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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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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工作要点

法治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

(一)切实加强科学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贯穿于业务工作始终,分层分级推进教育培训全覆盖,切实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健全完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定期分析报告机制,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落实。

(三)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司法行政讲政治、业务工作重党建”要求,大力加强司法所支部战斗堡垒建设,不断提升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四)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和纠正“”。以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突出重点防控,聚焦评优考核评比、选任培训考核、信息建设项目、事项管理等重要风险、重要事情,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警示教育,落实廉政风险清单,保持风清气正。

(五)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正面宣传,加强舆情应对,确保人民调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人民陪审员选任等工作正确舆论方向。

二、切实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

(一)强化重点时段纠纷排查化解。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全面总结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工作成效,聚焦热点难点问题,紧盯征地拆迁、农民工欠薪、涉军、涉众、涉访等矛盾风险突出领域,扎实开展全国“两会”、庆祝建党100周年、第3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重点时段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并及时将人民调解案件录入《省司法行政工作平台》,一案一卷符合要求。

(二)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紧扣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同步推进乡镇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推选工作,有序推进在农村“五老”人员中选聘人民调解员。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队伍,力争年内实现专职人民调解员数量有所提升。分层分级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力争年内实现人民调解员培训全覆盖。年底前建立市人民调解协会,切实提升承接政府购买调解服务能力。

(三)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行业标准和《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省地方标准。大力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创建一批独具司法行政特色的省级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

(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积极推动调解资源向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专业领域倾斜,不断扩大调解覆盖面,提升调解工作质效。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

三、积极推进新时代司法所建设

(一)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为契机,按照“一乡镇(街道)一司法所”的设置原则,推进司法所立户列编全覆盖。认真贯彻《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和全省司法所地方标准,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覆盖。

(二)切实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加大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借调、借用清理力度,做到“专编专用、满编运行、在编在岗”。通过招录、聘用、政府购买服务、发展志愿者队伍等方式,充实司法所人才队伍。通过以会代训、经验交流、评查案卷、案例评析、大比武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活动。

(三)加快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积极创建全省“枫桥式司法所”,加快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持续推动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

(四)全面整合司法所工作源。整合司法行政内部资源,推动司法所与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协调联动。加强司法所与派出所、乡镇综治中心协调力度,建立健全两所一中心联动协作机制。

四、持续做好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

法治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一、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

由于乡换届选举,办公室、办事处等人员调整,我们及时调整充实普法领导小组。同时不断调整普法教育工作重点。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组织一次农村法制宣传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二、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力争在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上有新的突破。

(一)继续抓好乡机关干部,部门干部的法制教育。重点组织学习《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农业、行政等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知识。今年普法内容:机关干部、部门干部重点学习WTO法律制度知识,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读本》。并举行邀请司法局领导两次法制讲座。利用每周一学习夜进行学法,保证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把公务员法制学习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二)继续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渠道作用。扎实推进“警校共建”活动开展,以此活动为载体,加强法制副校长的配备,并切实履行职责,在十月份分别对泳溪中学、中心小学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基本法律常识纳入学校教育中,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消除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不良现象。减少违法犯罪的诱发因素。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私营企业业主的普法教育。对企业管理人员要认真落实我国入世纪后涉及的法律制度和市场经济法规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律意识。五月份邀请司法工作者对此进行普法教育。确保企业管理者学法时间不少于20小时。还要与工商、税收部门密切合作,推进用法律手段管理和发展企业。

(四)积极开展对农民、和外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农村重点抓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学习,重点学习《计划生育法》和《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土管法》、《村镇规划法》等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努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继续配合“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强大法制宣传攻势,教育人民,震撼犯罪,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社会稳定。

三、深化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我们要从乡实际出发,在深化法制教育基础上,全面推进治理进程。

一是开展农村基础民主法制建设,依法选举村委会,加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

二是在农村推进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将教育行为规范于法律法规约束范围。

三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各项社会事务。加强基层农村干部教育,针对农村存在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和重点整治。

四是推进依法治村工作,调动群众积极性参与依法治理,确保我乡经济繁荣,社会稳定。

五是培育典型树立榜样,认真探索依法治理工作新经验。

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一边打击,同时也要宣传教育,对黄、赌、毒等丑恶现象予以坚决打击。打击村霸、路霸等决不手软,真正达到打击治理一批,教育一批的目的。

四、是及时向《依法治县简报》投稿,抓好普法资料发放和报刊征订工作。

法治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一、法制宣传教育方面

(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和政府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党委中心组每年至少进行1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底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1次学法用法守法情况。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培训、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

(二)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宗教场所活动,大力宣传《宪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教师法》、《宗教事务条例》等与干部群众工作、学习、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干部依法治理和服务社会水平,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

(三)认真开展送法律服务工作。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专项活动;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主题活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大力开展公证便民服务活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依法执政行政方面

(四)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党委、政府在作出重要决策等方面发挥好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各村(居)可以聘请司法所工作人员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义务法律顾问。

(五)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机制。强化法律的刚性约束和制度约束,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

(六)完善和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依照有关规定等不宜公开的以外,党委政府的决策事务都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开。

(七)建立完善政府依法行政制度。一是继续开展会前学法制度。把会前学法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

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

(八)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深入推进“诉调衔接”,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站所协作”的原则,以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为平台,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在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民意的同时,对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带案下访,领导包案,签约指派,实现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的满意率持续上升,民转刑案件发生率、越级上访率和发生率不断下降的“三升三降”目标。

(九)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按照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财犯罪,暴力犯罪、犯罪,深入开展打击“黄、赌、毒”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提高群众的安全感。深入推进“红袖标”工程充分发挥镇村治安联防队伍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治安巡逻专项行动,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

(十)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镇党委政府把风险评估作为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推进。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大活动等领域,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认真预测化解风险,着重消除不稳定因素和隐患,保障和推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活动的顺利实施,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软环境。

(十一)加强重点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按照“网格化管理、人性化服务”模式,加强实有人口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依托“一标三实”信息平台和民情信息调查平台,实现“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的目标,推动建立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统一共享的人口基础信息库和动态管理服务体系。严格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制度,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脱管和重新犯罪。

(十二)依法治理秩序。严格执行《条例》,规范行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对缠访闹访、越级非访、以访牟利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行动,建立健全网上受理的平台和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实行与诉讼分离制度,涉法涉诉事项由政法机关依法办理。

四、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方面

(十三)切实加强专兼结合的普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义务调解员、农村普法宣传员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中坚力量,鼓励妇女小组长担当普法志愿者,进一步壮大普法宣传队伍。通过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走访调研,着力提高普法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依法治理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十四)切实加强法制宣传示范点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新建社区居委会等法制宣传示范点,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标准,着力提升示范带动作用。通过示范点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公民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法律价值取向和法律行为方式,在全社会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维护法制权威的氛围,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十五)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认真总结推广“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经验,扩大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范围,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十六)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充分利用便民服务大厅,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网络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权威性。重点扩大公共资金使用、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方面的信息公开,扩大完善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大惠农资金、低保资金等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信息公开,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五、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落实方面

法治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一、围绕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1、学习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深刻理解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准确把握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主题活动。贯彻落实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新要求。认真学习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以宪法为统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自觉性。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在重大法治事件中澄清模糊认识,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

2、完善社会化普法教育工作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探索市场化、项目化普法教育工作模式,健全完善群团组织和行业组织的普法教育协调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大众传媒履行公益普法社会责任制度,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化普法教育工作合力。加强社会化普法教育队伍建设,发挥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基层检察室和司法所等专业力量的作用,动员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普法教育,扩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完善机关单位普法联络员工作机制,动员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普法教育。加强社会化普法教育阵地建设,拓展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窗口)、“社区学校”、“农村文化礼堂”、广场公园等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普法功能,推动在车站、机场、医院、银行、邮政等公共区域建立固定法制宣传设施,实现城市、镇街、村(社区)普法教育阵地基本覆盖。

3、大力开展民生法制宣传。及时了解、密切掌握公众的法律新需求,开展优质高效、具体实用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积极开展刑法修正案(八)、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学习宣传。以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为导向,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就学就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民族宗教、无偿献血等与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积极宣传与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群众合理诉求表达、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精神卫生、社区矫正、反、国防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工作部署,以保障经济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积极探索完善法制宣传服务重点工作、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的工作机制。围绕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平安”、“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城市治堵和“新社区集聚建设”等重大部署和重点任务,组织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突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深化“法律七进”

5、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以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法制讲座为重点,有效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加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落实,做到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继续按照《市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规范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工作,组织新任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全面推行市级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干部述法工作。依托干部网络教育学院,加大公务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继续组织市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形成较为完善的学法考试机制。

6、加强农民、居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农村(社区)活动。依托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平台,加强农村干部、党员骨干的法制教育,加大新任村干部、村民代表等法律知识培训力度。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法制电影社区行”活动,引导社区家庭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参与率。

7、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着力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有效落实,全面实现中学每学期法制教育不少于4课时,小学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的目标。部署开展第四届“法在心中”青少年主题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学法创文明”活动。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用,强化对闲散青少年、不良行为青少年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有针对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8、加强市场经营户、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市场、进企业活动。围绕“我诚信、我吉祥”工程建设,大力弘扬以德兴商、诚信立市、义利并重的商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引导市场经营户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落实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制度,健全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依托市场和企业培训学校,持续开展常规性普法培训。

9、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依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网络,以“民工学校”等为载体,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建设,适时出台《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意见》。针对不同行业、工种,结合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以及出租房管理和居住地文化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重点加强对规模生产企业、建筑业餐饮、家政等服务业行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法制宣传教育。

三、推进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实践活动

10、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与我市商业文化、行业文化、群众文化的有机融合,特别是与“勤耕好学、刚正勇为、诚信包容”的精神有机融合,形成我市法治文化建设品牌。组织开展全市“法治中国梦”法制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以“法治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主轴,开展“节假日、纪念日、主题日”系列普法活动。

法治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县林业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林业系统法治建设,健全和完善适应经济新常态和林业发展新形势的林业法治体系,为促进XX生态林业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秀美XX建设,努力迈出“林业立县”新步伐营造良好的法治林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三单一网”工作,促进机关依法履职。

依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在县编办统一部署下,认真做好“三单一网”相关工作;局机关各股室要按照局党组确定的《“三单一网”等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各负其责,分工协作,按时完成“三单一网”各项工作,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实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规范化、法定化、程序化;推行责任清单管理,明确职责边界,坚决纠正不作为和乱作为。(机关各股室负责)

(二)加强林业普法宣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林业系统各单位及党支部理论学习要采取会前学法、专题学法、举办法制讲座等多种方式,认真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和规章(重点是林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常态化,要求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

2、落实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各单位要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林业系统定期组织林业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使全体干部职工知法、学法、用法、守法水平得到全面提升,要求干部职工每年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40学时,并将学法情况和考试成绩记入档案,作为考核、任用、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以提高干部职工法制意识(系统所属各单位、政策法规股负责)。

3、坚持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积极开展林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和更新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测,对不合格者进行限期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建议离岗培训;做好2015年国家林业局行政执法换证工作(系统所属各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

4、做好“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的总结验收工作和“七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的制定工作(政策法规股负责)。

(三)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一是依法界定林业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严格落实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征求意见、部门协调、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结果公开等决策程序规定;二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按照要求通过政府网站、林业局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布方案草案,征求公众意见;三是对涉及林农负担、国有企业改制、环境影响等方面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以及其他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积极开展决策风险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重要的决策依据。(政策法规股、办公室负责)

(四)推进林业法制建设,落实制度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林业系统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建设,配合县政府法制办制定宣传、培训、执法评估等具体实施方案,不断完善林业法规体系,提高法规规章的实施效果,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政策法规股负责);二是积极推进和配合完善林业地方立法听证、论证、公示、征求意见等公众参与机制,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林业立法项目,原则上都要组织听证,同时规范立法听证程序,不断推进林业立法制度建设科学会、民主化(政策法规股牵头,系统相关单位参与)。

(五)规范行政执法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1、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深化林业执法体系改革。按照县政府和市林业局要求,做好我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探索解决交叉执法、多层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及时解决综合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杜绝超委托范围执法和重复执法的现象,不断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推广综合执法试点建设先进经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稽查大队负责)。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应当由本机关法制机构进行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做出决定(政策法规股负责)。

3、继续做好与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衔接工作。全面深化全县林业系统行政审批改革,进行审批流程再造,编制林业系统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大力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行政权力实施全程监控,促使行政权力高效、规范运行(林业窗口、政策法规股负责,相关股室配合)。

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贯彻落实《XX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严格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权力行为,适时开展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制定行政执法文明用语基本规范,倡导执法人员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着力推行“和谐执法”,促进依法行政(监察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

5、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和问责制度。按照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外,并经研究批准,将林业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在网站、行政服务大厅或窗口实现全面公开;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畅通群众监督途径,认真受理群众反映问题,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监察室、政策法规股及各职能单位负责)

6、推进林业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行政执法文书电子化,充分利用办案信息系统、现场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建立对立案、调查取证、决定、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的跟踪记录,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稽查大队负责,各执法单位配合)。

7、健全林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联系,推动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办公、执法动态的交流和业务研讨,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森林公安、政策法规股负责)。

(六)调整工作机制建设,增强纠纷化解效力。认真实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机构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案件申请、受理、调处、回访、登记统计、立案归档等配套制度。完善行政调解协调机制,落实行政调解工作经费,保证行政调解工作全面开展。(山纠办、各林站、综治办、办公室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部门首长负责制,林业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要事项,确保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