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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制改革的认识

经济体制改革的认识

经济体制改革的认识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宪法得到不断修订与完善。从唯物史观角度分析三十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宪法发展的历程,经济体制改革成果入宪呈现出四个鲜明的特点:一是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二是坚持量变与质变辩证关系原理,进行渐进式改革;三是坚持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关系原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四是坚持实践第一的认识论,从实践到政策到入宪。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一般经历了从微观到宏观、从表面到深层、从局部到整体的变迁过程.宪法对经济体制改革成果的确认,也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深化的变迁过程。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土地流转制度的人宪到所有制改革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人宪。从市场导向改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人宪到收入分配改革与分配制度的人宪都充分体现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与宪法发展的关系。纵观这一历史进程.经济体制改革成果入宪呈现出鲜明的特点。从唯物史观角度研究总结我国经济改革成果人宪的特点,有助于我们在深化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更好地处理经济体制改革与宪法修订的关系。

一、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恢宏磅礴的全社会参与的实践活动.经济体制改革成果人宪体现了宪法的修订,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2O世纪7O年代末,在安徽凤阳的小岗村,十几个农民在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协议书上按下手印,点燃了中国农村的改革之火,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很快在我国广袤的农村大地上形成燎原之势。同样地,乡镇企业主要从苏南地区的社队企业中生长出来,市场经济在经济特区试验开路.温州人民在非公有制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制度创新中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些改革试验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现行宪法及其修正案对这些经济体制改革成果的最终确认.体现了宪法对这种创造精神的尊重。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人民群众是改革发展的主体和动力。我们党始终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总是满怀热情地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的实践探索。邓小平指出:“我们改革开放的成功,不是靠本本,而是靠实践,靠实事求是。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

历史实践表明,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一切成就。都是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取得的,人民群众是决定我国改革开放前途和命运的根本力量。只有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改革开放事业才会有坚实的基础和力量源泉;只有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才能准确把握时代前进的脉搏,不断获得推动改革开放事业的动力;只有充分尊重人民群众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才能不断获得改革开放事业发展与进步的思路与智慧;只有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才能不断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胜利。

二、坚持量变与质变辩证关系原理,进行渐进式改革

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事物的运动发展都是通过量变到质变,叉从质变到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构成事物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及其成果人宪采取渐进式的方式,遵循了这一辩证法则。我国从改革一开始走的就是“渐进式”改革之路。所谓渐进,即先确定一个基本取向和大致思路,选择一些比较容易推进且可以较快取得成效的领域,特别是从计划经济体制较为薄弱的环节开始突破,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由而核心、由局部到全国,根据条件和可能.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逐步推进。具体地说,我国经济体制“渐进式”改革主要采取先农村后城市、先放权后改制、先双轨后并轨、先试点后推广、先探索后规范、先“体制外”后“体制内”、先增量后存量、先重点突破后整体推进、先局部开放后全方位开放等方式进行。实践表明。渐进式改革符合我国国情,符合人民群众对改革实践由浅入深的认识规律.有利于减少改革阻力和降低改革风险,有利于在改革的同时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一条低成本、震动小而成效较大的成功之路。

我国将经济体制改革成果写入宪法,也是采取渐进式的方式进行的。宪法对经济体制改革成果的确认,不是一蹴而就、一步到位的,而是在实践中某一体制发展完善了,时机成熟了才把其写人宪法.赋予其宪法地位,并不断修订完善。如我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人宪从1993年宪法修正案规定的“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到1999年宪法修正案规定的“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都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修订完善的。再如: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定.从l982年宪法规定的“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到1988年宪法修正案规定的“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合法范围内存在与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再到1999年宪法修正案规定的“法律范围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直到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的“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权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使非公有制经济的宪法地位由“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到“鼓励支持和引导”,这些都充分体现了渐进式的特点。三、坚持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关系原理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和与时俱进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这一原理要求我们一切从社会实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在认识我国革命和建设规律的基础上有效地去改造世界。说:“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根据。”国情是客观存在.第一性的东西,国策和宪法,是第二性的东西,是国情的反映。国情决定国策、宪法,国策和宪法要符合国情。党在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时.必须以我国国情为依据。正如邓小平所说:“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就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及其成果人宪,充分体现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一特点。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成果能够人宪的一个重要前提。

我国宪法不断调整和完善的过程也是思想不断解放的过程,每一次思想解放都极大地促进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第一次思想解放是1978年关于真理检验标准的大讨论。这场讨论.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使人们从教条主义的精神枷锁中解放出来。以思想解放为先导。党中央果断地决定将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开始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历程。其后,1982年宪法和l988年修正案也随即将部分经济体制改革成果写了进去。第二次思想解放是以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为标志的。邓小平的南方谈话提出了一系列极其重要的观点,由此推动了又一次思想解放,统一了全党认识。最终党的十四大作出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决策,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改革目标,1993年宪法修正案正式将其写入。2O世纪9O年代中期,关于所有制问题的又一次思想解放展开了。这次思想解放.丰富了我们对公有制主体地位内涵的认识。明确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影响力、控制力和带动力等方面;创新了对公有制实现形式的认识,明确了股份制应当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肯定了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形成起到重要作用,1993年和2004年宪法修正案都对这些思想结晶进行了确认。进入新世纪。围绕如何实现科学发展的思想解放方兴未艾,这次思想解放必将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宪法也将会有新的变化。

四、坚持实践第一的认识论,从实践到政策到入宪

经济体制改革的认识范文第2篇

关键词:转轨经济学 华盛顿共识 激进式变革 渐进式变革

我国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基本特点主要包括:从经济体制方面表现出来的内容来看,是由计划经济体制逐步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而从经济发展模式方面来看,则主要表现为越来越多地依靠于市场机制校正跳跃式发展所形成的社会生产结构,而缺乏经济核算和生产者激励机制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则更多的表现为社会再生产循环的困难程度,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增长方式转变正是从解决这些矛盾的实践中开始的。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两分法,主要是针对计划经济体制排斥经济核算、不注重生产者物质利益等重要问题,从而最终采取了放权让利的改革方式。

转型经济学:超越渐进与激进

本文所指出的所谓的转型经济学就是指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经济发展模式转轨基础上所形成的一种经济学视角下的转换,即经济学范式转换。从人类社会有经济这一现象开始,人类的经济增长方式就依次经过了多种转化形式:产品运营、资产运营、资本运营。而随着人类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很多理论界学者也把知识运营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增长方式来运作。因此,可以看出,我国由改革开放以前到现今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转型:其一就是经济制度的转型,即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其二就是现在理论界一直都在提倡的经济增长方式与人类实践模式的转型,即常见的宏观与微观的相互转型。这两种转型都是局部与整体、个别与一般、微观与宏观的相互关系。本文以转型经济学的两个重要的代表流派为切入点,分析这种部分与整体、个别与一般以及微宏观之间的关系,以此来详细阐述我国经济两分法的走向历程。

(一)华盛顿共识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多数拉美国家陷入了长达10余年的急剧通货膨胀和债务危机爆发的经济困难时期,经济学家约翰·威廉姆森认为的实行紧缩的政策防止通货膨胀、削减公共福利开支、金融和贸易自由化、统一汇率、取消对外资自由流动的各种障碍的限制,以及国有企业私有化、取消政府对企业的管制等方式,在当时均得到来自于世界银行的大力支持,即“华盛顿共识”。后来这些观点又被称之为“新自由主义的政策宣言”。随着全球化的日益盛行,“华盛顿共识”从而形成广泛的社会认可。

“华盛顿共识”在最初的时期,受到了来自于国际金融组织的热烈欢迎,其中的很多政策都是以经济学的教科书知识为基础的。“华盛顿共识”认为,国家经济的转型必须依靠三大支柱的支持:即价格的自由化、私有化、宏观经济的稳定化。价格的自由化也就是在本国经济中实行自由价格,让市场价格能在经济中起引导作用,并为经济发展奠定基础。私有化的支撑与实行可以使最大的市场主体—企业产生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激励效应,稳定化主要是指宏观经济在价格上的持续稳定性,使价格体系能够随时对市场上不同的商品稀缺起调剂作用。“华盛顿共识”还认为,国家经济在转型中一旦引入市场体制的改革,将很快收获利益,生产效率也会大幅度提高。因此,转型必须是激进的、爆炸式的发展模式。

(二)制度经济学对转型经济的观点

制度经济学研究是主要以制度作为研究对象,来研究制度对国家经济行为和经济发展趋势的影响,以及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又是如何影响制度的演变和发展的。西方现代经济学各发展流派在不断的发展完善,而制度经济学在现当代的转型经济学发展领域里是一支特别引人注目的经济学分支。它强调立足于个体间的互动经济关系来解释其所产生的经济活动,它最先确立了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以此经济关系作为研究的重要起点,并反过来确定以一个总量的标准如何对整个经济活动做出一定量的安排后果这一研究思路。在近一个世纪的时间跨度中,制度经济学在研究方法论的领域中,颇为引人关注。

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是建立在现代微观经济理论中所提供的制度经济学这一特殊角度的基础上的。当前在西方国家对制度经济学做出很大贡献并同制度经济学共同发展的经济学家主要包括:科斯、诺斯、威廉姆森等。这几位学者认为:市场之所以能够充分的发展主要是依赖于足够的制度建设。在经济学中最前沿的理论是现代微观经济学,这一理论包含了市场信息不完善这一特点。所以,市场良好、持续的运作必须依靠市场提供的完备的信息,这样才能使市场的经济主体对一切信息了如指掌。反之,不完善的市场信息将无法保证市场良好作用的发挥。

反思:转型经济学的两种改革道路

回顾我国30多年以来的经济改革历程,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第一阶段性表现为1979年底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第二阶段是在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时所提出的在我国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第三阶段是在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提出的我国改革目标,即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三个阶段被形象地誉为中国经济的三座里程碑,更是我国经济改革发展的三个主要阶段:改革开放的开始阶段即改革实践过程的设定阶段、双轨共同发展的经济体制形成和渐进式改革道路发展的确认阶段、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全面转轨的阶段。从我国经济发展的视角来看,经济改革的理论基础是在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经济改革理论必须是以指导改革实践、服务于改革实践为研究对象的一种规范性理论。

(一)经济改革理论

经济改革有一个重要的构成要素即经济改革理论这个基础性要素,社会在对待经济体制改革的态度一般是首先强调利益关系,但是并不受自身利益决定,更取决于人们对经济改革所采取的根本措施是否符合社会公正性的判断。换言之,亦即社会公众对社会问题中的公正性的某些基本价值,即国家意识形态的认识。而一旦当意识形态的理论基础发生变化,那么必将影响到整个社会的价值观的变化。这就表现为经济改革理论研究要受到经济实践发展的影响和制约,在各个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由于段性特征不同,相应也有不同的理论出现,但由于理论本身还存在着一定的反复性,势必导致经济改革很难从时间上来划分出清晰的、截然不同的发展阶段。

纵观我国3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历程和我国经济改革理论的发展,可以清晰地看到我国必须沿着社会主义制度的方向来发展经济,这点已经在我国学术界得到了共识。这个过程不仅是对原来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大胆突破和扬弃的过程,更是对市场经济重新认识的过程。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普遍认为: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三大特征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这也是政治经济学理论中对社会主义制度属性的定义。

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学术界以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形式和体制模式的高度,对计划经济和市场的关系、价值规律和市场的关系进行了剖析,得到结论: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仍旧是商品经济。同时,还进一步提出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上的,从而摒弃了传统的计划经济观点。而对于我国公有制的改革理论探索,始终贯穿于经济改革和体制转型的整个过程中。对于这方面的理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所有制结构上,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理论中只能是单一公有制的理念,提出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局面必须是混合经济的共同发展,对社会主义发展的经济制度进行了重新定义;第二,在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上,对原来传统的国营经济形式进行了否定,提出了多种公有制形式的观点,并使股份制逐渐成为一种公有制的全新形式;第三,在所有制关系方面,面对从宏观到微观企业财产组织层面的发展这一主要问题,提出了两权分离的具有较强实践性的理论。并引入了西方经济学对于产权的理论和方法,对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和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改革同步进行研究和实施,最终解决了所有制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问题。

如果从收入分配这一社会现实来看,这一改革不仅改变了传统的按劳分配的平均主义观念,并在很大程度上对效率以及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问题给予了关注。同时还对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的收入分配提出了理论思考,充分地肯定了劳动力个人所有制和劳动力市场是现实存在的,并提出了要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紧密结合起来的经济体制。

(二)商品经济理论和市场经济理论

30多年的改革开放,让理论界对经济体制的发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经济改革理论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突破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理论,这一理论是通过经济改革理论的发展而奠定的理论基础,为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启动和局部突破提供了重要以及必要的理论基础。其实这一商品经济理论就是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初期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理论原型,这就是所谓的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基本特征的学术观点。进入20世纪80年代的中后期,学术界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基础上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理论。以市场取向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经济改革理论是建立在改革开放全面启动的基础上的,并根据当时的经济体制运行的实际问题而提出的,是对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彼此之间关系的一种深入探索,并具有倾向性和过渡性。

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依赖于我国农村的包产到户和非国有经济体制的迅猛发展,我国一方面在实行改革开放,另一方面又在借鉴国外的经济理论,使得我国的经济理论由改革初期的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理论内容,转变为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主要取向的改革内容。市场经济理论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更加突出了市场的本质、市场的有效调节以及市场经济在发展运行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同时还充分肯定了市场的主导可以决定大量的经济活动这一社会现实,并对生产要素应该进一步商品化、市场化给予肯定。这一过渡性的改革理论为我国更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随着西方比较经济学的引入,以经济改革理论为理论基础,理论界重新认识到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存在着不同的经济体制模式,明确将我国改革开放的过程划分为宏观调控、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微观基础企业主体这三个互相有机结合的层次。经过多达十几年的经济改革理论和社会实践的探索和激烈辩论,我国经济改革的市场化方向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逐渐被确立起来,即我国开始由计划经济体制转为市场经济体制。

结论:我国经济转型的两分法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尤其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也由原来的农村经济改革转移到了城市国有企业的经济改革,并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铺开。经济改革的理论研究重心已转移到了经济改革的战略如何选择的问题上。这一理念主要包括:改革目标的探索、经济改革的基本思路、经济改革的基本策略以及主要步骤等问题的涉及和选择。

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形成的传统的社会文化、思维模式、风俗习惯、道德观念等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着改变,但是这种改变是需要在一段漫长的时间积累中培育和引导的。更主要的是,这些内容上的经济体制是与正式的经济制度的变化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的。总之,经济改革理论是与经济实践互相作用并不断发展的,它向前迈进的每一步都是由于随着改革实践的不断深入遇到的需要解决的新问题而提出的,那些不能按照传统的理论来解决的实际经济问题都将是理论发展的新起点。

参考文献:

1.莉.转型经济学的“转型”:超越渐进与激进的两分法.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5(2)

经济体制改革的认识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个体和私营经济 补充论 所有制 经济体制改革 历史地位和意义

“个体和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以下简称为“补充论”),提出于改革开放初期,它开启了所有制结构理论改革的大门,于1997年党的十五大被升华为“重要组成部分论”,影响了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近20年时间。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有必要对其的历史地位和意义做总结。

一、“补充论”的提出及其奠基意义

“补充论”是学术界和理论界对我们党关于个体和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表述的概括和简称。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总结了建国以来农业发展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深入讨论并原则同意关于农业问题的两个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农村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制定了加强农业的措施。” 会后,中央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讨论和试行,最后于1979年9月28日由十一届四中全会正式通过。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地做出了“社员自留地、自留畜、家庭副业和农村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附属和补充,决不允许把它们当作资本主义经济来批判和取缔”的表述。1978年12月22日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也予以了意思相同的表述,即“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部分,任何人不得乱加干涉。”由此,伴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全党全国的工作重点由阶级斗争向经济建设的历史性转变,伴随着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改革开放的关键抉择,伴随着我们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重新确立,“补充论”作为党的改革开放战略中一项具有深远影响的重大经济政策破土而出;标志着我们党对个体、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达到了新的自觉。

“补充论”提出后,虽然在党的文件和以《宪法》为核心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个体和私营经济为主的非公有制经济有过多次不尽相同的表述,而且常常前置以“必要的、有益的、不可缺少的”等强调性的定语,但都是以“补充”作为核心表述而始终没有过改变。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97年十五大,是以“补充论”为核心而展开的理论探索和认识深化的20年,是党的非公有制经济理论的逐步形成和发展的20年,“补充论”的提出具有奠基意义。

二、“补充论”的提出具有在所有制理论上拨乱反正的重要意义

新中国建立之初,个体和私营经济都曾经包括于新民主主义的五种经济成分之中,并在1949年《共同纲领》和1954年《宪法》中具有法律上的合法地位。不过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当时我们党对于个体劳动者采取的是“指导、帮助”的政策,落脚点是放在“鼓励他们根据自愿的原则组织生产合作社和供销合作”上,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则采取的是“利用、限制和改造”政策,目标是要通过赎买的方式将其和平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那一时期,对于个体和私营经济实行“指导、帮助、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表明,我们党在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对于个体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并不鼓励他们发展,而是十分明确地要通过对他们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最终建立以生产资料单一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尽管如此,纵观建国初期的个体和私营经济,其社会地位虽然在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中是处于被日渐削弱的境况,但在宪法层面则还是具有法律地位的。与这段历史联系起来考察,改革之初“补充论”的提出,重新恢复了个体和私营经济曾经享有过的社会、政治地位,因此具有在所有制结构理论上拨乱反正的历史意义。

三、“补充论”的提出是党对于个体和私营经济认识上取得重大历史性突破的标志

1956年到1978年,我们党对私营经济采取了消灭的政策。这一时期,由于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和国情认识的局限性,导致发生了影响国家发展全局的“左”的错误,我们党错误地将私营经济视为是与公有制经济水火不容的、完全等同于资本主义的异己力量,而片面地追求“一大二公三纯”。尤其在“”中,即使是个体经济也劫数难逃,被视为“小生产自发势力”和“资本主义的尾巴”,而在城乡经济生活的各个角落都遭到围追堵截,几近被扫荡无遗。对于私营经济则更是不予丝毫的存留余地。分别于1975年和1978年修订的《宪法》真实地反映出了当时个体经济被严重削弱和私营经济被彻底消灭的情况。在这两部《宪法》中,对于我国所有制结构的阐述,已经只余下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对于个体劳动者,严格地限定为只能在街道或生产队的“统一安排下,从事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不剥削他人的个体劳动”;而私营经济此时已经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对立面被毫无保留地排斥在社会主义经济体系之外,其曾经具有的法律地位也随之荡然无存。

长达20年否定私营经济存在的合理性的认识和实践,不仅使我们痛失了可以充分利用包括个体和私营经济在内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以强国富民的宝贵时间,更为深刻也是最为消极的影响是,历经20年“左”的“熏陶”,“社会主义经济只能是单一公有制加计划经济”的观念,已经非常地“深入人心”,成为传统经济理论中最为敏感的一根“神经”,以其的不容置疑性,严重地阻碍着人们把个体和私营经济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联系起来,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联系起来。也正是由于这样的历史背景,反衬出“补充论”的提出不仅具有拨乱反正的意义,更重要的是具有突破传统所有制结构理论羁绊的破冰意义,成为党对于个体和私营经济认识上取得重大历史性突破的标志。“补充论”是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初期,恢复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所获得的、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社会发展进程的最重要的思想成果之一。

四、“补充论”是当代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先声

所有制的结构问题是经济体制的核心问题,也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焦点问题。“补充论”的提出,使个体和私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由“水火不容”到“共同发展”,打破了公有制经济一统天下的所有制格局,促进了单一所有制结构向多元化所有制结构的历史性转变,并且在实践上开启了个体和私营经济融入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新阶段,使我们找到了一条大力发展初级阶段生产力的现实道路。虽然个体和私营经济在党的十五大以前都还只是处于公有制经济“补充”(从属)的地位,但是它松动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所有制结构基础,进而促进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解体。不仅如此,个体和私营经济因其与市场的天然联系,而为新的市场体制因素的成长奠定了新型的所有制结构基础,使得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所有制结构,逐步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和新经济体制的基础和重要特征。对于改革经济体制,形成个体和私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市场经济格局,具有极为重要的体制转型意义。也正是由于“补充论”提出于改革初期,因而具有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先声的历史意义。

五、“补充论”奠定了党的非公有制经济理论的基础

我们党以“补充论”为核心的有关个体经济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集中地反映在1981年10月17日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中。主要内容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城镇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发展采取积极扶持的方针”,“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国营经济在各种经济形式中起着主导作用,为了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状况,以及人民群众多方面的需要,还必须同时发挥集体、个体等多种经济形式的积极作用……实行各种经济形式和各种经营方式长期并存,是我党的一项战略决策,决不是一种权宜之计”,“各种不同的体制可以并存,不要互相排斥,而应当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城镇劳动者个体经济对于发展生产、搞活经济、满足需要、扩大就业” 具有重要作用,“个体劳动者,是我国社会主义的劳动者。他们的劳动,同国营、集体企业职工一样,都是建设社会主义所必需的,都是光荣的。对于他们的社会和政治地位,应与国营、集体企业职工一视同仁”,“要采取积极态度,坚决地迅速地改变那种歧视、限制、打击、并吞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政策措施,代之以引导、鼓励、促进、扶持的政策措施”,“集体企业和个体劳动者的财产所有权,正常的经营活动和正当的收入,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文件所阐述的这些方针政策,虽然在起初只是针对个体经济的,但却包含了我们党后来关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的主要认识,从而在实际上奠定了我们党非公有制经济理论的基础。此后我们党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一系列理论创新都是以此为发端,在此基础上拓展、深化和完善的结果。

尤其难得的是,由于这些方针政策形成于改革伊始,从而在时间上尽可能早地激发出了个体和私营经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活力,促进了个体和私营经济对于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经济发展、活跃城乡市场、方便民生民需、稳定社会秩序作用的发挥,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增添了强劲的发展动力。

六、正确认识和评价“补充论”的历史局限性

同今天我们党已经达到的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认识高度和深刻程度相比,从属于公有制经济的“补充论”无疑是很不彻底的。但是,在当时人们还是将公有制视为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唯一形式,并奉为不可触犯的“天条”的70年代末、80年代初,“补充论”所具有的不彻底的局限性在实际上又是不可避免的。这是因为,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对于个体和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是否全面和正确,不仅取决于对于传统社会主义理论桎梏的突破程度,还取决于对国情和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判断的是否准确科学,更取决于以是否正确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最基本的理论问题为重要前提。而这些重要的前提在刚刚起步,一切都还处于探索之始并且是“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初期,还远远没有具备。由此决定了,党对于个体和私营经济的认识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在突破长期“左”的思想禁锢,认真反思和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过程中不断予以深化,逐步形成正确的理论。

经济体制改革的认识范文第4篇

在2012年全国两会之前不久,2012年1月31日,星期二,《深圳特区报》在头版重要位置重新刊发当年深圳特区报产生巨大影响的长篇通讯《东方风来满眼春——邓小平同志在深圳纪实》。而此前一天,该报头版头条则刊发评论员文章《根本出路还是改革》,文中写道,更大力度地推进市场取向的改革,政府治理更加优良,经济运行更有效率,社会和公民更有活力,必然带来长期的经济繁荣与社会和谐。紧紧抓住历史性机遇,把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各方面改革扎实向前推进,才能顺应人民期待,不负时代使命。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近70次提到改革,“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一章的篇幅长达两页半,用这么长的篇幅专门讲改革问题,包括财税金融体制、价格机制、收入分配等多项体制改革,这在过去的4年来还是首次。总理在作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要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以更大决心和勇气继续全面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等各项改革,破解发展难题。对于2012年中国改革,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理顺五大关系,即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理顺中央与地方及地方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理顺城市与农村的关系;理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关系;理顺政府与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关系。同时,要攻坚六大改革重点,即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推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深化价格改革;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推进政府改革。

对于当前中国改革所处的状态,从中央层面看,始终是保持高调的。从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首次提出“改革顶层设计”,2011年庆祝建党90周年总书记的讲话中再次强调“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到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文化体制改革的决定,改革一以贯之。在2012年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新闻会上,大会新闻发言人赵启正对媒体表示,如今的国内环境完全可以支撑改革的进程:一方面深化改革的基础更加坚实了,另一方面,人们对进一步改革的认识也越来越有共识。在2012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会上,大会发言人李肇星也谈到,当前我们的经济发展和经济改革都面临着新的机遇,也面临着新的挑战,改革越是深入,难度和阻力越大,内容也越具体越复杂。也有国内的观察家认为“中国社会的气质正在发生变化”,有人则认为改革已经陷入停滞半停滞状态,甚至更有媒体断言,目前中国有四大利益集团已挟持改革并导致正义缺失,进而认为改革终结,已经死亡。

面对改革所遇到的重重阻力,中央高层的认识是清醒的,态度是坚决的,对“改革停滞倒退是死路一条”的认识是坚定的。2011年,在建党90周年讲话中,总书记进一步要求全体党员“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不失时机地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2012年2月3日,总理到广东省调研时说:“在经历三十多年改革开放的今天,我们要继续下定决心、鼓足勇气,毫不动摇、永不停顿地把改革开放推向前进,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改革开放的长期规划设计,继续大胆地试、大胆地闯。”

从“摸石头过河”到“顶层设计”是最大飞跃。中央在十七届五中全会正式提出改革要“顶层设计”。但在全会通过的关于“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以及2011年“两会”正式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并没有对“顶层设计”下一个相对清晰的定义。何为“顶层设计”?迄今对这一概念最权威的解释,是五年规划草案的主要执笔者之一——原中财办副主任刘鹤的解释:“顶层设计”指的是主体结构和主要模式,在过去的发展模式不可持续和面临各种各样新的重大改革议题条件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要经济、社会、政治体制改革稳步协调推进。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有一个顶层设计,包括主要目标以及先后顺序。

从改革开放初期的“摸着石头过河”到通过“顶层设计”对改革进行总体思考、研究和设计,进而制定改革的总体方案,是改革开放理论的最大飞跃。那么,改革顶层设计的背景是什么?如何抓住重点?刘鹤曾专门撰文认为,第一,虽然实验和试错的改革方式仍十分重要,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所需要推进的改革必须整体配套、协调推动,涉及经济、社会、政治各领域,必须制定总体规划,对系统目标、系统结构和功能进行顶层设计,动员全社会成员形成深化改革的舆论共识,并以立法形式固化改革成果,其动力机制是自上而下的,虽然初始动力仍在基层,但任何局部改革实验都无法替代对新一轮改革的顶层设计。第二,国际金融危机的发生,使政府的主要力量用于应对外部挑战和震动,虽然改革继续推进,但是不少重要改革内容被迫放缓。第三,随着中国经济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提高,国内改革也成为影响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因素,在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中,需要立足全球政治经济格局变化,考虑其外部性及多重反馈因素。

经济体制改革的认识范文第5篇

对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模式问题,多数经济学家已达成一致看法,即中国体制转轨踩出了一条“渐进”改革道路,但就改革路径的选择行为本身,经济学家们存在着认识差异。实际上,具有中国特色的渐进改革道路,其初始阶段压根儿谈不上关于改革模式的鉴别与自觉选择问题,也根本不存在一套事先设计好的完整改革方案,甚至不存在人为设计过程。改革来自于食不果腹的农民,之所以改革是因为原农业体制下的作业方式已不能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是穷则思变。在市场经济模式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确立之前,各个改革阶段的改革方略,与其说是设计的结果,不如说是在“摸着石头过河”中一步一步探索的产物。值得庆幸的是,也正是这种非人为设计的改革进程,成为中国改革绩效突出的原因。因为非人为设计的制度演进,正符合市场体制本身的自然秩序性质[2]。即便是“渐进改革模式”概念,也是在中国经济改革绩效引发中外经济学家们的关注之后,在与苏联东欧改革绩效的比较过程中提出来的,这也表明了中国改革道路的选择并不具备事先的设计和理论指导。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所具有的自下而上的改革起点、缺乏理论指导的改革实践、制度创新从旧制度中孕育并诞生等等特征,都说明了中国经济体制变革道路的自发性、非主观选择性。

但俄罗斯的体制变革具有不同特征。俄罗斯体制变革不仅包括经济体制变革,还包括政治体制变革,其激进式的“休克疗法”一方面是对渐进改革失望之后的又一次试错过程,另一方面也是指把稳定化、自由化和私有化作为改革前提的“华盛顿共识”指导下的结果。我们对相关文献的检索发现,俄罗斯对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并非从选择“休克疗法”才开始的。从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无论是赫鲁晓夫对斯大林模式的盲目极端否定,还是勃列日涅夫狂妄自大的“新经济体制”,直到戈尔巴乔夫修修补补的经济体制变革,前苏联各届领导人对计划经济的改革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其推行的经济改革实质上就是在计划体制内调整的渐进模式改革。但无论是哪个阶段的改革,虽不同程度地触及了传统经济体制的一些弊病,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总体收效甚微,并且一旦遇到保守力量的抵制,就停滞不前或者左右摇摆,不仅没有实现经济改革的实质性突破,反而在“新思维”等意识形态冲击下引发了经济衰退和各种社会危机。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国以大推进的业绩为市场化模式改革奠定坚实基础之际,前苏联还深陷于经济改革的摇摆之中而不能自拔。

劳而无功的前苏联体制内改革,被西方主流经济学派认为是改革目标与苏联经济体制不相容的结果。要取得改革的成功,必须以彻底地否定旧体制为前提,而对体制的彻底否定,不可能在旧体制中进行,而激进的“休克疗法”正是否定旧体制的理想途径。以戈尔巴乔夫1987年推出的“新思维”为转折点,前苏联政府在推动经济体制变革的同时,把政治体制的变革作为经济变革的前提,最终促成了私有化法案的出台和“休克疗法”的实施。

二、经济体制改革第一行动集团的目标差异

在推动经济改革的第一行动集团力量上,中国与俄罗斯之间存在本质差异。中国经济改革中的制度需求者是私人部门,但传统体制下的制度惟一的供给者是政府,这决定了中国经济改革的第一行动集团只能是政府。中国由政府推动的经济变革,其第一行动集团具有二元目标:既要通过变革摆脱经济贫困,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又要维护现存体制的安全与稳定。二元目标决定了中国经济变革不可能是完全打破旧体制之后的体制性重建,甚至不是在现存体制内的调整,而只能是不威胁现存体制的增量经济变革。该框架内的经济变革,其制度创新过程一般表现为制度需求群体的自我满足,在得到中央政府认可并给予合法地位后,依靠传统的制度装置[3]对创新制度加以推广的过程,其中只有对经济增长有利而不变动现有体制的制度变革才会生存、壮大和发展。

再者,由于缺乏可作为替代性资源的其他体制,传统体制是惟一可利用的制度资源,同时由于作为施控系统的第一行动集团具有十分强烈的旧体制保护倾向,也决定了经济改革只能是在体制外对增量实施。因为激进的改革方案,势必会打破旧体制和制度规则,会超出公民对经济改革的承受能力,招致既得利益的激烈反对,从而导致改革的中断。

另外,作为改革契机的国家领导人更迭,在中国没有导致党和国家的政治领导核心的解体,也没有引发政治制度的危机和意识形态的涣散,这保证了中国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的持续和稳定[4]。经历了“”政治危机的中国政府和执政党在保证社会稳定的情况下,其威信没有遭受破坏,反而使改革主张更容易被接受,这是社会主义转轨国家绝无仅有的改革有利条件。这种局面及发展态势也使得在旧体制中孕育并诞生的新经济模式能够在初级改革集团的控制下稳步壮大。而由维护旧体制的集团力量培育的新体制诞生和逐渐推进,这本身存在悖理性,却实实在在是中国经济改革的现实与奇迹。

而俄罗斯经济变革所面临的改革背景则完全不同。在20世纪80年代前一直进行着的无功而返的经济改革中,孕育着的是对经济改革的悲观情绪、否定旧体制的激进主义思潮、日益壮大的反对派力量以及领导人的民主社会主义倾向和蜕变。同样是经过政治危机的苏联共产党在改革前夕基本上已经威信扫地。在这种背景中,国家领导人的更迭引发集团政治斗争的激化,甚至戈尔巴乔夫自己就是政治斗争的矛盾体,在其“新思维”的观念蜕变中发生了社会变革观念的巨大差异,完成了对自己的完全否定,带来了“政治休克”和“经济休克”的推行,在短时间内摧毁了高度集权的旧政治体制和计划经济体制,并希望在短时间内重建新的民主政治体制和市场型经济体制,却忽略了无论市场经济体制还是民主政治的建立都需要充足的时间准备和心理准备,以及充分的舆论宣传以使民众接受。俄罗斯体制的激进改革正是这种不顾社会变革次序安排,同时推进政治变革和经济变革的结果。当然结果是旧体制已破,新体制未立,无论政治制度还是经济体制,陷入一片混乱。

三、改革前经济结构的两国比较

中国与苏联的经济改革处于不同的经济状态之中,中国经济属于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这决定了中国非国有经济部门相对于前苏联集体农庄而言具有更大的“市场”发展空间。与苏联相比,中国甚至从来没有形成一个完整严密的计划经济体系,在计划体制之外,运行着大量自发、分散和无组织的经济活动,接受“市场”的调节。一旦国家控制稍有放松,这些市场因素就会比较容易地自发地成长起来[5],成为国有经济的补充。

无论是中国还是苏联,国有经济部门的职工群体与国有企业之间存在着隐性保障合约关系,是计划经济体制的既得利益集团。在没有明确的利益诱导时,他们不具有改变现状的动机。换个角度来讲,由于被严密控制束缚了手脚,国有经济部门及其群体即便具有改变现状的动机,也不具备改变现状的制度装置。但中国农民不同,他们不具备类似国有企业职工的保障性利益,因此当生活处于极端国境时,他们具有改变现状的愿望,因为资源组合的任何调整都会带来边际生产率的进步和福利水平的提高。另外,由于非国有经济部门不像国有经济部门那样受到严格控制,相对的“自由”给农村保留了实施逃避管制而进行市场化改革的空间。但是,由于中国经济的主体结构是国有经济,非国有经济的增量改革即使存在巨大的先入利益,也不可能改革经济主体结构。变革利益积累及其效应,促使政府参与到改革中来,并成为经济改革的第一行动集团,使改革在旧体制的框架内得到扩散,但扩散不可能是旧体制后重建新体制的革命式激进改革。

作为老牌社会主义国家,在体制转轨前,苏联的经济基础不是中国经济水平可以同日而语的。到20世纪80年代苏联经济陷入困境时,其人均国民产值仍达4000美元水平,其集体部门职工与国有部门职工一样受到政府的保障,国民对经济的改革愿望和动力都不强烈。俄罗斯体制转轨表现为体制内外激进主义派别与保守主义派别政治斗争的结果,激化的政治矛盾成为推动经济变革的首要力量,笼罩在这种政治变革愿望下的对经济制度变革的期望值被凭空拔高,以致于全面否定传统经济制度。

四、非正式制度安排与改革路径依赖

意识形态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安排,对制度运行有十分强烈的影响。当意识形态的价值取得与社会制度变迁的方向协调一致时,它可以节约制度运行成本并减少变迁的阻力。

在中国经济改革之前,极左路线的长期统治,形成了人们因循守旧的心态,也使得经济计划化在人们的心中根深蒂固,因此改革必须首先冲破意识形态的禁锢。在改革的每一个停滞点上,初级行动集团所提倡的解放思想行动,其宗旨就在于冲破传统观念的牢笼,促进人们转变对经济体制的观念,使意识形态成为推动改革的剂。

中国经济改革之所以走出了渐进模式,也就是根植于计划经济的意识形态与崇尚体制创新的改革观念这两种意识形态进行斗争的结果。按照国外学者的说法,是保守力量和改革力量两大力量观念斗争的均衡结果,由于各方都不可能完全左右局势,中国的改革就是在保持“体制内”继续按计划运行的同时,在“体制外”发展市场经济,实施增量的市场化改革。

就非正式制度安排对正式制度演进的影响而言,中国传统文化及与之相关的国民认知方式、行为习惯,决定了中国改革的渐进模式。几千年积淀而成的“中庸”之道深刻地影响着中国人的心理行为选择倾向,凡事不走极端,强调适可而止,执两用中。在中国深入人心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些价值取向存在着某种契合性,也使得中国在改革中能够保持以“四个坚持”为核心的意识形态的一贯性。这种一贯性正是保证经济制度变革能够在社会主义制度箱体内稳步运行的关键要素。

与中国规范于四项基本原则体系中的统一意识形态相比,苏联的多元化意识形态及西方主流经济理论在其体制变革模式的选择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从1968年开始的“市场社会主义”讨论,到1985年推行的“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改革”,还有利用政治大讨论方式推行意识形态公开化行动等等,其结果造成了前苏联意识形态的多元化和思维方式的极端化。意识形态之争以及脱离实际的所谓的彻底意识形态调整,没有能够成为促进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剂,却增大了改革摩擦力。同时,“政治松动”以后,面对西方文化的大量侵入,苏联共产党的思想宣传空洞乏力,造成了党内外思想混乱。混乱的思想意识形态导致了体制内外反对力量的滋生和壮大,结果对社会体制变革产生了巨大影响,促成了改革模式的激进途径。

俄罗斯经济改革的激进模式是在主流经济学理论指导下,对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加以分析并进行设计的结果。在主流经济学那里,与人不能分几步跨越一条壕沟一样,通过对计划经济的局部改革难以达到市场经济的彼岸,而私人财产的确立和有效保护是减少价格信号失真的前提,价格扭曲能否得到纠正则是企业对利润追求从而产生效率的途径,最为根本的民主政治制度是经济市场化的首要条件。其中,无论是价格的全面放开,还是私人产权的确立都是对计划体制的完全废黜。所谓的民主社会主义下的民主制度无非就是西方政治制度的翻版,它们都是对苏联建设74年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极端否定。该理论指导下的制度创新与旧经济体制、旧政治制度不可能有丝毫相容,这决定了社会变革只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转轨。

以新古典主义为主的西方主流经济理论,其核心是以理性人为基础来论证自由市场理性的,但它舍弃了时间,舍弃了制度,舍弃了政治文化和历史传统,仅仅把市场当作了资源配置的单一工具,因而把经济改革的全部问题仅归结为“管住货币,放开价格”,快速私有化,这根本就不符合俄罗斯的历史与现实。因为决定现实制度变迁过程的恰恰是那些被舍弃的因素,也正是这些因素导致了西方主流经济学家为俄罗斯经济体制变革所开的药方失效,反而起了更大的副作用。

五、结束语

中国计划控制的相对松弛、经济的二元结构及不均衡发展、单一的意识形态以及相对一致的意识形态等等作为初始条件,决定了中国经济改革走出了一条渐进道路,进而决定了中国经济改革的战略框架和实施时序。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战略的切入点在于保证政治局势和经济发展态势的稳定,其实施方略由下列时序构成(1)“由易到难”地推进改革;(2)通过“利益补偿”与“体制替代”获得民众对改革的支持,以化解改革阻力;(3)通过“价格双轨制”演绎市场关系;(4)通过与地方政府“分权改革”来培育市场的竞争主体;(5)由局部制度创新带动全局制度创新等等。通过这些具体战略框架和时序安排,中国经济体制变革稳步进行,并取得丁制度变迁的边际效率。

【参考文献】

[1]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2]光.走向市场经济的制度结构:市场、政府和道德[Z].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年会论文,1997.

[3]戴维斯和诺斯.制度变迁的理论:概念与原因[A].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C].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