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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总结

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总结

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1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1.1 企业集团的组织结构。根据美国学者威廉姆斯对企业组织结构的划分,公司内部的组织结构可分为三类:U型(单元结构),H型(控股结构)和M型(多元结构)。U型结构是一种典型的集权化结构,直线型和职能型的组织结构都属于这一类型,相应地,其管理方式也应是集权化的。H型是一种有机的组织结构,各部门之间联系较松散,部门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在这一组织结构下,采取分权式的财务管理模式较为合适。M型结构是一种混合型的结构,它由三个层次组成,第一层是指挥层,由董事会和经理班子组成,是公司的最高决策层;第二层是由职能、支持和服务部门组成;第三层是由互相独立的子公司组成。这是目前许多集团公司采取的组织形式。在M型组织结构中,公司的重要财务决策是由总部控制的,部部的财务部门负责全公司的资金筹集、动作,子公司的财务部门在某种程度上只是会计核算部门。可以说,M型结构下,企业集团的集权程度是较高的,它的特点是突出了整体资源的优化配置,使各子公司的财务活动与公司的整体目标相一致,增强了公司内部资金调控能力。

1.2 企业集团的经营特点。通常按照经营产品的不同可以把公司的经营方式分为三种:单一化经营、一体化经营和多角化经营。在单一化和一体化经营的情况下,集团内部各单位在业务上有着较大的联系,财务管理体制自然而然地要求集权化程度高一些。企业采取多角化经营时,由于各子公司所在行业的不同,各子公司之间的业务联系比较少,集团公司难以实施统一的集权化管理,因此对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应给予适当授权。

1.3 企业集团的发展战略。发展战略是企业发展的总设计和总规划。财务管理体制应服从于企业的发展战略,充分体现企业的战略思想。公司的发展战略可以分为稳定型战略、扩张型战略、紧缩型战略和混合型战略。企业的某一阶段不同的战略选择需要依靠不同的财务管理模式。通常实施稳定型战略的公司内部可以集权化程度高一些;实行扩张型战略的公司则倾向于比较灵活的分权型管理体制,以适应其开拓市场的需要;实施紧缩型战略的公司对企业的各项重大财务活动都要严格控制,要强调集权;对于实行混合型战略的公司,则应根据子公司经营的特点分别采取不同的财务管理方式。

1.4 企业集团的管理环境。企业集团的管理环境也是影响其财务管理结构的主要因素,集权型的财务管理方式在相对稳定的环境中动作最为有效,分权式的财务管理方式则与动态、不确定的环境最匹配。此外,企业所处的的文化环境和企业管理者的观念也对财务管理模式有一定的影响。在我国,企业的管理者更倾向于避免冲突,喜欢程序化的管理方式。在这种强调“集体价值观”的文化背景下,相对而言倾向于集权型的财务管理模式也许是比较好的选择。

2 建立科学合理的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

2.1 企业集团财务领导体制的选择。

2.1.1 企业财务领导体制的一般形式。企业的财务领导体制因企业组织形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在实现了公司法人制度的典型企业中,财务领导体制一般有三种类型:(1)财务总监负责制。即由董事会授权,由董事长直接委派财务总监,在财务总监指导下设立财务会计部门。其优点是直接体现董事会的授权,代表着投资者或股东的利益。缺憾是财务总监直接插手企业财务工作,容易造成新的所有者代表和经营者权责不清,同时权力过于集中财务总监,也容易影响经营者特别是财务经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总会计师负责制。即在总经理下设置与副总经理平行的总会计师分管企业财务工作,在总会计师下设立财务会计部门。其优点是体现了财务管理的专业性与决策中专家意见的权威性,是我国国有企业特有的组织形式。不足之处在于虽然明确在职权上总会计是由互相的与副总经理平行,但客观上给人以“专家”之衔而非职位之感,因而其实际享有的职权容易因总经理的意愿而定,使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地位受到影响。(3)财务经理负责制。即在总经理下设负责财务会计工作的副总经理,在财务经理下设立财务会计部门。其特点是财务经理具有和其他副总经理平行的、同等甚至更重要的地位,对上直接向总经理负责,直接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对下直接向财务会计机构,从而组成了由总经理挂师的企业资产运营和内部经营管理系统。这处系统是经营者实现其法人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的保证,从机制上明确区分了与董事长领导的产权管理系统的权责界限,同时又便于企业内部实行分工负责的经济责任制,因而这种财务管理领导体制是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的一种较好选择。

2.1.2 集团核心企业财务领导体制的选择。从组织结构上看,企业集团是围绕核心企业组成的,由核心企业、紧密层企业、关联层企业和松散层企业构成的具有层次结构的企业群体,其中核心企业即企业集团在企业集团中处于主导和支配地位,核心企业的领导机构就是企业集团的领导机构,因此,确立企业集团的财务领导体制,实质上就是确立核心企业的财务领导体制。

2.1.3 集团紧密层企业财务领导体制的选择。企业集团的紧密层企业即核心企业的子公司,尽管从法律观点看,它们不是核心企业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是属于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但由于它们在人事、计划、财务等方面皆受制于核心企业,因此紧密层企业的财务领导体制采取何种形式,是由核心企业决定的。

2.2 企业集团财务组织的设计。

2.2.1 企业集团财务组织结构的特点。企业集团是由众多法人企业构成的具有层次结构的企业联合组织,这决定了企业集团财务组织结构具有如下几方面的特点:①理财主体的多元性;②财务管理权责的差异性;③财务组织结构的多层次性。

2.2.2 企业集团财务组织设计的目标。组织设计的目的在于通过合理配置组织要素,使组织运行得更有效率,这是任何组织设计的共同要求。对于企业集团而言,企业集团是由众多既有利益一致性又有利益独立性的成员企业构成的企业群体,如何协调集团内各成员企业的利益关系,统一各成员企业的财务行为,以便最大限度地发挥它的整体优势,这就是企业集团财务组织设计的目标。

2.2.3 企业集团财务组织结构的一般模式。根据上述原则及企业集团财务组织的特点,一个理想的企业集团财务组织应该是集权分权适度、权责利均衡、多级分层分口控制系统。所谓多级分层分口控制系统,从纵向看,在成员企业间存在着“企业集团(母公司)―子公司―孙公司”的多级控制关系,而在每个成员企业内部存在着“公司总部―分公司(或事业部)―分厂(或车间)”的分层控制关系(这种分层幅度因企业集团与成员企业经营规模不同而有所差异);从横向看,在每一控制层级中又按其职责设置不同的职能部门进行资金、成本的归口管理和控制。

2.3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

2.3.1 授权任免制度。授权任免制度是实现财务管理决策机制的保证和基础。企业集团一般是由若干公司系统组成的,通常这些公司系统分别采取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事业部),和关联公司等组织形式。我国《公司法》明确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具体的权责分工制度应由各个企业结合自己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确定,从而形成一个财务经理挂帅,主计长(会计主管)和财务主任辅助的权责明确、财务关系清楚的财务会计运行系统。

2.3.2 财务管理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工作制度是在《企业财务通则》和各行业财务制度的统驭的指导下,结合本企业经营管理特点与对财务管理的要求,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的,它是规范企业各层次、各部门、各环节财务行为的准绳。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具体包括筹资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存货及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收入分配管理制度,财务预算、分析、考核制度,财务检查及内部控制制度,财务风险监测及规避制度,以及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等若干规章制度。作好上述各种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企业财务管理实现其自我决策机制、自我调节机制、风险防范及规避机制等的重要保证。

2.3.3 激励约束制度。企业集团的最大优势在于它的整体性。要使企业集团的整体优势得以充分发挥需要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集团核心企业对一般成员企业的吸引力问题,二是核心企业对一般成员企业的控制力问题,而这两方面的问题又是一统一的。

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我国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建国初,我国在东北地区的一些大、中型企业即开始试行总会计师制度。1990年12月国务院还专门下发了《总会计师条例》,但是我国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制度执行情况并不理想。原财政部副部长、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长张佑才将之概括为:“不到位、没有位、搞错位、排末位”。因此说我国的总会计师制度没有正常有效的运行也并不为过,多次调查也证明了这一点。2003年春夏之交,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组织的中国总会计师现状调查报告显示,我国有27%的国有企业未设置总会计师。而据统计,至2005年12月,中央企业169家,在经过连续三年三次公开招聘后已设置和配备总会计师的企业也只有102家,约占60%。

笔者认为,形成我国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制度运行不理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协调,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1985年通过的《会计法》,对于设置总会计师的规定是“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可以设置总会计师。”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颁布的《总会计师条例》第二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设置总会计师,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来执行。大、中型国有企业是不是要设置总会计师,原来的《会计法》和《总会计师条例》实际上非常的模棱两可,其表达的含义主要就是:①设置总会计师不违法;②如果要设置总会计师,要遵守《总会计师条例》。在这样的法律条文指引下,总会计师当然就成了国有企业可设可不设的、可要可不要的“领导”了。《总会计师条例》第六条规定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单位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保护国家财产”,并且“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有权制止或纠正。制止或纠正无效时,提请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处理。”显然这个条例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与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企业的运行机制很不适应了。1999年10月《会计法》经过修订,终于在第三十六条规定了“国有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但是《总会计师条例》至今没有修改,一个远远落后于时代的条例当然是不可能得到切实执行的。

《会计法》规定了要设置总会计师,但在《公司法》中不论是修订前还是修订后都未见到“总会计师”四个字的踪影。主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在《公司法》里叫做“财务负责人”。即使在专门对“国有独资公司”和“公司财务、会计”进行规范时,也未提及总会计师问题。这说明《公司法》对总会计师的设置的重视程度是不够的。

2.没有一个对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制度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主体。

任何一项制度的运行既要有执行者,又要有监督者和管理者,如果说国有企业是总会计师制度的执行者,那么谁又是这个制度的监管者呢?我们仔细分析,在传统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这个制度几乎没有一个真正的监管者,甚至执行者也不易确定。

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财政部负责管理全国的会计工作,但是,它并不负责国有企业的人事任免。按照《总会计师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企业的总会计师是由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提名由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者聘任。可以说,政府主管部门是一个管理主体。显然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不提名,则政府主管部门就可以不任命或不聘任。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都不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这种模棱两可的条文使它们没有压力和动力对总会计师制度的运行进行监管。从执行主体来说,可以说国有企业是当然的执行主体,但是,从上文分析,到底是国有企业的主要行政领导人是执行主体还是其政府主管部门呢?2000年以前的《会计法》本身就没有规定国有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因此无论是国有企业的主要行政领导人还是其政府主管部门,实际上都是执行也可不执行也可。2000年《会计法》修订后,由于国有资本所有者缺位,总会计师制度仍然没有明确执行主体和监管主体,因而使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制度的运行不理想。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成立后,可以说才有了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制度的监管主体。

3.国有企业对总会计师的职能作用的认识存在偏差。

有人认为,总会计师只不过是企业的会计总管而已,把会计工作理解为简单的记账、报账的工作,忽视会计工作的管理职能,因而自然不重视总会计师;有的认为,总会计师主要是代表国家来监督国有企业遵守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的,设置总会计师不利于企业的灵活经营,从而,有意无意地回避总会计师的监督;也有的认为,财务会计工作固然是很重要的工作,但不如销售工作或科研工作重要,也就是说并没有认识到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核心地位,没有认识到总会计师在预测、决策、控制、分析、考核中的重要作用。总之,不少国有企业对总会计师的职能作用的认识没有到位。

二、从法人治理角度分析国有企业总会计师的定位

我国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制度运行不理想,对总会计师的定位不清是其理论上的根源。

我国的总会计师出现于建国之初,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制度系从搞计划经济的老大哥――前苏联那里引进的舶来品。在计划经济时代,该制度作为“一厂三总师”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认为在这个时期,总会计师以“双重身份”(国家身份和企业身份)进入企业行政领导班子是与当时国家实行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是相适应的。1990年12月国务院还专门下发了《总会计师条例》,从而以法规形式确立了我国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制度。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并明确提出了我国国有企业要实行“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显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机制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相比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那么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又应该如何定位呢?要认识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应该对现代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分析。

根据现代公司财务分层管理理论,公司财务应分为出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和公司经理财务三个层次。出资者财务的目标是要求企业经营者提供真实、完整、及时的会计信息,监督其经营管理行为,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经营者财务的目标主要是保证计划、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的科学、合理、有效的实施,完成对出资者的受托责任,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公司经理财务的目标主要是建立企业内部控制系统,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告,实现董事会的财务管理战略和各项财务决策。在以上三个层次的财务体系中,出资者财务侧重于对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的监督,经营者财务侧重于对公司财务的决策和对公司经理的财务监督,公司经理财务则主要是对公司经营者财务的执行和企业内部财务监督。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因此公司经营者的财务决策和监督主要体现为董事会的财务决策和监督。

出资者对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的监督主要依赖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和市场的力量,董事会的财务决策和监督以及公司经理的财务执行和内部财务监督则都必须有专门的组织和人员来实施。因此在美国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中,在董事会通常都设立专门的审计委员会和精通财务会计的独立董事,并由董事会直接任命CFO(Chief Financial Officer)。公司的CEO也由董事会任命,但CFO既对董事会财务决策负责,同时又对包括CEO在内的公司经理人员进行财务监督和业绩评价。在公司经理以下,再设立财务总监(Controller);对于规模较大的集团性公司,一般分别设首席信息官CIO(ChiefInformation Officer)、主计长(Controller)和司库(Treasurer),但首席信息官CIO、主计长和司库又统一归CFO管辖和领导。在美国发生了一系列财务丑闻以后,美国的有关法规规定,CFO还应当分别向CEO和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其会计报表还必须由CEO和CFO同时签字。可见,无论从现代法人治理理论还是从西方的财务管理实践来看,将CFO定位于既对董事会财务决策负责,同时又对CEO进行财务监督,并对CEO汇报工作,不仅是科学合理、意义重大而且是现实可行的。

我们再看我们国家对国有企业总会计师的定位。虽然国资委有关规章中已显示出正在改变总会计师只对总经理负责的迹象,但目前最主要的定位仍然还是对总经理负责。这种定位无疑不利于建立企业的财务监督与约束机制,不利于加强企业的会计监管,也是不符合现代企业的法人治理要求的。

事实上,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不少地方出现会计委派制和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度,而且至今经久不衰,就是从另一方面证明了我国对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定位的缺陷,同时也给了我们有益的启示,那就是必须对我国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进行重新定位,对我国的总会计师制度进行改革。

三、完善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制度的若干建议

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理论、财务管理理论、现代西方的财务管理实践以及我国各地自觉自发实行的会计委派制和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度给我们完善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制度以新的启示,那就是必须使总会计师制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要求,必须把总会计师制度放在完善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中考虑,必须对总会计师重新进行定位,必须赋予总会计师制度以新的内容和形式。因此,完善我国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制度,笔者有如下建议:

(一)关于称谓。到底是仍沿用原来的“总会计师”名称还是使用“财务总监”名称,或西方流行的首席财务官(CFO)名称。我们建议使用“财务总监”名称为好。因为,第一,总会计师名不副实,词不达意;第二,“一厂三总师”制度因与现代企业制度不符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实践中已很少完整实施。第三,近几年,深圳、广州、上海等很多地方实施财务总监制度取得了很大成功,使用“财务总监”称谓已被理论界和企业界普遍接受;第四,“财务总监”与现代企业制度相联系,而“总会计师”则往往与厂长负责制联系;第五,“财务总监”更符合或接近国际惯例。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在英文上已表述为(China Association of Chief Financial officers),即中国首席财务官协会,而且已于2004年加入国际财务总裁协会联合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Financial Executives Institutes)(也有人译成财务总监协会国际联合会),并于2004年10月11日首次组团参加了其第35届世界大会。考虑到首席财务官在我国企业界的认知度还很低,且与之共存的首席执行官制度还未建立,因此我们认为使用“财务总监”无论是对内还是对外,也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其它企业目前都是比较贴切的。

(二)明确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的监管主体。以前的国有企业总会计师是“谁都可以管,但谁都不管”,因此在运行中存在不少问题。现在国资委成立后,应明确国资委为财务总监的监管主体。体现国资委“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国资委作为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的监管主体,其主要职责应包括:1.制定有关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明确财务总监的定位;2.按照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委派、任命或免除财务总监;3.对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的工作进行考核、监督和管理。4.规定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以及职责权限。

(三)尽快制订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原来的《总会计师条例》因已明显过时应予以废止。目前,很多地方都已下发了财务总监管理的暂行办法。但是国家在这方面实际上已落后于地方。国务院国资委目前正在制定《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责任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出台后,对地方国有企业应当有明确的指导和示范作用。

(四)准确认识和规范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责任。按照国务院国资委正在制订的《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责任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财务总监的职责包括企业会计基础建设职责、企业财务监督职责、完善企业内部控制职责、企业价值管理职责。我们认为这种职责定位实际上已远远超过了原来《总会计师条例》所规定的职责范围,是比较符合实际的。同时,这也是我们认为应改变称谓的原因之一。关于工作责任,国务院国资委上述讨论稿文件中指出,财务总监应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承担领导责任、主管责任、相应责任及法律责任,虽然前三个责任的关系仍需进一步理清,但从总体上说,财务总监承担责任的内容是不会有太大变化的。与经营管理当局中的其他副职相比,财务总监无疑对国家承担了更大的工作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对国有企业财务总监要准确定位。无论是国务院国资委正在讨论出台的管理办法,还是前面已提及的我国不少地方实施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度,实际上都赋予了财务总监既对所有者负责,又对经营者负责的“双重身份”。如上海,在对国有企业实行财务总监制度以后,便不再设总会计师。前文我们从理论上已经对财务总监的定位进行了分析和论述。在对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准确定位后,才能科学地确定其工作职责,并赋予其相应的权力。

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集团总部;下属企业;财务管理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在社会经济稳健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已取得一定的进步发展。与此同时,为了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企业工作重心逐步向集团总部对下属企业财务管理的强化策略转变。其中,财务管理指以企业经济利益为目标,开展购置资产、融通资本、营运资金及分配利润的管理工作。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以管理原则为依托,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企业财务关系的管理工作环节,其管理目标为相关方利益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利润最大化及产值最大化。鉴于此,本文针对集团总部对下属企业财务管理强化策略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一、集团总部对下属企业财务管理的内容

1.管理价值

集团企业的价值不仅体现于经济效益,还与企业凝聚力、影响力、诚信力及信用等级相存在着密切联系。因此在企业发展的进程中,集团企业应转变传统理念,提高企业信用等级,树立行业诚信力,形成良好的外在形象,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集团企业做好下属企业财务统一管理工作,以集团名义完成信贷活动,下属企业无法单独参与银行信贷活动,银行无法考虑下属企业的偿债能力,削弱集团企业的信用等级,客观增加集团的信贷风险。

同时,保证下属企业的融资处于正常运转状态,为集团企业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来源。集团企业必须积极与下属企业沟通,完成信息资源共享,弥补集团企业信息资源不足,有利于提高集团企业的决策效率。值得注意的是,为了及时了解下属企业的经营及财务概况,集团企业可适度放宽管理范围,便于传达集团企业决策,提高财务管理的工作效率。

2.管理风险

为了保证集团企业处于可持续性发展的状态,减少集团总部及下属子公司的务经营风险,采取财务统一管理的方法,促使企业加大对于下属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做好下属企业的财务管理评估工作,严格规范下属企业财务管理的工作流程,确保财务管理的安全性,进一步提高下属企业的财务管理的工作效率。

同时,通过财务监督的方法,掌握下属企业的投资及负债规模,有效预防财务风险。值得注意的是,集团总部应转变传统理念,加大对于下属企业资金流动的控制力度,便于判断下属企业经济活动的合理性及合法性,预防非法的财务活动,避免营私舞弊,减少集团总部的经营风险。

3.管理流程

集团总部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逐步改变下属企业的财务管理的工作流程,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特别是运营、融资及投资等环节,制定详细的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例如:针对对外投资项目,财务部门应做好项目提前考察工作,评估资产及财务概况,得出详细的评估报告,完成审批流程。一旦投资项目结束或退出后,财务部门以文件为依托,开展审核资产、审计财务及回收款项等工作,登记资金流向、出资及验资手续。值得注意的是,集团企业应坚持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转变传统理念,定期审查下属企业投资项目的财务风险,提出审查建议。

二、集团总部对下属企业财务管理的强化策略探究

1.制度管理

集团总部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下属企业的发展情况,逐步构建具有企业特色的管理制度。有统计资料表明,我国集团企业的起步晚,发展迅速,理论机构基础薄弱,特别是权责问题,尚不存在健全的财务制度,现有的法人制度利用董事会统一管理下属企业的财务。因此在董事会决策的过程中,以公司利益为主,做好财务委员会的监管工作,保证财务委员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有利于下属企业长远发展。

2.资金管理

集团总部利用管理下属企业的资金,监督下属企业的资金流向,控制下属企业的财务风险,实现统一财务管理,其具体措施为:集团总部逐步构建具有企业特色的信息财务管理体系,控制下属企业的资金流转周期,监督下属企业的资金流动走向,便于及时解决财务管理的现存问题;集团总部加大对于下属企业财务管理的管理力度,特别是在下属企业经营规划的过程中,做好相应的核算分析工作,能有效提高财务信息的利用率。

同时,集团企业对下属企业的预算控制措施不拘于事前预算,更是涵盖项目进行预算,便于解决在项目运作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最后,建立健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统计分析分享集团总部的资金运转概况,了解下属企业的财务信息,便于及时改变经营策略。值得注意的是,在下属企业的发展进程中,集团总部适度放开管理职能,便于制定发展战略,保证下属企业处于正常运转状态,进一步规范下属企业的财务行为。

3.人员管理

集团总部逐步构建具有企业特色的激励机制,鼓励下属企业财务人员,激发其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其中,激励机制包括精神激励及物质激励两方面。物质激励多为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薪资待遇,集团总部利用物质奖励的方法,激发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及质量;精神激励,又称内在激励,指精神方面的无形激励,例如:口头表扬、授权及提供学习机会等,集团总部利用精神奖励的方法,增强企业的凝聚力,营造轻松的工作氛围,进一步形成企业文化。值得注意的是,集团总部改变原有财务管理的工作流程,弥补原有财务管理模式的不足,不仅有利于集团企业长远发展,还优化财务管理模式。

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Abstract: Good management can make enterprises win the biggest profit with the minimum cost. A financial officer should grasp all the information, scientifically plan the cost, have scientific prediction and control methods for the risk, give advice for the enterprises' long-term development needs,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best enterprises' financial management.

关键词: 财务管理;国营企业;成本核算;会计核算

Key words: financial management;nationalized industry;cost accounting;financial accounting

中图分类号:F25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35-0187-02

0 引言

笔者长期在国营园林施工企业从事财务管理,现结合多年来在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实践,对施工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何高效使用建设资金,控制和降低施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谈些看法。纵观当前一些兄弟单位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可以总结为财务核算方面十分混乱、工程施工的财务功能没能得到有效发挥、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杂乱无序缺乏条理、缺乏科学的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等。下面,笔者就对这几方面存在的不足进行逐一论述。

1 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表现

1.1 财务管理理念缺乏、机构简单化、制度不健全

1.1.1 缺乏现代化的财务管理理念 很多中小企业,尤其是建设型的施工企业,很典型的管理模式表现为企业老总同时充当投资者和经营者这两大角色,一言堂,如何进行财务管理都得老总说了算。有钱投资并不意味着管理水平和管理素质就强,作为投资者当然希望能将管理成本降到最低,因此,这样的企业老总一般不愿意用现代化的财务管理观念武装自己的思想,更不会将财务管理与企业管理进行有效结合,沿用传统管理思想衡量和任用人才,使财务管理形成虚设。

1.1.2 不设财务管理机构、无证上岗现象严重 有的中小企业,虽然设立了会计部门,不愿意再设立财务管理机构,认为有了会计和出纳管理记账和现金收支就够了。对财务管理重视不够,在人员选用上也就自然降低标准,没有接受过专业化、系统化知识教育的野路财务人员也敢聘用,很多财务人员没有相应的财会专业技术职称,导致无证上岗的现象严重。

1.1.3 任人唯亲影响财务功能发挥 还有部分中小企业由于资本金不足,老总们从节约成本出发,干脆任人唯亲,觉得管钱的只有亲戚来担当才会真正替自家开源节流,于是乎七大姑当会计,姨当出纳,有的甚至让会计岗位长期空缺,临时外聘兼职会计定期来做做账应付税务检查;有的中小国营企业,虽然勉强建立了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却没有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即使有审计部门,却受制于用人上血缘、亲缘、地缘等裙带关系影响,很难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使财务审计制度执行产生困难,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

1.1.4 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滋生漏洞 有的企业老总忽视会计工作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或者怕麻烦不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让具体操作的财务人员缺乏制度依据和约束,自然容易滋生各种管理漏洞,导致企业管理水平低下,缺乏持续经营能力,无法获得长效利润,长远发展存在严重障碍。

1.2 企业财务部门对概预算审查把关不严 当前,在中小企业施工建设中普遍存在建设项目概算超计划、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等“三超”现象。细细分析原因,大家会发现主要表现为下述几个方面。

1.2.1 对概预算审核不严 因为企业内部某些管理因素制约,导致对建设工程的概预算工作要么流于形式,要么只审核而不管调整,对那些本应做出科学调整的工程项目概预算不进行及时、对应的调整,导致施工企业实际进行施工时,各项工程量与指标远远超出原定概预算。

1.2.2 概预算流于形式或超过计划 有的开建项目,未按照按批准的可行性报告,开展严格的设计工作和编制设计概算。当然,也不排除企业内部的设计部门,受部门利益诱惑,抱着私下多收设计费的目的,人为抬高工程设计概算,导致工程编制的概算远超计划,增加了不必要的工程建设成本。

1.2.3 故意力压缩概算与财务计划脱离 有些中小施工单位为了能在竞标中以低价中得建设项目,或者为了让建设项目顺利向上级申报,或者为了减轻税费负担,故意压缩概算数据。而一旦工程项目批复下来,又会自作主张,将工程投资额度加大。另外,也有一些企业为了赶时间,在项目立项上绕开财务部门,搞计划外工程,形成先斩后奏的结果,使得工程运营的实际情况和企业的年度财务计划不相符。

1.3 建设企业基建报表完成额度失实 作为企业财务管理,有时基于维护企业自身利益的目的,会计人员也会采取一些小花招。比如为了便于年终决算报表的顺利通过,为了下年度上缴利税不会被增加,或者为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考核,受领导指示,财务机构在年终财务决算时,会根据实际需要,对已完成的真实工程额,在账务上进行细部调整。最常见的手法是:有的财务部门会将企业当年超额完成的工程量部分,暂挂在“其他应付款”或“应付工程款”中,待下年年初再进行调回;有的财务部门会将企业当年未完成的工程量部分,提前结转,暂挂在“其他应收款”或“应收工程款”中,以完成年度考核指标,这样得出的报表就失去真实性。上述行为,都会影响到企业领导对公司经营状况的误判,严重影响到下一年的公司经营计划。

1.4 财务管理不科学,导致公司投资效益低下 ①因为财务管理的不科学,追求短期目标,只注重有形资产,不能将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有效开发和盘活,致使中小企业缺少投资所需资金,无法给企业决策层提供更好的投资,导致企业无更多资金投入更大的项目。②企业一把手一言堂,财务机构没有获得参与项目投资决策的资格,导致投资盲目性大、结构失衡,使企业经营陷入内外举债失控、资金流动不畅等财务经营困境,难以自拔。③目前建设单位施工存在管理不严、施工质量差的普遍现象,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浪费、工时浪费更加严重,如果建设工程单位的财会人员业务技能不熟练,使项目的成本核算、会计核算弱化,再加上伸向建设工程的收费项目越来越多、标准越来越高,一个工程项目下来,各项税费开支占总投资的比例十分高。④有些工程项目的基建资金,很大比例是贷款获得的,过高的投资期利息负担拉高了建设成本,工程资产交付生产部门后,效益十分差,当前重点建设项目成了重点浪费项目十分普遍。⑤部分中小企业施工企业在工程竣工结算上,高套定额、多计材料、多计工程量、多计设备价格和数量,有的擅自在施工现场对设计变更增加的部分通过签证重新计入,而变更减少部分却不作调整,致使重复计费、多计费用现象时有发生。

2 对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策略

2.1 要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①作为企业领导,要积极加强企业老总和全体员工的财务管理意识,转变观念,摒弃家庭式的传统管理方式,重视人才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引进高级人才,用先进而科学的财务管理理念武装自己,并积极推行到企业经营活动中,从根本上实现用合理科学、完善的财经制度管理企业。②要努力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架好梧桐树,吸纳更多高级人才加入,给企业带来先进的管理思想和方法,推进企业健康展。在具体运行上,要通过岗位分工制和轮换制,特别是分工明确的会计和出纳岗位,不能放任一个人去任职;对于同一个岗位,比如出纳,同一人担任的时间应有时间期限,到了这个期限,就应当实行轮换。③规范企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基础工作水平。对于会计科目的使用,要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根据相关规定来制作会计报表等资料,使之符合《税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各总账、明细账以及流水账等会计账目之间要相互勾稽,内容清楚,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使企业的会计资料能够真正为企业各项财务分析和决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数据。④有条件的企业,要尽快实行财务总监审查制。设立财务总监,通过总监高度专业而独立的事前控制、经常审计、及时反馈,帮助企业进行有效的财务管理,确保公司的总体经营方针和目标是基于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之上,切实使公司的各项利益和权益得到维护。

2.2 提高财务人员素质,让他们有能力为领导做好参谋,帮助企业增强融资能力 ①作为企业财务人员,要熟悉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制度,恪守财务职业道德规范。同时,还要树立创新精神、竞争意识、现代风险观念、负债经营观念以及盈利效率观念。②作为企业管理者,一方面要为财会人员提供多种进修充电机会,让他们接受不间断的财务知识培训,使知识得到及时更新;另一方面要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实行物质奖励、精神奖励相结合,按照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同时注意鼓励的有效性和及时性,使财务管理者能分享企业增加的财富,增强其对企业的归属感。只有这样,财务人员才会主动发挥诸葛亮的作用,在资金运用上,有效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根据中小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差的特点,尽可能地把资金投放到回收期短、风险相对较低的项目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③学会科学平衡各相关主体的利益,既能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也能让相关主体的利益得到照顾。

2.3 在工程项目管理上实现全面预算管理,投资方面要分散资金投向,降低投资风险 ①贯彻国际通行的预算管理制度,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科学控制,使其实现既定经营目标。通过预算编制,企业各部门可以明晰各自权限和责任范围,落实企业的财务计划细则,对企业日常运营进行有效控制。②作为财务管理部门,要给企业经营提供真实的财务报表,让决策者通过真实的财务报表,科学分析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实现投资多元化的同时能达到科学的投资取向,控制和降低投资风险。③随着经济全球化,货币风险日益加大,风险管理已成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相当重要的一个问题,对风险程度大的项目,决策面临不确定性的风险方案应主动回避。随着企业资产结构中无形资产所占比重飞速上升,必须对无形资产的管理予以足够的忠实,进行相应的财务管理变更,加强和完善企业的无形资产管理。

无规矩不成方圆,总之,针对中小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财务管理问题,笔者建议企业管理者,要学会用科学的会计政策来规范企业基础会计工作。作为公司决策层和财务管理层,要通过制度的科学建立,全面维护中小企业正常的会计工作秩序,健全会计基础工作,督促和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办理各项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实现对公司各部门的财务控制与考核,促使公司实现利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温素彬.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环境与财务策略[J].财务会计.

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企业集团财务领导体制的选择

1.企业财务领导体制的一般形式。企业集团的财务领导体制同单一企业的财务领导体制有着内在联系,但不能把两者简单地等同起来,其根本原因在于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对象不是单一企业的财务活动,而是一个企业群体的财务活动。但研究单一企业的财务领导体制是确立企业集团财务领导体制的基础。

企业的财务领导体制因企业组织形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在实现了公司法人制度的典型企业中,财务领导体制一般有三种类型:

(1)财务总监负责制,即由董事会授权,由董事长直接委派财务总监,在财务总监指导下设立财务会计部门。其优点是直接体现董事会的授权,代表着投资者或股东的利益。缺憾是财务总监直接插手企业财务工作,容易造成新的所有者代表和经营者权责不清,同时权力过于集中财务总监,也容易影响经营者特别是财务经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总会计师负责制。即在总经理下设置与副总经理平行的总会计师分管企业财务工作,在总会计师下设立财务会计部门。其优点是体现了财务管理的专业性与决策中专家意见的权威性,是我国国有企业特有的组织形式。不足之处在于虽然明确在职权上总会计师与副总经理平行,但客观上给人以“专家”之衔而非职位之感,因而其实际享有的职权容易因总经理的意愿而定,便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地位受到影响。

(3)财务经理负责制。即在总经理下设负责财务会计工作的副总经理,在财务经理下设立财务会计部门。其特点是财务经理具有和其他副总经理平行的、同等甚至更重要的地位,对上直接向总经理负责,直接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对下直接向财务会计机构,从而组成了由总经理挂帅的企业资产运营和内部经营管理系统。这种系统是经营者实现其法人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的保证,从机制上明确区分了与董事长领导的产权管理系统的权责界限,同时又便于企业内部实行分工负责的经济责任制,因而这种财务管理领导体制是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的一种较好选择。

2.集团核心企业财务领导体制的选择。从组织结构上看,企业集团是围绕核心企业组成的,由核心企业、紧密层企业、关联层企业和松散层企业构成的具有层次结构的企业群体,其中核心企业即集团公司在企业集团中处于主导和支配地位,核心企业的领导机构就是企业集团的领导机构,因此,确立企业集团的财务领导体制,实质上就是确立核心企业的财务领导体制。

如果核心企业已进行了规范的公司化改造,建立了公司法人制度,其财务领导体制则宜采取总经理直接领导下的财务经理负责制。因为这符合在“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的法人企业中,企业法人主体就是企业财务管理主体,企业法人主体在企业法人财产权限范围内,自主行使其对法人财产占用、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息我发展”的经营约束机制进行自主理财。而董事长直接领导下的财务总监负责制则容易混淆出资者的产权管理职能与企业法人主体财务管理职能的界限,造成新的出资者代表与经营者权贵不清。至于总经理直接领导下的总会计师负责制,尽管从表面上看它与总经理直接领导下的财务经理负责制仅仅是形式上的差别,但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企业财务管理体制已势在必然,因此,在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化改造后,是否还需保留这一形式,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3.集团紧密层企业财务领导体制的选择。企业集团的紧密层企业即核心企业的子公司,尽管从法律观点看,它们不是核心企业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是宁个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但由于它们在人事、计划、财务等方面皆受制于核心企业,因此紧密层企业的财务领导体制采取何种形式,是由核心企业决定的。

核心企业在确定紧密层企业财务领导体制时要着重考虑核心企业与紧密层企业之间的集权与公权关系。严格地说,在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中,不存在绝对的集权型管理,也不存在绝对的分权型管理,而是采取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办法。不过在实践中,有的企业集团偏重于集权型管理,有的偏重于分权型管理。一般地,如果集团核心企业在财务管理上偏重于集权型管理,则对紧密层企业的财务领导体制应选择董事长直接领导下的财务总监负责制;反之,如果集团核心企业在财务管理上偏重于分权型管理,则对紧密层企业的财务领导体制则应选择总经理直接领导下的财务经理负责制。至于核心企业对哪些紧密层企业应偏重于集权,对哪些应偏重于分权,则受许多具体因素影响,如紧密层企业的经营规模、生产技术特点、产品种类、业务范围、分布状况等,其中核心企业持有紧密层企业的股份比例是一个重要因素。通常,核心企业对全资子公司一般不设董事会,对财务主管人员也是采取直接委派的做法,以实现其财务控制;而对于控股子公司特别是相对控股的情况下,核心企业只能通过董事会操纵经理人员来实现对子公司的重大财务活动施加影响。

二、企业集团财务组织的设计

1.企业集团财务组织结构的特点。企业集团是由众多法人企业构成的具有层次结构的企业联合组织,这决定了企业集团财务组织结构具有如下几方面的特点:①理财主体的多元性。企业集团是由众多成员分业通过一定方式组成的,其中每个成员企业皆因是独立法人而成为理财主体,这些不同的理财主体都有自己的财务管理组织,②财务管理权责的差异性。尽管企业集团内部存在众多的理财主体及相应的财务管理组织,但它们所享有的财务管理权限与承担的责任却是不同的,其中集团公司及其财务总部享有居于支配地位的财务管理权限,同时也承担着与其职权相对应的责任;③财务组织结构的多层次性。在企业集团内部存在着两种性质不同的财务组织层次结构:一是由集团公司财务总部与基层单位如分公司、事业部等的财务部门构成的层次结构,从业务上它们是上下级关系,存在着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二是集团公司财务总部与控股子公司的财务部门构成的层次结构,从业务上它们不是上下级关系,但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后者是企业集团财务组织结构所特有的;④财务组织机构之间联系的多样性&在集团内部,由于核心企业的财务部门与一般成员企业的财务部门不属于上下级关系,它们之间的联系也不是建立在行政命令基础上的,而是通过建立规章制度、人事参与及利用各种财务调控手段等形式。

2.企业集团财务组织设计的目标。组织设计的目的在于通过合理配置组织要素,使组织运行得更有效率,这是任何组织设计的共同要求。对于企业集团而言,企业集团是由众多既有利益一致性又有利益独立性的成员企业构成的企业群体,如何协调集团内各成员

企业的利益关系,统一各成员企业的财务行为,以便最大限度地发挥它的整体优势,这就是企业集团财务组织设计的目标。

在企业集团财务组织设计中为体现这一目标,需要把握好以下原则:①集权、分权适度原则。集团公司财务总部集权过多,会影响子公司的理财积极性,但分权过度,也容易出现失控现象。通常的选择是首先保证集团公司财务总部集中必要的财务管理权限,特别是重大财务决策权,花此基础上实行适度的分权;②权责利均衡原则。分权能否达到目的,与权责利关系处理密切相关。给予子公司、分公司的权限大但承担的责任小,就容易产生滥用权力的现象;反之,给予的权限小但承担的责任大,则不利于调动子公司、分公司的积极性,因此权责应是对称的、均衡的。同样道理,责任与利益之间的关系也应是对称的、均衡的;③机构的设置要与集权、分权的程度相适应。集团内各成员企业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哪些职能部门,应与享有的财务管理职权和承担的责任相适应,这也是财务部门履行好职责的重要保证。

3.企业集团财务组织结构的一般模式。根据上述原则及企业集团财务组织的特点,一个理想的企业集团财务组织应该是集权分权适度、权贡利均衡、多级分层分口控制系统。所谓多级分层分口控制系统,从纵向看,在成员企业间存在着“集团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孙公司”的多级控制关系,而在每个成员企业内部存在着“公司总部+分公司(或事业部)——分厂(或车间)”的分层控制关系(这种分层幅度因集团公司与成员企业经营规模不同而有所差异);从横向看,在每一控制层级中又按其职责设置不同的职能部门进行资金、成本的归口管理和控制。

具体地讲,第一层级控制设在集团公司财务经理直接领导下的集团公司财务总部,负责整个集团的资源分配、资金运用、投资管理等总体计划的安排。财务总部为履行职责至少要设置如下职能部门:①投融资筹划部。其主要职责是研究、策划企业集团的筹资方式、筹资渠道、投资方向、投资方式等战略问题和重大财务决策问题,它仅在一级控制中设置,即为企业集团的投融资中心;②成本策划部。负责集团战略性成本管理、主导产品的成本策划工作、制定内部结算价格,同时对分工协作单位(子公司、分公司、关联公司等)的成本核算、成本控制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③财务预算部。负责集团公司财务预算的编制,预算执行过程的控制与分析,预算执行结果的考核、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等,其日常工作的重点是对下属单位(分公司、事业部)及子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预测、分析和评价;④营运资金管理部。主要负责集团公司与外部及内部(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集团公司与一般成员企业间的往来结算、存贷款事项及运营资金收支平衡的管理等。资金运营管理部同时还兼有对分公司、子公司资金运营的财务监督和业务指导责任,具有纵向控制职能。

二级控制一般设在集团公司的有独立对外经营权的分公司(或事业部)及控股子公司,它们属于企业集团的利润中心,在集团公司总体计划内安排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可在一定范围内根据市场需求和技术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生产和销售,并建立与其相适应的财务管理机构。在机构上主要设置有财务预算部、销售结算部、成本控制部、日常运营资金管理部等。

第三控制层级级在作为生产单位的分厂、车间或站队及其他费用单位,它们一般属于成本控制中心,对本单位的责任成员负责。通常在此控制层级不设置专门的财务机构,但可设置专职的会计人员如成本核算员负责目标责任成本的分解、控制、核算、分析等。

三、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

l.授权任免制度。授权任免制度是实现财务管理决策机制的保证和基础。企业集团一般是由若干公司系统组成的,通常这些公司系统分别采取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事业部,和关联公司等组织形式。我国《公司法》明确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具体的权责分工制度应由各个企业结合自己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确定,从而形成一个财务经理挂帅,主计长(会计主管)和财务主任辅助的权责明确、财务关系清楚的财务会计运行系统。

当然,企业集团是一个由核心层、紧密层、半紧密层和松散层构成的具有层次结构的企业联合体,要建立高效运行的企业集团的财务运行机制,不但要使每个成员企业形成一个权责明确、财务关系清楚的财务会计运行系统,更重要的是,要使整个集团形成一个权责明确、财务关系清楚的财务会计运行系统。在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活动中,、集团公司及其财务总部处于支配地位,子公司的财务领导体制采取何种形式,子公司的财务领导采取何种方式任免,哪些财务管理权限集中于集团公司财务总部,哪些财务管理权限下放给子公司,都应通过授权任免制度作出明确规定。

2.财务管理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工作制度是在《企业财务通则》和各行业财务制度的统驭和指导下,结合本企业经营管理特点与对财务管理的要求,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的,它是规范企业各层次、各部门、各环节财务行为的准绳。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具体包括筹资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存货及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收入分配管理制度,财务预算、分析、考核制度,财务检查及内部控制制度,财务风险监测及规避制度,以及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等若干规章制度。对这厂制度的更深层次划分,应该既有锌一环节的筹划决策制度,又有具体操作运行制度,还应有跟踪反馈制度。作好上述各种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企业财务管理实现其自我决策机制、自我调节机制、风险防范及规避机制等的重要保证。

企业集团作为企业群体,其最大优势在于它的整体性,离开了整体性,企业集团并无优势可言。因此,企业集团在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工作制度时,要对资金融通、资金投放;资金运用:利润分配等作出统筹安排,根据分级、分权原则,明确规定各成员企业财务管理权限、范围及责任,以确保集团整体目标的实现。

3.激励约束制度。企业集团的最大优势在于它的整体性。要使企此集团的整体优势得以充分发挥需要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集团核心企业对一般成员企业的吸引力问题,二是核心企业对一般成员企业的控制力问题,而这两方面的问题又是统一的。因为控制力体现的是一种管理行为机制,而吸引力反映的却是一种对客观的认识并相应采取某种行动的行为机制。有效的管理行为机制可以提高生产率,而生产率的提高又促进了企业集团的发展,进而为满足成员企业的利益及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从而加大了吸引力。而解决上述两方面的问题就是要通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