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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专项审计

高校专项审计

高校专项审计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问题;对策

一、引言

近年来,在高校预算总额中高校专项资金所占的比例逐渐增大,高校贷款资金在2012年年底超过2500亿元,人们开始关注高校专项资金在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政府也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在高等教育方面要“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绩效评估”,在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方面要“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在管理经费方面要“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估制度”。同时,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11年了《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一高校内部审计指南》,2013年又了《第22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绩效审计》。所以目前来看管理高校专项资金的新焦点是如何有效审计高校专项资金的绩效,而促使我国有效开展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执行机制。

二、绩效审计相关概念

1.绩效审计

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3E”绩效审计被西方国家提出,即“效率性、经济性和效果性”。效率性指投入与产出的关系,能否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即产出是否讲效益;经济性是指取得一定质量的资源但用最低费用,即是否节约支出;效果性是支出资金后对比预期效果和实际所达到的效果两者之间的关系,即是否达到目标。国际上,绩效审计的概念因人而异。从资源配置和产出效应两方面来说,它对资源配置和产出效应优劣的组织活动或经济行为过程进行检查和评价,并提出改进组织活动或经济行为的方案,是一种有效加强管理和实现公共责任的审计类型。

2.高校绩效审计

高校绩效审计是绩效审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促进高等教育有效利用资源和提高办学效率,高校绩效审计通过检查、监督和评价高校经济活动各个环节的效率性、经济性和效果性,进一步提出合理性的意见和可行性的建议,从而使高校绩效更加合理化。

3.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

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是高校绩效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此项审计通过对高校某项投资项目(含人力、物力)专项财政资金的效率性、经济性和效果性以及专项资金投资项目对受影响人的环保性和公平性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专款专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改善管理。

三、高校专项资金的特点

1.来源的多元化

专项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上级拨款、自筹基金、政府拨款、社会各种捐赠款等四个部分。由于专项资金多元性的来源,从而导致专项资金管理的复杂性。

2.范围广泛但必需专款专用

专项资金按性质分为事业发展专项基金、基本建设类资金和其他项目专项资金。在使用专项资金时,应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避免与其他资金混用而影响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及专项目标的完成。

3.投入大,占用时间长

大多数专项项目投入数额大,时间跨度长,都要经过一个或一个以上会计年度才能完成。因此,对于跨年度才能完成的专项年末也应将结余结转下年使用;对于当年完成的项目应及时回收或结转相应的专项资金。

四、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重要性

近年来,高校在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高度关注,强烈要求绩效审计、动态管理专项资金。但目前我国高校专项资金审计的主要内容依然是财务收支审计,只能把握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难以对资金的使用效益作出评价,绩效审计很好地弥补了这点不足。绩效审计通过对使用资金的效益性、经济性和效果性进行审计,我国高校专项资金审计逐步朝着绩效审计这一方向发展。

1.监督资金按政策专款专用

高校专项资金在高校教育经费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高校专项资金与其他资金相比具有专款专用的特点。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申请项目的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调整项目资金数额或是变更项目内容,避免与其他资金混淆使用而影响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及专项目标的完成。

2.更新高校审计观念

目前,高校(主要指公立高校)是财政拨款的非盈利组织,人们普遍认为高校财务风险小或无风险,无需社会监控资金。并且没有审计高校资金资源使用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效果性,只审计评价物资采购询价、资产验收以及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日常工作。《审计署2008年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明确推进效益审计,着力构建绩效审计评价及方法体系的要求,绩效审计已成为未来发展方向。如今大力提倡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绩效管理为主的新型高校,高校绩效审计迫在眉睫,紧抓绩效审计这一中心,夯实绩效管理意识,更新审计观念这两个基本点,充分发挥现代审计职能的作用。

3.加强预算管理、优化预算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预算管理是专项资金管理的核心。目前,预算管理在高校普遍存在一些薄弱问题,尤其是结构不合理的预算支出、预算编制缺乏科学规范性、预算审批中主观随意性强、预算执行缺乏严谨性、预算资金投入大收益低、预算绩效评价不完整等问题。由此导致高校办学经费效益低、专项经费不能规范使用、资产资源严重浪费、盲目引发巨额货款及高风险发展等问题。为了减少这些问题,必须在高校发展中对上述问题的根源及其原因进行查找,以成本核算和预算管理为突破口开展绩效审计,以绩效审计模式为核心,协同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和社会责任审计等,有针对性地提出高效益、易实施的意见与建议,防止铺张浪费和盲目发展,促进高校节俭办学、开源节流,通过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建设节约型高校。

4.保障高等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监督机制。

实施绩效审计可以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从成本———效果、成本———效益方面来衡量高校内部资源消耗和配置的合理性、有效性。对资金使用率低下、资产闲置浪费和流失、现象并存等问题,从源头上披露并遏制,边预防边治理,有利于高等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加强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对策

1.建立完善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高校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与办法时,根据高校专项资金制度体系、管理和使用规则,尽可能详尽规定各类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立项程序、立项后的审批和使用、使用期间的监督机制以及使用后的绩效考评等方面的原则和办法。具体包括:(1)编制专项经费预算计划、预算方法的科学性,资源分配的合理性以及资源投入的节约性等内容;(2)是否遵循法定程序及公开透明的编制预算;(3)专项资金使用后产生效益的评价指标,是否科学合理。这使专项资金管理及其使用更加便利有效,同时确保专项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2.实施全过程监督审计

大多数专项项目投资大,占用时间长,往往要超过一个或一个以上会计年度才能完成,因此将审计关口前移,事前参加各专项项目的预算评审,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经费变更调整实施跟踪,并在项目建设中期开展中期审计,及时压缩不必要、不合理的开支,严禁奢侈浪费,严格按项目预算执行,对资金使用不合理、不合规之处,提出审计建议,事后参与项目验收,评价项目建设成效。

3.根据实际,找准审计切入点

高校专项资金涉及资金量较大,审计起来工作量不小,而高校内部审计资源有限,因此在审计过程中,应全盘统筹,突出重点,找准切入点。切入点的选择应主要从项目立项、资金来源和运用三个方面着手,着重于立项依据是否充分,重点掌握资金来源渠道、金额、到账情况,仔细梳理资金的去向,根据项目预算、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考核办法等审计依据,判断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地使用资金。

4.审计调查方法与专项审计相结合

专项审计具有宏观性、广泛性、多样性的特点。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重点审计对象应当是有代表性的单位和项目,从检查会计账目开始,检查专项资金的来源、使用、管理和效果。综合分析法在审计调查中常用,充分发挥审计调查涉及面广、内容单一、程序简化和多个小组平行作业的优势,确保统一的审计内容、完整的资料、可行性的分析、有效的评价有效结合起来。将专项审计与审计调查协调跟进,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5.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

在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审计过程中,为了避免出现经济效益好社会效益差、局部效益好整体效益差等各种情况,在评价时需全局考虑,有效结合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效率中凸显着公平,使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三性完美结合、全局反映。事实上,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及其应用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实际运用中,首要明确定性分析是基础,还需定量分析的具体化和量化,二者缺一不可,不能一味强调定量标准或者片面使用定性标准。

参考文献:

[1]韩东海,付桂彦.高校科研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研究[J].教育财会研究,2014(8):28-33.

[2]田冠军,潘松剑.政府绩效审计研究文献综述[J].财会月刊,2011(8):82-84.

高校专项审计范文第2篇

【关键词】高校 经济责任审计 特殊性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682(2012)07-0005-02

开展高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高校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学校及各单位加强管理,促使领导干部廉洁勤政,并为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据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高等学校作为特殊的行政事业单位,决定了开展高等学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普通意义上的经济责任审计,具有行业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依据具有特殊性

高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依据区别于企业和政府部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依据教育系统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受部委制度约束。20世纪90年代末期,随着国家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日益重视,国家各部委针对教育系统陆续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的范围和内容进行了明确。1992年4月,国家教委办公厅印发了《国家教委直属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试行办法》,自此,开始在教育系统试行离任审计。1997年12月国家教委又颁布实施了《高等学校有关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教育系统企业单位有关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2000年9月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对高校有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外,教育部及工业信息化部等所属院校还应同时执行部委内部审计规定,如200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又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提出上述规定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明确提出高校等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受部委规定约束。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具有特殊性

高校应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干部从总体上讲,包括学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校办企业领导人员两类,从性质上来说分为事业编制领导干部和聘用干部。党政领导干部根据干部管理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党政领导干部分为由上级干部管理部门管理的领导干部和由学校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如学校任命的部门领导干部。

通常高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主要是指学校任命的院(系)、部、处、所、直属单位等部门的行政第一负责人(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和学校出资并控股的经济实体、企业部门的负责人。其他干部,如副校级领导、主管财务工作的领导是否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及有关部门决定。需要说明的是,从审计实践来看,多数高校尚不能完全达到先审后离的要求,而企业资产重组时的经济责任审计尚未广泛开展,更难达到同时审的要求。因此,目前较符合高校实际的做法是先审后任;此外,积极开展审计关口前移,有计划的开展常规经济责任审计。

三、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具有特殊性

第一,在经济责任的划分上,高校一般实行一级财务核算,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主要是其下属各院、系、部、处的主要领导人,除校办产业、后勤集团外,各部门都以教学和科研服务为主,基本不涉及盈利问题和投资筹资问题。因此高等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与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有所不同,在审批管理方面的责任和财经法纪方面的责任相对较多,主要体现在所管部门经济行为的真实合规性、所做经济决策的合法性和所管部门经济行为及经济决策的效益性上。

第二,在审计重点上,高等学校各院、系、部、处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遵守财经法纪;制定工作计划,执行预算;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耗材、图书等;自筹经费等经济决策主要包括二次分配,奖惩等。对应于“经济”和“责任”来说,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除了审查责任人履行其一般职责及其效果外,更多的审查、描述和评价,都会集中表现在货币或会计指标、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否方面。

第三,在审计的经费范围上,高校经济责任审计除审计行政预算经费的使用外,对科研经费代管经费、专项经费的审计内容也具有较强的教育特色。如对各院系部领导干部进行审计时应重点关注科研经费的使用是否有据可依、依据是否充分、经费的使用情况和科研经费产生的效益状况等。高校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如党费、团费、学会会费等。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来说,代管款项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学校统筹或校领导直接分管的专项经费,由处(部)履行审批职责,处(部)承担经济管理职责的经费;二是其他单位或个人委托管理的款项,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核算的经费,学校相关单位负责经费的使用和支出的审批等。审计的内容对前者主要包括代管款项的支出合规合法性、决策程序、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等,对后者主要审核经费的收支情况,相应的制度规范执行情况,资产账务处理及权属情况等。高校取得的国家专项拨款项目经费及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建设项目需要所拨的专项配套经费数额较大,因此专项经费的审计是审计的重点。专项经费的审计,主要是审核专项经费开支的用途及范围是否符合国家专项经费拨款的管理使用办法和相关的财务制度与规定;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是否做到了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和违反专项管理规定的行为等。

四、高校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具有特殊性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有关知识和方法的应用,需要综合多学科的内容。例如哲学辩证法归纳、分析等,经济学价值理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因此,高等学校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一种政策性、制度性、技术性很强的业务工作。

目前,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研究多针对党政机关及部分国有企业,但是针对高校内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偏少。随着管理理念的不断发展、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有的高校讨论或试行增加了目标性评价内容,即领导人对各部门未来发展做出贡献的经济责任评价。但是,对高等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评价仍然主要集中在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三个方面。

参考文献

1 崔燕.高校内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及其指标体系研究[D].昆明理工大学,2007

2 雷雯、陈玉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及风险防范[J].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06(9)

高校专项审计范文第3篇

引 言

随着财政部门对高等教育的投入日益增加,对财政专项经费的管理成为提高财政专项经费使用效益的关键。现阶段国内高校专项经费的统筹和支配权掌握在政府部门手里,在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进程中,教育界呼吁政府“简政放权”。高校财政专项经费改革的重点在于下放政府部门的权力,政府部门的角色由原先的资金统筹者转换为资金使用绩效的评价者。在赋予高校前所未有的自主权的情况下,高校如何承接好下放的权力,做好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发挥资金绩效效应,确保财政专项经费的规范运行和有效使用,政府如何改革管理体制以适应专项经费的改革,成为政府部门、高校以及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

一、广东省“创新强校工程”专项经费概述

(一)广东省“创新强校工程”专项经费界定

高校专项经费是指由财政部门拨付给高等院校的、用于特定的项目建设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具有专款专用、归口结算的特点[ 1 ]。广东省“创新强校工程”专项经费作为专项经费的一种,在《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是结合省级财政整合专项资金的相关要求,以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资金为主,统筹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强师工程(本科高校部分)、广东省高校人才引进专项等省级高等教育类的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的建设。”

(二)广东省“创新强校工程”专项经费管理流程及特点

“创新强校工程”专项经费由省级财政部门制定专项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和具体使用计划,各高校作为实施主体制定本校的项目规划和资金实施方案,在资金分配、信息公开、经费使用和绩效自评等方面与财政部门对接。高校内的项目组可按照高校的总体规划进行项目申报,由各高校负责校内专项资金的管理,其具体流程如图1所示。

与传统的专项资金对比,广东省“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的特点在于将资金的处置权下放到高校,赋予高校更多的自主权,高校对专项资金具有自主规划和分配权[ 2 ]。在?魍车淖ㄏ钭式鸸芾硐拢?政府部门把控高校专项资金的统筹分配,高校处于“衣食无忧”但“难以进取”的状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但全国的高等教育仍没有实现这个目标,仍处于一种“政校不分,管办不离”的状态。广东省率先提出“创新强校工程”,从高校作为独立法人的角度出发,改革专项资金的管理方式,提升高等院校办学活力,这对于全国高校专项经费管理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广东省“创新强校工程”专项经费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缺乏有效的竞争性分配机制

在“创新强校工程”专项经费下,高校具有项目经费分配的自主权,但现有的高校专项经费管理体制疏于对经费分配的管理,普遍的情况是众项目分食专项经费这一“大锅饭”,缺乏竞争性的分配机制。项目之间缺少竞争,使得项目的水平参差不齐,高质量的项目有可能得不到应有的资金支持,低质量的项目却投入过多的资金。从眼前的利益来看,财政的项目供给达不到预期的整体效益,影响了高校“创新强校工程”的整体绩效;从长远的发展来看,教研队伍缺乏足够的动力提高科研质量,将导致高校整体学术水平下降,不利于高校的发展。

(二)高校缺乏完善的经费绩效评价体系

高校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需要有专门的绩效评价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没有建立绩效评价体系或者流于形式的审查无法深入到经费使用的本质,导致高校专项经费使用效益和预算的执行结果不理想。在“创新强校工程”中,以学校规划的所有项目为申报主体,而不是单个项目逐一申报。在项目申报的时候,项目负责人为了能够申报成功,往往会在申报书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但在真正实施的过程中却难以达到这样的高效益。高校没有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会造成专项经费后续管理弱化。另外,在教育部门组织评审专家进行项目的绩效评价时,虚增效益的项目会拉低高校总体的分数,使高校按照因素法和竞争性分配法所分配到的资金减少,间接影响其他项目的有效进行。

(三)高校缺乏对专项经费的内部审计

高校的内部审计工作较多的是外部法规所要求实施的审计业务,从高校开展内部审计的业务来看,主要侧重于对经济责任的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所占比例为90.77%,其他方面的审计业务仅占很小比例[ 3 ]。“创新强校工程”专项经费管理模式是一种全新的管理模式,强调高校对资金统筹分配的权力,上级政府部门赋予高校更大的资金自主权,而高校内部审计缺乏专项审计,监督水平跟不上管理模式的转换,使得项目负责人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以及资金的使用不合理、经济效益低等问题频出,不利于专项建设目标的实现。

(四)现有的管理制度不符合高校学科建设规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二条:“各级政府上一年预算的结转资金,应当在下一年用于结转项目的支出;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上一年预算的结转、结余资金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在广东省“创新强校工程”专项经费中,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假设一笔专项经费申请的使用时长为三年,年初申请,资金于年底下达,在该自然年度结束之后资金按规定结转到下一年,第二年如果还未用完,则作为结余资金由财政收回,因此该专项经费的实际使用期限不满两年,大大缩短了资金的使用时长。高校的学科建设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内在的规律,这样的规定使得经费的使用一味求快而不注重学科的建设成果,硬性要求资金的使用进度,会导致资金的使用效益下降甚至浪费。

三、对高校财政专项经费管理改革的建议

对于一项活动,管理者在该活动开始之前、进行之中以及结束之后应实施前馈控制、同期控制及反馈控制[ 4 ]。高校作为承担专项经费管理的管理者,要对专项经费的管理实施控制,将控制贯穿于整个管理过程,以解决当前高校专项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前馈控制中引入竞争分配机制

项目申请人向校内主管部门提交具体的项目资金规划,明确项目重点规划方向,由主管部门对所有项目进行汇总整理,将项目分解为必要性、可行性、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资金预算及使用安排、项目实施组织及进度安排、保障措施、预期效益等要素,结合高校总体发展规划,确定每个要素的权重,组织专家成立项目评价小组,分别对各个项目的要素进行打分,按加权总分进行排序,按照排序确定投资的项目以及分配的资金。对于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类似的项目,其评审标准要更为严格,减少重复建设。所有项目申请均应按照立项、论证、遴选等流程确定,并将资金分配明细项目及金额进行公示。

(二)同期控制中加强内部审计监督

高校应当扩展内部审计业务,加强对专项的审计,把专项经费的审计作为审计部门的重点工作,并将审计从事后审计扩展为对专项经费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审计。首先,完善审计部门内部机构设置,对校内各个建设项目设立专门的审计小组。其次,审计小组应加强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督。事前参加各项目的预算评审;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将审计结果及时传递给项目负责人,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事后参与项目的验收,对各级管理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对专项经费的执行结果进行综合审计(高校内部专项审计的具体内容如表1)。最后,审计部门将项目的审计结果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三)反馈控制中完善专项经费绩效考评

高校的管理者需要关注专项经费的使用绩效,绩效的考评分为三个步骤:测量实际绩效、将实际绩效与标准对比、实施管理行为。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是实施绩效评价工作的核心。一项专项经费批准的目的中包含了上级主管部门的目标、高校的目标、校内各部门的目标以及教研队伍自身的目标,以这四个目标为基础向下分解为管理类指标、效率类指标和效益类指标三个一级指标,每个一级指标按照其内涵分解为若干个二级指标。

1.管理类指标

管理是指高校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控制。它可以分为资金到位率、专项经费支出结构和专项经费支出比率。

(1)资金到位率。即专项考核期内实际的资金到位额占该专项预算资金总额的百分比。到位率=考核期内资金到位额/预算资金总额*100%。

(2)专项经费支出结构。即各类建设项目专项经费支出额占支出总额的百分比。以广东省“创新强校工程”专项经费为例,建设项目包括体制机制改革与协同创新、高水平大学及特色高校建设等六大类,其中:体制机制改革与协同创新项目支出比率=体制机制改革与协同创新项目支出额/“创新强校工程”专项经费支出总额。

(3)专项经费支出比率。即在考核期内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额占计划支出额的百分比。支出比率=考核期内专项资金实际支出额/计划支出额*100%。

2.效率类指标

效率类指标反映资金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分为专项建设项目完成进度和专项经费目标实现率。

(1)专项建设项目完成进度。即在考核期内专项建?O完成量占需要完成的总进度的百分比。在对其进行定量计量时有多项指标可以参考,从资金支出的角度出发有考核期资金支出占预期总资金支出的百分比、各项目资金支出占该项目预期支出的百分比,从项目取得收益的角度出发有专项经费整体收益占预期总收益的百分比、各项目收益占该项目预期收益的百分比等,具体使用哪个指标进行衡量视该项目的性质而定。

(2)专项经费目标实现率。即高校各年度所有的专项建设中按绩效目标完成专项建设的项目数量占总项目数量的百分比。目标实现率=完成专项建设的项目数/项目总数*100%。

3.效益类指标

效益类指标衡量项目的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对高校总体建设目标的贡献。

(1)投入与产出比。即项目的单位资金投入所得到的产出,这是项目产生的直接效益。投入与产出比=项目资金总投入/项目收益。

(2)专项建设项目产出质量。即项目建设的产出与项目立项时所预期达到的目标和效果的契合程度。

(3)社会效益。即建设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的社会效益目标及达到的程度。

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如表2。

在高校对专项经费绩效考评体系的实际应用中,针对不同的专项经费项目要适当增减或修改指标以符合专项建设的实际需求。完成对各个绩效指标的测算之后,按照项目的性质和实际情况选择与高校自身历史数据进行纵向比较、与其他高校进行横向比较或者两种比较方式相结合对建设项目进行系统的评价,据此对专项建设实施管理。

高校专项审计范文第4篇

高校内部审计要践行促进高校法制建设的增值路径,首要任务就是建章立制,推进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首先是要建立健全与审计业务直接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高校审计部门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开展工作,因此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各项审计业务管理制度,如重要审计项目审计方案外部“论证”和内部“会诊”制、审前调查操作规程、审计组长岗位目标责任制、委托社会审计相关办法等。同时要建立高校审计联动机制,一是要建立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保障审计部门与被审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信息反馈渠道畅通,促进审计方案制定的科学性、审计实施顺利及审计结果运用。二是要建立审计公告制度,规范审计公告的程序、形式和内容,真正履行审计监督与服务并重的职能。三是要建立跟踪审计整改落实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督查机制。四要建立内部审计轮审制度,每年有计划地开展对若干下属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在一定年限内完成一轮审计,实现审计对象全覆盖。

二、优化高校内部审计资源配置

高校内部审计资源是高校内部审计正常履行职能、提供增值服务的基础保障,在总量稀缺的客观条件下,审计要有所为有所不为,统筹考虑风险、重要性水平和审计目标等因素,对审计资源科学有效地加以配置,促进高校内部审计价值实现。高校内部审计机构要依据风险分配审计资源,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去识别学校各部门、领域的风险系数,根据高风险高配额的原则分配审计资源,将审计力量集中在高风险领域和关键控制点上,放弃低风险环节得以释放审计资源,减少审计成本。高校内部审计机构也要依据重要性水平来分配审计资源,审计人员靠专业判断科学合理地对各个被审计事项的重要性水平进行确定,包括性质、涉及金额、牵涉面等,确定审计资源的配置。高校内部审计机构还要依据审计目标来分配审计资源。按审计目标分主要有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审计。财务收支审计、预决算审计等侧重于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目标,一般不能直接增加经济效益,一定程度上促进规范管理;内部控制审计、管理效益审计、风险管理审计等则侧重于效益性审计目标,能直接增加经济效益,促进被审计单位和学校可持续发展。可以说等量的审计资源投入,效益性审计为高校增加的经济效益一般要大于真实性、合法性审计。

三、加强高校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高校内部审计质量是内审机构发挥增值功能的本源条件和筹码,其控制可从机构质量和项目质量两方面上下功夫,确保高校内部审计质量能满足内审增值服务职能的要求。

1.高校内部审计机构质量控制。

实现独立机构的设置,实行向校长报告的工作负责制,配置合理数量、合理知识结构及综合素质过硬的专职内审人员,提供系统性长期性的后续教育和培训机会,使得内审人员的能力和资质与内审工作的要求相匹配。利用高校特有的学术优势,建设“研究式”内部审计组织,可以使审计人员能够站在一定的高度,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审计,以先进的技术实施审计,以专家型的审计队伍创新审计,理论研究“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形成良性循环。

2.高校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要确立“质量至上”的理念。针对高校机构运行特点,合理选择内部审计增值点,加强贯穿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实施阶段和审计完结阶段的质量控制。在审计准备阶段,要加强对审计项目立项和审计计划编制的质量控制。要建立和执行审计立项相关制度,围绕高校中心工作,提高审计立项的科学性,可行性、合理性和针对性;成立可胜任的审计小组;备足审前功课,抓住关键节点,编制操作性强的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细化审计步骤,合理组织、分配审计资源。在审计实施阶段,要加强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复核的质量控制。善于解剖易麻雀,坚持查深查透,灵活应用观察、询问、函证、监盘、审核、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收集和整理充分有效的证据,适时做好延伸审计、追踪审计,并设置审核环节,落实审计承诺制度,在此基础上形成客观的审计评判;要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的格式和内容,建立多级审查机制。在审计完结阶段,要加强审计报告、审计档案管理的质量控制。可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在相关范围内限期征求意见,正式的审计报告要求事实清楚、重点突出、证据充分、表述完整、评价客观、定性准确,审计建议切实可行;确保审计信息资料归档的及时性、完整性、延续性,为日常工作提供档案保障;要加强后续审计,切实抓好审计意见书的整改落实,提升审计结果运用水平,确保审计价值的最大化。

四、内部审计工作向广度深度拓展

高校内部审计为学校提供增值服务,这种增值型价值可分为批判型、建设型和防护型三种形式。在各种审计形态中,财务收支审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侧重于批判型,内部控制审计则侧重于建设型和防护型。高校内部审计职能的设置上不能仅仅考虑就事论事式的财务审计或专项审计,要强调制度层面的干预,将制度的完善视为起点,也视为归宿。同时也要从“物本审计”延伸到“人本审计”,将审计内容和着力点从货币财产收支等物性的标准转移到人及其经济行为的合规性、经济性、效益性以及其行为产生的经济价值。高校内部审计价值最大化的路径之一便是拓展其广度和深度。

1.加强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全面推进高校领导干部、学院二级单位(部门)、下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关注领导干部“一观三化一廉”即决策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权力运行的公开化、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操作行为规范化以及个人廉洁自律。实务操作中,紧紧地围绕内部管理领导干部岗位职责,检查单位(部门)的预算执行、国有资产采购和管理、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等情况,关注领导干部有关目标责任完成、重要经济事项决策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加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建立和推行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实施办法,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加强高校基建工程重点领域的审计。

高校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加大对基建工程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对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竣工到交付使用各阶段经济管理活动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监督、评价。着力做好重点环节的跟踪审计,加大工程量清单审核力度,促进在源头上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整合审计资源,适当依托社会审计开展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的经验,对受托中介机构审计质量进行评价,努力提高基建工程审计质量。

3.拓展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

高校设有多个职能部门和学院,以及各个经济实体,可说是一个社会的缩影,高校内审部门要为各个组织提供监督、签证、咨询、评价等增值服务,必须实行借助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的方式,掌握被审计对象的信息,为做好审计项目打好基础。专项审计调查的特点是针对性强,时效性高,代表性突出,因此确立专项审计项目必须遵循高校内审项目立项制度,关注学校师生关心的热点、高校管理工作的难点、学校发展的关键点等方面,比如各类学生活动专项经费审计调查、科研经费审计调查、学科建设经费审计调查、实验室建设经费审计调查、研究生培养经费审计调查、对外投资审计调查等。

4.着力抓好审计整改落实。

高校内部审计开展的每一项审计,都要通过边审边改、下发审计整改通知、典型问题通报、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回访等方式,确保审计发现的每一个问题都能全部整改到位。努力做到审出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堵塞一个漏洞。尽量避免做无用工,对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切实地将任务分解到位。

5.探索构建信息系统审计。

探索搭建高校内部审计信息系统,对于资料管理、功能应用、系统设置等进行合理的功能设计与功能组合,建设在审计管理体制、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审计项目管理、提高人员素质和加强审计工作自身监管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以达到“整合审计信息资源、夯实审计结论,加强审计质量监督、促进审计管理,实现审计工作规范、推动方法创新,提升审计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拓宽审计范围领域、实现过程监督,保障审计成果利用,加强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相关部门利用好网络资源,搭建畅通有效的信息资源收集方式和渠道,让信息资源得到充实、完善和丰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共享,消除“信息孤岛”,实现各子系统之间的资源整合。

五、有效管理审计冲突

审计主体和客体之间目标冲突的客观存在,是横亘在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之间的鸿沟。高校内部审计管理要在强调审计监督职能的同时,更重视服务、咨询职能,构建和谐审计环境。首先是要转变观念,从过去单一的监督审计,向管理审计、效益审计等多方面、多领域的审计过度;加强审计双方的互动沟通,可采用“参与式审计”,与被审单位开展座谈、反馈会、审计联席会等形式,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商讨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与方法;要充分考虑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在沟通的基础上,注重平衡报告审计结果,不仅要将审计查出的问题客观公正地陈述在审计报告中,也要对合规合理效益性审计事实做出正面评价;要建设审计人员兼容心理,要学会换位思考,分析被审计部门的主观动机,注重合作性人际关系的建立,避免审计工作陷入人际困境,创建和谐审计环境,这是实现内部审计价值最大化的人文条件。

六、构建高校内部审计绩效评价体系

高校专项审计范文第5篇

关键词:地方高校 内审 外包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我国高校特别是地方高校发展迅速,高校基建、招生及财务等部门对外经济交往日趋频繁,工程、货物、服务等各类招标采购数额剧增,财务核算及内部管理的难度加大,地方高校内部审计在发挥其监督、服务、评价等职能作用上遇到了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校内审机构独立性缺失

所谓审计,可以理解为对某部门的日常工作进行合法及合规性审核。但这样的理解是狭义的,现代审计不仅仅对某一项工作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还应对整个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出合理的、经济性的、前瞻性的意见。这必然要求审计部门具有独立性。高校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的缺失,是阻碍高校内审工作顺利有效开展的一大障碍。影响我国高校内审工作独立性的主要因素有:

1.在制度上,高校主要是依据《审计法》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规定开展业务,而现行《审计法》对高校内审机构的设置及工作流程没有相关规定。根据相关法规,目前我国高校内审机构是由高校行政决策者管理,具有行政附属性,这是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缺乏独立性的主要原因。

2.在机构设置上,我国高校内审机构的设置主要有独立设置、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以及附属于高校其他管理部门等几种形式。可以看出,这几种设置情形在独立性上呈现出逐渐递减的趋势。

(二)高校领导对内审工作认识不足

高校领导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一直以来都存在着对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定位不准的问题,少数高校领导从思想和行动上排斥高校内审工作,未能从全方位的角度去审视内部审计对学校发展的重要性,这对高校内审工作造成极大不便。

(三)高校内部审计人员配置存在缺陷

一般来说,审计业务至少应该有两个以上人员配置,一人负责审,另一人负责复核。但目前地方高校特别一些高职院校存在只有一名审计人员甚至由财务人员等兼任的情况,这与现代高校发展所需的具备内部财务、经济责任、工程造价等专业审计知识的审计专业人才相悖。此外,高校内审人员的后续教育往往跟不上审计专业发展的要求,内审人员的知识更新速度远远落后于所审事项的复杂程度和会计制度的更新速度。

(四)高校内部审计的业务范围较为狭窄

随着高校的快速发展,招生规模的扩大必然导致教学及后勤基建业务的增多,大规模的经济投入是必然的。如果高校内部审计部门仍停留在之前的事后审计监督,必然导致不能及时有效地发现教育经费的管理漏洞或是日常经济活动中所隐藏的各种问题。要改变高校内审工作中专项审计偏少、大宗物资采购流程跟踪监督缺乏以及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偏少的现状,从总体上认识和把握高校内审工作尤为重要。

(五)高校内审机构在审计方法上较为落后

当前高校,特别是地方普通高校在审计方法上未能与社会审计中普遍运用的内部控制评价、样本审计、电脑辅助分析性复核等比较先进的审计方法同步,而是更多地采用比较原始的手工填写工作底稿的方式,因此在审计效率及有效性上显得不足。

二、问题的解决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在我国高校体制未能实现高校去行政化的前提下,应该在不牵涉高校内审机构现有格局的情况下,考虑引入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从而对高校内审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引入社会专业审计力量的优势和可行性

1.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审计独立性缺失的问题。目前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容易受到来自行政权力的干预,一旦有了外界专业审计力量的介入,这种干预势必会受到极大的抑制。因为社会审计力量与高校管理者不具有隶属关系,只有单一的业务交往,可以在不受外界干扰的情况下以专业精神对待所进行的审计业务。

2.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节约审计成本。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在应付比较单一、操作也比较简单的业务时,完全可以依靠自身力量完成审计业务。但是,如今高校特别一些地方高校在快速发展过程中,经济往来的增多也带来了审计业务量以及审计事项的多元化问题,单凭高校内部审计机构自身力量很难高效完成工作。而且,审计业务的多元化和复杂性,对内部审计的要求增加,除了事后审计外还要求事前事中审计,除了财务审计还要求专项审计等,这些都是很多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很难独立完成的。如果要独立完成势必大量引入专业人员和完善审计人员后续培训工作。从工作效率以及经济性上考虑,高校理应选择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高校内部审计工作。

3.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内部审计的风险。以基建工程审计为例,选择信誉好的社会中介机构和责任心强、专业素质高的工程造价师是做好高校基建工程审计的关键。目前,许多高校都采取平行编制方式对大型基建工程造价进行审计,至少由两家社会中介机构背靠背编制同一工程项目的招标上控价,在学校基建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下,经两家公司对核以确定工程招标上控价的方式,不仅保证工程造价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最大限度地避免工程缺项、漏项和工程清单描述不清等现象,而且还能有效地控制建设成本的投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实践证明,不同的社会中介机构对同一项目进行工程造价编制审核,所出具的审计结果往往相差较大。因此,在内部审计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借助社会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力量加强内部审计监管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高校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可通过考察、招标等方式,选定至少两家以上信誉好的社会中介机构,办理基建工程项目委托审计,以提高内部审计的质量和效率,在降低内部审计风险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维护高校的经济权益。

4.社会中介机构业务扩展也给内审外包实现带来可能。当前,我国社会经济以及市场活跃度的发展,要求参与市场竞争的社会中介机构积极拓展自身业务范围。高校内部审计的现状也给社会中介机构带来了机会。高校对外部审计力量的需求以及社会中介机构对业务延伸的需求,促使内审外包的实现。这包括三个方面:(1)社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从业资格考试,很多具有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工程造价师资格,拥有比较系统和全面的理论知识,对高校内审顺利开展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2)社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由于主要从事专业审计业务,在日常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在对高校事务进行审计过程中比较容易从多角度发现问题。(3)在与高水平的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的合作过程中,高校现有审计人员可以学到社会较为先进的审计思路和审计方法,促进自身审计业务能力的提高。因此,从专业水平、能力以及从业经验上,外部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工程造价师参与高校内部审计业务会对高校内审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二)外部审计力量参与高校内审工作方式的选择

外部专业审计力量参与高校内部审计业务,其在方式和途径上有两种模式:一是部分参与高校内审工作;二是高校将本单位审计业务完全承包给社会中介机构。对这两种形式的选择,笔者认为应该从高校的自身特点和对高校发展有益的角度进行取舍。

我国大部分高校依然采用行政纵向管理,横向各部门之间相互衔接配合的方式共同形成对高校的整体管理。因此,应该从对高校整体发展有益的角度审视内审方式,笔者认为,选择部分内审业务外包的方式更适合目前高校的现实。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1.高校内部审计力量虽然在专业上不如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人员,但他们对高校的内部情况更熟悉,在寻找适合高校审计策略的过程中势必需要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的配合。内外合作的形式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高校内审工作效率最大化。

2.高校内部审计包括财务收支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基建工程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和物资设备采购审计等多方面的业务,审计工作量很大,只有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作用,才能使内部审计工作更为经济和高效。

3.对于外部审计机构而言,它看重的更多的是审计业务本身,而不能真正从高校的利益角度考虑和看待问题。基于目前高校体制的客观现实,内部审计机构是高校实现有效管理的重要内设机构之一,高校内审机构可以真正站在高校的立场,基于为高校长远发展考虑,实现对高校决策的服务,这是外部审计力量无法做到的。

总之,基于高校快速发展的现实,高校内审工作应在不改变目前高校管理体制的前提下,适时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对高校部分事务进行审计是一种较为现实可行的选择。X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