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城市与乡村的基本特征

城市与乡村的基本特征

城市与乡村的基本特征

城市与乡村的基本特征范文第1篇

城乡结合部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由于特定的土地征收政策及二元户籍制度产生的特殊地理空间。从历史和发展的视角来看,城乡结合部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一是为进城农民工提供一种“正常”的生产生活空间。城乡结合部集结着大量为追求更好的生活来到城市谋生的外来人口,但因教育程度和劳动技能的缺乏,他们要么以临时工的身份在城市从事低端的、无多大技术含量的体力活,要么在城乡结合部租种本地居民的菜地谋生。他们收入不高,无力承担也不愿承担市区高额的房租;临时工的身份也使他们无法获得工厂、单位提供的“集体宿舍”,他们只能选择城乡结合部廉价的租房。

而城乡结合部的本地居民在丧失耕地缺乏专业技术与其他谋生技能难以实现城市就业的情况下,将多余房间或原有农村宅基地上的老房子进行扩建和改造,出租给外来人口,自己“转变为收取租金的房东,仰赖房租而活”,形成一种新兴的“农民收租阶级”。⑥虽然这种出租房非常简陋,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但相较于“宿舍劳动体制”下的集体宿舍,显然给城乡结合部的外来人口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宿舍劳动体制”是南中国工业区中普遍存在的利用宿舍安置外来劳动者的一种“工作一生活”一体化的另类社会空间形态。这是一种独特而有效的劳动控制与管理形态,把工人置于军营式的管束中,对工人的控制从劳动过程延伸到日常生活,严密的“宿舍管理”纪律置工人于“福柯式的‘全景敞式空间”’,没有任何个人隐私可藏。①与之相比,城乡结合部为进城农民提供的是一种“正常”地生产生活空间,在这简陋的空间里,他们能有正常的家庭生活,能在劳累之余享受家庭的温馨,实现了流动人口的“家居化”。二是缓解了城市化速度过陕与城市基础设施不足的矛盾。城市化率每提高一个百分比,就意味着有1500万左右的人从农村流人城市,同时将伴随着城市住房、道路、管网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大规模建设和钢铁、水泥的大量消耗。②但是我国城市化表现出明显的“快速化”特征,“为扩大消费和投资需求提供了强大的机遇和动力,同时也给节约资源、改善城镇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③由于其低廉的房租及相对较低的生活成本,外来农民工大都选择在城乡结合部作为临时栖居之所,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城市基础设施方面的压力。由于当前户籍制度的作用,外来农民工只是城市的匆匆过客,他们“拥有在城市工厂中打工的自由,因为整个中国经济的发展需要农村的劳动人口;然而城市却拒绝(或者是无力)承担无产阶级化及其世代再生产的成本,它不允许农民工在城市中生根,户籍制度连同劳动力控制一起,共同建构出一种特殊的权力形态,一方面限制了他们的自由,另一方面也塑造出农民工模糊的身份认同。

换句话说,他们不拥有在城市中长期生活下去的自由。由于城市政府不为这些临时居民提供住房、教育以及其他环境设施。”④城乡结合部恰恰弥补了城市政府这方面的缺陷,缓解了快速城市化和基础设施不足的矛盾。“人们的社会地位及其所拥有资源将最终决定他们以怎样的方式生活和工作在城市的哪些地点。”⑤外来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原因就在于希望通过自己的一技之长或体力获取比农作更高的收入,他们希望以最低的生活成本获取更高的回报,城乡结合部这一特殊地域空间恰好满足了这一需求。三是为本地居民顺利市民化提供了预演场所。城市化不仅仅是将郊区的农民纳入城市管辖范畴,也不仅仅是户籍的“非农化”,而是有内在的更深层次的社会和文化层面的内涵,这就涉及到农民市民化问题。从广义的角度来看,农民市民化是指“在中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借助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动,使现有的传统农民在身份、地位、价值观、权利以及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向城市市民转化,以实现城市文明的社会变迁过程”。农民市民化不仅仅是农民生产方式的转变和居住场所的转换,更是“农民社会文化属性与角色内涵的转型和城乡关系的重构过程”。⑥就城乡结合部的本地居民而言,土地被征占,不再从事农业生产,经济收入主要依靠房租和打临工,在生产方式和居住方式上实现了城市化,但离实际意义上的市民化相距甚远。经济生活层面,虽然实现了职业身份的“非农化”,但在消费层面并未学会城市居民的理性化,很多失地农民拿到征地补偿款后很快挥霍一空;社会交往层面,城乡结合部的本地居民找不到满意的方式与城市市民群体相处,也瞧不起外来农民工,仅仅在本地居民之间,即原有的社会交往圈来往,依然保留原有“熟人社会”的生活逻辑;对城乡结合部的本地居民而言,身份认知是他们能否积极融入城市的关键,这意味着他们在城乡不同的社会情境中要重新界定自己的身份,确定自己的社会角色。城乡结合部特殊的社会样态为他们的市民化提供了预演场所。房租收入可使其有足够的时间和经济实力去学习城市生活技能;其接近城市的天然地域优势,使其可在较短时间内开辟新的社会交往圈,并重新进行自我身份定位。

城乡结合部的“村落终结”并不仅仅是城乡形态的简单转换,其城乡关系“呈现出更加复杂的样态”,“村落终结”已“远远不是简单的‘空间变迁’和一般意义的‘关系变动’,也不是农民群体单一的‘去农为工’,而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总体变迁过程,其中充满着激烈的矛盾冲突和利益重组”,①而正是这一系列矛盾冲突和利益重组,构筑了城乡结合部“村落终结”的难题。一是村集体“三资”的收益与分配问题。村集体“三资”包括资产、资金和资源,这是理解城乡结合部“村落终结”难题的关键所在,而资产又是“三资”中的重中之重。其来源主要有三个渠道:安置补助费的村集体提留、原集体机动地被征占后的土地补偿金以及村集体房产的出租所得和利用土地补偿金兴办的集体企业收益。城乡结合部的村集体往往拥有巨额资产。这份资产的财产关系并不明确,财务运作很不透明,围绕集体资产的收益和分配问题村集体和村民纠缠不休。矛盾症结就在于对“集体”概念的界定上。“集体”概念首先表现为“集体”代表的是村委会成员还是全体村民。由于村委会成员(主要指村支书和村长)掌握着政策信息的来源,垄断着上下级之间沟通渠道,在村集体资产的收益和分配上更有主动权和垄断性,导致村干部的腐败贪污现象层出不穷。村干部在利用集体资产进行投资大都以失败告终,导致村集体资产的大量缩水;“全体村民”意义上的“集体”也有两层不同涵义,即“集体成员内部平等地享受土地利益的权利”和“非集体成员不享受集体土地的任何权利”。“集体对其内部成员的平等开放和对外部成员的不开放是合二为一的”。②

在城乡结合部,“非集体成员”包括外来农民工和“自理口粮”两大群体。由于群体特性外来农民工根本不可能具备村集体资产收益和分配的资格。自理口粮群体是一种市民和农民身份之外的“另类身份”群体。自1980年代开始,我国农村结束了集体化时代,开始实行包产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此同时,户籍制度对人口流动的限制开始松动,一些“不安分”或者是不甘现状、善于把握形势和机会的农民开始向城市流动,他们或是进城做临时工,或是在城郊承包菜地。为解决这些人的户口问题,国务院于1984年10月13日颁布《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规定“凡申请到集镇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和家属,在集镇有固定住所,有经营能力,或在乡镇企事业单位长期务工的,公安部门应准予落常住户口,及时办理入户手续,发给‘自理口粮’户口薄,统计为非农业人口。”这一户口是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形成的一种“转人不转粮”,不享受国家供应粮,自己解决口粮的一种特殊的户口类型,是当时国务院为解决进城农民的实际困难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户口政策。这一群体虽然在城乡结合部落户并长期在此生产生活,但“坐地户”们并不把他们纳入“集体成员”范畴。城乡结合部的村落对“集体成员”的资格认定取决于人“大帮哄”集体生产时期是否参与集体劳动,由此他们拒绝承认“自理口粮”群体的“村民身份”,更谈不上参与村集体资产的收益和分配。“自理口粮”群体则围绕“村民身份”的认定及村集体资产收益和分配不断抗争,采取一系列诉求活动。概括来说,城乡结合部“村落终结”集体资产方面的难题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村集体资产财产关系不明确及资产总额的大量缩水,村财政状况无法公开,而村落终结的前提则是村集体资产在村民之间的平等分配;二是城乡结合部的“坐地户”们依靠村集体资产收益每年能享受不少分红,他们亦不愿意进行村落终结;三是围绕集体资产各群体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特别是“坐地户”们与“自理口粮”身份群体之间的利益纠葛,导致政府和开发商轻易不敢介入。二是开发成本过高问题。开发成本包括行政成本和资金成本。城乡结合部的征地开发包括土地、宅基地和住房三个方面的内容。在征地过程中,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不仅要与村委会谈判确定征地方案,在涉及到农户宅基地和住房拆迁方面如何进行拆迁和补偿,往往需要拆迁方与农户家庭单独谈判。由于个体意愿与需求的不同,加上拆迁方与农户之间利益或价码的不一致,导致这个过程极其复杂,也异常漫长和艰难,很容易出现拆迁补偿的不均而引发村民的不满,举措不当极易引发暴力冲突,导致城乡结合部终结过程中行政成本极高。城乡结合部的村民们在征地拆迁迹象出现之初,就开始着手准备拆迁征地的补偿问题。首先是在宅地基上大肆的混搭乱建,充分利用自家宅地基上的每寸空间。他们要么向高空发展,要么充分利用地面建造平房。

这些住房当然不可能获取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但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依然要赔付不低的补偿款,无疑增加了巨额资金成本。其次是村民在自家承包地上盖大棚或高密度种植经济作物。在拆迁补偿条例中,大棚和经济作物的补偿款大大高于农地和粮食作物。城乡结合部到处覆盖着简易大棚,有些仅仅简单的用砖头垒个。在这些简易大棚里,高密度地种植着诸如葡萄、蓝莓等经济作物,这就导致了城乡结合部征地拆迁的资金成本大大提高,开发商往往不愿意承担这些成本,常常绕过这一地带迂回向扩张,延缓了城乡结合部村落终结的进程。三是各大利益主体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和利益纠葛。城乡结合部至少存在三大利益主体,包括城市政府、村委会与村民,由此产生三大矛盾:城市政府与村委会之间的矛盾、城市政府与村民之间的矛盾以及村委会与村民之间的矛盾。第一个矛盾主要是由于村委会希望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获取更大的土地级差收益。在开发过程中,城市政府往往需要与村委会谈判确定征地拆迁方案,村委会掌握着主动权和垄断权,希望在这个过程中为村集体,甚至是个人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第二个矛盾是由于宅地基和住房属于村民私人所有,他们希望通过征地拆迁获取最大程度的补偿;第三个矛盾原因错综复杂。村干部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往往会扮演两面的角色,一方面村干部会鼓励农民团结起来以获取更多的土地补偿及更优惠的征地条件,一方面城市政府往往希望村干部来说服村民,并可能通过给村干部好处来收买村干部服务大局”,①村干部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可能会得到巨额好处,由此导致村民的猜忌和怀疑,引发村委会与村民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这两大主体之间的矛盾还在于村委会对土地安置补助费的不合理分配和使用。征地拆迁的补偿款一般包括青苗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三个部分,其中安置补助费占绝大部分。青苗费和土地补偿费归属权在于村民毫无疑义,但安置补助费一般都是支付给村委会,构成村集体资产的主体,然后由村委会兴办集体企业安置村民,但由于村干部往往将这笔巨额补偿金用于不合理方面,甚至贪污,或者村干部在村集体资产收益分红方面存在不公,引起村民对村委会的极度不满。这三大利益主体之间的三对矛盾往往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集中爆发,引发激烈的矛盾冲突,甚至导致大规模。鉴于这些顾虑,城市政府轻易不敢启动城乡结合部“村落终结”的进程。四是从农村向城市转制及农民市民化的难题。

城市与乡村的基本特征范文第2篇

[关键词]城市边缘区;新农村;社区规划

1城市边缘区新农村社区规划的内涵

学术界关于城市边缘区的概念有多种提法,如城市边缘带(urbanfringe)、城市蔓延区(theareaofurbansprawl)、城乡结合部(citycountryfringe)、城市阴影区(urbanshadowarea)、城乡交错带(urbanruralfringe)等。现在国外比较权威性的定义是由普内尔于1968年提出的:“一种土地利用、社会和人口特征的过渡地带,它位于中心城的连续建成区与纯农业腹地之间,兼具有城市与乡村两方面的特征,人口密度低于中心城,但高于周围的农村地区。”…目前,国内大多数学者认为:城市边缘区是城市发展到特定阶段所形成的,紧靠城区的一种不连续的地域实体,是处于城乡之间、城市和乡村的社会、经济等要素激烈转换的地带。虽然学者对城市边缘区的表述和理解不是很一致,但城市边缘区确是城市地理的客观现实区域。城市边缘区位于城市建成区的地带,是城市与广大乡村地区相连接的部位。它是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形成的独特地域实体,在土地利用上则表现为由城市向乡村过渡的混合土地利用地带。城市边缘区是城市外延的发展用地,是城市人的服务区,既是城市外延部分二、三产业的吸纳地,又是为城市提供大量农副产品的基地,它总是随着城市的发展而不断变化。Www.133229.cOM

将社区作为一个科学研究的概念,最早起源于农村社区。传统的农村社区是一种自然状态下,由于长期共同生活在一定的地理空间范围,而形成的具有共同文化理念的共同体。这些社区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谋生手段的人口为主,人口密度和人口规模相对较小。

城市边缘区农村社区是指在地理位置处于城市边缘的农村社区,它具有部分城市特征,也保持了原有的农村社区的文化理念。城市边缘区新农村的规划建设,应将社区建设作为出发点,应该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与快速城市化的大背景联系起来考虑。当前国内城市社区的建设往往采取政府主导,依托原有的街道委员会进行。这是在城市建成区条件下的模式,而城市边缘区新农村社区的建设应该根据实际条件,创新模式,满足各方面要求。总之,在城市边缘区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中,利用创新社区规划模式可以对村容村貌进行城乡一体化规划,避免新农村社区成为城市社区时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2广州城市边缘区新农村社区特点

2.1边缘区新农村社区特点

广州城市边缘区的位置、建设情况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中,而且,城市的快速扩张促使城市边缘区里城中村与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普遍出现,这部分的建成环境出现了既有完全城市环境包围乡村,也有乡村包围城市住区,还有城市与乡村杂存的复杂情况。这部分的新农村社区具有了很多新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开放性。随着广州城市的发展,特别是房地产、交通、信息因素的介入,广州城市边缘区传统农村社区的封闭性被打破。尽管农村的基本生产和生活单位仍然是农户,但是他们的生产、生活和交往愈益社会化,由此形成丰富的社会关系;

(2)流动性。当地农村人口不再限于本乡本土,而是大规模、高频率的外出务工经商。即使在本乡村务农的农民也利用农闲时间在广州市或周边的城镇外出寻找新的工作机会;

(3)异质性。传统农村社区有高度的认同感和凝聚力还在于其同质性社会,即在同一社区居住的人群从事同样的职业,过着同样的生活。现在,由于村域内产业的兴起,外来人口的大量介入,农村社会正处于大分化之中,差异性愈来愈突出。产业分化造成不同产业人群、不同职业和身份群体共同居住在同一社区;

(4)动态性。城市边缘区处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地域范围也不断在变化。在这样环境中的新农村社区也不断的处于动态的变化中,有的仍是农村社区,有的虽然名义上是农村社区,实际在空间上已经成为城市的一部分。

2.2边缘区新农村的实体环境特征在当今社会条件下,广州城市边缘区新农村的实体环境具有以下的特征:

(1)自然环境优美。广州位于珠江三角洲人海口,边缘区农村大多位于珠江水系纵横的河道水网之间,一年四季植被茂盛,形成丰富的绿色景观。由于地域文化特点,有历史的旧村建设都会考虑一定的风水因素,因此,大多数城市边缘区的农村仍然具有良好的自然景观基础。番禺南村镇的八个村落都有水系河流,其中陈边村内还有几个小山分布其中,形成特色生态景观。

(2)新农村传统社区环境各具特色。广州城市边缘区的传统农村社区大部分具有较长的历史,在明清时代建村的较多,例如,番禺南村镇的南草堂村建村历史可以追溯到宋代。有的村落沿江而建,有的村落依山而起,有的村落自成体系,形态完整。例如,南村镇新基村传统社区环境形态受珠江支流小河的影响明显,呈线性发展。所有村落传统社区的街巷肌理自然有序,历史性建筑点缀其间。各个村落在自然发展的过程中,既契合周边自然环境,又具有自己的文化理念,从而各具特色,体现了岭南乡土文化特征,形成了丰富的村落景观。

(3)现有村落空间架构呈现拼贴性特征。其中,历史旧村环境空间结构特征明显,广州城市边缘区的农村社区处于广府文化影响圈内,村落实体空间的生长反映了村落内部的社会结构。村落布局中,祠堂、宗庙成为核心节点,空间结构肌理具有岭南特色;而上个世纪末建设的村落格局则成格网状布局,每户宅基地面积一致,未考虑公共交通,各家住宅距离很近,整体村落呈现两种肌理的拼贴。南村镇市头村旧村肌理清晰,建筑与道路具有明显的向心性,其中宗祠(公祠)众多,新旧共存的整体空间结构呈现异质拼贴特性。

(4)村落环境需要改造。边缘区村落在发展中,实体环境的某些方面已经与村民生活需求脱节,表现在村内交通、聚居方式、交往空间、公共设施等各个方面。村内交通无法满足村民开车出行的需要,防火通道不符合要求;聚居方式分散,土地利用存在浪费现象;交往空间较少,村落公共空间不支持村民活动;公共设施缺乏,防火、垃圾处理、医疗等公共服务的提供不足。广州城市边缘区的村落居民在经济上比较富裕,与这样的生活环境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3广州城市边缘区新农村社区规划构想

基于上述广州城市边缘区新农村社区特点,结合对城市边缘区新农村的认识,提出新农村规划应该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1)城乡统筹。在宏观层面需要结合广州城市总体城市规划,进行城乡规划统筹。城乡规划法已经颁布实施,在落实广州城乡规划中,需要重视将新农村规划统一进来。广州城市区域不能无限制的蔓延,基于我国可利用土地较少的现状,采取有机聚集发展是可行的方式。这样边缘区的新农村有一部分将成为城市社区,有一部分将成为城市边缘绿带界限中的聚落,自然景观得以保持而不被城市化的浪潮所淹没。

(2)产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产业发展。广州城市边缘区新农村社区与广州市毗邻,在改革开放初期广州市产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广州正处在产业转型期,新农村社区需要结合自己特色,寻找发展的新机遇,在特色农业、第三产业发展中拓展空间。在社区规划建设中,预留产业发展空间,根据不同产业类型,结合居住社区建设综合性的新农村社区。例如,南村镇的新基村紧邻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华南新城,新基村发展必然要受到华南新城房地产开发的影响,变被动为主动,走一条房地产商、村民集体和政府三赢的道路。

(3)特色保留。广州城市边缘区的新农村社区各具特色,构成了广州城乡景观的重要部分。过去在城市化进程中已经出现不少建设性破坏工作,有些农村聚落的空间组织也受到了影响。因此,在新农村社区建设中不仅要注意保护社区环境中有价值的历史建筑,也必须合理的保护具有明显空间结构肌理的农村聚落,创造有特色的新农村场所景观。

(4)规模合理。社区建设可以与村庄行政区域、基层社会组织紧密相连,为了保证社区建设与地域居住环境和基层社会组织相配合,社区应该具有合理的规模,这样有利于形成较强的社区认同感与归属感。现在的农村社区正在不断的异质化,原有的共同心理文化特征还没有被彻底改变,一些新的变化也在产生。在这个过程中,实体空间环境的规划应该注意按照社区规模确定地理范围界限。并运用多种手法,在不割裂整体性的前提下,实现社区的整合,这对于城乡和谐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5)渐进发展。城市边缘区新农村规划建设存在各种问题,也有很多机遇,在当前条件下,更容易采取的建设方式应该是小规模改造。一方面,广州城市边缘区的新农村社区量大面广,相关利益复杂。建设资金缺口也较大;另一方面,采取变革性的彻底改造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新农村的社会经济问题。因此,关照各方利益,实行渐进式的小规模改造就成为必然的选择。每个新农村社区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由点带面,展开滚动式发展。

(6)空间有序。参照国外城乡规划的理论与实践,城乡规划方法必然是综合性规划,而不是简单的环境规划。综合性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将实体规划与社会结构发展相结合,建设有序的空间环境。城市边缘区的新农村社区建设的重点在于其社会意义,有序的空间环境也会影响人的行为,构建和谐社会。针对规划对象的社会结构具有传统与现代结合的特点,需要通过调查研究对新农村的社会结构进行深入的分析,考察传统社会结构发生的变化,对人们文化心理层面的认识进行探索,并落实到新农村空间实体环境的规划中,形成有序发展的新农村社区环境。

(7)可持续利用。城市边缘区新农村社区的建设必须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根据国家允许集体所有制农民土地进行流转的新政策,考虑土地的可持续利用;采用生态的规划方法与建设科技,实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创新新农村社区的管理模式,针对城市边缘区新农村不断融合进城市社区的特点,达到城市化进程中城市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4结语

城市边缘区是城乡统筹发展的重点区域,而新农村社区是其中的重要部分,因此,如何进行城市边缘区新农村社区的建设是城乡规划必然要面对的问题。在北京,上海等地方,已经进行了一些实践。在广州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中,我们尝试以社区建设作为出发点进行规划设计。抛砖引玉,珠三角地区的新农村具有自身特点,考虑地域特征条件下的新农村社区规划还需要更多的理论和实践。

[参考文献]

[1]杨山.城市边缘区空间动态演变及机制研究[j].地理学与国土研究,1998(3),19—23.

[2]丹尼斯•c•缪勒.公共选择理论[m].杨春学,李绍荣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城市与乡村的基本特征范文第3篇

【内容提要】乡村地理学在我国人文地理学分支学科中发展比较薄弱,一些基本概念的模糊、理论体系的欠缺最为突出。本文试图从多重角度(职业的、生态的、社会文化的)对乡村这一概念进行系统的剖析,认为乡村界定的困难在于乡村本身的动态性、不整合性及相对性,以及城乡连续体这一背景,最后,笔者提出了以乡村性定义乡村的设想。

【英文摘要】Rural Geography is a weak branch of Human Geography in China,especially with regard to its theoretical development and somebasic concepts.First of all,this paper analyses rural definit-ions systematically from a multi-dimention point of view (occupational、ecological、socio-cul-tural).As an occupational de-finition,"rural"means an area where farming is the main mode ofproduction.As far as ecological definitions are concerned,it means a settlement whose population scale is smaller,outside urban area,with rural landscapes showing unmistakable signs of being dominated by extensive use of land,and with discrete s-patial units isolated from the outside world.Socio-cultural definitions are in terms of clear differences in behavior and attitude between people in rural and urban area,such as ways of life,spatial behavior and aspirations.

The author thinks that all the definitions are lack of delimitations of rural totally and essentially.Rural can not be summarized by a simple definition,because it is a complicated and indistinct conception.Difficulties of defining rural lie in dynamic evolution of the whole rural,unconformity among rural elements,relativity between rural and urban,and relevant rural-urban continuum,which makes the boundary between rural and urban more indefinite.To a certain extent rural is regarded as areas differing from urban greatly and the difference can be compared in many aspects such as production activities,ways of life,etc.The close extent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represents different stages of rural development.

The author suggests rurality should take place of rural definition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urbanization in the world of today.Rurality refers to the manifestation of rural characters which take urban as criteria of reference within a specified area.The author draws his conclusions.First,every region can be looked on as a unity of urbanity and rurality.The more urbanity a region is,the less rurality it will have.Urban and rural are continuous and there is not any broken locality between them.Second,the size of rurality index takes urban as unit of reference.Using different urban criteria can reflect difference of rurality and stages of its development.Finally,rurality is concerned with scale,index and method which are used in our research.

We can weaken some rural characteristics and improve regi-onal urbanity in practice such as village-town planning and regional planning by estimating rurality index of different aresa.In order to be favourable to urban-rural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we also need to put forward rural countermeasures concerned correctly.

【关 键 词】乡村/城乡连续体/乡村性rural urban-rural continuum rurality

【 正 文】

乡村具有区别于城市地域的诸多特征,在当今城市化潮流下,乡村的功能不断发生变化,对乡村这个概念的认识似乎清楚但不明晰,人们往往理解不一致,致使乡村问题的理论研究受到影响,也困扰着乡村政策的制定,虽然在有关文献资料中已有大量的关于城乡划分标准的看法,但仍然缺乏一个足以说明乡村的总体性、本质性的概念。本文尝试从多重侧面剖析乡村这一综合性概念,以期对乡村地理学的理论研究有所裨益。

1 乡村概念的多重侧面

1.1 职业的定义与功能属性

乡村作为一个职业概念是与这个词在历史上的用法联系在一起的,这就是农村,指的是以农业生产为主体的地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就是农民,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劳动人民聚居的场所就是农村聚落。这一定义的出发点是把农业产业作为农村赖以存在、发展的前提,没有农业的存在,农村就不成其为农村,农民就不成其为农民。从界定农村的角度分析,这一定义的内涵和外延都缺乏严密性。

首先,以农业生产为主体,是以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来决定,还是以农业生产在整个经济中的地位,或者是以农业生产用地在整个土地利用结构中的比重来确立呢?这个主体的含义是模糊的,没有明确说明以什么为主体。不管是以人,还是以经济、用地来确立主体都难以正确地把握当今的农村与非农村。

其次,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农民而言,农业人口=农民=农村人,也许在单一从事农业生产的地方,这个等式是存在的,但农业人口兼业化的发展,使这一性质日趋复杂,他们既从事农业生产又从事非农活动,这些农户可以根据其兼业的行业分为一兼农户(主要就业于农业,其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经营)、二兼农户(主要就业于非农产业,收入主要来源于非农业经营),还不包括农业内部的兼业活动,或者已经有固定的非农就业岗位的农户。

第三,从场所和地域的角度来看,农村聚落往往是农业活动与非农业活动并存,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混杂。而且在某些非农业发达的农村地区,不管是从非农化水平还是从总量上看,都超过了中心城区,出现了所谓的“农村包围城市”现象,这样就更难以对该地方或地域进行归类。

1.2 生态的定义

乡村作为生态的概念加以认识存在着不同的视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用来指人口在空间上的分布状况,指的是单个聚落人口规模较小的地方,这些聚落之间则是较大的开敞地带。该定义抓住了乡村与城市之间人口集聚规模差异这一特征,最为接近于人们对乡村的理解,而且便于操作,许多国家都把乡村与城市的分界线以聚落人口规模加以确定。

(2)乡村用来指一种地域的概念。乡村指的是城市以外的一切地域,严格地讲是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地区,这样,乡村是一个空间地域系统,与作为一个产业部门的农业有本质的差异。

(3)用来表示某种特殊的土地利用类型,也就是乡村型的景观。维伯莱(G.P.Wibberley)认为:“乡村这个词指的是一个国家的那些地区,它们显示出目前或最近的过去中为土地的粗放利用所支配的清楚迹象。”[1]

(4)从生态构成上看,乡村不但用来指居民少的地方,而且也指与人口多的地方来往较少的隔离开的定居区。在当代社会里,绝对的隔离很少见到,但只要联系上不方便、交通上成本较高这种情况还存在,那么相对隔离还是存在的。也就是说,乡村就是受城市影响较小的地方。从城乡相互作用的角度来看待乡村,考察乡村的相对隔离程度,牵涉到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看待隔离,是用物理性距离、交通费大小,还是有无交通工具、时间等来说明[2]。二是在确定是否易于接近时应该用哪一个人口中心作为参考点。如英国诺福克郡规划局(Norfolk County Planning Dept)就采用了距离2万人口城镇8.045km和距离10万人口城镇16.09km这一指标。

乡村的生态学定义建立的假设是:社会形态(Social form)可看作是人类文化适应环境特征的产物,并为人类的适应所修正。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人口分布、景观、土地利用特征、相对隔离程度等生态环境背景具有重要的社会影响,是引起城乡差异性发展的重要因素。采用生态定义乡村,避开了经济职能上专门化的" 问题,尽管粗放的土地利用、开敞的乡村、小规模的聚落、人口密度较低等特征隐含着以第一产业为主的特性,但更多的是从城市的影响程度来考虑的,具有重要的社会学内涵。

以生态环境状况来定义乡村地域,虽然是当今最为广泛采用的标准,但许多研究人员发现,这一定义的最大的不足就是分级界限的相对性、可变性,不同国家采用的标准不一样,国际可比性较差;其次,从人口密度较小来理解乡村,由于人口密度只是一个静态的、容易产生误解的统计指标,它大多依赖于计算密度单元的大小;第三,社会学者对生态定义的质疑是:城乡之间最本质的差异是社会的结构与功能方面,社会经济的特征与乡村的问题更为相关,如高女性比例,较低的收入,更多的家庭生活在贫困状态,劳动力中妇女就业率低,受教育的人口少,年长者受到过多的重视等。尽管人口分布状况对这些因素有一定的影响,但两者之间并不是相对应的。

1.3 社会-文化的定义

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从社会文化构成这一角度来定义乡村,着眼于城乡居民之间行为与态度上的差异性。主要特征有:

(1)乡村社会生活中,社会接触多为直接的、面对面的关系,人与人之间关系密切。

(2)乡村社会行为的标准比较单一,风俗、道德的习惯势力较大。

(3)乡村社会生活以家庭为中心,家庭观念、血缘观念要比城市为重,居民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为主要谋生手段,经济活动简单。

(4)乡村地域辽阔,人口数量少、密度低、变动慢,因而人们具有保守心理。

(5)乡村的物质文化设施较城市差,乡村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一般较城市低。

(6)从政治标准上看,农民在国家中处于从属的地位,要服从有权阶级的法令和要求。

乡村的社会化定义抓住了乡村居民、乡村社会的最本质属性,而且在它与城市的比较中理解其相对性。但问题在于:

首先,用极端化的方式来定义乡村,大量的过渡型、中间型地区就是不确定的。随着城乡关系的演变,不仅大量的乡村人口源源不断地流入城市,还有一些城市居民出于各种不同的动机迁往乡村,乡村本身的产业结构、人口结构和劳动结构也在发生着变化,人类社会严格地划分为乡村社区和城市社区的时代最终将为城乡结合或城乡融合发展所代替。

其次,认定乡村地区是同质的,这是值得怀疑的。从个人角度上看,大多数人都不能划分为纯粹的某种文化类型(如乡村人或城市人),传统的农民逐渐从封闭、半封闭、半自给性的小生产者向开放性、经营性的商品生产者转变,由质朴、纯厚的传统型向开拓进取的新型农民转化,农民内部发生着阶层、职业的社会分化。米勒(Miller)等人在考察美国人时,认为88%的美国人都可归入乡城混合类型[1]。弗林(Flinn)也把乡村地区的价值体系分成三种类型,即小城镇理想(Small-Town Ideology)、平均地权论(agrarianism)和乡村主义(ruralism)[3]。可见从乡村社会角度看,乡村并不是单一化的。

第三,用生活方式、空间行为、抱负等来定义乡村,在实际应用于具体的空间地域划分时非常困难。在城乡隔绝发展的态势下,也许乡村的社会文化特征与地理分布是相一致的或相近似的,而在城乡作用日益加强的当代社会里,城市里包含着诸多的乡村特性,乡村里也纳入了诸多的城市特征,城市与乡村之间具有一系列共同的经济、社会问题,而且绝大多数的聚落都可归入乡城、城乡混合体之中。

2 乡村界定的困难

从多重角度对乡村进行剖析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可见乡村不是一个简单的定义所能涵盖的,它是复杂而又模糊的概念。界定乡村的困难在于乡村整体发展的动态性演变、乡村各组成要素的不整合性、乡村与城市之间的相对性,以及由于这三大特性形成的城乡连续体。

2.1 动态性

乡村人口以各种方式向农业以外的其它产业部门转移,乡村地域向综合化方向发展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的基本目标。历史上的乡村与当代的乡村有很大的差异,不同地域的乡村演化过程也不一样,城乡之间的关系是动态发展的过程。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乡村居民单纯从事农业生产的格局、乡村严重落后于城市的不合理状况将发生根本性变化。

除了城乡之间地理景观的明显差异外(景观界限随着城市的蔓延而不断变化)无论是经济职能还是社会文化上,当代的乡村社会经济转型明显加快,正在日趋向城市靠拢。因此,乡村的概念与内涵不应该是一成不变的,我们不能以传统的农民、农村来定义当代的农民、乡村。动态性特征使乡村与城市之间的分界日趋模糊,农民与非农民之间的二分法也日趋不适应。

2.2 不整合性

传统格局下城乡界限非常明晰,乡村的职业、生态和社会文化特征相吻合,农民未走向分化,乡村的单一性、同质性显著。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对乡村的影响日益加强,乡村本身的社会经济结构急剧变动,职业、生态与社会文化特征之间不相吻合了,农业、农村、农民三者相等的格局愈加不相适应了。

从农业中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在非农部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而成为工人、商人、教师等,从职业角度讲,他们已不再是农业劳动者或农民。有一些劳动力并未实现就业的完全转移,出现了亦工亦农、亦商亦农、半工半农等形式。有的人实现了地域的转移,进了城市,一些人采取了外出打工(季节性或常年性)的形式,还有一些人则在本地实现了职业的转化。这样,城市里有了乡村的人、乡村的社会文化特征,乡村里也有了越来越多的城市生产活动、生活方式,甚至于城市的居民居住在乡村等。这种社会文化特征、经济特征、生态特征三者之间在城乡的相互重叠,带来了复杂的不整合性。

2.3 相对性

城和乡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乡村是与城市相比较而存在,也只有在与城市的比较中才能正确地理解与把握,因此,所谓的乡村从某种程度上看是指与城市之间差异较大的地区。这种差异可以从生产、生活方式等多种要素进行比较,城市与乡村之间接近程度的高低代表了乡村发展的不同阶段。

乡村的相对性还体现在不同的人研究尺度的差异上。我们可以从个体的角度着眼,研究农民的行为和抱负、个体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大小,在整个社会结构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发挥什么样的功能等考察个人的社会化程度。也可以从不同的聚落来加以研究,从小的村落到小城镇到大城市等不同的乡村特性表现程度。也可以从一个小的区域到较大的区域进行不同层次的解剖。

乡村定义的相对性是依据选择的指标而有差异的,以人口密度差异、职业的不同、距城远近等相关指标来描述定义乡村,或者以复合的综合性指标来对乡村属性加以概括,更可以反映出乡村类型的多样化。

2.4 城乡连续体

我们通常用两分法把人类聚落划分为城市与乡村,从乡村的动态性、不整合性和相对性来分析,不论是聚落还是文化、经济活动,城乡都是一个连续体,在这个连续体中,区分两个极端是很容易的,而众多的中间类型则是难以确定其断裂点的。

2.4.1 聚落连续体 从聚落的规模来看,从巨大的城市集聚体到小的聚落甚至分散的住宅,其间没有明显的断裂点,城市消失的地方就是乡村的开始点,聚落连续体是沿着一条线从极点的一端——农村向另一端逐渐演变,因此城乡聚落的规模划分必然是人为的。

事实上,从聚落的职能上也存在着连续性,从纯粹的单一化农业村落、农副业村落、兼业性村落一直到非农业聚落,都代表着城乡职能上的差异性。

2.4.2 乡村—城市连续体 与地理学者对聚落连续体的关注不同,社会学者从社区、文化角度进一步分析这种连续体现象。在当代现实社会中,社区类型既不是完全的乡村也非完全的城市,可以从典型乡村到典型城市排成一个连续谱,乡村与城市的差异只不过是某种程度上的问题,许多城市郊区和" 城乡交错区就处于这个连续体中间的位置。特定社区在这个连续体中的位置取决于:社区人口多少、社区人口密度及社区内乡村与城市之间规范的强度。社会学研究还揭示出,即使在高度城市化的地区仍然存在着乡村的文化。

3 乡村性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传统乡村特征逐渐在转化,表现在经济上从农业向非农业转型,社会构成上农民的分化(农民—非农民或新式农民),聚落从乡村型向城镇型转化,乡村文化的转型等,这些要素的变动带动了地域的转型,出现了介于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乡城地区,这种经济、社会、文化、地域的演变代表着人类文明的进步,是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如何在城乡连续体的现实态势下构建乡村概念的新思维?大多数研究人员尝试着在城乡之间划分一个过渡区,如在城市聚落与乡村聚落之间再分出一个似城聚落类型,在城市地域与周围乡村地域之间的交接地带划出一个城市边缘区,甚至从更大的地域范围着眼,划分出乡村城镇化区域。对处于转型阶段的地域作为城乡之间的过渡地带来加以研究,部分地解决了城乡界限日趋模糊的问题,但就象区划中划分过渡区出现的问题一样,过渡区本身,城市、乡村与过渡区之间也存在着过渡现象,因此就出现了乡村、准乡村、准城市区、城市化地区等多种多样的过渡类型。

乡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特大系统,它包含着生态、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极其丰富的内容,在每一个侧面又包括着各种不同的层次和诸多的因素。因此从单个方面来定义乡村不会得到广泛的接受,寻求综合方面的界定更为人们响应。而且,什么是城市、什么是乡村,我们不应受某种概念的束缚。用极端化的传统乡村作为参照来套用当今的实际,这种理念支配下的归一法陷入困境是必然的。

笔者认为,在当今世界城市化的大背景下,乡村的定义应让位于乡村性这一概念,在一定地域内考察乡村性质的强弱(从对立面来看,就是城市性的弱强),比起不断划分过渡地带的做法更可操作,更具有可比性。确定一个地区的乡村性:

首先,每个地区都可以看作是城市性与乡村性的统一体(乡村性与城市性合计为1),城市性强的地区就是乡村性弱的地区,城市性弱的地区就是乡村性强的地区,乡村性强的地区就是乡村地域,城市性强的地区就是城市地域,两者之间不存在断裂点,城乡之间是连续的。

其次,乡村性指标的高低应以城市为参照单元,用城市的标准(如市区、市域、不同规模的城市)来衡量乡村性的高低,可以在统一的框架下反映其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异,不同地域之间具有可比性。也许会出现有的我们认为是乡村的地域(行政上的),其乡村性指数低于有些城市地域,这样我们对城乡的认识会有新的本质性理解。采用不同的城市实体为标准,可以反映城市性、乡村性的质量差异。

第三,乡村性除了与选择的参照标准有关,还与研究的尺度大小(如个人、单个聚落到不同大小的地域单元)、选择的指标与采用的方法有关,社会学家可以从社会发展指标来定义乡村性,经济学者可以从经济结构状况来分析,地理学者可以综合社会、经济、地理特征加以选择,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进行调整。

第四,由于乡村性概念是以区域为基础的定义,依据的是更为广泛的地理类型,而不是专门化的单一聚落特征,体现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思想。因此,某些与土地面积广大相关的密度指标很难与城市同步发展,但某些人均指标、结构指标则有可能超过城市,如人均GDP、非农产业比重等等,对此应区别对待,合理安排。不能一刀切,各项指标均要求与城市同样考虑。

据此,乡村性指数可以用下式粗略计算:

式中:RI[st]表示t年份s区域的乡村性指数;UI[st]表示t年份s区域的城市性指数;R[st,i]表示t年份s区域城市性的第i个特征比值,可以用下式计算: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只是从理论上初步探讨了乡村性这一概念,作为推论,笔者认为可以在实践中(如村镇规划、区域规划等)通过削弱某些乡村特征,提高区域的城市性。在城乡规划和管理、政策制定过程中,应贯彻城乡一体化的思想,在当今城市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要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更要贯彻这一理念,提高城市性与削弱乡村性并举,进一步推动空间地域城市质量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Guy M.Robinson.Conflict and Change in the Countryside.USA:Belhavan press,1990.

2 Edited by Rodefield R D et al.Translated by An Ziping,Chen Shuhua et al.Change in Rural America—Causes,Consequences,and alternatives.Beijing:Agricultural Press,1978.(In Chinese)[罗德菲尔德等编。安子平,陈淑华等译。美国的农业与农村。北京:农业出版社,1983.]

城市与乡村的基本特征范文第4篇

目前,我国城市土地市场体系已基本建立,并形成相应的价格体系,市场化程度也在不断提高。农村土地市场又可分为农地市场、建设用地市场。农地市场方面,农地承包经营权在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实现了在使用者之间有偿、有限期地流转,虽然存在流转方式不规范、价格体系尚未形成等问题,但相关制度和政策正逐步完善。农村建设用地市场方面,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是受到严格禁止的,但目前自发流转现象大量存在,而且广东、安徽等地试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并制定地方性法规来规范建设用地流转。同时,还有一部分乡镇企业用地因破产、兼并等原因发生合法流转,客观上已经形成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其实,我国的农村土地市场还包括农村土地征购市场。农村土地征购市场,是土地所有权市场,是土地所有权由农村集体向国家的单向转移,是国家强制性垄断的买方市场。征地是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的唯一合法途径,同时也形成我国土地市场城乡分割的独特格局。我国这种独特的土地市场制度为高速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做出巨大贡献,但也加剧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而且,从目前来看,二元土地市场制度已经成为制约城乡统筹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破解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难题也在于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土地市场。而所谓城乡一体化的土地市场,就是打破国家对土地一级市场的行政垄断,摆脱农村土地唯有通过征地制度才能变身的制度局限,实现城乡土地市场的统一;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合法进入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如前所述,城乡一体化土地市场的本质是打破土地二元所有制基础上的城乡土地使用的双轨制,建立起集体出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家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两种产权基础上的统一土地市场,实现城乡土地市场的有机统一。城乡一体化土地市场的核心是在国家科学宏观调控下,使土地市场对土地资源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然而,目前我国的一些制度还无法适应这种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要求。构建城乡一体化土地市场制度还需要一定的制度保障,一方面,我们需要构建市场的微观主体;另一方面,通过法律、规划等手段来对市场进行规制与宏观调控。针对目前我国构建城乡一体化土地市场需要的制度保障条件,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4.1明确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主体,完善产权权能

在现有的乡、村、村民小组的三级所有中,要明确界定哪一级对农村集体土地拥有所有权。对产权主体的界定,学者们提出各种设想,但从目前来看,认为将村民小组界定为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主体较为合理的学者较多。因此,要从国家立法层面上明确村民小组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的地位,同时,还要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各项权能,赋予权利主体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以及规定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与义务。

4.2改革征地制度,规范政府征地行为

城乡一体化土地市场在运作模式上打破了国家对集体建设用地的垄断,对于非“公共利益”的经营性建设需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土地直接进入一级土地市场,而对于“公共利益”用地仍将采用征地的方式取得。因此,首先应明确“公共利益”的内涵和外延,可以将“公共利益”界定为“公益性、非赢利性”,对于“公益性”可以采用列举式的规定,将其严格限制在国防建设用地、政府机关用地等范围;对于“非赢利性”可以采用列举式和定义法相结合的方式加以界定,如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交通建设、能源建设用地等。在此基础上,扩大征地补偿范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避免土地征用与地产经营之间出现较大差距。最后,还需要对政府征地行为进行规范、监督,防止征地权滥用。

4.3健全城乡地价体系,建立完善的价格形成机制

城乡地价体系的建立既能为征地补偿提供合理的依据,有利于改革现有的征地制度,而且能为城乡土地市场的运行提供合理的价值尺度。目前,我国城市土地市场的地价体系已基本形成并日趋完善,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还没有规范的流转价格体系作为参照与指导。因此,首先,在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科学、合理估价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地价评估制度,并引入能真实反映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资源价值的价格调节机制。其次,形成多种形式的地价体系,即根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形式不同,如出让、出租、抵押等,分别采用不同的价格,并形成相应的价格体系。最后,还要注意城乡地价体系的合理衔接。

4.4建立和完善城乡协调的中介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土地市场的融合与统一

一方面要加快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流转的中介服务体系,如价格评估机构、投资(融资)服务机构、租赁机构等中介服务在组织,改变目前农村中介组织普遍缺失的状况;另一方面,对现有中介服务市场进行整顿、规范中介服务组织的行为,并协调好农村和城市土地市场的中介服务组织,保障城乡统一土地市场规范、有序、高效运作。

城市与乡村的基本特征范文第5篇

关键词:城乡结合带;特征;规划设计;问题;解决方案

中图分类号:TU98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本文中提出的城乡结合带其实指的是城市的边缘区域,与乡村相邻的过度地带。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作的推进,我国的广大农村正在朝着城市化逐步迈进。我国在改革开放后乡镇经济得到了很大的发展,隶属大城市周边的乡镇继而也带动了广大农村的发展,为农村居民带来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也让现代化和市场经济深入到了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目前我国城市周边广泛存在着的城乡结合带就是起着这样的作用。

1.城乡结合带的定义及其特征

1.1 城乡结合带的定义

城市的郊区、城市周边经济较为发达的二级乡镇和国道干线的两翼发展地区都被统称为城乡结合带。在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的经济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而且农村的城市化水平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也发展的越来越快。再加上城市本身的不断扩张和辐射面的增强使得传统意义上的农村和城市概念越来越模糊不清,从前清晰的二元化格局正逐渐变为城乡一体化,而两者之间仍然存在着的模糊界限便是城乡结合带。

1.2 城乡结合带的特征

由于农村和城市的经济都在不停的发展,所以城乡结合带有着动态性和模糊性的特征,又因为经济发展的多元化又赋予了城乡结合带以复合性和复杂性的特征。

1.2.1 模糊性特征

因为城乡结合带是一个范围的统称,所以在定义上并没有严格的界限,现实中也很难加以划分。而且城乡结合带之间也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所以在各个方面都有着模糊性的特征。

1.2.2 动态性特征

由于城市和乡村的经济发展十分迅速和活跃而且在城市的建设过程当中也存在着许多变动因素,所以城乡结合带有着动态性的特征。

1.2.3 复合性特征

城市结合带的复合性特征来自于乡村和城市的内在联系,它不是简单的行政划分区也不是城乡边缘的简单叠加。所以在规划时需要所有涉及面的统筹考虑。

1.2.4 复杂性特征

城乡结合带的发展不能简单的规划为城市的发展或者乡村的发展,它是一个城市与农村相结合的复杂体,可是在发展的过程中无法脱离城市或农村的任何一个环节。虽然随着经济的发展城乡结合带也逐渐有了自己的独立发展空间,但是对于提高整个区域的经济水平还是仍然不够的,它需要乡村和城市的两方面共同带动。

针对城乡结合带的多种特点,在对其进行经济规划的时候应该全面考虑到任何一个特点所带来的影响,只有统筹考虑、科学分析才能促进城乡结合带健康和快速的发展。

2.城乡结合带在发展当中所遇到的问题

2.1 土地使用性质的转化

城乡结合带的土地大多成为了城市发展用地的供给,由于城市的扩张而使得从前许多农业用地最终被规划为非农业用地,而在转化过程当中城乡结合带就成为了这个过程当中的纽带。但是土地性质的转化却会带来许多的麻烦。

2.1.1 征地困难

城乡结合带的土地有相当的一部分本是用来农业用地,一旦要转换性质变为非农业用地其中的手续是十分繁琐的。而且从最初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农民手中取得今后的土地使用权在补偿措施上是个比较困难的协商过程。

2.1.2 再建设困难

将土地成功征集后就会面临着建设的问题,但是农村的建筑和用地方式往往都存在这占地大、不科学、浪费大等等一系列的问题。水力、电力、燃气都没有系统的规划,因而在土地的再利用开发上便留下了许多难题。

2.2 基础设施建设缓慢

城市在扩张过程当中大多将注意力集中在了房屋的建设上,这却忽视了城乡结合带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现实问题。基础设施的建设跟不上去就将导致城市的发展速度被迫放缓。

2.3 环境压力增大

在城乡结合带的建设过程当中环境问题很容易被忽视掉,垃圾的丢放和建设过程当中的废料堆积等问题都严重的影响着整个结合带的环境质量,加之城市的环建工作没有很好的深入就更造成了这类现象的愈演愈烈。

2.4 乡村的倒退

在城乡结合带经常会出现田园和现代化街道相交错的现象,这是城乡结合带的一大特色,但是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推进,市区正日渐吞噬着乡间田园。城乡一体的初衷并不是消灭农村,而是共同发展,但是我们却看到了乡村的倒退。

3.城乡结合带的规划设计建议

3.1 科学预测城市人口以及用地

充分的了解城市人口的变化和用地的需求是城乡结合带能够平稳发展的基本前提。我国政府方针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中小城市同时限制大城市的扩张。但是由于在城市建设问题上我们的经验还是存在不足很容易犯下盲目扩张的错误。因此依据城市的人口和用地的实际需要来进行土地的征集和城市的合理扩张是十分重要的一项措施。

3.2 用地的合理规划

在城乡结合带的用地面积确定之后就要面临实质的建设问题。在这个阶段科学合理的确定好土地的发展方向决定了这一区域今后的经济发展道路是否正确、对促进经济增长是否有效。

在土地的合理规划问题上有两种方法较为有效和常用:

3.2.1 城乡结合带的经济活力

从城乡结合带的经济发展活力入手分析当地的用地方向是比较科学和合理的。对当地经济活力的评估不但包括了交通的条件,对于周边的基础设施考察也十分必要,还有当地的企业环境、人文环境和生态环境都要划入到参考范围之内。这样才能够做到统筹兼顾全面考虑,让规划更为合理。

3.2.2 城乡结合带的生态特征

根据城乡结合带的生态特征进行当地的经济发展规划能够充分的反映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是在保护当地比较重要生态资源的基础上拣选规划用地。这样不但做到了经济上的发展同时兼备了环境的保护,也是在建设当中比较常用的手法之一。

3.3 综合参考

城乡结合带多有规划不到位、建设杂乱等不良现象,因此在发展和规划上就要尽力的纠正城市形态,让它朝着更为健康和合理的方向发展。同时要大力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在城乡结合带的建筑迅速增多和人口增多时让基础设施也得到同步发展。而且要在全民中宣扬土地节约利用的理念,让每一寸土地都得到切实的利用,以生产出其最大的经济效益!总之,只有综合治理全面考虑才能让城乡结合带得到真正的发展。

3.4 政策的支持

城乡结合带属于城市和乡村的交叠地带,土地的性质也在不断的变化,因此在管理上会有些职责不清。所以要积极的确立城乡结合带的管理政策,划清权责。政府的保障和支持才是城乡结合部能够全面、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

总结:

城市的扩张让城市结合带的发展也越来越受到了人们的关注。但是由于城乡结合带的特殊性质导致了其在发展过程中有着诸多的不利因素。要想我国的经济快速平稳全面的发展,城乡结合带的经济提升尤为重要。这不但需要在规划上的统筹考虑、合理设计同时还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

参考文献:

[1]广晓平、钱勇生、周波《城乡结合部道路交通安全设计研究》交通与安全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