逻辑,而应顺乎学科发展,实现逻辑现代化,也就是用现代逻辑取代传统逻辑,从实际效果来看,坚持传统逻辑教学将会影响我国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实践,不利于培养出高水平的逻辑人才。而另一种意见认为在中国高校文科教学中不应废止传统逻辑,高校文科学生应该主要学习传统逻辑;作为逻辑学的教学,如果采取“取代论”,则无疑会丢失人类历史上的思想成果;逻辑教学可以在保留传统逻辑的大部分内容之外适当地引入一些现代数理逻辑的内容,以加强对传统内容的论证,而不是简单的废止,称之为“吸收论”。其理由是:现代逻辑是传统逻辑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一个分支,传统逻辑中的很多内容如归纳推理、类比推理、假说、论证和逻辑规律是现代逻辑无法代替的;传统逻辑有其独有的特点和功用,适合于人们的日常思维,在人们的工作和学习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不但不应该废止,反而应该加强学习、深入探讨和广泛普及;大学生先学习传统逻辑的知识,可以激发对逻辑的兴趣,初步领会逻辑精神,对将来学习现代逻辑等其他课程十分有利。[1]其实双方在激烈的争辩背后共同的心态,即对逻辑课现状的忧虑、不满以及改变现状的急切心情。双方的想法也可以说各有一定的合理性,取代论者多数是专业研究人员多熟知现代逻辑,知传统逻辑之不足,似立逻辑科头,大多脱离教学一线。如果取代论者讲的是我国主要重点大学哲学或理科专业的话可说有一定的道理。

但对普通高师院校文科专业来说,取代论肯定是不对的。“传统逻辑现代化是在保留传统逻辑前提下的现代化,而不是以数理逻辑取代传统逻辑;逻辑教学现代化是整个高校的逻辑教学系统要现代化,而不是以数理逻辑教学去取代传统逻辑教学”。[2]“数理逻辑在思维形式方面的研究是极有成效的。形式逻辑应当根据它本身的特点,适当地吸取数理逻辑的某些研究成果。但是,如果把数理逻辑中的一套硬搬到形式逻辑中来,甚至用数理逻辑来代替形式逻辑,则是错误的”。[3]在我国对同一个学科教学内容的看法是如此不同乃至对立,这在别的学科是不多见的,这对在大学课程体系中的地位日益下降的逻辑学现状来说是雪上加霜。目前逻辑学的发展,遭遇前所未有的冷落。尽管在学术界有许多逻辑学者向人们呼吁重视逻辑学的发展,但反映平淡,逻辑学“面临着一些令人堪忧的问题,诸如逻辑队伍的萎缩,不少逻辑专业人员下海,高校的逻辑课程和课时遭到不同程度的砍杀,研究生生源枯竭,等等。”[4]更严重的是有些学校竟然做出取消逻辑课程的决定。以我所在的韩山师范学院来说,上世纪80年代中期大学文科很多系,如,中文、历史、外语、思想政治教育等,都开设逻辑课,其中多数是专业基础课。当时有二位逻辑老师,上世纪90年代,我所在学校就只有中文、思想政治教育两个系开设逻辑课。2000年以来连中文也取消逻辑课,因为中学语文中逻辑内容很快就被取消了。现在只有思想政治教育及后来新办的法学专业开设逻辑课,我一个人负责全校12000名大学生的逻辑课,工作量还远不够,还要上其它课程,我还兼行政工作呢。这对逻辑学硕博研究生就业也非常不利,这种状况需要逻辑学界团结起来齐心协力加以改变。

二、关于普通高师院校文科逻辑教学的内容

任何教学改革都要面对客观实际,要遵循教育规律。高校逻辑学的教学改革也一样。一个适应于人文科学领域的逻辑教学体系首先应该是和人们实际使用的自然语言紧密结合的逻辑教学体系。对于刚刚进入大学的学生们来说,他们在逻辑知识上可谓是一片空白。而现代逻辑利用数学演算和人工语言研究有效推理,追求必然思维,是形式化的推演,这种思维方式不属于普通人的日常思维,是高级的科学思维方式,更适合尖端性高深科学研究的需要[2]。相反,传统逻辑主要是用自然语言对思维形式及其规律进行论述,所以对于刚刚进入大学的学生,尤其是文科学生来说,他们比较容易接受传统逻辑的知识。而且高校文科的学生将来所从事的多数是教育、行政等方面工作,这一工作的性质也决定了他们需要的是传统逻辑而不是数理逻辑。从教学规律而言,顺乎学科发展,也并不是说要废止传统逻辑而只要现代逻辑。没有学好传统逻辑是学不好现代逻辑的,相反,学习好了传统逻辑可以激发对逻辑这门学科的浓厚兴趣,初步领略逻辑的奥妙,从而使已掌握的传统逻辑知识成为学习现代逻辑的敲门砖。再加上目前高校文科逻辑教师,许多人本身也没有经过现代数理逻辑的专门训练,要讲好一门完整的数理逻辑课也决非易事。长期的教学实践证明,文科学生学习普通逻辑非常有益,它能使人思维敏捷,反映灵敏。而现代逻辑在通俗性和实用性上大打折扣。各门学科有各门学科的特点和用途,当传统逻辑的原理原则、方法规律在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中还有市场,用途极其广泛的时候,它就没有被废止的道理。虽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的七大基础学科之一的逻辑指的是现代逻辑,应该重视,但并不是说只有废止了传统逻辑才能重视现代逻辑,不废止传统逻辑同样可以重视现代逻辑,高校可以让学生先学习传统逻辑知识,而后有选择性地学习现代逻辑。

再说,一般高校文科的逻辑学教学主要的目的也并不是要培养出逻辑学方面的专门人才,而是把它当成一门工具来使用,为将来学习其它学科和工作提供帮助。这也是“取代论”为什么在大学课堂中推崇讲授现代数理逻辑的改革举步维艰的原因所在。逻辑既是表达工具,又是分析工具,在人文科学领域内,人们学习逻辑主要是为了掌握一种表达和分析的工具,从而做到更好地表达思想和分析问题。比如,我们的讲话和文章如何才能合乎逻辑,我们应该采用什么样的逻辑方法进行表达才能做到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合乎逻辑,在参加各种各样的谈判、辩论中我们应该注意什么样的逻辑问题,等等,这些都属于表达思想方面的问题;而面对自己或者他人的一些话语或者文本,我们应该怎样客观地认识和评价它们,这些文本或话语到底说了什么,它们有没有逻辑问题,从这些文本或话语我们能够逻辑地推演出什么,应该怎样分析才算做到了正确理解,这些便属于分析问题。当然,我们强调传统逻辑的重要并不是说在高校文科逻辑学教学中只传授传统逻辑,对现代逻辑避而远之。事实上,“吸收论”的观点是:逻辑教学可以在保留传统逻辑的大部分精华内容之外适当地引入一些现代数理逻辑的内容,以加强对传统内容的论证。如在演绎推理部分向学生介绍有关数理逻辑的内容诸如命题演算、谓词演算;在复合判断的推理部分可以引入命题自然推理系统来进行判定等,以达到传统逻辑与数理逻辑的融合,加强逻辑学科的发展和拓宽。这对于培养学生的整体思维水平和综合素质,使他们掌握现代逻辑方法,适应21世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学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是非常必要的。同时,教学内容的改革,势必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应尽快地更新知识,刻苦学习和掌握现代逻辑的知识和方法,进一步了解国外逻辑研究和逻辑教学的情况,扩大知识视野,不断提高科学研究平,以适应逻辑学教学改革的需要。要继续坚持逻辑学现代化的改革方向。但是,逻辑学的现代化绝不是数理逻辑化,传统逻辑现代化的前提是保留传统逻辑,而不是取代传统逻辑。#p#分页标题#e#

根据普通高师院校文科逻辑教学的内容,我们选用了由《普通逻辑》编写组编的《普遍逻辑》(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为教材。《普通逻辑》1992年增订本为教材,适应逻辑学现代化改革的需要,以现代逻辑的思想为主导来安排各种逻辑知识,突出了推理形式这个主体;把命题和推理直接联系起来,先介绍命题逻辑(含各种复合命题的推理),再介绍词项逻辑(含直接推理和三段论),内容上增加了命题的判定与自然推理、谓词自然推理、统计推理和典型归纳等,在保留了传统逻辑的精华的前提下推动了传统逻辑的现代化改革进程,并受到逻辑学界广大同仁的好评。我们也曾选用何向东教授主编的“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逻辑学教程》教材,它的确是一部好教材,它融现代逻辑和传统逻辑为一体,能够适应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的需要,能够提高逻辑学课程的教学水平,体现逻辑教学是为培养和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素质和创新能力服务的这一宗旨。但是,这个教材也并不完全适合于普通高师院校文科大学生,尤其不适合于普通高等院校用扩大招生名额的方式招收进校的文科学生,学生总体素质水平有所下降。我们也选用了本人参与的由胡泽洪、周祯祥、王健平主编《逻辑学》,该书现代逻辑内容偏多,学生反映比《普遍逻辑》难学。

三、高师院校逻辑课要重视逻辑应用的教学

普通逻辑的基础性、工具性特点决定了它的生命不仅在于它的科学理论价值,更在于它的应用价值,进行理性思维训练是它的基本功能和核心。目前很多的普通逻辑学教材存在片面追求演绎系统化、符号化、技术化,侧重于介绍理论化的逻辑系统,脱离现实的一般的思维运动过程和规律的倾向,在内容体系与指导思想上不适应思维训练的实际需要。为了让逻辑贴近思维现实,发挥提供思维训练方法的基本功能,在教学内容选择上应把逻辑提供的思维方法、原则与思维训练应用相结合,增加逻辑科学研究与逻辑知识应用相结合的内容。面向21世纪,结合学生实际,应使普通逻辑成为提高学生思维素质,增强理性思维能力的课程。为使普通逻辑学服务于素质教育,我们要在教育实践中不断努力。数理逻辑有优越于传统逻辑的方面,比如它克服了以自然语言为特征的传统逻辑存在的歧义性和模糊性缺陷,可它也有局限性。虽然数理逻辑具有着现代色彩,但它与人们的日常思维不很一致。

触及到以自然语言为载体的实际思维就会陷入困境,也不易为人们所接受。数理逻辑在电子计算机里大有用武之地,并正在向着各类学科沙透,前景十分光明,但现代人的思维并不都是与电子计算机联系在一起的。日常思维中的交流思想、论证真理、驳斥谬误都是要运用白然语言的,公说公有即,婆说婆有理的,计算机无能为力。因此,联系实际思维去发展传统逻辑,仍然是传统逻辑的发展方向。

人文科学的逻辑范文第2篇

一、逻辑学的价值

(一)逻辑学对科学研究的价值

科学方法是科学的灵魂,科学本身本质上就是方法,它不局限于把已知的知识总汇起来,还教人们如何去获取新知识。近代科学方法论巨匠F培根融合逻辑理性和实验理性,建立了系统的科学归纳法;笛卡尔继承并发展古希腊以来的理性演绎方法而得以开启近代科学大门;伽利略采用抽象的方法,想象的方法,逻辑推论的方法,弥补了实验条件的限制。今天,逻辑学已发展为一个纷繁而系统的科学体系,尤其是现代逻辑,已发展为一门与现代数学相通相融的精确性科学,形成符号数学、逻辑代数、模糊逻辑等多门数学分支,且与计算机科学、物理学、生物学等结合起来。数理逻辑,尤其是布尔逻辑,X打十算机科学的产生与发展的巨大作用。布尔逻辑是设计电子计算机开关电路不可少的逻辑理论和方法,是电子计算机硬件的基础设计方法,随后诞生的属于逻辑学范畴的人工表意的符号语言、形式化公理系统的方法,以及由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的证明所发展而来的递归算法,都是研制计算机语言、发展软件和扩大硬件功能不可缺少的逻辑理论和方法。

(二)逻辑学对提高国民素质的价值逻辑学有助于培养耐心细致、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品质。逻辑学的严格的规范性,有助于人们自觉遵守和运用逻辑规则进行思想和行动,使思想严密、表达准确,杜绝偏见,摈弃恶习;逻辑学的精确性要求对同一问题不可能存在多种解释,有助于培养科学意识和科学精神。逻辑学方法有助于提高辨别是非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在侦查破案、诉讼、行政等方面,作用尤为突出。熟练掌握逻辑学,有助于成为一个思维敏捷的人,可以提高学习、工作与生活中的逻辑推理能力,在形形色色纷繁复杂的现象中,快速准确抓住重点与要点,辨别是非,果断处理问题,也有助于提高个人的道德修养水平。逻辑素养有助于提升人的客观公证、坚持真理、坚持科学的品质,减少盲从与非理性的成分。印度有七成国民是文盲,但其IT产业和生物制药业却位于世界尖端地位。印度药物美价廉,已占有美国20%的市场份额,在IT产业和IT人才方面,它抢下了美国五成的高科技人才工作签证。何以如此?有学者指出,印度国民中的受教育者由于深受其严格的逻辑思维训练,故而在抽象思维领域特别突出。

(三)逻辑学对于民主法治方面的价值国家民主法治、社会经济各方面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公民普遍具有较高的逻辑素养。如果公民的逻辑素养普遍偏低,会制约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创新水平,制约综合国力的提升,也制约民主法治化的进程。在立法环节,要特别讲究逻辑。⑴在司法领域,逻辑为法律工作提供分析工具。在执法与行政领域,系统、熟练地掌握逻辑方法,对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与行政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有助于推动依法行政。“法律推理是一种创造性的法律实践活动,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司法,甚至守法,都离不开法律推理。特别是在法律适用阶段,法律推理几乎成为法官审判活动的全部内容。”从整个社会来看,一个人人讲究逻辑、自觉逻辑地思维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民主的社会。在逻辑水平高的社会里,人们在思考问题时,依据的不是领导的个人权威或意志,更不是神、上帝、上天等超自然地精神意志,而是完全根据自己的逻辑判断与推理,服从的只是逻辑地“必然得出”的结论。正如张建军教授所言,“逻辑学是社会理性化的支柱型学科,逻辑的缺位意味着理性的缺位,这是逻辑学最根本的人文性质。‘逻辑精神’既是科学精神的基本要素,也是民主法治精神的基本要素。建立在逻辑基础之上的形式理性是科学体系与民主政治的共同基石。”

二、当前我国逻辑学教育的误区

(一)逻辑孤立主义倾向明显改革开放以来,在举国轰轰烈烈进行现代化建设的热潮中,逻辑学界好象比教冷静超脱,恍惚置身于现实之外,也极少对社会现实问题从专业的角度予以研究或讨论,这是一个不太正常的现象。当前很多学者、教师依然无视社会现实,无视近些年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MPA、MBA、GCT、GRE等大型社会考试中非常强调考察逻辑思维能力的现实,一味躲在象牙塔里从事着“精神贵族的游戏”,未能有效实现逻辑教学研究与促进社会进步的有效对接。这种现象可以称作“逻辑孤立主义”。“逻辑学界的孤立主义根源于逻辑形式主义,认为逻辑研究的是一种与事实真理或思维内容绝对无关的纯粹形式。逻辑形式主义使逻辑学界安于与中国当代文化思潮绝缘的状态,因为从这种观点出发,必然得出逻辑与思想文化无关的结论。”逻辑孤立主义对现实社会持漠不关心的态度,不能对社会经济文化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反过来也严重制约了逻辑学本身的发展,使逻辑的生命力萎缩,后果非常严重。

(二)逻辑学教育已步入边缘化境地一是逻辑学课程不被重视。在国外,逻辑教育一直被作为一种面向全体受教育者的素质教育。在我国,逻辑教育基本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中小学教育中基本没有逻辑知识与方法的传授。大学教育中,无论培养专门逻辑学人才还是作为通识课,逻辑学都面临边缘化的困境,逻辑学的地位在高等教育中不断滑坡,不少高校将逻辑课由必修课改为选修课,学分数也在减少,有的甚至干脆取消逻辑学。受课程地位下降的影响,高校逻辑学教师的师资队伍不断减少,造成逻辑学专业研究生毕业后就业难,直接影响了逻辑学专业的普及和深层发展。十分明显,逻辑学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

学专业学位点的部分教师没有受过高深的逻辑学专业训练,仅靠发表几篇相关论文,或者是数学基础较好,就半路出家转行做逻辑学硕导甚至博导,有的是数学或计算机专业的教师兼职做逻辑学教师。在逻辑学通识课教育方面,不少教师只是在本科期间学过一点传统逻辑,或者是参加过逻辑短期培训班,逻辑专业知识与素养贫乏,不成系统,缺乏进行高层次逻辑研究的专业基础。

三是逻辑学研究困难重重。一是科研项目方面。从近年国家社科基金和自然科学基金这两大权威科研资助基金的立项课题来看,逻辑学方面的项目少之又少。教育部课题以及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资助项目中,逻辑学课题获得立项的比例非常低,造成逻辑学教师因为得不到高级别课题支撑而生存危艰,不少教师不得不转行另谋出路。二是科研文章发表方面。至今,我国还没有一个专业性的逻辑学专业杂志,逻辑学文章不得不挤到《哲学研究》、《自然辩证法研究》等哲学类杂志去发表,因而每年的文章录用数量相当有限。三是科研获奖方面,从部级、省部级、地厅级的科研奖项来看,逻辑学很难谋取一席之地,绝大部分奖项都放在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与社会现实问题联系较密切的“显学”上去了。四是逻辑学学位点方面,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点比较少,而且招生普遍比较困难。

(三)教材内容与社会需求脱节一是逻辑学教材数量较少且应用性不够强。目前,国内约有几十种版本的逻辑教材,“虽然缩短了与发达国家同类教材的差距,却仍然不尽如人意”。—是逻辑学教材数量偏少,二是质量总体不够高,三是应用性不够强。近10年来最成功的本科逻辑学教材当数高教社的“面向二十一世纪”教材《逻辑学教程》,迄今已发行逾三十万册。该教材有很多优点,但在重视理论性的同时稍微有点忽视了应用性,特别是作为通识课教材,对于帮助学生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工程硕士人学考试、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人学考试、美国GRE考试的现实针对性显得不够强。

逻辑学教材在编排体例上、内容论述上都存在理论性丨顷向明显,而对实践领域很少涉及。比如对侦探、法律、医疗、商务、管理等领域的应用逻辑研究不够,因而没有开发出比较具有针对性和专业特色的应用逻辑学教材,造成很多不同专业都用同样的逻辑学教材,缺乏专业针对性与实用性。

三是逻辑学教材与各种社会考试对接不够。美国三大著名的考试“GRE、GMAT、LSAT等的综合能力测试最应当引起关注的两个理念是:第一,具有一般可比性的逻辑思维能力是存在的,在评价一个人的综合素质时,此种能力的差异比知识的差异更有意义;第二,不仅知识的差异可测试,而且此种能力的差异也可测试。”我国20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尝试在MBA招录考试中借鉴引用美国的考试模式,试题中包括50道测试考生逻辑思维的题目。后来,在MPA和GCT联考、公务员(含事业编制、领导干部选拔)招录考试中都包含几十道测试逻辑思维水平的题目,这对于我们高校逻辑学教育应该是一个重要信号与导向。遗憾的是,大部分逻辑学教师都没有去深入研究这些大型考试中的逻辑考题,也很少有逻辑学教材在这方面予以充分的关注。

(四)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混淆国内逻辑学界对于逻辑学教育的内容上争论剧烈,比较典型的有“取代论”和“吸取论”。“取代论”又有两派,一派认为应该取消传统逻辑和普通逻辑,用现代逻辑取代传统逻辑,时下刚兴起的另一派主张用“批判性思维”课程来取代普通逻辑和现代逻辑。“吸收论者”主张在传统逻辑的基础上吸收现代逻辑的一些内容,有些调和或折衷的取向。

其实,以上争论是混淆了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的结果。“逻辑学专业教育的对象是对口专业的本科生与研究生,重点是研究生;而逻辑学通识教育的对象是不同专业(至少是一个大学科群不同专业)的本科生。逻辑专业课与逻辑通识课有着不同的教学目标。逻辑学专业课的主体是现代逻辑课程群,其中最重要的基础课程是一阶逻辑与模态逻辑。”[7]逻辑专业课的主要目标是培养逻辑学专业领域的专门人才,以承担逻辑学的前沿研究与高等教育工作。而逻辑学通识课的目标是提升学生的基本逻辑素养,让学生掌握一些基本的逻辑方法,以便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与生活中能够自觉地运用这些方法提高效率与品质。

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讲,需要掌握的绝对不是高深晦涩的逻辑理论知识或符号系统,而是基本的逻辑思维方法,对于这些方法的载体是形式化的还是非形式化的关系不是很大。明白了这一点,就不难发现,所谓“取代论”主要是在专业教育方面应予强调,而在通识教育方面,应有多种载体来达到逻辑方法的大众化。

三、改造我国逻辑学教育

(一)摆正逻辑学的地位和功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学科分类中,逻辑是与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理、生物并列的七大基础学科之一(属于一级学科),在其“科学技术领域的国际标准命名法建议”中,更将逻辑列于众学科之首。英国“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更是将逻辑学列在五大学科之首。从古希腊逻辑学创立以来,西方国家一直普遍重视逻辑学的研究与教学。当务之急,国家应该正确认识逻辑学的地位和功能,在“十二五”教育规划中应该进一步提升逻辑学的地位。第一,把逻辑学作为独立的一级学科,改变目前隶属于哲学学科的繼尬局面,并加大经费资助力度,在一级学科层面建设学位点;第二,高校文科类专业应该普遍开设逻辑学通识课程,哲学与理工医农类专业应该普遍开设数理逻辑等现代逻辑课程。第三,进一步改革考试制度,加大逻辑思维水平测试在研究生人学考试与各类社会考试中的权重。长期以来,我国研究生招录考试中,总是着重考查具体专业知识,而对于逻辑思维能力却疏于考查。这方面应借鉴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办法,全国统考科目重点考察语言(母语、外语)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数学运算能力。在公务员、事业编制招录考试中,应该继续保持近几年比较重视考査应试者的逻辑思维水平的做法,让选拔出来从事国家与政府管理工作的人员具有比较高效的逻辑思维能力,从而促进其行政职业能力的提升。

(二)加强专血研究与交流合作首先,要消除孤立主义,树立大逻辑观。有些学者傲慢地坚持自己某些偏执的观点,一味否定普通逻辑的价值,是值得商榷的。“普通逻辑一直是被作为陈旧、肤浅、落后与保守的代名词使用的,但问题在于,普通逻辑与逻辑通识教育有密不可分的‘血缘’关系,这使得要实施和推进中国逻辑通识教育,不得不时时为普通逻辑辩护。”我们当前不仅要重视现代逻辑的前沿高端研究,也要加强逻辑基本原理与方法的大众化普及,培养公民的基本逻辑思维理念。“现代逻辑为哲学不仅提供了一系列重要的理论和成果,同时也为其研究提供了一系列重要和必要的方法”。其实,不仅哲学,而且在语言学、伦理学、美学、法学、计算机科学和其他一系列学科领域的研究中,现代逻辑手段都显得日益重要。“如果逻辑学要获得更大的社会价值,就应该放弃片面性的做法,坚持‘两条腿走路’,既重视形式化研究,也要注重非形式化研究,并把逻辑研究与实践结合起来。”[9]

其次,加强专业的前沿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逻辑学研究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其整体水平与国际逻辑学界相比仍有不小差距。针对目前国内高校逻辑学师资队伍普遍比较薄弱的现状,应该加大专业逻辑学师资的培养力度,扩大逻辑学学位点本科生、研究生的培养规模;加大“请进来、走出去”步伐,让更多的逻辑学教师有机会走出国门去访问交流,调研国外经验,同时尽可能地引进国外专家学者前来给学生授课讲学,使国内的逻辑学研究与教学与国际高水平接轨。“在逻辑学研究中,要采取拿来主义,大量吸收国外现代逻辑研究的前沿成果,学习发达国家将逻辑与现代文化接轨的先进经验,真正学会把逻辑作为哲学以及其他科学研究的方法和工具,使之向其他学科渗透。”

第三,更加强调各级逻辑学研究会的功能,举办逻辑学研讨会,同时促成尽快出版逻辑学专业杂志,建设专业性的逻辑学网站,促进逻辑学的前沿研究、交流与协作。

(三)促进逻辑学普及与应用,强化逻辑学的社会功能

第一,要把逻辑学同中外现代文化接轨。我们要在逻辑学同中国现代文化接轨中,进行跨学科研究,不仅研究与逻辑学有关的自然科学问题,也要研究与逻辑学有关的人文社会科学问题,特别是与中国当代文化建设关系重大的问题,从而建立逻辑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关系,以扩张逻辑的生命力,使逻辑的分支得以丰富和发展,使逻辑应用于更广阔的范围。

第二,针对不同的教学对象加强逻辑学教学。要分层次进行逻辑教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学校分别讲授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逻辑学。在专科学校可只讲传统形式逻辑,在非重点高校开设国外目前比较盛行的更具实用性的批判性思维课程,在重点高校则应该开设《逻辑导论》课程,这种课程应该教给学生关于逻辑学的一般观念,逻辑学发展到目前为止的大致整体形象,一些基本的逻辑技术和技巧,及逻辑技术背后的思想和精神。

第三,进一步做好逻辑学的传播和普及工作。一是抓住当前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MBA、MPA、GCT等大型考试中普遍重视考察逻辑思维水平这个大好时机,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种培训、辅导班,提升逻辑学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二是出版普及性趣味性的逻辑学通俗杂志与通俗读物,让广大社会成员有机会、有兴趣了解或学习逻辑学的基本方法。三是各级社联应该加大逻辑学基础知识与方法的普及工作,通过设立科普性逻辑学课题、科普性逻辑思维讲座等扎实有效的工作,让逻辑学走进社会公众,改善公众的思维品质,提升文化软实力。

四、结语

人文科学的逻辑范文第3篇

辩证逻辑这一概念在中国社会的出现,与马克思主义思想传播有关。唯物辩证法的传人促成辩证逻辑学科的构建。在唯物辩证法传人初期,辩证逻辑是辩证法的代名词,1930年代,它以哲学观念面目出现,是批判形而上学的工具,当时一批学者把形式逻辑等同于形而上学,这就是1930年代的形式逻辑与唯物辩证法的论战。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以后,中国逻辑界有些学者开始思考辩证逻辑的学科问题,马佩先生是其中的积极参预者。马佩先生自1950年至1960年参与逻辑讨论提出辩证逻辑思想(用“辩证法”这个词)开始,至今仍笔耕不辍,近几年出版了《辩证思维研究》、《辩证逻辑》等著作,一直是辩证逻辑学科的捍卫者和构建者。马先生努力地构建辩证逻辑理论体系,形成其富有特色的辩证逻辑观。

一、唯物辩证法的传入与我国“辩证逻辑”概念的产生

发生于20世纪30年代我国学术界关于形式逻辑的论争是中西文化交流过程中的一次文化冲突现象。它是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对形式逻辑基本态度的表现,同时也是对唯物辩证法的一种新诠释,从此,在中国文化里出现了辩证逻辑。

(一)“辩证逻辑”概念产生的社会背景

其一是文化救国的产物。正如其他爱国学者选择西方文化一样,选取苏联式的马克思主义文化也是服务于中国社会的需要。这种需要使文化发展以救国救民、挽救民族危机为目的,中国现代时期出现的东方文化派、西方文化派和苏联式马克思主义学派,都是为着社会需要而产生的。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为中国革命指明了方向。“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十月革命帮助了全世界的也帮助了中国的先进分子,用无产阶级的宇宙观作为观察国家命运的工具,重新考虑自己的问题。走俄国人的路——这就是结论。”也正是如此,许多人从苏联的胜利看到了中国的道路,便去积极地学习苏联,学习苏联的成功革命经验,学习苏联的文化模式。“中国自1927年社会科学风起云涌,辩证唯物论的思想大有一日千里之势。”艾思奇认为自1927年以后,“唯物辩证法风靡了全国,其力量之大,为二十二年的哲学思潮中所未有。”这种中国现代时期文化选择的功利性倾向影响了人们对西方各种学术思潮的全面把握和系统认识,由于受不同西方文化思潮的影响,当时出现学习西方文化的不同内容的现象,有人选择马克思主义,有人选择实用主义,等等。“西方文化的浪潮汹涌袭来之后,中国人都在痛苦中处于分裂。‘西化’乎?‘俄化乎’?‘本位’乎?中国人在西方文化的挑战下,尚未表现出有力的创造性应战。”也就是说当时人们无法对西方文化各种思潮所体现的共同特征、基本精神进行把握,以与中国文化相互交流、碰撞。所以,当时选择苏联道路也是出于当时社会的需要。

其二是受苏联哲学界的影响。苏联哲学界批判形式逻辑,用辩证逻辑取代形式逻辑观念,在此影响下,出现我国1930年代对形式逻辑的批判。

对于形式逻辑的批评最早是从黑格尔开始的。黑格尔在《小逻辑》一书里,用大量篇幅评议形式逻辑,他认为同一律“便被表述为‘一切东西和它自身同一’;或‘甲是甲’。否定的说法:‘甲不能同时为甲与非甲’。这种命题并非真正的思维规律,而只是抽象理智的规律。这个命题自身就陷入矛盾,因为一个命题总须得说出主词与谓词间的区别,这个命题就没有作到它的形式所要求于它的”。“排中律是进行规定的知性所提出的原则,意在排除矛盾,殊不知这种办法反使其隐人矛盾”。黑格尔是从思维规律角度来批评形式逻辑基本规律的,例如,就对“同一律”的批评而言,他也承认同一律是“抽象理智的规律”,即思维形式的规律。他认为“甲是甲”这种表述形式不恰当,认为这一命题没有说出“主词”与“谓词”的区别。他还认为:“现今三段论法的各种形式,除了在逻辑教科书外已不易遇见,而且对于这种推论形式的知识已被认作空疏的学院智慧,对于实践的生活以及科学的研究都没有更多用处。”在这里,黑格尔仍是从具体实践中看待三段论的作用的,他认为形式逻辑对“实践生活”及“科学的研究”用处不大。

列宁吸收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从唯物论角度阐释其唯物辩证法思想。他就黑格尔对形式逻辑的理解给出自己的解释。列宁说:“认为思维形式是‘外在形式’,只是附着于内容而非内容本身的形式……这也是不对的(第17页)……”“黑格尔则要求这样的逻辑:其中形式是富有内容的形式,是活生生的实在的内容的形式,是和内容不可分离地联系着的形式。”即“逻辑不是关于思维的外在形式的学说……即对世界的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列宁认为:黑格尔对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片面性的批评是指这些规律的表达公式而言的,并认为黑格尔的这种批评正确。“由于形式逻辑的这些形式的空洞,它们理应受到‘蔑视’(第19页)和‘嘲笑’(第20页)。同一律,a—a,——空洞,‘不堪忍受’(第19页)。”“黑格尔引举排中律的这个命题:‘某物或者是a或者是非a,第三者是没有的’(第66页),并且‘加以分析’。如果这是指:‘一切都是对立的’,一切都有自己的肯定规定和否定的规定,那倒很好。但是,如果对这个命题的理解还是同通常一样,即在所有谓语中,要么是该物,要么是它的非存在,那就是‘废话’!!”列宁实际上是阐释唯物辩证法思想,阐释人们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中如何辩证地看待事物,只有这样,才能把握事物发展的规律,这无疑是正确的。如果从这个角度看,形式逻辑基本规律就不具有这种性质,它只是思维形式的规律。所以,他说:“逻辑形式是僵死的形式——因为它们没有被看成‘有机的统一’。”“在旧逻辑中,没有过渡,没有发展,(概念的和思维的),没有各部分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第43页),也没有某些部分向另一些部分的‘过渡’。”因此,人们在认识事物时,“不仅应当对‘外在形式’,而且应当对‘内容’进行‘思维的考察’”。

由此看来,列宁对形式逻辑并非是否定的,他承认形式逻辑还是有其价值的,他说:“逻辑像语法的地

方就在于:语法对于初学的人说来是一回事,对于通晓语言(或几种语言)和语言精神实质的人说来是另一回事。‘逻辑对于刚开始接触逻辑和各门科学的人说来是一回事,而对于研究了各门科学又回过来研究逻辑的人说来则是另一回事。’”列宁承认了形式逻辑的工具性质,因而,列宁对“逻辑”的认识,分为两种,一种是形式逻辑,即研究推理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另一层意思是指唯物辩证法理论。他认为形式逻辑规律不是认识具体事物的规律,仅仅是抽象思维形式的规律,这是他对形式逻辑的理解。他认为“旧的形式逻辑——正像用碎片拼成图画的儿戏(遭到了轻视)”。这是批评形式逻辑中诸如“a是a”这种不完善的形式。他也承认逻辑学的价值,例如像语法那样对人们认识有用。

但是,20年代至40年代,苏联哲学界错误地理解列宁对逻辑学的看法,而对形式逻辑加以批判。如,1940年苏联出版的《简明哲学辞典》中有如下的话:“形式逻辑的规律和辩证逻辑的规律是对立的……形式逻辑无内容、贫乏、拙象,因为它所定的规律与范畴都不符合客观的实际。”这也是30年代苏联哲学界对哲学中形而上学、形式主义和机械主义的清算的结果。

(二)19世纪30年代中国文化学人的“辩证逻辑”思想

我国当时有关辩证逻辑的思想出现在一批论文、著作和教材里。主要观点是:视形式逻辑为形而上学、视逻辑学为认识论、视唯物辩证法为辩证逻辑、辩证逻辑扬弃形式逻辑。

视形式逻辑为形而上学。如范寿康认为:“形式论理学把一切事物看作是不动,不变,而且是各自分离,各自孤立的。”

王特夫认为:“形式论理学底概念既然一方面是固定永久的死的东西没有发展,它方面又是仅属于事物之特性之量的单纯总和,缺乏内在的内容之中的自然不包着任何矛盾。”形式逻辑把运动与静止割裂开来,“结果是什么也不能认识”。

艾思奇认为:“所谓形而上学,就是从形式论理学产生的,它的特征,就是把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或社会上的一切现象,或思想中的一切概念等都看作固定的、各自独立毫不相关的东西。”“形式论理学错误的根源,也就在于只抓住了真理的一面,在于它的片面性,并把片面的真理夸大,而忘却了还有其他方面。”

所以,“形式逻辑的统治到了黑格尔的辩证法之完成已告崩溃……谁要想挽回形式逻辑的命运,谁就去像中古焚死布鲁罗的手段来摧残现在的一切科学。”

视逻辑学为认识论。王特夫认为,论理学在这里不仅仅是一种方法学,同时也构成为认识学的本质。

李达对形式论理学总的批判为:“形式论理学是主观主义的”、“形式论理学完全缺乏发展的观点”、“形式论理学完全缺乏联系的观点”、“形式论理学的原理,与社会实践相隔离”。因此形式论理学不是科学的方法,普列哈诺夫调停两种论理学是错误的,分离理论与实践而调停论理学也是错误的,所以,形式论理学“既不能成为科学的思维方法,也不能与辩证论理学分庭抗礼,更不能成为辩证论理学的副次的或从属的部分。它只有在它经过辩证法的改造以后,才能成为辩证论理学的契机”。

潘梓年认为:“唯物辩证法是本体论,是逻辑,同时也就是认识论。”

视唯物辩证法为辩证逻辑。王特夫认为,辩证论理学的发展起源于亚里士多德,中世纪没有发展,到了文艺复兴,又得到发展,康德、菲西特、黑格尔对此有伟大的贡献。黑格尔“用是一否、否一是底辩证论理学公式,来对抗和否定那是一是、否一否底形式论理学的公式”。只有马克思和恩格斯,把辩证法建立在物质世界的基础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上,“构成了物质论的辩证法”,这才是正确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也只有这样的思维方法才是真正的思维方法”。辩证逻辑不同于形式逻辑,“就在于它是反映了自然世界之矛盾和发展底内容,反映那变动不息的世界,因而在它底思维律上,是一种运动底矛盾过程底思维矛盾律,也是一种实践的论理方法。”

潘梓年1938年写出了《逻辑与逻辑学》,体现了他的辩证逻辑观念。这本书包括绪论、方法论(逻辑学)、技术论三部分,在绪论里讨论了“思维与思维方法、逻辑与逻辑的发展”。他把方法论称为逻辑学,包括“辩证法的基本规律、辩证诸方法(本质与现象、根据与条件、必然性与偶然性、法则与因果性、形式与内容、可能性与现实性)、思维历程(概念、判断、推理、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把形式逻辑的归纳和演绎等内容作为技术纳入辩证逻辑体系中。他认为辩证逻辑是真正认识世界的逻辑,演绎逻辑与归纳逻辑仅仅是形式的,只是演绎逻辑关注语言文字的形式,归纳逻辑关注的是思维活动本身的形式。

艾思奇认为辩证逻辑是高级的逻辑,也叫辩证法。“研究认识的运动法则的学问,就叫做‘论理学’。”这种论理学也叫“动的逻辑”。“我们由论理法则的研究,不但知道思想是这样运动,同时还知道世界上的一切物质也是这样运动。因此我们的论理学同时又可以算做我们的世界观。”他认为矛盾的统一律、质量互变律、否定之否定律是“动的逻辑”的法则。“辩证法是要把这些东西看作永远会运动变化,没有一刻静止,时时刻刻互相关联,互相渗透的东西。”

辩证逻辑扬弃形式逻辑。艾思奇认为形式论理学的用处是,“如果要把一件事物单独分离开来看,或者要把它当作静止的状态来看,或者在很小的日常家事的范围里来观察事物的时候,我们就不能不用形式论理学了。”因为形式论理学是在社会不进步时候产生的,是封建社会的产物,是低级的思想,所以就要扬弃。“形式论理学的思想,虽然不能说不是思想,然而只算低级的思想;我们现在既已有了高级的动的逻辑,就用不着形式论理学。形式论理学到现在是被动的逻辑扬弃了,否定了。”

二、马佩先生对1930年代辩证逻辑思想的超越

辩证逻辑的观念的形成与用唯物辩证法对形式逻辑的批判一样,是国人接受的西方的一种思潮对另一种思潮的冲突。从文化传播讲,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西方文化的产物,可以说是中国现代西学东渐一个重大思潮,它所产生的重大影响直接成为新中国建设的指导思想。辩证逻辑观念的影响之一,是当今出现了以研究辩证逻辑为学术追求的一批学者,代表人物有马佩、赵总宽、章沛、且大有、李廉、桂起权、罗翊重、何华灿、彭漪涟等等。为了使这一门学科成立,他们对其合理性进行辩护和建构,形成直到今天中国逻辑学界还争论不休的问题。马佩先生的努力主要表现于两点,其一,承认传统逻辑的合法性,把普通逻辑和辩证逻辑都作为逻辑学研究对象。其二,努力使辩证逻辑从唯物辩证法中独立出来,探讨辩证逻辑的思维、思维形式和思维形式的基本规律,换一种说法是按照“逻辑学就是关于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这种逻辑学的定义去探求辩证逻辑的思维形式及其规律。

(一)普通逻辑与辩证逻辑是传统逻辑与现代逻辑的关系

马佩先生认为,逻辑学就是关于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或者说,它是研究判定思维形式正确性的

方法的科学。逻辑学可以分为辩证逻辑和非辩证逻辑两大类。辩证逻辑是关于辩证思维的科学,是辩证思维的逻辑总结,即是研究辩证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非辩证逻辑(或叫普通逻辑)是关于普通思维的科学,是普通思维的逻辑总结,是研究普通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他把普通逻辑分为普通逻辑的古典形式和现代形式,并认为普通逻辑不是真正的现代逻辑,就整个人类的发展看,只有对人类思维发展高级阶段辩证思维的逻辑总结——辩证逻辑,才是真正的现代逻辑。我国的逻辑学研究应以辩证逻辑为重点,把逻辑科学推进到一个新阶段——辩证逻辑阶段。

他认为:“普通思维和辩证思维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差别,前者是人类思维发展的初级阶段,后者是人类思维发展的高级阶段,前者反映事物相对稳定阶段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后者反映事物的矛盾、矛盾的发展和转化,由于辩证思维的本质在于反映事物的矛盾、矛盾的发展和转化,因而辩证思维形式也就具有能够体现出事物的矛盾、矛盾的发展和转化的结构。”

马先生反对玉路先生的取代论观点。他在《也谈我国的逻辑教学——与王路先生商榷》一文里认为,不应以数理逻辑内容完全取代大学文科逻辑教材中的传统逻辑内容。文章包括四个方面:第一,真正的现代逻辑是辩证逻辑而不是数理逻辑,因为人类思维分为形象思维、普通思维、辩证思维三个阶段,后两个阶段有两种逻辑科学:普通逻辑和辩证逻辑,普通思维形式有普通概念、普通命题、普通推理、普通假说和普通论证,普通逻辑包括以亚里士多德和培根的逻辑学说为代表的普通逻辑的古典形式和以古典数理逻辑为代表的数理逻辑的现代形式;辩证逻辑思维形式包括辩证概念、辩证命题、辩证推理、辩证假说、辩证科学理论。辩证逻辑也包括非形式化辩证逻辑和形式化辩证逻辑(数理辩证逻辑)两种形态(马佩先生的辩证逻辑观主要指前者)。辩证逻辑与形式逻辑的关系类似于高等数学与初等数学的关系。第二,逻辑学要现代化,不能抛弃传统逻辑,传统逻辑已有两千年的历史,对人类逻辑思维的培养发挥过、_并且还正在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是不应该对它采取简单的抛弃态度的。第三,传统逻辑是数理逻辑无法取代的,因为传统逻辑中除了必然性推理的理论以外,还有许多内容是数理逻辑无法包容的,所以不能取代。第四,传统逻辑主要是用自然语言对思维形式及其规律进行论述的,数理逻辑则是用数学演算和人工语言对思维形式及其规律进行论述的;对于一般的学生和一般的干部最需要的是传统逻辑知识而不是数理逻辑知识;在讨论人生、伦理、政治、实践、心理、审美等问题的学科领域中,数理逻辑无法取代传统逻辑。在论述中,马先生根据自己的逻辑观,对王路的一系列观点进行了系统的反驳。此外,他提出在逻辑界应该允许每个人有自己的研究领域,不能要求人人都研究数理逻辑。

(二)辩证逻辑不是辩证法

马先生辩证逻辑学科构建的基础是,辩证逻辑不是辩证法,辩证思维形式不是思维形式辩证法。他说:“必须克服把辩证逻辑与辩证法相混淆的错误倾向,沿着辩证逻辑逻辑化的道路前进。”所谓辩证逻辑逻辑化,是按照逻辑学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方法来构建辩证逻辑的思维形式、辩证逻辑基本规律、辩证逻辑方法,这些理论成果集中体现在他的著作《辩证思维研究》一书中。此书内容包括人类思维发展的三个阶段、辩证逻辑的对象及其与其他科学的关系、辩证思维的基本规律和辩证思维形式四个部分。马先生明确提出了辩证逻辑要逻辑化的口号,主张“辩证逻辑只应研究辩证思维形式而不要研究思维辩证法或思维形式辩证法……把思维辩证法或思维形式辩证法作为辩证逻辑的对象,势必把辩证逻辑与哲学相混淆,或者甚至把辩证逻辑归结为哲学。”

关于什么是辩证思维形式,马先生理解为,“正是在辩证思维中抽象掉形形的辩证思维具体内容后所剩下的那个东西(也就是所谓的辩证思维形式结构)。”例如,在其著作《辩证逻辑》里,关于辩证命题的理论,他认为:“辩证命题就其形式结构来看,首先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辩证命题完全承袭了普通命题的命题形式,它只是在普通命题形式中注入新的辩证的内容;另一类辩证命题在形式结构上有异于普通命题形式。”他认为,有些辩证思维不具有特有的辩证思维形式及其结构,决不能排除其他的辩证思维具有特有的辩证思维形式结构,而事实上这些辩证思维形式结构也确实存在着,而它们也正是辩证逻辑应该研究的对象。

人文科学的逻辑范文第4篇

关键词:认知逻辑;人学蕴含;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

中图分类号:B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10-0065-02

认知逻辑是研究人的认知过程及其规律的逻辑系统,是认知科学发展中出现的一门新学科。所谓认知就是指从脑和神经系统产生心智的过程。认知科学就是研究心智和认知原理的科学,它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兴起的一门交叉性学科,涉及心理学、神经科学、计算机科学、哲学、语言学和人类学六大支撑学科。这些学科又产生出诸如控制论、神经心理学、神经语言学、心理哲学、语言哲学、认知人类学等许多新兴的分支学科。认知逻辑也是现代逻辑发展中出现的一个新领域。与传统逻辑大不相同的就是它关心人的存在,并将人的因素引入其理论中。从此意义上讲,认知逻辑也是一门人学。阐释认知逻辑中的人学蕴含,对于全面准确地理解现代逻辑和认知科学,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理论的把握――认知逻辑中所体现的人学蕴含

认知逻辑中人学思想的体现是从三个方面展示的。

第一,语言学基础上涉及人。

众所周知,思维模式是逻辑的主要研究对象,语言是其基础。因此可以说,逻辑是建立在某一特定语言基础上的关于思维模式的理论。语言有自然语言和形式语言之分,推理模式和方法也有归纳与演绎之别。逻辑系统的区分就是依据语言基础、推理方法与推理模式的不同来进行的。单从语言基础来看,传统逻辑的基础是自然语言;数理逻辑的基础是形式语言;现代逻辑其他系统的基础也是形式语言;现代逻辑中认知逻辑的基础则是回归的自然语言。所谓回归的自然语言就是指从自然语言出发,经过形式语言的发展,再回到自然语言的这样一种辩证运动过程以后所形成的自然语言。显而易见,这种经过肯定――否定――肯定的辩证运动过程的自然语言更加丰富,包含了人类语言的全部内容。自然语言的回归始于维特根斯坦,经由日常语言学派尤其是乔姆斯基、蒙太格、奥斯汀和塞尔等人的发展而日臻成熟。由此也形成了三个新兴的语言学研究领域即语用学、语形学和语义学。现代语言学家又把三领域的研究成果应用于人类认知研究,于是就产生认知语言学,亦即认知逻辑的基础。

认知语言学经历了以乔姆斯基为代表的唯理主义和以拉柯夫为代表的经验主义两个发展阶段。乔姆斯基是从生物学的视角来研究认知语言的,“认知系统的进化……一般的进程是由遗传决定的”[1]13,可分为“心理学”和“生理学”层面的研究。可以看出,乔姆斯基对语言的研究涉及了生物体,但其研究主要是理性主义的、形式化的。“转到对认知能力和认知结构的研究……是以不同的方式用严格的公式做出的”[1]16。而拉柯夫则强调认知语言学的经验论基础,这是源于其“体验哲学”的经验主义思想。拉柯夫在其著作《体验哲学――涉身的心智及其对西方思想的挑战》中把经验主义基础表达成:心智是涉身的、思维是无意识的、概念是隐喻的。由此可见,拉柯夫的理论考虑到了认知个体的差异。总之,认知语言学基础涉及了人,关注了语言的使用者。

第二,研究方法上关心人。

从理论体系上看,认知逻辑是由现代逻辑学和现代语言学共同支撑的。所以,在研究方法上,认知逻辑兼用了这两门科学的方法,这是其他逻辑研究所不具有的。现代语言学的方法有唯理主义和经验主义两种基本形式。唯理主义形式主要指乔姆斯基的语法学和蒙太格的语义学,经验主义形式主要是拉柯夫的认知语言学,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和塞尔的语用逻辑则是两种形式间的过渡。从乔姆斯基的语形学、蒙太格的语义学,到奥斯汀和塞尔的语用学,再到拉柯夫的认知语言学,现代语言学从完全形式化的方法发展到加入人的体验和反省因素,内涵是越来越丰富。现代逻辑方法的基础是唯理主义和形式主义。纵观西方逻辑发展史,不难看出,逻辑学家试图建立一种具有普适性的思维模式,欲使“逻辑”成为“思维立法者”,忽视了地域、语言和文化背景的差异对人的思维模式的影响。直到1931年,哥德尔定理的发现才唤醒人们对诸如形式系统的限度、形式化方法的局限、人的认知范围和认知能力等问题进行重新思考。因此,在认知科学和现代逻辑的发展中拉柯夫所建立的体验哲学方法就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了。他考虑到了个体的差异、环境因素的不同对思维模式的影响。通过分析可以看出,不论是现代语言学方法还是现代逻辑的方法,对于认知逻辑来讲,都离不开经验,离不开对人的思考和对人的关心。

第三,学科体系上以人为中心。

认知逻辑是研究认知规律的逻辑理论,包括哲学逻辑、语言逻辑、心理逻辑、文化与进化的逻辑、人工智能的逻辑、神经网络方法和网格逻辑。这些不同的逻辑理论从不同的角度探索人类的心智问题。

哲学逻辑主张放弃作为“思维立法者”的观念。推理的逻辑模式只是逻辑学家设想的,与实际发生情况未必吻合;逻辑只是思维的工具,而工具是人为的,且不只有一种。因此,没有一种绝对的逻辑标准。语言逻辑要求既关注逻辑与语言尤其是自然语言的联系,也关注逻辑在日常语言和日常生活中的使用,更要关注语言的使用者以及语境对语言含义的影响。因为逻辑模式不是抽象的、与人无关的模型,而是活生生的、供人使用的,服务于人的。

逻辑学与心理学交叉而产生的心理逻辑,则把人的心理活动看作是一种逻辑思维。因此,逻辑思维受心理、经验、情景等因素的影响。这可从认知的分类上得到解释。认知既包含感觉、知觉、表象、注意等感性认知形式,也包含概念、判断、推理等理性认知形式。其中感性认识形式是与身体相关的、无意识的。

文化与进化的逻辑主要研究不同文化背景对逻辑思维的影响。民族不同、语言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的人具有的认知模式也有所不同,这样,不同文化背景、不同语言的不同民族对相同的符号刺激会有不同的解释、对于具有隐喻性的概念和语句会得到不同的心理暗示。即是说,逻辑具有民族差异性。比如西方逻辑崇尚理性看重演绎原则,东方逻辑重视经验倾向归纳和类比方法。但是不同的逻辑体系均服从人类共同的认知原则。

神经网络方法和网格逻辑就是根据神经网络的原理发展了网格计算技术的逻辑理论。脑与神经科学的研究,发现神经元的联结方式是网络的,其运算方式是并行分布式的。人的大脑是最复杂和最先进的认知系统。由于个体的脑和神经系统的差异,他们的心智也就具有不同的特征,在认知模式上也存在很大的差别。

可以看出,认知逻辑是将语言、逻辑与认知整合而成的一个体系,它是以人为中心的,从语言、心理、脑与神经、文化与进化等多方面介入对人的生理、心理、语言和文化进行研究的。

二、理论的思索――认知逻辑中人学思想的当代启示

立足于当代科学发展实际和中国现实情况,阐释认知逻辑中的人学思想,有助于人们对认知逻辑有更全面的认识和了解,也体现出新时期科学发展中对以人为本思想的贯彻,在当前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对执政党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如前所述,认知逻辑是逻辑学与认知科学交叉发展的新领域,它的语言基础、研究方法以及逻辑体系都涉及经验。因此,与其他逻辑相比,认知逻辑最大的特点就是对人的关心。其他逻辑之所以不关心人源于“逻辑为思维立法”的观念。逻辑学只有抽去人的因素,才具有普适性,适用于一切人。不论传统的三段论、假言推理还是一阶逻辑,都曾经被认为是普遍原则、是与时空无关的“永恒的宇宙真理”,适用于一切人。但著名的沃森试验已证明了逻辑推理是和与身体直接相关的心理状态相关的。由此可见,试图建立与人无关、从而适用于一切人的思维规律的逻辑学的想法和做法受到了极大挑战。经过上述分析可知,认知逻辑不再漠视人的存在,而是在其理论中引入了人的因素,把诸如感觉、知觉、表象等感觉经验的基本形式和作为思维起点的概念引进逻辑学的视野,做逻辑的分析。其建立的逻辑理论不是适用于一切人的。认知逻辑的建立使当代逻辑的发展适应了认知科学发展的需要。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中共作为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在执政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改革政治、经济和生存环境,为“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提供保障。改革开放、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使中国在经济、政治以及文化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为中国人民自由而全面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条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奠定了人们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创造了人们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政治条件;社会主义文化制度丰富了人们精神生活、提高了人们的文化素质。但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鉴于此,执政党应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切实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创造新条件。这就要求经济发展应始终围绕和服务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把人的发展看作是社会发展的核心和最高目标。此发展模式必须坚持以人为中心,人与自然、社会协调发展,最终改善和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提高人类健康,为此要求把经济的发展同政治民主、道德进步和环境质量的提高统一起来。具体来讲,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正确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在提高效率的同时,更加注重利益和机会的公平分配;努力地发展民主政治,通过改革和完善一系列选举、决策和监督制度切实保证人民当家做主,不断扩大人民的自由权、参与权和平等权,从而让社会变得更加自由、平等、和谐与宽容。

人文科学的逻辑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形式逻辑是一门实用性极强的.工具性学科,在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等教师教育专业作为基础课开设,但由于教材缺乏个性等原因,导致学生厌学现象的产生,直接影响着教学质量的提高。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必须加强教材建设。在教师教育专业形式逻辑教材建设中,应该做到“四化”,即:积极吸纳最新研究成果,实现教材的现代化;恰3-"处理理论与应用的关系,实现教材的实用化;充分体现形式逻辑的基础课特性,实现教材的简约化;遵循教师教育专业特点,实现教材的个性化。

论文关键词:教师教育专业;形式逻辑;教材编写;现代化;实用化;简约化;个性化

逻辑学是一门既古老又年轻的科学,在两三千年前就已形成一门独立学科,现在发展成为一门多层次、多分支的逻辑科学体系。197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制的学科分类中,把逻辑学与数学、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地球科学和空问科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同列为相对于技术科学的七大基础学科之一,逻辑学被列为第二位。形式逻辑是逻辑学的基础,它以研究人们的思维活动为目的,是人们正确思维、论证和表述思想的重要工具。它作为基础课之一,在汉语言文学教育、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等教师教育专业开设。笔者通过长期对所教学班级学生调查发现,学生普遍反映该课程“繁琐、枯燥、乏味、无用”,由此也导致厌学情绪的产生。有关文章也提出了类似的看法,表明该现象具有普遍性。学生对于一门实用性极强的工具性学科形成“无用”认识并产生“厌学”现象,对于教学的正常开展及质量的提高极为不利。究其原因,主要有教材、教学方法手段、教师及考试等诸多方面的原因。本文仅从如何加强教材建设方面进行初步探讨。

一、积极吸纳最新研究成果。实现教材的现代化

形式逻辑教材编写要紧跟时展步伐,积极吸纳最新研究成果,大力推进现代化,展现“新”的特,这是逻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之一,教师教育专业形式逻辑教材的编写亦不例外。

一方面,要积极引进现代逻辑的成果。现代化是逻辑学发展的一大趋势,也是逻辑学界探讨较多且已逐步形成共识的问题,近些年出版的形式逻辑教材或多或少引进了现代数理逻辑的内容,比较充分地体现了这一趋向。但在引进现代数理逻辑内容时,要十分注意适度、恰当和融合。特别是对于文科专业学生而言,由于其长期养成的思维倾向,对于过多的现代逻辑符号及公式,会出现“排异”反映,使学生产生畏难情绪,不利于教学。

另一方面,也是更为关键的是要及时收集“论坛逻辑”和“实践逻辑”中言之成理、持之有据的新观点、新材料、新成果,认真分析,审慎筛选提炼,充实进教材,吐故纳新,使教材充满生机并具有鲜明的时代感。

对于逻辑,可以分为“讲坛逻辑”、“论坛逻辑”和“实践逻辑”,所谓“讲坛逻辑”也即教师在课堂上给学生讲授的逻辑,所谓“论坛逻辑”就是人们在各类媒体发表的关于逻辑的理论研究成果,所谓“实践逻辑”就是人们在工作、生活及学习等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一些逻辑成果。目前,存在着“讲坛逻辑”与“论坛逻辑”、“实践逻辑”脱节的现实,使得许多很有见地的“论坛逻辑”和“实践逻辑”的成果不能及时充实进教材,被“讲坛逻辑”所利用,造成了资源的浪费。把“论坛逻辑”和“实践逻辑”中的内容引入“讲坛逻辑”,这本来就是逻辑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教师教育专业形式逻辑教材编写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恰当处理理论与应用的关系,实现教材的实用化

形式逻辑作为一门工具性学科,其实用性是无庸置疑的,但由于其本身又属于理论逻辑,这就需要在教材编写中要辩证地处理理论与应用的关系。由于对该关系处理不当,现行教材存在着两种偏向,一是重视原理的阐述,脱离实际,为理论而理论,使理论成为“空中楼阁”,缺乏对实践的指导,失去其价值。二是在强调应用性、实践性、操作性时,又忽视了理论,使实践失去了理论的指导,导致实践的盲目性的偏向。目前,在教师教育专业形式逻辑教材的编写中,前一种偏向更为明显。

教师教育形式逻辑教材的编写,既要重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阐述,更要坚持“以实为本”的原则,联系实际、体现实用、突出实践、注重实效。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将来要从事的职业主要是中小学教师,在其学习动机上也就带有这种职业取向,对于所学知识对将来的教育教学工作有什么作用和帮助比较看重。如果学生注意到所学内容与未来的工作之间具有密切联系时,就会产生较为浓厚的学习兴趣并形成坚强的学习意志,为完成学习任务创设积极良好的心理基础。教材编写要充分重视学生的这一学习动机,在教材中适当安排逻辑知识在中小学教学科研中应用的有关内容,并精选设计相关实例充实到理论讲解及课后练习中,注重逻辑理论联系实际,强化逻辑知识的实际运用,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的基本原理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其“学以致用”的能力,体现逻辑学的工具眭和在实践中的直接效用性。"

三、充分体现形式逻辑的基础课特性,实现教材的简约化

目前,教师教育专业形式逻辑教材在内容安排上仍存在着“偏、难、繁、旧”及过分追求系统性和学术性等现象,脱离了学生的实际,不符合教育学中关于“跳一跳摘到桃子”的原理,会引起学生的畏难情绪。作为基础课开设的逻辑学,其“根本任务不在于培养一批批逻辑学的专门人才,而是在于提高学生逻辑思维的素质和能力(这是大学生素质培养的一个重要方面),即通过逻辑课的教学,使学生在把握逻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的基础上,经受严格的逻辑思维训练;学会应用他们所学的逻辑知识和原理去解决日常思维和科学研究活动中的各种思维实际问题,从而为他们学习、领会和运用其他各门科学知识提供有效的逻辑思维的工具和方法。”回作为教师教育专业开设的形式逻辑,还应该在帮助学生掌握逻辑思维基本工具和方法的同时,为他们将来从事教师职业后进一步去影响和培养其所教学生的逻辑思维水平和素质打下基础。

教师教育专业形式逻辑教材编写应遵循“简练” 这一基本原则,不能盲目追求专业课教材的系统性和理论深度,而要强干削枝,做到“精简”。“精”也即“精髓”,要求教材选取理论要适度,要少而精,突出重点,将最必要的理论知识讲清讲透。“简”也即“删繁就简”,对于对教师教育专业学生来说并不十分必要的以及“偏、难、繁、旧”的内容作适当的“删、减、并、压”。

因为“逻辑教材体系都是教学体系,而非严密的学科体系,因此,其内容应当丰富而新颖,体系可以不必那么严密。同时,教材编写必须注意,不必把什么内容都‘讲深讲透’,而应当留给教师在课堂发挥的余地,留给学生以思考的空间,使教材具有启发性。”翻“面对着兴趣不一、水平不一、接受能力不一的学生,不能把问题搞得很专、很学术,要使大多数学生掌握基本知识或技巧。”同因此,教师教育专业形式逻辑教材应该尽量“删、减、并、压”那些并不十分必要且用处不大的繁琐枯燥的公式推导及论证过程等方面的内容,安排最必要和适用的内容,而不必过分拘泥于教材的学术性及系统性。对于有些内容则可只保留其最终结论让学生记住并予以运用,不必过细地推究其成因及来源,不妨让学生“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比如“三段论各格的特殊规则”、“命题变形推理中连续换质位和换位质的推理”、“三段论的公理”、“复合三段论”等就可以删减。

四、遵循教师教育专业特点。实现教材的个性化

一本好的教材,首先应该明确自己的定位,即确定自己的读者群体,然后才能根据该群体的特点和需要,确定教材的方向、目标、内容、范围、体系结构及表达方式。“对象不同,教学内容就应不同,专科与本科、重点院校本科与非重点院校本科、师范类院校与政法院校、医学院校等,逻辑的教学内容都应不同”。围就是基于不同的专业其内容也应该有所不同,如中文、政治等专业的逻辑教学内容应侧重论证、分析、日常推理能力的培养,而理科专业则可侧重演算能力的培养。不可否认,近年来,形式逻辑教材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一大批优秀的教材被编写使用。但同时,在教材编写过程中“却也不同程度上忽视了不同类型学校、不同专业和不同的层次学生对逻辑知识的不同需要”昀,存在着“教材编写多少年一贯制,并未跳出既有的框架,只是在既有教材框架下增添删减”的现象,也即没有认真关注教材的特殊定位,造成各种教材大同小异、定位不准、缺乏个性。教师教育专业教材,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前述弊病,或与通用教材没有太大区别,或没有体现不同的层次和专业。

教师教育专业形式逻辑教材的编写,要紧紧围绕其阅读与使用对象是未来的教师这一客观实际,从学生的身心特点和现实需求出发来确定体系、组织内容,在坚持共性的前提下突现个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