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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强市构筑区域人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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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强市构筑区域人才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加快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根据中央和省关于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宁波实际,就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构筑区域人才高地作出如下决定。

一、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构筑区域人才高地是实现我市新世纪新阶段发展目标的根本保证

1、人才强市是宁波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当今世界,人才资源已成为最重要的核心战略资源,人才在综合实力竞争中越来越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历史时期,必须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构筑区域人才高地。这是贯彻落实省委“八八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宁波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科教兴市“一号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我市构筑区域人才高地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的人才总量、素质和结构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人才开发市场化程度不够高,投资主体较为单一;吸纳集聚高层次人才能力不够强,高层次、创新型和复合型人才比较短缺。新形势新任务迫切需要我们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人才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动人才工作迈上新台阶。

2、新时期我市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构筑区域人才高地。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开发利用国内国际两种人才资源,紧紧抓住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三个环节,切实把握能力建设、平台构筑、市场体系、政策法规、制度环境五个重点,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改革,加快人才结构调整,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力争把宁波建设成为促进人才广聚博纳的“开放港”,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的“自由港”,促进人才成就事业的“创业港”,成为在长江三角洲乃至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性人才高地之一。

3、明确人才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开发重点。今后七年我市人才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完善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构建较为完备的人才政策法规制度,营造人才创新创业和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的人才队伍。到2010年,全市按现行统计口径的人才数量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以上,达到80万人,年均增长10%以上,每万人口人才比例为1300人以上;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各类实用人才达到80万人,年均增长15%以上。

切实把握人才开发重点。加紧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力争到2010年,党政人才拥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重超过60%,其中硕士、博士占党政人才的比重达到10%以上。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绩效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30万人。加快培养造就一支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达到55万人,其中高级职称专家3.5万人。大力吸引高层次海外人才和留学人员,全市引进海外人才和留学人员累计达到2000名。加速引进和培养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总量达到5.5万人。大力加强农业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经营管理等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拥有一技之长的农村各类实用人才达到75万人。

二、突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建立开放式人才培养体系

4、把能力建设作为人才培养的核心。围绕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各类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党政人才要以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着力增强科学判断形势能力、驾驭市场经济能力、应对复杂局面能力、依法执政能力和总揽全局能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要以提高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大力增强市场开拓能力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专业技术人才要以提高创新能力为核心,努力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和学术创新能力。高技能人才要着力提高知识层次和实用技术水平。按照“大教育、大培训”的要求,全市各类教育机构都要积极主动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服务。

5、大力实施人才培养工程。以高层次、紧缺人才和实用人才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实施公务员培训“618计划”,每年分类培训干部6000名左右,选送优秀中青年干部100名赴国内重点高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80名赴国外深造进修,并实行党政人才培训学分制。继续推进“4321人才工程”,加快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的滚动发展,突出抓好第一层次人选培养。实施“涉外人才培训计划”,每年分级培训各类国际经贸人才5000人次左右。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每年组织100名中高层经营管理者到国内外高等院校培训,完成1000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轮训。强化高技能人才培养,每年培训新增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2000人以上。加强农村各类实用技术、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学历培训,每年完成农民实用技术培训9万人次。继续实施“名师工程”、“文化明星工程”等,切实加强教育、宣传、文化及社会科学各领域的人才培养。

6、加快构建现代教育体系。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努力构建现代国民教育、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三大体系。以加强和提高基础教育为抓手,率先在全省高水平普及从小学到高中阶段的12年基础教育。以提升高等教育的层次和水平为目标,率先在全省建立市研究生园,到2010年在甬研究生在校人数达1万人左右。以加强与国外名校合作为契机,率先推进高等教育的对外开放,加快建设英国诺丁汉大学宁波校区。加快建设企业家培训基地,创建一批高质量示范性职业院校和实习基地。加快各类“虚拟大学”建设,优化整合高校、党校、行政学院等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多层次、开放式、广覆盖的终身教育体系,创建一批县级社区学院,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

三、以吸引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导向,构建人才集聚和创新创业的有效平台

7、建立规划引导和需求预测的信息平台。制订和实施宁波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和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计划,积极实施留学人才回归计划。建立人才需求预测指标体系和人才统计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才统计季报制度和人才市场供求信息查询制度,编制并定期包括产业、行业、专业分布和地域流向的人才需求目录,加强信息引导,促进人才合理配置。

8、完善有效集聚人才的交流平台。依托“高洽会”品牌平台,着力增强在长三角区域乃至全国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借助“浙洽会”特色平台,力争吸引更多的高素质外国专家和留学人才参加宁波建设。拓展“毕洽会”就业平台,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创办“高技会”服务平台,大力引进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加快兴建中国宁波人才市场,增强市场配置能力。采取有效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企业引才聚才的主体作用,积极为企业引才提供服务。

9、建设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承载平台。以开发区、保税区、高教园区、科技园区和各类工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重点,突出抓好10个科技创业中心建设,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增强人才吸附承载能力。以引进中科院材料研究所和跨国公司TRW亚太技术中心等为重点,努力建成10个投资上亿元的创新研究机构。积极鼓励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建成10个国家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抓好100家省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重点建设20个博士后工作站。积极创办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加强重点研究领域和特色学科建设。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选人用人机制

10、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加快形成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和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研究建立党政人才素质评价体系和实绩评价体系。建立科学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评价机制,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加快实施执业资格和职业资格制度,全面推行岗位能力证书制度,发展和规范人才评价中介组织。

11、创新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以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为重点,深化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完善选任制,改进委任制,规范考任制,推行聘任制,逐步实行任期制,探索政府专业人才特聘制,健全“六公开”制度。推出若干重要岗位职位,面向海外留学人才公开招聘。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职业化为重点,推行经理人聘任制,实行契约化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打通各类企业经营者沟通交流的渠道,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到企业任职。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促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探索开展符合民营企业特点的职称评审,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人才,可以特殊方式进行评价。进一步实行职称评聘分离,强化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

12、完善分配激励机制。逐步建立综合体现工作职责、能力、业绩、年功等因素,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逐步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探索事业单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和办法。逐步建立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企业薪酬制度。完善经营者年薪制,推行期权、股权激励制,探索人才资本及科研成果有偿转移制。建立宁波市特级专家制度,享受政府专项津贴和科研经费的专项资助。设立宁波杰出人才奖和海外留学人员为国服务成就奖,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各类人才给予崇高荣誉和重奖。

五、推进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

13、有序实现市场开放。建立健全社会人才中介机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市外和境外社会人才中介机构来我市的准入规定,鼓励外商以合资或合作的方式来我市兴办人才中介机构。探索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产权制度创新,进一步增强发展活力。进一步健全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努力形成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充分竞争、行业协会严格自律、中介组织优质服务的运行格局。

14、大力促进市场贯通。积极推进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市场业务分类管理,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促进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和其他要素市场的贯通。加快各级各类市场信息化建设,培育和发展网上人才市场,逐步形成面向全社会、市场贯通的人才公共信息服务网络。积极支持政府部门所属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合作,组建跨地区、多功能、多形式的市场联盟。鼓励各类社会人才中介机构进行多种形式的联合,形成一批主业突出、综合能力强的人才中介实业集团。

15、强化规范市场环境。加强对各类人才服务和中介机构的有效监管,开展从业人员培训、统一考试和发证工作,建立完善市场许可证制度,清理和取缔非法社会人才中介机构。健全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年审制度,加强对市场活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确保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完善行业自律体系,加强行业信用建设。

六、注重优化人才环境,为人才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6、健全人才流动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实行以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为主要依据申报户口。完善档案管理服务,扩大人事范围。制定有效政策措施,探索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社会保障办法,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向农村、基层和企业等需要的地方流动。建立健全人才柔性流动政策和外来人才聘用证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探索市内行政区域之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及不同性质单位之间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办法。加强对人才流动中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保护。进一步疏通人才不分单位性质、不限地域、不拘身份的流动渠道,保障人才流动的开放性和有序性。

17、完善人才政策法规制度。全面梳理现有的人才政策法规,抓紧制定出台有关优秀企业家队伍建设、高级技工队伍建设、高层次海外留学人员引进、人事争议仲裁以及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博士后工作管理等一系列新的人才政策法规,逐步形成符合地域特色、体现宁波特点和顺应国际化要求的人才政策法规制度框架,增强人才政策的统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优化引进、培养、使用人才的法制环境。

18、加大人才资源开发投入。树立人才资本战略投资理念,建立完善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人才开发投入机制。积极筹措资金,加快重大人才平台项目建设。市级每年安排留学人员科技创业资金1000万元(其中市财政500万元、科技创新资金中专项500万元),主要用于留学人员在甬创业启动和科研开发等的择优资助。市财政每年安排120万元,专项用于高技能人才的培训和奖励。设立宁波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在保持原有财政投入的基础上,今后三年市财政每年新安排人才开发经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引进、培养等,以后随经济发展逐步增加。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安排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鼓励用人单位加大人才开发投入,企业用于人才引进、培养和奖励等方面的工作经费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加快启动运作市科技风险投资资金,支持人才创新创业。鼓励和吸引境内外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自筹资金,通过各种形式支持我市人才开发事业。

19、优化人才社会环境。优化人居环境,增强城市对人才的吸引力,采取给予易地安家补助、建设人才公寓、享受购买商品房补贴政策等办法途径,努力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住房问题。优化人文环境,加快国际学校和医院、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大剧院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人才环境的国际化水平。优化服务环境,加快建立公共人才服务体系,设立人才服务电话热线,开展包括购置房产、医疗保健、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优惠措施的宁波高级人才“一卡通”服务。优化舆论环境,加强人才工作宣传,积极开展“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先进单位和“重才爱才”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加大奖励力度,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

七、加强人才开发合作与交流,整体提升人才工作水平

20、大力推进区域合作。按照“区域互联、开发互动、证书互认”的合作开发思路,主动接轨大上海,积极融入长三角,巩固紧缺人才培养、人才市场互设窗口、异地人事和人事考试相关资格证书互认等合作项目,着力在人才政策法规互通、人才诚信体系建设、人才中介机构准入、国际人才资源共享、合作举办人才市场活动和国际人才交流活动等方面,充分展开双边、多边合作。加强与全国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重点高校的合作与交流,加快建立一批以友好城市关系为纽带的人才互动合作平台,有效拓展一批与知名高校合作和联盟的人才交流载体。

21、积极拓展境外合作。建立健全引进外国专家、国外智力和海外留学人员的专门服务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外国专家组织、留学人员组织、国际中介组织、重点行业协会等方面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引才引智活动。支持举办国际性的学术研讨、技术交流等活动,不断拓展国际化的交流空间。充分运用“甬港经济合作论坛”、“新加坡*周活动”等载体,加强甬港、甬新人才开发的互动合作。结合宁波实际,在主要发达国家与相关协会合作建立引智“窗口”,在留学人员比较集中的国家建立工作联系点,逐步建设一批国外引才引智的工作基地。

八、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努力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22、总揽全局,加强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建立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事部门强化职能,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市和各县(市)区都要建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人才工作机构。全面统筹发展规划、队伍建设、工作环节、政策措施和资源开发,促进人才工作的有效整合,不断提升党管人才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23、狠抓落实,推进人才工作的全面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人才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尤其是党政一把手的任期目标考核内容,形成严格督查、狠抓落实的有效机制。建立人才工作专家决策咨询制度和党政领导联系专家制度。强化人才管理部门和管理队伍的自身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人才管理工作者。筹建市人才资源研究机构,加强人才工作理论研究。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决定》精神,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办法。全市上下要以改革的精神、开放的视野、创新的思路和务实的举措,全面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深化实施“一号工程”,加快构筑区域人才高地,不断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