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综合保税区验收管理办法

综合保税区验收管理办法

综合保税区验收管理办法

综合保税区验收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综合治税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完善综合治税网络,依靠征管方式、征管手段、征管机制的创新,提高税收收入计划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建立健全适应我区经济发展的综合治税工作新机制,形成政府依法管税、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相关职能部门协税护税、纳税人依法缴税、社会各界综合治税的良好局面,实现“政府主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共享”的综合治税新格局,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指导原则

(一)依法治税原则。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社会综合治税活动中依法实施监督和协助管理,向税务部门提供涉税信息,必须依法办事,不得超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使权力。

(二)客观公正原则。综合治税工作要在客观公正的前提下,增强执法管理的透明度,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优化税收环境,保证税收征收管理的正常运行。

(三)监督制约原则。综合治税工作必须在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及税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

(四)积极稳妥原则。在各乡镇、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建立健全区级、乡镇(街道)、村级(社区)三级综合治税网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五)综合治理原则。大力发挥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参与税收监督管理的重要作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税收制度法治化、税收管理社会化、税源监控多元化、社会监督国民化”的新型立体式、网络化的税源监控体系,共同促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使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更加有序、高效,成立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区综合治税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综合治税工作组织网络,指导、督促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开展协税护税工作;定期召开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公布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负责对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的协税护税工作进行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国税、地税、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农林水委、监察、审计、教育、科技、民政、卫生、文广体旅、人社、商务、统计、公安、国土、工商等部门以及各乡镇、各街道行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治税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财政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四、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控管

(一)加强房地产业税收管理。加强对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收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或向购房者收取预收款时,须使用地税部门监制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有关税收。

(二)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对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的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要按项目管理的要求申报缴纳税费;外来承揽、中标的施工企业,要到税务部门办理报验登记手续。工程结束后,没有取得税务部门完税证明的,建设部门不予进行竣工决算。财政投资的工程项目,项目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工程款时,须出具各项目施工单位提供的当期发票和完税凭证。

(三)加强物流运输业税收管理。地税部门应加强与运管、交通、海事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运输车辆(船舶)营运证的换发、车队管理、货运市场运行等情况,全面获取各运输企业的车辆数目、车辆型号及车辆变动等真实信息。国税、地税部门应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对企业抵扣增值税的情况进行交流核实。税务部门应对运输企业开票情况实行动态监控,落实“警戒线”制度;定期实地到运输企业的经营场所、仓库等地方巡查,认真审阅运输企业与委托单位的合同,全面掌握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坚决堵塞虚增运输收入、骗取增值税抵扣额的行为。

(四)加强服务业税收管理。税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业、娱乐业、洗浴、足疗、网吧、房屋出租等行业的税收监督检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要协助税务部门检查管理。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的业户,主管税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经主管税务部门提请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房屋中介机构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地税部门提供房屋出租信息,协助地税部门加强税收管理。

(五)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税收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统一使用地税部门监制的发票。卫生部门要加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认定管理。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收费取得收入的用途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税务部门。

(六)加强教育培训机构税收管理。教育主管部门要配合税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将所有教育、培训机构纳入税务管理,按规定统一使用税务发票,应税收入按期足额申报缴纳有关税款。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收费情况、收费标准的监督检查,定期向税务部门反馈信息。

(七)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应税收费项目的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中的经营性收费项目,要按规定进行税务登记和申报纳税,财政部门方可发放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应税项目应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

(八)加强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对各类科技、福利、劳服、外资、吸收下岗职工再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民政、人社、科技、商务、税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九)加强对零散税源、异地缴纳税源的税收管理。建立和完善社会协税护税体系,加快个体税收征管社会化进程。推进各街道个体税收协税护税组织建设,成立街道财税所,统一组织协调本辖区内个体税收、零散税收的源头控管和纳税服务。税务部门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零散税源、异地缴纳税源的管理,本着有利于税收控管的原则,健全完善税务干部委派制度。

(十)加强跨国税源的税收管理。税务部门要加强对跨国税源的分析,规范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加大反避税工作力度,建立与发改委、商务局、住建委、公安局、文广体旅局等政府相关部门信息互通互联制度,加大对企业跨境交易、投资、承包工程、提供劳务和跨境支付等业务活动的监控力度,切实维护国家经济。

(十一)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治理。公安机关要与财税部门密切协作,对税务机关移送的案件要积极侦查,严厉打击偷税、抗税、恶意欠税和发票违法犯罪等行为;财政、税务和审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发票购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五、综合治税相关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事前税收行为审验。相关部门在办理纳税人特定事项时,要求其提供税务部门的纳税凭证(如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书等)并审核验证,发现其存在应缴未缴、少缴税款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将信息反馈税务部门,待其补缴税款或纠正违法行为后方可予以办理。

(二)通力配合即时协作。根据税收征管工作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和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履行职务,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堵塞税收流失漏洞。

(三)定期提供涉税信息。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定期向区综合治税办公室传递涉税信息。

(四)组织协税护税网络。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根据组织收入工作的需要,完善协税护税网络,积极发挥财政所(财税所)职能,宣传和发动社会中介机构、村(社区)、物业管理企业等单位积极参与综合治税,定期向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相关涉税信息。

综合治税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和信息传递内容见附件。

六、工作制度

(一)建立综合治税工作例会制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全区税收收入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二)建立奖惩制度。建立健全综合治税考核考评机制,制定社会综合治税考核办法,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中。每年底由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对综合治税工作中各单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导致税款流失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严肃查处。

(三)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制度。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本辖区、本系统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明确一名精通业务的信息员,负责信息传送,通过网络、书面或电子信息等形式,及时提供本部门、本单位的涉税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税收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面广量大,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各部门要把综合治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特别是成员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协调工作,确保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部门在综合治税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能职责。涉及事前税收行为审验的部门,要严格执行,对纳税人未按规定纳税或有税收行为的,坚决不予办理;涉及即时协作的部门,应积极与税务部门建立协作制度,一经税务部门提请应当受理,不得借故拖延或变相拒绝;涉及提供涉税信息的部门,应定期及时准确的向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涉税信息。严级、乡镇、街道之间相互挖税、混库行为,一经发现,除调整财政收入外,并扣减等额财力;区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税收秩序规范有序。

综合保税区验收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 综合保税区;自由贸易园区;监管

[中图分类号] F72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1763(2015)02―0132―06

Abstract:Based on the successful experience of foreign free trade zone,comprehensive free trade zone is a development system of bonded place to promote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Due to the absence of a unified supervisor at the central level and the shortage of effective regional regulatory approachs,comprehensive conservation areas have experienced supervision malfunction.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level and the monitoring situation have set up the reform idea of current supervision mode in the region,that is, a transition to a mixed management model of free trade areas abroad.

Key words:comprehensive free trade zone; free trade zone;regulation

一 问题的提出

“保税”是海关术语,指纳税义务人对其应缴的进口捐税,在一定条件下及一定时间内,向海关提供保证,或在海关监管下,不必缴税,商品如运出区外进入国内,则必须缴纳关税。[1] 1980年代初,我国开始进行以保税场所为主的保税制度试点。1990年6月国务院批准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是我国正式设立的第一个保税区。依据1994年“天津会议 ”

“天津会议”: 1994 年 6 月,天津召开全国保税区工作会上,当时分管外贸工作的李岚清副总理发表讲话,称为天津会议。的精神,保税区类似于其他国家港口划出一块并用铁丝网围起来的自由区(Free Zone)或自由港(Free Port) [2](P223),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由海关实施特殊监管的区域,主要功能是转口贸易、出口加工、保税仓储

《关于保税区外经贸政策有问题的通知》[1997]外经贸政发第433号。。除保税区外,我国设立了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共6种由海关监管的、开放程度不一的保税区域。出口加工区专门发展出口加工业;保税物流园区专门发展现代国际物流业;跨境工业区,在实行享受保税区政策同时,于境内区外(内地)之间进出货物在税收方面又享受出口加工区政策;保税港区,在港口作业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业务。综保区是我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保税区域,是保税区的高级形态,也是未来我国发展保税制度的主要载体和表现形式

这些保税场所发展中存在种类过多、功能单一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58号)的精神,逐步将现有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及符合条件的保税区整合为综保区。新设立的特殊监管区域,原则上统一命名为“综保区”。[3]。

我国保税区是参照国际上比较成功的“自由贸易园区”( Foreign Trade Zone,FTZ)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规范“自由贸易区”的函》(商国际函[2008]15号)文件精神,由于FTA和FTZ按其字面意思均可译为“自由贸易区”,故常常引起概念混淆。为避免误解,便利工作,建议将前者统一译为“自由贸易区”,后者译为“自由贸易园区”。的经验设计,具有“自由贸易园区”的特征 [4];从区域经济学的视角看,中国的保税区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自由贸易园区”[5](P38);调整、完善现有保税区的功能,并促使一些有条件的保税区像“自由贸易园区”转型是经济改革的目标[6]。“自由贸易园区”指在某一国家或地区境内设立的实行优惠税收和特殊监管政策的小块特定区域,类似于世界海关组织的前身海关合作理事会所解释的“自由区”。按照该组织1973年订立的《京都公约》的解释:“自由区(FREE ZONE)系指缔约方境内的一部分,进入这一部分的任何货物,就进口税费而言,通常视为在关境之外,并免于实施通常的海关监管措施。有的国家还使用其他一些称谓,例如自由港、自由仓等”。美国本土临近海关的地区设立的对外贸易区,韩国的自由出口区,本质上也属于“自由贸易园区” [7]。

资料显示,截止2014年8月,我国批准设立的综合保税区有34个。资料遗漏了2014年7月15日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兰州综合保税区,因此,截止2014年8月,我国获批准的综合保税区应是35个。。作为地方经济开放的“象征”,众多的综保区也面临着监管困境:监管上位法依据缺失,导致监管失范;管理机构缺乏独立主体地位,导致管理“不能”;监管部门职能不明晰,导致监管缺位,2011年达芬奇家具事件就是综保区监管问题的集中体现。达芬奇家具将国内采购的产品以出口为名申报入区,在区内稍作停留并贴上洋品牌后复运进境,在国内以“进口”的外衣售卖。达芬奇家具的操作违反了“区外原进口货物需要退运出境或者原出口货物需要复运进境的,不得经过园区进出境或者进入园区存储”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依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第2条:国务院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主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国家商检部门设在各地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管理所辖地区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进口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3条: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检机构)负责管辖本地区的进口商品检验,认证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质检部门、入境检验检疫局都有权对进出口产品进行监管,保税区是“境内关外”,产品入区等同出口,依《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

第3条:保税区是海关监管的特定区域。海关依照本办法对进出保税区的货物、运输工具、个人携带物品实施监管。的规定,产品入区的审查和备案是海关的职责。因此,达芬奇违规入区是入区监管部门海关的监管失误所造成的,且保税区属于海关监管的特殊区域,使质检部门、入境检验检疫局等责任部门疏于监管,保税区所在地政府又不能监管海关和其他垂直管理部门,无法发现监管疏漏,最终出现保税区“多头分管”后的“监管集体缺位”。达芬奇事件并非个案,“保税区一日游”现象在各地的纺织、服装等加工制造业中大量存在。综保区与“自由贸易园区”有着天生的血缘关系,可借鉴成功的“自由贸易园区”的监管经验,分析我国综保区监管现状,以改革我国现有的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率。

二 “自由贸易园区”的监管模式

(一)中央政府对“自由贸易园区”的监管

国外中央政府对“自由贸易园区”(以下简称自贸区)的监管模式,可粗略分为“专管型”和“兼管型”[8]。

“专管”型,中央政府新设立专门管理自贸区事务的独立机关,负责有关自贸区的宏观决策、调控,同时也是对自贸区的发展进行监督和协调的最高行政机构。美国对外贸易区的中央监管即采取专管型,美国1934年《对外贸易区法》规定,为贯彻本法规定而设自贸区委员会。委员会包括商业部长,他是该委员会的主席和该委员会的执行官员,委员会还包括财政部长和国防部长。自贸区管理委员会主要有如下权限:1)解释权:解释自贸区有关法律和法规;2)审批及撤销权:审批、发放、有合理原因的前提下撤销设区许可;3)经营状况的审查监督权:听取经营状况汇报,限制或禁止经营内容,适当确定经营活动是否有利于公共目的;4)惩戒权:对违反自贸区法案的行为予以处罚”[9] (P606) 。海关总署的职能全部移交给财政部长,由财政部长向区内派关员和警卫人员以便维护税收和为外国货进入关区提供服务,海关总署隶属于对外贸易管理委员,其作用是配合对外贸易管理委员的工作,美国对外贸易管理委员会(对外贸易管理局)是国家唯一的对外贸易区的宏观监管机构[10]。“兼管”型,有些国家不专设管理机构,政府授权一个相关的政府职能来“兼职”管理自贸区。如智利伊基克自由贸易区(西班牙文简称ZOFRI“索弗里”)由财政部监管,新加坡自由贸易园区的最高管理机构则是交通部。

“专管”模式多见于发达国家;“兼管”型在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较为常见,原因可能在于这些国家的自贸区形成历史较短,而且往往是国家推进外向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11](P59),共同点是在中央层面确定一个的独立、权威的监管部门,监管的权限一般以宏观调控为主

少数国家在自贸区发展初期,中央监管部门会参与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因为初期需充分调动资源和吸引投资,后期一般都会由地方政府负责,如韩国马山加工区的初期建设。。如制定法律与法规、优惠政策,法规执行与监督,自贸区审批与监督。中央政府设立独立的权威监管机关,有利于政令统一、降低社会关系不确定性,促进自贸区的功能实现。

(二)自贸区区内事务监管

自贸区的区内事务监管,主要有三种模式:授权组织管理模式、政府直接管理模式、混合管理模式[12]。

授权组织管理模式的特点是将自贸区视为直接面对市场的“公司制区域”, 区内几乎不设置行政管理机关,最大化的减少行政干预,海关人员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才被允许进入区内,宏观监管机关的驻地代表仅对区内违反法规事项向国家监管机关进行报告和建议,区的经营和行政事务几乎全部由被授权组织履行。采取授权组织管理模式的国家,自贸区依法设立,以经营者和使用者知法、守法为前提,以充分相信入区企业自律能力为基点考虑和设计管理模式,大多是个人主义基础上的典型法制社会国家。美国部分对外贸易区的区内监管就是典型授权组织管理模式,美国“任何公共机构或私人公司(包括外国公司)均有权申请建立、经营和管理一个对外贸易区”,“对外贸易区也可以长期出租的方式租给私人公司使用”,“申请人”或者“租用者”为“区受让人”(被授权组织 “grantee organization”)。“区受让人”可实际经营管理,也可通过协议授权其他非盈利的公共法人团体或私人公司实际经营,如纽约1号对外贸易区的“区受让人”是纽约州政府,而“区经营者”是S&F 公司,新泽西州的纽瓦克/伊丽莎白第 49 号自由贸易区的“区受让人”和“区经营者”都是纽约D新泽西港务局。区内几乎没有行政管理机构,美国海关一般也不会在区内设立机关,即使派驻人员,不过一两人[13]。“区经营者”的主要职责主要是提供各种服务和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接受海关的委托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具体的管理;设立董事会,处理一般社会事务;签订合同让在区内经营的私人公司和个人来完成日常经营活动。授权管理模式下,管理者本身的发展问题或者与区内用户之间的纠纷,由独立于政府的第三方协商解决。如美国对外贸易区协会定期召集协会成员在各地开会,就共同性的问题或困难进行协商讨论,并与有关政府部门商讨解决办法。

政府直接管理模式下的自贸区是“圈养”的“政府制区域”。自贸区的地方政府(或派出机构)直接管理区内的一切事务。自贸区内按照政府机构设置区内机关单位,不仅履行必要的行政管理、监督职能,而且直接参与和承担区内经济建设和开发的职能,所有事宜均由政府决策。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具备较强的权威性,能调动大量的资源进行自贸区的开发和建设,绝对的垂直管理和相对简化的机构在特定环境下也可提高办事效率,但这种绝对的政府意志的经营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现代行政理念,只能在自贸区发展初期,或者在自贸区数量和区域面积较小且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均等的国家适用。韩国的自由出口区(韩国称为Customs Free Zone Area)是典型的政府直接管理模式。工商业部负责出口加工区的主导产业和附属产业的审批、监督、附属设施的建设;自由出口区管理和运行的有关其他事宜。工商业部下设自由出口区管理局,设立投资信息部、总务部、投资管理部、技术管理和建设部,四个部门负责所有事务的实施,包括处理物资临时运出自由出口区、训练熟练工人、职业培训、建筑和有关设施的批准、建筑工程的监督等工作。每个区再设一个管理处,管理处的处长由管理局副局长领导。管理处与自由区海关相对独立,但管理处对海关拥有监督管理权。区内设海关、邮政、银行、消防、警察所、出入境管理、检疫、劳动管理等单位,由自由出口区管理局进行监督和指导[14]。

混合管理模式是授权组织管理模式和政府直接管理模式的综合。区内管理机构既有政府职能部门,也包括企业化的管理公司,但两者是相对独立的。在职责分工方面,当涉及重要决策、规划及审批等事项以及必要的监管则适用行政管理程序和海关监管程序,涉及纯粹的经济业务经营活动的,则适用公司化的管理方式。政府与有资质的法人签订协议,转包组织和管理事务,政府仅对这些组织进行监管,不直接参与区内开发和管理事务。大多数政府在转包时更趋向于半国营商业机构。混合管理模式多出现在发展中国家,政府适度干预可弥补社会资本运作的不足,有利于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完善,部分组织和管理委托企业运营,利用市场机制提高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智利的伊基克自由贸易园区(西班牙文简称ZOFRI“索弗里”)的区内监管采用混合管理模式。自贸区由自由贸易区管理委员会管理,该委员会负责自贸区基本和必要的行政管理和服务,区内设立海关,主要职责是审核货物进出口和转口的手续,保留稽查权,并不直接监管企业,经营和社会事务委托企业管理。《智利伊基克自由贸易区有限公司内部运作条例》第2条规定,授予伊基克自由贸易区有限公司自1990年9月29日起四十年期限的行驶区内的管理权限。他们主要为国内外用户提供仓储、进出口货物的申报、信息和警卫服务,及和其他基础服务,收取合理的费用。这种模式下,一般采取设立专门的救济程序来解决不具有政府身份的公共事务管理者与用户的争议。智利法律规定,组织一个由地方长官或其代表(任主席)、当地海关关长、一名管理公司的代表和一名用户代表组成的仲裁委员会,负责终审解决公司与用户之间产生的争议[15]。

三 我国综保区监管现状分析

(一)我国综保区的监管现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65号)、《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91号))、《国务院关于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58号),国务院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关对区内企业实行海关稽查制度。依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汇发[2013]15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依法对区内机构收汇、付汇、购汇、结汇及外汇账户等实施监督和管理。我国综保区国家监管是海关与国务院其他部门:工商、税务、外汇、经贸、商检、边检等联合的多头管理,中央层面没有明确综保区监管的唯一、权威主体。

我国综保区的区内监管模式是派生于我国行政体制[16],类似政府直接管理模式。地方政府是申请、运营、管理的主体,各地综保区设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管委会),作为政府派出机构处理区内公共事务和行政事务;区管委会内部保留层级结构,相对集权,分部门管理;海关、外汇、边检等垂直管理部门驻区办公,与区管委会共同监管[17]。如《银川综合保税区管理试行办法》规定,银川综保区管理委员会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委托银川市代管,具体负责银川综保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区管委会有下列职权:1)集中统一管理保税区,制订保税区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制订具体规定;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保税区内有关规划、建设、管理等各项事宜; 3)负责协调和配合口岸、海关、检验检疫、边检、工商、税收、金融、公安、环保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综保区的行政管理工作;4)行使自治区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银川综合保税区党工委、管委会下设党政办公室、财务处、保税业务与口岸服务处、规划国土建设处、经贸发展招商处、空港经济服务处6个正处级机构。我国综保区的区内监管模式与国外自贸区政府直接管理模式不同的是,区管委会不具备实施全面管理和监督的合法性要求,只能以当地政府的名义行使有限的权力,没有对海关的监督管理权,只能是协调、配合有关行政管理。目前我国大多数综保区会把基础设施建设和一些公共服务事务通过协议委托给开发公司运作,这种模式从形式上接近混合管理模式[18]。但我国综保区开发公司与所在政府职能部门的权限划分不清,有的开发公司直接隶属于管委会,如《银川综合保税区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管委会下设银川综合保税区投资开发公司。开发公司执行投资开发、统包统揽的政府主导型计划经济运营模式,本质是政府对综保区经营利益的垄断,不具备混合管理模式中市场机制运营的要素要求。

(二)我国综保区的监管弊病

首先,我国综保税区有关的法律文件多是海关总署规章,缺乏统一监管的法律依据。综保区设立由国务院批准,但涉及的管理规定是由具体执行部门:海关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订,是以下位法来规定上位事权,这与我国《立法法》原则相违背的“越阶立法”。其次,中央缺乏权威的管理机关,导致实际管理部门“越权立法”。我国《立法法》第八条规定,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而1997年海关总署制定的《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越权规定税区进口货物不实行许可证管理,2001年国家质检总局等三部委又《关于重申进口旧机电产品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进口部分旧机电产品须经外经贸部机电产品进出口司批准,领取进口许可证,实际上又修改了《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再者,部门联合、多头管理使综保区总体决策有效性不足或不明显,各职能部门的政策交叉矛盾明显,不易实际操作,政策体系缺乏统一性和连贯性。如综保区内企业购汇政策没有统一监管,前后变化。1996年规定区内企业可持有关凭证和单据到区内外汇指定银行兑付

1995年12月1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保税区外汇管理办法》,1996年实施。,1998年又规定保税区内企业原则上不得购汇支付

1998年9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2001年国务院又发文允许经海关等部门批准的出口加工产品内销及物流分拨企业内销所得人民币资金,经外汇管理局审核可以购汇

2001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汇收支管理的通知》。。最后,综保区的国家监管职权混乱导致地方监管的混乱;综保区运作权虽然在地方政府,业务监管却属于地方海关及其他进出口业务部门的地方派出机构,地方政府职能是行政审批,不能实质决定综保区的企业入驻、产品进出及税收等活动,垂直机关的地方派出机构也认为综保区的监管理应由海关实施,无需重复管理。达芬奇本不属于可入区产品的范围,因海关的审核过关,区管委会亦无权审查,其他垂直部门亦不愿意过多“越界”管理,这种监管的漏洞就使达芬奇违规操作可顺利进行数十年。

四 我国综保区监管模式的选择

(一)以统一监管、宏观调控为原则,确立中央层面集中管理机关

国外自贸区的中央政府监管,无论是“专管型”还是“兼管型”,都明确自贸区的最高管理机关,具有的“权威性”。我国保税区是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事务,综保区的定位、发展和监管也在探索之中,现有的国家部委都没有成熟的监管理论和经验,监管部门各自为政也说明了这一点,且综保区的目标是成功转型为自贸区,中央监管的权限赋予现有的任何一个部委都无法达到权威监管的效果。因此,应借鉴“专管型”模式,以统一监管为原则,新设国务院直属机构“特殊经济区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为中央层面最高管理机关,负责全国所有执行特殊经济政策区域,包括综保区的监管。“委员会”由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商务部、财政部、发改委、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出任委员,海关代表任主席。“委员会”是决策、执行、监督三者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机构,且不需要增加人员编制,符合“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

所谓大部门体制,即性质类同的部门进行合并,把密切相关的职能集中在一个大的部门统一行使,这样可以减少部门之间职能交叉和权限冲突,简化处理公务的手续和环节,有利于建立统一、精简、高效的服务政府和责任政府等。[19] (P114),且兼顾了综保区的管理现实,具有较强的操作性,适合我国国情。我国综保区的发展没有遵循国外自由贸易园区 “先立法,后设区”的惯例,中央层面集中管理机关的确立,可确保统一监管依据,“政出一门”,扭转现在中央监管出现的“越阶立法”和“越权立法”,适合我国现有的监管现状。

集中管理机关的权限应限于宏观调控。集中管理机关的权限设置涉及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划分问题。综保区的国家监管,应是中央政府放权于地方政府,仅限于宏观调控。首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中央向地方和企业放权让利为主线,国家应尊重综保区“产权地方化”的现实;其次,中央政府必须正视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地方政府出现“执行差距”

诺顿(Naughton)认为,地方总是以对己有利的方式在执行政策时变通执行中央决策,因此中国政治体制的一大特点是存在很强的“执行差距”。的实际[20],中央对综保区的监管不能,也不可能全面管、直接管,而应是以调整、监督、协调为主要管理手段的宏观监管。如制定战略和优惠政策,制定有关区域发展的各项规章制度;审批设立和退出的申请;进行运营评估等等。

(二)确立区内最高监管主体,向混合管理模式转型

综保区区内监管模式选择要适应我国现有经济和法治发展水平。授权组织管理模式是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完备的信誉制度和完善的法治社会的背景下,以企业自律和自我管理为理念设计的管理模式。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与完全的市场经济要求还有距离,法治水平不高,没有授权组织管理模式的社会基础,各地综保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区域大小不一,不能适用政府直接管理模式;因此,向以政府管理和社会管理结合为特点的混合管理模式转变是综保区改革的正确思路。

以“权力下放”为原则,地方政府应赋予“区管委会”行政主体资格。世界公共行政改革以“权力下放、理顺关系”为趋势[21],为使综保区监管能够在资源配置格局中实现最佳的行政效益,缩短行政体制链条,地方政府应赋予“区管委会”行政主体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解决区管委会全面实施管理的合法性问题。“权力下放”的根本目的是要提高政府能力,建设“有效政府”,以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和推行公共事务管理。提高“区管委会”的管理能力需明确其最高管理者的主体身份,并由区管委会统一行使管理权。设置区管委会为唯一的入区行政管理机关,海关与检验检疫、质检、工商、税收、金融等部门派员入区,作为区管委会人员提供服务,并不直接监管企业,保证管委会管理工作的统一性与专业性,解决 “区管委会”全面监管的实际操作问题。

现代行政法的精神是信任、沟通、合作[22],当市场与社会能够在其理性范围内有效地、有序地配置资源时,行政主体的职权仅限于为市场发展提供政策法规等无形公共产品和必要的行政管理[23](P21) 。“区管委会”的全面管理范围应仅局限于必要的行政管理范畴,如行政审批、处罚权。“区管委会”应以发展“公共事业”为原则,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事务治理[24]。区内事务监管的本质是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区管委会”应放弃利益垄断,建立公平竞争的区内市场环境,将土地的投资、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区内安保、卫生等领域全部开放,允许非公经济参与竞争,引入社会资本经营;吸纳非政府组织参与环保、企业信誉评估,综保区运营评估等公共事务治理。

[参 考 文 献]

[1] 詹 炳.试论保税区立法[J]. 法商研究,1991,(5):13-18.

[2] 杨建文,陆军荣.中国保税港区:创新与发展[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8.

[3] 张时空.二连浩特综合保税区的创建[J].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 ( 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 3):32-26.

[4] 孙秀君.试论中国保税区向FTZ 转型的法律定位[J].法学论坛,2006,(4):43-49.

[5] 杨新华.区域经济学视角下的中国保税区[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6] 成思危.我国保税区改革与向自由贸易区转型[J].港口经济,2004,(2):5-9.

[7] Mathur, Lynette Knowles, and Riad Ajami. The role of foreign-trade zones in US exporting[J].Multinational Business Review,1995,(3): 18-21.

[8] 刘剑,文魏建,翟继光.中国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法律保障制度[ R].财税法论丛,2003,(3):344-406.

[9] John J,Da Ponte.United States ForeignTrade Zones:Adapting to Time and Space.5 [M]. Mar.Law.,1980.

[10]William G .Kanellis,Reining in the Foreign Trade Zones Board :Making Foreign Trade Zone Decisions Reflect the Legislative Internt of the Foreign Trade Zones ACT of 1934[J].INTL.BUS,1995,(3):35-31.

[11]赵晓雷.赢在自贸区-寻找改革红利时代的财富与机遇[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12]李友华.我国税区管理体制改革目标模式分析兼及我国保税区与国外自由贸易区比较[J].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1):57-60.

[13] 钟坚.美国对外贸易区的发展模式及其运行机制[J].特区经济,2000,(6):32-37.

[14]钟坚.韩国自由出口区的设置、管理及政策[J].特区经济,2000,(12):53-54.

[15]智利的伊基克自由贸易园区[N].世界机电经贸信息,1998-10-12(06).

[16]黄志勇.中国保税港区与自由贸易区发展模式比较研究[J].改革与战略,2012,(7):76-82.

[17]张时空. 二连浩特综合保税区的创建[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 (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3):155-160.

[18 ]郝宇青.浦东开发公司:浦东开发开放的发动机-评浦东开发公司模式研究[J].探索与争鸣,2010,(8):64-56.

[19]李牧. 行政主体义务基本问题研究[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

[20]容志.地方治理结构优化:调节中央地方关系的新思路[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0,(3):32-45.

[21]罗豪才,宋功德.现代行政法学与制约,激励机制[J].中国法学,2000,(3):77-88.

[22](美)萨拉蒙.公共服务中的伙伴-现代福利国家中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关系[M].田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

综合保税区验收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一、关于解决办税厅服务半径过长的问题

为解决此问题,我局在农村分局设立业务代办点,主要负责辖区内纳税人新办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个体户的停业、复业、注销管理,一般纳税人认定,专用发票增量、增额,减免税审批,税前扣除等业务。各分局指派一名内勤人员负责受理辖区内纳税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代替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上述相关业务,并负责将办理结果转交给纳税人。在整个文书流转过程中,分局内勤人员与纳税人之间通过《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进行交接,以明确责任。各分局内勤人员名单见后。

二、关于解决征期内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的问题

为解决此问题,在申报期限内,我局运用分段分时报税办法,鼓励纳税人分段分时报税,缩短排队时间。根据纳税人经营规模、结帐期限、信用等级、行业类型、区域分布等特点,同时根据办税厅的承受能力,进行科学分类。具体是:1-3号,安排小型一般纳税人报税;4-6号,安排中型一般纳税人报税;7-9号,安排大型一般纳税人(含重点税源企业)报税。每一时段安排的纳税人户数明细到管理分局,再由各管理分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具体纳税户。通过引导各类纳税人分别不同时段办理申报纳税,均衡办税时间,错开高峰,避免拥挤,缓解办税服务厅的压力,体现纳税服务的要求。

三、关于解决纳税人部分办税资料烦琐的问题

我局为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减轻纳税人负担,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需要向国税机关提报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税务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实行一次性提报制度。即纳税人只需在办理或变更税务登记时提报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用于审验,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由经办人在复印件注明“经审验与原件相符”并签字后,录入综合征管软件。以后纳税人再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只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原件,经与综合征管软件存储的纳税人电子信息查验无误后,即可退回纳税人,不再要求纳税人提供有关复印件。如纳税人证件内容发生变化的,则要求其及时申请办理变更。

我局结合实际,对纳税人各类报表资料进行了一次梳理,对于重复提报或内容雷同或相近的报表资料,予以整合。

1、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受理资料由原来的12个减少到7个。只保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表》、财务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银行结算账户证明复印件、企业财务核算办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分支机构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需同时提供总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销售合同或书面意向。

2、发票限量的申请审批所需要提供的资料,由变动前的4个减少到2个。保留《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限购数量申请表》(一份),对偶然大宗业务申请临时提高最高开票限量的,还需提供有关的货物购销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发票限额的申请审批所需要提供的资料由原来的8个减少到4个。保留《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登记表》、专用发票管理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对偶然大宗业务还须提供相应的购销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对实行电子申报的纳税人,采取年终一次向办税厅报送纸制财务报表和申报资料的办法,具体时限为次年1月底前。

四、关于解决发票购验环节效率低的问题

我局将绩效系统提供的三个月未验旧信息,作为基层征收管理单位提供加强发票管理和税源监控的警示,税收管理人员要对三个月未验旧的企业进行重点核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对购买两本以上发票而三个月未验旧购新的企业,税务人员到企业核查后需要重新核定票种,按每月用量核定。

二是对开发票少而销售量大需要调整定额的及时调整。

三是每月填写一份《普通发票三个月未验旧企业调查情况表》,写明每户企业超过三月未购新验旧的原因和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的结果,此表每月交分局内勤人员,由票证管理部门审查。

四是简化领购普通发票的程序。纳税人领购发票时,直接到办税服务厅领购发票,并报送《发票验旧汇总清单》,办税服务厅每周一将《发票验旧汇总清单》转交到管理分局,税收管理员自接到《发票验旧汇总清单》之日起90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到企业进行核查并形成调查底稿,核查面不低于50%,在此基础上,票证管理部门进行抽查。

五、关于强化“第一受理”岗位责任,加强申请审批流程监督的问题

我局严格执行市局关于优化涉税审批业务工作流程的相关规定,所有的纳税人涉税申请事项及相关资料统一由办税服务厅的综合办税岗或专门的文书受理岗受理,并向纳税人出具标明具体办结和领取办理结果时间的《业务受理回执》,然后按照业务类型转分局税源监控岗调查,以及转办税服务厅审查核批岗审批,审批结果必须转回受理纳税人资料的综合办税岗或专门的文书受理岗并在承诺的期限内送达纳税人。在整个工作流程中综合办税岗或专门的文书受理岗既是向纳税人办理时限的具体承诺者,又是对税源监控岗和审查核批岗工作完成时限的监督者。为切实发挥好办税服务厅综合办税岗或文书受理岗在整个业务流转工作中的监督性作用,按照如下要求执行:

1、办税服务厅受理岗在受理审批事项时,将资料转税源监控岗时,由各分局内勤在每天下午下班前20分钟统一到办税厅接收;办税服务厅受理岗建立涉税审批事项时效监督台帐,负责督促各环节按规定时限交回文书,并负责对办理时限的考核;

2、各分局的内勤人员接收资料后转送具体的税源监控岗人员,并通过《xx分局受理涉税审批事项时效台帐》(见附件)进行收发登记,负责督促税收管理员按时完成调查事宜;

3、税源监控岗调查落实后将所有资料交回分局内勤转办税服务厅审查核批岗,任何人不得私自传递或叫纳税人传递;

4、审查核批岗按照审批时限完成审批工作后,将批复交回办税服务厅受理岗,由受理岗通知纳税人领取批复,审查核批岗负责将案卷整理归档;

5、各岗位在制作相应文书后,应同时在办税服务平台或税收管理员平台走完规定的流程;

6、要广泛向纳税人公布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方式,如收到纳税人未按承诺时限办结申请事项或故意刁难纳税人的举报时,要在调查落实的基础上,严肃追究相关岗位人员,以及综合办税岗或文书受理岗监督不力的责任。

六、关于建立查前疑点提醒工作制度,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有情服务的关系问题

为了做到公平执法,尤其是善意执法,我局积极建立健全查前疑点提醒工作制度。首先成立了区局疑点数据调查落实领导小组,负责对省、市局下发的疑点数据进行二次筛选,确定具体的落实方法,制作疑点调查评估模版,并将二次筛选的数据、落实方法、评估模版下发给各落实单位,指导和解决落实单位疑点数据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汇总疑点数据落实结果,形成疑点数据落实报告。其次,税收管理员在日常监控中发现纳税人的纳税疑点需要进行纳税评估、日常检查,以及稽查局将对纳税人实施检查时(举报或特殊情况除外),先给纳税人制作“税务检查疑点提示”文书,将分析出纳税人存在纳税疑点问题描述清楚,组织纳税人自查自纠,并将附有相关问题的处理结果等资料反馈给管理分局。纳税评估、检查人员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复查,凡是认为纳税人对疑点提示的方面已经查透并对查出问题做了调帐处理的,检查人员不再重复评估、检查,只就未自查的方面进行评估、检查。

七、关于严格执行制度,切实解决重复检查的问题

按照市局要求,我局进一步明确稽查、主管国税机关日常监控评估以及国际处税务审计工作的职责范围,坚持“一家查账,多家认账”的原则,建立稽查、审计、评估三位一体的协调机制。管理分局对往年的账簿一律不得调取,管理中只对当年发现的问题深入企业调研分析。调取往年账簿仅限于区局稽查局。管理分局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日常监控、纳税评估、注销清算工作中发现纳税人有偷税或涉嫌偷税行为时移交稽查局进行检查。除由市局稽查局直接检查外的其他纳税户,以及经市局授权户,由区局稽查局检查。对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年纳税500万元以下的企业,除由市局国际处查处的外,其余由管理分局实行纳税评估。

八、关于做好延伸服务,建立办税厅内流动导税制度的问题

我局办税服务厅设立专门的办税引导员,组织厅内业务素质高的干部轮流值班(名单见后)。办税引导员负责在办税服务厅内引导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向纳税人发放各类办税需要填报的文书资料,在办税服务厅内摆放各类文书资料填写样本,并指导纳税人准确完成填报工作;随时解答纳税人的税收业务疑难问题,维护好办税服务厅的工作秩序,并给纳税人提供热情的咨询;听取和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反馈纳税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十、关于发挥短信平台的服务作用,时刻保持征纳信息畅通的问题

我局将根据市局要求,积极应用短信平台,开展申报纳税提醒、政策公告、办税通知等业务,对纳税人实行全程化、跟踪式、个性化的纳税服务,降低纳税人因相关信息不畅而造成的不便和时间、经费等方面的浪费。

十一、关于全面落实好办税公开工作制度的问题

我局启用了触摸屏作为公开载体,并结合实际对办税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进行细化完善,规范公开程序和公开时限。公开的内容包括: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纳税服务、办税程序、征收管理、税务检查、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和非税务行政许可项目、税务行政收费项目、税务行政处罚、举报投诉监督、税务机构和职责、税收法律救济、涉税认定结果等,具体的公开事项、公开具体内容和公开时限、方式等,具体都按照市局烟国税发[2007]57号文件转发总局和省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关于采取有效方法,加强纳税服务质量考核的问题

综合保税区验收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一、社会综合治税的目标和内容

在县委县政府的组织领导下,以源头控管、方便征管为原则,通过协助监督、信息共享、委托等方式,充分调动起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参与协税护税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着重解决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单一治税、社会涉税信息不对称、税源控管难以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税源控管,夯实税收管理基础,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水平,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

二、社会综合治税的组织机构

成立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县财政地税局合署办公。

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办公室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税收收入情况,进行税源分析,及时协调解决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重大问题,研究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举措和办法,以促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有序开展;通过联合发文、委托协议等方式对相关单位的协作内容、方式、要求、责任进行明确;建立健全信息传递机制,结合实际情况,深入研究,不断完善信息传递的手段和方式。

三、社会综合治税的工作措施

(一)建立涉税信息共享机制

根据税收征管需要及部门管理职能,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税收征管工作,通过政府信息网络或其他有效方式,定期向税务部门提供有关涉税信息,以便税务部门更好地掌控税源信息,加强征管。

1、发改局提供项目立项情况,包括改、扩、续建项目、重大产业储备项目等涉税信息。

2、经贸局提供年度重点骨干企业投资项目、技术改造投资总体情况、投资规模、投资进度、技术改造项目预计新增效益报告表等涉税信息。

3、外贸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境外单位或个人转让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所有权或使用权情况、出口统计表等涉税信息。

4、工商局提供工商登记情况,主要是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吊销登记以及年检等涉税信息。

5、质监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发放、检验情况,锅炉检测等涉税信息。

6、教育局提供国家和社会力量办学、成人教育和校办企业登记情况,举办各种民办学校的登记情况、每年年初提供知名学者和外籍文教专家、教师登记情况等涉税信息。

7、科技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省级以上创业服务中心、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和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登记情况,专利、技术转让情况等涉税信息。

8、公安局提供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以及华侨、港澳台人员暂住手续的在龙就业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居民信息等情况,公安局交警部门提供检查机动车辆未上牌照未缴纳车辆购置税的信息,车管所接受各驾培学校为学员报名驾驶的信息,车船使用、车辆注册年审、年检挂牌登记、经营性停车场注册、暂住人口居住、房屋租赁情况、涉税案件信息、税务机关移送案件反馈信息及个体户、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件等涉税信息。

9、民政局提供福利企业的认定情况和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变更、注销等涉税信息。

10、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底册(主要是指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和年度检验情况)、行政机关名单、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核定单位名单及工效挂钩单位名单等涉税信息;提供《再就业优惠证》发放情况,外籍及港、澳、台人员劳动就业证发放情况、技能培训单位登记信息,各单位社保费基数及申报情况,服务型企业、劳服企业和劳务派遣型企业年检情况,企业工效挂钩清算结果和企业工资总额基数核定情况等涉税信息;提供民福企业为残疾工交纳“五金”情况。

11、国土资源局提供土地征、供及办证、乡镇土地整理项目等涉税信息。

12、规划局提供所有建设建筑项目规划、用途、立项审批等涉税信息。

13、建设局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准建证发放情况,市政建设项目情况,商品房(店铺)预售许可证发放、房产交易和产权证发放情况、房产租赁情况、低价位商品房批准建设与销售情况、房地产开发项目资质审批项目审批情况等涉税信息。

14、招投标中心提供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包括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项目合同备案,国有资金投入的住宅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招标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备案情况,房屋竣工验收备案等涉税信息。

15、环保局提供全县环境保护规划情况信息。

16、交通局提供公路建设工程许可等情况,国省道的大中修及省交通厅组织的公路及航道工程建设的招投标信息,提供当年度公路建设投资计划及港口建设规划与立项信息、各类车辆、船舶营运证发放(船舶检验的信息)等涉税信息。

17、水利局提供水利建设项目批文情况及水利项目招投标情况。

18、农业局、林业局、农业开发办提供农林业开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等情况。

19、文化局提供文化经营许可证发放和各种演出及人员情况等涉税信息。提供举办文化艺术活动计划、文化团体演出登记信息。

20、卫生局提供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认定和年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等涉税信息。

21、体育局提供体育比赛及体育界知名人士来龙有偿活动等涉税信息。

22、统计局提供地区生产总值及构成,工业生产情况,工业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固定资产投资,批发零售贸易业情况,存贷款情况,物价情况,人民生活日常劳动工资情况,相关地区比较情况等涉税信息。

23、物价局提供核准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等情况,并提供相应收费许可证发放情况等涉税信息。

24、残联提供《残疾人证》发放情况等其他涉税信息。

25、审计局提供涉税审计信息、涉税审计结论、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审计发现的涉税线索等情况。

26、司法局提供律师事务所登记批准信息。

27、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纳税人开设存款帐户资料等情况,每月向税务部门提供民福企业向残疾工支付工资情况。人民银行依法协助税务机关查询相关纳税人开立账户情况、银监(外汇)部门提供非贸易项目售付汇凭证管理、出口收汇核销信息。

28、粮食局提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名单和其他粮食企业名单以及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变更、改制信息。

29、供电局提供有关纳税人的用电信息。

30、招商局提供招商引资项目的有关信息。

31、国、地税双方定期互通有关税收征管信息。

32、法院、检察院会商提供案件涉税信息。

33、其他有关部门和纳税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提供相关涉税信息,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做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

(二)健全社会化征收体系

委托、代扣、代收工作是实现社会综合治税的重要手段,税务机关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实行委托,依照委托规定办理和操作,有关机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委托的税收主要包括:

1、拥有并使用车辆、船舶的纳税人应当缴纳的地方税收,可委托公安(车管)、交通(港航)等部门在年检时。

2、从事客货运输和城市公共客运出租的纳税人应缴纳的地方税收,可委托交通、建设、公路稽征运管部门或有关中介机构。

3、国税部门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临时发票、超定额补税、稽查补税等应缴纳的地方税(费),可委托国税部门。

4、单位和个人从事各种销售及兑奖、文艺演出及商业性比赛应缴纳的地方税收,可委托民政、文化、体育等部门。

5、房屋租赁应缴纳的地方税收可委托公安、房管部门、相关物业管理部门或居委会、村委会。

6、各集贸市场内的零散税收,可委托市场管理部门。

7、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由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代扣代缴。

8、依据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委托的其他税收,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委托相关机关、单位、个人。

(三)密切部门联合执法

税务机关应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堵漏增收,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阻挠或者取代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保障地方经济的发展。联合执法主要包括:

1、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税务机关监制的合法、有效发票或纳税凭证。否则房屋、国土管理部门不予办理使用权、产权的过户手续。

2、房屋、车辆管理等有关部门在税务机关扣押、查封有关动产或者不动产时,不得为扣押、查封的动产或者不动产办理过户手续。

3、审计部门应将行政事业单位应税收入是否准确完税、行政事业单位接收票据的规范性作为必审项目,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反馈税务部门。

4、公安机关应当与税务机关加强协作,加大力度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配合税务机关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进行阻止出境。

5、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实施账户查询、冻结以及款项划缴工作。

6、法院在宣布企业破产后应及时通知税务机关进行债权申报。

7、法院对税务机关依法提请的强制执行申请,应积极实施。

8、国土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转)让手续时,凭税务部门向纳税人出具的完税凭据,国土部门方可办理出(转)让手续。

9、工商部门办理纳税人工商登记注销时,协助税务机关督促纳税人按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

10、交通港航部门进行船舶检验时,应查验相关发票,无合法、有效发票的不予发放船舶检验合格证明。

1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以及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举报。税务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予以查实,依法处理。

(四)加强绩效评估考核

1、绩效评估方式:绩效评估工作由县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估对象为已明确职责的部门,绩效评估采取平时抽查和年底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综合保税区验收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再次欢聚一堂,举国上下喜迎新春佳节之际。隆重召开州直地税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区地税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税收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部署税收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这是一次承上启下、继往开来、团结奋进的大会,一次发动思想、迎接挑战的大会。开好这次会议,对于州直地税系统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发展必将产生重要意义。

一、工作回顾

紧紧围绕区局及州局“十一五”税收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按照“开好头、起好步”总要求,围绕“税收征管年”工作主题,不断推进依法治税,深化征管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州直地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75418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0.56%同比增收9812万元,增长14.96%,区局党组和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首次突破人均百万元大关。

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了努力并取得了较好成效:回顾一年来的工作。

深化征管改革,一围绕工作主题。征管水平明显提升

局党组认真领会上级精神和“十一五”工作规划,积极实现重心转移。年初。认真分析有利和不利因素,经反复研究,把确定为“税收征管年”并围绕这一工作主题,提出了突出征管、突出中心、突出一线、突出业务,要做到事务围着业务转、机关围着基层转、后勤围着一线转、一切围着收入转”工作思路。这一思路的确立,使州直地税系统各项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实现了新的转轨,为全系统税收工作确定了正确方向。各局围绕工作主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重心,切实把税收征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

收效明显;对外来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征管力度明显加强。全面开展了3次管户普查工作;全系统进行了货物运输业税收征管工作专项检查;伊宁市局对集贸市场进行了重点整治。伊宁县、霍城县、尼勒克县局分别对精伊霍铁路30个工程项目部进行了专项检查,查补个人所得税、营业税、资源税102万元;州局稽查局牵头组织,各局积极配合,对全系统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金融保险、服务、娱乐、棉花加工、水利工程等行业进行了税收专项检查,查补税款2780万元;霍城县、伊宁县、察布查尔县试行了煤炭税控装置,解决了煤炭行业计税难的问题。

重新制定了税收管理员制度,征管能力明显提升。为进一步完善片区管理。从工作职责、内容、标准等方面对税收管理员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和细化,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现象大为减少;积极实施征管机构优化,实现了分类、分片管理有机结合。积极实施人力整合,采取“减庙增僧”办法,加大非业务人员职责,精简机关人员向征管一线充实,把税收管理员比例从20%-30%提升到40%-50%按照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对州局稽查局和伊宁市地税局稽查局稽查业务试行了统一和衔接,为实行“一级稽查”摸索了经验。总体讲,通过机构优化和人力整合,管理效率得到提升;通过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征管经验更加丰富;通过全方位抓落实,征管效果更加明显;通过工作实践的磨练,管理人员的能力得到锻炼;通过加强研发和更新,征管的科学化程度不断提高;通过制度的不断完善,征管的基础更加扎实。税收的高速增长使狭义税收成本降至5%左右。正因我征管工作成效显著,区局选定在奎屯市局召开了全疆税收征管工作会议,局介绍了征管工作经验。

学习借鉴外省经验的同时,纳税评估初见成效。纳税评估是项新课题。对纳税评估工作进行了积极研究和试点。制定了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纳税评估工作规程》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相应的工作流程和预警指标,使纳税评估工作有据可依。按照考察论证、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思路,新源县和奎屯市局在房地产、建筑、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开展了纳税评估,并取得初步成效,各兄弟单位纷纷前来学习取经。

拓宽征管渠道,二坚持面向社会。综合治税成效显著

把走社会综合治税之路作为借助社会力量弥补自身不足,认识更加明确。针对税源零星分散、易漏难管、自身人手紧、任务重的突出问题。促进收入不断增长的有效途径。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取得较好成效。州党委、政府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列入“十一五”规划之中,并作为“经济强州”重要举措予以强调。各县(市党政部门均采取积极态度给予了大力支持。各局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并走出了各县特色的综合治税之路,霍城县、昭苏县、特克斯县局更为突出。

逐步扩大代扣代缴范围,层面不断扩大。各县(市局结合实际和各行业、各税种管理特点和现状。拓宽协管渠道。霍城县、昭苏县局针对辖区以兵团团场为主的特点,把代扣工作重点向团场延伸。霍城县、新源县、伊宁县局针对辖区以农村为主的特点,把代扣的重点选定在农村运输车车辆和摩托车税费管理上。伊宁市、奎屯市局针对管户多、管理难的特点,明确两局把代扣和协管工作的重点向政府各部门延伸。通过各局努力,州直委托代扣代缴面不断扩大,由原来的两个税种发展到6个税种,参与代扣和协管的单位扩大到工商、公安、房管、运政、养征、财政、土管、邮政、银行等9个部门,代扣代缴地方各税3525万元,同比增收998万元,增长39.5%

不断增加社会综合治税的科技含量。巩固税邮、税银一体化建设,手段更加科学。制定了州直地税系统委托税款代扣代缴税款代收代缴税款管理办法》使综合治税工作更加规范;注重从方便纳税人和提高社会综合治税的整体效益出发。实现了辖区各乡、镇、场纳税人均可在就近的银行或邮局申报纳税或办理有关涉税事宜;结合实际开发了通用综合查询模块”税收管理员综合管理系统”税收管理员工作电子台帐”个体工商业户电子评税系统”纳税人一户式信息采集存储系统”等应用软件。这些系统的成功运行,为税源监控、稽查选案、提高纳税人遵从度、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刚刚结束的全区地税工作会议上,介绍了实施综合治税的经验,受到区局领导和与会代表的好评。

严格税收政策,三坚持依法治税。依法治税稳步推进

认真贯彻落实总局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意见,严格执行税收政策规定。制定了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等相关制度;根据工作涉及的业务范围,对县(市局42个执法工作岗位进行了明确,对相应职责进行了统一和明晰;积极研究开发执法责任制考评工作软件,研究了人机结合的考核模式;积极推行税务质疑约谈制度,制定了州直地税系统质疑约谈办法》对稽查质疑工作进行了规范。通过对纳税人质疑约谈补缴税款400多万元;开展了年度税收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行了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处理之前的建议书制度,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合理和公正。积极做好税收宣传工作,认真开展了第1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扩大了税法宣传的成效。

强化素质教育,四突出干部管理。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选拔了一批优秀干部充实和加强基层班子;对新任的领导班子成员不适时机地进行了教育,班子建设不断加强。坚持把班子建设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核心。州局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对基层班子开展了传帮带;倡导团结共事的思想意识,开展了争创“优秀领导班子”建设活动;倡导严谨求实、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实施了新的综合考核目标管理。从年终考核看,各局工作都得到全面提升;各县(市局领导勇于负责,狠抓干部队伍管理,严明组织纪律和各项制度。并以税收执法责任制为抓手,强化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伊宁市局更为突出。当地党委、政府和干部职工对各县(市局领导班子都予以认可。同时,积极参加了区局组织的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通过层层选拔,3名同志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

结合新颁布的公务员法》重新修订了干部教育培训实施办法》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教育培训扎实有效。积极扭转重学历轻能力、重资历轻效率的思想观念。对491名“五员”干部进行了摸底考试(税收管理人员、稽查人员、办税服务厅人员、反避税人员、税收统计分析人员掌握了干部底数;先后选拔出基础较好的145名“三员”干部(税收管理人员、稽查人员、办税服务人员委托财校分期进行了集中培训;还先后组织了办公室业务、所得税汇算、发票比对、征管软件使用、纪检监察等业务培训,均达到预期目的各局普遍结合实际狠抓了一般干部的业务学习。全年共选派52名干部赴内地兄弟单位和院校进行了相关业务的学习和进修,弥补了自身培训的不足;大力提倡干部参加职称考核,新源县、奎屯市等局出台了相应奖励措施。各县(市局参加职称学习考核的干部数量明显增多,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气氛。

强化“两权”监督,五结合行业特点。廉政建设再上台阶

坚持把监督范围的重点选定在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上;根据职务的高低,两权”监督紧贴实际。根据行业特点。把监督范畴的重点锁定在科以上干部上;根据权力的大小,把监督对象的重点选定在直接与纳税人打交道的干部上;根据业务职责的不同,把监督环节的重点选定在减免税审批和稽查办案上。从而提高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针对性、有效性。

突出了领导干部的廉政管理;组织干部观看《悔恨录》警示教育片,源头治理不断加强。及时对竞争上岗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赠发《廉政提示函》和开展廉政承诺。填写《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表》进行对照检查,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了实效;开展《》八荣八耻学习活动,使党员干部的党性和道德观念得到锻炼;开展第三届“贤内助”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八小时以外廉政工作的落实;各局还组织税收管理员向纳税人述廉述职,促进了廉政建设在基层的落实;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既严肃了纪律,又警示和教育了干部。

廉政建设不断创新。州局机关给每

把廉政教育渗透到日常工作之中;发动全系统干部收集整理了廉政建设名言警句千余条,台计算机设置了廉政屏幕保护。装订成书,供干部学习交流;各局积极探索源头治理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伊宁市局、口岸局、特克斯县局重新制定了个体工商业户定额核定依据和标准,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解决了关系税、人情税”等税负不公的问题。伊宁市地税局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要求,制定实施了预防违法违纪、以税谋私行为实施办法》切合实际,便于操作;州局纪检组积极探索新时期加强税务廉政建设的有效方法和路子,成绩突出,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全系统大力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州局成立了效能办,效能建设取得实效。根据州党委、州政府统一部署。制定下发了州地方税务局推行效能建设实施办法》州地方税务局推行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等十多项规章制度和办法;摸索和总结了具有州局特色的效能建设经验。州局推行效能建设的方法和步骤得到州党委效能办认可,并编发专刊在州直各机关学习推广,自治区地税局对此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弘扬税务文化,六坚持统筹计划。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不断加大了精神文明建设力度;各级注重营造团结向上的工作氛围和齐心协力的工作精神,干群关系更加融洽。按照弘扬税务文化、树立税务形象、扩大社会信誉、密切征纳关系、促进工作发展的目的和要求。班子调配、人力整合、机构调整的情况下,各级领导注重公平、公正处事,真诚实意待人,干部职工心平气顺,全系统形成了上级关心下级,下级支持上级、同级关爱同级的良好风气。

培训人员1562人次;结合“双满意宣传月”民族团结月”公民道德教育月”等活动,内外关系更加密切。全年共为104户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3290万元。为1148户下岗职工减免地方各税201万元;全年举办再就业税收政策培训班15期。慰问部队函贫困户折合资金11万余元,塑造了良好的地税声誉。

既表达了地税干部对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真诚谢意,创建活动有声有色。开展了最佳示范窗口”文明办税服务厅”青年文明号”优秀领导班子”鲜花献给贤内助”等创建活动;举办了以“两个满意”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尤其是以“弘扬税务文化、创建和谐征纳关系”为主题的地税情”文艺汇演。又展示了地税干部良好的精神风貌,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反响。

也要清醒地认识工作中的问题:一是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表现在漏征漏管问题还没有根治,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还未杜绝,财产管理不够严密,执行财务管理规定还有不到位的问题;二是忙乱现象依然存在表现在为基层减压减负不够,基层存在忙于应付的现象。接待工作热情有余,人、财、物负担过重。三是干部整体素质尚需再提高。表现在个别班子成员自我要求不严,素质不高。一些干部能力与岗位职责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全系统财务知识和查帐能力整体不高。

有六个方面的基本经验和体会:通过一年来的实践。

必须树立发展意识,一是实现税收事业向前发展。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明确的工作思路和方向。工作主题是完成全年任务的重要举措。各项税收工作虽然千头万绪,但只要有了工作主题,整体工作的开展就显得思路清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连续几年确定的主题,为完成各项任务理出了一条主线,既突出了重点,又带动了全面工作。

必须树立创新意识,二是实现税收事业向前发展。注重承上启下,坚持在结合与创新上下功夫。实施上级工作部署与自身实际的有机结合。每年区局和当地党委、政府对工作都有新的要求,但必须要在吃透上级精神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一方面抓好落实,另一方面要有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从而取得自己的经验。

必须树立人才意识,三是实现税收事业向前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下大力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新时期税收工作对干部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把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当作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才能保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必须强化质量意识,四是实现税收事业向前发展。遵循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严格税收执法程序。目前,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已成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则是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因此,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和严格执法工作程序显得尤为重要。

必须强化管理意识,五是实现税收事业向前发展。坚持向管理要效率,立足征管增加收入。从税收增长的三大因素来看,经济因素是基础,政策因素是保障,征管因素是关键。通过完善征管措施、创新征管手段和加强征管落实,实现了以管促收、全面发展的目的

必须树立全局意识,六是实现税收事业向前发展。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坚持走综合治税之路。税收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仅靠税务部门的力量远远不够。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协作,营造良好的税收社会环境,建立群策群管的社会综合治税格局非常重要。

更是今后必须坚持和努力的方向。以上六条既是总结多年来税收工作经验的必然结论。

也是全面推进税收征管工作的开局之年。大家共同谱写了州直地税各项工作的辉煌篇章。丰厚的成绩见证着州直地税事业不断前进的步伐,同志们刚刚过去的既是全面实现州直地税“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丰硕的成果见证着大家的辛劳和汗水,见证着各级党委、政府和区局的正确领导,以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与协作。此,代表州局党组,向全体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通过大家转达对社会各界及“贤内助”亲切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二、主要工作安排

较上年增长12.38%州党委确定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增幅为16%面对目标和任务,区局下达我局一般预算计划任务为7.6亿元。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州局党组在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确定的基础建设年”巩固提高年”求实发展年”挖潜争先年”税收征管年”之后,今年把工作主题确定为“管理增效年”旨在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效,强化管理理念,全面提升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推进州直地税事业不断发展。其主要目标是要努力在一个突出、两个巩固、三个推进、四个改进、五个加强”上下功夫。一个突出:突出外来施工企业税收管理;两个巩固:巩固征管工作成果,巩固执法责任制成果;三个推进:推进“一级稽查”进程,推进人力资源整合,推行三项新业务(推行高收入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办法、推行货运业税控装置、推行房地产项目管理四个改进:改进干部培训方法,改进领导方法及工作作风,改进财务财产管理,改进接待工作;五个加强:加强和谐地税建设,加强廉洁从税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计算机应用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圆满完成今年工作任务必须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围绕上述任务和工作思路。

充分认清形势,一坚持与时俱进。切实转变管理理念

上级下达税收任务与往年不同,认清税收形势。今年。只下达了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任务,这无疑对预测税收收入的总水平增加了难度。分析今年税收工作形势,有利与不利并存。

石油、天然气、煤炭资源税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实施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有利条件是今年国家将陆续上调部分税种税率。资源税有望改革。提高税额标准;认真贯彻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要求,完善耕地占用税制度。部分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将陆续到期恢复征税。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对税收工作更加重视和关心支持,有利于严格税收执法,增进部门协作,提高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进一步改善税收法治的社会环境。州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将增长16%这些都是增收的有利因素。

特别是资源税改革的增收因素已计入收入任务中,不利因素为:税制改革方案的实施仍有不确定性。能否如期实施,对收入将有直接影响。提高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将影响个人所得税收入。继续实施促进西部大开发、促进就业再就业、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减少一些收入。州直精伊霍铁路建设投资额将有下降。无论有利与不利,全面完成税收任务的决心不能变,这是州直地税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完成今年任务,归根到底还是要靠大家的努力奋斗。全体同志要树立信心,主动适应新的变化,积极化解不利因素,进一步挖掘增收潜力,提高税收征收率,牢牢把握税收工作的主动权,州直绝不能出现在税收史上有完不成任务的纪录。

取得了显著成效,丰富管理内涵。去年狠抓征管工作落实。切实让我尝到甜头。今年,把工作主题确定为“管理增效年”既是对去年征管工作成绩的肯定和巩固,更是征管工作经验在今年各项工作中的推广和延伸,同时也是依据今年税收形势对各项工作的新要求。各项工作要素基本不变,各项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坚定完成任务信心的同时,必须明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几年的经验,尤其是去年的实践,这一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以管促收,以管增效。全系统各级干部都要树立管理意识、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要把管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向管理要收入,坚持向管理要效率。要不断丰富管理内涵,扩大管理外延,真正树立大管理思想观念。所谓大管理,就是要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注重和强化管理的氛围,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络,切实把管理向以税收收入为主的各项工作渗透,推进州直地税各项工作和谐健康发展。

辩证统一。针对当前工作任务和形势,实现管理转变。丰富管理内涵与实现管理转变相辅相成。实现管理理念和管理行为的转变,概括地讲就是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要实现由注重单项工作管理的单一型管理向注重全面工作管理的综合型管理的转变。强化税收征收管理的基础上,加强行政、人事、财产等各项管理工作。具体地讲包括税源、征收、服务、执法、财务、干部管理等等。通过不懈努力,重点解决视野不阔、单向冒尖、顾此失彼的问题,逐步实现各项工作整体增效和全面发展;二是实现由注重通过突击性管理实现阶段性目标向注重通过经常性管理实现长远目标的转变。坚持在管理的经常性、持久性上下功夫,通过经常性的管理工作,重点解决管大不管小、管表不管本、管近不管远、管己不管他时紧时松和长治不效的问题,逐步实现常抓不懈、长治久安”三是实现由注重个别机关个别部门专门管理向社会参与和部门协调综合管理的转变。就内部而言,要重点解决科室配合不够、互动不力的问题,真正建立起税收政策与征管行为、行政工作与业务工作、整体工作与人员素质互促互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就外部而言,要重点解决协税部门之间协调不够和代管水平不高的问题,逐步提高社会综合治税水平,逐步实现社会参与、群策群力、综合治理、和谐发展的目的

加强税收管理,二坚持收入原则。努力提高征收效率

主体。要明确管理责任,强化税源管理。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基础。特别是外来投资建设项目要重点进行管理。切实核清税基。以税务登记为抓手,加强纳税人户籍管理。去年,各县(市局在换发税务登记证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要巩固换证工作成果,去年3次开展管户清理和换证工作的基础上,加强纳税人户籍的静态管理与实地巡查,全面掌握纳税人开业、变更、注销、停复业等情况,防止漏征漏管问题的反弹;要按照“抓大、控中、定小”工作思路,实施分层次、分类、分片的税源管理。总之,要实施超前介入、跟踪管理、贴近服务、以管促收,掌握工作主动权;严格税源分析制度,税收分析是税收管理的眼睛,各局要重点抓好辖区内税源管理制度、措施的组织实施,对影响本地区行业税负的关键指标及其增减变化进行分析监控;继续做好机构调整和人力资源整合工作,进一步提高税收管理员的数量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好税收管理员制度,形成执法有记录、过程可监控、结果可核查、绩效可考核的良性循环、持续改进机制;巩固纳税评估成果,不断提高成效。去年,奎屯市和新源县局在房地产、交通运输等行业进行了纳税评估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两局要继续深化和提高。计算机新软件未更换前,其它各局纳税评估工作仍暂不进行;认真抓好货运业税控装置和房地产项目管理推行工作。区局上半年将完成招标选型工作,下半年进行试点并推行。州直要按照推行中总结、总结中完善、完善中提高的要求,切实抓好落实,以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继续走好综合治税之路,提高社会综合治税水平。总结去年综合治税经验的基础上,各县(市局大力推广政府搭台、群策群管、综合治理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扩大代扣代缴的范围,加大协管力度,使综合治税发挥更大效应;进一步抓好以票控税工作,对能够利用发票控管的行业采取以票控税的办法强化管理落实,督促企业落实逐笔开具发票制度;以税法宣传为抓手,积极开展好第16个税法宣传月活动,总结“两市”有奖发票工作经验,提高消费者索要发票的主动性;坚持科技兴税,集中力量做好推广应用新版软件工作。目前区局正在做有关前期工作,年内有望在全区统一推行,实现数据的省(区级集中。区局新版软件更换之前,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此项工作届时顺利展开;积极与州政府、州国税局协调,促成国税局有关地方税收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与国税、工商、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信息共享比对工作。

利用流转税、个人所得税征管信息和企业生产经营信息等,强化税种管理。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加强分析评估,做好对企业收入总额、应税收入、税前扣除项目的核实工作。规范流程,做好汇算清缴工作。按照区局汇算清缴必须使用新申报表的要求,各县(市局要对新纳税申报表的填制应用、所得税政策、汇缴业务流程、工作步骤、汇缴手续等内容进行培训和辅导;落实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抓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管理。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高收入人员纳入建档管理;做好石油、天然气、煤炭资源税改进计税方法和部分有色金属矿产品资源税的税额调整工作,发挥资源税调整资源级差收入的作用,促进州直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按照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通知要求,加强同国土资源、房产等管理部门的联系,做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新颁布的车船税暂行条例》和新修订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两个条例”调整、提高了税额标准,统一了内外税制并将外资企业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加之《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还未出台,实施时间紧、任务重,要加强研究,做到思想积极、行动稳妥、办法可行;妥善做好“两税”划转和管理工作,1月1日起,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管职能从各级财政部门划转到各级地税部门,由各级地税部门正式开始征收。区局将设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两税”管理,州局不设专门机构,由负责房产税征管工作的处室(税政一处负责。按照要求,资产方面,原属财政部门负责“两税”征管工作机构的办公用房、设备及划转人员的住宅,一并划转到地税部门管理。要上下共同努力,积极做好人员、档案、资产等移交工作,实现移交好、管理好、征收好的目标;积极探索加强车辆税收管理办法,适时进行车辆税收“一条龙”式管理试点。

应收尽收,强化执法管理。规范执法要严格遵循“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越权减免税”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治税、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深入学习和掌握通用法律法规及各项税法,不断提高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意识,增强执法为民的自觉性。正确处理依法征税与支持经济发展、依法征税与完成税收计划、依法征税与纳税服务、依法征税与完善税制关系,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解决依法执法“为什么”问题;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是税务部门推进依法治税的一项重点工作,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具体措施。要继续构建完整的岗责体系和规范的工作流程,把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和义务,责任和要求一一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保障每一项税收工作都依法正确实施,促使广大地税干部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去年建立岗责体系,明确42个执法岗位的基础上,巩固好税收兼职法制员工作成效,重点规范执法程序和落实执法流程上下功夫。解决税收执法“怎么干”问题;推广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试点推行计算机自动评议考核,逐步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评议考核体系。解决税收执法“干得怎么样”问题;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扎扎实实开展好质疑约谈和税收执法检查。各县(市局要以岗位工作规程为依据,采取执法与绩效、定性与定量、日常与年终、内部与外部、计算机与人工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执法人员执法质量进行定期检查核对、评议和考核,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执法管理中存在问题,解决税收执法“错了怎么办”和“责任谁来负”问题,不断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落实。

既是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强化服务管理。搞好纳税服务。更是构建和谐税收环境的重要保证,税务部门应尽的责任。强化服务管理,就是要以提高税法遵从度和方便纳税人及时足额纳税为目标,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创新服务手段,继续推行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涉税事项“一站式”服务工作,坚持在服务中实施管理,管理中体现服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支付结算工具,实行多种申报和缴款方式,方便纳税人办税,各局在此项工作中都要有新的提升;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坚持情为纳税人所系、利为纳税人所谋、权为纳税人所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诚心诚意地落实好税法宣传、税法咨询、业务辅导、业务办理等职责规定的服务项目。切实为企业和纳税人税收咨询当好宣传员,为企业和纳税人搞好财务和经营管理当好信息员,为企业和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当好服务员;加强为纳税人服务系统建设,加强地税网站建设、税讯》和“12366服务台管理,及时丰富和更新内容,加强内外交流,满足纳税人需求;要进一步抓好窗口建设。各局办税服务厅是地税形象的窗口,加强硬件配套建设,方便和服务纳税人的同时,要一如既往地抓好素质服务和道德服务。以个人良好的素养和高尚的品德体现地税部门过硬的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要推进“一级稽查”进程,强化秩序管理。稽查是税收征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好地发挥“一级稽查”优势,去年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按照配足配强的原则,合理调整稽查人员结构,科学实施职能配置,按照科学、合理、高效的原则,完成“一级稽查”实施工作,并按计划正常运行;建立征、管、查互动和联动机制。通过施行“一级稽查”和进一步明确征、管、查机构的职责,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互动和联动机制,保证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偷逃税嫌疑线索及时提供到稽查部门,稽查部门在查案中发现征管上的问题能够及时反馈到管理部门,提高管理效率;积极组织好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把案头选案与实际选案结合进来,把案头析案与实地查案结合进来,去年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开展对房地产、建筑安装、餐饮娱乐、金融保险、服务业等行业和企业的纳税情况以及高收入行业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的专项检查;要充分发挥稽查的规范和震慑打击作用,继续加大大要案查处力度;加大清欠力度,提高结案率。对以往遗留的涉税问题和案件要进行认真清理,加强沟通协调,加大清理力度,最大限度追缴陈欠税款,最大限度遏制新欠问题。

加强队伍管理,三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州局党组成员与基层班子建设挂钩,加强班子建设。继续做好班子传帮带工作。采取分工负责、重点帮建、整体提高的办法,不断提高各基层局班子统领税收的能力,不断提升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不断强化班子的造血功能”注重改进领导工作方法,采取集中办班的办法,3月份前,分批次完成县(市局领导干部培训工作,保证班子成员人人接受一次培训,重点提高领导能力和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注重改进领导作风。大力开展以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为主要内容的作风纪律教育和整顿,倡导求真务实和实事求是力戒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坚决遏制工作不落实、变相落实的问题,尤其是工作上的假、大、空现象;努力培养班子成员学习力,研究和完善《领导干部学习管理规定》明确经常性学习内容和考核办法,努力提高干部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的自觉性,切实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和业务理论水平;深入开展优秀县(市局长、优秀基层班子评比活动,促进州直基层班子整体建设向前发展,实现以班子的和谐发展带动和促进全面工作的和谐发展。

大力推行因岗施教、因材施教和因需施教,强化干部素质。总结和吸取以往干部培训的经验和教训。切实提高培训的实用性、针对性。继续提倡和鼓励干部积极参加职称学习和考核,兑现奖励措施,激发干部学习的积极性;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继续抓好州局集中培训和各局集中学习工作落实。州局视情举办财务知识提高班。下大力解决基层自行组织学习走形式、走过场的问题,切实提高学习质量;组织未获取部级计算机上岗证书的人员进行再培训,力争40岁以下人员全员通过部级计算机上岗考核;积极做好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移交工作中干部的接收工作,适时组织对接收干部进行相关培训学习,使其尽快适应地税工作环境;研究出台配套措施,结合《公务员法》制定和完善《干部培训管理规定》把培训与使用结合起来,鼓励基层组织和干部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今后,凡未参加过相关业务培训的干部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学习《文选》和《》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加强政治工作。把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把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税收征管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按照“三全”四有”五落实”制度要求,深入持久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大力推进税务文化建设,弘扬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核心价值理念,倡导以“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为基本内容的税务干部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增强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廉政意识,树立认真负责、严谨细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适时评选从实职到虚职、从高职到低职、从领导岗位到一般工作岗位后,认真负责、默默奉献、成绩突出的干部,并予以大力表彰和奖励。同时,对从虚职到实职、从低职到高职、从一般岗位到领导岗位后,精神不佳、工作不力、影响不好的干部责令限期改正,必要时予以调整,扭转风气,营造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氛围;广泛深入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好“青年文明号”以及各类业务尖子创建评选活动,激发干部勇于向上、积极向上的动力;进一步加强工、青、妇等群众工作,积极发展其应有作用;坚持以人为本,下大力解决好干部职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改善基层干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把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鞭策人和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结合起来,努力做好凝聚人心和激发动力工作,促进干部心理和谐,确保干部职工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高昂的工作姿态和顽强的拼搏精神。

加强行政管理,四坚持节支增收。努力提高运行效率

非常切合当前国家形势和州直实际。各级要注重和抓好以节约开支、勤俭持家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树立节俭意识。节约能源是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州局把节支增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教育干部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意识,摒弃家大业大浪费一点没啥,以及与己无关的错误思想,激发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的动力,引导干部把节约就是贡献、节约就是职责、节约就是美德赋之于行动。要深入开展好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强调干部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节约一分钱电话费做起,切实使节约成为干部的自觉行动。机关要为基层做好表率、领导干部要为一般干部当好样板,确保节约取得实效。

认真执行大宗物品政府集中采购规定,严格各项制度。要认真贯彻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经费支出的审批和核算。加强财务管理和财产管理,定期通报经费开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落实财务制度,抓好预算执行,加强财务收支审计和监督,提高财务财产管理质量。去年,州局对各县(市局财务管理进行了审计,发现和指出了一些问题,各局要对指出的问题一一对照整改,并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各局领导要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切实负起责任,并模范遵守财务制度和规定,支持财务人员履行其职责。

进一步加强政务、事务管理,加强“两务”管理。以效能建设为依托。不断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统一协调机制,理顺和衔接各种关系,推进内部行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充分发挥办公室综合协调、参谋助手、审核把关、运转保障、督促检查等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机关办文、办会、办事的整体水平。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经费支出,注重统筹协调,注重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税局即将出台的督查工作实施办法》实行督查考评及通报制度,推进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定期检查通报情况,不断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进一步做好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稳定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生产制度,努力做到各级各部门安全无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事故。

规范和改进接待工作。近年来,改进接待工作。要严格控制非业务开支。全系统接待开支一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穷大方的问题比较突出,人力、物力、精力负担比较重。要严格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经费,下大力改进接待工作,切实把各级领导从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保证把主要精力集中到中心工作上来,把不必要的开支控制下来,把主要经费集中到中心工作的保障上来。按照热情、安全、适度、节俭的原则,出台《州地方税务局接待办法》除特殊情况外,有迎送的前提下,一般来客交旅游部门。此项工作机关要带头抓好落实,各局要结合《州地方税务局接待办法》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加强廉政建设,五坚持廉洁从税。努力提高行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