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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污水处理的建议

城市污水处理的建议

城市污水处理的建议范文第1篇

[关键词]污水处理;市场化改革动因;问题剖析;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TV69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19-0043-02

面对生态环保的关注,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的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高。以提高企业运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的市场模式成为了城镇污水处理改革的主要方向,尤其是在2000年《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出台之后,公用事业的市场化改革迎来了高速发展时期,如何完善公共事业市场化改革已迫在眉睫。

1 污水处理市场化改革的动因分析

(1)水资源的短缺亟须市场化改革。在地球表面70.8%的水域覆盖中仅仅有0.26%的世界总水量供人类使用,而且分布不均匀。20世纪50年代以后,全球人口的急剧增加和工业的迅速发展导致全球水资源不断恶化。“水危机”的日益严重引起了人类的广泛关注。在中国人均水资源量2200m3,约为世界人均水资源量的1/4,是世界上13个贫水国家之一。若按照目前的经济发展和污水增速发展下去,至2030年人口达到16亿时,人均占有淡水资源将减少到1760m3,已经接近了国际上规定的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1700m3即为用水紧张国家的警戒线。水资源的短缺已成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重要制约因素。水资源的市场化改革应运而生。

(2)政府资金不足,需要引进社会资本进行污水处理。2010年2月14日,国家环保部公布了2010年的减排目标中明确指出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0500万m3/d,预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000万m3/d,要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建制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50%。按照此目标估算,需要新增建设投资3000亿元,尚不算每年上亿元的运行维护费用。显然,这个目标仅靠财政资金是难以实现的。因此引入社会资本,利用新的建设模式,进行污水处理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是解决政府资金不足的战略选择。

(3)污水处理的行业性质具备市场化运行的基础。水务系统市场化改革的核心无非两点:其一,提高水务企业的效率,其二,优化资源的配置。传统观念上,大家认为水务系统属于公共物品,须由政府垄断经营。经济学上界定物品的属性根据其竞争性和排他性来界定的,某行业适用垄断或是竞争是根据行业经营效率进行选择的。对于污水处理行业,要细分为管网铺设、污水厂经营,对于前者由于管网铺设需要大量的固定资金,须由政府通过规模化经营收回成本,即政府的垄断。对于后者,污水的使用要付费,污水的排放量是实行总量控制的,所以污水处理是私人物品,适用竞争机制提高效率。因此,污水处理行业严格具备市场化经营的基础。

2 污水处理市场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化改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我国污水处理市场化实践还比较短,诸多观念、政策和管理体制方面问题尚未解决,严重制约着污水处理市场化发展的进程。

(1)市场化经营认识肤浅、污水处理市场浮躁一时。自2002年政府公布了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后,各种实施细则也频频出台。但通过调研发现:地方政府认为将污水处理推向市场后,应该减少对市场的干预,因此也放松了监管。致使企业或个人单纯地追求高额回报,使项目的投资、运行成本增加。甚至一些地方将污水市场化改革作为个人政绩的改革,不惜代价引进洋水务,高标准建造污水处理厂,最后导致污水处理企业运行成本太高、水价高、收费率低而无法维持,被迫终止合同,导致政府和企业两败俱伤。

(2)现有污水处理收费力度不高,价格不能充分体现价值。完善的价格体系是市场化健康运行的基本前提。污水处理的价格体系主要通过污水处理费体现。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计投资[2002]1591号)所有城市应该在2003年年底前开征污水处理费。对于重点流域,应在2005年内将污水处理费调到保本微利的水平。但目前大部分城市的征收标准普遍偏低,如东莞从2009年12月1日起,东莞居民生活类污水处理费由现行0.7元/m3调整为0.75元/m3;其他类由现行0.8元/m3调整为0.88元/m3。收费较高的常州市、苏州市,均为1.15元/m3。对于综合大型污水处理厂,加上管网分摊至少应该在1.2~1.50元/m3。同时,很多地方的污水处理费带有福利及公益色彩,价格严重背离价值,这样的收费制度难以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和维护,更难以吸引社会资本的投入。

(3)政府没有明确的监管和服务机制。规范污水处理的产业化、市场化运作后,政府的职能也历经着由“企业管理”到“行业监管”的变革,在变革过程中,出现了以下问题:第一,缺少对政府自身的监管体制。市场化改革的目标是效率、安全,但是诸多地方政府把市场化改革误解为招商引资,过多的关注项目的投资总额和资产管理,偏离了市场化改革的初衷。第二,缺少对企业的监管。实行市场化运作后,政府暂无监管企业的有效手段,从而缺少对企业运营水平、企业成本的控制。因此,企业和政府之间形成了严重的事后信息不对称,致使许多项目签约后,政府无法规避企业的道德风险。

(4)融资主体与金融创新形式不能有效对接。目前公用事业领域中常用的BOT/TOT/PPP等融资模式,由于与投资方期望的既定资本回报率、合同体系的多参与主体性,导致对企业的管理要求高、融资成本过高,企业负担过重。其他的资金形式,保险、基金、信托和长期信贷还没有明确可以进入污水处理行业。

3 完善污水处理市场化改革的措施

(1)利用系统工程的思想统筹规划污水处理行业。污水处理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产权改革、法律法规、政府政策、金融创新和公众意识等诸多问题。城镇公用事业改革也是国际性难题,许多国家的市场化进程也并非一帆风顺的。目前中央政府对公用事业的市场化政策已基本明确,但是地方执行层面良莠不齐。所以首先应明确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的战略、目标和实施步骤,明确产业推进时序。同时,也要考虑地方产业特征和经济发展现状,充分考虑不同阶段的发展要求,做

到行业规划实用、适度领先。同时,必须考虑与各相关领域的配套问题,避免市场化推进中资金的沉淀和资源的无序开发。

(2)改善产业结构,提高产业集聚度。目前,污水处理行业的凌乱分散,地区之间的各自为政,难以进行污水处理行业的规模化经营。从经济学的角度而言,污水处理行业作为相对垄断的综合性产业,应该通过规模化经营的途径实现市场化改革。各地政府要明确污水处理厂的资产属性,政企分开,实现企业资本在区域间的自由流转,进而提高了企业的规模化经营。规模化经营可以培育优秀的市场主体,健全企业的发展机制,可促使企业由单一化经营过渡到多元化经营,考虑到供水、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的诸多相似性,可通过供水的市场化带动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的市场化。这就顺利地实现了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了产业的集聚度。

(3)改善污水处理投资结构,积极探索适宜的融资模式。资金短缺历来是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难题。改变这一现状,一要广开资金来源,二要改善投资结构。

第一,盘活城市存量资产。中国是国有资产最多的国家,据统计经营性资产占1/3弱,非经营性资产占1/3多。随着经营性领域资产出让的形式,可以盘活大量的国有资产,既提高了城镇公用事业的经营效率,置换出的资产也可成为污水处理行业的重要资金来源。经过近10年的市场化发展,城市污水处理行业政府投资所累积的资产已高达数千亿元,通过资产出售、产权转让、租赁等方式盘活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既给企业注入了新的活力,改善污水处理行业多年亏损的状态,又解决了资金来源的难题。

城市污水处理的建议范文第2篇

关键词:污染;特征;因素影响;建议对策

中图分类号:[TE991.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目的与意义

海城市位于辽宁省南部,地表水主要汇入海城河或五道河后流入太子河,而太子河系辽河流域。小姐庙断面是太子河流域最下游的国控断面,省化学需氧量(COD)质量浓度考核目标为40mg/L,所以海城市地表水水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小姐庙断面水质。

为了使辽河水质变清,实现海城市地表水消灭劣Ⅴ水质的工作目标,及时掌握海城境内流入太子河水体的各支流污染现状和地表水污染特征,将对该流域治理任务如期完成提供重要参考,为环境管理、流域治理和“十二五” 环境目标远景规划提供了数据信息和重要的技术支持。

2.地表水污染现状

海城境内的地表径流比较丰富,共有大小河流28条,主要有海城河、五道河、八里河、炒铁河、三通河、毛祁河、杨柳河等[1]。由于工业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和城市生活污染,海城河、五道河水污染历史长久,近3年来,通过兴建污水处理厂及开展水污染综合整治,水质明显好转;但是由于省考核标准逐年提高,指标逐渐增加,治理及达标工作仍然很艰巨[2]。

3.地表水污染特征

3.1 地表水污染的时段特征

从时间变化上分析,河流例行监测分枯、丰、平三个水期。“十一五”期间,海城河的牛庄、隆泉和五道河的古城、刘家台4个断面为主要污染断面,各水期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浓度比较见图3-1。浓度变化主要受河水流量影响,枯水期,水流量小,污染因子浓度最高,进入平水期和丰水期,自然降水量逐渐增大,农田开始灌溉,上游水库放水,水流量增大,因此丰水期河流水质优于枯、平水期[2]。

①四个断面的化学需氧量枯水期牛庄、隆泉断面污染略重于刘家台;石油类和高锰酸盐指数也较古城和刘家台两断面要突出些,这主要是与海城河主要接纳流经各镇的企业排水和生活污水,而且海城河下游在汇通污水处理厂未建前一直接纳西柳、感王印染水洗行业生产废水,所以表现出工业污水污染特征[2]。

②氨氮和总磷在隆泉和牛庄两断面中没有变化比较平稳,而古城和刘家台两个断面表现比较突出,且丰、平水期也高居不下,这主要是因为五道河穿梭于如南台、王石等养殖性农业镇区,必然要携带沿河农村点、面源的污水,而且五道河还是海城市生活污水纳污河流,因此,它突出表现为生活水污染特征[2]。

3.2水文因素影响分析

2010年,海城河、五道河主要指标浓度下降,除了受上游来水和水污染综合整治措施得当影响外,水文因素也起到了辅助作用。降水量、流量呈正相关,污染物浓度与降水量、流量总体上呈负相关。2010年是“十一五”期间降水量最大的一年,海城市降水量是2005年的1.51倍,海城河流量是2005年的1.52倍,五道河是2005年的2.57倍,充足的降水和流量的增加,使河床得到了冲刷和净化,水质中污染物的自然降解能力得到了增强,导致污染物浓度降低[2]。“十一五”期间海城河、五道河降水量、流量和化学需氧量浓度变化趋势比较见图3-2。

3.3 农业污染源的影响

随着国家政策对农林牧渔业的扶持,海城市畜牧渔业得到了强劲发展,已成为广大农民致富、建设小康社会和繁荣农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而随之也带来了环境问题,即畜禽粪尿成为水体污染源中不可忽视的因素。

(1)2010年海城市畜禽养殖业年末存栏情况见表3-1

表 3-1海城市畜禽养殖业2010年末存栏情况

由表3-1可以看出[2],养殖业分布于各河流域不尽相同,大牲畜、生猪和羊的养殖量较为集中分布在海城河,家禽类比较集中于五道河流域,而分布于其它各河流域相对较少。

(2)畜禽养殖业污染物的产生量及排放量

调查发现,畜禽养殖业产生的污水量大且很少有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粪尿大部分是露天堆放,不仅会产生恶臭气味,而且经过雨水淋溶、地表径流、渗透,极易对海城市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所以畜禽养殖业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影响不容忽视。2010年海城市畜禽养殖业污染物的产生量及排放量见表3-2。

表3-22010年畜禽养殖业污染物产生量

畜禽养殖的废水排放量是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集约化畜禽业干清粪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而计算;污染物排放量计算经验系数依照《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常见问题辨析》(中国环境规划院)技术报告建议,取非点源入河系数为0.1。

经核算,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量对两河的影响较大,可能致使海城河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增加9.5%和35.8%,五道河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增加4.1%和6.8%,因此,要大力推广畜禽粪尿污资源化综合利用,控制畜禽养殖业对环境水体的影响,否则,在未来的几年内,畜禽养殖业将成为影响水环境的主要因素。

4.减少地表水污染的对策与建议

4.1 采用监管与防治并用的管理方式,确保海城市考核断面稳定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限值,为地区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空间。

建议政府与各镇区建立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镇区环保指标考核,即河长制。对河流及两岸的生态廊道实施区域化管理,明确责任和分工,实行问责制,与区域管理目标相结合,杜绝河道中的各种垃圾出现,严禁在景观水域内设排污口。流经各镇区的海城地表水干、支流水质达标情况与各镇区政府考核直接挂钩,建立以功能区水质达标为考核目标,使各镇区出境水质达到本功能区的要求,由监测部门定期对各镇区出境断面水质进行监测,以监测结果来确定其是否达标,进而使河流水质得到层层呵护。

4.2 加强各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并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①随着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城市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与日剧增,目前,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仅为64.0%,建议相关部门加快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铺设,扩大生活水收入面积;而且要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程及工艺改造步伐,提高城市生活污水的处理能力。

城市污水处理的建议范文第3篇

关键词:污水处理;问题;措施

在全球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环保问题,特别是城市污水处理已成为各国研究的热点。城市污水的治理对改善城市水环境,保障城市经济发展起着关键的作用。现就我国城市污水的处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对策和建议作如下分析。

1城市排污的现状

自从20世纪80年代,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已经在各方面有了很大的进展,但是其形势仍然极其严峻。我国目前淡水资源相当短缺,人均拥有量2300m3,列世界100多位,等同于世界人均水平的1/4。由此来看,我国目前的水污染形势较严峻,特别是城市污水的排放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的影响非常突出。

我国的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转型过来。在这种经济体制下,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的管理机构和管理方式等方面一直沿袭旧的经营管理模式,对污水处理设施方面的建造、设备运行和价费行使统一管理、分级领导的体制,给城市污水处理相关行业导致了很多弊端。

我国污水处理面临着水污染严重,污水处理起步较晚、基础较差、要求高的严峻形势。近年来,我国城市污水处理方面有了很大发展。但绝大多数城市的污水处理能力满足不了实际需要,全国还有297个城市没有建成污水处理厂,全国5万多个城镇,370多万个村庄,9亿多人口居住地尚无污水处理设施。

2目前存在的问题

①我国近些年社会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给环境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到今天为止,我国城市排放污水每年达到约500多亿吨,处理的污水占排放不到1/5。这个数字相对发达国家来说少得可怜。而发达国家的污水处理率都在80%以上。除此以外,很多污水处理车间乃至厂家处理后的污水也没有达到环保要求,还会对环境产生很多危害。

②管网收集系统建设滞后,特别是一些城市中心区雨污分流还没有实现,污水处理设施难以充分发挥效益。目前我国处理设施严重不足,城市排水管网普及率及管道收集率较低,许多厂管网不能配套,一些城市污水处理厂不能满负荷运作。现有的处理设备还存在着设计水平低、设备质量低、运行稳定性较差等诸多问题,而且更新改造和达标改造资金短缺、运行费用不足。

③各级政府筹集资金或借债资金方式等组建的污水处理厂,很多时候被各级政府委托排水厂机构管理,各种运行费用的来源都靠政府,政府财政状况的好坏决定了各种运营费用的多少。这就容积导致因为财政资金缺乏有效监控,产生浪费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各级政府筹集资金污水处理厂的管理者缺乏成本的意识,将导致人浮于事、陈旧的管理方式、工作不讲究效率等现象的重复发生。

3对策和建议

①污水处理要形成产业化,并且加大宣传是各级管理机构能够充分认清污水处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各级政府明确城市污水的处理水平和环境承载能力对各地城市的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能提供主要保证和强大推动作用。是各级政府和管理机构要把污水处理工作的好坏多为年中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干部的提升、任免也要考核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只有这样,能使环境保护工作不至于被污水处理拖住后腿。才能使我国的天更蓝,水更绿,经济发展更健康,人民生活跟幸福。②加大科技、人才和资金投入。目前,影响我国城市污水回用的一个重要因素是资金投入短缺、技术落后。为了有效发展城市污水回用,在借鉴、汲取和总结国内外城市污水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加大科技投入、人才投入和资金投入的力度,紧紧围绕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利用率,建立专门的研究和开发机构,提高技术水平,加快城市污水回用技术和设备的改造,积极开发、研制和应用城市污水回用新技术和新设备,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和回用的能力。

③城市污水回收利用应纳入节能减排计划中。城市污水是可利用的水资源,增加一些技术使城市污水就近处理就近回收利用,不仅可回收水资源,而且还可节省管道投资和运输消耗,因此污水的再生回收利用应作为节能减排的组成部分纳入总体规划。

我国的城市污水处理正逐步兴起,回收用于工业及市政清扫、绿化,是解决水资源短缺的一条有效措施。相信经过努力,全国各大城市将会相继建立更大规模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的处理能力。

参考文献:

城市污水处理的建议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中国;污水处理;风险管理;风险控制

0 前言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水环境的改善逐步有了意识。而对污水进行净化处理是彻底改善市政污水的重要途径。中国市政污水处理项目由政府、投资运行商及污水处理区域组成。但是因为政府对居民的约束相对较少,所以大部分的风险是由政府与投资运营商相互作用所造成的。

1 风险管理

(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市场经济化,人民生活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从而促进了城市水平化得更快的发展,形成了以大城市为主流中心,二线城市为中转,三线城镇为枢纽的城市规模。随着城市规划的与日俱增,我国城市化水环境恶化严重,由于城市建设的增加,城市居民饮水量、工业废水以及生活用水污水的排放量都不断增长。大部分城市都面临水环境污染与生态系统的严重破坏。中国的城市发展面临十分严重的水污染问题。

(2)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的城市污水治理逐渐被各级政府所重视,国务要要求,城市建设中水污染建设治理设施投资将是重之中[2]。现行传统模式的政府统一建设,运行的治理形式与运营存在种种的问题,那么更好的推进城市污水治理市场化,适应国家的发展形式需求,推进社会良性的进步,将会是我们必须研讨的真实课题。

(3)风险管理被管饭的运用在工程项目管理各方面,是一项有效研究风险及控制风险的重要的管理科学。研究工程项目的主要目标是控制是解决项目风险,更好的防范和消除风险的不利影响,从而最大化的达到降低成本,保障项目安全的最终目的,工程项目的有效进行,是风险管理的必备课程。

2 项目风险分析

(1)由于市政污水治理行业自然产生垄断的性质,然而污水治理工程项目运营、监管由政府承担,也就没有了讨论风险的必要。一下研究的是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的风险课题,是指运用PPP等投资运营模式下污水治理投资商的风险控制问题,主要的风险体现在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等项目流程[3]。

(2)近几十年市政府对于水污染处理办法的逐步完善,污水厂建设经验的累积,对于各种污水治理技术已经相当的成熟。上游环节的确立,是工程项目建设的技术风险中的重中之重,随着季节的变化水量水质的波动很大,加上地方区域缺乏历史资料,很难准确的进行评估;因为地方区域的未来发展问题是设计时必须研讨的,也是由于污水治理年限较长原因。

(3)达标排放是污水处理的标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从运行的安全性出发,设计人员必须要考虑较为保守的设计参数,从而看出污水处理厂运用的技术的不当与实际运营和投资的不适当,造成了污水投资成本提高以及准确行误差。这是市政污水处理项目的重要问题。

(4)由于历年来实际投入运营的污水厂上游水量未能达到设计需求,项目设计过于保守粗糙,给工程项目运营成本留下了一颗毒瘤,运营处理系统未能正确的调整水量水质,导致系统不能根据实际状况选择最优方案。

3 财务风险

融资渠道和成本废水排污费用考量和收取方式上是论述财务风险的主要点。市政污水处理融资成本和销售业绩,是品评财务风险的主干。大多数国内城市项目运营已经基本做到保本微有结余在污水处理的标准收费用方面。在新兴的市政污水项目当中,经过与政府协议确定收益,大大降低了销售收入的不稳定性;从而达到前期的评估中可持续性一般更加可靠。

通货膨胀与环保严格要求带来了处理厂的成本增加,存在于PPP模式运作项目的财务风险重点分布在大城市。由于过多的运营时间,让通货膨胀对其成本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环保条款的趋于完善,环境保护在国内的良好发展状态,直接反映在项目上的是污泥处理技术要求提升及污水处理费用排放条件的严格[4]。因此项目财务风险集中体现于特殊协议中对于详细的行业通货膨胀与环保条列的标准调整范围的各类条款及补充。

4 外部环境风险

政策风险、资源风险和来自投资商的风险就是市政污水处理项目的主要外部环境风险。而现在利率、汇率的政策性变化与环保条例的趋于严格体现了政策性风险。地方趋于产生的污水主要来源于项目的原材料,具备着不可替代性。同样,因为投资成本和运营中存在的专业问题,在相当的一段时间内不能运营其他污水处理厂在同一污水收集区域。

5 投资运营风险控制途径探讨

源头控制是风险控制的原则,在建设和运营期作为风险控制将整体系统参考。特殊协议条款商榷和管理水平体现了风险控制的水平,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等是控制融资成本,污水处理费的根本。财务风险在当中充当着不可替代的角色。

6 污水处理总成本的控制

建设投入的折旧和运营成本都包括在污水处理成本中。建设期投入资金的效率,对折旧大小有着重大的影响,从而运营期的统一规划建设也与运营成本密不可分。运营状况在自身所承担的建设与运营分离模式下的经济优先,带来了交接与运营的众多争议,直接对项目的整体效益的下降。

7 设计值来给你和设备投资

往往被忽略的实际操作源于各种原因,是一个共识话题。前期的大幅度考察,是规避风险的重要方式,水体的水质水量也取决于设计的优良。为了降低政府转嫁财务风险,设置较高的风险保障条例在特殊协议中是必要的,但并非最有效的规避风险的办法[5]。

8 项目投资合理回报的确定

政府和投资运营商所承担的收益与风险在项目的合理回报中应该明确体现。合理的分担风险是特殊协议的根本宗旨,也是能部分解决法律风险的办法之一。

9 政府相关风险及控制途径探究

加快对市政的污水项目制定规划与监管系统完善,针对实际情况避免专业排水公司参股期造成的管理经验的缺失,排水费用的限制控制预计维护项目设施等。

10 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处理中国市政污水项目时可能会遇到的各种可控风险,比如项目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以及外部环境风险,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从而找到了控制污水处理总成本、降低技术风险以及合理收益等一些规避风险的方法。只有确保运营商与政府之间的相互制约的平衡关系,才能保证污水项目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廖志平.市政污水处理工程BOT/PPP项目风险评估与管理模式研究[J].湖南大学,2010,05(04).

[2]刘启良.大型市政工程BOT项目广州西朗污水处理工程实施案例[J].西南交通大学,2007,10(01).

[3]丁进.马鞍山市王家山污水处理BOT项目的风险分析[J].南京理工大学,2010,05(01).

城市污水处理的建议范文第5篇

一、理顺体制,加快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机制由事业型向企业经营型的转变步伐

我国历史国情造就了过去水污染治理事业主要由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经过多年的改革,水污染治理经营体制发生深刻变革,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城市污水处理投融资和运营管理体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形成开放式、竞争式的建设运营格局。

同时,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还应逐步理顺,因水的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当在人员权、所有权、资产等企业化管理方面给予污水处理企业以充分的自时,政府也应对关系水安全的重大事项有话语权,对污水处理出厂水质要严格监管,并且鼓励再生水的回用,达到政府与企业间最佳协调平衡,实现水污染治理事业的价值最大化。

二、改革制度,为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一)科学全面规划,注重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厂区建设的协调同步性,并考虑同步规划污水再生利用设施

根据国家要求,2010年全国设市城市和建制镇的污水平均处理率不低于50%,设市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重点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各地政府应立足长远,统筹规划,以城市可持续发展为基点,必须全面考虑城市污水处理现状,根据城市给水现状和问题、城市排水现状和问题(、城市环境现状和问题等制定适宜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做到规划先行,合理确定污水处理设施的布局和设计规模,并优先安排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建设:应按照远期规划确定最终规模,以现状水量为主要依据确定近期建设规模;同时对污水收集系统宜按远期污水量进行设计,综合考虑管网建设与厂网建设的同步协调性。

缺水地区在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时,要将污水处理再生利用作为缓解城市水资源短缺的重要措施,同步规划和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应将污水再生利用作为一个重要事项予以规划考虑。

(二)采取多渠道融资途径,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

政府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城市基础设施一直是我国的传统做法,这在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初期取得了良好成效,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间资本愈见活跃,为减轻过重的财政压力、提高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和服务水平,加之投资环境日趋完善和政府管理城市观念的转变,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已成为当然的选择。鉴于污水处理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经费数额较大,各地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鼓励推广民营资本采取BOT、TOT、参股方式或直接投资方式进行项目融资。同时,政府应当逐渐从直接参与基础设施投资中解脱出来,加快职能的转变,以监管代替对资产的实际拥有,为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创造条件,并致力加快完善现有法律框架,尽量通过合同监管方式等法律手段来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督机制作保障。建议在污水处理厂开建前期可采取扶持政策,若有必要考虑采纳政府部分投资参股方式,对增量部分可协议保值或分红,并将增值部分专款用于管网建设等水污染治理事业。

(三)严格准入制度,通过招投标确定工程项目承建运营企业

鼓励各类企业通过投标方式独资或合资承包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而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应向全社会公开招标确定投资和运营主体;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应逐步改制成市场化运作的独立企业法人,并逐步实行经营权转让或资产评估拍卖,盘活的资金优先保证城市污水管网建设的需求。坚持老厂改革与新厂建设并重、盘活存量资产与增加资金投入相结合。

地方政府可先参照近期规划,全行政区域污水处理费收取率,并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据此测算污水处理费的价格水平;根据城市人口、城市性质及经济水平、城市排水体制、工业废水量、污水管网完善程度综合有机评价污水处理建设规模,形成一个综合测算城市污水处理厂总体运营费用参考值。为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地方政府可按略高与同期银行长期贷款利率的标准(建议1―2%)设定投资回报率,并根据该参考值作为向社会投资者招标标底的上限,连同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其他条件向社会公开。遵照我国《招标投标法》,除从组织、技术、合同与信息管理等多方面考虑外,政府还应将处理工艺的选择纳入范畴,不能单纯依托工程造价,应统筹衡量商务标和技术标的协调比例,选择最经济适宜的项目投资者和运营企业。

(四)通过法律手段保障水安全,加强出厂水质等监督力度

由政府与中标企业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企业日污水处理量、污水处理出厂水质保证等相关义务,并确定违约等相关责任。充分重视防治二次污染,妥善采用各种有效防治措施,对污水治理过程中恶臭污染、噪声污染均要有效控制。

对经过污水处理后的出厂水质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监督检测,处理厂出水水质应根据排入受纳水体的环境功能要求,水体上下游用途及水体稀释和自净能力等,使出水口水质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环保标准。我国北方地区一些河流常年没有补给水源,基本属排污河,排入该河流的污水处理厂处理水应执行的标准需与环保部门研究商定。由于目前水资源严重不足,各城市都在积极推广污水回用,如果二级处理后出水作为回用水送至用户时,应根据用户对水质要求及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标准等制定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

(五)鼓励因地制宜拓宽再生水利用渠道,推动污泥资源化进程

在现阶段,可以根据污水处理工艺、深度,有选择性地将再生水用于农业、工业、市政、园林、生活杂用、城市二级河道景观等方面,同时还可以在经过进一步处理后将其作为地下水回灌或储存为备用水源。而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要向无害化、资源化方向迈进。

三、加大污水收集系统管网建设力度,保障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进程

(一)加大对排水管网设施的政府投入

在现阶段,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有财力的地区可采取政府投资建设,没有财力的地区可采取厂网建设捆绑招投标,由政府按照管网部分固定资产的投资额与投资方协议逐年返还回报,而管网建成后即交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管理。

(二)配套建设污水管网

目前我国各城市管网建设程度不同,输送能力则不相同,如果将其定义为“污水收集率”,则各城市现状污水收集率和规划污水收集率大相径庭。当设计流域范围内处理污水量确定后,必须乘以污水收集率才能得到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实际污水量,换句话说,当需要保证该污水处理厂具有一定处理能力时,必须有相应规模的配套污水管网同步建成。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建设规模,应该与现有街坊、小区内污水收集系统相协调。必须注意截流干管和污水收集干管的合理分期建设安排,以避免截流干管和污水干管的长期低负荷运行。

四、推进水价改革,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

(一)污水处理费标准的制定

污水处理费是城市供水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改革,逐步建立起激励社会投资和节约用水的科学的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推动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国务院明确要求制定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收费政策,要优先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同时,相关部门也明文要求,尚未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地方,要限期开征;已开征的地方,要尽快把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到保本微利水平。暂时达不到保本微利水平的,各省级人民政府抓紧最低收费标准。要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力度,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各地要优先将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调整到满足城市污水处理厂和运营的需要,有条件的城市,污水处理费的调整可适当考虑污水管网的建设和运营费用,为加快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创造必要的前提和条件。污水处理费标准的制定应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根据规划、统筹经济、环境、社会评价,考虑居民承受能力、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水平,严格测算污水治理成本,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价格水平,使其达到价格调节资源分配的功能。

(二)污水处理费性质的认定

关于污水处理费的性质是行政事业性或是服务价格性质一直是业界争论点。笔者以为,从当前我国污水处理事业尚不成熟、费率水平都较低角度着想,短期内适宜以行政事业性收费性质推进改革,待水污染治理事业产业化、企业成熟具抗风险能力后,逐步理顺污水处理收费的性质,将其纳入市场服务价格体系。

(三)污水处理费收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