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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标志认证与低碳经济发展

低碳标志认证与低碳经济发展

一、低碳标志认证机制构建

1.构建组织机构保障机制。构建完善的组织机构是低碳标志认证制度建设和实施的有力保障。促进低碳标志认证制度建设和实施的组织机构包括管理机构、被授权机构以及咨询与研究机构。

(1)明确管理机构。确定低碳标志认证制度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确立低碳标志认证制度的指导性原则、提出评审低碳标志产品种类建议和低碳标志产品标准草案、制定低碳标志产品标准、公布制度实施规则和标志样式格式、管理被授权机构、组织低碳标志认证制度的监督检查等。

(2)确定被授权机构。在相关部门授权下,选择或者建立被授权机构,主要负责低碳标志的注册、核验和公告工作。低碳标志认证的实施过程由低碳标志认证制度的被授权机构具体承担,对每一家申请认证的企业都要进行现场检查、产品抽样、产品检测等工作,并要求企业建立低碳标志保障体系,以保证产品能持续稳定地达到低碳标志标准的要求,对低碳标志标准每隔一段时间进行一次评估,以确定低碳标志标准的有效性。

(3)设置咨询与研究机构。咨询机构应该是一个对外的窗口,主要是为提供低碳标志认证实施情况的咨询服务,特别要建立一个使全部商品生产者以及服务提供者了解或获取低碳标志认证实施资讯的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研究机构主要是负责选择低碳标志产品种类、起草技术报告和产品标准草案,向管理机构提出建议。

2.健全低碳标志机制的法规框架。合理地确定低碳标志认证制度的法律法规框架,对制度设计具有先导性意义和最后保障作用,并对现实环境行为以及社会意识产生深刻影响,有利于该制度效益的发挥和制度目标的实现。

(1)制定专门法律法规。建立低碳标志认证制度单纯依靠国家的宏观政策是不够的,制定低碳标志的管理办法或专门立法是当务之急。积极制定“低碳标志产品管理条例”或“低碳标志管理办法”,对低碳标志认证制度进行全面、统一的规范。“低碳标志产品管理条例”或“低碳标志管理办法”中需要对低碳标志的基本概念进行严格、科学的法律界定,明确低碳标志的种类及范围,并且对低碳标准、产品目录、标志样式等事项做出详细规定,其中低碳标准的制定对于制度建设至关重要。

(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现在已有的环境法律、法规很大一部分仍然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其计划经济的特征已明显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需要对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环境与资源管理相关内容进行规定。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下,强化低碳发展的力度,为低碳标志认证制度的全面实施提供现实可行的环境法律保障。完善清洁生产和政府绿色采购相关规定,以低碳标志认证推动企业清洁生产,推动政府绿色采购。

3.构建科学的认证机制。确定认证过程是整个低碳标志认证制度的核心,即认证机关应对符合特定环保要求的产品和企业,依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对产品或企业进行认证的过程。低碳标志认证的基本流程可以借鉴环境标志认证及绿色食品认证的经验,基本流程如下:具备申请条件的企业向被授权机构提出书面申请书,由产品办公室初审,被授权机构做出实质审查,并根据企业申请材料、产品检验报告撰写评价报告,提交技术委员会审查,被授权机构收到技术委员会审查意见后,汇总审查意见,批准认证,并由被授权机构颁发证书并公告,才能获得低碳标志产品生产企业资格。

4.构建低碳标志的认证监督管理机制。在低碳标志认证制度的实施过程中,监督管理是很重要的环节。选择合适的监督管理方式,如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等,对低碳标志认证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1)监督管理机制的内容。低碳标志认证过程中存在许多需要监督的环节。

1)对企业的监督。每年对申请认证的企业都要进行现场检查、产品抽样和产品检测等,评估其低碳指标的达标程度,以确定低碳标志产品标准的有效性。

2)对被授权机构的监督。为了依法约束权力、防止权力的懈怠与滥用,所以通过规定行政和法律手段来实现对被授权机构认证权的监督。

3)对低碳标志的监督。强化法律责任是保障低碳标志认证制度实施的重要一环,应分别规定对未按规定标注低碳标志、未备案低碳标志、使用的低碳标志样式和规格不符合规定要求以及伪造、冒用、隐匿低碳标志等行为的法律责任及相应处罚。

(2)监督管理的实施方式。监督管理的方式主要有:

1)司法监督,即被授权机构每年不定期检查。被授权机构不定期地深入已通过低碳标志认证的企业实施检查,对照企业的各种低碳标志产品标准和工艺手册,逐步检查其落实情况。

2)社会监督,即公众参与。由于低碳标志是一项由市场驱动的环境保护措施,低碳标志认证的关键在于消费者行为的改变以及企业藉此获取的市场份额,因此重视企业以及社会团体对低碳标志认证的参与。在低碳标志产品标准的审查阶段,应该及时公布审查的内容,以便公众的监督。

二、实施低碳标志认证的行动策略

1.开展试点示范。目前,鉴于中国关于低碳标志认证制度的研究刚处于起步阶段,低碳标志认证机制的真正建立还需要长时期的努力,如何研究出合理科学的方法将产品生命周期中温室气体排放量衡量出来还有待进一步的探究和验证。为了形成合理的碳排放核算方案,应在建立理论模型的基础上,开展实际的试点工作。另外,根据产品和企业的不同特性,选择若干有针对性、有代表性的产品和企业开展试点研究,试行低碳标志认证制度,为进一步实施推广提供借鉴和参考。

2.强化政府推动作用。从国外经验看,环境标志和能效标识制度的有效实施,政府支持是关键。落实资源与环境保护政策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提供诸如激励、税收、补助、低息贷款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这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温室气体减排的初始动力。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从经济、计划、技术、物价及金融、工商、税务等方面制定相应的倾斜政策,给予经济激励,支持低碳标志认证制度推行,如对生产低碳标志产品的企业实行贷款优惠、降低低碳标志产品的各种税收、增大企业的利润留成,促进低碳标志认证制度全面推行。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政策,随着市场放开程度的逐步深入,政府采购市场必将进一步开放,将低碳标志产品列入政府采购清单中,通过政府采购市场的巨大拉动作用,为低碳标志产品提供巨大的市场空间。

3.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要尽快缩小与国外发达国家之间先进低碳技术方面的差距,积极开展国际合作,通过共同研发、沟通交流等方式提高国内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促进低碳标志认证制度的发展。及时了解掌握国外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相关低碳标志产品标准、技术法规以及低碳标志的发展动态,主动吸收他国的先进技术和经验。这不仅有利于出口,还可利用别人的技术及限制措施发展自己。积极加强与国外低碳标志的互认工作。随着全球低碳经济发展,应高度警觉产品的低碳问题会成为新的国际贸易壁垒。

4.加强宣传教育及公众参与。民众的行为方式和消费选择,是企业生产的方向盘,也是政府决策的指南针。因此,只有通过宣传教育,使人们认识低碳标志,了解低碳标志产品的优势,才能从根本上转变他们的行为意识,逐步达成关注低碳消费行为和模式的共同意识。充分利用现有的环境保护宣传途径,争取社区、街道、居委会等各方支持与参与,把低碳标志宣传渗透到社会各领域,围绕着提高公众意识和低碳消费意识,逐步将温室气体减排和节能环保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日常生活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作用,努力实现中国低碳标志的宣传。

作者:张华单位:潜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