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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环保的方法

低碳环保的方法

低碳环保的方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低碳经济;法律制度;构建

低碳经济是为了缓减温室气体的过度排放,适应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产生的。目前,世界各国都在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国外众多国家发展经济的必然选择,我国也选择走发展低碳经济之路。然而,低碳经济的运行需要相关法律予以保障,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保护生态环境需要依据一系列严格的法律制度,需要建立循环发展、低碳消费的生态文明制度。低碳经济作为一种法治经济,它需要法律制度对其加以保障。譹訛构建以低碳经济基本法为核心的法律制度,既能满足发展低碳经济的各项需求,又能体现国家对市场经济的调节,是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一、低碳经济概述

低碳经济是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引导下,以低污染、低消费、低排放为显著特征,通过新能源开发与利用、技术改进与创新、制度创建与完善等多种方式,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相互促长的一种新型经济发展模式。正确理解低碳经济的内涵,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第一,低碳经济从本质上分析,是一种新型的经济发展模式。这种新型的经济发展模式打破了传统的以“人类发展为中心”的经济发展思维,改变了以“高污染、高消费、高排放”为特征的传统经济发展方式;创新了以“生态保护为中心”的经济发展思路,建立了以“低污染、低消费、低排放”为特征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这种新型的经济发展模式是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保护生态环境,以实现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双赢。第二,低碳经济从理论上分析,是一种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可持续发展理念主张地球是由各个相互关联的子系统组成的有机整体,只有各个子系统相互协调发展,整个地球才能稳定地运转。低碳经济主张通过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兼顾保护地球的生态平衡,这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是一致的。第三,低碳经济从生活方式上分析,是人类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低碳经济不但体现为一种生产方式,而且体现为一种“低排放、低消费、低污染”的新型生活方式。低碳经济是在全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实现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低碳化,从而换取绿色环保的生存环境。低碳经济的生活方式改变了以往“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的高碳化生活模式,提倡能源节约、低碳排放、绿色消费,这种新型的生活方式不但有利于人类的身体健康,而且有利于对生存环境的保护,造福子孙后代。第四,低碳经济从技术与制度上分析,体现了生产技术与制度的创新。发展低碳经济与科技进步密不可分,目前低碳技术已经应用于化工、建筑、能源、交通等诸多领域,科技进步对发展低碳经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低碳经济提倡采取生产技术革新与制度创新、新能源开发与利用、传统产业转型等多元化手段,减少高碳能源的消耗,缩减碳排放,适应生态文明发展与社会经济进步,实现双赢。综上所述,低碳经济是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引导下,通过技术革新与制度创新,实现了从“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到“低污染、低消费、低排放”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促进了保护生态环境与人类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我国低碳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不足

(一)立法现状

尽管我国低碳经济才刚刚起步,低碳经济法律制度建设还很不完善,但我国已经具有低碳经济立法的基础,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颁布了部分重要的低碳经济立法。例如:2003年1月起施行的《清洁生产促进法》,其立法目的是促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006年1月起施行的《可再生能源法》,其立法目的是促进能源结构的改善,推动可再生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促使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2008年4月起施行的《节约能源法(修订版)》指出了节约能源即节能,即通过采取技术革新等途径,从能源生产到能源消费的各个环节,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以实现低污染、低消费的节约型经济发展模式。2009年1月起施行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其立法目的是通过提升能源的使用效率来促进经济的循环发展,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2016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环境保护税法》,该法提高了我国环境税费的法律地位,通过税收的方式约束企业的碳排放量,有利于促进生态环境的绿色发展。另外,我国还积极制定有关发展低碳经济的各种规章制度。例如:国家发改委于2011年8月出台《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修订版)》,该办法引导并规范了自愿减排交易,是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立法的里程碑;于2012年6月出台《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建立了自愿减排交易机构的“备案制”,明确了自愿减排交易的交易产品、交易场所以及审定和核证机构资质的认定程序。譺訛

(二)存在的不足

我国已有的低碳经济立法为建立我国低碳经济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但是已有的低碳经济立法仍然存在着以下不足之处:第一,缺乏统领低碳经济的基本法。发展低碳经济需要一部统领低碳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法,从发展低碳经济的立法依据、基本原则与制度、内容设计、激励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为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低碳经济基本法在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中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低碳经济单行法律、法规的依据,其他有关低碳经济的单行法律、法规应依据低碳经济基本法的规定设计具体内容,以保障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之间的逻辑性与完整性。第二,低碳经济法律体系不够健全。我国低碳经济法律体系还不健全,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低碳经济法律体系,这不利于我国发展低碳经济。对于如何构建以低碳经济基本法为统领,以能源领域、环保领域立法为主,以其他各领域低碳经济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为辅的低碳经济法律体系还需要进一步探讨。譻訛另外,我国立法机关尚未专门针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等国际条约,制定配套的碳排放控制法律制度,国家发改委制定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法律效力较低、操作性还有待提高。第三,发展低碳经济的配套法律、法规还存在瑕疵。对低碳经济的法律保障不是单靠一项政策、一部法律的制定就能实现的,其需要一系列配套法律制度的确立及运用。目前我国低碳经济的配套立法尚未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设计原理,这导致了低碳经济的配套法律、法规出现立法理念陈旧、调整范围狭窄、低碳化程度不够等问题。

三、构建我国低碳经济法律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低碳经济是世界各国应对全球气候变暖而做出的理性选择,低碳经济法律制度的构建既能满足我国履行国际减排义务的要求,又能体现国家对低碳经济的宏观调控。

(一)构建我国低碳经济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第一,履行签署的国际公约中有关减排义务的需要。面对日趋恶劣的气候变化问题,必须转变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选择一种既能满足国际公约中有关减排义务的需要,又符合我国经济发展趋势的经济发展模式。低碳经济不仅能满足利益相关者各方的需求,又能保护生态环境,因此,我国选择发展低碳经济不仅是对国际公约所确定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的落实,而且符合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第二,发展低碳经济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低碳经济是国家干预经济的产物,但发展低碳经济并非意味着打破原有的市场经济秩序,而是在充分尊重市场经济的前提下,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加以完成。市场经济本身具有一定的缺陷,这些缺陷决定了在发展低碳经济时市场难免会出现失灵的情况,这给国家干预低碳经济提供了理论依据。国家是在充分尊重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对低碳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其目的是用国家之手解决市场经济固有的缺陷,保障低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第三,国家需要依法对低碳经济进行干预和管理。低碳经济作为一种法治经济,需要法律制度对其加以保障,因此,发展低碳经济的法治建设势在必行。低碳经济的法治建设需要遵循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需要激发各方主体参与低碳经济的积极性。我国可以通过界定低碳经济的内涵、规范碳交易市场、征收碳税、约束碳行为等途径,保障市场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有效地调动利益相关者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低碳经济法治建设的关键在于政府应如何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对低碳经济进行适度干预,有序管理。

(二)构建我国低碳经济法律制度的可行性

第一,我国已经具备构建低碳经济法律制度的立法基础。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对市场经济运行予以保障的法律体系,以后的立法重点将转向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方面。我国已经签署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相关国际公约,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我国未来经济发展中的必然选择。发展低碳经济需要法律制度对其予以保障,需要一系列配套法律制度的确立及其运用。我国已经具备构建低碳经济法律制度的立法基础,通过对发展低碳经济的一系列立法,能够更好地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低碳经济这种新型经济发展模式的有效运转。第二,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能为我国立法提供借鉴。目前,发达国家已经初步形成了以低碳经济专门立法为主,其他相关配套立法为辅的低碳经济法律体系。我国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国情,尝试制定统领低碳经济的基本法,完善与低碳经济相关的各项配套法律、法规,并从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碳税制度、碳金融制度、低碳消费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等方面构建我国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从而保障我国低碳经济的健康发展。第三,我国已具备制定统领低碳经济基本法的立法条件。目前,我国已经参与签订了一些有关低碳经济的国际条约,为了更好地履行减排义务,我国在能源与环境保护领域已经出台了一些相关法律,如《循环经济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另外,为了配合能源与环境保护领域立法的实施,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的政策制度,并且采取了积极主动的措施落实相关法律的执行。这些立法活动对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由此可见,我国已经初步具备了制定统领低碳经济基本法的立法条件。

四、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法律制度构建分析

如前所述,我国有关低碳经济的法律制度还有待完善,笔者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低碳经济的法律制度进行构建。

(一)制定统领低碳经济的基本法

理论界对我国是否需要专门制定一部统领低碳经济的基本法还存在着争议。有学者持肯定态度,认为应尽快出台专门的低碳经济立法;有学者持否定态度,认为我国暂不需要制定专门的低碳经济立法,只需要完善在能源和气候环境方面的立法即可。笔者认为,我国应尽快出台低碳经济基本法。低碳经济基本法的出台能展现具有中国特色的低碳经济总体发展规划,能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另外,已有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为我国制定低碳经济基本法提供了可以借鉴的地方,可以在此基础上,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低碳经济基本法,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支持和法律保障。

(二)完善与低碳经济相关的法律制度

目前我国立法机关围绕低碳经济已经进行了一系列的立法工作,但是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棘手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完善与低碳经济相关的法律制度:第一,加快对部分发展低碳经济立法的修改与完善。法律的滞后性弱点要求法律应当因时而变。由于法律的制定都是基于特定的历史时期、特定的社会政治与经济等因素而产生的,因此,一旦这个大环境发生变化时,法律就会因跟不上社会的发展而需要废止或者修订。第二,加快建立低碳经济法律、法规的配套实施制度。在低碳经济法律制度形成后,需要制定配套的实施制度贯彻执行低碳经济法律制度。发展低碳经济与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息息相关,然而目前我国有关低碳经济的配套立法主要集中在能源和环保方面,这不利于激发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低碳经济的发展。

(三)建立我国发展低碳经济应建立的基本法律制度

1.碳排放权交易法律制度

减少碳排放是发展低碳经济的主要标准之一,构建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能有效地减少企业的碳排放量。笔者在对低碳经济下碳排放权交易的现状进行调查的基础上,认为碳排放行为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经济等多种法律关系,不同的行为应适用不同的法律进行调整;根据各地经济发展和减排目标来确定碳排放初始分配的标准,碳排放初始分配方式应采用出售和拍卖等有偿的方式;碳排放权具有环境、财产、物权等法律属性,其各种属性在本质上都是为了达到大气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的;碳排放权交易合同具有环境民事合同的属性,应制定专门的法律予以规范。我国应依据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情况,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有针对性地修改,在原有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从总则、碳排放权交易、法律责任、救济途径、附则等方面制定《碳排放权交易法》,从法律的层面规范我国日益发展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譼訛

2.碳税法律制度

碳税是以保护环境为目的,针对二氧化碳的排放所征收的税,通过对燃煤和汽油、天然气、航空燃油等化石燃料产品排放的碳含量比例进行征税,从而达到减少化石燃料消耗,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的目的。笔者建议,从征税范围、征税环节、计税依据、税率、纳税人、税收优惠等方面设计碳税构成要素,为税务机关征税提供法律依据;建立碳审计制度,对碳税的征收管理进行监督;构建碳税分配补偿机制,为碳税的顺利实施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协调碳税与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关系,为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两种减排方式。譽訛

3、碳金融法律制度

完善的碳金融制度能够对低碳经济的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和保障作用。笔者建议,加快制定碳金融法律制度的步伐,重点针对银行贷款、直接投融资、碳指标交易等方面进行立法,以充分发挥这些金融工具对低碳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例如:在商业银行贷款的立法方面,可以制定对节能减排项目的专门贷款制度,可以在贷款的条件、范围、额度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另外,还可以扩大直接融资,为低碳经济发展提供资本支持。譾訛

4.低碳技术研发与创新制度

目前,我国低碳技术的研发与创新能力还比较薄弱,应加强低碳科技领域的立法建设。一方面,政府部门要组织研制开发清洁生产技术,对专门从事低碳技术研发的研究机构给予政策、资金上的扶持;另一方面,注重加强与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鼓励企业加强研发清洁能源技术的力度,采用降低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的新工艺、新技术。另外,还要加强国际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各级政府部门要通过国际协商与合作机制,促进具有成熟低碳技术的国家向我国转让先进技术。譿訛

5.公众参与制度

发展低碳经济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这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应尽的责任与义务。笔者建议,一方面,在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制度,规范公众参与的相关程序以及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另一方面,各级政府还需要积极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低碳环保的理念,增强公民的环境法律意识,引导和激励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环境管理的公共事务。

6.低碳消费法律制度

低碳环保的方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 森林公园;低碳旅游;制度保障研究

[中图分类号] F592 [文献标识码] A

低碳旅游是指在旅游发展过程中,通过推行碳汇机制、运用低碳技术和倡导低碳旅游消费方式,以获得更高的旅游体验质量和更大的旅游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一种可持续旅游发展新方式。低碳旅游的发展得益于低碳经济的全面推广。英国政府2003年发表的《能源白皮书》首次提出“低碳经济”概念,指出低碳经济正日益影响和诱导着人类的生产、经营、环境和生活方式,在各国引起了较大反响。在各国倡导低碳经济发展背景下,中国旅游业掀起了研究低碳旅游的热潮,许多学者认为低碳旅游成为当前及未来旅游开发的必然选择。当前各地森林公园都在大力发展旅游,但低碳旅游不可或缺的“推行碳汇机制、运用低碳技术和倡导低碳旅游消费方式”需要相关制度保障,森林公园如何利用相关制度保障更利于低碳旅游发展有必要深入研究。

一、森林公园切合发展低碳旅游

《中国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指出森林公园是指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森林风景资源和环境条件,可以开展森林旅游,并按法定程序申报批准的森林地域。《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森林公园发展的意见》指出森林公园建设事业是保护和利用森林风景资源,为社会提供良好森林游憩服务,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态文化和健康消费需求的一项重要社会事业。森林公园走一条不以消耗森林资源为代价,充分发挥森林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也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客观需要。因而,森林公园建立的目的是在保护森林资源的基础上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旅游,目的是发挥森林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的最大化。

低碳旅游实质上是低碳经济在旅游产业的体现,而低碳经济是人类面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实践可持续发展理念,它通过低碳模式与低碳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和谐关系进行理性认知后的一种理性权衡,是以更少的碳排放量来获得更大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低碳旅游发展实际上是气候变化、环境资源、政府绩效、科技发展、消费市场、环保组织、社区居民、旅游企业、旅游目的地等各方力量共同推动的结果。森林公园建立目的之一是开展森林旅游,设立初衷体现了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理性认知后的一种理性权衡,彰显了低碳理念,促进提升游客的生态环保意识,最适宜发展低碳旅游。森林公园发展低碳旅游有利于传播生态文明,倡导低碳生活,实现三大效益的最大化。

二、保障森林公园低碳旅游发展的制度框架

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核心理念主要通过“碳汇机制”的推进、低碳技术的运用以及低碳生活方式的倡导等三方面来实现。碳汇机制倡导通过增加森林碳汇体方式来降低大气中二氧化碳。低碳技术要求交通、建筑等部门减少碳排放。低碳生活方式指减少个人生活中碳足迹的一种绿色生活方式。低碳旅游正是通过推行碳汇机制、运用低碳技术和倡导低碳旅游消费方式等三方面来实现旅游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最大化。可见,森林公园发展低碳旅游需有保障推行碳汇机制、运用低碳技术和倡导低碳旅游消费方式等三方面顺利实施的相关制度。(如下图)

森林公园低碳旅游发展制度框架图

(一)森林资源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保护森林资源与环境是森林公园的首要目的,当前可利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森林法》、《环境保护法》、《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森林风景资源管理条例》、《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森林公园旅游开发时需遵守这些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园的森林资源、水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等免遭破坏,保持动植物生存环境,防止水土流失,防止对水与大气造成污染。

(二)森林碳汇体增添的鼓励政策

碳汇指从空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森林碳汇是指利用森林的储碳功能,通过植树造林、加强森林经营管理、减少毁林、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等活动,通过森林植物光合作用将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吸收并固定在植被与土壤当中,从而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过程。森林是最主要的碳汇体,相关部门应制定经济补偿、补贴、减免税收等相应政策,鼓励森林公园管理方及其他方面通过植树造林,增添森林碳汇体,从而减少空气中的二氧化碳。

(三)低碳技术运用的监督机制

低碳技术分三类:第一类是减碳技术,是指高能耗、高排放领域的节能减排技术。第二类是无碳技术,比如核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第三类就是去碳技术,典型的是二氧化碳捕获与埋存(CCS)。森林公园旅游开发需要用到的低碳技术主要涉及前两类,体现在景区内交通工具等设备设施、景区建筑及其日常使用是否采用低碳设计、低碳用能、低碳构造、低碳运营等方面,公园需要健全的相关监督机制推动低碳技术能在公园内使用,否则低碳旅游难以保障。

(四)低碳旅游消费的管理制度

低碳技术的运用体现森林公园旅游生产的低碳化,而旅游者是否采纳低碳旅游消费方式是旅游消费的低碳化,只有生产与消费同时低碳化,才称得为真正的低碳旅游。而旅游者的低碳需要旅游者的生态环保意识与行为,在当前旅游者低碳意识并非很强情况下,促使旅游者低碳消费的管理制度必不可少,如规定使用车辆、游览线路、餐饮消费、住宿消费等相关规定。

低碳环保的方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低碳城市;规划应对全球变暖的气候变化,建设低碳社会是各国发展的共同目标。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努力发展经济的同时也一直通过多种方式致力于低碳社会的建设。中国政府已经将建设低碳社会做为国家的发展战略,并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战略。而城市作为公共设施、社会经济活动、建筑物等都比较集中的聚集地,是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源头集中区域,是实现控制碳排放的关键。根据《中国城市化战略的低碳之路》报告,全国城市的碳排放量占全国总量的一半以上。城市规划正是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现实和潜力,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土地,协调空间布局等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从而以最小的社会资源代价获取低碳发展目标。因此,规划建设低碳生态城市,让低碳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始终,成为建设低碳社会的重要构成部分。

1低碳城市的内涵

低碳城市的内涵是与低碳经济的概念密切相连的。按照英国在《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白皮书中提出的, 低碳经济就是通过更少的自然资源消耗和更少的环境污染, 获得更多的经济产出; 低碳经济是创造更高的生活标准和更好的生活质量的途径和机会,也为发展、应用和输出先进技术创造了机会, 同时也能创造新的商机和更多的就业机会。国内学者也从不同的方面对低碳经济提出了一些看法,如潘家华研究员认为, 低碳经济( 发展) , 重点在低碳, 目的在发展, 是要寻求全球水平、长时间尺度的发展。付允、马永欢等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论证了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发展方向、发展方式和发展方法, 即以低碳发展为发展方向, 以节能减排为发展方式, 以碳中和技术为发展方法。对于低碳城市的内涵,

因此,正如学者们对于低碳经济有不同的表述,对于低碳城市的内涵也有许多一些定义。有学者认为低碳城市就是在城市实行低碳经济, 包括低碳生产和低碳消费, 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建设一个良性的可持续的能源生态体系。还有学者认为, 低碳城市发展是指城市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前提下, 保持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处于较低水平。也有其他学者认为, 低碳城市指以低碳经济为发展模式及方向、市民以低碳生活为理念和行为特征、政府公务管理层以低碳社会为建设标本和蓝图的城市。一般认为低碳城市是在城市空间内发展低碳经济, 最大限度减少城市温室气体的排放。低碳城市就是通过在城市发展低碳经济,创新低碳技术, 改变生活方式, 最大限度减少城市的温室气体排放,彻底摆脱以往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和大量废弃的社会经济运行模式,形成结构优化、循环利用、节能高效的经济体系, 以及健康、节约、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最终实现城市的清洁发展、高效发展、低碳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2当前城市规划的主要不足

2.1城市规划中缺乏生态环保意识

评价一个城市规划是否合理的重要要素是是否具有生态环保意识。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的城市规划过份注重社会经济效应,却忽视了对城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尽管国家对城市规划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等,并要求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这些法律法规并没有在城市规划中得到很好的体现。

由于缺乏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中国城市长期实施的是一种“高投入、高消耗和高排放”的粗放型增长模式,城市发展导致的污染物的高排放,使得城市赖以存在的自然生态环境面临越来越严重的威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的激增,人民生活水品平的提高和消费的升级,都给原本越紧的城市资源、环境供给带来更大的压力。据环境部门监测的数据,全国城镇每天至少有1亿吨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全国七大水系中一半以上河段水质受到污染,全国1/3的水体不适于鱼类生存,1/4的水体不适于灌溉,90%的城市水域污染严重,50%的城镇水源不符合饮用水标准,40%的水源已不能饮用,南方城市总缺水量的60%70%是由于水源污染造成的。

2.2城市规划中缺乏公众利益诉求

当前,我国城市规划的编制主要是体现了政府部门的意志,并没有充分反映公众的诉求,也没有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才智。这造成了当前城市规划中出现了诸多的弊端,突出表现为:1)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的调控作用已经减弱。许多城市规划缺乏延续性和严肃性,一方面,城市规划可能随着政府主管领导的变动而变动;另一方面,有些城市规划的实施进程又滞后于规划的期限。2)历史文化建筑等受到严重破坏。为了经济利益,一些城市规划没有考虑历史文化的保持,使一些城市的历史建筑、城市风貌遭受了灭绝性的毁坏。3)城市生态受到破坏,环境污染加剧。比如城市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导致地下水源受到严重污染,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影响。4)城市建设风格雷同且不环保。比如大广场、宽马路、豪华办公楼、欧化建筑等现象在全国多或多或少涌现,这些建筑并不一定环保低碳。

3低碳城市规划的实施

(1)倡导低碳城市理念及低碳城市规划定位。我们应该积极倡导低碳城市理念,并将这种理念贯彻到实际的城市规划当中; 国家倡导整个社会从追求直接的近期的经济利益转向追求间接地长期利益,使人们向可持续发展思想进行转变,以改变坏的消费方式,从而保障城市生态系统的运行。同时,低碳约束要求有一个具体的低碳城市的规划定位。低碳城市规划定位应该体现循环发展、生态的思想,设计出合理的用地分区和公共设施布建原则,有目的限制高耗能产业的用地规模。制定合理的产业指导原则,促进区域循环经济的发展和低碳城市的形成。

(2)制定低碳城市规划评价指标体系。应全面、系统地理解社会、经济和生态间的相互关系,制定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用它来衡量城市生态规划态势,并在此评价指标体系下编制低碳城市规划制度;并采用这些指标体系对各城市的低碳规划进行测评,以促进低碳城市的群体出现。

(3)低碳城市规划中要体现绿色城市、节约型城市的特色。低碳城市规划中要充分利用街道,使之可以消解城市废弃物等,使之在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方面起到主干作用。城市绿化用植物选择要尽量选用本土的物种,此外还要有耐旱及抗病虫等性能的植物。要树立节约观念,并融入城市规划中去;要从法规上完善对于城市规划的监督,要最大限度地进行能源循环利用,达到清洁生产的目标。

参考文献:

低碳环保的方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 低碳经济;能源结构;清洁生产;产业化;环境法制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23-0300-03

0 引言

发展经济的困难有很多,因此我们不能片面的去看待它,想要提高经济发展要从质上去改善,而不能一味的追求量的提高忽略的其他方面的发展,这个思想在目前这个时代已经成为了人们的共识。因此,人们对于经济发展的“质”的追求并不会轻易的放弃。低碳经济发展已经成了当前经济发展的趋势,因此对于如何建立完备的一个低碳经济法律保障机制成为了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1 低碳经济的含义

“低碳经济”的含义很复杂,主要指的是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引导下,通过一系列的技术更新、政策扶持等手段,尽可能的减少高碳能源的消耗,使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尽可能的减少,从而达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发展阶段。这种经济发展阶段是人类社会的一大进步,它在特征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低碳经济是当前社会与未来社会的发展方向。随着社会的高度发展,随之而来的各种环境问题不可避免,能源的污染问题成为了经济发展所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因此,“低碳”模式被提了出来并受到广泛的认可,与之相匹配的低碳经济模式自然也就成了为了经济发展的新方向。

1.2 低碳经济并不是重视一个发展经济的点而是注重整个经济发展过程,低碳经济需要从商品的生产到消费的所有环节都要注意CO2的排放量问题,从而实现产业的整体低碳化。

2 “低碳经济”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其法律价值审视

低碳经济在近几年所受到的关注度逐渐增加,这也体现了低碳经济的理念在当前社会日益成熟并受到广泛的认可。但低碳经济在近几年的发展非常缓慢,造成其发展缓慢的原因有多种,其一为改革所造成的成本非常高昂,这也难免会使得人们对此产生怀疑。其二是各国的“软法”条约对低碳经济发展的承诺并未很明显的带动国内的经济转型,这也使得人们的积极性不高。其三是各国对于低碳经济的法律法规并未建立健全,且执行的效果不明显。

从法律价值上来看,人权高于财产权,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从根本上来说是以人为本的,这种经济发展模式的人权意识以及社会意义较强。因此,低碳经济的发展应当成为我们努力追求发展的目标。为了保障低碳经济的发展,我们应为其建立法律保障体系,从微观角度关注和管理低碳经济在产业链的进行,从宏观角度推行一些政策等外部性因素对低碳经济进行积极地引导,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保障低碳经济的理念能够落实并得到长远发展。

3 从产业链的主要环节开始,构筑低碳经济的法律保障机制

低碳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其转变的核心在于产业链的改变。所以,构筑产业型主要环节上的法律保障措施,从微观角度审视低碳经济的产业链,对于低碳经济的实施有重要意义。

3.1 能源法规调整能源结构 “低碳经济”的根本在于减少能源的消耗,低碳本身就是优化能源利用结构。煤炭、石油等传统能源产生大量二氧化碳,造成温室效应,给环境造成破坏。为改变这种形式,我们迫切需要对能源结构进行大的改观。我国颁布的两部法律《节约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法》在改善能源结构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调整,为低碳经济的推进产生了重要意义。但是,这些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将低碳能源的结构调整作为主导思想,从法律角度上对低碳能源作一个倾向,推动能源结构的调整。同时,改进“软性”规定存在的现象。并且,在法律责任方面也需要该法律作出完善,将责任主体扩大到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主体。

3.2 清洁生产法规带来的能源调整机制 低碳经济的推进与发展,首先要改观能源结构,减少能源的消耗,这是低碳产业链的第一环节。清洁生产机制就是针对能源问题提出来的一种新的生产机制,它关注“能源”在进入生产领域后如何清洁生产的问题。2002年我国出台了一部《清洁生产促进法》,对清洁生产机制做了明确规定与法律支持。清洁法规形成的能源调整机制给我们生产模式带来新一轮的革命,在进行能源的调整过程中,若如果没有把其他碳能源排除出能源结构,传统的煤炭、石油等产碳能源的继续使用必然需要对生产结构进行调整,正因如此,清洁生产机制成了产业链第二环节的必然选择。

低碳环保的方法范文第5篇

(一)政府在低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对公众低碳意识教育不足。

人们并不清楚什么是低碳经济,它对人类的发展、社会的发展有什么意义,为什么要发展低碳经济,为什么要践行低碳消费,限制自己的消费,控制自己的欲望,公众对低碳经济的认识比较茫然,意识也较为淡薄。可见,政府并没有很好地对低碳经济予以宣传,更没有给公众渗透低碳的理念,才会出现公众对低碳经济认识不足,不知如何践行的问题。

2.政府制定的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法规不健全。

首先,涉及低碳和能源的立法不够完善,涉及能源、消费和环境责任的单行法规缺失,而且也在内容上缺乏具体的规定,导致了在实际操作中,责任不明确,执法效果不佳,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无法借助法律手段来予以制裁。另外,在鼓励公众和企业进行低碳实践方面虽然已有了相关的措施和政策,如税收优惠等,通过降低税率,定期免税等优惠措施,来激励企业或公众实行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行为。但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不够细化,因此在现实中没有起到真正的作用。虽然目前有《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具体的法律在实施,但还是缺乏整体性的“大法”和围绕该“大法”的配套的“小法”,有关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有些地方甚至不明确,出现问题时,法律只能袖手旁观,因此,亟待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低碳经济的顺利发展有所保障。

3.政府对发展低碳经济管理体制不完善。

政府作为低碳经济发展的组织者和引导者,不但要通过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激励机制来引导企业和公众的低碳生产和消费,而且,在体制上必须建立创新的管理体制,才能促进低碳经济的全面发展。目前,政府在能源和资源的问题上,虽已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和法律制度,比如:中国的环境保护制度,具体作出规定,谁污染谁负责。但是在具体操作中,环境资源的产权问题含糊不清,导致了企业和个人在环境污染中忽视了自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所以致使环境污染后得不到及时的治理,污染者的责任较为模糊,不利于公众和企业树立环保意识,实施环保行为。另一方面,在发展的工业化阶段,政府投资的领域倾向于高碳领域,在低碳领域的投资缺乏,造成了低碳经济发展速度缓慢。因此,政府应改变投资方向或领域,明确环境资源的产权,运用管理体制的创新和理念的渗透激发民众实施环保行为的积极性。

(二)企业在低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带来的污染物排放、生活垃圾剧增等一系列环境问题的出现,我们不得不考虑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其中最主要的是企业生产的二氧化碳的排放,而只有作为社会经济发展主体的企业深刻认识到自身在发展低碳经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才能树立正确的伦理观,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实行绿色经营,进而实现对自然环境的保护,促使人与自然和谐共处。(1)企业对低碳经济的认知存在偏差;(2)企业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不利于发展低碳经济;(3)企业低碳技术不成熟不利于发展低碳经济。

(三)个人在低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公众的力量是无限的,发展低碳经济的实质是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个人在社会价值观多元化的时代,扭曲的消费价值观和过度浪费的生活方式已给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也阻碍着低碳经济的发展。个人在低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在:(1)非理性的消费价值观盛行;(2)享乐奢靡生活方式泛滥;(3)“一次性消费”现象严重。目前关于低碳经济发展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低碳经济的发展涉及到很多利益方面,给制定相关的法律制度带来了难题,而且,低碳经济的发展还涉及到很多经济层面的问题,发展低碳经济带来的未来的收益,不容测量,但是目前的发展成本却很大,另一更重要的原因是,低碳经济发展的范围很广,很难界定。在大环境的影响下,我国在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和法律体系方面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关于低碳经济的立法不够完善,如一些能源方面的单行法规缺位,同时缺少能源公共事业法,这就导致环境和能源和谐共处的领域不够全面。(2)相关立法制定不精细,缺乏操作性。目前,在中国已有了环境保护法,但是还存在执法不佳,环境得不到有效改善的问题。(3)在企业的发展中,由于没有具体的奖励实施办法,虽然制定了优惠的措施和规定来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但是没有得到广泛的影响。因此,为了促进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制定法律和相关的政策提供制度的保障,显得尤为迫切。

二、法学视角下发展低碳经济的路径与措施

(一)政府在发展低碳经济中的责任

政府作为社会公共管理的主体,既承担着对社会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管理的职责,同时也是社会生产产品的直接的消费者。因此,政府应该在引导发展低碳经济的同时树立起低碳化运行的榜样,并在发展低碳经济时遵循管理伦理的宗旨:满足人的需求,以人为本。

1.树立科学发展观,为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价值支撑。

目前,低碳经济的发展在国内外的低碳实践中得到广泛的认可,面对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让人类意识到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给人类带来巨大财富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困扰,面对生态环境的恶化,人类意识到仅靠技术的改良和当前经济结构模式的转变,已不能使人类摆脱恶劣环境的影响,我们只有通过树立正确的低碳发展观即坚持以人为本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才能实现人和自然的和谐相处。

2.完善政府法规政策,为发展低碳经济探索可行立法模式。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低碳意识日渐增强,加强发展低碳经济的法律制度保障,已成为全面深化改革,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趋势。低碳经济发展政策法规的制定要本着“发展规划、能源立法、生活消费”三个维度来进行。以中国低碳经济发展的现状、面临的主要突出矛盾和问题以及发展低碳经济的可行性等,面临寻求政策法律的支持。加快“低碳经济”的立法进程,完善政府法规政策,对发展低碳经济具有积极的意义。

3.健全政府管理体制,为发展低碳经济提供机制保障。

目前,发展低碳经济已经被列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长远发展规划”。因此,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国情,顺应全球低碳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不断促进发展低碳经济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发展低碳经济力求政府治理能力的根本改变和治理模式的完善创新。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在生态治理的层面上要实现的境界就是“政府、企业、公民社会追求自然———经济———社会复合系统趋向协同至善的公共管理过程,善治的对象不单是社会子系统,还包括自然子系统和经济子系统”。综合而言,发展低碳经济的最终目标是追求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重赢利,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关系的和谐共处,更好地实现提高全社会国民的最大福祉。

(二)企业在发展低碳经济中的社会责任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在社会生产的环境企业是能源消费的主体,企业的生产决定着社会消费。因此,企业在发展低碳经济时,充当着重要的角色。

1.企业要转变发展理念,潜力推进低碳节能减排。

传统的企业盲目生产,一味以追求经济利润的最大化为目的,使企业的利益和社会的整体利益相矛盾,从而忽视了发展的价值目标。在这种不正确的发展价值理念指导下,部分企业盲目发展,拼命开采,已使有限的资源不能承担高碳经济的发展,能源消耗高,资源浪费严重,产业结构不合理还造成了一系列环境问题的出现,这些问题的出现要求企业应转变发展的理念,实现企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走低碳发展之路。

2.促进产业转型,打造以低碳经济为指导的产业体系。

我国正在进入低碳经济发展时代,低碳经济的发展给国内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将成为我国发展的新主题。面对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发展的今天,能耗高、物耗高、碳排放高等问题,已引起了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气候变暖、极端天气频现等,造成其重要原因是高碳的生产已不能满足发展的需求,我国产业结构不合理,呈现人与自然不协调、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模式。如果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不促进产业转型,那么就无法实现中国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发展低碳经济是促进产业转型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企业应结合正在进行的经济转型,树立发展低碳方面的伦理价值观,以低碳经济发展为重点,加快改变低碳产业价值链的分布,大力发展高能效低碳排放的产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对农业和工业进行低碳改造,努力形成以新能源和新产业为特征的产业链条,降低GDP的碳强度,提高核心竞争力,同时把低碳发展纳入国家产业振兴规划的原则考虑和当前安排,为低碳发展创造条件。

3.加强企业管理,使低碳治理模式落到实处。

发展低碳经济,转变产业结构的同时,应加强企业的管理,使企业发展坚持3R原则,即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减少能源消耗和废水、废品的排放,通过技术进步来实现对废弃物的回收和再循环利用,实现生产领域的低碳化和低消费。企业也是低碳消费的主体,应加大对低碳产品的生产,引导企业对碳排放自我约束,制定配套的环境法制,从而利于政府的监督和管理。这样才能不断的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

(三)公众在发展低碳经济中的公民责任

消费活动包括了社会消费和个人消费,要进行消费引导,就必须对人类的生产、生活等各种活动进行正确的引导和相关法律的约束,从而树立低碳意识。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培育公民低碳意识,牢固树立低碳生态价值观。

随着社会的发展,低碳概念逐渐走进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但面对大多数人来说,还是有很多地方和很多人需要了解并认识低碳发展的重要性。从社会公民个人生活的方面来说,构建与低碳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价值观,培养人类的低碳意识,是发展低碳经济,实现低碳社会的关键环节。低碳不仅仅是生活中节约一度电、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张纸;生产中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彻底杜绝浪费现象。低碳价值观本质上是实现人的生产发展与自然生态的和谐共存。因此,民众改变高碳社会的最大力量,是要做到低碳生活、生产,要从一点一滴做起,使人们意识到培养低碳意识与培养人们的生态伦理意识同样重要,通过每个个体的自身努力,培养人的低碳意识,从而养成勤俭节约消费伦理观,通过正确的意识,使人类能自觉自愿地按照低碳生态理念进行自律,逐渐推进低碳经济的发展。

2.培育低碳文化生态,全社会推行低碳生活方式。

低碳经济的发展,还需要全社会低碳文化培育。低碳经济价值观倡导的是可持续、和谐的发展理念和生态文化,践行的则是低碳简单的生活方式,这就意味着,社会低碳文化塑造来为低碳经济发展提供文化环境支撑。尤其在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情况下,如果人们仍然坚持原来的浪费生活方式和理念,还是按高碳的模式进行生活、消费,那么资源的耗损殆尽将成为必然。对于普通人来说,低碳生活是一种态度,而不是一种能力,实践低碳生活,比如:洗衣服倡导自然晾干方式,拒绝洗衣机甩干;拒绝使用“一次性筷子”等,明确“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其实低碳的生活方式就是改变我们的生活态度和方式。我们这里提倡低碳生活方式就是要求人们从衣、食、住、行等生活的各方面做起,提倡绿色、节能、环保、高效率低碳生活方式,使其成为人们的生活的新时尚和新选择,杜绝一切如“一次性筷子”和“餐后不打包”之类的铺张浪费生活,其实只要我们主动约束和改善自己的生活方式,提倡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思想,这也是对低碳经济发展的一种贡献。

3.培育公民低碳德性,促成社会低碳行为习惯的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