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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流程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流程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流程范文第1篇

为做好2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协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常规性基础工作。汇算清缴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涉外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税款的足额入库,而且关系到吸引外商投资软环境的改善、涉外企业税收基础管理和纳税评估、税务审计以及反避税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此,各级税务机关必须高度重视,要按照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要求成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近期,总局已经实现了汇算清缴软件与综合征管软件的数据衔接并下发了软件升级补丁,各级国际(涉外)税收管理部门应牵头负责组织实施,信息中心、税源管理、计划征收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汇算清缴软件与综合征管软件数据接口工作安全进行,共同做好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二、加强业务和操作技能培训,做好申报期间的纳税服务。为了配合各地的业务培训和宣传辅导工作,方便纳税人填报申报表,总局今年重新修订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材料》(总局将通过服务器或其他形式下发),从每张申报表的填表目的、口径、栏目逻辑关系和电脑操作作了说明,对每张申报表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提示,并强化了申报审核软件的政策提示功能。各地要加强对基层税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使人员的知识结构、思维方式适应信息化建设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汇算清缴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本领。要通过各种形式为纳税人提供更高层次、更为便捷的服务,帮助纳税人了解和履行纳税义务,协助他们解决申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做好年终税款的决算申报,提高税法遵从度。

三、核实户管情况,夯实征管基础。税源户籍管理是汇算清缴工作的基础,各地应以全国换发税务登记证的工作为契机,切实摸清辖区内的正常企业、非正常企业和筹建期企业的真实情况,及时归纳、整理和分析户管的各类信息,保证户管情况统计的准确性,夯实管理基础,堵塞税收漏洞。除按规定可不参加汇算清缴的外,确保其他企业纳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范围。

四、规范工作流程,实现数据共享。为进一步实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的共享,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减轻基层税务人员的工作压力,总局已组织开发了汇算清缴软件与综合征管软件数据接口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业务工作流程(见附件1)。各地应重视数据接口程序的应用,加强工作衔接,认真落实前期各项准备事项,严格按照软件衔接业务流程的要求开展工作。对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总局。

五、严格加收滞纳金,确保申报准确率。为制止滞纳金加收的随意性,确保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准确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应补缴的税款未在5月31日前缴纳入库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从6月1日起按日计算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流程范文第2篇

税务是高职院校会计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主要教授税务登记、发票领购与审查、建账建制、纳税申报、纳税审查、税务行政复议、税务咨询等内容。通过学习,学生应具备掌握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程序、要求,以及税务工作的基本技能和方法,具备税务登记、发票领购与审查、建账建制及纳税审查和涉税文书制作实务等工作能力,并具备一定的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咨询与税收筹划能力。

一、税务课程的相关基础课程

1.基础会计实训

通过基础会计实训,使学生系统地掌握会计凭证的填制和传递、会计账簿的登记和管理,采用不同的会计核算程序组织会计核算工作,为专业课实训打下良好基础。

2.财务会计实训

通过财务会计实训,使学生系统地完成一个企业在一定时期的全部会计业务的账务处理,并能合理地组织会计核算程序,保证会计核算的正确性、及时性。

3.财务管理(ERP沙盘)实训

通过财务管理(ERP)沙盘)实训,使学生熟练地掌握企业理财的基本程序,进一步掌握财务预测、决策方法,以及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系统中的重要地位等。

4.会计信息系统

通过会计软件应用实训,使学生能正确地组织基层单位的会计电算化工作,系统地完成会计核算工作,并能运用会计核算软件为企业管理提供有关决策信息。

二、税务课程教学目的与要求

学生熟练了解税务的概念、特性及原则,税务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作用;熟悉税务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掌握税务的范围与形式,税务登记的基本内容,熟悉税务登记管理规程和操作规范,掌握企业税务登记和企业特定税种与纳税事项的税务登记的办理方法,具备相应的能力。发票的种类与使用范围,发票审查的基本内容;熟悉发票领购管理规程,发票开具要求,发票审查的基本内容;掌握领购发票操作要点,发票填开的操作要点和发票审查的基本方法。通过学习,学生应具备发票领购、填开和审查的能力。建账建制的适用范围与基本要求;熟悉建账建制的基本内容;掌握记账操作规范。通过学习,学生应具备从事建账建制的能力。通过学习,学生应具备从事流动税纳税申报的基本工作能力。了解所得税纳税申报的基本内容;熟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的操作规范;掌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方法。通过学习,学生应具备从事所得税纳税申报的基本工作能力。熟悉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和资源税纳税申报操作规范,掌握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和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方法。通过学习,学生应具备从事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和资源税纳税申报的基本工作能力。了解税务咨询、税务顾问、税收筹划的概念,熟悉税务咨询、税务顾问、税收筹划的内容与形式,掌握税收筹划的分类、范围及基本方法。通过学习,学生应树立起税收筹划意识,为从事税务工作打下一定的基础。

三、税务课程在高职院校中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通过对中小企业招聘会计人员的情况进行调查,企业对所招聘的一般会计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和素养,能够独立进行会计核算,熟练操作电脑,能够准确填写纳税申报表,会网上报税。而刚毕业的会计专业学生大部分找不到会计工作,得不到企业的信任,主要是因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太差,不能独立进行纳税申报,不知如何进行网上报税。从最近几年各高等职业院校的会计实践教学的现状来看,纳税实训存在严重不足。

造成纳税实训存在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专业教师缺少纳税实践经验。很多会计专业教师,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学校任教,没有在企业从事过会计工作,虽然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但实践经验匮乏。教学中主要以理论教学为主,实践教学为辅,而且实践教学中不能很好地针对企业实际会计工作情况设计实践教学内容,缺少灵活性、针对性。而有些专业教师本身就不知道如何进行纳税申报,当然也就无法指导学生进行纳税申报实训。二是没有模拟实训设施,缺少必要的实训条件。如果要让学生掌握熟练的纳税申报技能,必须让学生在一个仿真的环境中进行实训。现在的纳税申报基本上都是网上申报,与以往的申报方式有很大区别。有些税种的网上申报需要配备相应的申报软件。

四、税务课程改进的措施

1.加强《税法》课程的教学,掌握常见税种的正确计算一般企业,每月上报的常见税费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有的企业还涉及到资源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在学习税法知识时,专业教师应重点指导学生准确计算各种税费,并对各种纳税申报表的各项目内容进行详细讲解,使学生对纳税申报表有一个初步认识。

2.鼓励专业教师下企业锻炼,掌握纳税申报操作技能纳税实训教学的效果,主要取决于专业教师的指导。虽然纳税申报操作程序比较简单,但是如果会计专业教师没有经过专门的训练,没有进行过系统地、真实地操作,在指导学生进行纳税实训时,可能会出现偏差,误导学生,产生不良的影响。对于一些没有纳税申报经验的专业教师,可以采取到企业挂职锻炼,或者参加短期培训的方式,促进专业教师熟练掌握纳税申报操作技能,为做好实践教学打下坚实的基础

3.建立模拟实验室,在仿真的环境中进行纳税实训校内的模拟实训在会计实践教学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校内模拟实训,可以让学生掌握规范的会计核算操作技能。进行纳税模拟实训,也要有配套的实训设施和操作软。有些纳税申报软件的使用比较复杂,可以聘请税务部门的人员来校对师生进行指导、培训。在进行纳税实训时,可以模仿实际的纳税情景进行操作,从而能够增加学生的感性认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4.设计实用的纳税实训材料,学以致用不同行业的企业,纳税申报有所不同。对于所有企业,一般都要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而工商企业还要交纳增值税,餐饮、旅游、建筑安装、咨询服务等企业要交纳营业税,有些特定商品的销售,还涉及到要交纳消费税。在进行纳税实训前,实训指导教师要针对不同行业企业的实际纳税申报情况设计不同的实训内容。

参考文献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流程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在工业化大发展、经济增长日益明显的社会背景下,建筑企业获取了极大的发展机遇和空间。此种状况下,完善建筑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便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针对现有问题,寻找相应对策,成为建筑企业税收管理当务之急。

一、建筑业的基本特点及其对税收管理的影响

(一)建筑业的基本特点

1.开发和生产项目的特殊性

建筑行业开发和生产项目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开发和生产项目的单件性、流动性和长期性。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一样.建筑业同样具有周期性,且从投入到产出的运行周期往往较长。

2.与其他产业的关联性

建筑业与国民经济其他多个行业具有较强的产业关联性,比如水泥、钢铁、玻璃、木材、家电、塑料等各种行业或产业,均在建筑业生产经营中扮演相应角色。正因为此,建筑业也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3.对国家政策的敏感性

国家和政府出台新的政策极易给建筑业带来明显影响,比如国家各项税费在影响建筑业成本核算基础上,使企业利润回报率出现变动.再如政府在建筑业投资规模的大小也直接影响到建筑业规模的变化。

(二)建筑业行业特点对税收管理产生的影响

1.税源变动不易把握

由于建筑业很容易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其税收收入计划、预测等难以保证准确无误,使得建筑企业决策和税收征管把握难度较大。

2.所得税管理难度较大

建筑业常出现开发项目实施时间持续一年以上的情况。对建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按照正常的以会计年度为单位,则很难对收入、配比结转成本等进行准确计算。加上有效开发项目具的流动性.给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造成更大不便。"

3.税务稽查工作复杂

建筑业牵涉其他多个行业,这给某些建筑企业在成本费用上造假提供机会。此外,由于全国各地执行税收政策并非完全一致,则一些建筑企业到税负较低的地区申请代开发票,甚至使用假发票。建筑业材料票使用增值税发票,在上述情况下,地方地税部门稽查难度明显增加。

二、建筑企业税收征管中常见问题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

目前。建筑业企业账面核算不实、明亏实盈、逃避税务机关监管、偷逃企业所得税等现象严重。一则营业收入申报不真实,其主要原因在于建筑企业挂靠单位多、财务制度不健全、诚信度偏低、账证不规范等问题普遍存在.比如将工程款结算收入或者合同外工程收入、工程差价收入等挂“其他应收款”,再如处理涉私建筑项目时,将私人合伙建房的部分收入以略低于税务机关所确定的最低申报价格入账甚至不入账,私自帐外经营,故意偷漏税款。二则企业列支成本费用随意性较大、成本费用较高.尤其是虚列各种名目开支.如人工费、广告费、业务招待费、借款利息等费用。

(二)个人所得税监管不到位

在建筑业税收收入构成中。营业税占据较大比例.个人所得税所占比重甚小,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监管不到位,导致出现较多问题:代扣代缴义务时间滞后、收入难以把握、分包工程常被遗漏、逃税避税现象严重。比如企业承接分包工程所得收入应计人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扣缴的计税金额,但在人账时往往被遗漏,再如个人承包人或挂靠人开具材料发票抵账,用以逃避工薪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三)营业税计税金额申报不足

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内容,纳税人从事建筑、装饰、修缮工程作业时,不管其与对方采取何种方式结算.纳税人营业额均应将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包含在内。在施工过程中,建筑企业需要与其他多种行业产生联系.但相当一部分建筑企业自行采购原材料,只向施工单位支付施工费用则申报缴纳营业税时,施工单位纳税人也只依照所得旋工费进行申报。对于常发生的绿化、木门、水泥路、路灯、电梯等配套及零星工程,均以各种建筑材料、设备等发票形式直接计入且有账目,以减少计税金额。纳税人申报纳税只以施工费为依据,则漏掉了建筑施工过程中自购原材料费用及其他动力价款应缴纳的营业税。

(四)营业税征收难度大

目前.我国建筑企业营业税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不够合理和明确,客观上助推了纳税人税款申报延时、税款交付拖欠等不良现象的产生.十分不利于营业税征管工作的开展。首先,税收政策中关于建筑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规定过多、过细,在实际操作中遭遇较多难题,尤其是按照建筑营业税纳税人工程价款结算方式的不同,现行政策规定了不同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使得纳税人巧用规定故意延缓税款缴纳期限,税务机关在未能全面掌握工程价款结算方式的情况下.很难确定建筑施工单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其次.税收政策关于建筑营业税纳税地点规定的多样性也成为税收征管难度的诱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营业税纳税地点做出分散性规定,导致多数建筑企业不按时缴纳税金或者税金分毫不缴,由于时间、空间、人力成本的限制.主管税务部门无法准确掌握工程进度、成本核算、企业劳务、企业收入等具体情况,进而造成施工企业拖欠、少缴税款。"

三、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的主要对策

(一)完善税源监控机制

做好税源监控应从管理流程和管理内容两个角度人手。

1.规范管理流程

规范管理流程,应实行有序的项目登记,包括项目开工登记即在办理开工许可手续前,建设单位须与施工单位一同到税务机关办理建筑业税收项目登记手续;项目变更登记,即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停缓建等较大变动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须到地税部门办理项目变更登记手续:项目注销登记,即建设单位须在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后.主动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项目注销登记手续,进行结清税款、交回《委托税款证书》、代扣税款凭证等一系列税收事宜。

2.细化管理内容

细化管理内容应实施双向申报方式,即建筑单位和建筑企业需在建筑项目被纳入正常的税收管理轨道后,分别向项目所在地税收征收分局、机构所在地税收征收分局申报纳税。其中建筑单位应定期明细申报,对工程进度、付款情况、税款、工程材料供给等详情进行分项目申报,并建立健全税款台账,按月解报税款。建筑企业则首先根据法定要求,办理相关纳税申报手续,并据工程进度将《建筑业税收明细申报表》报送至机构所在地税收征收分局处.以将税源监控延伸至具体的建筑项目,提高纳税申报准确性。

(二)有机协调工作局面

1.明确机构定位和职责

在建筑企业税收征管过程中。对建筑项目所在地税收征收分局、建筑企业机构所在地税收收分局、建筑业税收管理员的地位、职责应予以定位和明确。建筑项目所在地税收征收分局同时监督建设单位税款申报、解缴、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以及施工、贷款结算、开工与竣工验收等各个不同过程,并将税收信息传递给机构所在地税收征收分局。建筑企业机构所在地税收征收分局既要负责对纳税人据项目预算和工程进度实施纳税申报情况的监督.又要对财务核算、税款缴纳等内容予以监管,以向项目所在地税收征收分局传递及时性信息,做好定期分析对比工作。"

2.实现动态控制和相互制约

建筑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和动态控制要求,税务机关专人、专职、专责地对建筑项目施以跟踪管理方式,其目的在于监管建设单位代扣税款是否合法、建设项目施工进度如何、涉税动态信息是否可靠,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税款从开工到项目竣工验收均能够及时足额入库。建筑业内部机构应相互协调、彼此制约,比如施工单位机构所在地税收征收机构、建筑项目所在地税收征收机构共同、定期对比析纳税申报详情,及时查找漏项工作、申报不及时等问题。

3.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

随着计算机技术不断翻新,建筑业信息化水平目益提高,其信息化管理诉求也日渐提高。比如借助于平台信息集成功能,对建筑企业内外信息资源有效整合;再如以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比对预警功能,实现税源智能化管理;或者以平台多元化查询功能,提升税收管理效能,此点最利于建筑行业企业各个职能部门与税收管理员的沟通,以全面及时地监控和了解税源情况。

(三)拓展税收管理范围

1.扩充税源信息渠道

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须解决税源信息不对称问题,构建信息共享、管控有效的综合治税体系和综合治税网络,积极扩充税源信息渠道。具体来讲,建立健全和相关部门进行信息交换与联系的制度.保证重点建设项目信息的定期获取,并对工程项目计划投资、招投标以及投资完成进度等及时、全面掌握,充分挖掘潜在税源信息.实现现有税源信息准确、真实、可靠。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流程范文第4篇

关键词:税收管理  偷税漏税  建筑业  项目管理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投资环境的逐步优化,建筑业发展如火如荼,建筑业已经成为地方税收的骨干税源。但由于建筑业具有项目建设周期长、环节多、施工企业组织形式复杂,工程作业流动分散等行业特点,向税收管理提出严峻的挑战。如何强化对建筑行业的税收征管,是摆在税务部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建筑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源控管范围狭窄,部分工程项目控管缺位,税源大量流失

传统的建筑业税收管理模式下,只注重对建筑企业的管理,忽视了对建设项目的精细化管理,税务机关仅能从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获取征管信息,在整体上掌握其收入、成本、费用、税金、资金流动等财务指标,而对具体施工项目的纳税状况难以准确掌握,造成大量工程项目税收管理缺位。同时,施工单位即便是对建设项目进行了纳税申报,但也往往只就其人工费收入纳税,故意隐瞒甲方供料和提前完工及优质工程奖励资金等应税项目。例如,税务机关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某建筑企业年度先后承建了处商品房开发工程和某开发园区的排污沟渠施工工程,该公司只对商品房的土建收入进行了纳税申报,对其他较为隐蔽的收入则未进行申报纳税。

(二)税源控管深度不够,管理手段粗放,税收偷漏问题严重

由于目前地税机关征管专业化水平不高,征管流程设置尚待规范,各征收单位普遍采取“以票管税”手段,仅停留在对建筑业专用发票实行代开监管上。施工单位经常发生零申报、申报不实甚至不申报等现象,税务机关即便大致掌握施工单位的总体经营情况,但对单个工程项目价格构成不能准确掌握,税款流失或滞后现象仍很严重。一些建设单位因资金困难等原因,往往选择用材料物资、车辆、房产所有权抵顶部分工程价款,对这部分抵顶工程价款的实物,建筑施工企业一般不计入收入和相应的账目,形成资金账外循环。某区地税局在建筑业税源普查中发现,该区上年度基本建设投资总额亿元,建筑行业实际纳税 万元,漏征税款 多万元。

(三)欠缺部门配合机制,管理措施乏力,税收政策执行困难

在建筑施工的前期管理中,相关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税务机关的先期参与权利,致使主管税务机关无法及时掌握工程立项、招标、开工、资金投入、承包合约等相关情况,这就限制了税务机关职能作用的最大限度发挥。税务机关只有通过后期的问询、观察、检查等来了解工程的具体情况,因而不可避免地发生直到施工已完成,税务机关才着手进行调查的管理滞后问题,从而造成工作被动,税收严重流失现象的发生。

二、建筑业税收管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企业组织形式复杂,挂靠和分、转包现象普遍存在

当前,建筑企业出借或变相出借施工资质,层层分包、转包工程项目现象普遍存在,建筑市场暗箱操作现象屡见不鲜。一部分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等级较低的小型企业为承揽建筑工程,纷纷采取分包、转包、挂名等经营方式挂靠施工资质较高的企业或向其借用施工资质。施工企业向这些建筑队、挂靠队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后,放任自流,税务机关难以将这些施工队纳入正常的税收管理。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下设个工程处,该公司对其中个挂靠工程处实施松散管理,该公司只是在工程处以公司名义承揽工程时收取管理费,不能准确掌握各工程处的经营情况。税务机关在对该公司的挂靠工程处进行外调时发现,个挂靠工程处年度隐瞒收入 多万元,偷漏税款多万元。

(二)建筑业施工环节众多,管理链条漫长

在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有勘察设计、桩基、土建、水电暖气、内外部装修、装饰灯光、消防、楼梯等众多环节。单项工程跨年度作业现象较为普遍,项目存续期有的长达数年甚至更长时间。工程款项结算不及时,少申报和延期申报入库税款现象大量存在。

(三)部分环节经营方式隐蔽,作业流动性大

由于建筑施工项目分布零散,流动性强、施工地点较为隐蔽,经常进行野外作业,施工企业往往心存侥幸,对部分比较隐蔽的经营行为隐瞒不报。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下,施工企业注册地税务机关难以及时掌握施工企业经营动态,每

  

每出现税务机关疲于事后追讨但偷逃问题又屡屡发生的问题。某建筑企业承揽水利部门发包的河道疏浚工程项目,水利部门为减少工程费用,允许施工企业以河沙销售收入抵顶部分工程款,由于该工程属于野外作业,而且核算方式复杂,税务机关不能够提前介入,施工企业完全隐瞒了该工程收入。

(四)企业纳税意识淡薄,税法遵从度较低

目前建安企业的欠税绝大多数是由于垫资经营和工程款回笼迟缓造成流动资金不足,致使企业无力缴纳税款或不开具发票,逐渐形成欠税。由于对外来施工单位监控不力,使得其工程竣工后很快离开本地,而部分工程款到外地开具发票,导致欠税难以追缴,甚至形成死欠。

(五)建筑市场管理机制不健全,综合控税力度不强

由于税务部门与建设、审计、监察等部门缺乏必要的配合和协调,对工程建设的情况不能及时沟通,给税收管理带来诸多不便。一方面在竞招标过程中地税部门存在着空白点。建筑工程实行竟招标制度是建筑行业的一大特点,在竞招标过程中,建设、计委、公安消防等部门都参加且分别要对建筑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只有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才能参加竞招标。而地税部门不参加竞招标过程,不能从源头上掌握单项工程施工计划,而纳税申报表又未要求纳税人按单项工程进行申报,使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施工项目难以进行有效的源泉控管。另一方面,税务机关未与建设单位建立委托关系、对建设单位取得发票检查不力;未与审计部门建立有效的联系机制,不能及时掌握竣工工程最终造价,因而也无法确定最终应缴税金。

三、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只注重对建筑企业的管理忽视对建设项目的精细化管理,是导致建筑业税收管理问题的主要原因。笔者认为,今后要坚持以建设项目为控税载体,以双向申报、双向管理为核心,以社会综合治税为抓手,依托信息化平台,努力构建建筑业税收管理新模式。

(一)项目登记,双向申报,严密税源监控机制

为有效解决建筑业税源失控的问题,根据福山区地税局的经验,应对建设项目实行税务登记备案,并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征收分局进行属地管理。

.实行项目登记,规范管理流程。建筑项目登记管理应包括项目开工登记、项目变更登记、项目注销登记等内容。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许可手续之前,必须会同施工单位先到税务机关办理建筑业税收项目登记手续;建筑项目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如出现停缓建等情况,建设单位与建筑施工企业应到地税部门办理项目变更登记手续;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项目注销登记手续,并结清税款,交回《委托税款证书》以及代扣税款凭证。

.双向申报,细化管理内容。建筑项目被纳入税收正常管理轨道后,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要分别向项目所在地征收分局和机构所在地征收分局进行纳税申报。建设单位由汇总报税转向定期明细申报。分项目申报工程进度、付款情况以及工程材料供给和税款等情况。建立税款台账,并按月解报税款。对建筑企业除了按照法定要求办理有关纳税申报手续外,还要按工程进度向机构所在地征收分局报送《建筑业税收明细申报表》。通过按建筑项目细化纳税申报,不仅延伸了税源监控的链条,而且提高了纳税申报的准确性。

(二)各负其责,双向管理,建立有机协同的工作格局

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实行双向申报的基础上,还要实施项目所在地和机构所在地对建筑业税收的双向管理。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流程范文第5篇

关键词:税法课程;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内涵建设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1216(2016)01C-0066-04

在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之际,面对职业教育的新形势,课程建设与改革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核心,也是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税法课程作为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的核心课程,如果仍然按照以往的模式进行教学,已不能满足当前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教育的需求。为此,本文从乌兰察布职业学院的实际出发,结合其他高职院校的先进理念,对税法课程内涵建设进行了探索研究,初步形成了以下几方面的研究成果。

一、课程设计理念

(一)课程定位

税法课程是乌兰察布职业学院会计电算化专业的专业核心课之一,是本专业知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就是让学生走上社会后,从事与会计、税务等相关的工作岗位时,必须具备的会计处理、税款计算、纳税申报、税务登记等税收知识和技能。

(二)课程设计

税法课程立足于职业岗位对税法知识的客观需求,按照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紧密联系我国税务工作的实际,以岗位(群)工作过程为主线确定课程内容体系,突出工作过程在课程框架中的主线地位。以讲解常用税种的法律法规、计算方法为教学内容,紧紧围绕完成常用税种的纳税申报的需要组织教学过程,以多媒体教室、相关专业实训室作为上课场所,采用“教、学、做”结合,以“做”为主的教学方式,变知识本位为能力本位,变书本知识讲授为实际技能操作,从岗位需求出发,构建实训课程,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不断强化对学生技能的训练。

1.课程体系的设计面向岗位需求,通过项目化教学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

围绕确定的职业能力要求设置课程项目,遵循理论知识够用为度、注重能力培养、提高综合素质、精讲多练、综合评价的教学思路,对课程内容进行整合,加大了税法课程实务、实训技能知识的比重。在课程设计上注重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2.在教学中采取项目教学法,进行“教、学、做”合一的探索。

在税法课程的教学中,把学生需要掌握的职业技能设计成具体项目,通过课堂对相关项目知识的讲解,学生结合纳税报表的填制和案例的分析练习,把“教、学、做”一体化落到实处。

3.按照行业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加大仿真实训力度。

实训内容的设计要以“就业导向、能力本位”为指导,以企业主要税种的计算、纳税申报、征收管理和账务处理为主线,改变过去以税法法律条文记忆为主的教学模式,重点培养学生不同税种税款计算、机打增值税发票演练、税收票证填写、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及账务处理等能力,注重纳税申报表的填制、增值税的开票实训和报税过程相关手续的掌握,强化对学生职业应用能力的训练。

4.建立开放的、个性化的教学模式。

通过让学生走进企业、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税务机关等实习,亲身感受课本知识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时遇到的问题,税法条文在执行过程中的情况,通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最后为解决问题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让学生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二、教学内容的选取与组织

(一)内容的选取

1.课程内容的确定依据就是税务部门对企业办税人员的具体要求。

企业在会计工作的具体操作中,办税员岗位的日常工作,就是依据税法规定及时申报纳税,履行企业的纳税义务。为了保证企业及时准确地履行纳税义务,税务部门对办税员业务岗位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课程内容的主要组成部分就是依据这些要求确定的。

2.教学内容的确定要按照企业实际涉税业务的具体要求。

在企业会计工作的具体操作中,涉税业务岗位的日常工作,就是依据财务会计和税法的规定,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及时申报缴纳税款,履行企业的纳税义务。我们在对毕业生回访和去相关企业调研时,着重询问和了解企业的涉税业务情况,根据涉税业务范围和能力要求精选教学内容。以真实的企业经济业务为基础,把税法的规定落实到具体的经济业务上,实现税务与会计的有机结合。教学内容在选取时充分考虑了会计与税法的这种衔接。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使学生较好地掌握企业涉税业务处理及纳税申报技能,为日后工作做好准备。

3.课程内容的确定兼顾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需要。

根据本专业学生在毕业前要求绝大多数要拿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部分学生要拿到初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的要求,本课程教学内容在选取时要充分考虑初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大纲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的要求。通过学习本课程,能够为学生轻松考取会计从业资格和初级会计师资格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内容的组织与安排

课程内容的组织要体现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为地方经济培养人才的特点,按照突出应用性、地方性、实践性原则整合课程的内容体系。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部分,按税种分为不同项目,将学生需要培养的能力贯穿于各项目中。在组织课堂教学时,教师以税种的计算及纳税申报为主线,通过讲授、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讲解税种知识。同时,通过办理税务登记、税种核定、发票领购、各税种税额计算、纳税申报及账务处理等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如下表:

项目 理论教学内容 理论

课时 实践教学

内容 实践

课时

税法基本原理 1.税收、税法概念

2.税种分类

3.税法构成要素 4

增值税法 1.增值税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

2.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3.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4.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5.营改增的相关规定 18 增值税计算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6

消费税法 1.消费税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税率

2.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3.消费税的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 8 消费税计算

填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4

营业税法 1.营业税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税率

2.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3.营业税的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 14 营业税计算

填写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6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

2.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3.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 4 填写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纳税申报表 2

关税法 1.关税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

2.关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3.关税的征收管理 6

常用小税种 1.房产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资源税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税率

2.这些税种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3.这些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 14 填写房产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8

企业所得税法 1.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

2.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3.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4.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 16 企业所得税计算

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6

个人所得税法 1.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

2.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3.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4.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 12 个人所得税计算

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6

税收征管法 1.税务管理:办理企业的开业税务登记及变更税务登记。

2.税款征收

3.税务检查

4.税务行政复议及税收法律责任 8 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2

综合实训中涉税会计业务 在会计综合实训中,学生根据仿真企业资料完成增值税、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等主要税种税额的计算、编制相关凭证、登记应交税费总账、明细账并进行纳税申报等系列工作。 30

合计 104 70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一)多种教学方法的运用

1.课堂讲授法。

作为传授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传统的教育教学方式,课堂讲授法具有不可或缺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教师在面对面的讲解中,通过多媒体设备的演示,加强教与学的互动,让学生掌握和了解每个教学项目的整体结构、基本流程以及知识点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2.案例分析法。

案例分析法主要是通过分析典型技能式案例的操作过程,让学生进一步理解学到的税法理论知识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运用。在此过程中,为了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一是重视提问,让学生分析操作要点,开动脑筋,获得答案,在知其然的同时知其所以然。二是注重讨论,增强学生主动参与意识。教师要营造一个自由讨论的氛围,及时组织讨论会,引导学生大胆发表见解,深入分析案例,交流心得体会。必要时教师还可以扮演反方代表与学生进行辩论,指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要点和关键,帮助学生坚持正确的观点,修正错误的意见。最后,由教师进行总结归纳,得出结论。

3.项目小组工作法。

税法课程的全部学习工作任务就是在两个学期的教学中,完成“增值税办税业务”“消费税办税业务”“营业税办税业务”“个人所得税办税业务”“企业所得税办税业务”等教学项目。每个教学项目就是要把实际工作中零散的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通过对原始数据的职业判断和归集处理,最终形成纳税申报表,这种归集处理过程和数据判断涉及会计核算和税法条文等多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在会计模拟综合实训的操作中,每个小组需要各自完成企业的记账工作、纳税申报,在顶岗实习阶段,每个项目小组就是完成共同工作任务的准职员小组。

4.模拟教学法。

教师利用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模拟教学工具,就某一具体业务的规范性操作程序进行演示,引导学生深入观察,让他们在实务操作中逐步理解经济原理和现象,掌握操作要领,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减少学生对实际操作的陌生感,强化教学的仿真程度。

5.网络自主学习法。

通过搭建网络教学平台,教师将与课程相关的学习资料到网上,学生将学习中发现的问题也到网上,实现师生互动。这一教学方法的运用,使学生的自主学习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可以有效提升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现代技术教学手段的应用

1.搭建“世界大学城”教育教学平台。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2012年引入“世界大学城”网络学习空间,建立一个资源共建共享型交互式教育学习网络服务平台,为每个教师和学生建立一个功能强大的终身学习空间,通过信息技术把教学实践融合落实到每个教师与学生的日常教学活动与学习活动中去。每位任课教师通过建立税法课程主页教学计划、教案、课件、案例和作业等,学生通过“世界大学城”税法课程主页获取这些信息,进行重修、预习、复习,并通过师生交流平台反馈完成的作业和其他需求信息。

2.网上办税厅。

为实现教学与工作的一体化,我们通过税务局网站的网上办税厅系统,利用真实企业的相关信息,为学生营造了一个与真实企业情况相同的网上税务办税业务环境。网上办税厅系统包括网上申报、网上抄报、网上认证、网络发票等。

3.涉税业务的网上操作演示。

为给学生提供办税业务示范操作,我们通过税务局网站提供的场景式办税服务系统,该系统模拟办税服务厅中具体涉税业务的办理场景,针对不同纳税人的需求,通过可选择的交互式方式演示不同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的具体流程和相关要求。在网上给学生演示了大量的办税业务操作过程,并通过动漫形式,把学生带入一个模拟现实的学习场景。通过动漫中的操作演示,学生能较全面地了解实际办税业务中的操作流程。这些演示内容包括税务登记、发票业务、纳税申报等三大类100多项业务的办理流程,同时为纳税人提供了涉税表格下载和涉税提醒等拓展功能。

4.充分运用设备先进的多媒体教室和实训室开展教学与实训。

税法课程从2009年开始在配备多媒体设备的教室或实训室进行教学与实训,教师均能熟练制作多媒体课件,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贯穿课程教学的始终。

学院建设有一个跨专业综合模拟实训室(包括税务综合业务模拟实训等会计专业的实训),经济管理系建设有一个手工会计模拟实训室、两个会计电算化模拟实训室和一个ERP模拟实训室,配备了近200台电脑和全套网络设施,并安装了企业财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使用的软件,为学生通过仿真操作完成办税业务提供了技术支持和设备支持。

四、实践教学

(一)校内教学实训环境

学院先后投入大量资金建立了手工会计模拟实训室、会计电算化模拟实训室、ERP模拟实训室及跨专业综合模拟实训室等,配备了计算机及软件、互联网接入系统、投影仪及幕布、空调机、网络服务器及软件、交换机及软件、终端计算机及桌椅近200套,完全能够满足税收基本理论实践教学、税法实务模拟实训、税务综合业务模拟实训课程教学、毕业设计等需要。每个实训室都有专人负责安全,实训的资料也有专人负责,可同时开设两个教学班的实训课。从总体上看,校内教学实训设施能够满足现有规模学生学习的需要。

(二)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与利用

本专业重视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目前已和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的就业和顶岗实习提供了实践场所。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与内蒙古民丰薯业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中国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卓资蒙银村镇银行、乌兰察布市地方税务局、集宁区国家税务局、乌兰察布市瑞丰税务师事务所、乌兰察布市国诚会计师事务所、鄂尔多斯康宁爆破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天辅乳业有限公司等10多家单位签订了实习协议,初步建成了以学院所在地为主的校外实习基地,形成了开放式的教学格局。

五、教学评价

(一)校外专家评价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税法课程组的教师们能够积极研究新的教学方法,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调动尽可能多的教学媒体、网络资源,经过多年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探索出“工学交替、项目导向、顶岗学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在教学内容上突出基础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能力培养,使学生能够成为知识信息的主动建构者,达到良好的学习效果。

(二)行业企业专家评价

近几年乌兰察布职业学院会计电算化专业毕业生无论是参加工作还是校外实习,不管在机关、事业单位,还是在生产、流通、服务、金融保险、中介机构等企业单位,领导和职工普遍反映“接受能力强、功底扎实,能短时间适应工作岗位”。会计电算化专业的学生得到了业界的普遍认可,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税法等课程良好的教学效果。

(三)学院教学督导评价

学院教学督导组通过现场听课、学生座谈、抽查教案与课件等督导检查,给予税法课程充分肯定,一致认为,税法课程经过多年来的建设,在教学组织、教学手段、教学理念等方面都形成了突出的特色。课程组教师多年来致力于教学改革,具有很高的教学水平和很强的敬业精神,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同时,课程组的多数教师有企业的实践经验和校内外的培训经验,整体教学效果好,教师教学能力强。多次学生评教显示,该课程教学受到学生的广泛好评。

(四)学生评价

学院督导部门每学期都通过学生网上评教的方式,测评每门课程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结合院系定期召开的学生代表座谈会反映的情况,经过汇总确定每位任课教师的综合得分。近五年来,税法课程主讲教师的学生评价均在90分以上,达到优秀标准。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S].2006.

[2]陈云兰.会计专业税法课程教学模式探索[J].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0,(5).

[3]王艳利.基于工作过程的高职税务实务课程教学探索[J].价值工程,2011,(23).

[4]何霞.税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探讨[J].边疆经济与文化,2008,(12).

[5]李相琴.“三环互动”教学模式下财税法规课程教学一体化设计思考[J].商业经济,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