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企业标准化工作总结

企业标准化工作总结

企业标准化工作总结

企业标准化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要求,努力推进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创建使企业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建立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增强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5年左右时间,逐步推进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到2020年全面实现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全面提升小微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工作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将按企业所属由各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安监局负责全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审核、公告、发证等工作。

(二)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本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申报指导和材料初审等工作。

(三)各镇政府,马家店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负责辖区内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申报指导和材料初审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动员、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1-3月)。召开全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会议,印发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培训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创建工作专班人员。迅速摸清本地本行业小微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数量、规模、从业人员、生产工艺和安全管理现状等。请各单位在3月31日前将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摸底调查表(见附件1)上报市安监局综合科。

(二)组织培训、明确任务阶段(2016年3-4月)。各镇(街道)、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开展小微企业相关人员培训,熟悉掌握考核标准和考评程序(见附件2)。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各项工作制度。明确每年不低于小微企业总数20%的年度创建工作目标,拟定2016年的创建达标企业名单。

(三)典型推动、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4-12月)。各地、各部门要树立1-2家典型企业,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发挥榜样作用,以点带面。对已经拟定为2016年达标创建企业,开展服务和指导。各企业要迅速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明确创建工作专班,落实经费和人员,严格按照《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开展自评。对于在自评中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到位。市安监局根据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申请情况,安排专家进行现场指导,按照考评办法和标准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评审。

(四)检查总结、持续推进阶段(2016年12月-2020年)。各地、各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开展全面总结。通过企业达标创建,进一步了解掌握辖区内企业数量、基本安全条件、生产工艺特点以及安全管理水平,并建立安全管理台账,为今后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依据。做好小微达标企业的典型宣传,落实相关激励政策。安排部署下一年度小微企业达标创建工作,直至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企业在达标后,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形成自评报告。企业根据自评结果,针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做到持续改进。市安监局对达标到期的企业开展复评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达标工作重要性,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周密安排,科学实施。

(二)典型推动,强化指导。创建典型示范企业,总结工作经验,发挥榜样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各地小微企业全面达标。要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科学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技术操作和防范技能,杜绝“三违”行为;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专业技术装备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改进现场作业条件。

(三)加强宣贯,稳步推进。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是2016年以及今后五年的重点工作,各镇(街道)要在辖区内展开经常性的教育培训活动,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贯工作,使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稳步推进工贸行业小微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企业标准化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发号)和《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发号)等文件精神,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为依据,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为着力点,全面夯实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的能力,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企业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夯实安全基础,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到2013年底,全区规模以上(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企业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到年底,所有建材行业企业达到三级安全标准。

三、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做好分工。同时,切实摸清本辖区内、本领域建材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职工数量、法人代表、经济类型、生产规模、年销售收入、主要产品、生产工艺、安全管理等基本信息,合理确定阶段目标,分步推进。年年底以前,重点抓好法规政策的宣传、评定标准、考评办法、考评体系建立、试点推广等基础工作。年开始,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要抓住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引导和带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要区别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共同达标。

(三)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立足企业创建为主,加强政府推动和引导,不断完善考核制度,落实工作责任,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共同推动安全达标。

(四)法律约束,政策引导。加强相关立法、执法工作,以法律手段督促达标;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以行政手段推进达标;强化激励机制,激发企业参与的自觉性,以经济手段引导达标。

四、推进步骤

(一)年,《省年冶金、机械、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工作方案》(安监管号)继续实施。同时,各街道、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试点,积累工作经验,完善考评标准,建立考评体系,到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15%要完成达标。

(二)年至年,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坚持成熟一批、评审一批、公告一批,确保在年年底前,所有冶金有色建材企业实现安全达标:

五、工作方法

(一)制订工作方案。各街道、相关部门和企业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订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方案,并于年7月10日前报区安监局。

(二)明确评定标准。目前,国家安监总局已经了轧钢、铁合金、冶金焦化、烧结球团、氧化铝、电解铝(含熔铸、碳素)、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年年底前,将陆续完成炼铁、炼钢、冶金煤气、有色重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延压加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家具等评定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对于尚未公布和安排制定评定标准的行业,要在组织实施中原则上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进行初评。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简化程序和内容,提高工作效率,研究制定考评标准和考评办法。

(四)积极开展试点。各街道、相关部门和企业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和企业特点,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工作目标、工作重点、主要措施,建立、完善考评体系和奖惩制度,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配套措施,把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行政许可、监管监察执法、评优评先等相结合,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六、评定程序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采取企业自评和安全监管部门评定相结合的方式予以考评,具体程序如下:

(一)企业自评。对照相关考评标准,由企业组织自评小组进行自评,形成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

(二)外部考评。企业完成自评工作后,选择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考评机构开展外部考评。申请安全标准化一级的,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考评机构进行外部考评;申请安全标准化二级的,由省安监局认定的考评机构进行外部考评;申请安全标准化三级的,由市安监局认定的考评机构进行外部考评。考评完毕,考评机构要形成书面考评意见向企业反馈。

(三)等级认定。企业根据外部考评结果,报区安监局初审,通过后,再向市安监局提出安全标准化三级认定申请,并报送《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对于达到三级以上、符合申请二级标准的,指导企业向省安监局提出二级考评申请。

(四)公告。达到安全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将在安监部门网站上统一公告,公告期满向企业颁发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和牌匾,证书和牌匾采用全国统一式样。

七、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街道、有关部门要继续深化《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规章、规范的宣传,通过培训班、专题座谈会、现场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评审机构人员的培训,以培训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通过公告考评达标的试点企业,鼓动、督促所有企业踊跃争取安全达标,营造以安全达标为荣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精心部署,周密安排,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确保辖区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企业按时按量完成达标任务。

(三)严格考评管理。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评工作的监督指导,坚持科学、公平、公正的态度,按照“谁考评、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四)注重双基建设。要从企业基础、基层抓起,充分发挥班组在安全生产中的基础作用,大力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杜绝“三违”行为,以岗位达标推动企业达标。

企业标准化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标准化建设 精益管理 降本增效

一、标准化建设与精益管理、降本增效

(一)标准化建设与精益管理

著名的丰田生产方式的创始人、“精益生产的教父”大野耐一认为精益管理就是美国的IE+丰田的企业文化,而美国的IE是现代工业的产物,是企业标准化的重要工具。四届新乡奖得主弗里・莱克教授认为工作的标准化是持续改进与授权员工的基础,他认为“你必须把流程标准化,继而使其稳定,然后才能谈持续改进”。今井正明在其探讨持续改进的知名著作《持续改进――日本竞争成功之钥匙》指出,任何流程除非标准化,否则不可能达到真正的改进。精益管理关注企业各方面业务流程中的浪费,进行价值流分析,查找浪费点、改善点,进行精益改善活动。标准化则规定了企业业务开展各个环节和要素应该达到的基本要求,精益管理所取得成果也需要标准化来固化,因此,标准化建设是精益管理的基础。

(二)标准化建设与降本增效

一方面,通过企业标准化建设,进行成本控制,在企业成本形成过程中,按照计划阶段所制定的标准,对成本形成过程中耗费的各项生产费用进行指导、限制和监督,对于出现的偏离标准的差错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使实际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或劳动耗费,被限制在规定标准范围之内,以保证达到企业降低成本的目标;另一方面,通过企业标准化建设,进行效能建设,通过企业标准化建设,固化工作流程和节点,要求员工按照标准开展工作,正确的做事,从而取得理想效果。企业降本增效是标准化建设的当然结果。

二、标准化建设步骤

结合当前烟草商业企业标准化建设实践,笔者认为,企业标准化建设可分为提炼标准、制定标准、演练标准、执行标准、完善标准等五个阶段。

(一)提炼标准

标准来源于企业工作和管理实践,是对企业经营和管理业务的总结,它蕴含于企业每项业务、每个岗位、每天的工作当中。首先,梳理文件。对企业现行制度、体系文件、科技创新成果、经验、好的做法等,进行全面梳理。其次,优化流程。采取价值流分析、BPR等方法分析梳理活动流程,明确流程节点,优化活动流程,提炼文件管理标准。第三,识别管理活动和业务活动,运用各种工具方法对管理活动和业务活动进行识别,提炼技术标准。

(二)制定标准

制定标准是企业标准化建设的核心部分,标准制定科学与否关系着企业标准化建设的成败。首先,全员参与。标准化是集体活动,需要系统全员的参与,特别需要中高层领导阶层的介入,从而提高标准制定的权威性、科学性、有效性。此阶段,可引入专业咨询公司辅助,但切不可主次颠倒。其次,成果转化。企业管理活动和业务活动中的经验、做法以及管理创新、科技创新成果等,需要进一步转化,并纳入相对应的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当中。同时,对照《烟草商业企业标准体系构成与要求》查看有无漏项,确保标准体系文件全覆盖。第三,评审标准。标准制定之后,要由企业标准化建设委员会对管理标准、工作标准、技术标准等进行评审,确保标准的科学性。

(三)演练标准

具体可分为以下三个子阶段:首先,制定演练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演练标准作业指导书》,印发实施。其次,编制演练计划。下发《关于提报标准演练计划的通知》,明确演练时间、演练频次、演练类型等等,下属单位、部门填报演练计划,提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讨论决定。常见的演练类型包括实战演练、岗位练兵、培训、知识竞赛、操作技能竞赛、演讲比赛等。第三,实施标准演练。根据《标准演练计划》,制定《演练方案》,组织实施标准演练活动。演练结束,填写《演练记录表》《演练总结报告》,组织参演人员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计划,并组织按照计划中规定的责任和时限要求,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四)执行标准

1.牵引机制建设。首先,明示企业标准化的宗旨和方向,要满足各相关方的要求,并与企业的总体发展方向保持一致。其次,根据企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标准化方针,策划和确立对企业标准化工作可测量评价的、具有持续适用性的一项或多项目标指标。第三,围绕企业标准化方针和目标,制定企业标准化中长期规划,并根据标准化工作规划,制定标准化工作年度计划。

2.动力机制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一般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二是加强宣贯培训,强化标准化队伍建设,提高标准意识;三是大力开展标准演练活动,通过抢答知识竞赛、岗位练兵、实战演练等标准演练活动,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学用结合。

3.约束机制建设。一是加强标准监督,开展部门自我检查、自我评价等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内部审核和监督审核情况,及时纠正不符合项,确保标准得到正确执行。二是将标准化工作纳入业绩考核,提高标准化工作所占分值权重,发挥考核导向作用。

(五)完善标准

为确保标准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需要定期完善标准,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演练完善。通过标准演练,结合实际工作寻找标准未覆盖点,按照提炼、制定标准的方法,对标准进行再补充再完善;二是文件评审。定期组织文件评审,开展文件纠错改进活动。在执行标准的过程中,按照 PDCA管理模式,对标准进行适时评审,对不适用的标准进行更新,实现标准的持续改进;三是内部审核。由标准化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四是外部审核。可聘请专业咨询公司全面开展外部审核工作,确保标准化的落地实施。

当前,国家经济发展呈现新常态,既有发展机遇,也有挑战。作为烟草企业,要主动适应、把握新常态,大力开展企业标准化建设,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管理水平,推动企业科学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企业标准化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深化合规达标创建,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加大标准实施指导检查与监督,促进非煤矿山科学开采、高效利用、安全生产、绿色环保、矿地和谐,着力提升非煤矿山基础能力和现代化水平,提高企业竞争力,为非煤矿山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全市非煤矿山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达到下列6个方面18项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矿山生产建设依法合规。证照齐全,程序完善,遵纪守法;

2、矿山生产经营高效有序。管理规范,运转高效,安全环保。

(二)开发利用。

3、矿产资源开发按照核准(备案)内容和批准的开采设计实施;

4、矿石开采和选矿加工工艺、设备先进适用,能耗达标,资源开发利用“三率”符合设计指标要求;

5、采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采选加工方式,开发与保护并重,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6、保护和充分利用矿区水资源,综合利用各类废弃资源。

(三)生态环境保护。

7、废气、噪声、作业扬尘防治措施合规达标;

8、固废、废水等废弃物放置、处置、排放合规达标;

9、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水土保持等措施,开采与生态修复同步进行;

10、落实露天采场、排土场、废石场、尾矿库、塌陷区、采空区的覆盖、绿化、充填等治理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发生;

11、积极创建绿色矿山。

(四)安全生产。

1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常态化;

13、安全生产系统硬件条件进一步改善;

14、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巩固提升;

15、按矿山设计规范组织建设生产,无边建设边生产、不验收合格投入生产、超能力生产行为;

16、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

(五)科技创新。

17、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进生产技术工艺装备现代化、开采机械化、选矿加工自动化、关键流程数控化、生产与安全管理信息化;鼓励有条件矿山提升采选智能化水平。

(六)矿地和谐。

18、企业诚实守信,加强职工人文关怀,矿地共建共享。

三、重点任务

重点从提升企业基础能力、深化对标达标、组织开展标准化活动等方面,扎实开展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

(一)提升企业基础能力。

1、严格依法合规办矿。全市非煤矿山行业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严格遵守矿产资源、规划建设、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行业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升非煤矿山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2、不断提升矿山硬件条件。新建和改扩建非煤矿山必须符合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现有矿山要加大升级改造,提升矿山技术装备及标准化水平。及时淘汰非煤矿山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工艺。不具备改造升级条件,达不到相关强制性政策标准要求的,依法通过资源整合、关闭等市场或行政方式有序退出。

3、夯实矿山标准化管理基础。进一步完善非煤矿山企业组织机构设置,按要求配备采矿、机电、通风、地质、测量、爆破作业等专业技术力量,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企业管理,加强员工培训,强化作业现场管理,夯实企业管理基础,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参照《非煤矿山企业标准框架体系参考目录》(附件2),建立健全并实施由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三大标准体系所构成的矿山企业标准体系。

(1)加强技术标准化:突出技术标准在企业标准体系和标准化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切实加强技术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各种类、各层次技术标准的贯彻和实施。通过技术标准化管理,在标准化管理的科学方式和正确思维指导下,在“标准”的基础上,建立行之有效、内部统一协调的技术管理系统,促进技术标准的不断完善和全面贯彻、实施,实现管理目标。

(2)加强管理标准化:重视管理标准的制定、执行和考核,实现企业管理标准化。在详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矿山自身实际、切实可行、便于考核的管理标准并认真组织实施;要采取有效的方式对管理标准化的绩效进行考核,总结推广成功的经验和及时纠偏;克服以往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忽视管理标准化的倾向,保证矿山技术标准化管理得以持久和有效,杜绝管理中的非规范化行为的出现。

(3)加强工作标准化:结合矿山实际,研究规定各岗位、各个具体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尽的职责和应有的权限,对各岗位工作的量、质、期以及考核要求做出规定,科学制定工作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工作标准;对工作标准的完整性、贯彻情况、取得的成效进行严格考核。

(二)深化对标达标。

1、深化非煤矿山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关于非煤矿山建设工程管理的规定、规程、规范和标准,认真贯彻落实《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按照《省铁矿等十四个矿种采选行业准入标准》(皖经信非煤〔2018〕32号)、《省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定》(皖经信非煤〔2015〕301号)、《省非煤矿山采矿工程初步设计编写大纲》(皖经信非煤函〔2010〕909号)、《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生产技术规程》(DB34/T2317-2015)等要求,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2、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非煤矿山企业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和相关要求,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

3、强化非煤矿山作业扬尘防治。按照《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和相关标准,深化矿山开采区、矿石加工区、矿区专用运输道路、成品料堆场、排土场等重点区域和剥离、穿孔、爆破、铲装、破碎、筛分、堆存、运输等重点作业环节的综合防尘措施,实行全过程有效防治管控,从源头上减少扬尘污染。生产矿山防尘措施覆盖率达到100%,矿山主要运输道路,矿石加工区道路及作业场地基本实现全面硬化。

4、推进非煤矿山绿色发展。按照《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对照国家、省、市绿色矿山建设相关标准和要求,以绿色矿山创建为抓手,推进非煤矿山的绿色发展。新建非煤矿山要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要求。各县区非煤矿山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指导检查非煤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三)开展标准化活动。

企业标准化是一项需要企业全体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非煤矿山企业应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标准化知识普及宣传和重要标准的宣讲、培训;开展标准化绩效评价、问题研讨及学术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职工对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职工标准化知识的积累和自觉践行标准化的意识,使企业标准化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四、方法步骤

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总体时间安排为2年,至2021年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底前)。各县区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现状,制定本地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活动的目标、主要工作任务及实施步骤。各县区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进行动员部署,向非煤矿山企业宣讲行动方案,使其明白行动内容、标准和时间节点要求,从而自觉的做好自身工作。各县区的实施方案请于2020年4月底前报我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5月—2021年10月)。各县区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围绕提升行动的目标要求,督促矿山企业对照《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重点对标目录》(附件1),认真梳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有针对性的行动方案和具体改进计划,以提升企业基础能力为出发点,深化对标达标,开展标准化活动,有计划、按步骤的加以推进。要充分发挥非煤矿山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在标准化建设中的作用,加强督促检查和调度,确保提升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各县区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自查填写《市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计划表》(附件3),并于2020年9月底前汇总报我局。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0月—11月)。各县区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认真总结本地开展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的情况,总结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各县区总结材料于2021年10月底前报我局。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是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重要手段。各县区非煤矿山行业管理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坚持高质量发展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行动自觉,积极宣传国家标准化的方针、政策、法规,把组织开展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作为加强行业管理的重要抓手,全过程抓紧抓细抓实,确保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扎实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过程管理。各县区非煤矿山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多措并举,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全面查找标准化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进度安排等要素,制定问题清单,建立整改提升台账,保障矿山标准化建设所需的资金投入,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调度指导,强化过程管理,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督促企业逐条逐项推进落实。

企业标准化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强化措施、全面推进”的思路,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机结合,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化、规范化进程,促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在全区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在2012年底前实现达标;其他行业(领域)在2013年底前实现达标。福兴经济开发区、金城投资区管委会在2012年6月底前实现整体达标,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在2012年底前实现整体达标。同时,通过主体责任级别与标准化级别的衔接,全面推动其他行业、领域(包括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中被评为A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储存企业,要在年底前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达标。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在2012年底前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达标。

(二)非煤矿山企业:全区现有持证且正常生产的矿山必须在年底前100%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五级),其他持证但未正常生产的非煤矿山如恢复生产,应在恢复生产后的六个月内完成达标。

(三)交通运输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运输企业在2012年6月底前达标,其他交通运输企业在2012年底前达标。

(四)建筑施工企业:2013年底前达标率100%。有条件的一级以上施工企业和二、三级标准企业分别在年、2012年底前提前达标。

(五)烟花爆竹企业:2012年底前达标率100%,二级以上标准达50%。

(六)民爆企业:2013年底前达标率100%,二级以上标准达50%。

(七)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年底前,全区工贸企业全面启动达标活动。2012年底前,机械制造企业50%,建材、轻工、纺织、商贸企业40%达到三级以上标准。2013年底前,全区工贸企业100%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同时,力争有一批一级标准化企业、二级标准化企业不低于30%。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林文福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朱红,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区安监局局长陈传仁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安监局,由区安监局局长陈传仁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吴健斌兼任副主任,由区安监局抽调专人作为办公室成员。

四、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区直有关部门按照“一岗双责”的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推动本行业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行业、领域职责分工如下:

区安监局负责指导和推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区经济局负责指导和推动民爆、建材、机械、轻工、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区建设局负责指导和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指导和推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和推动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五、工作步骤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求突破”的思路,分三个阶段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

(一)动员部署、重点推进阶段(年10月-12月)

1、安排部署。10月下旬召开全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动员会,安排部署全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区政府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实际情况,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制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确保标准化建设有计划、有步骤顺利开展。

2、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各重点企业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和培训,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化政策要求及规范、标准,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重点推进。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在本地区、本行业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和一定生产经营规模,且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典型企业,按照标准化建设程序及要求开展创建工作。

(二)巩固提高、全面推进阶段(2012年1月-12月)

1、在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基础上,稳步扩大创建成果,全面推进标准化创建工作。深入查找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生产工艺的安全设施以及各岗位、各工种作业行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按照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整改后,对照考评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形成自评报告,做好申报准备。

2、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通过专项检查、召开现场会、座谈会、交叉检查等形式,推动企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形成标准化建设大格局。

3、建立健全中介机构专家服务队伍,确保足够力量为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活动提供咨询服务。

(三)整体突破、强力推进阶段(2013年1月-12月)

采取各种宣传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扩大企业标准化建设覆盖面,完成国家、省企业全面达标任务。

六、考核评审

考核评审依据国家、省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考评标准、考评工作实施细则和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进行。

(一)考评管理

标准化考评工作实行分级管理。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由国家有关部门或授权单位组织实施。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的危化、非煤矿山企业,其评审、公告、授牌由省安监局实施。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的危化、非煤矿山企业,其评审、公告、授牌由市安监局实施。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按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分级实施。

(二)考评标准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实施细则》执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执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试行)》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执行。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平板玻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建筑卫生陶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执行。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执行。轻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白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啤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乳制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执行。

抓好企业主体责任级别与标准化级别的衔接。省政府安办新修编的《省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与国家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要素实现了充分对接,A、B级企业可分别与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对应。按照这一标准评为A、B级的企业,已具备分别认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达标企业条件。

国家尚未制定行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原则上按省政府安办新修编的《省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进行评定。企业在评定标准修编前已评定为安全生产级别为A、B级的,应按新修编的评定标准补充完善后,分别对应认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

(三)考评程序

1、企业自评。企业成立自评小组,按照相应的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自评,确定申报等级,形成自评报告。

2、申请评审。企业完成自评程序后,由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逐级签署意见(市属企业直接由市直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向经省、市有关部门认定的评审机构提出书面评审申请。

3、机构评审。评审机构收到企业书面申请和自评报告后,依据相应的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组织专家组对企业进行评审,形成书面评审意见,报送审核公告的有关部门。评审机构对企业进行考评时,要告知负责监管和认定的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对考评的过程进行监督。

4、审核公告。审核公告的有关部门对提交的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对符合标准的企业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书面通知申请受理单位,并说明理由。

5、发证授牌。经公告的企业,由有关部门颁发相应等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证书、牌匾采用国家安监总局统一的式样。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深入展开。各级、各部门、各企业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着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明确目标,制定方案。要根据本通知提出的工作目标及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措施和步骤,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务求实效。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于11月4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安办。

(三)多措并举,强化督导。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督查、日常监管等时机,采取日常检查、座谈交流、上门服务等各种灵活措施,认真督导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随时掌握辖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区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将适时督查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四)规范考评,严格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标准化考评相关规定,落实企业标准化评级的考评、公告及授牌等相关工作程序和制度,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要加强指导服务,不得为难和刁难企业,特别是要加强标准化考核、咨询机构的规范管理,严格标准、规范收费,防止走过场、乱收费,增加企业负担。

(五)建立机制,强化考核。区政府安办将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列入年度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层层落实各级政府安全标准化工作责任。各单位、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考核机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确保全面完成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