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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文章

企业管理文章

企业管理文章范文第1篇

关键词:企业管理审计 基本类型 基本做法 建议

中图分类号:F239.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9-156-02

一、对企业管理审计的认识

管理审计对国内企业来讲是一项比较新的工作,在西方发达国家起步较早,真正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到目前,国外企业的管理审计已发展较为完善。我国企业的管理审计从20世纪90年代引入,2000年以后逐步在一些合资企业和大型企业集团运用。管理审计的目的是:判定受托人对受托管理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包括管理过程及管理业绩。从这个角度讲,管理审计就是对企业执行力和执行效果的检验。提高企业的执行力,有诸多条件和因素,但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则是执行力的基础与保证。为此,近年来,一些合资企业及大型企业集团开始探索和开展管理审计,并结合企业实际,首先从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入手,开展管理审计工作,以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力。

管理审计有三种基本类型:即内向型管理审计、外向型管理审计和公共管理审计。企业主要采用内向型管理审计,即内部管理人员对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独立、客观、建设性的检查和评价,以提高企业的执行能力、获利能力和经营能力。管理审计也是与财务审计相对应的审计工作,是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审计类型。但二者又有区别,财务审计以审查基本财务信息为己任,侧重于真实性、合规性、事后性;管理审计的中心任务是审查管理信息,侧重于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由于管理审计范围广、要求严,仅内向型管理审计就包括管理导向审计、职能审计、制度审计、业务审计等不同表现形式。审计评价范围包括评价企业的组织机构、评价组织的目标及方针,评价管理控制技术,评价员工的技术能力,评价管理计划和控制系统,评价总体业绩等。所以,全面开展管理审计,对处于起步阶段的国内企业不可能一步到位。因此,只有结合实际情况,从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的管理审计入手,要求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培养和引导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依法办事、照章办事的工作习惯和文化基础。

二、企业管理审计的基本做法

1.引入管理审计。首先要学习和掌握管理审计的理论、方法及运用,并对已开展管理审计的企业经验进行学习借鉴。其次要引入管理审计,结合企业的管理现状及特点,制定适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管理审计实施方案及管理审计实施细则,并有主要的牵头负责部门。第三要明确管理审计是对管理的再管理,对监督的再监督。管理审计的第一阶段任务,是对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科学性与有效性进行审计。它有两个重点:一是审计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科学,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和企业实际,制定的规章制度之间是否相互衔接,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二是规章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是否进行了有效管理,是否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和及时修订完善,部门之间的接口是否流畅、严密等。目的是帮助管理者和基层单位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管理的有效性,保证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2.对规章制度管理审计的实施。企业的管理审计方案及管理审计实施细则,要对审计督查的范围、程序、结果处理等作出明确规定,核心是保证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符合实际、科学合理并及时有效落实。

规章制度的管理审计主要有四种形式:一是对日常性文件的审计督查。即有明确的时间要求,属于阶段性、一次性的文件,采取次月对上月所下发文件逐月滚动督查的形式,督查结果按季度进行通报和考核。二是对规章制度类文件的审计督查。即长期重复使用的文件,采取次月对隔季度(三个月)所下发的规章制度进行滚动督查;次年对隔年所下发的规章制度进行复审抽查,如2011年对2009年文件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三是进行专项审计督查。即根据文件分类(如技术类、质量类、保密类等)进行专项审计督查。四是按照企业决策层交办的某一项事项及要求进行单项审计督查。

3.实施结果。按照规章制度审计的四种形式,对日常性文件,要检查其在某一阶段或规定时间内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是否实现了预定的目标和任务,以及实现的结果如何,是否还有改进、提示、完善的余地,以在今后相似工作中得以借鉴和提升。对规章制度类文件,既要监督审计是否有效贯彻落实,又要提出改进完善的意见建议。如果经过较长时间运行,认为具备科学性和合理性,就应建议上升为企业管理标准,以长期使用。如果存在一定漏洞,应责成原发文部门进行改进和完善。对专项审计督查,主要是审计某一系统或专业领域的规章制度是否相互衔接,科学合理,既无空白,又无相互交叉或重复,发现问题应协调改进,以使规章制度更为精简、科学、有效。对单项审计督查,相对简单,主要是审计一次性、阶段性的工作要求及任务是否完成、是否落实、效果如何、有何合理化建议。

管理审计结果可以分为有效执行、效果不明显、一般问题、较大问题四类。对文件能够持续有效执行的,予以通报表扬或奖励;对执行效果不明显和存在一般问题的,以书面形式下达《管理审计意见书》,提出改进意见,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管理审计部门复审;对存在较大问题的,予以必要的通报或考核。

三、对企业管理审计发展的建议

企业的管理审计刚刚起步,距全面的管理审计,也就是为企业决策提供充分的信息,对企业战略目标实现的可能性和科学性进行分析论证,为一个部门或单位提高管理水平提供建设性意见,最终体现企业的实力、活力、竞争力等,还需要不断地学习、提高和实践。

1.抓好规章制度的管理审计。首先,坚持做好规章制度的日常性管理审计,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其次,强化专项管理审计,增强制度系统的合理性、协调性,提高管理档次和水平。第三,对各类文件制度进行精简压缩,减少数量,保证质量,提高执行效率。

2.逐步拓宽管理审计范围。比如:对某一基层部门或单位工作的管理审计,对企业某一经营活动的管理审计等。从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决策、效率等多方面入手,促进企业的经营行为,从管理的角度而不是从业务处理的层次改进和提高,解决因管理缺陷而导致的各种问题,达到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目的。

3.加强培训,提高管理审计人员素质。管理审计人员的作用相当于医生和诊断师,以己昏昏,使人昭昭,不可能做好管理审计工作。提高素质的主要途径是加强培训。一是进行正规的管理审计培训,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二是加强日常学习培训,集思广益,相互提高。三是熟悉和掌握企业管理业务,努力成为行家里手。

参考文献:

1.陈亚萍.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 中国集体经济,2011(31)

2.史开瑕.内部审计视角下的我国企业风险管理[J].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4)

企业管理文章范文第2篇

关键词:制度 文化 企业管理

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犹如雨后春笋般迅速成长,企业之间的竞争也到达了白热化的程度。在这激烈的竞争中如何能使企业逆流而上并做到长盛不衰,是值得每个企业管理人员思考的问题。基于此,笔者结合自身的相关经验提出以下几点浅薄的见解。

一、以健全的制度对事务进行管理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当然,在实际管理中对制度来说,仅以条条框框来进行约束远远不够,其关键是在于管理层对于制度的执行效率。要使管理制度发挥出应有的效果,必须做好制度的落实工作,要求做到言必行,行必果的原则并实行小惩大诫的方式。进而使制度对员工的约束力最大化,这将对制度的管理能力拥有实质性的增加。

很多国有企业从成立至今,一直引领者行业的发展,其主要原因就是具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各子公司统一进行管理、直接由总部垂直领导”等。基于此,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能够做到生产严格把关、次品及时返工并做到廉洁自律等。因而人力、物力、财力均得到了强有的监督,且对于行业中又具有领头的榜样作用。然而当前大部分企业在各个环节上缺乏有效的管理,监督力度不够,必将带来严重的后果。

二、企业文化在企业管理中起到的作用

文化是一个企业的灵魂,笔者认为无论是中外大小企业,都应该拥有自己的企业文化。文化管理是成功的企业管理的不二法门。企业文化的真正含义即是企业在成立之后,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发展至今,在进行生产、经营和管理的不断完善的过程中由内而外的产生的具有企业自身特色的物质形态与精神文化。每一个真正走上市场的企业,能在愈发激烈的竞争中取得立足之地都拥有自己独特的企业文化,且员工与企业一同发展,企业文化更是深入人心,因而强化的企业文化的建设。所以有人说,企业的灵魂便是企业文化。

很多企业之所以取得成功,并不是存在什么不可为外人道也的机密,也没有任何可套用的公式,更不是政府的政策支持,而是在于人。企业文化应该以人为本,当员工与企业建立起了和谐的关系,员工与员工间创造了良好的人际关系,这样员工才会将这份工作认为是值得奋斗一生的事业。企业要获得成功必须以人为核心,并充分发挥员工的才能与抱负,将每个的人价值在工作中得以实现。进一步的将劳动阶层的力量与智慧凝聚到企业的发展中去。因而作为新时期背景下的企业,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在工作上提出“敢于挑战实力强劲的对手,并以战胜对手为自豪”等观念,并制定出一套完善的晋升制度,使得员工不断努力,带动整个企业的发展。

三、规章制度与企业文化相结合对企业管理的作用

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它是一个框架是一个规范,它要求着员工们应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简单来说制度就是规范员工的行为的一种准则。比如KFC规定每天都必须把玻璃门窗上八遍。在这看似繁琐的制度下展现给我们的是他们对于工作的一种正确态度及可贵的精神。他们甚至每天上班要求系领带。其实严格来说规章制度与企业文化都可定义为刚性的文化。我们可以把规章制度理解为企业执行能力的最好工具。把企业文化理解为企业内在的灵魂定义。工作不应该以结果来作为工作的评价,而是在工作的的每个流程的每个细节中学到了什么,为以后的工作带来好处。经验的传承与经验的固化的及其重要的,所以在建设企业文化时制度与文化的必不可少的,企业的文化应该结合价值观来谈企业文化,而规章制度更多是从宏观角度以规范流程来谈企业文化,两者相互结合,相得益彰。

在人类社会出现组织之后,制度便应运而生,人们的相互的约定行为就是最初的制度,制度的作用便是对组织成员的评价基准和相关行为规范,制度无论大到当今国际社会还是小至个人家庭都有它的存在。而文化也至人类社会之初便薪火传承,一代又一代的在历史的长河中从未断绝。一个成功的企业,规章制度与企业文化并重,制度规定企业中的成员业务如何做,怎么做。大小事务谁负责,谁管理以及怎样的行为将导致什么样的结果。而企业文化是规章制度中可以做的。

工作的延伸与细化,企业文化又能对规章制度进行补充。假如说一个企业的规章制度可以对员工加以管制,企业文化也能对员工加以管制。把两者分开来管制这必将是不可能的。企业要以规章制度为制约,以企业文化为灵魂,进而引导全体工作人员热爱自身岗位,在岗位上积极工作,勇于创新,不断进步。并加深员工企业文化的理解,从而加强对企业管理的理解及实际运用。并以企业文化为核心要点,强化各部门工作人员自身的学习意识,以致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并巩固企业全体工作人员对企业文化的理解,使企业文化深入人心,并在生产上对质量管理意识给予提升。从而使企业的管理更为成功。并实现用企业文化管制人心,用规章制度管理行为的企业管理新理念。

四、结语

综上所述,对“制度”、“文化”在企业管理过程中的相互作用进行分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而作为新时期背景的企业管理人员,为了确保企业在当代市场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必须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将规章制度与企业文化进行有机结合,从而促进企业管理水平提升。

参考文献:

[1]贺毅.试论企业文化在企业管理中的几个作用[J].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01:57-60

企业管理文章范文第3篇

关键词 管理文化 制度体系 执行力

引言

决定企业管理效果的关键因素有三个方面:激励向上的管理文化、完善的制度体系和强有力的组织执行力。管理文化对企业管理机制持续完善、长期发挥效能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制度体系是企业管理机制的基础,执行力最终决定企业管理机制运行的效果。企业管理要求分工明确、激励明确落实,沟通充分有效。

一、管理文化对企业管理机制持续完善、长期发挥效能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

思想决定行动,理解才能自觉执行,才能自觉提升,保持长效。管理文化体现出管理的理念、方针、价值取向和风格,包括激励文化、执行文化。管理文化的核心是引导员工关心企业,将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发展有机的统一起来,使员工能够预测到自己努力的结果,激励员工为企业的目标努力奋斗。

二、制度体系是企业管理机制的基础

(一)制度体系的基础是岗位责任制和业务流程

制度体系包括跨单位协作工作制度和人才的培养、激励制度,包括生产、科研、经营等各路工作制度,一个部门根据其部门职责,明确负责的工作(具体有多少方面),针对每个方面的工作建立对应的协作制度,某项跨单位协作工作没有制度,或一项工作两个部门对其都制定制度是不合适的。需要注意之处,不是某个部门想制定什么制度就制定什么制度、不想制定什么制度就不制定什么制度,必须从符合制度体系要求出发,修订和完善,要全面,不能出现某项工作没有主管部门,某项工作有多个主管部门。

分工是协作的基础,分工明确才能更好的协作。制度体系完善要求岗位责任制完善,岗位责任制是企业管理的根基,根据生产、科研、经营等工作的新需求,持续完善岗位责任制,责权统一,工作具体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个人身上,培养强烈的岗位责任心,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保证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

制度内在要求简洁、操作性强,这就要求业务协作流程简洁、合理、受控,需要持续梳理、优化企业内各协作业务流程,同时修订完善岗位责任制,使两者互相促进、提升。

针对生产组织结构调整、业务发生变化的新情况和工作持续改进的新需求,需要及时修订规章制度,使企业的各项协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规范运作,提高协作效率。

制度体系定期评审是完善、提升制度体系必不可少的措施,通过评审可持续改进制度体系运行中出现的不适应,使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操作性强、适应发展所需,保持激励持续有效。

(二)规章制度体系与QHSE、内控管理的关系

QHSE、内控管理已成相对独立的体系,企业规章制度制定、修订与其之间的关系如何?

QHSE是质量、安全、环保、健康管理体系,有管理手册、程序文件、支持性文件三层,支持性文件中有以部门、单位之间协作为主的制度,有以对系统、设备进行安全、环保操作为主的操作规程,有应急预案、有引用技术标准等多种形式。QHSE体系主要是规范生产系统工作,包括了少部分经营系统工作。QHSE中的质量管理,从广义范围讲包含工作质量,也就包含了企业所有工作。

QHSE体系中的操作规程、技术标准不是规章制度,质量、安全、环保、健康(QHSE)方面的规章制度是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应以企业规章制度形式下达,并归口管理。

内控主要控制的是财务、经营、法律风险,内控体系引用企业规章制度。发现控制不完善,要求制度体系完善,再引用。

QHSE体系、内控体系都是偏重某个方面,是对企业管理整个规章制度体系的支持和落实。

企业管理范围包含了QHSE、内控管理,包含了企业的所有管理内容。企业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建立、完善企业组织结构,健全完善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使企业的各项协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企业管理文章范文第4篇

(1993年9月28日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10月24日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颁布日期:19971024 实施日期:19971024 颁布单位:海南省人大常委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登记主管机关

第三章 设立登记

第四章 更变登记

第五章 注销登记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制度,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投资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结合海南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海南经济特区内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人的设立实行依法直接登记制。投资者可以先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法人,后申办项目。

申请设立金融、保险业的企业法人和发行个人股的股份制企业法人,按国家规定办理。

第二章 登记主管机关

第四条 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是海南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级登记主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第五条 企业法人登记实行属地登记管理。设立企业法人应当向其住所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登记。

第六条 设立下列企业法人必须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

(一)全国性企业在海南经济特区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全省性企业;

(三)从事劳务输出、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企业。

第七条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登记。

第三章 设立登记

第八条 凡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国家”、“中华”字样的,应当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中使用“海南”字样的,应当由企业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报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登记主管机关依法保护企业名称、字号(商号)专用权。

第九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投资者和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资格证明;

(二)投资者签章的组织章程,集团公司的组织章程必须由其成员企业共同签章。

有限责任公司、个人集资设立的企业法人,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文件、证件外,还必须提交投资者签署的协议。

第十条 企业法人的组织章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章程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名称和住所;

(二)资产类型;

(三)注册资本数额及其来源;

(四)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期限;

(五)经营范围、生产规模、经营期限;

(六)组织机构的产生、形式、职权及其决策程序;

(七)法定代表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

(八)财务管理制度和利润分配形式;

(九)劳动用工制度;

(十)章程修改程序;

(十一)分支机构状况;

(十二)终止程序。

集资设立的企业法人,其组织章程除前款所列事项外,还应载明各投资者的有限责任。

企业法人的组织章程,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即发生效力。

第十一条 设立企业法人,由投资者提出申请,登记主管机关从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企业法人成立日期。

第十二条 企业法人成立后凭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在企业住所地银行设立银行帐户,办理税务登记,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 企业注册资本为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之和。投资者可以分期出资。其中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并应当从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0日内注入;最后一期出资应当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1年内注入。

投资者要求延期出资的,应当经登记主管机关批准。

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企业法人不得经营法律禁止的行业或者项目。

第十五条 企业法人经营下列行业或者项目,必须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

(一)涉及国家需要垄断、社会公共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业或者项目;

(二)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实行专项审批或者许可证管理的行业或者项目。

前款(一)、(二)项所涉及的具体行业和项目,由省人民政府公布。

第十六条 企业法人向有关部门申请经营第十五条所列行业或者项目的,有关部门从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办理或者不予办理的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章 更变登记

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资产类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经营期限,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以及转让注册资本的,直接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登记主管机关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登记或者不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第十八条 企业法人修改组织章程,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修改内容涉及登记事项的,应当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申请变更登记,除提交申请书或者董事会决议及修改的章程外,涉及下列变更事项的,还必须提交相关的文件、证件:

(一)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新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资格证明;

(二)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验资机构的验资证明;

(三)转让注册资本的,提交转让合同及有关文件;

(四)涉及合资、合作、联营合同或者协议变更的,提交补充合同或者协议。

第五章 注销登记

第二十条 企业法人自行终止、被撤销、依法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申请注销登记必须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或者董事会决议;

(二)债权债务清理完结的报告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三)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外商投资企业还必须提交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第二十一条 企业法人领取营业执照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的,视同歇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收缴其营业执照、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通知其开户银行。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法人依法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监督企业法人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二)监督企业法人按照核准登记事项开展经营活动,依法纳税;

(三)监督企业法人遵守法律、法规;

(四)监督企业法人按照组织章程、合同或者协议履行义务;

(五)制止和查处企业法人的违法经营活动;

(六)依法保护企业法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各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对管辖区域内的企业法人进行监督检查。企业法人应当接受检查,并提供所需要的文件、帐册、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实行年度检验制度,凡跨年度办理年检的企业法人,按自动注销处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每年更换一次。

第二十五条 登记主管机关定期就企业法人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公告。

第二十六条 凡涉及国计民生、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特殊行业,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必须加强监督管理。具体监督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七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除原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可以暂扣或者吊销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押、损毁。

第二十八条 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收缴其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通知其开户银行,其债权债务由清算组织负责清理。

第二十九条 登记主管机关、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收费标准应当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条件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登记企业法人或者向有关部门申请发给批准证书、文件或者许可证,超过规定期限,登记主管机关拒绝颁发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拒绝发给批准证书、文件或者许可证,又不予以答复的,申请人可以依法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登记主管机关、上一级有关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登记主管机关、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严重失职、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索贿受贿或者侵害企业法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未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许可证,擅自经营本条例第十五条所规定的行业或者项目的;

(三)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者年检的;

(四)不按规定期限注入注册资本的;

(五)拒绝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六)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营业执照正副本的;

(七)抽逃、转移资金或者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八)从事其他违法经营活动的。

第三十三条 登记主管机关查处企业法人违法活动,必须查明事实,依法处理,并将处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三十四条 企业法人对登记主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诉讼。企业法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复议后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的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办事机构的登记,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代行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各项手续。

第三十七条 海南省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的原则,制定洋浦经济开发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的问题由海南省人民政府解释。海南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企业管理文章范文第5篇

【关键词】 企业财务通则; 框架内容; 财务体制; 财务活动

【中图分类号】 F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23-0025-03

1993年7月1日,我国实施《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旧《通则》),在特定时期,旧《通则》对于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1 ]。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完善,其有效性受到了挑战。2006年财政部对旧《通则》进行了修订,颁发了现行《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相对于旧《通则》,现行《通则》还原了财务管理本质,顺应产权制度改革,提升了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对推进现代企业财务制度建设产生了重大影响[ 2 ]。但是现行《通则》自2006年以来,并没有修订过,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与经济发展和企业现状不相适应。因此,对《通则》进行修订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现行《通则》框架内容存在的问题入手,结合财务管理相关理论,针对存在的问题对框架内容进行重构,以期为政策制定者完善《通则》提供参考,使《通则》更好地发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的作用,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一、《企业财务通则》框架内容问题分析

《通则》作为规范和引导企业财务行为的制度,应该具有逻辑上的严密性和完整性,但是现行《通则》的框架内容存在逻辑上的疏漏和理论上的欠缺,值得我们深思。目前《通则》的框架除了总则和附则之外,主要的章节是企业财务管理体制、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重组清算、信息管理和财务监督[ 3 ]。经过分析,笔者发现《通则》在框架的分配和安排上存在一定问题,下面从理论层面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述:首先,《通则》中涉及到的财务活动并不全面、完整;其次,《通则》的内容存在与其他规范界限模糊之处。

(一)《通则》涉及的财务活动相关问题分析

《通则》的制定是为了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行为,企业财务管理行为是对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管理,与管理者的利益诉求挂钩,具有主观性,为了防止道德风险、逆向选择、主观随意性,故进行规范。因此,《通则》要围绕企业的财务活动过程规范其财务管理行为。企业的财务活动主要包括筹资活动、投资活动、营运活动和分配活动[ 4 ],《通则》应该针对不同财务活动所涉及的财务管理行为进行规范和界定。然而,现行《通则》中涉及的财务活动并不全面,其主要章节包括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并没有与投资相关的章节,或者说与投资相关的章节应该与这些并行,目前《通则》的框架中并没有很好地体现这一点,因此可以增加与投资相关的章节。另外,企业财务活动中营运活动应该阐述的是企业在进行采购、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的资金营运情况,而不是资产的营运。现行《通则》中资产营运一章论述了企业内部资金、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的管理,这部分资产的管理融入采购、生产和销售过程进行论述会更具条理性,在此基础上,这一章也论述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资产损失、处置以及关联方交易的相关规范。可以看出,这部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的内容应放在与投资相关的章节中,而资产损失和关联交易涉及财务会计的内容,本文下一部分会详细论述,资产营运这一章并不能清晰明确地体现由经营引起的财务活动。

(二)《通则》与其他规范界限模糊的相关问题分析

《通则》作为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规范,其内容存在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交叉的部分,导致《通则》与其他规范界限模糊,详述如下。第一,资产减值和关联方交易的相关内容,涉及财务会计的内容,属于财务会计与财务管理的相关领域界定不清,导致交叉重叠,应该删除该部分内容。第二,成本控制当属管理会计中的内容,属于管理会计和财务管理的相关领域界定不清晰,在《通则》中单独成章是不合适的。

在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下,财务管理是关于企业的筹资、投资、营运和分配的管理。财务会计是对企业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运用特有的方法进行记录、确认、计量,并且以财务报告为主要形式向经济利益相关者进行报告的外部会计。现行《通则》中关于资产减值损失以及关联方交易等行为涉及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对这部分内容均有详细规定,故现行《通则》论述的这部分内容属于财务管理与财务会计混淆不清的情况,应该删除。管理会计是为了使企业管理人员对日常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规划和控制,加工、整理和报告财务资料和其他资料,以帮助决策者进行经营决策的内部报告会计。对企业成本进行分析和控制是管理会计的重要领域之一,主要内容包括成本性态分析、本量利分析等,并且在《管理会计基本指引》中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在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应用领域均涉及成本管理,更加证明成本控制属于管理会计的内容,而现行《通则》将成本控制列为重要规范内容单独成章是不合适的。

二、《企业财务通则》框架内容完善思路

针对《通则》框架内容上存在的问题,本部分对《通则》框架内容进行完善,首先对《通则》框架进行重新表述,随后根据完善后的框架阐述《通则》具体内容,以期为政策制定者修订完善《通则》提供参考。

(一)《企业财务通则》框架完善

明确了企业财务管理的作用对象等内容及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的相关范围,为《通则》的框架结构定位奠定了理论基础。根据上述对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内容的论证,结合现行《通则》的结构和内容,可将《通则》的框架结构定位为: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第三章资金筹集,从外部融资和内部融资两个角度进行论述;第四章资金投放,从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两个角度进行界定;第五章资金营运,从采购管理、生产管理和销售管理三个方面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资金营运情况进行规范;第六章收益分配;第七章信息管理;第八章财务监督与员工激励,从财务监督和员工激励两个方面进行规范;第九章附则。

完善后的《通则》框架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首先,从理论上来讲,《通则》的制定主要是为了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行为,企业财务管理的对象或客体,即财务活动,故《通则》的框架和内容按照企业的财务活动展开,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信息是企业开展财务活动、进行财务管理的重要依托,具有上传下达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企业的财务效率。企业财务管理需要财务监督进行保障,财务人员的工作热情需要相关政策的激励,财务监督和员工激励能够保障企业财务管理顺利、高效进行。从企业角度讲,《通则》制定的目标是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框架围绕企业的财务活动展开,具备一定的可操作性,便于企业按照相应的财务活动中涉及的财务管理行为进行规范。从规范制定者的角度讲,完善后的《通则》框架内容,是在原《通则》的基础上进行部分调整与完善,在保留原有框架精髓的情况下,进行了必要补充和删改,使得完善《通则》具备一定的可行性。

(二)《企业财务通则》内容完善

针对现行《通则》部分章节中存在的问题,笔者对《通则》内容进行规范和界定,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第一章,总则。在现行《通则》的制定目标、适用范围等内容的基础上,增加财务管理基本理论的相关内容,比如财务管理的内容、职能、目标、财务管理的对象及本质等,明晰《通则》的规范对象,同时也为其他章节提供理论铺垫。

第二章,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按照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决策制度、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包括投资者和管理者的财务管理职责)、财务回避制度和财务监督制度的顺序进行介绍。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是规定企业内部各财务活动的运行方式及企业各部门之间的财务关系,因此本章应该在现有内容的基础上增加资金控制制度、收支管理制度、内部结算制度、奖励及约束制度。

第三章,资金筹集。本章是规范筹资活动中涉及的财务管理行为,分为外源融资和内源融资两大部分,其中外源融资包括股权融资(即向投资者筹资)和债权融资(即向债权人筹资)两类,各部分的比重应有所均衡,在现行《通则》的基础上按照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内源融资的顺序进行调整和论述,并且增加对债权融资相关内容的规范。债权融资按照融资渠道分为银行贷款、民间信贷、债券融资等,对筹资活动进行财务管理主要涉及筹资方式、筹资规模、资金占用时间以及筹资用途等方面。

第四章,资金投放。本章是规范针对投资活动而进行的财务管理行为,从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两个方面进行规范:为对外扩张而对外投资,即对外进行股权和债权的投资;为扩大再生产而对内投资,即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等。企业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都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企业的战略发展要求,对投资活动进行财务管理,主要涉及投资规模、投资方式和投资结构等重要环节。投资活动是企业的重要财务活动,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离不开筹资、投资、运营和分配各项活动。规范投资活动涉及的财务管理行为,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五章,资金营运。本章规范的财务管理行为是针对企业营运活动的财务管理行为。营运活动围绕企业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等相关环节展开,所以,本章的结构可以定位为:企业采购材料或商品时对资金营运的管理,即企业采购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财务管理;企业生产在产品、产成品时对资金营运的管理,即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的财务管理;企业进行产品销售时对资金营运情况的管理,即企业的销售活动进行的财务管理。

第六章,收益分配。本章规范的企业财务管理行为是对收益引起的财务活动进行的财务管理行为,从收益来源和收益分配两个方面进行规范和界定。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对外投资等角度对收益来源进行规范。从收益分配时间、收益分配对象、收益分配顺序等方面对收益分配这一重要财务活动中的财务管理行为进行规范。

第七章,信息管理。信息可以提高企业的财务效率,对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至关重要。《通则》的内容应该根据企业财务管理行为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因此这一章节在现有基础上应该增加关于新的财务管理组织、财务管理系统、财务管理工具等相关内容,如财务共享中心、全面预算管理、平衡计分卡等,使《通则》的相关内容能够与企业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接轨。

第八章,财务监督与员工激励。在现有财务监督的基础上,增加员工激励内容,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员工激励机制。在这一部分中,主体是介绍精神激励、薪酬激励、晋升激励等激励机制,同时也要对股票期权、管理者持股、年薪制等具体激励机制进行规范。

第九章,附则。

三、结论及相关建议

由于《通则》长时间并未进行修订和更新,企业财务管理实践的发展需要一个更加完善的《通则》进行指引,因此修订《通则》刻不容缓。本文结合财务管理的相关理论,具体分析《通则》框架内容上存在的问题,并对《通则》的框架内容进行重构,增加了与投资相关、员工激励的章节,并对其他章节进行了调整。现行《通则》除了框架内容不完善之外,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通则》的内容基本是概括性的,而企业中具体的财务情况是十分繁琐和复杂的,只有方向性的指引,并不能发挥《通则》在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中的作用[ 5 ]。应该丰富企业财务制度框架,既有基本规范(《通则》属于基本规范)又有具体实施细则、应用案例。企业应当按照《通则》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控制企业的财务风险,财政部应对此进行适度引导[ 6 ]。企业可以根据《通则》,结合自身的特殊情况进行财务管理活动,达到既符合《通则》的要求,又能适应企业实际情况,更好地为企业服务,达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主要参考文献】

[1] 盖地,栾甫贵.关于《企业财务通则》的思考[J].财务与会计,2004(4):25-27.

[2] 张先治.《企业财务通则》建立的理论基础探讨[J].财务与会计,2016(7):11-13.

[3] 王斌,周慷.《企业财务通则》:理论依据与逻辑创新[J].会计之友,2007(10):63-66.

[4] 张先治.财务学科定位与发展研究:基于会计学科定位的思考[J].会计研究,2007(6):4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