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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范文第1篇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会计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社会问题日益严重,引发了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CSR)的思考和研究,随着企业社会责任观的确立,企业应该承担社会责任也逐渐被多数人接受。企业会计与之适应,对企业经济活动产生的社会成本和效益进行计量和分析,从而产生了社会责任会计。因此弄清社会责任会计的基本含义对其问题的研究才能更加清晰,对于帮助企业做利于其长期发展的决策有重要意义。

二、企业社会责任

美国芝加哥大学的克拉克教授在1916年就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CSR)思想,他认为“科技和工业的发展给我们带来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和环境方面问题的责任之源”,“迄今为止,大家并没有认识到社会责任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企业的责任”。这说明当时随着企业大规模的生产和工业化,克拉克就已认识到企业经济活动对周围环境产生了影响,但他没有给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明确定义。

直到英国学者欧利文・谢尔顿在《管理哲学》(1924)中首次提出企业社会责任(CSR)概念。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要与公司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人类需要的责任联系”,并认为其中包括道德因素。随后,“企业社会责任”一词开始被大众接受。哈佛大学的多德教授从企业权力来源角度界定CSR,他认为,企业财产的运用受到社会公共利益影响,“公司经营者的应有态度是树立自己对职工、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社会责任。”

在此基础上,学者博文(1953)正式提出了企业及其经营者必须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开创了CSR研究的专门领域,被誉为“企业社会责任之父”。他在《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中指出:“企业应该自愿地以对社会负责的精神进行经营活动,即使这样做可能导致企业利润的降低。”

美国经济发展委员会在《工商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1971)中对CSR的理解用“三个同心责任圈”这一术语代表,即最里圈包括明确地有效履行经济职能的基本责任;中间一圈是指企业在实施经济职能时对社会价值观和优先权的变化要采取一个积极态度的责任;最外圈,包括企业更大范围促进社会进步的其他无形责任。

国内学者对CSR的定义也不尽相同。刘俊海教授以公司为特定企业类型,认为“公司的社会责任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谋求盈利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而应负有维护和增进社会其他主体利益的义务。”陈留彬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股东负责、获取利益的过程中,要主动承担对员工权益、环境、社会公益等的责任。”陈讯等根据社会责任与企业关系的紧密程度把企业社会责任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基本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对股东和员工的责任;二是中级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对消费者、政府、社区、环境的责任;三是高级企业社会责任,包括慈善、公益事业。综合各家所言,本文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为保证股东利益,依法经营企业、积极创造利润的同时,承担增进其他利益相关者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任,是企业价值在利益相关者间进行分配的外在表现。

三、企业会计责任的本质

企业向相关者进行利益分配时,就是对各相关者承担社会责任,如对股东分配股息,对员工发放工资、福利,对供应商及时付款,对政府积极交税,并且按照企业履行责任所付出的成本、利益相关者向企业投入的资源价值进行企业价值分配。

四、社会责任会计

社会责任理论的广泛传播、其实践的逐渐推行,使得美国会计学家戴维・F・林诺维斯在1968年《社会经济会计》中首创了“社会责任会计”一词,并将其初步定义为:会计在社会学、政治科学和经济学等社会科学领域中的应用。1972年,在他的《会计职业与社会进步》-文中进一步阐述了,社会责任会计是在社会委托责任基础上建立的,以会计形式衡量和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一种方法。由此便开始了对社会责任会计的系统化研究。随着企业发展带来的社会负面问题增多,社会责任会计逐渐得到了会计界的支持,尤其是美国会计界三大协会的支持: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ECPA)发表了《企业社会业绩》研究报告,建立了一个初步的计量系统;美国会计学会(AAA)先后成立了各种研究社会责任会计的委员会;美国会计师协会(NAA)专门成立了“企业社会行动会计委员会”,提出了社会责任会计的范围、目的、程序和沟通方式。接着1973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一次将履行社会责任会计作为企业会计报表一项重要目标。1974年美国出版了奥斯特斯《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专著。

社会责任会计的思想在20世纪80年代就传入我国,但直到1985年在《财会通讯》(综合版)第八期上的“在经济特区实行社会责任会计的设想”一文中才出现我国学者的研究。1990年“社会责任会计”一词在厦门大学的常勋教授编写的《国际会计学》教材中出现。他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是指企业经济活动对社会带来影响的计量和报告。宋献中、李皎予(1992)是我国最早对社会责任会计概念进行界定的学者,“社会责任会计是社会责任同会计学的有机结合”,它以企业与社会间的关系作为社会责任和研究中心,用会计方法对企业经营活动造成的社会贡献和损害进行反映和控制,以利于提高企业效益。

企业社会责任范文第2篇

(一)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产生与发展

传统社会关于商人的社会责任观构成了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渊源。资本主义的到来大大提高了商人的社会地位,当时企业社会责任观是消极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哥伦比亚大学教授贝利(A.A.Berle)与哈佛大学教授多德(M.Dodd)围绕“企业的管理者是谁的受托人”展开了一场关于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的争论使社会责任作为学术问题真正登上历史舞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贝利-曼恩”的论战将其推向了高潮。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利益相关者理论又为企业社会责任奠定了理论研究的基础以及提供了研究的角度方向。

(二)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定义

理论界中影响比较大的是:社会四责任说(Brummer)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四种,即是企业经济责任、企业法律责任、企业道德责任和企业社会责任,四者相互并列。企业社会责任综合说(Arichie B.Carroll)与前者不同,即特定的社会对企业所寄托的经济、法律、伦理和自由决定(慈善)的期望,是社会寄希望于企业履行之义务。

两者所定义的都是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观,本文更赞同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基于一定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的企业伦理与慈善责任(刘长喜,2005),该定义将企业社会责任的前两者划分为他律层次的企业社会责任,将后两者划分为自律层次的企业社会责任。

二、社会责任会计概念框架

(一)社会责任会计的涵义

社会责任会计的概念是由美国会计学家David F.Linowes首先提出的,他提出社会责任会计是衡量和分析政府及企业行为等社会公共部门所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果的会计分支。黎精明(2004)则这样定义社会责任会计:“社会责任会计是研究如何更好地维护可持续发展,为企业管理当局、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和社会公众等相关利益者团体和个人决策提供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会计信息系统。”比较两者,可以看出,两者都是衡量社会效果,但前者的主体是政府及企业等社会公共部门,后者的主体则是企业。

(二)社会责任会计的目标

社会责任会计目标同会计目标一样,包括: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更多的中国学者将社会责任会计目标分为两个层次,即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基本目标为提高社会效益,具体目标是向利益相关者提供社会责任信息。

(三)社会责任会计的假设

王雪芳(2004)比较全面的分析了社会责任会计的四个会计假设:(1)社会责任会计的主体根据特定的个人、集体或组织的经济权益来确定,这使得会计的处理范围得到扩大;(2)社会责任会计的记录、核算和信息披露以持续经营为前提;(3)社会责任会计也需要进行分期,社会责任支出的受益期很难确定,因此,这个问题上还有很大的研究空间;(4)在计量上,采用多样化的计量形式,包括货币计量和非货币计量。

(四)社会责任会计的核算一般原则

社会责任会计的原则为8+3,即会计8项基本原则、社会性、政策性、充分揭示性。

其他的部分学者认为还应该包括:强制和自由相结合的原则;谁投资谁受益,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原则;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原则;及时反馈原则等。

(五)社会责任会计的会计要素

社会责任会计的会计要素是社会责任会计的核算对象的具体化。王雪芳(2004)则对传统会计六大要素进行了演化和创新,认为社会责任会计要素包括四项内容:(1)社会交易:一个企业对社会环境资源的应用和提供程度。(2)社会资产:未来能给社会提供利益的经济资源。(3)社会负债:在可以确定的日期要用现金、劳务或其他资产予以偿付的那些对企业提出的要求权。(4)社会损益: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的总称。

(六)社会责任会计的计量方法

宋献中(1992)认为,社会责任会计的计量方法包括:(1)调查分析法,(2)替代品评价法,(3)历史成本法,(4)复原或避免成本法(6)影子价格法。

阳秋林(2005)则分别针对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生态环境和社会收益四个社会责任会计主要的核算内容提出了相应的计量方法。但我国的社会责任会计的确认和计量仍然处于一个不完善的阶段,就是因为每个方法都有它的缺陷所以大家才会不断的提出新的方法。

(七)社会责任会计的信息披露

随着我国企业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披露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研究者们也从各个方面对其进行了讨论研究。

由于社会责任披露内容不规范,企业只披露其对社会所做的贡献是当前中国存在的普遍问题,哪些内容是企业应当披露的呢?孙红梅(2011)就此问题选择典型企业为样本并结合国内和国外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实际情况进行归纳,认为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应当披露:(1)企业经营成果和分配情况。(2)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信息。(3)人力资源的开发与使用情况。(4)产品或服务的性能与安全方面的信息。(5)企业对社会福利贡献方面的信息。企业社会责任所涉及的内容是广泛的,随着科技进步,对以上问题的答案是随时间而不断变化的。

通过对前面的文献的回顾,我们可以看到当前我国实施社会责任会计所存在的问题:(1)社会责任会计缺乏相应的会计准则,学者们的探讨还停留在理论研究阶段。(2)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正处于探索阶段,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内容、方式都由企业自行决定,且以自愿原则进行披露。(3)实施成本高,由于社会责任所包含的内容范围广,核算复杂且难度大,需要企业做大量的数据调查和分析。(4)社会责任报告所反映的信息失真,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许多企业在披露时常常“趋利避害”。

参考文献

[1]王雪芳,殷筱琴.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体系的理论框架研究[J].财会通讯,2004.

企业社会责任范文第3篇

中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是党执政的重要基础。中央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直接关系我国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事关中央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报告共分八个部分,包括前言、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国际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现状、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现状调查、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典型案例、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战略选择、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促进机制。

报告前言阐述了研究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的重大意义。

报告第一章从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在西方发达国家的演变历程着手,立足适应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实践需要,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与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进行了原创性的探索。

报告系统研究了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在国际和国内的发展。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在国际上的发展,按照社会关注的程度不同,可以划分为个别研究、广泛关注、全球发展三个阶段。在个别研究阶段,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焦点主要在于理念的纷争,争论的重点是在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否应该承担利润目标以外的其他社会目标。在广泛关注阶段,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范围和影响不断扩展,研究主体从学者、NGO一直覆盖到研究机构与政府;聚焦重点涵盖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式和动力等各个维度。在全球发展阶段,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话题,众多国际组织都试图提出标准的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此外,报告还简单分析了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在我国的发展,从简单的贸易壁垒认识、公司法学角度的研究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已经在我国形成了初步共识,即企业不仅要对所有者负责、追求利润目标,而且要对员工、用户、供应商、社区等其他利益相关方和自然环境负责,以追求可持续发展。同时,报告指出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研究深度和广度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需要。

报告重点研究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报告在深入分析国际国内超过50个定义的基础上,原创性地提出定义企业社会责任的三个维度:内容(履行哪些责任,WHAT);方式(如何履行,HOW);动力(为什么要履行,WHY)。报告按照WHW三个维度对国际上的企业社会责任定义的分歧和不同的关注重点进行了系统的总结提炼,为未来我国研究人员剖析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内容与结构奠定了重要基础。

报告认为一个成功的企业社会责任定义应该满足四条标准:一是有利于准确界定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二是有利于指导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深入推进;三是符合常识和中文的表达习惯;四是符合企业社会责任深入研究的需要。按照这四条标准,报告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应该系统回答企业社会责任的三个基本问题,即企业要履行哪些社会责任,如何履行,为什么要履行;提出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专业术语,实际上是中文表达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简称;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应该引入利益相关方概念,这样既能适应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需要,又符合国际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基本趋势。企业社会责任定义引入利益相关方概念,有利于深入研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范围、方式与过程,同时适应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客观需要。

报告把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为实现自身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遵循法律、道德和商业伦理,自愿在运营全过程中对利益相关方和自然环境负责,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最大化的行为。

按照这一定义,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是指企业对利益相关方和自然环境负责任的行为,所谓负责任是指企业行为要符合法律的强制约束、社会道德的价值规范和企业推崇的商业伦理,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企业社会责任的外延或内容,按照企业能否自我选择的程度,可以划分为必尽之责任、应尽之责任和愿尽之责任;按照企业负责的对象不同,可以划分为利益相关方责任和环境责任。利益相关方责任又可以划分为:股东责任、员工责任、用户责任、伙伴责任、社区责任、社会公民责任和对子孙后代负责的可持续发展责任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式,一是要把社会责任理念和要求全面融入企业运营过程;二是强调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的自愿追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力包括:两大内部动力,分别为价值观推动和企业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两大外部动力,分别为法律规章和社会道德的约束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对企业发展方式提出的要求。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本质是社会资源的更优配置机制,有利于实现企业的经济、社会与环境的综合价值最大化,推进企业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总括而言,企业社会责任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第一,法律规范的自觉遵守;第二,道德伦理的高尚追求;第三,企业价值的充分体现。

报告在分析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的特殊性和中央企业需要面对的主要社会责任议题基础上,提出了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履行社会责任是中央企业的天然使命,也是社会对中央企业的普遍期望,并且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蓬勃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和带动力。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议题,既包括了一般企业的社会责任议题,也包括了中央企业的特殊社会责任议题。

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可以按照三个维度进行分析:一是中央企业作为整体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内容,报告梳理了八个方面;二是中央企业作为特定个体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内容,报告梳理了两个层次,基本责任和表率责任,各包括六个方面;三是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内容,报告梳理了六个方面。

报告第二章回顾了国际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和主要理论。介绍了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两次著名论争。分析了企业社会回应思想和企业社会绩效思想的产生与发展,阐述了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三个主要支持理论:利益相关方理论、社会契约理论和“社会投资”理论。并重点介绍了利益相关方理论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发展的贡献。介绍了企业社会绩效与公司财务业绩关系的实证研究结果,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能够促进企业财务业绩的提高。

系统整理分析了欧盟、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多个西方国家和机构的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法规政策及其发展的情况。从公司法、环保政策法规、劳动法、产品责任与消费者保护四个方面介绍了上述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的演变过程及其企业社会责任法规政策环境的特点。总结了西方发达国家健全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环境对我国的启示:一是创造条件让职工参与立法,二是公司法中企业社会责任的条款应为授权型,三是改善我国慈善捐赠减免税收制度,四是征收环境税,五是政府公共环境信息,六是建立公益诉讼制度,七是完善劳动立法,八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九是发挥中间力量和非官方机构在政策法规制定中的作用等。

综合归纳了当前国际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发展的五方面趋势:一是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力量多元化,二是企业社会责任国际化趋势日益发展,三是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呈现标准化趋势,四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和实践不断深化,五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约束力量不断增强。适应国际社会责任实践的发展趋势,我国应当形成多种力量共同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局面,将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与提高企业竞争力密切联系起来,高度重视社会责任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

报告第三章分析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现状。系统梳理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法律规范,从人权保护、就业促进与社会保障、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反腐败与反商业贿赂、公益捐赠与社区共建等方面介绍了有关政策法规的基本内容。研究了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十个方面的力量,包括政府、消费者、环境保护力量、员工、媒体监督和责任评价、责任投资运动、行业协会和企业组织、商业伙伴、世界社会责任运动和研究人员。按照国有企业、外资在华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类型划分介绍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的情况。

报告第四章根据调查问卷对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进行了全面的剖析,为今后推进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从社会责任意识方面看,当前中央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知识储备较为丰富,社会责任意识总体水平较高,对国有企业应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认识较为统一。积极看待社会责任作用,认为提高企业形象和员工凝聚力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驱动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应量力而行。从利益相关方看,中央企业最为重视股东和政府的需求,外部利益相关方并非其履行社会责任主要压力,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更多是出于“内生”考虑。从社会责任内涵看,许多企业认为保持良好财务状况、确保企业利润、技术自主创新并非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内容,多数中央企业认为社会责任的具体范围应该根据企业的需要来确定。从社会责任实践看,中央企业表现良好,企业经济业绩突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积极反对商业贿赂,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客户关系,接受客户反馈意见,重视供应商的社会责任审查,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积极参与社区公益事业。从社会责任保障机制看,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社会责任的管理机构,没有在董事会决策中建立保障利益相关方利益的机制,绝大部分企业自身企业文化建设与社会责任的融合程度很高,与股东、员工、社区的信息披露和沟通及时,向社会信息的渠道不够畅通,社会责任报告的比率不高。

报告第五章介绍了六家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和实践,按照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先后顺序,分别介绍了国家电网、中国海油、中远集团、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和中国移动的社会责任理论和实践。

报告第六章介绍了近年来中央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中央企业在上缴国家财政税收、保障社会生产生活需要、承担完成国家重大项目、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企业自主创新、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安全生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施“走出去”战略、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成绩突出,实现了持续稳定健康和谐发展,发挥了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报告提出中央企业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努力成为国家的经济栋梁和社会企业的榜样。一是要做依法经营、诚信守信的表率;二是要做坚持自主创新、转变增长方式的表率;三是要做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表率;四是要做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表率;五是要做以人为本、推进和谐创建活动的表率;六是要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升国家竞争力的表率。

企业社会责任范文第4篇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肯定论;概念分析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出

(一)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出

1924年美国的谢尔顿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这个概念,他在《管理的哲学》第一次提出“企业社会责任”(CSR CperateSocialResponsibility)他认为工业的目标不单纯是生产商品。他把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人类需要的各种责任联系起来,认为公司社会责任含有道德内在因素,社区利益作为一项衡量尺度,应远远高于公司的赢利。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出

企业的社会责任对于我国来说其实是个“舶来品”。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企业一开始就由政府赋予了很强的社会责任,企业不仅管生产,甚至还管职工的生活,其实是强加给企业太多的社会责任。在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期,企业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一些企业在一定的程度上存在着片面追求企业发展和赢利至上的思想,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低劣的产品质量和服务,环境污染,劳动事故等问题,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学术界也开始重视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

二、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争论

(一)否定企业社会责任

否定企业应该承担社会责任的代表人物主要有弗里德曼,波纳斯,贝利等人,反对企业应该承担社会责任,首先,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和其作为营利机构的本质相矛盾的,企业的存在不是为了处理社会问题的,社会责任是政府应该关注的问题。其次,企业社会责任还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它的适用可能会给政府介入微观经济提供便利。再次,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内涵模糊的概念,没有自己确定的范围,没有执行力。最后,强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可能会分散企业家的注意力,不利于企业为社会提供更便利的产品服务,也会损害它的竞争优势。

(二)肯定企业社会责任

首先,企业在社会中享有极大的社会权利的同时,也需要承担社会责任;其次,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也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目前社会上的一些社会问题就是因为企业行为的失误所引起的;再次,基于企业的管理才能,只长和资本更容易解决某些与之相关的社会问题;最后,社会公众支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于赞成企业社会责任的学者,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也是不一致。

三、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

(一)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分类

第一种观点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经济、法律、道德等各种责任之和,即把企业社会责任等同于企业责任,称之为综合责任说,这一观点的代表以美国卡罗尔最为著名。他认为社会不仅要求企业实现经济上的使命,期望能够遵守法律,重伦理,行公益。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之的总和。

第二种观点是将企业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并列起来。社会责任仅仅是企业的一种责任,这种观点称之为独立责任说。企业的经济责任是企业固有的责任主要以企业的股东利益为关注对象,法律责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企业义务,企业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实际上有交叉。与法律责任不同的是,社会责任并没有直接规定于法律之中。与经济责任相比,社会责任更加关注于社会公众的利益和愿望。

第三种观点是以列举的方式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界定。美国经济开发委员会在1971年6月发表的《商事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中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了界定,列举了属于企业社会责任范畴的58种行为,共设计10个方面的领域,分别为(1)经济增长与效率;(2)教育;(3)用工与培训;(4)公民权与机会均等;(5)城市改建与开发;(6)污染防治;(7)资源保护与再生;(8)文化与技术;(9)医疗服务;(10)对政府的支持。对这些社会责任行为,美国经济开发委员会又区分为两个基本类别,一是纯自愿的行为,这些行为有企业主动实施,并由企业在始终发挥主导作用;二是非自愿性的行为,这类行为要由政府借助激励机制的引导,或通过法律、法规的强行规定而得以落实。

第一种观点将企业社会责任看作是企业所有责任之和,有它的合理之处,然而,这种划分的方法将企业的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并列是值得商榷的。首先,慈善责任的说法本身就是存在着问题,既然是慈善,就是可为之也可不为之。

第二种观点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和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并列的一种责任,这与上述讨论的有所出入,无论是经济责任,还是法律责任,都是在企业运作过程中与社会接触时所产生的责任,将企业社会责任与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并列,缩小了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围,这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字面意思不符之外,很容易造成概念上的误解。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

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学者有如此多不同的观点,作为一个法学学科研究的概念,必须从以严谨的逻辑分析确定它的涵义,要区别于生活中的通常涵义。基于对以上三种观点的分析,将从核心词“责任”着个字眼入手,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进行分析。责任通常在两个意义上使用,一是指分内应做的是事情;二是指没有做好分内的事情,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义务。对于企业的社会责任,从字面意思上来理解,可以将其解释为首先企业对社会应作的分内的事情,其次是指企业没有做好分内的事情而应对社会承担的不利后果或者强制义务。企业社会责任的英文词源“Corporate SocialResponsibilityCSR)其中Responsibility的意思是指a duty to be in charge of or look after something , so that you make decisions and can be blamed if something bad happens。

英文中Responsibility也是指应负的义务,如果这种义务没有被很好的履行将要受到谴责,这两种意思都有企业包含着的是企业对社会有应尽的义务。在上述的观点中,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之和或者是将企业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并列起来的观点都是有待商榷。既然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对社会应有的义务。从字面分析概念时,很显然,谋取利润,只是企业成立的目的,也是企业的本质,那么经济责任肯定是一个企业应负的责任。法律责任是企业应遵从的基本责任,企业社会责任并不能包括所有的道德责任,一些行为既有法律属性又有道德评价时,应该将之划分到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中来,对于道德行为,一些行为可能会给予其较低的道德评价,这些行为有可能是被法律规制,有可能即使我们给予其低的道德评价,还是没有纳入到法律的范畴,这些行为不能影响企业的正常运作,可能只是影响到了企业的声誉。

另外一部分道德行为是应该给予好的道德评价。由于通俗的用语习惯,将道德责任若归纳到企业的社会责任当中,一般人难免会将企业社会责任等同于企业的道德行为,一个企业向社会的募捐,可能很多人就通俗的认为企业很好的履行了自己的社会责任。募捐本身是对社会有益,如果企业募捐的背后是侵害劳动工人的合法权利,侵害消费者权益破坏环境。这些个行为是造成了更多的社会问题而不是履行了它的社会责任,不能简单的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企业的道德行为或者慈善行为。

基于上述分析,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的总和。企业的经济责任更多的是内部关注的问题,法律责任是企业在社会中生存时产生的一些列责任问题,企业社会责任的重心内容还是应该落脚在法律责任上。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应当是:为建设和谐社会、保护社会整体利益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在牟利的过程中所负有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保护其它利益相关者权益的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1][德]莱茵哈德・默恩.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北京:中信出版社,2005

企业社会责任范文第5篇

[关键词] 企业 社会责任 企业的社会责任

一、企业社会责任提出的背景

十年前,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还是一个陌生的名词,而国际上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已开始形成新一轮的声势浩大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浪潮,如,联合国的”全球协议”, 协议的主要精神和内容是解决资本与公众的矛盾和企业与消费者的矛盾,企业要搞清洁生产、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生产优质产品,不欺骗顾客,特别是企业要合理合法地对待员工。许多媒体同时也加入报到企业社会责任的阵营,其中不少主流媒体,如,《财富》和《福布斯》在企业排名评比上,还加上了”社会责任”标准。为适应来各个方面的压力,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也着手制定自身的行为规范,用来规范自身和供应商的行为。最近几年,作为”世界工厂”,中国已成为全球资本和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国际上正在风行的社会责任运动也越来越直接地影响到中国企业。比如,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不断对中国供应商施加压力,要求他们在工厂的劳动条件、工人权利、健康与安全及商业道德方面能够符合相关行为守则。据报道,从1997年~2004年7月份,先后有8000多家中国企业接受过跨国公司关于社会责任的审核。不仅如此,2004年开始国内主流媒体上,”重大矿难”、”毒奶粉”、”苏丹红”等等触目惊心的字眼频频出现也使社会公众要求提高企业社会责任的呼声日益高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2006”这是国内首个面向全国所有企业开展的企业社会责任大型调查,其目的在于通过调查活动,向企业和社会各界宣传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企业的社会责任并非是个创新概念。”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起源于欧洲。这一概念是在20世纪20年代,随着资本的不断扩张而引起一系列社会矛盾,诸如贫富分化、社会穷困,特别是劳工问题和劳资冲突等而提起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正式定义虽经国内、外论坛多次讨论,却仍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曾向国际商界领袖呼吁企业要约束自己自私的牟利行为,并担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按照安南的话,企业社会责任的九个方面应涵盖人权保障,劳动者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障、对社区的责任、对资源环境的责任等等。目前,国际上普遍认同的企业社会责任,对其比较通俗的一个理解是:企业在赚取利润的同时,必须主动承担对环境、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最终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从企业内部看,就是要保障对员工的尊严和福利待遇,从外部看,就是要发挥企业在社会环境中的良好作用。总起来说,企业的社会责任可分为经济责任、文化责任、教育责任、环境责任等几方面。

三、现状

当前,企业最突出的社会责任问题大体表现在八个方面:

1.无视自己在社会保障方面应起的作用,尽量逃避税收以及社保缴费。

2.较少考虑社会就业问题,将包袱甩向社会。

3.较少考虑环境保护,将利润建立在破坏和污染环境的基础之上。

4.一些企业唯利是图,自私自利,提供不合格的服务产品或虚假信息,与消费者争利或欺骗消费者,为富不仁。

5.依靠压榨企业职工的收入和福利来为所有者谋利润,企业主堕落成为了资本的奴隶,赚钱的机器。

6.缺乏提供公共产品的意识,对公益事业不管不问。

7.缺乏公平竞争意识,一些在计划经济时期延续下来的垄断企业,大量侵吞垄断利润,并极力排斥市场竞争。

8.普遍缺少诚信,国有企业对国家缺少诚信,搞假破产逃避债务,民营企业通过假包装到市场上圈钱。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进展,资本与劳动的矛盾越来越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企业内部以及企业与周围社会环境的矛盾日益加剧,社会贫富差距问题、生态环境问题逐渐成为我国的新问题。企业的社会责任不仅影响到社会的贫富分化问题,企业将劳动工资压到极低。多年里,充斥中国社会的是如何赚钱的资本论坛,风靡社会的是研习老板管理术的MBA,惟独对企业的社会责任没有政府部门出面进行规范。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的工作中心是放在一个追求利润最大化和经济效率至上的历史阶段,企业的社会责任在一定程度被置于次要的地位。如果企业都逃避社会责任,那么形成恶性循环,最后大家都得不到好处。

四、提高企业社会责任的意义

中国企业的发展正处在一个急功近利的历史阶段。如何摆正企业与社会的关系,如何发挥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到底应该肩负起哪些社会责任?企业和社会对这些问题还处于茫然之中。从国际经验看,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出,主要是为了解决资本与公众的矛盾问题,是为了解决企业与消费者的矛盾。没有正确的理念,资本就会过度地偏向少数人。例如,企业如果搞假冒伪劣,就会不正当地攫取消费者的利益,如果生产优质产品,不欺骗顾客,就要减少利润。如果要搞清洁生产、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就更要减少利润。这是一对矛盾,一个社会如果没有清晰的商业伦理和经营理念,便可能陷入自私自利、互相诈骗的泥沼之中。因此,今天在中国掀起一场企业社会责任的大讨论是十分必要的和及时的。

企业与社会的关系完全是互动的伙伴关系,这是世界大趋势。各国企业界越来越认识到,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必须把社会元素纳入到企业的发展战略当中去考虑。企业的成功标准已超过了财务报表的定义,应上升到与社会分享成果的标准上来。1995年一批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和学者创立了世界”未来500强”,把入选的门槛放在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上,提倡好企业的三重标准为:经济(效益)、社会(道德规范)、环境(可持续发展)。

目前,国内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识还有待提升,国际上通行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也不一定适合我国企业,政府应尽早牵头研究制订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及其评价体系,同时制定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有关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定期向社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尽管我国政府没有明确规定企业的社会责任,可喜的是某些企业却在行动。2006年3月10日,国家电网公司了《国家电网公司2005社会责任报告》,这是我国企业的第一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因此,这份报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为进一步倡导企业社会责任和理念,2006年12月22日首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在北京隆重举行。论坛主题:全球责任,共创和谐。从首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国际研讨会”上传出消息,截至2007年6月22日,中国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共有34家。其中,国企占了八成。从报告的情况来看,一些民营企业已勇敢并积极主动地站在了履行社会责任的前台,需基数相比仍是少数。在34家已报告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到80%以上,占据主导地位。

企业要讲社会责任,要促进社会和谐,怎么样履行社会责任?怎么样促进社会和谐呢?好像一提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捐款捐物、做公益,这样就走歪了,舍掉了最基本的东西去追求脱离实际的东西。最基本的东西就是要提供安全的产品,促进消费安全。如果连这一点都没做到的话,你再去捐钱也是舍本求末。中国十几亿老百姓对企业最关注的东西并不是你有没有捐款,并不是你是不是在做慈善事业,而是你的产品是否安全,你的豆芽是不是被福尔马林泡过,你的鳝鱼是不是喂了避孕药,民众最关心的是这个。任何企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都是企业的第一要务,也是企业履行各种责任的前提,企业在争取为社会多纳税,实现它对社会的经济责任完成了它的主要任务之外绝不能将其他社会责任称之为”份外儿”的事。

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也不应再是单个企业的行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应该由单个企业的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社会行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评级指标体系至少包含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三个层面:

在经济层面上,企业必须积极创新,致力于企业的长期可持续经营,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提供更多的平等就业机会;

在社会层面上,企业必须处理好与员工、消费者、商业伙伴及社区等主要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包括尊重基本人权、保障员工的基本权利、为员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为员工的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为消费者提供的安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积极参与和支持社区建设和公益事业等等;

在环境层面上,企业必须正确处理企业经营活动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追求与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持续地改进环保工作,积极应对和规避环境风险,不断提高能源和原材料的使用效率等等。

企业来自于社会,也必将还原于社会,这是一种新形势下的社企关系。企业的生生死死,发展壮大或被淘汰出局,都要有社会来承接它失败的代价。更主要是,社会是企业的生存环境,企业的人才、资金、客户、原料全部都是取之于社会的,企业在运用社会给予的资源、机会谋求企业的生存和利益的时候,企业当然应该也要善尽企业社会一份子的责任。要明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道理。没有一个好的环境,企业也难以生存。企业是社会的细胞,离开社会资源,企业的发展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没有一个好的环境,企业也难以生存。因此,企业与社会有一个共荣的关系,市场经济下的企业与社会甚至有着更密切的关系,而不是关系变得相对疏远。新形势下的企业与社会关系,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企业要通过纳税和缴费的形式来履行应尽的社会保障的责任,增强社会的保障能力,而不是千方百计逃避这一责任。如果企业都逃避社会责任,那么形成恶性循环,最后大家都得不到好处 。

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对企业而言并非是无利可图的,而是”一本万利”。同时,承担社会责任,尽管企业会付出一定的成本,但又会向社会证明自身的社会责任感,证明自己能够在经营活动中把公共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放在重要的位置,从而带来社会公众的认同。而且,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也是展示自身实力、产生广告效应的绝佳手段,能够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氛围。因此,企业不仅要学会怎样挣钱,还要学习如何花钱,即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企业积极主动承担相应责任,是其进步、文明的标志,借此可以赢得公众信赖,不断做大做强。因此,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既是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五、结束语

由此可见,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不可逆转的社会潮流。其本质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社会对企业各种行为的外在道德约束。面对国际和国内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浪潮,我国企业唯一的选择就是要尽快承认现实并积极应对。因为无论企业是否愿意和喜欢,大力发展经济的社会,企业在社会中的角色地位越来越重要,同时,企业的社会责任也就回被大家所关注,这种运动的浪潮对于企业来说,都会是一个越来越强的、新的、不可回避的外部约束,只有那些快速反应的积极应对者,才能赢得竞争优先地位,从而获得更好的生存和发展的环境,最终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国公路机械用户网machineuser.con/,《论企业的社会责任》

[2]人民网theory.省略2007年6月6/日,《福特汽车副总许国桢谈企业社会责任》

[3]新浪财经省略/,《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