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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经济审计探究

低碳经济审计探究

低碳审计内容的确定

对低碳经济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审计

审计机构首先要对政府低碳转变计划进行调研,审查政策制定计划是否科学、经济合理,是否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是否能保证低碳经济目标的实现,以发现新政策或现行政策的不足;其次,审计机构要对低碳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检查政策执行手段是否可行、政策规定是否合理、政策目标是否出现偏差,并评价政策法规的执行效果,及时发现政策法规执行中出现问题,并反馈给有关部门,以作相应调整保证政策的执行效果。

对低碳经济财政支出的审计

低碳经济财政支出,是指为实现低碳经济发展目标,政府制定的财政收支计划,包括贷款贴息、出口退税等直接财政支出和税收减免。低碳审计要对低碳财税减免的符合性、真实性和效果性进行全程的监督检查。第一,要对资金运用对象的复合型进行审计,检查资金的支出对象是否是属于低碳产业、电碳技术、低碳能源和低碳消费,避免寻租套取资金和补贴现象的发生;第二,要对低碳资金使用是否真实进行审计,防止挪用、盗用、截留等现象的发生;第三,评价资金运用效果,是否达到设定目标,可以改进的地方等等。对财政资金运用的审计是传统审计的核心内容,同时也是低碳审计的核心内容。对财政资金的审计特别是对国家重点节能减排建设项目的审计是确保低碳经济政策发挥作用的关键。“十二五”期间国家节能重点工程投资需求、减排重点工程投资需求、循环经济重点工程投资需求分别为9820亿元、8160亿元和5680亿元,总投资需求达23660亿元,约占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6%。只有保证国家重点节能减排资金的用合理,充分发挥其乘数带动效应,才能保证减排目标的实现。

当前开展低碳审计应重点解决的问题

完善低碳审计的法律法规

在审计中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设计合理好的法律制度规范可以敦促审计主体的审计动机由满足自身利益转变为转化为履行公共受托责任以及提高社会公共的利益。我国已经制定的《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我国开展低碳审计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然而,作为调整审计关系的行为规范与工作指南———《审计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法》却没有明确关于低碳审计的相关法律内容,也没有形成相应的审计准则。因此,应当建立评价低碳消费成本和效益的原则及指标体系,加快建设低碳审计的法律法规体系,为低碳审计工作的开展制定规范和标准。

建立低碳审计的评价标准

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低碳经济发展审计监督标准,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时难以做出合理判断,导致低碳审计缺乏客观性和标准型。建立低碳审计的评价标准,既应当考虑到低碳经济社会责任的内容的广泛性,也要考虑到政府与企业、行业与行业之间责任的差别性,评价内容既要全面也要体现差别。低碳审计的评价标准体系应当包括,利用新的能源利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也要考虑到利用新能源从根本上实现低碳环保。

明确低碳审计的重点内容

确立低碳经济审计的重点是提高低审计效果的关键步骤。在确定低碳审计重点时,应当考虑以下内容。一是是否制定了低碳经济合目标、政策和控制程序,是否以经济和高效率的形式承担了低碳经济的社会责任,是否为实现各种低碳经济目标,使经营活动达到预期成果而努力,是否建立了充分可靠的内部控制策略以保证低碳经济活动以高效率的形式进行;二是企业的经济活动是否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产品是否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形式生产、销售和使用。产品生产、消费的整个生命周期是否实现了全程的低排放。

创新低碳审计的审计方法

低碳经济具有公益性、难衡量性、不成熟性等特点,因而运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更为合理。审计师审计取证工作的切入点,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工作时,从何处入手、如何入手、何时入手将完全由对导向“风险”的评估确定。审计人员应当合理评估低碳经济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其水平,并尽力需要搜集的证据和资料。要综合考虑生态环境的外部性特征,不仅要使用经济效益指标,还要求评价体系涵盖生态环境公益指标;综合运用计量法与判断法。低碳审计既可以是结合财务报表进行的附带审计,也可以是由国家审计机关进行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附带审计,由审计机关自主或社会审计机构接受委托进行的专项审计也可以。

低碳审计主体的确定

审计主体通常是指审计关系中的审计人,即接受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而成为实施审计的主体。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主体是专职机构和专业人员。专职机构是以审计为专门工作的单位,包括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社会审计组织。专业人员是上述专职机构的审计人员。笔者认为济审计模式不健全的情况下,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规范的审计模式,促进审计制度建设,形成统一审计规范和标准。我国应当由国家审计署具体负责低碳经济审计,更符合我国国情。

建立低碳审计信息披露制度

审计信息公开化是保证审计效果的重要环节。低碳审计信息披露内容包括:环境相关资产、负债、成本、费用、效益统计计量方法和结果、记录的真实合法性;确认、计量的方法科学准确性和合规性;污染造成的或有负债是否真实合法性;会计报表附注应当披露环境保护信息状况及前景信息状况和重大环境工程和事件,环境控制绩效分析及法规执行状况。

本文作者:王志强作者单位:青岛铁路经营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