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城市治安管理法

城市治安管理法范文精选

城市治安管理法

城市治安管理法范文第1篇

通过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城管职责,进一步建立城市管理责任制度,进一步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和管理领域延伸,形成“责任明确、分级负责,责权对等、高效运转”的工作格局,促进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二、基本原则

在学习借鉴外地城市管理工作成功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的基本原则是:完善分局功能,执法重心下移,管理全面覆盖,市区齐抓共管。

(一)市城管执法局是市政府专司城市管理的工作部门,承担着城市管理的职责,是责任主体单位。负责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综合协调、执法保障和行政执法的督促、指导、考核、行政审批等。

(二)为了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优势,借鉴外地的做法,将环卫清扫、保洁作业权下放到琅琊区、南谯区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垃圾的中转、运输、处理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及市容环境卫生的宏观管理等工作,同时负责对三个区环卫清扫保洁工作的督查与考评。

(三)保留分局建制,增设开发区分局,充实三个区城管执法分局力量,全面推进“7+*”模式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执法范围做到辖区内“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效管理”,三个分局管理范围覆盖*市城市规划区的全部(面积95平方公里)。

(四)市城管执法局将执法人员分配到三个区分局,具体执法活动和行政处罚权由三个区分局行使。

(五)全面推进城市“棋盘式”管理,做到定岗、定人、定责、定奖罚。三个区分局按照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划,下设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对辖区内的占道经营、占道堆放、乱贴乱画、绿化美化等行使行政执法权,并对各街道、社区的清扫保洁工作行使监督权。

(六)区行政执法分局服从区委、区政府的领导,接受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分局执法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市行政执法局和区委、区政府共同负责。分局领导班子的任命应当征求区委、区政府和开发区工委、管委会的意见。

三、具体方案

按照上述原则,市城管执法局下设机构保留环卫处、渣土管理处、城管*支队、公园广场管理处和琅琊城管执法分局、南谯城管执法分局,撤销一、二、三、四支队,成立城管执法督查支队、开发区城管执法分局。环卫所及垃圾中转站(不含中转站)以下的清扫保洁作业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移交各区。

(一)成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查支队,为市城管执法局的直属机构,副处级建制,领导职数一正两副。定编20名,督查支队下设两个大队(正科级),每个大队设大队长1名。其主要职能是对全市的城管行政执法、市容管理进行检查、督查、考核。

(二)成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副处级建制,定编4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科)、综合执法科(均为正科级),下设三个大队(正科级),每个大队设大队长1名。

(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琅琊分局的编制由原来的40名增至1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科)、综合执法科(均为副科级),下设七个大队(副科级),每个大队设大队长1名。派驻各办事处大队的大队长兼任各办事处的副主任。

(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南谯分局定编50名不变,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科)、综合执法科(均为副科级)。下设五个大队(副科级),每个大队设大队长1名。

(五)城市管理*支队由原来的两个大队增设为三个大队,分别派驻三区执法分局。三个大队的大队长分别兼任三个区城管执法分局的副局长。

(六)将环卫处所属的负责清扫保洁的环卫所,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按管理区域划入各区。下划人员级别工资、环卫清扫保洁临时用工人员的待遇维持不变。

(七)市环卫处增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管理办公室、*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中心,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填埋场管理办公室定编25名,征收中心定编15名,人员从市环卫处内部调剂。

四、其它

(一)琅琊、南谯两区城管执法分局(支队)成立时分别从两区选调的人,本着自愿的原则决定去留,留下的人员按事业编制参公对待,回区里的人员,按原身份对待,由区里接受安排,不再留任市城管执法局及其分局。

(二)滁城95平方公里范围内市城管执法局现有保洁范围内,清扫保洁费用(中转站以下),按实下划三个区,同时给予适当补助,由市财政一并直接列入三个区财政支出基数,以后建成区扩大所增加清扫保洁费用经费标准提高,由区里确定和承担。开发区原承担的道路清扫保洁经费仍然由开发区自行承担。

城市治安管理法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相对集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诸多矛盾和问题,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使城市管理工作步入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主要职责

撤销**市城市管理局,组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原市城市管理局的职能整体并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全市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二)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定城管监察、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维护、建筑垃圾管理、公共交通、市场建设、郭守敬纪念馆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审查工程建设项目中有关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排水以及市场建设等设施的设计方案和竣工验收。

(三)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和城市生活垃圾的清运、污淤水管道清理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医疗垃圾的处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消毒杀虫灭鼠工作;负责市区养犬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行使市容环境卫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负责城市绿化工作。参与制定城市绿化规划;负责编制市区园林绿化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负责市区绿化、美化工作;负责园林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市风景林地的管护工作;负责收取城市绿化用地补偿费、绿地占用费等工作;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占用、挖掘、损坏、乱占、乱挖城市道路,损坏排水设施、桥涵、广场等不文明施工行为和乱倒垃圾、乱堆杂物、乱贴乱画、乱搭棚亭、乱设广告等方面的违规违章行为进行执法监督和查处;负责市区内设置各种机动停车场(点)、非机动车停车场(点)、临时棚亭及构筑物、临时性建筑、临时性市场、户外广告等事项的管理;行使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桥涵、路灯、地下雨水污水管道的建设、维护与管理;负责编制市政公用设施维护资金计划以及到位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七)负责对市区公共交通的管理和城市公共汽车(不含出租车)的管理;行使公共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城市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市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逾期不拆除,以及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和大型广告牌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城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市区范围内,因堆放、焚烧而产生的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物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经营的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十一)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人行道(台上)、小街小巷和广场、公园、市场等公共场所内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二)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并协调桥东区、桥西区、开发区和**县以及工商、公安、交通、规划、建设、房管、环保、卫生、文化、体育、电信、供电、供气、供热、供水、国土资源、广播电视、畜牧等与城市管理和城管行政执法有联系的部门,共同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对各县(市)城市管理和城管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后,桥东区、桥西区、开发区、**县政府及市政府相关部门不再行使已经集中的行政处罚权;仍然行使的,做出的处罚决定一律无效。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设10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劳动科、计划财务科、工程管理科、市政管理科、城管监察科、环境卫生管理科、**市城市绿化管理办公室、执法监督科、行政审批科。下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一名(副处级),下辖一、二、三大队(正科级)。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人数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行政编制32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6名,科级职数15名(含总工程师编制1名)。城管支队和三个执法大队事业编制165名。

五、执法保障

为了加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的保障力度,成立**市城管警察大队,市城管警察大队由市公安局授权,享有依法独立办案的权利。**市城管警察大队为科级单位,受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双重领导,与**市城管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办公。编制10-15人,人员由市公安局负责调配,经费由市财政列支。

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由市政府直接领导,为市政府的组成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市市区范围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调度、督导检查。

(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由市人民政府受理。引起行政诉讼的,由区、县人民法院受理。

(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各相关部门要建立信息联系制度和配合协作制度。各相关部门有关城市管理的许可审批项目应及时告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及时告知各相关部门备案。

七、人员来源

从原城市管理局在职人员中解决。不足部分从**县、桥东区、桥西区和开发区建设部门现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的在编人员中考录。

八、组织领导

组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桥东区、桥西区、开发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组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建办公室。办公室人员从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人事局、财政局、城管局、交通局、规划局、公安局、交警支队、环保局、工商局、畜牧局等部门抽调。

市组建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督导落实市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反馈工作进展;

(二)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编办负责做好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职能划转工作

(三)会同市编办做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审定工作;

(四)会同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做好人员录用和上岗前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工作;

(五)会同市财政局做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费的落实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各相关部门信息联系制度、配合协作制度和城市管理监督制度;

城市治安管理法范文第3篇

2007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大力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全力实施九大工程,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城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全面、优质、高效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建设“两个最适宜”城市做出了新贡献。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如期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切实发挥创卫组长单位作用,制定了《××*市2007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并按方案加大督办、检查和协调力度,同时大力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建议成立了市领导分区包干制度,提请市政府成立了由各主管副市长和责任单位负责人包抓的13个专项整治小组,并多次邀请四套班子领导调研和视察创建工作;全年4次召开动员大会,通过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和创卫万人签名等活动,掀起全民创卫热潮;先后邀请5名专家对我市的创建工作进行专项指导,推动创建水平的全面提高;精心组织完成了全市创卫材料汇集、编制工作。分别通过了全国爱卫会的技术评估和考核鉴定。我市被全国爱卫会正式下文确定为“国家卫生城市”,成为××*第一个获此殊荣的省会城市。创卫成功后,根据市政府指示,制定了《××*市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建设,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及《××*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并已报市政府研究审议。

——全力实施市容美化工程并取得实效。一是启动了“穿新衣、戴新帽”工程。起草下发了《关于对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进行清洗粉饰通告》,截止目前共清洗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万余平方米、粉刷××*万多平方米。进一步完善了“三乱”市场化运作机制,督促专业清洁公司加大“三乱”清理力度,同时加大打击力度,清理“三乱”××*万条,使城市“牛皮癣”基本得到了根治,“三乱”治理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二是认真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创卫工作的深入开展,多次开展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道路两侧环境卫生,洗车行、修车行占道经营及机动车违章停放等专项治理,并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使市容市貌从整体上得到了改观。特别是近期结合市区大部分街巷改造后闲置、废旧杆、牌、亭增多的实际,下发了《关于清理道路两侧废旧设施的通知》,对道路两侧的废弃电杆等废旧设施和乱堆乱放进行了全面清理,保障了道路畅通、市容整洁。三是提升户外广告设置水平,美化、亮化城市市容。拆除各类违规设置、陈旧破损或设置档次较低的户外广告××*余块,约××*平方米,进一步规范了户外广告设置。对全市的门头牌匾逐街逐户进行整治,“一店多牌”的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在清河街等街道开展了整体街景设计试点工作,对试点街道的建筑景观、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设置等进行了统一规划。结合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宣传及我市承办的各类大型活动,累计设置公益广告××*块,约××*平方米,很好的宣传了党的十七大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重大会议及决策。

——“市容”与“繁荣”的关系日趋和谐。在占道经营的管理上,探索出一条“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治理经验,将全市街道划分为严管、控制和规范区域,在严管区严禁设置摊点摊区,控制区由统一招标设置、管理,规范区在不影响市容、交通秩序及市民生活的前提下,根据需要设置摊点。同时在市区内划定了一定的季节性、限时性摊区、摊点,鼓励创业,方便群众。对全市的各类占道摊点、摊区进行了集中整治和提高,取缔了艺术巷等××*个经营混乱的占道摊区,对××*巷等××*处占道摊区进行了搬迁改造和统一规范,在市场的整治中注重突出地方特色,尽量使摊点、摊区的设置看上去整齐划一、美观大方,切实提高了摊区设置档次,在美化环境的同时繁荣了市场。

——综合执法水平再上台阶。一是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建立了“一城一队”管理模式。先后接收了市规土监察大队××*人,三区执法队员××*名,建设局××*人,对××*名协管员进行了严格考录,择优录取了××*名,聘用了××*工作人员6名,整合了执法队伍。二是推行并完善了网格化管理。制定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网格化管理责任方案》和《网格化管理区域图》,将全市划分为××*个责任网格,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区域及大队包区、中队包片、分队包街、个人包段的“四定四包”精细化管理,形成了分片承包、逐级负责、责权量化的管理机制,采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立足城区、覆盖农村、高效集中、惠及市民”的整体化运作方式。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了各类违法违章行为。截至目前共拆除各类违章建筑××*万余平方米,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万余起。四是加强队伍培训教育,努力建设一支准军事化管理的城管队伍。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保证完成迎接××*周年大庆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组织××*余人分两批走进××*教导大队,进行了先后为期××*天的封闭式军事训练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为建设“和谐××*”打造了一支素质过硬的城市管理队伍。

——环境卫生行业管理方面取得新突破。一是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建成了××区大型垃圾中转站;开工建设了××*座小型垃圾中转站和××*座公厕;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多处垃圾收集展进行了密闭式改造;对全市的环卫设施、设备进行了维修、更换和清洗粉刷;对全市的旱厕和三类公厕进行了改造提高,目前全市共有水冲式公厕××*座,万人拥有公厕××*座,达到了国家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的标准;增设果皮箱××*多个,城市环卫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二是制定了《××*市2007-2020年环境卫生规划》,为全市环卫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蓝本。三是实施了城乡一体化管理,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环卫作业和管理统一纳入到全市环卫行业管理范围,使环境作业和管理不留空白、不落死角。四是积极推行环卫市场化运作,开展了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引进了××*市餐厨垃圾统一进行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同时还引进了cdm、swc等垃圾处理新技术,有力推进了全市垃圾处理的科学化、减量化、无害化进程。五是实施堆山造景工程。按照区市两级领导的指示,在××*实施了览山建设工程,将全市的建筑垃圾和渣土集中消纳,进行堆山造景,变垃圾为资源,变脏点为亮点,科学合理地对建筑垃圾进行了再利用。

——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起草上报了《××*市养犬管理条例》,已通过××*人大批准,于今年××*起开始实施;《××*市餐厨垃圾处置和管理办法》也顺利通过,已以政府令的形式下发,《××*市修车、洗车行管理办法》也已上报市政府。

——党建宣传工作开展有力促使各项工作全面提高。一是狠抓党建,夯实基础。在全市综合执法队伍整合的基础上,及时完善了*个党支部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堡垒作用,同时调整完善了工、青、妇组织。二是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认真组织学习各级纪委会议精神和各级领导关于加强廉政加建设的讲话精神,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定期组织考核。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制度,经常开展廉洁自律、自查自纠和警示教育及优良传统教育活动。三是加强政风行风效能建设。层层签订政风行风效能建设目标责任书,聘请行风评议员按季度对照责任书进行检查,认真整改,不断提高。四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促进工作全面进步。今年我局共接到人大建议××*件、自治区政协提案××*件、市政协提案××*件,除将××*件提案因不属我局职权范围按程序退回外,对剩余的建议和提案,由分管领导带头负责,将提案办理工作与城市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面商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此外,还设立了局长接待室,由局领导直接接待投诉上访群众,现场解决问题,提高效率,方便群众。截至目前,我局共收到市长邮件××*件,督办案件××*件,市民投诉××*件,××*专线××*件,领导批示件××*件,及其他转办件共计××*件,办结××*件,办结率为××*%,剩余的正在督促办理中,真正实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五是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开展了面向社区、学校、家庭、机关、工地、商户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六进”宣传活动,使城管法律走进千家万户。结合执法进行宣传,将执法过程同时作为宣传过程,让执法队员走到那里,就将宣传工作开展到那里,在执法的过程中向市民散发宣传资料,让城市管理贴近群众,促使广大市民了解、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积极《法制新报》、××电视台、政风行风在线栏目组等媒体合作,公开社会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在媒体上为群众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

——顺利完成规费征缴任务。制定并上报了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组划片到各辖区实行分片包干的商业网点垃圾处理费征缴机制,与小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及4050人员签订协议,上门入户收取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联合媒体,组织队员全方位、多形式地开展垃圾处理收费宣传工作,让广大市民了解收取垃圾处理费的意义、用途和方法,预计今年可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为我市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几年来累计拖欠各类工程款××*多万元,不但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还损害了政府形象。二是城管执法环境较差,由于城市管理的对象大多是弱势群体,对象成份复杂,管理困难,同时社会参与程度不高,未能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给城管执法带来一定困难。三是现行的执法体制与当前城市管理所面临的形势任务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调动各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管理作用方面存在不足,不利于重心下移。四是队伍管理上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整体服务水平不高,未能促使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2008年工作安排

(一)着力美化市容,全力迎接的到来。一是实施“穿新衣、戴新帽”工程,对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外表面进行彻底的清洗粉刷,突出城市主色调。二是加快览山工程建设,将其建设成为能集中体现我市风貌和发展成果的综合型城市游览景点,向××*献礼。三是深入开展“迎大庆、树形象、做贡献、促发展”活动,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强化网格化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建,杜绝市内私搭乱建行为。加大户外广告牌和门头牌匾的治理力度,实施亮化、美化改造,使其充分体现城市风情、展示城市风貌、彰显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味。落实“门前三包”,全面清理城市“三乱”,确保环境优美整洁。

(二)加强长效管理,巩固部级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成果,完善设施建设,强化长效管理,提高创建水平。一是全面落实“创卫”措施,加强重点部位的治理,消除卫生死角。二是建立长效监督检查机制,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巩固“创卫”成果。三是加强教育宣传,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动员社会一切力量爱惜和守护“创卫”成果。

(三)更加妥善地处理好“市容”与“繁荣”的关系,促进城市和谐发展。认真落实××*的指示精神,在占道经营的管理上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管理理念,坚持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坚持以疏为主、堵疏结合的治理方法,充分考虑群众的需求和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摊区和摊点的设置水平,准确理解和认识“市容”和“繁荣”的辩证关系,做到利用矛盾、解决矛盾,切实发挥城市管理工作在城市经济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使市容环境和经济发展永远朝着相互促进的方向发展。

城市治安管理法范文第4篇

1.1问题提出

中国在由二元经济社会跨入现代经济社会的过程中,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和城市化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必然的趋势。改革开放20多年来,已有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成为城市中“事实上的迁移人口”,在中国城市中已出现诸如“浙江村”之类的移民自发安置形式[1,2],无论是数量巨大的流动人口还是采取自发安置的“移民”,都已经给中国社会和城市发展带来严重的影响。进入90年代,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已从“离土不离乡”[3]的就地转移进入全分离的异地转移阶段,并主要以流入城市地区和发达地区的城镇为主流[4-8]。目前和今后,在中国城市中将面临严重的移民安置问题。

数量巨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去何处?在城市中如何吸收安置移民并让他们能够融入城市社会?其次还有文化的适应和社会的稳定发展问题。但目前国内的研究集中于劳动力转移的原因机制和影响分析,对城市外来移民的吸收安置研究薄弱。

1.2城市外来低收入移民

本文界定研究对象为城市外来低收入移民,主要是指从农村来的、在城市中生活了较长时间、户籍没有迁移的、素质和收入水平较低但存在预期收益的、待迁移和有长期定居意向的“准移民”。“城市外来低收入移民安置”是从“人类安置”的主要含义出发,主要是期望从解决移民最基本的住房问题角度,来达到在城市安置移民的目的。

1.3城市外来低收入移民的调查特征

本文采取观察访谈和问卷调查的方式,通过对广州市和东莞市的一般抽样调查和50个镇村的重点调查,获得合格问卷459份,(占95.8%)。调查发现:近10~20年来,城市外来人口增长速度很快,已接近并超出当地常住人口。在被调查的外来人口当中,男性多于女性,71.1%的人在30岁以下、年龄结构(特别是女性)偏向年轻,70.4%的外来人口接受初中或高中教育,56.8%的外来人口来自农村地区,66.1%的外来人口在城市滞留超过1年以上并且有延长的趋势,主要就业于第三和第二产业的非正式部门,目前仍属城市中收入不稳定的中低收入阶层。

2城市外来人口现状居住特征分析

2.1外来人口现状居住类型

调查表明,目前外来人口在城市中居住类型主要有如下8种(表1),其中住出租屋、住单位集体宿舍、擅自占住和寄(借)住4种主要类型分别占49.45%、25.27%、15.60%和4.84%,合计占95.16%。

表1外来人口的现状居住类型

Table1Actualoccupancytypeofnon-nativebornlow-incomemigrants

居住类型人数(人)比例(%)

A寄(借)住224.84

B擅自占住7115.60

b1露宿34.23

b2废弃房屋57.04

Bb3水上船只11.41

b4建筑工棚4563.38

b5自建窝棚1115.49

b6其它68.45

C住旅馆招待所20.44

D住出租屋22549.45

d1租公房94.00

d2租私房15167.11

Dd3经营用房125.33

d4租临时房屋10.44

d5集体出租屋167.11

d6其它3616.00

E住单位集体宿舍11525.27

F住自己购买房屋91.98

G住自建房屋71.54

H其它40.88

*24人没有回答。

A、寄(借)住。外来人口寄(借)住在亲戚、朋友、熟人和主人家,其居住条件相对较好,但易激发寄住家庭的矛盾,居住既不长久也不安稳。

B、擅自占住。外来人口在城市中露宿、占住废弃的房屋、居住水上船只、在建筑工地搭建工棚、自建窝棚等。擅自占住实质是对土地的“非法入侵”,易受到政府的整治,是一种临时暂时的居住方式。

C住旅馆招待所。在被调查的人中所占比例最小。

D住出租屋。外来人口在城市中租住单位公房、城镇和农民私房、临时房屋以及集体出租屋,这已成为外来人口的主要居住方式。由于外来人口的急剧增加,在需求刺激下城市中非正式的租赁市场已经形成。住出租屋已经使外来人口的居住条件略有改善,但常常是尽可能多的人挤住在一间房子里,居住条件仍非常艰苦。

E住单位集体宿舍。比例上仅次于住出租屋的方式。一般工厂均为工人提供集体宿舍,特别是在珠江三角洲的三资企业,在一些私人企业则可能是在工场旁边随意搭建一些临时窝棚供工人居住。集体宿舍一般只允许个人居住,当家属随来时只好外出寻找出租屋居住。

F自己购买住房和G自建住房。这两种方式目前所占比例较小。

2.2外来人口现状居住特征

2.2.1居住行为特征

目前外来人口短期安置行为趋向明显。虽居住条件较差,但都表现出极强的忍耐性。实质上多数外来人口在对待住房上只是无可奈何的采取一种暂时的、对付式的办法来解决。

2.2.2居住状况

①74.4%的人采取同住方式以分担租金。②69.7%的外来人口人均实际居住面积低于8m[,2]/人。③多数缺乏基本的设施条件。79.5%的人住房缺乏成套设施,40.4%的人其住房有最基本的独立厨厕,其他为根本没有任何设施的工棚、窝棚和水上船只。

2.2.3居住空间分布与景观特征

外来人口在城市中可分为聚居式和散居式两种类型,具体又可分为“村庄”聚居型、单位聚居型和遍在散居型。在珠江三角洲的三资和外资企业,单位宿舍的提供只是保证再生产连续进行的一个中间管理环节,居住行为被作为生产行为的一个部分得到集中管理,就象一只只“口袋”将外来人口装了起来;而在外来人口聚居的“都市村庄”,建筑密度一般在70%以上,“接吻楼”、“握手楼”随处可见、布局杂乱;村庄基础设施不完善,通风不畅、采光不足,而由擅自占住和租住形成的窝棚区,垃圾遍地,污水横流。

外来人口不仅本身居住条件恶化,而且刺激城市非正式的住房租赁市场形成,促使“都市村庄”满目扩建;而暂时性短期安置则使城市出现二元结构、形成社区分割,已给社会和城市发展带来严重的影响。外来人口在城市中的短期安置行为,应源于中国传统户籍管理制度所带来的移民在身份认同上的障碍;安置问题所以产生在于现有住房制度中,面向中低收入阶层的社会住房资源配置不足,或根本没有意识到外来人口巨大的住房需求。

3自下而上的外来移民自助安置

3.1自助安置的内涵与理论应用

自助(Self-help)安置起源于20世纪初,作为一种理论形式则起源于60年代,后由于世界银行的肯定和参与,使其成为一种解决低收入阶层住房问题的世界性计划[9,10]。

自助是一种与其它建设系统不同的建设方式。住在这种自助式住房中的个人和家庭必须通过自财政、自劳动和自管理等等参与住房建设过程,这可能是完全自发的、也可以由机构组织发起的。自助安置理论其核心是期望通过解决城市低收入移民阶层最基本住房问题来达到在城市安置他们的目的[11~19]。在发展中的拉丁美洲等地区城市化过程中,农村人口盲目流向城市,移民首先面对的是最基本的居住问题;其次由于受教育程度低、难于就业而普遍收入低,更进一步加重了移民安置问题。完全自发的城市“擅自占住”因而成为必然,并严重影响城市发展。有组织的自助安置期望通过移民和机构的努力,在解决最基本的住房问题同时,通过提高文化和社会意识,最终在城市安置[10]。

在中国,目前对城市化过程中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流动人口安置,理论上主要有两种解决问题的方式:一是“自上而下”的方式。通过建立国家和地方的宏观调控体系,使流动人口“合理有序”的流动[20,21]。这是一个调控过程没有到达安置的层次;一是“自下而上”的方式。80年代以后,中小城镇的发展作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蓄水池”发挥了重要的“截流”作用[22],改革开放15年以来小城镇累计吸收了3000多万的劳动力就业[23]。这是宏观层面上自下而上的问题解决方式;McGee的Desakota模式描述了在较发达的核心区域以自下而上为主的城市化过程[24]。由于非农经济的迅速发展,这些区域不仅吸收了本地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而且吸引了数以百万计的内地民工[25~28]。这是中观层面上自下而上的问题解决方式;在这里,试图构建一种微观层面上自下而上的方式,主要以外来低收入移民自我依赖为主的安置方式。

3.2交叉分析

对城市外来人口基本特征与现状居住类型作交叉分析,结果表明:

(1)在现状三种主要的居住类型中,住出租屋的和住单位集体宿舍的文化程度略高、滞留时间略长,一般主要从事第三产业但住集体宿舍的有更多从事第二产业;擅自占住者以来自湖南和四川的为多,住出租屋的主要来自湖南、广东、江西和四川,其他来源分散;虽然多数来源于农村地区,但住出租屋和住集体宿舍的有更多来自城镇甚至城市地区。

(2)在外来人口中,文化程度越低的现状主要采取方式B和A,初高中及大专以上主要采取E、F和G;滞留时间越短的(1年以下)主要采取B和A,滞留时间较长的(1~3年)主要采取F,滞留时间更长的主要采取E和G;从事第一产业的主要采取G,从事第二产业的以E比例最高,而从事第三产业的则以F和G比例较高;目前储蓄水平越低的(1万元以下)主要只能A寄(借)住,储蓄水平相对较高的主要采取G、F和E;来自湖南、广西和贵州等省的以B和A比例最高,来自距离较远的四川、湖北、江西和河南等省的则以E、F和G比例最高,而来自距离更近的广东其他地区的主要是F和G、或者可能是依靠近亲采取A寄(借)住。

显然,A寄(借)住、B擅自占住和C住旅馆招待所更接近暂时性短期安置行为,而D住出租屋和E住单位集体宿舍属过渡性安置行为,F自己购买房屋和G自建房屋则表达较长期的迁移安置倾向。

3.3解决移民安置问题的一个基本框架

目前采取D住出租屋、E住单位集体宿舍、F住自己购买的房屋和G住自建房屋等居住类型的外来人口可能导向自助安置,以下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基本框架:

(1)首先要开展自助安置试验。有两种结果:其一是导向移民永久城市安置,其二可能因为移民收入积累、家庭牵制和城市适应等问题失败返回来源地城镇安置或农村;(2)自助试验主要有个人和机构两种启动方式。由于外来移民收入两极分化,一些可在一定政策条件下购房安置,一些开展个人自助建房安置;机构自助的发动者可以是企业、地方和社会组织,国内的或国外的;机构自助是解决问题的主体。(3)在空间层面上,合适的自助安置试验应从发达地区的城市(镇)和大城市的中间及圈层开始。在试验过程中,无论是储蓄收入、文化素质还是城市适应性,移民通过自身积累都会得到提高,其结果:一部分外来移民融入当地城市(镇),一部分可能由于收入提高以购房安置形式进入大城市,一部分可能由于适应问题回返来源地城镇安置,当然仍有部分返回农村。

适合自助安置的城市外来人口基本特征如下:年龄在19~29岁或以上,有一定的文化程度(至少具有初高中或大专以上),目前在该地区已滞留一个较长的时间如1~3年或以上,有一定的储蓄水平(或者接受家庭援助的可能性)如有1~3万元以上,来自距离最近的地区和反而来自距离相对较远的省份的外来人口。

3.4住房发展与自助教育

在中国社会经济条件下,如果政府给予政策上的支持,自助住房生产计划将是可行的。但同时要使自助超出单纯的自助住房生产,关键是在自助住房发展计划中开展自助教育。

通过教育和培训,不仅希望为成员提供住房和服务设施,而且在于促进一个民主的自管理的整合的城市社会的形成。一般自助教育和自助住房建设如影相随同时进行(表2):

表2一般的自助教育-住房发展时间表

附图

a-A介绍自助合作的规则、组织和功能,介绍机构和自助组织法,讨论成员地位和职责;b-B了解住房规划设计、财政和资助、建设和建筑、组织和管理,讨论并参与规划设计;c-C小规模住房建设的方法、设备和工具使用、建筑技术和合作技巧的理论与实践培训;d-D住房扩张、环境和住房维护、住房资源利用的技术培训,参与成员管理会议;e-贷款偿还、会计知识培训,沟通技巧和职业培训,社会责任教育等等。

通过自助和自助教育,首先可以解决最基本的住房问题,其次学习与建筑相关的技术知识,提高资金运用和相关的组织管理能力;表达自己的动机期望,认识个人

权利和社会责任,形成一定的社会意识并激发个人潜能;增加与社会的联系,提高移民对城市生活的适应能力。自助住房建设的过程因此成为自下而上的开发性移民安置过程,自助住房生产模式是自下而上的外来移民安置模式。

4外来移民安置与自下而上的城市化发展

4.1自下而上的城市化内涵

自下而上的城市化,是指发生在农村地域,由基层社区政府发动和农民自主推动的、以农村人口在农村内就地转移,建立小城镇为中心的城市化过程[6]。

如果在自下而上的开发性移民安置模式作用下,另一种形式的自下而上的城市化将会出现,与以上对自下而上的城市化的理解不同的是:在地域上,城市化发生发展的地域在城市而非农村;城市化人口来源非来自农村的就地转移而是异地转移。但理解大致相同的是:城市化发动的主体来自“下”,即城市化发展投资主体主要来自地方社区和农民群体及个人,以自有和自筹资金为主。

4.2外来移民安置对农村和城市发展的影响

4.2.1外来移民安置与城乡经济发展

在开发性移民安置模式作用下,试图建立一种促进农村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机制:在国家鼓励自助安置的政策和减少农村土地对外来人口的牵制作用下,通过自助提高外来人口的城市适应能力,实现劳动力的空间异地转化,农村规模经营和规模经济发展。外来人口在城市就业将大大促进城市非正式经济发展。由于开发性移民安置中自助教育的作用,外来移民的文化和社会意识及移民素质等都会得到提高,移民在就业中逐步从就业于非正式经济部门转向就业于正式经济部门的可能性,显然要大于没有实施开发性移民安置模式以前,从这个角度看则长期有利于城市正式经济的发展。

4.2.2外来移民安置与城市空间的有序评价

在开发性移民自助安置中,人口集中和产业集聚是在同一地点同时发生的,这将意味着实质性的城市空间扩张。如果空间位置选择得当、组织合理、整个开发过程在非完全商业化的前提下来进行,将实现城市空间的有序发展。由于在自助过程中鼓励自助组内密切的家庭联系和住房合作建设的开展,通过自助教育提高移民的质素加强移民与社会的联系,等等,将使所形成的安置“空间连接度”[29]提高,如果通过诸如自助教育、自助规划和计划、政府和操作者的作用等组织过程,对内部连接度已较高的住房活动[D=D(资金、土地、设施等)]、产业活动[I=I(非正式的、正式的)]和衍生活动[S=S(教育文化、社会意识等)等按不同的功能属性和类型结构进行组织,将实现空间的有序发展,形成等级的移民安置空间(图1)。

附图

图1对自助安置模式空间有序发展的认识

Fig.1Knowledgefororderlyspacedevelopmentofself-helpsettlement

4.2.3移民安置与城市社会空间整合

由于在开发性移民自助安置中,鼓励团结的自助来进行住房建设和相应的活动,可以预见地缘、血缘、人缘和业缘关系将再次成为移民在自助中的联系纽带,移民文化将在异地得到发展。自助安置必须充分考虑与移民文化相关的问题,另一方面如果引导不当,在自助中发展的移民文化现象将对城市社会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在自助教育下发展的移民文化与在自发的地缘、血缘、人缘和业缘关系基础上发展的移民文化相比,将可能发生一些质的变化:自助教育使移民无论在与职业、收入相关的经济层面上,还是在观念、城市文化认同和心理的归属感等文化层面上,其城市适应性将得到大大增强。结果将首先使外来移民在“精神”上实现城市化,其次,移民在文化和社会意识上的质的变化,将最终促进移民与城市的整合,由社会隔膜和社会分割所引起的社会冲突和相应的社会问题将大大缓和。

4.3移民安置与城市化发展

在国家相关政策作用下,经过内外力的交互作用,城市外来移民为发动的主体。资金来源于国际援助、国家长期贷款,并以自助机构获得的信用贷款和自财政为主要的资金来源。在自助住房建设中同时必须开展自助教育和培训,从而使自助模式超出一般的住房建设成为一种自下而上的开发性移民安置。三种有利于城市化发展的结果出现(图2):

附图

图2自下而上的开发性移民安置与自下而上的城市化发展

Fig.2Below-updevelopingmigrantssettlementandbelow-upurbanization

其一,在相应的户籍制度和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配合下,农村剩余劳动力将通过自助住房建设脱离农村、居住城市,在发达地区的村镇、城镇和城市三个层面实现劳动力空间转化;其二,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互动反馈。城市非正式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在城市地域通过人口集中和产业集聚使城市空间扩张,另一方面城市正式和非正式经济的发展将改变城市的经济结构;其三,在自助教育过程中,移民城市适应性增强、观众转变、文化和社会意识提高,在“精神”上成为城市化的人。城市空间扩张、经济结构转化和移民精神城市化构成自下而上的城市化发展。

收稿日期:2001-04-28;修订日期:2001-05-31

【参考文献】

[1]王春光.社会流动和社会重构:京城“浙江村”研究[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5.

[2]项飚.北京有个“浙江村”:社会转型中一个自发城市化群体的初步研究(上、中、下篇)[J].社会学与社会调查城市经济,1993.3~5.

[3]朱宝树.从离土到离乡[M].上海:华东师大出版社,1996.

[4]蔡fǎng@①.中国的二元经济与劳动力转移[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

[5]韩俊.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阶段性及其特点[J].人口研究,1990.(5):26~34.

[6]黄晨熹.九十年代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特征、作用与趋势[J].人口研究,1998.(2):8~22.

[7]魏津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的人口移动[A].翼党生,邵秦编.中国人口流动态势与管理[C].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1995.

[8]张善余.我国省际人口迁移模式的重大变化[J].人口研究,1990.(1):17~23.

[9]PughC.TheChangingrolesofself-helpinhousingusingandurbanpolicy,1950-1996:Experienceindevelopingcountries[J].ThirdWorldPlanningReview,1997,19(1).

[10]田剑平,许学强,赵晓斌.国外自助安置理论的发展[J].规划与观察,99.6.

[11]TurnerJFC.Minimalgovernmentaidedsettlement[J].ArchitecturalDesign,1963,379-80.

[12]TurnerJFC&FichterRFreedomtoBuild:DwellerControloftheHousingProcess[M].NewYork:Macmillan.1972.

[13]TurnerJFC.HousingbyPeople:TowardsAutonomyinBuildingEnvironments[M].London:MarionBoyars.1976.

[14]BurgessR.Self-helphousing:anewimperialiststrategy:acritiqueoftheTurnerSchool[J].Antipode,1977,9:50-59.

[15]BurgessR.Thelimitsofself-helphousingprograms[A].In:KorteBA&MatheyK:DevelopmentofLow-incomeNeighbourhoodsintheThirdWorld[C].Damstadt,Archimed-Verlag,1984.

[16]TurnerJFC.Issuesinself-helpandself-managedhousing[A].In:WardPM:SelfhelpHousing:ACritique[M].MansellPublishingLtd.,AlexandrinePress,Oxford.1982.

[17]WardPMSelf-helpHousing:aCritique[M].AlexandrinePress,Oxford.1982.

[18]MatheyK.BeyondSelf-helpHousing[M].Murchen:Profilverlag;London;NewYork:Mansell,1992.

[19]TaitJ.FromSelf-helpHousingtoSustainableSettlement:CapitalistDevelopmentandUrbanPlanning

inLusaka[M].Zambia.Brookfield,USA,1997.

[20]辜胜祖.非农化与城镇化研究[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1.

[21]辜胜祖.当代中国人口流动与城镇化:跨世纪的社会经济工程[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

[22]许学强.中国小市镇的发展[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87.

[23]陈俊生.关于农村劳动力剩余和基本政策问题[N].《人民日报》1995-1-28.

[24]McGeeTG.UrbanisasiorKotadesasi?EvolvingPatternsofUrbanizationinAsia[A].In:Costaeral(eds).UrbanizationinAsia:SpatialDimensionsandPolicyIssues[C].Honolulu:UniversityofHawaiiPress.1989.

[25]许学强,黎雅.外来劳工与城市发展初探——以广州为例[J].城市问题.1988.6.

[26]柴彦威,周一星.大连市居住郊区化的现状机制及趋势[J].地理科学,2000,20(2):127~132.

[27]甄峰,顾朝林,沈建法,等.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极化研究[J].地理科学,2000,20(5):403~410.

城市治安管理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流动人口管理法律制度

一、我国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制度的主要缺陷

(一)、现有法律法规与我国当代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我国目前有关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2)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暂行规定》。(3)公安部公布实施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4)公安部公布实施的《暂住证申领办法》。(5)部分省、市(区)、省辖市、较大市、经济特区的人大及政府制度的暂住(流动)人口治安管理规定(条例)。这些法规、条例主要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主要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早期和中期制定的,当时正处于流动人口大量增加、社会压力巨大、违法犯罪嫌疑人中流动人口所占比例大幅攀升之际,立法带有浓厚的管理部门痕迹,其核心主要体现了政府部门管理的利益,而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为流动人口服务、确立流动人口权利与义务,特别是流动人口权益保障方面的内容不多甚至没有,流动人口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不高,这些法规多是一些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其内容多以限制性规定为主,与社会法治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2003年初以来,国家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的相关政策作了较大调整,先后取消了出租屋和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收费和租赁房屋的审核登记,废除了收容遣送制度等,给以初步形成的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带来了极大冲击,国家取消了收容遣送制度和一些政策性收费之后,相关的配套措施又未能及时跟上,给管理工作带来了更大困难。

(二)、缺乏必要的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在流动人口的管理法律中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居多,缺乏全国统一的管理标准。我国现行的涉及流动人口管理主要的法律法规,除对流动人口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的规定有全国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予以规范外,流动人口的其他管理规定或者是由公安、劳动与计划生育等部门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如公安部的《暂住证申领办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或者由省市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政府以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形式来,如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北京市政府据此分别就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住房租赁、务工经商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各方面均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等,其他各省也大多如此。这样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地方与地方之间对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存在地方性差异,各地有各自的管理标准,无法统一起来。

(三)、缺乏城市外出流动人口的法律规定。

缺乏城市外出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规定。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城市只制定外地流入本地的人口管理的法律规定,对本地城市人口外流到其他地方工作和居住则没有相应的管理的法律规定。在笔者所收集到的法律规定中,只有2000年的《天津市流动人口管理规定》中明确界定了流动人口包括流入地和流出地两种人口,不过整个规定基本上是针对流入人口的。其实,今天的流动人口中虽然大部分来自农村,但是来自城市的人口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所以城市流动人口的管理在法律上缺乏相应的规定,导致这部分的法律空缺。

面对目前流动人口管理法律文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面对传统体制造成的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的法律地位的差异,只有抓住机遇,重新构造相关法律,才能以缩小与宪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差距,真正做到依法管理,从根本上解决流动人口管理的难题。

二、完善我国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制度的构想

依法治国是指导流动人口管理基本方针,是从行政管理转向法治管理的有效途径,流动人口长效管理的一个重要内涵就是法制化管理。流动人口的增加是历史的必然,并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会出现日益增多的趋势。就我国目前的情况看,以后的一段时间内流动人口会继续增加,因而加强其管理的法制建设也势在必行。对此,笔者提出以下构想:

(一)健全必要的全国性流动人口管理法规。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公民权利实现的最后一道防线。目前,流动人口管理法规繁杂,且不同效力等级的法规在处罚种类、幅度有矛盾之处,不便执行。为了使流动人口的管理人员有法可依,增强他们的执法信心和决心;必须由全国人大或常委会制定一部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法》,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法律,提高立法层次,规范管理行为。对流动人口管理中涉及的社会治安管理、计划生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问题明确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在加强管理同时突出对流动人口权利的维护,制定《流动人口流管理法》时要结合户籍改革立法,对流动人口入住城市、子女教育、权益保障、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和享有政治权利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使流动人口正确行使个人权利,履行个人义务。严禁从本地区、本部门利益出发,制定出台对流动人口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带有限制性、歧视性政策,使流动人口能真正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要对各地针对流动人口的政策和法规进行清理,及时废除过时的法规,取消带有歧视性的政策。人口的管理必须要从形式上实现统一。从1985年公安部的暂行条例规定以后,一直没有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法律出台,导致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纷纷出台。但地方法规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对形成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体制是非常不利的。不过,在流动人口这一问题上,由于各地的情况有相当大的差别,因此,目前要制定全国统一的法律还有困难,但是笔者认为应当开始研究如何制定全国外来人口管理法律规定,以便在合适的时机推出。

(二)加强流动人口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及其相关权益的立法。

立法者应从管理的角度转变为以服务为主的角度,寓服务于管理之中。扩充、完善、保障流动人口享有的权利,采用激励机智引导流动人口自觉到当地公安机关注册、登记、申报暂住证,由被动变主动,解决流动人口管理中的最根本问题。如可以规定按时办理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享有与常住人口在就业、子女入学、住房、福利等方面同等的权利;凡在暂住地暂住一定期限无违法犯罪现象等可转为当地户口的规定等等,激发流动人口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觉履行义务的积极性。

1、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使流动人口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权利、同等的就医权利、同等的就业权利、同等的事业保障、同等的最低生活保障等,只要流动人口到流入地登记,就能享受到与本地居民相同的公共福利待遇,通过这样制度安排,来促使流动人口主动登记申报,积极参与管理。

2、推行公民福利卡制度。在法治社会,每个公民都应享有国家提供的同等公共福利待遇。国家通过银行系统为每个公民设置个人社会保障号码,同时具备个人身份证号码的作用,具有多种功能和较大容量,不受地域限制,在全国通用,与各地区政府的社会管理部门相关数据库联网,人口信息资源共享。以终身不变的社会保障卡为基础,应对万变的人口信息变化,不管人口流动到哪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就会随之移动到哪里,以利于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国家应以二代身份证办理为契机,加强对实有人口的图像采集、指纹录入,开发实有人口管理系统,建设系统强大的分析、统计、查询等功能,流动人口到流入地办理暂住证时,身份证等信息同时导入暂住IC卡中,这对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3、借助《社会保障条例》、《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等的制定和完善来予以保障。可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的形式来制定一部《外来流动人口权益保护法》来规定流动人口各方面享有的权利和权益,在就业、社会保险、义务教育等方面依照宪法和法律享有与常住人口同等的权利,具体办法由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另定。在地方政府制定相关办法的时候一定要避免作出对流动人口的歧视性的规定。流动人口应享有平等的社会经济权利、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对于流动人口,其养老、失业、医疗等各种福利权利被忽视或被剥夺,同工不同酬、不同福利待遇的现象相当普遍。究其原因,主要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对劳动者福利保障制度差异的惯性作用依然很强;不少地方地方保护主义在立法和政府行政行为中还比较严重;出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政绩和优先保障本地居民利益的需要,往往对流动人口就业作出限制性规定,对流动就业者的社会经济福利权益无从顾及。无论是体现现代法律精神还是建设法治社会需要,政府都应保护本国公民基本权利。

(三)国家应加强对出租房屋管理的立法。2003年国务院取消“租赁房屋登记核准”的公安行政审批项目后,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出租房管理难度增大。住宿地是流动人口管理的一个切入点,应作为一个重要阵地严格管控。立法中应本着“谁接纳,谁负责;谁容留,谁负责;谁雇佣,谁负责;”坚持“保护合法、取缔非法、查处违法”和“谁主管说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以及“审批从简、管理从严、处罚从重”的工作要求,加大对违法出租屋和用工单位的处罚力度。以落实责任制为核心,以考核评定为策略,以治安问责为手段,努力夯实流动人口管理的基础。

对流动人口管理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和谐社会要求社会依照既定的规则有序运行,反对无序化和无序状态。对流动人口管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要求,法治社会中最重要的规则是法律规则,法律是所有社会规范中最具有明确性、确定性和国家强制性的规范。人们依照法律规则来办事,做到有章必循、有法必依,社会就有了和谐的基础。在社会生活中,法以文明的手段来解决纠纷,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不断提高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法制含量,是促进外来流动人员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1、杨云善时明德著《中国农民工问题分析》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2、刘怀廉著《中国农民工问题》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3、彭勋等著《人口迁移与社会发展――人口迁移学》山东大学出版社1992

4、谢升华.论流动人口的法律地位及其权益保障.甘肃社会科学.2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