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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的基本原则

创新创业的基本原则

创新创业的基本原则范文第1篇

一、以人为本的企业政工工作的创新思路

(一)企业政工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效结合起来

现代化的企业发展越来越重视企业政工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结合度,由于,企业文化建设对于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着重要的积极作用,因此,企业政工工作在其日常的发展过程中,必须重视起与企业文化建设的有效结合与运用。一旦企业文化建设关系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之路,那么企业日常的政工工作就得加强思想文化建设,努力保持以人为本的发展原则,力争逐步提高企业员工的综合素养,营造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努力寻找企业政工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效结合的各种方式,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奠定最为核心的思想基础。

(二)企业政工工作与员工切身利益有效结合起来

企业的发展实质上就是企业全体成员的发展,只有企业的各个员工都得到了自身最大的发展,才能更好的为企业的发展尽心尽力。因此,必须寻求企业的集体利益与原告的个人利益之间的联系与关系,尽量寻求这两者的平衡点,从而实现两者的共同发展。但是,现代化社会企业发展的许多事实却不仅人意,很多企业过多的关注其自身的发展,而忽视其员工的自我发展,对员工的需求与想法视而不见,殊不知,企业员工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力量,因为企业就是由管理者、投资者、员工等具体的人员所组成的一个完整的整体是密不可分的,忽视企业员工的自身发展就是忽视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企业在寻求自身发展之路时,必须关注企业员工的个人发展需求,最大化满足他们发展的诉求,从而实现企业员工的发展。同时,只要企业政工工作时刻不忘其下员工的自身发展需求,并尽可能满足其发展需求,那么,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将会走的非常的顺畅。

(三)企业政工工作与企业生产管理有效结合起来

企业的日常生产管理作为企业得以长远发展下去的内在组织机构,其对于企业的发展作用不言而喻。因此,企业政工工作必须将企业生产管理的对象即企业员工的发展需求放在重要位置,努力将企业员工的关系进行合理有效的沟通,让他们相互合作寻求共同发展之路,这样才能利于企业生产管理模式的高效运行。在企业的整体发展中,每个员工都是企业的重要一份子,又因为每个员工由于个体差异的存在,使得其每个的发展都有所区别,然而,以前的企业生产管理模式过于落后与迂腐,时间久了就容易导致企业员工与企业生产管理产生巨大隔阂与摩擦,也就会逐渐出现非常多的问题。因此,企业政工工作必须解决企业日常管理中与员工出现的相关问题,因而,在这一解决问题的途中,必须将以人为本原则作为发展的重要原则,在企业的日常管理过程中,充分重视企业员工自身的发展需求,充分考虑他们的情感与意志,采用一种人性化的管理模式,将企业政工工作与企业生产管理充分有效的结合起来。

二、企业政工工作以人为本的有效方法

(一)加强宣传工作,让企业政工工作深入人心

在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如果有很多员工出现了埋怨或者不满等消极的情绪,就可以证明该企业在其管理过程中与其自身的员工沟通环节出现了问题。这时企业政工工作就得注意其管理决策者与其手下的员工的沟通问题。首先,深入一线调研摸清实情。作为企业政工,在日常的工作中,应该充分考虑企业员工的需求与呼声,注重畅通员工意愿表达渠道,充分利用网络、电子邮箱、微信、QQ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强大优势,确保基层的心声能够及时准确快速地上传到企业管理决策层,这样决策层才能够及时的发现企业所存在的问题。要牢固树立主动服务意识,变坐等上访为主动下访问巡查,深入生产经营基层一线收集意见建议。其次,要充分发挥初步研判参谋的作用的作用。作为企业政工,对于收集上来的信息,应该按照国家政策法规、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及行业发展动向,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时分类筛选处置,通过甄别和整理后,报送给企业管理者,采取相关处理措施,为企业高层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参考作用。再次,及时准确地将企业决策层的重大决策部署安排,及时告知企业员工,使广大员工形成思想共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确保企业决策传达落实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从而推动企业生产经营在预期内获得更好的效益,这样可以使企业的相关决策既民主又能够深入人心,这样才能有效解决相关的问题。

(二)做好思想教育,调动员工投身工作的热情

思想决定意识,意识对实际的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企业员工的思想状态对于其在企业的日常工作表现具有重要的作用,精神状态一旦不好,就会直接影响工作的积极性以及工作的成果。首先,勤于沟通“把准脉”。作为企业政工人员,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雪亮的眼睛,善于捕捉和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地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避免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多提醒,多沟通,使员工始终保持警惕。其次,望闻问切“找病因”。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慰问座谈、谈心交心等方式,加强思想教育,一旦发现精神状态不佳的员工,就需政工可以像长辈、朋友、亲人一样,及时的沟通与心理疏导,走进员工的内心世界,找到症结所在。再次,诊断问题“开处方”。政工人员应该像医生一样,在找到病因之后,就需要开出具体的可行的处方,如果是能够及时的解决的小问题,就应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处理。如果是疑难杂症,则需要及时汇报给企业决策管理高层,使问题尽可能地得到圆满的解决,从而帮助员工一起想重新焕发工作的热情与积极性,使其为自身与企业更好的发展作出更多的贡献。

(三)重视政工工作,建立以人为本的工作机制

高效运转的企业管理机制对企业的整体发展意义重大,但是,人有着自己的思想意识有着独立的思考能力,并且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干扰。因此,企业管理工作就必须建立以人为本的工作机制,让企业政工工作去逐步解决人的需求。首先,以情感其心。人都是感情动物。作为政工人员,必须善于打好感情牌,以真心实意换得员工的理解与支持,与实际行动感化员工的心灵。其次,以智导其行。政工人员应该运用过人的智慧与谋略,引导、激励员工,增强企业的团队凝聚力,引领员工朝着企业发展的目标、方向不断前进,为企业生产经营与长远发展作出有效的贡献。再次,以理服其人。要坚持按制度办事,按规矩管事,秉公处理,讲公道正派,在日常的工作环境中,努力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员工工作氛围,尽量让他们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工作,真正关注到他们的发展需求。只有企业的人才得到发展,企业才有可能得到长远发展。

创新创业的基本原则范文第2篇

吉林省《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实施细则》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工作,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潜能,近日,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实施细则》,规定科研人员带着科研项目或成果到企业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的,原单位可保留基本工资。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仍保持原聘任级别岗位不变。该实施细则从4月5日起施行。

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实施细则关注点关注一:带项目或成果创业保留基本工资

据悉,事业单位批准离岗创业的人员范围为具备创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离岗期限不超过3年,对已经具有离岗创业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再次批准其离岗创业。

《细则》对离岗创业的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激励保障规定,高校或科研创新型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带着科研项目或成果到企业开展技术转移、科研成果转化等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的,原单位可保留其档案工资中的基本工资部分;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初始阶段暂停发工资,但由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档案工资按国家和我省规定正常晋级或调整,并作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专业技术人员在离岗创业期限内经考核证明创业业绩优秀,且在本省内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超过本人档案工资的,凭完税证明提出申请,原单位可在该缴税年度内发放其基本工资;在本省内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超过本人档案工资2倍以上的,凭完税证明提出申请,原单位可在该缴税年度内全额发放其档案工资。因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结余的人员工资和经费,原单位可统筹调剂用于补充公用经费支出,但不得用于三公经费支出。创业企业或所工作企业应当依法为离岗创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离岗创业人员发生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达到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离岗创业期间非因工死亡的,执行人事关系所在事业单位抚恤金和丧葬费规定。

关注二:离岗创业期间保持原级别岗位不变

在人事管理激励保障方面,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仍保持原聘任级别岗位不变,执行原单位职称评审、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离岗创业人员创业业绩突出的,年度考核可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原单位考核优秀比例。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可按照原单位职称评聘条件申评上一级职称,职称级别晋升后,按省现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有关规定择优聘任;离岗创业期间业绩贡献突出的人员,职称晋级和专业技术职称分级聘任由省级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单独组织、专门评定,经评定通过人员可向同级人社部门申请特设岗位逐级聘任,并逐步消化。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可根据所创业专业领域,享受申报第二职称评审政策;离岗创业期间业绩成果可累计计算,作为职称专门认定的重要依据。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空出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按有关规定用于聘用急需人才。离岗创业人员返回的,如无相应岗位空缺,可暂时突破岗位总量聘用,并逐步消化。离岗创业人员离岗期间和离岗创业期满后,要求返回原单位工作的,应提前30日提出书面申请,原单位应及时为其安排工作。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本人提出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原单位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离岗期满后30日内未返回原单位工作或选择继续创业的,原单位应当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创新创业的基本原则范文第3篇

一、目前常见的会计处理

目前,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收到的创新基金的账务处理五花八门,有的将收到的科技创新基金计入“专项应付款”,同时,把发生的科技创新相关费用包括购置固定资产费用直接冲销科技创新基金,结果使科研扶持项目的研发费用及国家专项拨款的实质未在企业账表上正确反映,没有真实反映会计事项;有的将创新基金计入“专项应付款”,不管是购置固定资产还是科研费用,均计入管理费用,待验收后创新基金全部冲销管理费用,未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购置,影响企业损益及净资产的正确核算;有的企业将收到创新基金直接作为国家拨款,计入资本公积;有的企业将收到创新基金拨款直接计入当期收入。没有统一的会计处理方法,直接影响创新基金使用效果经济指标的评审结果。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确认与计量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对政府补助的定义为:“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因此,上述对企业以拨款资助形式、贷款贴息形式发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属典型的政府补助项目,应按照第16号政府补助准则确认与计量;至于国家投入资本金形式的扶持方式,则是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资金的方式,按照一般投资准则确认与计量。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一般实行合同化管理,按照立项申报的项目核算管理,项目主管部门要进行项目的立项和验收管理,对不符合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该补助资金或基金使用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项目主管部门有权做出撤销或更改补助金额,补助资金将予全部或部分收回。因此,对企业的拨款资助形式、贷款贴息形式的科研补助属于附条件的政府补助。

下面按照新会计准则分别探讨这三种形式创新基金的确认与计量。

1、拨款资助形式

拨款资助形式的创新基金一般含科技部的创新基金及地方配套基金。创新基金的管理部门在拨付基金前要与企业签订协议,要求创新基金使用在与指定的研发项目相关的固定资产购置费用,研发及中试费用,及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并要求企业在项目执行期完成诸如销售收入、净利润、缴税、创汇等经济指标及相关技术指标,在项目执行期后,创新基金管理部门将组织专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验收评审,若验收不合格,将收回基金。因此,拨款资助形式的创新基金是典型的附条件的政府补助。

按照第16号政府补助准则,对政府补助采用收益法确认与计量。当企业能够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可在账上确认该补助收入。

当企业取得的创新基金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或直接取得国家无偿拨入的长期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时,即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则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取得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外的政府补助,则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该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则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因此,当企业收到拨款,尚未确定是与资产相关的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补助,只能是一项暂收款,或理解为递延收益,按照实收金额,暂挂“专项应付款”;项目执行期间,企业用该基金购置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应计入“固定资产”;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计提折旧等,按照规定计入“管理费用”;期末,原用于购置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基金,按照使用寿命平均分配,转入“补贴收入”,而非转入“资本公积”;原用于研发费用的,直接转入“补贴收入”,而非抵消“管理费用”。

项目执行期后,经过项目验收合格,不作账务处理。“专项应付款——科技创新基金”期末余额反映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递延收益,在长期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每年平均摊销。

若项目验收不合格,需要缴回创新基金的,则“专项应付款——科技创新基金”有余额的,先冲减,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这样,在“专项应付款”的贷方可反映该创新基金的来源,借方可反映该创新基金形成资产逐年转入收益部分及未形成资产直接转入当期收益部分。创新基金的来龙去脉在会计核算上很清楚。

另外,如果国家是以非货币性资产(如无偿拨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形式给予企业补助的,则要按照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则以名义金额计量,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情况下,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贷款贴息方式

即国家对企业进行科研开发的贷款利息进行补贴,则收到时,计入“专项应付款”;期末,按照当期贷款利息部分,转入补贴收入,而非抵销所发生的“财务费用”;若该项利息费用计入相关购建资产的成本,也是转入补贴收入,而非冲减相关购建资产的成本。

这样,企业的会计账表上可真实反映企业研发支出的实际成本费用或购建研发设备的实际价值。按照资产负债观,政府补助会引起当期净资产的净增长额,但又不是直接来自股东的资源(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符合收益的确认原则,因此,把政府补助作为扶持企业已发生的科研费用的补贴,直接确认或分期确认为企业的收益,与相关费用或损失相配比,符合会计核算的配比性原则。

3、资本金投入

国家以资本金投入方式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补助,主要目的在于引导其他资本的投入,数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0%,原则上可以依法转让,或者采取合作经营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收回投资。

若国家以投入资本金的方式进行补助,则不是“政府补助准则”规定的事项,不按照该准则处理,而按照一般投资准则处理,企业在收到资本金投入时,计入“实收资本”。

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经济指标评审结果的影响

创新基金项目合同签订的经济指标,往往包括执行期企业的资产总额、销售收入、税收、净利润、创汇等,项目验收评审,根据的是企业实际完成的经济指标与合同指标进行对比与评价,而企业实际完成的经济指标又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审计报告认定,如果专项审计报告对企业关于创新基金的不同会计处理方法没有统一的口径,而是就企业提供的数据确认,则对评审结果将产生很大的影响,这种评审结果是不准确的,对企业也是不公平的。

采用何种账务处理方法是正确的,首先应明确创新基金是否计入企业的应完成的经济指标,含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净利润、税收指标等。创新基金的目的在于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因此,对项目执行结果评价的经济指标应该是该基金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实际结果,应该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的结果评定,创新基金计入补贴收入而不计入销售收入,影响企业净利润及所得税指标,同时影响资产总额指标,但不影响流转税与创汇指标。

以下对此问题举例说明:

例:某科技型小企业原有资产总额为100万元,负债50万元,所有者权益50万元,A项目得到科技创新基金40万元,其中,用于购置固定资产15万元(使用年限5年),用于研发费用25万元,企业自有资金投入研发费用30万元。项目执行期应达到的经济指标为:资产总额150万元,销售收入50万元,税收7万元,净利润10万元。该项目执行期的实际销售收入为35万元,税收6万元。

则按照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资产与净利润的确认结果不一样:

1、按照新准则(16号)确认与计量的结果:

科技创新基金40万元的投入,形成固定资产15万元,折旧3万,则固定资产净额12万元,专项应付款12万元,补贴收入28万元,管理费用28万元(研发费用25万元,折旧3万元)。

项目运行结果:

企业增加资产1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2万;货币资金5万元〕,增加负债12万元(专项应付款余额),净利润为5万元(35+28-55-3,不考虑所得税因素),即增加净资产5万元。验收时,企业资产总额为117万元,完成合同78%;销售收入35万元,完成合同70%;净利润5万元,完成合同50%;税收6万元,完成合同86%;负债62万元,净资产55万元。

这种核算结果真实反映企业销售收入及补贴收入,反映实际研发费用的支出,而政府补助部分则作为投入研发费用及新增折旧部分的弥补,增加企业的净利润。

创新创业的基本原则范文第4篇

关键词:创意企业 平台制 运作模式 交易费用

前言

1912年,德国经济思想家熊·彼德明确指出:现代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不是资本和劳动力,而是创新。约翰·霍金斯(Howkins)(2001)把创意产业界定为:“其产品都在知识产权法保护范围内的经济部门。知识产权有四大类:专利、版权、商标和设计,知识产权法的每一形式都有庞大的工业与之相应,加在一起这四种工业就组成了创造性产业和创造性经济”。创意产业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从文化产业各部门中游离出来的(荣跃明,2004)。因此,创意产业具有三位一体性、横向跨越性、高附加值性、鲜明的知识产权性等特点(张京成、刘光宇,2007)。在文化产业的价值链连接中,它始终处于文化产业价值链的上游。另外,与传统产业进行比较的角度概括了创意产业具有创新性、渗透性、高增值力、高辐射力、高科技含量和高风险的特点(厉无畏,2008)。

由于创意产业高于文化产业而又服务、辐射于传统产业的特点,不难想象,创意企业的组织运营模式必然存在一些与传统产业企业不一样的独到之处,但是此种组织模式却仍受到企业所处的市场、竞争和产业环境的影响。目前,常见到不少创意企业构建了“平台式”的运作模式。探讨分析现有创意企业平台式组织模式的特点,并研究其选择和构建现有模式的原因,将有助于理解创意企业的发展与创意产业的某些特点。另外,现今创意企业常见的聚集效应使得企业模式对产业协作模式有着直接而深刻的影响,因此弄清了创意企业在组织模式等问题的特征与规律也有助于提升区域创意产业的竞争力。交易费用成为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概念,也是分析特定制度下经济绩效的重要工具,并应用于多个经济管理领域。

本文的目的在于探讨创意企业的平台制组织模式有什么样的制度逻辑。本文利用交易费用理论对现有企业常见的平台制模式、部门制和项目制组织运营模式进行比较研究;另外基于创意产业特点及产业过程的讨论,总结提炼出创意企业的基本业务过程,并讨论该业务过程中两个主要环节的交易费用情况。在此基础上,本文进而提出创意产业的价值链,并将价值链环节的长短纳入到业务过程的交易费用分析中,最终解释平台制组织模式在创意企业中普遍使用的制度逻辑。最后,文章通过对广州三家创意企业:金鹏科技、大业工业设计和漫友文化的案例比较,论证了本文的基本观点。

三种模式的交易特征比较

以直线职能结构和矩阵结构为代表的现代企业组织结构决定了企业开展内部业务的组织运作模式主要为两种:部门制模式和项目制模式。部门制模式指企业内部业务主要按照各个部门进行分工,各个部门负责某一个环节或方面的任务。项目制则指企业的业务以项目为导向,虽然平时也有些部门划分,但企业业务将以项目为单位,在各个部门中抽调人员组成项目组,由项目组负责完成。平台制模式中,企业的业务是通过某种开放的、实时交流的信息或业务平台来进行组织和达成的。在一个平台中,汇集了多个部门、多个项目的信息,同时平台中还可以汇集企业多方相关方和合作伙伴的信息,阿里巴巴等网上商贸平台就是类似的运作模式。

为了方便交易费用理论的分析,本文将企业内部所有的管理活动都视作是一种交易行为,并从交易的视角分析这三种运作模式的特征。企业内部的各项活动都可以看作是围绕某些资产(生产在制品、企业内部管理信息、原料、知识等)的使用权的流转。从这个意义上说,不同的运作模式代表了不同的企业内部交易活动。一项交易活动必须要有交易的主体、交易的对象(资产的权利)、交易的规则以及交易的过程四个基本要素(Pi& Lan,2011)。而不同的运作模式下交易的以上四个要素就会出现不同的特点。

部门制模式下,各个部门的任务都是相对独立的,每个部门内部的工作基本规范性相对明确和严格。交易主体是相对确定的,基本按照部门进行分化;交易的过程非常确定;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也相对明确,制度规范的刚性程度很高。因此,这种模式下交易对象的权利也被企业相应的制度所明确规定。

项目制下,企业内外部业务的交易活动与项目完全等同。项目制下的交易对象的产权界定具有一定的空间;交易与项目等同,每个项目都根据具体实际情况不同;企业内部的交易主体由于项目的相关性影响而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因此,项目之下内部交易的规则(包括工作标准等)并不仅仅受到企业制度的约束。

平台制下,产权交易频繁开展,交易主体双方或多方进行磋商的议价空间大:交易的产权本身价值是模糊的;交易的参与人远远多于交易达成人;为了保持这些交易的开放性,交易的规则柔性程度较高。

创意企业基本业务过程的交易费用分析

创新创业的基本原则范文第5篇

[关键词]创新TRIZ生产管理系统

对于企业来说,创新涉及到工程领域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TRIZ理论作为工程领域解决创新问题的最有力的方法,目前已扩展非工程领域创新研究中,本文主要针对生产经营管理领域的应用进行研究。

一、TRIZ理论方法

在TRIZ之父Altshuller的领导下,TRIZ研究团体分析了近250万件高水平的发明专利,并综合多学科领域的原理和法则后,建立起由解决技术问题和实现创新开发的各种方法、算法组成的TRIZ理论体系。

1.TRIZ体系结构

TRIZ提供了发现、解决问题的工具和技术,可以帮助设计人员避免解决问题过程中繁琐的试凑工作。TRIZ方法论包含分析工具和基于知识的工具。

(1)TRIZ分析工具。分析工具包含物质-场分析、ARIZ算法、需求功能分析等,这些工具用于问题模型的建立、分析和转换。①物质-场分析:TRIZ将所有的功能都分解为两种物质及一种场,产品是功能的一种实现,可用物质-场分析产品的功能。物质S1可以是被控粒子、材料、物体或过程,物质S2是控制S1的工具或物体,场F是用于S1与S2之间相互作用的能量,如机械能、液压能、电磁能等。②ARIZ算法:ARIZ称为发明问题解决算法,是发明问题解决的完整算法,该算法采用一套逻辑过程逐步将初始问题程式化。③功能分析:从完成功能的角度分析系统、子系统、部件,设计中的重要突破、成本或复杂程度的降低往往是功能分析的结果。

(2)基于知识的工具。基于知识的工具包含40条发明原理、76个标准解和效应数据库。①40条发明原理:用于找出创新的解决方案。每一种解决方案都是一个建议,应用该建议可以使系统产生特定的变化以消除技术冲突。②76个标准解:用于解决基于技术系统进化模式的标准问题。按照目标这些标准解被分为五类,分类中解的顺序反映出技术系统的进化方向。③效应知识库:库是TRIZ中最容易使用的一种工具。运用库中的各种物理、化学和几何效应可以使解决方案更理想和简单地实现。

2.TRIZ解决问题流程

应用TRIZ解决问题的第一步是对给定的问题进行分析;如果发现存在冲突则应用原理去解决;如果问题明确但不知道如何解决,则应用效应去解决;第三种选择是对待创新的技术系统进行进化过程的预测;最后是评价,确定是否满足求。如果满足要求,则进行后序的设计工作;反之,要对问题进行重新分析。

二、TRIZ的应用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基于TRIZ理论的应用非常广泛,从工程领域到政治、生产管理、组织结构、教育等非工程领域,无不显示出它的生命力。

1.TRIZ在企业生产管理领域创新中的应用

在参考工程领域的创新问题求解技术的基础上,通过演绎推理的方法提出的在生产管理领域创新中应用TRIZ是完全可行的。近几年来,有些学者通过对TRIZ方法及工具的局部修改后,应用在管理领域上。Mann&Domb把40个创新原理引入到商业活动中,就每个创新原理提出相应的商业原则,建议当企业面临类似的问题时可以利用此40个创新原理作为解决的对策。Ruchti&Livotov利用TRIZ系统化的思考模式和解决问题过程,提出12条双向原则作为解决商业与组织管理问题的参考。

2.TRIZ应用于企业生产管理创新中的不足

应用TRIZ理论解决企业生产管理创新问题时,完全挪用工程领域的理论框架并不可取,解题工具仅仅利用40个创新原理和冲突矩阵使用面太窄。TRIZ直接用于生产管理领域创新失败的主要原因包括:结构失效、问题分析方法单一、解题工具不足、算法不能适应生产管理领域创新问题、操作性差等。

3.TRIZ在生产管理领域创新中的应用改进建议

(1)根据TRIZ的思想和基本哲理,结合生产管理领域创新的特点,构建面向生产管理领域创新的TRIZ理论体系;(2)针对生产经营管理的特点,在39个通用工程参数的基础上进行增减,确定生产经营管理参数,进而构建一个新的生产经营管理冲突矩阵,并且修改40个创新原理,作为改善的策略。充分运用物质─场模型功能描述的特点和76个标准解,拓宽解题工具。(3)把质量功能布置(QFD)、六西格玛设计(DFSS)、约束理论(TOC)、田口方法等方法与TRIZ进行结合,以改进TRIZ分析生产管理领域创新问题方法单一的缺陷。(4)进一步细化生产管理领域的问题描述,逐步做到以定量分析为主,提高可操作性。三、结论

本文介绍了TRIZ基本理论和主要工具,探讨了在生产管理领域创新中的应用。针对其在解决生产管理领域创新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给出了应用改进建议。我们相信随着TRIZ理论的发展,其在生产管理领域创新中的应用操作性会愈来愈强,应用范围会越来越广,成为解决生产管理领域创新的有效方法和手段。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