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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文化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们在这里举行全市文化局长工作会议,总结去年工作,展望、部署今年全市文化工作。刚才,罗才福局长对去年文化系统的工作作了全面的总结,对今年的文化工作作了全面的部署。林书春副部长也作了很好的讲话。回顾过去的一年,我市文化系统紧紧围绕“构建和谐文化”的大局,克难奋进,扎实苦干,文化工作在全面推进中取得了一个又一个实质性的突破,新建和完善了一批文化设施,创作了一批有影响的精品力作,举办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文化市场管理、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交流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有的活动还在全省、全国乃至世界产生较大影响,厦门文化工作的地位和影响力得到不断提升。这些显著的成绩,的确令人振奋、令人鼓舞。同时,也充分说明,我市文化系统广大干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较强的攻坚克难的能力;充分说明我市全体文化工作者是一支有战斗力、有创造力的队伍,并通过顽强拼搏,争创一流,为厦门市文化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在全市文化战线上辛勤工作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体制环境和社会条件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能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可以说,文化事业发展的任务非常艰巨,文化工作者肩负的责任非常重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文化工作者更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站在新起点,研究新情况,适应新要求,不断开创文化工作新局面。下面,我谈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立足全局,加快文化发展的责任感要更强

正确认识形势,历来是做好工作的重要前提。科学判断时展的趋势,准确审视文化工作所处的历史地位,全面把握文化建设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对于我们统一思想、抢抓机遇、努力开创文化工作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正确看待文化工作的基础,坚定发展的信心与决心。从国家整体发展的角度来看,文化建设的环境和条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正面临一个加速发展的大好机遇。党和国家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有了新的飞跃,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构想,提出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发展战略,这为我们的文化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大环境。从全市来看,2006年是厦门经济特区建设二十五周年,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完成了确定的各项任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确保了“十一五”的强劲起步,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态势、气势和趋势加速形成,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的龙头地位更加凸显。我市的文化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立足建设,奋力拚搏,开创了繁荣发展的新局面。可以说,这一年,是厦门文化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各项工作全面进步,文化实力不断壮大,文化品位进一步提高,城市文化形象日益彰显,城市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全市文化工作发展的基础更加坚实,正进入一个新的上升期。2007年,我们的文化工作要继续按照这个势头发展,只要思路对头,措施有效,工作得力,可以发展得更快、更好,在这个基础上前进,完全有信心创造新的更大的成绩。

(二)正确审视文化工作所处的历史地位,明确发展的目标和任务。中央指出,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十一五”期间尤为关键。中央提出了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支持海峡西岸加快发展的发展战略,给了厦门加快发展的重大历史性机遇。能不能抓住这些有利时机,又好又快对推进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和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尤其关键。这个期间,同样也是文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对今后几年长远的文化发展都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孙家正部长在的全国文化厅(局)长会议上提出了“十一五”期间文化建设“四句话”的基本目标:到2010年基本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服务优质、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和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的文化市场格局;基本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官方、民间和贸易并举的文化对外开放新局面。我们要看到,这四句话内涵丰富,分量很重,实现起来要付出巨大的努力;我们还要看到,这个目标是就全国而言的,厦门是计划单列市、是经济特区,不仅要努力实现而且要率先实现,这就更增加了工作难度。我们要根据中央和市委提出的要求,积极贯彻落实好文化部门的"十一五"发展规划,各区、各单位都应明确各自的历史定位、奋斗目标、基本思路及方法措施,推动文化工作在新的阶段获得新的进步、新的成绩。

(三)正确认识文化工作面临的挑战,提升发展的标准和水平。国际方面,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文化市场竞争,增强我国文化竞争力、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任务尤为突出。国内方面,越来越多的省份把加强文化建设作为新阶段取得领先优势和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战略,纷纷提出建设文化大省、文化强市的目标。山西省提出要象挖煤一样挖掘文化资源,云南省提出要象抓烟草工业一样抓文化产业。我市的各项社会事业也竞相发展,在“十一五”又提出了更高的发展目标。新的形势告诉我们,开展我市文化工作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坚持更高标准,追求更高水平,牢牢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思路上与时俱进,工作上持之以恒,站在新起点,再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

二、确立目标,突出重点,繁荣发展文化的力度要更大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文化事业正面临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当前,全市文化工作应当树立大文化观念,紧紧抓住发展这个要务,鼓舞干劲,振奋精神,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努力促进文化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此,今年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一)抓文化品牌建设,全方位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有较高的文化品位是一个现代化城市的重要特征,是体现一个城市综合实力的必备因素。在我市文化建设中,要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创造出与和谐厦门发展相适应,与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和现代化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地位相协调的文化品位。

1、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文化设施建设反映了一个城市的经济文化水平,代表着城市的现代文明和建设成就,是城市整体形象的一部分。如果说文化是一个城市发展的生命力,那么标志性文化设施就是城市文化的象征。比如,我们都知道的好莱坞影视城、维也纳歌剧院已经不仅仅是一个文化设施和场所,更是一个城市乃至一个国家文化品位和文化发展水平的象征。因此,加强文化基础建设对我们把握好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文化发展规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投资建设了一批文化重点工程,逐步完善了城市的设施功能,提供和改善了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条件。对这些设施,我们要充分管理好,利用好,发挥其在宣传科学知识,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谈到我市的文化设施建设,不得不让我们想到厦门文化艺术中心。可以说,它的建成改写了我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历史,使我市的文化设施建设一跃进入全国同类城市的先进行列,成为福建省最大的公共文化设施群,成为我国规模最大、配套最完备的文化艺术中心之一。这个艺术中心不光是我们文化系统,也不光是我们文化人,更是厦门整个城市的骄傲。因此,认认真真抓好艺术中心的建设尤其重要,我们要好好扶持完善它,充分发挥其文化艺术的综合功能作用,为全市人民群众带来丰富的、高层次的文化享受。当然,我们的文化设施建设项目还有很多,比如南音阁、小白鹭艺术中心、闽南戏曲艺术剧院等,我们都要积极推进,探索公共文化设施为民、利民、便民的路子,为广大群众文化消费创造便利的条件。要充分发扬文化系统好的传统,创新投入机制,拓宽投资渠道,引导、动员、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文化设施,形成社会共建、社会共享的格局。

2、抓好艺术精品生产。繁荣艺术创作是文化工作的中心环节,拥有一批精品力作是衡量一个地区文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体现一个城市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应当说,这几年,我市的文化部门确实下了不少工夫,花了不少心血,创作出一批有影响的精品力作,拿了不少奖项,比如歌仔戏《邵江海》在第九届全国戏曲艺术节上获得大奖,又在首届全国地方戏优秀剧目评比展演中以优异的成绩荣获一等奖,而且入围2006-2007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成为我市文艺界首次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的剧目。我们的重大活动打响了品牌,使城市的影响力与魅力得到较大提升。如第四届世界合唱比赛、闽南语原创歌曲大奖赛、“6?18福建项目成果展”开幕式晚会、庆祝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10周年大型焰火文艺晚会、“海峡月.中华情”中秋焰火晚会、《欢乐金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成果展”开幕式大型焰火歌舞晚会、"2006中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论坛"开幕式歌舞晚会、庆祝厦门经济特区成立25周年文艺晚会等各项重大艺术活动使得厦门的文化事业引起了全省、全国乃至世界的瞩目。这些都是我市文化的精品与品牌,我们要好好扶持、培育。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们的精品还不算多,能够流芳百世的传世之作更少,我们与国内同行相比,还有不少的差距。因此,我们要把打造精品作为文化工作的首要任务,在总结我市文化精品生产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业余与专业并重、舞台类与非舞台类并重的原则,进一步提高精品创作的策划组织和管理服务能力,制订好艺术生产规划,突出重点,落实责任;要鼓励、支持文艺工作者从我市城乡群众丰富多彩的生活和昂扬的精神风貌中汲取营养和灵感,不断推出具有时代精神和厦门地域文化特色,既被专家叫好、又被观众叫座的精品力作;要围绕重大节庆和重大事件,定期开展一系列有较高水平和较大影响的文化活动,创出我市文化特色,提高群众文化生活质量;要强化地域文化品牌建设,以高水平的文化服务、高质量的文化产品形成自己的文化品牌,带动全市文化事业的全面繁荣。各级文化部门和各个艺术门类都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找准自身的特色和优势,确定主攻方向,集中力量抓突破,力争做一件、成一件、精一件。今年,要努力办好2007年中国国际钢琴(厦门)比赛、首届“海峡两岸民间民俗艺术节”、2007年中国(厦门)漆画展等有影响的大型品牌文化活动,抓紧筹备组织党的十七大、建军80周年、香港回归10周年、第十一届“投洽会”、第十一届“台交会”等重大活动与演出。

3、努力挖掘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资源,蕴含着一定区域、一定人群、一定历史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是历史的见证、人文的见证、智慧的见证,是一个城市的宝贵财富。保护好物质文化遗产,是对历史、对人类、对创造的尊重。我市由于建制时间不长,历史文化资源相对于周边地区不是很多,但自古以来这是一方很有灵气的土地,出了不少名人,也留下了不少名胜古迹,只是以往我们缺少对这方面的挖掘和开发,现在要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随着经济建设进程的加快,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的颁布,标志着文化遗产保护已引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它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文化建设的中心工作。我们要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进一步抓好文物基础工作,提高干部群众文物保护的法律意识,推进全市文物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文物保护方面,要认真按照新《文物保护法》要求,坚持“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指导思想,在文物保护和利用方面取得扎实有效的成绩。2006年,市政府专门转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它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加强文物保护的具体要求和“五纳入”的原则,是今后我们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下一步我们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宣传《文物保护法》。抓紧推动《厦门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厦门市民间博物馆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二是完善文物保护体系,加强对文物的管理工作。对全市文物保护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按国家文物局要求,认真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摸清文物家底,建立文物数据库,完成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档工作,为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树立保护、标志碑。三是加强对基本建设的工程文物勘探工作。要积极配合基本建设开展抢救性考古挖掘,加强文物调查,逐步完善大型基本建设项目开工前的考古调查和勘探机制。四是提高文物单位的服务水平。要加强文博单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完善厦门博物馆新馆建设并推动闽台、厦门史等先期展厅固定陈列对外开放。充分利用现有条件,不断增加服务内容,做到既方便游客参观,又提高收益,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五要加强涉台文物保护,办好“海峡两岸闽南建筑遗产保护论坛”,积极推动郑成功纪念馆赴台展览,加强厦台在历史研究、文物展览等方面的交流活动。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越来越受到各方面的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以特色鲜明的当地民族民间文化为主要载体,具有鲜明的地方特点,受到国内外的关注。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推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了解和掌握厦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积极创造条件,着手鼓浪屿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工作,积极申报“中国南音”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旅游业是“朝阳产业”,搞好了,算经济帐,可谓一本万利,算长远帐,是增强文化内涵,积淀文化底蕴。对这些传统文化遗产,我们要进行全面的挖掘梳理。对那些具有浓郁的区域文化色彩、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较高开发价值的文化资源、文化现象,要进行提炼、加工、逐步开发。关键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从一点一滴做起,认真积累,努力塑造我市的文化形象,积极扩大闽南文化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二)抓文化创新建设,全面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大力推进文化创新要以文化体制创新促进整个文化事业创新,开创我市文化工作的新局面。主要强调以下四点:

1、创新观念。当前影响文化发展的最大障碍,应该说是观念问题。无论是领导重视问题、文化设施问题、文化投入问题,说到底都是一个观念问题。要使文化事业迅速发展,必须在观念上有一个较大的突破,观念创新才能带动体制创新,才能促进整个文化事业的创新。一是改变公益性事业单位完全依靠国家投入的观念,树立文化事业由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市场运作的新观念。从国家角度来说,文化部门有公益性的三馆,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这是公益性的事业单位,这是没有异义的。对于公益性的事业单位,要给予保障和扶持,我们对上争取或对社会宣传上要宣传这一点,这是我们应有的性质和位置,一定要坚持。但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并不等于政府把所有的一切都包办下来,也要改革,增强活力,提高服务水平。我们要积极争取政府投入,也要增强群众文化活动的自我造血功能。希望各位馆长们也要有创新的意识,改变过去的观念,在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时走好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市场运作的路子。二是改变讲社会效益就没有经济效益、讲经济效益就保证不了社会效益的观念,树立将社会效益蕴含在经济效益之中,以经济效益扩大社会效益的观念,将二者的“对立”变成二者的“统一”。要通过对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的推广,扩大经济效益,同时也提高社会效益。文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相辅相成的,不是对立的,有经济效益,才能体现出社会效益,有时社会效益蕴含在经济效益之中。三是改变在文化系统内办文化,在文化人圈内搞文化的封闭观念,树立面向社会办文化、面向社会发现人才推出人才的观念,真正把文化活动活跃起来。群众文化活动的性质定位就是群众性,就是群众参与的广泛性。群众文化活动应该动员并吸纳千万民众自发参与,否则仅仅是圈内人的聚会,群众文化工作将走入死胡同。我们过去一些文化活动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也推出了一批人才,但是我觉得我们做得还不够,文化活动的参与面还不是非常广泛,特别是我们在推出人才的时候,面向社会推出人才做得不够,往往我们搞文化活动,特别是搞一些赛事活动,我们圈内人参加的比较多,社会上参加的人比较少,如果我们只在文化圈内搞文化,路就会越走越窄,就会走进死胡同。我们不能仅仅在文化系统内部搞文化,一定要打开一个新的局面,充分认识文化局是市政府推动文化事业的职能部门,应该在文化方面担负起协调方方面面把文化活动搞起来的职能,真正把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机关文化、老年文化、少儿文化、社区文化都活跃起来。我们所举办的群众文化艺术节就举办得很好,这个活动涉及的面很广,参与的面很宽,各区、各部门都被协调起来、连接起来、组织起来、带动起来。这个活动的本身,还有另一方面的意义,就是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思维方式和新的工作思路,也希望各个艺术馆能够在策划当地文化活动的时候有所考虑,要有一个开阔的思路。不能只对自己内部,只对各区文化馆,还可以组织工会、学校等各方面参与,对各种文化活动都可以去辅导、指导、组织和协调。四是树立文化资源共享的观念。这些年来,各区、各艺术馆都有一些好的作品、好的演出形式,应该资源共享,优化组合,相互交流,扩大成果。市里有许多优秀群众文化作品,都应该资源共享。另外,对全国的文化资源也要有所了解,争取资源共享。全国有很多小戏、小品,我们完全可以移植过来,为我所用,这样可省却了我们很多的时间、很多的精力,而且演出效果又好。移植过来,让更多的厦门人能欣赏到这些好的作品,把文化资源充分利用起来,只要在观念上变一变,就会有财富。

2、创新发展方式。现代文化具有公益性和产业性。对具有不同属性的文化事业,在发展方式上同样应有所不同。对文化公益事业的发展,要继续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扶持和保障力度,诸如电影、商品油画、文物艺术品拍卖、钢琴制造与培训业等经营性文化产业,要勇于解放思想,拓宽思路,重点走社会办产业的路子,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文化已不再是经济的附属,已成为经济的主体,成为经济的支撑。文化的经济化、产业化,经济的文化化、信息化已成为当今世界的一大趋势。在不少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已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在当今400家最富有的美国公司中,有72家是文化企业,美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已占国民生产总值10%。在英国,文化产业的发展速度是整个经济增长率的近两倍。而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尚不足国民生产总值的1%,差距很大。如此大的差距,一方面说明我们发展文化产业的潜力很大,另一方面说明我们对文化也是生产力的认识不足。对文化产业的发展,从这次会议开始,文化局要在破题上下功夫,重点是研究方向,制定政策,搞好服务,创造环境,督导发展。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证明,发展的动力在民间,活力在民间,只要我们正确引导,任何一项事业,都会在民间强大的动力和活力推动下,强劲发展。在文化产业的发展方面,我们一定要有一种“吃螃蟹”的勇气和精神,用低门槛、好环境吸引社会力量投入文化产业,并给予积极扶持,尽快培养一批充满生机的文化载体,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推动科学技术广泛应用于文化领域,开辟文化管理数字化、文化传播网络化、文化服务信息化的新领域,促进文化服务方式不断更新,适应文化消费方式的转变。

3、创新体制机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做出了全面的部署。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是:一是要搞好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既要认清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改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也要认识文化体制改革的规律和特点,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到信心坚定,头脑清醒。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方案。按照中央“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稳步实施”的基本思路,学习借鉴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根据我市的具体实际,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好改革方案。三是积极理顺文化管理体制。切实推进文化行政部门的职能转变,以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清理文化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权,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加强文化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加强宏观调控和依法监管。同时加强对行业组织的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制定行业规范,实行行业自律,逐步形成和完善文化艺术行业管理体系。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加强社会文化管理和公共文化服务。四是加快文化领域的结构调整,大力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要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建立优质、高效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体系,调整文化艺术产品和服务的品种和数量,形成比较合理的布局结构。五是大力发展社会民办文化。鼓励社会资本在政策范围内,以各种形式兴办文化实体,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格局。文化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既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又要细致细心,有序推进。要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为大家充分施展才华提供广阔的舞台,鼓励多出好作品,占领市场赢得群众。

4、创新交流形式。文化是民族的灵魂,是联系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桥梁和纽带,文化的交流是心灵的沟通。随着形势的发展,文化在对外交流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现,已经成为对外关系的三大支柱之一。对外文化包括文化交流、文化外宣和文化贸易,具有文化、政治和经济的多重价值。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文化交流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认真贯彻文化部提出的“中华文化走出去”战略,积极配合我市发展大局,努力开拓对外交流新局面,逐步建立政府与民间相结合、文化部门与企业相结合、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全方位的对外文化交流体系。要继续打好“春节品牌”和中华民俗传统节日品牌,推进友城文化交流,组织精干文艺队伍赴境外演出,发挥地方戏曲和民俗文化的优势,扩大对外交流,通过这些形式让厦门文化、闽南文化更好地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扩大厦门在国内与国际上的影响,增强闽南文化的影响力。同时,也要积极引进世界一流水平的文化项目,让世界优秀文化走进厦门,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成果,不断丰富和发展厦门文化,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努力实现对外文化交流“走出去”与“引进来”的良性互动。无论是“引进来”还是“走出去”,都要以提高质量、提高水平、提高效益为重点,开创“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趋利避害、互利互惠”对外文化交流新局面。

大力实施文化“走出去”工程,特别要注意三个问题:一是扩大与周边地区的文化交流。随着厦门作为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和现代化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我们更要进一步加强区域间的文化合作,进而扩大厦门与闽南、台湾等周边地区的文化联系,发挥厦门独特的地域优势,着力构建良好的文化交流平台。二是充分发挥厦门对台文化交流基地的作用,不断拓宽对台文化交流与合作的领域和渠道,按照“以小型为主,以民间为主,以小三通为主,以营造声势为主,重在特色,重在成效,重在影响”的要求,全力支持各专业及民间艺术团体赴金门、台湾演出交流。今年要积极推进部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和保护基地的设立等工作。三是扩大文化贸易,努力把文化资源转换为优势文化产品,占领福建、全国乃至国际的文化市场。

(三)抓基层文化建设,着力提升文化服务水平。基层文化建设是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保障。搞好基层文化工作,对于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在全社会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具有重要作用。

当前,我市的基层文化建设工作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我们要切实抓住机遇,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建设队伍,抓好活动,把我市基层文化建设推上一个新台阶。为主抓好五方面:

1、提高认识,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基层文化是建设文化强省、“艺术之城”的重要内容。我市各区、各有关部门都要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把基层文化建设作为全局性、战略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城乡建设整体规划,纳入各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力争我市的基层文化建设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全国领先水平,实现组织机构网络化、文化设施现代化、文化工作制度化、服务对象社会化、活动形式多样化的新格局。

2、加快推进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要切实重视基层文化设施的建设工作,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推动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要抓紧推进《市文化基础设施布局规划》,落实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资金和用地,做好公共文化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确保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保障基层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的需要。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现代化基层文化设施,各区要立足当地实际,力求实用,突出特色。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要重心下移,贴近基层,在远离城市和文化繁荣地带的地区要建设文化网点,提高基层文化设施覆盖率。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市有群众艺术馆、图书馆、博物馆,县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乡有文化站”的要求,建设和完善市、区、镇、村四级公益文化设施网络。公益性文化设施要逐步向行政村和社区居委会一级延伸。每个行政村要建有文体广场、文化活动室、图书室、宣传橱窗等设施;城市社区要建设配套文化设施,每千户以上的居民小区要建有一个具文化、体育、娱乐、休闲功能,便于群众参与的综合性文化活动场所。今年,要着重做好第二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基层文化设施的管理,通过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综合服务功能,不断提高基层文化设施的利用率。积极动员机关、学校、企业将内部文化设施向社会开放,为群众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方便。

3、做好文艺创作和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各级文化部门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抓好文艺创作,特别是文艺精品的创作。文艺精品创作是文化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现在我的文艺精品还不多,特别是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精品力作更少。同时,要广开渠道,用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占领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教育阵地,为厦门建设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长规划、短安排,做到年年有特色、月月有活动。今年,要着重办好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品牌活动。各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举办群众喜闻乐见、具有浓郁闽南风格和地方特色的各类文化活动,并不断提高活动质量,形成一批基层文化活动品牌。要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各级文化部门要不断吸收先进的文艺形式和服务手段,利用现代科技增强群众文化活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各级专业文艺院团、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及各类民间文艺演出团队要积极探索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文化下农村、下重点工程、进社区的新方法和新形式,将百场电影送进村,将百场演出送下乡,逐步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能力。要充分发挥文化先进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繁荣社区文化、校园文化、农村文化、企业文化、旅游文化、家庭文化、广场文化、节庆文化,在全市形成重视基层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积极鼓励和倡导社会自办文化,进一步满足群众求知、求健、求美、求乐的需求。要扩大群众文化受益面,加强对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人文化艺术活动的管理和科学指导,制定扶持政策;要开展面向老年人,尤其是农村老年人的各种文化活动,引导和充实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要把外来人口,尤其是外来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基层文化建设;要保证低收入的人群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享受最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

4、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文化队伍。实施“人才兴文战略”,完善基层文化事业组织机构网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文化队伍。各级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基层文化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切实改善基层文化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鼓励和吸引优秀文艺人才到基层文化单位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提高基层文化工作者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着力培养一大批立足基层、有开拓精神的基层文化领头人。建立健全群众艺术、文化馆(站)等的工作岗位规范,逐步推进文化工作人员专业化。鼓励和倡导社会自办文化,培养和发展社区民间文艺社团和农村业余文艺队伍,逐步完善城市社区文化指导员和农村文化辅导员制度。

5、加大基层文化的资金投入。加大基层文化建设,关键是加大资金投入。目前,我市城乡文化事业单位经费普遍紧缺,有的单位长期没有大的投入。办公用具非常陈旧,设备器材严重破损,甚至连基本的工作条件都不能保证,更谈不上必要的人员创作经费、活动经费、培训经费、学习观摩经费、设备购置和维修经费,直接导致了基层文化主导地位下降,主导作用削弱。因此,我们一定要充分发挥政府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大政府对基层文化建设的投入。基层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主要用于文化设施建设,人员经费、活动经费、创作经费、培训经费、设备经费、设备维修经费等等。

三、迎头而上,奋发作为,推进文化发展的合力要更强

发展先进文化,是时展的客观要求,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这不是单纯文化部门的工作,而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将文化工作摆上日程,加强领导,为文化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文化建设的统筹能力。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文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自觉担负起建设和谐文化的责任,把文化发展放在推进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和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进程中谋篇布局。各级政府部门要牢牢树立抓文化建设也是抓经济、抓发展的观念,努力克服重经济轻文化、先经济后文化的倾向,自觉把文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文化建设的各项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支出预算,纳入干部政绩考核指标。要逐步建立科学的文化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把文化建设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全市文化系统和各区党委政府分管文化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做到管好宏观、激活微观,把好导向、抓好大事,推动全市文化工作不断上新水平、新台阶。

(二)加强责任细化,提高文化建设的落实水平。各区、各部门要把市里确定的方针原则、目标任务与自身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在挖掘特色资源、发扬自身优势上下功夫,在彰显个性魅力、打响文化品牌上做文章,在文化建设事业中各显其能、各展所长。要坚持以具体建设工程和工作项目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对这次会议上确定的具有先导性和带动性的要求,要层层分解落实,明确领导分工、部门责任、目标要求、序时进度、保障措施,把工作的着力点要放在解决最迫切、最关键、影响大的实际问题上,确保抓一件、成一件、见效一件,力争尽快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加强政策扶持,营造文化建设的优良环境。近几年来,中央、省、市先后出台了文化经济政策,根据上级政策精神,我市也制定了加快文化建设若干政策,希望各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围绕目标,制订措施,做好安排和部署。对国家和省市各项文化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要逐项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以集聚更多财力投入文化事业建设。

(四)加强协调合作,形成文化建设的发展合力。文化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战线长,要进一步形成文化强市建设的合力。建设“艺术之城”是各部门、各单位、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把这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完成好,迫切需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社会方方面面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宣传、文化、文联等单位、部门要不辱使命,守土有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担负起繁荣文化事业的重任,扎实抓好文化发展规划、指导、协调、管理等各项工作。机关各部门都要积极为"艺术之城"建设出谋划策,有力出力,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尤其是计划、财政、城建、科技、教育等部门更要献计献策,积极配合,多办实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行业协会,要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文化活动。新闻单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文化建设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激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努力形成同心合力共建“艺术之城”的浓烈氛围。

同志们,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使我市的文化建设已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大好时期。新的形势激励着我们,新的任务召唤着我们。让我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振奋精神,团结拼搏,努力工作,为实现“十一五”时期文化建设的各项目标,又好又快推进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把我市建设成为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和现代化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春节即将来临,在这里提前向大家拜年,祝全市全体文化工作者新春愉快,家庭幸福,万事如意!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