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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工作意见

人才工作意见

人才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健全统分结合、协调高效、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更好地统筹和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扎实推进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加快推进“三个*”建设、实现“三次跨越”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强人才工作的总体谋划和宏观指导,切实把党管人才的大政方针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牢牢把握人才工作的正确方向,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坚持做到统分结合。强化统筹协调力度,加强人才工作力量和资源的整合,发挥组织部门的牵头抓总和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合力推进人才工作,提高整体工作效能。

——坚持实行依法管理。积极推进人才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严格依法按章办事,不断提高人才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坚持尊重人才成长规律。认真研究、准确把握、充分尊重人才成长的客观规律和人才资源开发规律,增强决策和工作的科学性。

——坚持发挥市场作用。重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和方法,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实现人才效益的最大化。

二、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统一领导

(三)加强和改进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把人才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抓好落实。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全面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营造人才成长发展、创业创新的优良环境。

(四)发挥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党委、政府对人才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认真履行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战略规划、政策研究、宏观指导、统筹协调职责,把握工作大局,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和保证组织部门、各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等各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一致开展工作。

(五)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抓“第一要务”和“第一资源”的要求,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要求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改进和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的人才意识,推动各项人才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牵头抓总作用

(六)明确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的职责任务。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建立完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组织重大活动和协调解决人才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优化人才服务保障等措施,积极破解牵头抓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要认真制定完善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政策法规体系,协调整合人才工作力量和人才资源,改善优化人才成长和发展的环境,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人才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加强人才工作机构和人才工作队伍建设,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的职能。

(七)不断提高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水平。组织部门要把做好人才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与人才工作统筹运行机制,促进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与人才工作有机结合、良性互动、整体推进。要充分尊重各职能部门,重视发挥各职能部门尤其是人事部门作为政府主管人才工作综合职能部门的作用,支持和配合他们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并创造良好的条件,提供有效服务。

(八)加强组织部门人才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组织部门的人才工作内设机构,明确工作职责,配强工作力量,加大工作经费保障力度。要按照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人才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有力推进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九)明确职责分工。要根据党委、政府和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职责任务,并以此作为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和对有关部门进行工作督查、考核的基本依据。

(十)抓好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规划和工作计划,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落实具体工作措施,认真负责地抓好落实。对职责明确、应承担主要责任的工作,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同时充分听取配合协助部门的意见,加强沟通和协调,共同抓好落实;对多个部门共同承担或职能交叉、职责不够明确的工作,要按照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和要求开展工作,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十一)加强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要立足实际,发挥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按照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要求,加强相互协作和配合,合力推进工作。积极协助组织部门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参与抓好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主动配合其他牵头和责任部门,协助抓好有关工作的落实,在工作中确保人员、精力、措施、资源到位,共同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人才工作

(十二)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和组织的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在研究制定人才政策、部署人才工作、开展重大人才活动过程中,要重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和组织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努力扩大人才工作的覆盖面,提高人才工作的影响力。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要积极参与和开展人才工作,充分发挥联系人才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联系各类人才,热情真诚地为人才服务,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人才的呼声和建议。

(十三)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的主体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重视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吸引、使用上的主体作用,加强政策引导、法制保障和工作指导,不断提高各用人单位人才开发的水平,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

(十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基础性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利用这些社会组织密切联系企业、联系人才的优势,发挥其人才统计、监测、联络作用,同时鼓励行业协会等组织整合力量,通过举办行业培训机构、开展行业人才认证、协调解决行业人才纠纷等,进一步夯实人才工作基础。

六、不断加强人才工作运行机制的制度建设

(十五)建立健全人才工作议事制度。健全一年两次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讨论决定人才工作年度实施意见,研究制定人才工作规划和重要政策,研究解决全市人才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通报贯彻执行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的决定及有关重要情况,商议协调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并提出建议。同时,建立健全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定期交流通报情况,加强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和沟通。

(十六)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督促检查制度。要采取定期和专项督促检查的方式,重点对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制度情况,落实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部署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十七)建立健全人才工作信息收集和反馈制度。建立人才工作重大事项通报制度,通过联席会议、日常联系、督促检查、专项报告等途径和方式,及时了解和通报各地各部门人才工作的重要事项、重大活动、重点工作进展等情况。加强宣传和信息工作,及时宣传、推广各地各部门人才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及时研究分析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十八)建立健全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整合、归集原有各类人才工作方面的资金,统一设立人才专项资金,统筹管理使用人才培养经费、人才及智力引进经费、专门人才的评选奖励经费和发达地区人才发展专项经费等人才经费,实行“专项申报、逐项核实、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对当年的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提高人才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各项人才工作的开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委领导下,负责全市人才工作重大政策制定、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其主要工作职责是:按照党管人才要求,贯彻实施中央、省、市委关于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整合、协调市各有关部门的力量,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抓好人才的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了解和掌握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研究制定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文件和人才发展规划;大力营造人才工作的良好氛围;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人才工作任务。

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职责传达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指示精神;负责对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人才工作文件的审核把关工作;安排需要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的人才工作事项;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映人才工作情况等。

三、市委组织部工作职责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承担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主要负责牵头制定和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制定和统筹落实人才工作重大政策,指导、协调各类人才专项规划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牵头制定和实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协调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组织对全市人才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会同科技、人事部门开展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负责全市党政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协调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牵头组织开展评选*市突出贡献人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名师名家”、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重才爱才先进单位等,并做好管理服务工作;牵头开展支持欠发达地区人才开发,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等重大活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工作,协调解决人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牵头抓好人才工作理论研究、人才资源统计、人才信息库建设等基础性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组织部门人才工作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市委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务。

四、市人事局工作职责会同市委组织部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人才工作有关重要政策;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管理,牵头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综合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市“551人才工程”人选培养选拔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人才等的推荐工作;负责全市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管理,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牵头组织协调全市人才智力引进工作,组织搭建引进各类人才的服务平台;负责开展人才智力交流合作,建立健全和依法管理全市各级各类人才市场和人才中介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管理指导工作和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等工作;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的统一管理;负责指导、协调*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负责留学人员项目资助及留学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才表彰奖励政策,负责办理以市政府名义进行奖励表彰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开展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会同市委组织部全市人才资源统计、信息等工作,负责制定《全市人才开发目录》和《非公企业人才需求目录》,负责建立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支持欠发达地区人才开发等工作;完成市政府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务。

五、市委宣传部工作职责负责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工程规划和具体实施意见;负责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协调引进文化名人,对全市宣传文化系统人才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统筹协调全市人才工作的宣传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人才工作宣传方案,抓好人才工作宣传报道工作,为人才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完成市委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务。

六、市委统战部工作职责协助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外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抓好党外领导干部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留学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代表人才统战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与党外人才的联系,宣传党的人才政策,了解和反映党外人才情况,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完成市委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务。

七、市委、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综合管理;牵头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培养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组织实施“百万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支持欠发达地区人才开发等工作;完成市委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务。

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职责参与研究制定全市人才战略和规划,负责作好人才规划、重大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政策的衔接工作;负责提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宏观意见;建立健全规划、调研、项目管理等领域的专家咨询、论证和评审制度,组织高层次人才参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的咨询论证活动;完成市政府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务。

九、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工作职责牵头负责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的综合管理;牵头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培养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建立企业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推动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会同市人事局等部门,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国际合作培训与交流,指导企业人才智力引进工作;配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完成市政府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务。

十、市教育局工作职责牵头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做好教育系统名教师、名校长的选拔培养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规划;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贸委等部门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职业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指导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欠发达地区人才开发等工作;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基础教育予以支持和帮助;完成市政府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务。

十一、市科学技术局工作职责负责研究制定全市科技发展、科技体制改革规划和科技人才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抓好落实;负责全市科技奖励的组织、评审工作;会同市人事局等部门做好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培养和管理工作;研究制定鼓励科技人才自主创新,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做贡献的政策措施;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开展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牵头负责科技特派员工作;完成市政府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务。

十二、市公安局工作职责研究拟定外地引进人才的落户政策;办理引进人才到温落户的手续和《人才居住证》的核发、换发、注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紧缺人才目录;做好公安系统的人才工作,研究制定公安干警培养的规划和措施;完成市政府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人才工作任务。

十三、市财政(地税)局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市级人才工作经费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市级各项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支持欠发达地区人才开发等工作;完成市政府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务。

十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职责负责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的综合管理,牵头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职工技能素质工程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牵头协调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管理,指导企业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机制;负责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激励体系;牵头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完成市政府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务。

十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作职责负责全市文化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完善人才管理机制,开发文化产业人才,加强文化艺术和文物事业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市级文化系统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和推荐选拔工作,创新文艺人才培养方式;建立市级优秀文化人才信息库;完成市政府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务。

十六、市卫生局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卫生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笨措施,负责抓好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参与制定和加强落实人才医疗保健工作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秀人才和高级专家的医疗保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支持欠发达地区人才开发等工作;完成市政府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务。

十七、市统计局工作职责配合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等部门做好全市人才资源统计和数据监测分析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和市人事局做好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相关工作;完成市政府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务。

十八、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负责监管企业国有产权代表队伍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推荐、选拔工作;负责在监管企业中研究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人才选用机制,完善与市场接轨的人才激励约束机制;完成市政府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务。

十九、市外办工作职责负责各类高层次人才的出国培训、考察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国外人才的引进工作;完成市政府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务。

二十、市科学技术协会工作职责牵头组织科技人才开展学术交流、科技协作、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咨询服务等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与科技人才的联系工作和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农函大培训,会同市农办等部门抓好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培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欠发达地区人才开发等工作;完成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务。

人才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一、充分认识做好人才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人才问题是关系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问题。当前,知识和人才已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最主要的推动力,人才资源已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人才竞争已成为最具全局影响力的竞争,人才工作已成为党和国家至关重要的工作。小康大业,人才为本。我省要加快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关键在于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优秀人才。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省积极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才工作机制,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人才的总量、结构、分布、素质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资源开发机制不健全,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够,现有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流失严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匮乏;人才观念比较落后,一些地方和单位对人才工作重视不够,还没有形成良好的人才环境。面对日趋激烈的人才竞争形势和新世纪宏伟目标对人才资源开发的新要求,我们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人才在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危机感,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人才资源整体性开发,努力开创我省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2.我省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新世纪新阶段我省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两个高举、一个加强”的战略方针,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提高全体劳动者素质为基础,以高层次人才资源开发为重点,以稳定和用好现有人才为着力点,抓住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优化人才环境,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素质精良、结构和分布合理的宏大的人才队伍,为加快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人才工作。贯彻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将发展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贯穿人才工作全过程。

——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人才工作的目标任务要围绕发展来确立,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要根据发展来制定,人才工作的成效要用发展来检验。

———坚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以人为本的观念,人人都可以成才的观念;坚持德才兼备原则,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用人才。

———坚持统筹规划、整体开发的原则。统筹规划人才资源开发工作,“五支队伍”一起抓,重点开发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开发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重视开发妇女人才、少数民族人才、党外人才、青年人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注意发挥离退休人才的作用,实现协调发展。

——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不同区域、产业、行业和不同所有制单位的特点,对人才工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评价和使用机制、激励保障机制、流动机制、投入机制,努力把各类优秀人才聚集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事业中来。

———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

二、创新培养机制,实现各类人才全面发展3.加快建设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制定切合我省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调整教育结构,积极进行教育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办学模式创新。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布局调整,改造、调整、压缩供给过剩的专业和学科,增设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和学科。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高校毕业生人才资源的配置方式和途径,提高毕业生就业率,促进培养使用有机结合。适应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优化产业结构的要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职业教育的针对性。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坚持推进素质教育,蓄积人才资源的后劲。

4.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加强终身教育的规划和协调,优化整合各种教育培训资源,综合运用社会学习资源、文化资源和教育资源,完善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推动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区建设,促进学习型社会的形成。在全社会树立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理念,鼓励人们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参与终身学习。加强各类人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各类人才讲奉献、比贡献,积极为社会、为国家、为民族建功立业。突出用人单位在人才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完善带薪学习制度,推行全员培训。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在党政领导人才和管理人才培养方面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5.突出抓好中高层次党政领导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作。注重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努力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学习,着力提高各级党政领导人才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以提高战略开拓能力、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加快培养造就一批熟悉国际国内市场的优秀企业家。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高级专家。每年集中培训地厅级领导干部300人左右,县处级领导干部5000人左右;每年选拔200名大中型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500名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各类培训;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大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各类人才挂职锻炼工作,完善挂职锻炼选派及管理办法。继续做好选派各类人才出国(境)培训工作。改进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培养、使用方式,坚持动态管理,备用结合。进一步抓好选调优秀大学生、高校长线专业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服务工作。

6.加强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充分发挥企业的培训主体作用,强化岗前和岗位培训,按照企业负担大头、个人承担小头、政府适当资助、院校酌情减免学杂费的办法,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培训。围绕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产业化经营的目标,以深化“双培双带”工程为龙头,突出抓好农村干部队伍、党员队伍、致富能人和致富带头人队伍建设,培养农村实用人才的骨干力量;继续实施“万名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工程”和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等工程,充分利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7.进一步做好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人才培养工作。加大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帮助这些地区解决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人才扶贫工程”,制定鼓励各类人才到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工作特别是长期工作的优惠政策;坚持产业聚才、项目引才,积极构建吸引各类人才到这些地区建功立业的事业平台;完善省直机关、单位对口支援和帮扶这些地区的工作制度。

三、创新评价和使用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8.建立并完善各类人才评价制度。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建立以业绩为核心,以品德、知识、能力等为要素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探索主体明确、各具特色的评价方法,完善评价手段,建立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党政人才的评价重在群众认可和工作实绩。继续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建立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党政领导的岗位职责规范、政绩考核体系和考评标准及办法,建立健全考核工作责任制。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业绩与综合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中介机构,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深化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积极探索资格考试、考核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法。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积极探索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方式评价高技能人才。完善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探索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方法。

9.进一步深化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扩大民主、加强监督为重点,不断提高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法规文件,完善选任制,改进委任制,规范考任制,推行聘任制;加大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力度,全面实行任用干部票决制和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积极推进轮岗交流,尽快出台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办法,着力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等问题。

10.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制定《甘肃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办法》,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用人制度,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完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用制度,逐步取消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促进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逐步做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推行以项目、工作任务为核心的带头人招标和辅助人员自由组合模式。

11.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职业化进程。改革国有企业经营者管理体制,对企业经营管理者不再套用行政级别,逐步实现管人与管资产相结合。坚持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相结合,对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依法实行派出制或选举制。根据《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对经理人推行聘任制,实行契约化管理,保证企业用人和人才择业的自。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市场化发展的原则,实行灵活有效的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和人才共同发展。研究制定适当放宽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法人代表退休年龄的办法。

四、创新激励保障机制,激发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12.建立以绩效为核心的分配激励制度。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多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积极探索对公务员具有吸引力的科学规范的薪酬福利制度,鼓励公务员长期为国家服务。改革事业单位分配办法,收入分配政策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积极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对科研成果和技术在推广应用中取得效益的,单位要给予奖励,科研成果折资入股并按股份参与分配。逐步建立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企业薪酬制度。积极推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将经营者薪酬与其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直接挂钩,选择有条件的企业进行股份期权激励试点,探索产权激励机制和延期分配制度。

13.规范人才奖励制度。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充分发挥经济利益和社会荣誉双重激励作用。进一步规范各级党委、政府的人才奖项。省级各种人才奖励,由省委人才工作暨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管理,实行分别报批、备案制度。引导、鼓励社会各方资助和设立各种人才奖励。坚持奖励与惩戒相结合。

14.实施优秀拔尖人才重奖激励制度。继续实行“甘肃省科技功臣奖”,对入选者给予600000元重奖;落实“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和“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配套奖励,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0元。

完善“甘肃省优秀专家”选拔奖励办法,每3年评选一次,奖励金额提高到每人10000元;改进“甘肃省科技进步奖”、“甘肃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及“陇原技能大奖”评选奖励办法,加大奖励力度;设立“甘肃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奖”。继续实行在甘工作的两院院士奖励及津贴办法,对新入选在省内工作的院士配备轿车一辆,住房、医疗享受省部级干部待遇,每月发津贴10000元。

博士生导师津贴由现在的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1200元;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创新人才津贴由现在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300元。

15.建立健全人才保障制度。

建立健全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推进企业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为人才资源开发提供保障。根据各类人才的特点,逐步建立特需人才政府投保制度。制定和完善人才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单位之间流动的社会保障关系转移和接续办法。研究制定高级专家学者医疗保障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在购房、交通、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高层次人才优惠待遇。推进福利制度改革,逐步实现福利货币化,不断改善各类人才的生活待遇。

五、创新流动机制,优化人才资源配置16.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建立政府人才市场监管机构,整合各类人才市场资源,形成门类齐全、分布合理、运行规范的人才市场体系。政府投入建立甘肃省中心人才市场,辐射带动各类人才市场,进一步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尽快出台《甘肃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实现政府部门宏观调控,管办分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行业协会严格自律、中介组织提供服务的运行格局。加强市场网络化建设,建立连通国内外的人才信息窗口,拓展人才市场服务功能,构建便捷、高效的人才交流配置平台,实行全面的人事服务,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17.打破各类人才流动的体制。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限制,疏通党政部门与企事业单位之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组织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在保障企业核心技术和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允许专业技术人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高技能人才通过兼职、定期服务、技术开发、项目引进、科技咨询等方式,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事业的各种活动。尽快建立各类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实行人才的合同化、契约化管理,促进人才的合理有序流动。探索建立闲置人才调配制度,解决人才用非所长、学非所用、闲置不用等问题。

18.推行人才智力柔性流动机制。面向重点行业、特色产业、重大科技项目,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来去自由”的原则,采取柔性流动的方式,鼓励国内外各类高层次人才来我省从事兼职、咨询、讲学、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投资兴办企业或从事其他专业服务。鼓励和吸引国内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知名中介机构来我省设立分支机构,使引智引资和项目引进有机结合。通过院企、院地合作等方式,实现省内人才资源共享。实施甘肃省特聘首席专家、首席教授引聘计划,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我省重点领域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19.加强博士后和海外留学人员人才智力的引进开发。加大国外优秀人才智力引进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蓄积人才的作用,整合全省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和高校、科研院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资源,形成博士后人才联合引进、共享和高层次人才带动培养机制。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建设规模。支持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建设,将园区建成面向国内外人才、资金、技术、信息和项目的窗口,高新技术项目和产品的转化基地,高层次留学人员聚集和发挥作用的平台。

六、创新人才投入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开发人才资源20.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力度。牢固树立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的投入的观念,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各方出资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省、市、县三级政府都要进一步加大对人才开发的投入,将人才开发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

2005—2010年,省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设立“甘肃省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市、县两级财政也要设立人才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由同级人才工作领导机构研究制定管理办法。逐步提高省自然科学基金、中青年基金、“555”创新人才基金资助力度,充分利用国家的“西部之光”项目、“春晖计划”留学生项目、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国家留学人员科研项目资助经费,并落实配套资金,支持高层次人才创业。

在重大建设项目和科研经费中,要划出一定份额用于人才开发。

支持企事业单位将人才作为资本进行投资、开发和经营。积极鼓励社会资金和外资以多种形式投资人才培养、发展民办教育、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并依法享受相应权益。为了吸引民间投资,对一些大宗的社会捐资,允许以企业或个人名义冠名,分级研究制定相关办法。

七、突出重点,抓好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和创新支持体系建设21.完善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体系。坚持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待遇留人。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制度,省、市、县各级领导及部门领导分别联系各层次专家。省委组织部直接联系300名优秀企业家和各类高级专家,建立完善高层次人才库。进一步完善专家咨询制度,探索设立省级专家顾问团,逐步设立市、县两级专家顾问团,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制定专家理论学习和疗养制度并组织实施。

22.加强创新支持体系建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省内部级、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步伐,重点扶持一批省级重点学科晋等升级,提高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能力。提升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的研发水平,实现与省内相关行业和产业的对接,每个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每年至少承担一项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研发项目。进一步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机构研发水平,创新发展模式,由政府建设向政府、大学、研发机构、企业、投资机构联合投建扩展,由单独依靠科技资源转化向科技资源与产业资源优化重组转变,由在高新区建立向以高新区为基地扩张辐射转变。进一步加强大学科技园区建设,充分利用省内现有高校的教科研资源优势,鼓励院企、院地合作,形成开放、联合、共建的机制,促进教科研人才和资源优势组合,科研成果有效转化。

八、加强领导,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23.健全人才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切实把人才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做好人才工作负有重要责任,“一把手”要亲自抓“第一资源”。要尽快健全各级党委、政府人才工作领导体制。省委人才工作暨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是省委、省政府人才工作的领导机构,要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尽快完善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都要建立健全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各级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的职能,按照中央组织部的机构设置,成立人才工作机构,落实编制,充实工作力量。

24.营造“四个尊重”的舆论氛围。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人才宣传工作,制定宣传计划,作为政治任务督促落实。省、市主要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面向全国、全社会宣传甘肃的优势和特点,宣传我省为各类人才创业创造良好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宣传各类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对两院院士、甘肃省科技功臣、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甘肃省优秀专家、“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博士服务团”等高层次人才的先进事迹和有关评选表彰活动,要进行跟踪报道。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唱响主旋律,使“四个尊重”深入人心。

人才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全面贯彻党管人才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加快构建人才工作新格局,建立完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增强人才工作整体合力,根据中央、省、市、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建立健全有关人才工作运行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逐步建立健全统分结合、协调高效、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增强人才工作整体合力,为我县加快推进“三个**”建设,实现**“富民强县”目标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关于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指示、决定和部署,加强人才工作的总体谋划和宏观指导,切实把党管人才的大政方针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牢牢把握人才工作的正确方向,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2、坚持做到统分结合。在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组织部门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坚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有机统一,加强人才工作力量和资源的统筹整合,做到方向正确、目标统一、步调一致,整体推进人才工作。

3、坚持实行依法管理。积极推进人才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严格依法按章办事,不断提高人才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4、坚持尊重人才成长规律。认真研究、准确把握、充分尊重人才成长的客观规律和人才资源开发规律,增强决策和工作的科学性。

5、坚持发挥市场作用。重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和方法,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实现人才效益的最大化。

三、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统一领导

1、加强和改进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把人才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抓好落实。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全面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营造人才成长发展、创业创新的优良环境。

2、发挥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党委、政府对人才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认真履行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战略规划、政策研究、宏观指导、统筹协调职责,把握工作大局,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和保证组织部门、各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等各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一致开展工作。

3、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抓“第一要务”和“第一资源”的要求,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要求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的人才意识,推动各项人才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牵头抓总作用

1、明确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的职责任务。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建立完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组织重大活动和协调解决人才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优化人才服务保障等措施,积极破解牵头抓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要认真制定完善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政策法规体系,协调整合人才工作力量和人才资源,改善优化人才成长和发展的环境,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人才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加强人才工作机构和人才工作队伍建设,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的职能。

2、不断提高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水平。组织部门要把做好人才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与人才工作统筹运行机制,促进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与人才工作有机结合、良性互动、整体推进。要充分尊重各职能部门,重视发挥各职能部门尤其是人事部门作为政府主管人才工作综合职能部门的作用,支持和配合他们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并创造良好的条件,提供有效服务。

3、加强组织部门人才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部门的人才工作内设机构,明确工作职责,配强工作力量,加大工作经费保障力度。要按照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人才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明确各部门职责要求,抓好各项人才工作任务的落实

1、明确职责分工。要根据党委、政府和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职责任务,并以此作为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和对有关部门进行工作督查、考核的基本依据。

2、抓好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具体任务,制定具体实施规划和工作计划,明确阶段性的工作重点,落实具体工作措施,认真负责地抓好落实。

3、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和服务意识,在工作中多沟通、多协商、多配合,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在工作中确保人员、精力、措施、资源到位,认真负责地抓好每一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工作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实现。

六、完善优化运行机制,推动人才工作协调高效开展

1、完善重要工作议事机制。充分发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作用,制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审议人才工作规划、政策、年度计划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建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贯彻执行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的决定及有关重要情况,商议协调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并提出建议。完善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职责,定期交流通报情况,加强经常性工作联系和沟通。

2、完善人才工作督促检查机制。采取定期和专项督促检查等方式,对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制度情况及专项工作计划开展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3、完善人才工作信息收集和反馈机制。一是实施人才工作重大活动申报制,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制定涉及全县范围的人才政策、规定、制度,组织优秀人才评选或奖励活动,制定人才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年度人才工作重点项目经费预算,举办高层次人才的考察、疗养及境外培训等活动,在提请党委、政府决定前,先与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或提交审核。二是建立人才工作重大事项通报制度,通过联席会议、日常联系、督促检查、专项通报等途径和方式,及时了解与通报各地、各部门人才工作的重大事项、重大活动、重点工作进展等情况。加强信息工作,及时宣传、推广各地各部门人才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面上的工作。及时研究分析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了解情况、作出决策、指导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4、建立健全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统一设立人才专项资金,统筹管理使用人才培养经费、人才及智力引进经费、专门人才的评选奖励经费等人才经费,实行“专项申报、逐项核实、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对当年的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提高人才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各项人才工作的开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七、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人才工作

1、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的主体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重视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吸引、使用上的主体作用,加强政策引导、法制保障和工作指导,不断提高各用人单位人才开发的水平,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

2、发挥行业协会的基础性作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调动各类协会参与人才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利用各类人才协会、联谊会等社会组织具有的协会专业性强、人才密集度高、人才联系紧密的优势,更好地发挥其在人才联系、服务、培养中的作用,同时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通过举办行业培训机构、开展行业人才认证、协调解决行业人才纠纷、切实维护人才合法权益等,进一步夯实人才工作基础。

人才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一、引进对象及创业载体

本意见所称的海外人才指在国(境)外获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员以及在国内获得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进修研读、项目开发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和研修人员,重点为高层次海外人才。

区设立海外人才创业园,为引进海外人才提供专门创业场所。

二、加大创业政策支持力度

凡进驻我区海外人才创业园创办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具有一定发展前景的科技研发、创意型企业,经区专家认定委员会认定后,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房租补贴。租房在200平方米以内的第一年全免,第二年优惠60%,第三年优惠30%。

2、税收补助。支持海外人才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来我区实现成果转化,自产品实现销售起3年内在国家政策规定内按实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二者区所得部分的80%给予补助。

3、贷款贴息补助。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发展前景等,给予20万元贷款额度以内的贴息补助,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三、优化海外人才服务环境

1、设立海外人才服务中心,为海外人才提供政策咨询、人事、权益维护等服务。

2、对于高层次海外人才,重点评价其个人能力和业绩,由个人提供相关资料,及时提交区专家认定委员会进行认定,符合北区规定的创新型和紧缺型人才条件的,给予享受有关待遇。

3、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协助海外人才办理学历认证、落户、家属就业、子女就学、社会保险接续、职称评审、科技项目申报等有关事宜,切实解决海外人才在工作和生活上遇到的各种问题。

4、积极推荐为我区作出突出贡献的海外人才参加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等荣誉的评选,参加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省“151人才工程”和市“432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的评选。

5、鼓励在我区创业的海外人才关心当地社会事务,充分发挥他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参政议政作用。

四、拓宽海外人才引进渠道

1、积极参加国内举行的海外人才推介会、科技创业交流会、项目洽谈会等,充分利用各种活动平台,展示我区良好环境和形象,增强海外人才到我区创业服务的吸引力。

2、适时组织海外人才行和海外人才联谊会等活动,让各类海外人才通过实地考察,增强推介我区创业环境的效果。

3、加强与各级侨联侨办、外国专家局、海外留学生组织、海外华人社团以及海外引才引智基地的联系与沟通,加强与海外人才国内家属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掌握海外人才的动态和信息。

五、加强海外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资金保障

1、海外人才引进工作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和总体协调,切实形成有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良好管理服务工作机制。

2、海外人才引进的扶持政策相关资金在区人才开发专项经费中列支。

六、其它

人才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围绕我区重点发展的现代服务业和都市工业,大力引进、培养一批领军型现代服务业人才、科技研发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加强领军人才、研发人才培养和“双创”人才团队建设,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用5年时间,重点引进并大力支持20名领军型人才,引领带动300名硕士、副高以上高层次人才来创新创业。

围绕培育领军型人才创业企业,整合相关资源,撬动各类资本对创业企业进行集聚投资。用5年时间,支持领军型人才创办企业10个,重点支持5家新创办企业实施股权融资,助推创业企业加速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招引创新人才。引导和支持我区重点企业,大力引进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可带动产业技术跨越发展的领军型创新人才和团队。对于掌握高新技术产品核心技术或拥有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自主产权的技术发明,引进后成果能较快应用,能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创业领军人才,发放不少于60万元的住房补贴或提供不少于120平方米的住房,5年内每月给予3000元的生活补贴。

(二)吸纳创业人才。围绕推动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大力引进高新技术产业领军型创业人才和团队。根据技术领先性、产业化前景等,分类支持领军型人才领办和创办科技型企业项目。A类项目,给予1000万元股权融资和2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B类项目,给予500万元股权融资和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C类项目,优先考虑投入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同时3年内免费提供不少于100㎡的创业场所和100㎡的住所。(A、B、C类项目认定标准详见附件)

(三)培育创业企业。积极推动各类资源向已落户领军型人才创业企业集聚,重点通过股权投资、跟进服务等手段,大力持续支持领军型人才创业,助推创业企业发展。将注册落户我区5年内,已取得一定创业成效且发展前景广阔、暂未有实质性资本股权投资的领军型人才创业企业,列入培育支持范围。对有融资需求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创业企业,给予200万元股权融资支持。

三、工作举措

(一)拓展引才渠道。积极参与人才竞争,进一步拓展招才引智渠道。借助招商引资平台,实现招商和招才联动,依托海外华人社团、欧美同学会等,在海外设立招才引智联络处,组团赴海外招才引智,搭建招才揽才平台。充分发挥引进人才的人脉关系、社会资源优势,扩大“以才引才”效果。多渠道、全方位、大力度宣传人才工作,塑造“人才”品牌。

(二)突出引智重点。明确人才引进的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按照“十二五”发展规划,全面梳理细分产业,准确把握未来产业发展方向,从发展现状和实际条件出发,明确重点培育和加快发展的具体产业门类。根据我区产业总体布局,以发展现代服务业为主导,将“四园一区”作为人才创新创业的重点基地。充分发挥企业引进人才的主体作用,通过财政资金引导、激励政策扶持,激发重点企业引进人才的内生动力。

(三)鼓励创办企业。通过加大金融支持、加快载体建设、完善配套服务等举措,推动领军型人才创业。建立健全人才发展金融支持体系,推动知识资本和金融资本的深度融合。加大引进人才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依托新区投资公司等各类融资渠道,对领军型人才创办企业进行聚焦式投资。推进研发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双创”载体建设,整合现有人才公共服务资源,建立功能齐全、运转高效、服务便捷的人才服务体系。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加强协作,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切实推进实施。

(二)保证资金投入。加大人才发展投入,保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并不断提高人力资本投资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同时,充分运用财政、税收、金融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相应的人才发展资金,多渠道投资人才资源开发,逐步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人才投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