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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创新

推动创新

**同志在中央党校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解放思想,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开创事业新局面的一大法宝,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坚持。我省组织部门学习贯彻**同志这一讲话精神,就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创新,促进黑龙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改进和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的执政能力、党的先进性都要靠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体现。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大量涌现,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员的流动性不断加大,给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来大量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地方拘泥于过去的模式,跟不上新的发展要求,以致于在党员的管理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及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形势的发展要求我们必须适应新的变化,按照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发挥党组织的作用、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的原则,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使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一要适应“两新”组织迅速发展的实际,及时跟进党组织设置。我省非公有制企业已发展到4.9万家。近年来,我们加大了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的力度。全省1842家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的1530家,组建率达到了83%。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建立为促进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实践证明,扩大党的工作在非公有制企业的覆盖面,十分必要和紧迫。要加快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的速度,加大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力度,突出抓好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在继续扩大覆盖面的基础上,研究探索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更好更快地推进企业发展。要扩大对人数少、规模小的“两新”组织党的工作覆盖面,依托市场、工商联、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或协会建立联合党组织,促进党组织开展活动、党员发挥作用。对新申请注册的“两新”组织,凡具备条件的一并建立党组织;对国有、集体单位转制为“两新”组织的同步设置党组织;对没有党员、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联络员,联系、指导企业开展党建工作。要通过扎实的工作,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有效开展起来。

二要根据农村产业化发展的方向,及时延伸党组织设置。产业化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必由之路。目前,我省农村已建立各类协会及具有协会性质的经济合作组织12076个。要适应农村产业化的发展要求,转变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方式,增强党组织服务功能,就要打破按照行政村设置基层党组织的单一形式,本着地域相邻、行业相近、优势互补、自愿互利、便于管理和发挥作用的原则,在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协会、中介服务组织等农业产业化链条上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并通过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促进农村各种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增收。

三要根据党员流动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党组织设置。要针对流动党员、下岗职工党员、无职党员和离退休职工党员增多的实际,积极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向这些党员聚集的专业市场、建筑工地、居民楼栋和商业网点延伸,向“两新”组织聚集的商务楼宇和工业园区延伸,建立务工农民党支部,市场、商场、工地党支部和楼栋庭院党支部、楼道党小组,把这些党员纳入党组织的管理之中,使他们就近就便发挥作用。

二、创新基层干部培养选拔方式,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

经济要发展,社会要进步,关键在班子、在干部。近年来,我省注重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和班子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建设,对基层干部队伍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

一是拓宽选人视野,改进选任方式。在农村,要注重从优秀大学毕业生、私营企业管理者、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乡青年以及退伍军人中选拔村干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农村领军人才队伍。对村里一时没有合适人选的,要打破地域和身份界限,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在街道社区,要有针对性地采取从机关下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及时把德才兼备、熟悉城市基层管理和社区建设、务实清廉、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党员选拔到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岗位上来,加强街道社区的领导力量,增强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帮助困难群体,整合社会资源、共建文明社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友爱和谐的功能。国有企业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下,要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按照企业经理人职业化的要求,加大竞聘上岗和公开选拔的力度,逐步形成组织选择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的用人格局。

二是建立健全基层干部管理工作新机制。要按照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的要求,积极探索基层干部实绩考核办法,完善评价体系,强化奖惩措施,树立起以工作实绩论优劣、定奖惩的正确导向。要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政策支持,注意解决好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活动经费等问题。要帮助村干部、社区干部等基层干部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探索完善养老、医疗保险办法,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要大力选树干事创业、热心为群众服务的基层干部典型。

三是着眼长远,强化基层干部队伍后备力量建设。要重点提高基层后备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坚持科学发展的能力。当前尤其要针对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后继乏人的问题,统筹考虑农村发展需要、农村人才成长规律、农民党员培训、村干部队伍结构等多方面因素,注意把农村人才、党员和干部的培养选拔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递进式”深度培养和“动态化”跟踪管理的模式,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有劳动能力的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把村干部培养成致富带头人和群众贴心人,大力开发农村各类人才资源,为农村建设一支用得上、留得住的实用人才队伍。

三、落实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保持党员先进性,完善制度和机制是关键。要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长效机制文件为重点,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建立健全增强广大党员先进性意识的长效机制。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践证明,保持党员先进性,必须把着力点放在坚定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上,增强广大党员先进意识,促进党员高标准要求自己。因此,要按照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工作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健全完善党员经常性学习制度,整合各方面教育资源,把党员教育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各级留存党费向党员教育工作投入的力度,并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手段,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坚持不懈地抓好党员教育,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头脑,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是建立健全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要根据各个领域基层党组织和各类党员的不同特点,创建活动载体,为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在农村,要不断深化“三级联创”活动,把党员为民服务承诺、为民办事全程、设岗定责、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等纳入活动之中,丰富活动内容,提升创建标准,完善联创措施,健全联创机制,努力提升农村党建工作水平。在社区,要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和城市管理体制不断深化的实际,按照以人为本、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优势互补、促进发展的原则,以共同需求、共同利益、共同目标为纽带,以双向服务、共驻共建为目标,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协调委员会等社区党建工作议事机构和在职党员双向联系、双向反馈等制度,动员和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努力开创共驻共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要积极探索调动社区在职党员参与共驻共建工作的机制和办法,大力开展在职党员服务社区活动,提倡“岗上服务单位,岗下奉献社会”,要求在职党员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到,并通过开展“假日党建”、“亮身份、树形象、做表率”、“一帮一”、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引导他们发挥职业特点和个人专长,力所能及地参与社区工作。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与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之间的双向互动机制,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在职党员进行评议、奖励、晋升时,一般要征求该党员所在社区党组织的意见,了解其“八小时”之外的表现,强化城市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工作的力度,促进社区建设。在国有企业,要结合国有企业改革的实际,围绕创建国有企业“四好”班子,着眼于调动国有企业党组织推进企业发展、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设诚信文化、树立企业形象,维护职工利益、保障企业稳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探索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

三是建立健全党员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要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组织生活,认真执行“”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要加强流动党员管理,认真执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探索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新机制,真正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要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保证他们认真遵守党章,正确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严肃党的组织纪律,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立足于严格教育和热情帮助,促其尽快转化;对经教育仍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组织处理,以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是建立健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的长效机制。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央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明确管党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特别是要健全完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督促地方党委和部门党组(党委)切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从而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