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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自查方案

企业安全自查方案

企业安全自查方案范文第1篇

20*年,全区安监系统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956家,下发《整改指令书》2587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592份,查出隐患19279条,整改16635条,查封隐患设备1176台,经济处罚356次,罚款530.73万元。全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62宗,死亡77人,重伤18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宗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分别下降了17.09%、2.53%、21.67%。确保了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

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理顺安全执法工作机制

(一)完善综合执法配套机制

今年3月我区在街道推行综合执法后,为确保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有效衔接,我局制定了配套实施方案,对区、街道两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事权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建立了紧密相连、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各街道执法监察中队按照区政府改革方案和区局配套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理顺与街道行政执法队的关系,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实现了新旧执法体制的有效衔接和无缝接轨。

(二)建立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审理工作制度

为切实抓好今年全区的工伤预防工作,我局联合社保、总工会、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了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20*年度龙岗区工伤预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先后召开两次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表彰了21家工伤预防工作先进企业代表。

为使办案准确、合法,实行执法调查权与决策权的适度分离,局成立了案件审理委员会。对处罚3万元以上的案件由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

(三)完善社区安全巡查制度

为确保我区原有的安全生产巡查制度与新体制实现有效衔接,保证安全执法监察与社区巡查有机结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我区安全生产区、街道、社区三级安全监管网络。为了加强对巡查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从11月份开始,局领导带领各科室每周星期二到包点街道检查社区巡查制度落实情况。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开展执法工作

(一)查办事故和责任力度不断加大。我局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了事故查处力度。对74宗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进行了立案查处,办结率93%。在事故查处中,我们一方面加大对事故单位负责人的行政法律责任追究,另一方面加强了刑事立案查处的力度。今年,对13宗涉嫌刑事犯罪的事故案件19名责任人移交公安、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已有4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对事故单位实行了安全评价和隐患整改结案制。定期编制《安全生产事故通报》和《安全生产简报》。

(二)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工作。根据市局关于在危化行业以及其它“五大”重点行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确定5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60家企业为标准化工作试点单位。编印了《企业安全标准文件汇编》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文件汇编》发给试点企业。组织试点企业召开了动员会,并按省局要求成立自评小组培训自评人员,保证标准化工作有序进行。

目前,危险化学品标准化建设方面,已有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通过了省局的标准化考评,46家企业已向省申请达标考评,申报率达到86.8%,超出省局要求的30%申报考评额。60家“五大”行业安全标准化试点企业,已进行了重点检查,并聘请市安科学会2名专家配合区、街道对完成复评的试点企业进行考评。

(三)大力推行中小企业安全托管体制。在我区,中小型企业普遍存在安全生产管理薄弱没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现象,一些事故单位也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使各类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一直以来,政府担心,企业烦心,社会忧心。为有效改善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我们创新工作机制,在一些中小企业、事故单位中推行安全托管工作。通过中介机构,引导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促使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规章制度。同时,发挥中介机构技术力量,督促企业对各类隐患的整改,让中介机构发挥好“企业的助手,政府的帮手”的作用。目前,我区接受委托管理的企业有331家,比去年增加了218%。坑梓、坪地街道约70家企业接受了委托管理。龙岗、横岗、坂田等街道也专门拨款与中介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协议,依托中介机构开展一些专项检查。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监管水平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执行力建设。今年以来,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强化四种意识,养成四种作风的要求,我局狠抓队伍自身的政治思想、党风廉政建设,有效促进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党的“十七”大召开后,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十七”大报告精神,特别是胡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用报告精神,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工作。逐步形成了干净做人,干净干事的良好作风。

(二)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各级安监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全市推行综合执法后,我区与街道在安全生产方面进行了事权划分,对街道安全生产监察方法提出了明确要求。为确保基层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的规范性和适用法律的准确性,我们组织了街道、社区684人,分13期,每期2天的培训班。从执法文书正确使用到一般事故调查处理,从危险化学品现场监察到工矿企业日常执法监察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培训。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基层执法情况,年底我们开展了行政处罚案件交叉检查,检查执法案卷189个。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又举办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生产执法行为。一年两次的培训,使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今年,各街道执法中队依法立案查处各类违规行为341宗,处罚333.63万元。

四、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保持高压态势

(一)开展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百日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按照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组织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目的是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检查以企业自查为主,街道执法中队和区执法大队检查为辅。我们共发出检查文件和自查表15000份,要求企业自查后上报自查表。这次检查各街道安监办(执法中队)共检查企业1964家,发现隐患8327处,下发《整改指令书》842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204份,封停隐患设备701台,立案119宗,罚款109.7万元。我局抽查企业117家,发现隐患1124处,下发《整改指令书》85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7份,封停设备23台,处罚2.5万元;但企业自查率仅为56.4%。

(二)开展事故多发企业的整治

今年,结合市部署的各项专项监察,组织了区安全生产执法警示活动、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按照“上年事故多发单位跟踪查,上月事故下月查,重伤事故立即查”的执法思路,积极开展事故隐患的整治。在日常监察中,共检查各类企业132家,检查设备3982台,下发《整改指令书》132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28份,查封隐患设备62台。对责令限期整改的122家企业进行了复查,对逾期未按要求整改9家企业给予行政处罚。

此外,我区加强了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工作。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检查,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同时,对《采矿许可证》过期的2家企业,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执法检查

一直以来,我们严把安全许可前沿关,认真抓好安全许可的每一个环节,积极协助省、市安监局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在抓好日常监察工作上,今年,我们共检查危化企业336家次,下发《整改指令书》74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9份,依法查处违规企业8家,罚款21万元。

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一是抓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经营企业备案工作。全区目前共有30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经营企业备案。二是核定重大危险源企业155家,212处,并实行分级管理。三是复查了关闭的1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确保“关、停、搬、转”干净、彻底。四是与市局共同组织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班12期,981人参加了岗位安全操作培训。

(四)开展涂层烘干室使用企业专项整治

认真落实市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涂层烘干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区使用涂层烘干室企业539家,在用涂层烘干室1257台,建立了详细的电子档案。

按照市局的部署,确定了12家企业试点。为做好试点企业的考评验收工作,保证验收工作质量,局拨款聘请广元康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深圳市涂层烘干室使用管理安全要求及考评》的要求,对12家试点企业采取边执法边考评验收的做法,按时、按标准完成了考评工作。

坪地、平湖、布吉等街道也聘请安全中介机构对辖区涂层烘干室企业进行了检查和整治。全区共对317家使用涂层烘干室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

(五)开展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净化车间整治

“6·27”火灾事故发生后,为吸取教训,加强对净化车间企业的监管,我们在全区开展了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净化车间企业普查工作。截止目前,全区有使用危险化学的净化车间企业279家,聘请了市安科协会专家开展检查整治试点工作,制定出《龙岗区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洁净作业企业安全检查指引》,并组织了区、街道执法人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净化车间企业负责人、安全主任进行了培训。共举办5期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企业337家,424人。

五、突出抓好督查督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

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职能,调动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抓好安全生产。完善了区安委会工作规则。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防范工作会议,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建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计划、登记、汇报等制度,使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制定了工作方案,部署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工矿企业、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建筑安全、旅游安全、水上安全、“清无”等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行动。各部门按照安委办部署,积极组织开展本行业、本辖区各类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完善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在各街道设立了隐患举报投诉电话。认真处理群众投诉,进一步规范案件的收发、登记、管理工作。今年共受理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案件148件,其中督办28宗,转办120件。做到了案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六、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一)扩大“安全生产月”的影响。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们与共青团、横岗街道办联合举办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区领导张备亲自动员,百家企业一千名职工在仪式上向社会公开承诺,保证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保障安全生产。我们把宣传咨询与下基层服务相结合,与龙岗街道、比亚迪公司及区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大型安全生产咨询活动。在电视台、报刊广泛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予以曝光。利用移动通信发送安全生产信息2万人次。组织100场电影进社区,利用电影进社区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短片100次,通过各种活动形式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人心。

(二)加大安全宣教力度。我们通过各类公共场所,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在8台公交车上制作了车身安全公益广告,制作了30秒钟安全用电广告片在区电视台播放。在公交车侯车亭制作了预防燃气中毒和火灾的安全公益广告。在电梯安装144块公益广告,在2个要道口竖立了立柱广告牌。向企业和员工发放《员工安全知识必读》读本4500本,招贴画5000张,宣传挂图1000套,安全宣传小册子19660册。在“一畅两会”专项整治行动中,制作消防安全宣传条幅标语340幅挂在各社区。制作《龙岗区出租屋消防安全十项须知》55000张,在“三小场所”张贴。今年在宣传上我局共投入88万元。

(三)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质量。本着“规范发展、繁荣有序”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了安全培训中介机构的管理,严格执行办学审批制度,杜绝无资质办学和非法挂钩办学等现象。加强了对培训机构设备、设施的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场所进行了规范。加强了培训质量管理,从参加培训人员的身份、教学质量、考核发证等环节从严把关,共培训企业负责人1532人,初级安全主任3528人,特种作业备案3590人,操作证复审备案2753人。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也存在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社区安全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各社区工作站成立了以后都组建了安全生产巡查队伍,配备了3-5名工作人员。推行“大综管”以来,没有与“大综管”有效结合起来,社区巡查员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对社区巡查工作指导力度不够,致社区巡查工作普遍存在职责不明确,工作不清晰,巡查记录不齐全,档案管理不规范等现象,中心工作与日常巡查结合不紧密等诸多问题。

二是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工作思路贯彻不到位。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落实年”和“攻坚年”,我局围绕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企业自主地、积极地、主动地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中主动考虑安全因素,自觉规避事故风险,防治出现事故隐患。这一工作思路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如在今年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中,企业自查率还不足60%,上交的自查表也普遍存在敷衍应付的现象。这一现象一方面反映我区部分企业缺乏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另一方面也反映我们自身对此工作宣传、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企业安全自查方案范文第2篇

一、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安全发展的氛围。深化安全主任培训。制定了《20*年某区安全主任培训工作计划》,对全区新增安全主任培训、安全主任再培训和全员安全培训三项培训任务作了总体安排。共培训新增安全主任培训1584人,安全主任再培训2513人。针对交通行业安全特点,开办了交通系统安全主任培训班,为交通系统培训新增安全主任学员30人、再培训学员51人。组织136名街道、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区、街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人员,举办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讲座。采取上门动员、提供场所、检查督导等方法,积极推进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全员培训,辖内企业培训员工47461人。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制定《安全月活动方案》,对安全月活动进行布置。与区总工一起,在某广场举办了以“珍惜生命、保障安康”为主题的某区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在某广场组织了安全月宣传咨询日活动。两次活动共现场发放宣传单张32000多份、安全警句扑克牌1万多付,为群众解答生产安全问题1300多人次。为配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月活动,还制作了50幅安全生产知识和事故案例警示挂图,在区内行政街道和人群聚集地段巡回展示。《突发事件应对法》11月1日施行后,为配合《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又制作了8块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宣传展板,在各街道进行巡回展览。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在全区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专项整治,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下大力抓了两个隐患单位整治工作。按照区政府关于继续推进街道两个重点安全隐患单位整治工作的要求,在充分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了今年重点整治两个隐患单位名单,督促各街道、企业制定整治方案、狠抓整治落实,全区48个重点隐患单位已基本完成整治并通过区验收。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下发了《迅速开展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工作的紧急通知》,在全区开展了针对高处作业的安全大检查。全区共出动检查人员512人次,检查企业274家,张贴宣传单张3100多张,制作宣传橱窗114个。突出抓了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国务院和省、市要求,我区分企业自查、各职能部门和街道检查、区安委会督查三个阶段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区自查自改企业4508家,自查隐患817条,已自改隐患813条。督促职能部门和街道组织督查组145个,督查企业6525家次,发现各类隐患1817个,落实整改1809项,隐患整改率99.56。重点抓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整合公安、工商、安监、质监等执法资源,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全面加大非法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力度。专项检查期间,全区共出动人员773人次,检查企业1357家,仓库961间,居民住户5396间。

三、严格执法督查,大力解决薄弱环节和问题。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先后组织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春节、“五一”、“国庆”黄金周和十七大期间,开展了以消防安全、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领域为重点的大检查。从5月18日开始,按照《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在高处作业、用电安全、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营运校车、游乐设施、防雷设施等重点部位、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大检查。大检查期间,全区共出动人员429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385家,出租屋11327间,危旧房1430间,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隐患2459个。加强安全生产经常性监察巡查。先后对22521个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26150次检查,查处事故隐患4255个,实际完成事故隐患整改3803条,发出责令整改指令书1640份,对35家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给予了监察处罚。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进行了审核,共受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换证申请28家,办理其他危险化学品业务7家。按照《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备案程序实施细则》的要求,在全区开展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备案工作,累计办理企业申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36宗,办理备案证明变更申请3家。在11家加油站部署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突击检查了30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了瓶装液化气销售黑点专项整治,暂扣违法运输瓶装液化气车辆1台,扣押瓶装液化气205瓶。依法严肃查处事故。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对大众搬屋公司“20*.2.4”事故等11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受理群众投诉11起,行政处罚35起,罚款46.9万元。

四、强化双基建设,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严格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组织对街道、职能部门进行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定下发了20*年度部门、街道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细则和

今年以来,某区安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省安全生产条例》,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安全发展的氛围。深化安全主任培训。制定了《20*年某区安全主任培训工作计划》,对全区新增安全主任培训、安全主任再培训和全员安全培训三项培训任务作了总体安排。共培训新增安全主任培训1584人,安全主任再培训2513人。针对交通行业安全特点,开办了交通系统安全主任培训班,为交通系统培训新增安全主任学员30人、再培训学员51人。组织136名街道、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区、街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人员,举办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讲座。采取上门动员、提供场所、检查督导等方法,积极推进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全员培训,辖内企业培训员工47461人。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制定《安全月活动方案》,对安全月活动进行布置。与区总工一起,在某广场举办了以“珍惜生命、保障安康”为主题的某区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在某广场组织了安全月宣传咨询日活动。两次活动共现场发放宣传单张32000多份、安全警句扑克牌1万多付,为群众解答生产安全问题1300多人次。为配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月活动,还制作了50幅安全生产知识和事故案例警示挂图,在区内行政街道和人群聚集地段巡回展示。《突发事件应对法》11月1日施行后,为配合《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又制作了8块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宣传展板,在各街道进行巡回展览。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在全区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专项整治,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下大力抓了两个隐患单位整治工作。按照区政府关于继续推进街道两个重点安全隐患单位整治工作的要求,在充分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了今年重点整治两个隐患单位名单,督促各街道、企业制定整治方案、狠抓整治落实,全区48个重点隐患单位已基本完成整治并通过区验收。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下发了《迅速开展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工作的紧急通知》,在全区开展了针对高处作业的安全大检查。全区共出动检查人员512人次,检查企业274家,张贴宣传单张3100多张,制作宣传橱窗114个。突出抓了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国务院和省、市要求,我区分企业自查、各职能部门和街道检查、区安委会督查三个阶段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区自查自改企业4508家,自查隐患817条,已自改隐患813条。督促职能部门和街道组织督查组145个,督查企业6525家次,发现各类隐患1817个,落实整改1809项,隐患整改率99.56。重点抓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整合公安、工商、安监、质监等执法资源,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全面加大非法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力度。专项检查期间,全区共出动人员773人次,检查企业1357家,仓库961间,居民住户5396间。

企业安全自查方案范文第3篇

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以“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为指导,依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区政府《关于印发新罗区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按照上级关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切实建立健全一套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科学有效、操作方便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保障措施,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工作内容

(一)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1、企业是否依法取得生产经营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照;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否健全、落实;

3、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是否健全、落实(包括: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从业人员招聘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安全技术(动火)审批及检维修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报告处置制度,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资金及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培训教育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应急救援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等);

4、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

5、企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6、事故隐患是否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落实到位;

7、是否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和上级安全生产检查指出的安全隐患与问题;

8、是否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二)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达标以及是否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3、是否存在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场所、部位;

4、各类安全检查所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与问题的处置(汇总、明确整改期限、指定责任单位人员等)是否到位

5、各类安全检查所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与问题的处置(汇总、报告、指定及审批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指定责任单位及人员、提出防范措施等)是否到位;

6、生产企业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三超”问题;

7、生产企业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法劳动纪律“三违”问题;

8、安全隐患整改验收复查是否及时、到位;

9、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是否到位、满员;

10、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是否经过法定培训及取证;

11、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内容是否落实到位(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十二项专项整治内容)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1、新员工(含转岗、复工)是否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四新”(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器材)是否经过专门安全教育培训;

3、是否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是否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抓好“安全生产月”的各项宣传工作;

5、日常是否定期利用标语、板报、简报等方式进行安全生产宣传;

6、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氛围是否浓厚等。

实施步骤

(一)动员发动阶段(4月底以前):各企业要按照本指导意见和目标和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和2011年“隐患治理年”、“基层基础建设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企业“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同时,要组织动员部署,提高员工的思想认识,防止和克服厌倦心理、自满情绪,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活动中来。各企业制定的“三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报对应主管部门和乡安监站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5至6月):各企业要按照制定的“三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内容要求,有组织、按计划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对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隐患与问题要及时记录在案,定期汇总、上报,特别是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与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防范,制定好切实可行的治理计划,落实资金,确定专人、限期整改。自查自纠情况于6月30日前报上级主管部门外,还必须同时报乡安监站备案。

(三)迎检整改阶段(7至9月):针对前阶段自查自纠情况,各企业一方面要认真汇总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与问题,以及上级各部门督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与问题,区分一般和重大两类隐患与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制定责任单位及人员、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另一方面,要认真总结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收集、整理、汇总自查自纠工作资料,按门类及时归档,并做好迎接上级督促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建章立制阶段(10至12月):企业要综合自查自纠情况、上级督查情况,以及《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和企业现有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认真、全面地进行分析和研究,对过时、不适用的规章制度要予以及时修订、对缺漏的、好的、适用的经验与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形成一套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科学有效、操作方便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企业要站在“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社会责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要性,认真落实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成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搞好动员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各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突出活动重点,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要做好指导、督查、协调和通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活动情况,督促解决问题,防止形式主义,推动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企业安全自查方案范文第4篇

7月2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根据《意见》精神,组织开展了全国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督导工作。本次督导检查工作从9月中旬开始,分5个督导检查组(以下简称“督查组”),对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西、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等15个省(区)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对象主要是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应急管理机构,同时对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抽查。

9月26―29日,本刊记者跟随第二督查组赴宁夏回族自治区督导检查应急管理工作。第二督查组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党委副书记张平远带队,本次督导检查工作主要包含两部分:一是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全自治区各市、县的监管监察机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解读《意见》和新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以下简称“88号令”);二是采用了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检查了银川市、固原市、石嘴山市、泾源县等4个市、县,及辖区内8家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检查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检查的方法主要有调阅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听取汇报和意见反馈等。

政策宣贯

9月27日,督查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安监局及下属6个市(园区)安监局(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约九十余人进行了《意见》和88号令的宣贯培训,传达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于应急管理执法检查的精神,另一方面也使得基层安监人员更加了解88号令对应急预案编制等的新要求。

张平远指出,《意见》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也是着眼于解决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近年来,接连发生了多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单位安全红线意识不牢靠、责任不落实、事故防范和应急准备不到位、企业第一时间应急处置能力和员工自救互救能力不强等问题,同时也暴露出对生产经营单位平时的应急管理执法检查不到位的问题,包括执法检查项目不清楚、程序不完善、授权不明确、依据不统一、自由裁量不规范等,导致执法检查工作在督促企业夯实应急准备、储备应急资源、协调应急队伍、完善应急机制等方面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进而错失了事故先期处置的最佳时机。

《意见》的出台就是要瞄准这些问题,紧盯遏制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这一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增强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应急指挥中心信息管理部副主任高双喜在对88号令的解读中强调,应急预案的本质,是在对事故风险特点和影响范围评估的基础上,持续改进的最优化的反应程序。他总结了当前企业应急预案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应急预案照搬照抄、不切合实际;企业负责人对应急预案工作口头布置多、抓落实少;平时不学不看、险时凭经验指挥。

由于对应急预案的功能定位不清楚,部分企业编制的应急预案脱离实际,针对性和实用性不强。如:以行业常见事故代替事故风险分析,以日常管理机构代替应急响应机构,以物资保障工作要求代替物资保障机制,以法定事故分级标准代替实际应急响应标准,以工艺操作规程代替应急处置措施等。

企业编制应急预案过于追求大而全,常常是能编制预案的都编成预案,不考虑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和事故风险状况。如一些企业把行业可能发生的事故均编制了专项预案,事实上有些事故处置程序十分简单,用现场处置方案即可。

近年来,应急预案优化工作的经验成果之一就是简化应急预案体系内容。中石化天津分公司、神华集团神东公司和中石油管道公司均采用了“公司级综合预案+分厂级应急预案+站队(车间)级现场处置方案”的应急预案体系框架,极大精简了应急预案文本内容,实现了简明化的目的。同时,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结合近年来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政府主导、企业参与配合的实践经验,明确企业应急预案应当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在培训会后,部分参会人员就应急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督查组专家进行了交流。很多参会者表示培训收获很大,希望今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区安监局能够对基层安监干部多进行类似的法律法规宣贯培训,使基层安监人员的应急管理执法水平能够得到进一步提升。

存在问题

本次督查组走访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的4个市、县和8家企业,分别了解了当地政府和企业的应急管理情况。其中发现了许多共性的问题。

从检查结果来看,企业应急培训存在的问题较大。培训不认真、走形式,缺少培训计划,培训内容不系统、不量化,有的企业实际培训内容与培训计划不符。多数企业的培训对于应急内容重视程度不够,未将应急处置与逃生自救互救知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和计划之中。缺少对从业人员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的组织考核。有一些企业的培训纪录过于简单,记者曾在一家企业看到,该企业每次培训记录仅有一页表格,表上仅写了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培训的大致内容,当问询负责人如何能够证明真的培训了的时候,该负责人称:“表上都有人员签字,就证明培训了嘛。”但培训的具体情况无从得知,培训效果更是无从考证。有的企业则把员工的职业资格考试充当培训考核记录,并未有真正组织员工开展日常培训考核的记录。此外,部分企业还存在专职救援队救护队员培训证书均过期等问题。

在应急演练方面,8家企业中,有5家企业的演练评估报告中缺少对应急预案的改进建议,演练并未达到对应急预案进行检验、改进和完善的作用。还有的企业在应急演练计划后面直接写演练总结,形式主义比较严重。

在应急预案的编制方面,有的企业应急预案评估流于形式,预案评估中专家均未提出实质性意见;缺少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等内容。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也不容乐观,多数企业今年并未按照88号令的要求重新修订〔88号令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在现场检查时,督查组专家实地查看了企业的应急设施设备、装备器材等应急物资、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逃生通道等。发现有3家企业存在着应急救援器材维护间隔时间过长、部分标准不量化的问题。如呼吸面罩没有及时清洁、涂防雾剂等,一旦付诸使用,将严重影响到救援人员的视线。有的企业班组工作现场未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救援器材均在物资储备库里。通过对企业员工的随机抽查发现,部分企业应急处置有关员工对应急救援器材的熟悉程度不够,如穿着防化服的时间过长等。此外,应急处置物资配置不足,影响使用,也是普遍存在的情况。

在检查中,督查组还随机抽取部分企业,现场进行了不打招呼、无脚本的应急演练。从演练结果来看,一些企业的专兼职救援队伍培训尚待加强,一些队员对于救援的程序不熟悉、不清晰,例如在模拟火灾救援的演练中,救援队员未向指挥人员领取救援命令、不了解火灾的性质就直接开展救援,且在队伍集结后未进行清点人数,在救援实战中将可能影响到需要团队协作进行的救援工作。此外,一些专兼职救援队配备的设施装备过于陈旧、落后,对于救援效果、救援实战的顺利进行将产生影响。在其中一家企业的现场应急演练中,企业与县政府消防队无沟通、无联动,缺乏应急处置衔接环节。

对于区、市、县的应急管理工作,督查组除听取了区、市、县相关负责人进行的汇报之外,也通过对企业的走访、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检验区、市、县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落实情况。总体来看,各级政府均设置了应急管理机构,但仍存在着机构人员配备不足,人员素质有待提升等问题。并存在各级政府应急管理机构规模“上大下小”的现象,基层应急管理力量不足。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政府应急管理工作主要集中于应急预案备案和演练,以及应急队伍建设,但应急培训工作较为弱化。比如此次检查过程中就发现,部分地区政府部门对88号令的宣贯力度不够,培训没有落实到辖区企业。

亮点做法

企业安全自查方案范文第5篇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豫政〔200*〕47号文件精神,促进各县区建立完善“两个链条”,即政府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服务链条和企业从原料进入到成品输出的全程管理链条。切实落实“两个体系”,即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强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与整治,切实加强标准化规范化源头管理,进一步提高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我市食品产业健康发展。落实市委市政府承诺十大实事之一“努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确保全年目标的完成。

二、督查内容

(一)各县(区)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制定方案、落实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投入等情况。

(二)各县(区)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情况以及在加强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监管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及经验。

(三)了解各个环节食品安全及其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各县(区)对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溯制的落实情况以及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情况等。

(五)各类食品企业对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自查和监管部门对食品企业的检查情况。

(六)实施奶制品行业整顿、促进奶业发展和保护奶农利益情况等。

(七)推进“努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件实事的落实情况、重点目标完成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三、督查组织

此次督查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督查组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各三名人员(其中副局长一名、科长两名)和市商务局、教育局、民族宗教局、盐业局、林业局、粮食局各一名人员(科长),组成三个督查组(人员名单附后),对两县三区及市直有关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期间,各督查组每周向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督查工作进展情况。

四、督查时间

200*年10月13日至200*年12月31日。

五、工作安排

督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调研(10月13日至10月31日)

(一)各类食品企业自查的主要内容

严格对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质量控制体系认真开展自查,主要内容包括:

1.食品生产的原辅材料或投入品是否依据有关法规规定检查和使用添加物质,是否进行进厂(场)质量把关和检验检测。

2.在生产过程中是否依据有关规定、标准规范进行生产过程控制和(或)半成品检测,是否建立并实施了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并有效控制产品的质量安全。

3.对成品是否依据有关食品标准和企业内控标准要求进行出厂(场)检验把关,保证出厂(场)产品的质量安全,发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

(二)各县(区)自查主要内容

1.本地食品安全状况。摸清辖区内各环节食品安全底数。种植养殖环节: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多少个、多少亩,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多少个、多少亩,绿色食品多少个、有机食品多少个,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多少个、面积多少亩,有多少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建立了检测室以及其他数据。200*年新建各类养殖小区多少个、总数多少个,新增无公害畜产品产地多少家、总数多少家,新增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企业多少家、总数多少家,奶牛养殖场多少家以及其他数据等。生产加工环节:辖区内共有多少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多少家,10人以下小作坊多少家,获生产许可证企业多少家,无证或证照不全企业多少家,通过ISO系列、HACCP等认证企业多少家,获中国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多少个以及其他数据;屠宰点多少个,定点屠宰场多少个以及其他数据等,此环节所有生产企业必须逐一全部登记检查。市场流通环节:辖区内共有多少家流通企业,其中食品超市、商场多少家,食杂店多少家,食品超市或商场有食品自检室多少家,有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经营户多少家、无证照经营户多少家,“食品放心示范店”多少家,12315消费者投诉站(点)多少个,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多少家、食品统一配送率是多少以及其他数据等。餐饮消费环节:辖区内有多少家餐饮企业,其中,社会餐饮企业多少家、学校食堂多少家、建筑工地食堂多少家,有卫生许可证企业多少家,无证企业多少家,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社会餐饮企业多少家、学校食堂多少家以及农村集体聚餐等情况。进出口环节:辖区内备案出口基地多少家、备案多少亩,备案饲养场多少个(其中生猪养殖场多少个、禽类养殖场多少个、牛养殖场多少个),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获证企业多少家,在国外卫生注册获证企业多少家。

通过对上述五个环节开展食品安全隐患评估、暗访抽检、消费者调查等形式,了解各监管部门分别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进出口等环节的重点食品抽检合格率情况(重点是农药兽药残留超标情况和生产经营企业抽检合格率情况等)以及近两年食物中毒发生情况和食品案件查处情况等,进一步摸清辖区内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隐患和风险,并逐条详细列清楚。

2.本地食品安全监管状况。辖区内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人员状况,执法人员情况、学历结构情况,政府是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以及经费投入情况,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有无在食品企业设执法“安静日”等情况,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情况、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情况、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情况以及本县(区)食品安全监管取得的主要成绩和经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有哪些意见和建议等。

根据对本县(区)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监管状况的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整改方案,方案要细化、量化,责任分工和整改措施要明确具体。自查调研报告和整改方案于200*年11月1日前报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市督查组调研的主要内容

1.听取各县(区)委、政府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工作部署和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及实际效果。

2.对各县(区)食品安全工作和监管情况有关资料进行检查。

3.分别召开县(区)、乡(镇)政府及监管部门座谈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各类食品企业代表座谈会等。

4.全面排查种植养殖基地、生产加工企业(包括小作坊)、经营企业(包括集贸市场、农家连锁店)、餐饮企业、(包括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定点屠宰场和乡级食品安全协管站。

5.对消费者和学生进行暗访问卷调查(城乡消费者和学生分别不少于100名)。

根据县(区)自查情况并结合督查组调研情况写出督查工作第一阶段工作报告于200*年11月1日前报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阶段:全面整改(11月1日至12月10日)

(一)各类食品企业主要任务

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每家企业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主动抓紧实施,确保整改工作成效。

(二)各县(区)主要任务

1.根据整改方案要求,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开展全面监督检

查,有针对性地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2.监督并帮助企业自查自纠,全面整改。

(三)市督查组主要任务

1.督促各县(区)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和整改目标。

2.实施拉网式督查,对各县(区)所有种植养殖基地、生产加工企业(包括小作坊)、经营企业(含集贸市场、乡级食品连锁店和小食品店)、餐饮企业(含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屠宰场进行全面督查。

3.对在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县(区),并督促县(区)委、政府和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对问题环节、问题企业的整改。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2月11日至12月31日)

(一)各类食品企业主要任务

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整改成果转变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制度机制,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诚信意识,切实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能力,确保所生产经营食品的质量安全。

(二)各县(区)主要任务

1.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包括市督查工作目标,整改工作目标,市委、市政府十大实事中保障食品安全重点目标完成情况)。

2.总结整改工作经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

3.理清食品产业发展思路,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促进食品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从根本上提升食品信誉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4.对三个月食品安全整顿情况写出专题总结报告,于二零零九年1月5日前报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市督查组主要任务

1.对照督查工作方案中重点督查内容并结合市督查工作目标,市委、市政府十大实事中“努力保障食品安全”重点目标完成情况对各县(区)整顿情况进行全面评估验收。

2.根据三个月督查工作情况,向各县(区)委、政府反馈督查意见。

3.写出督查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督查工作开展情况;该县(区)开展食品安全整顿情况、奶粉事件处置工作情况、十大实事中保障食品安全落实情况等;取得的主要成绩、经验和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对该县(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于二零零九年1月5日前报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此期间,市食品安全领导工作小组将组织有关监管人员和专家对各县(区)食品市场进行明查暗访、监督抽检,有针对性地评估各县(区)整顿工作绩效。

六、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督查组要按照督查方案总体要求,根据所督查县(区)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督查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督查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二)深入细致,务求实效

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提出的“严、细、深、实”的要求和市委郭迎光书记、市政府丁巍市长的批示精神,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督查,明确成员分工,细化督查内容,确保按时完成督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