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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建议与意见

财务部建议与意见

财务部建议与意见范文第1篇

省人大常委会茅临生、程渭山、厉志海副主任分别主持各次全体会议和联组会议,冯明、王永昌、姒健敏副主任和厉月姿秘书长及委员58人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熊建平、黄旭明、朱从玖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齐奇院长和徐杰、高杰、林一副院长,省人民检察院陈云龙检察长和刘晓刚、张雪樵、王祺国副检察长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省属有关单位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秘书长办公会议成员、机关副厅以上干部,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1位全国人大代表、10位省人大代表。此外,15位公民旁听第一次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钱巨炎厅长、省审计厅厅陈荣高厅长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分别所作的《关于浙江省2012年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12年度浙江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楼小东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2012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2012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2012年省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预算管理和执行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求,办公厅会同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送省政府研究处理。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熊建平副省长所作的《关于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几年来,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但整体上看还处于起步阶段,与养老服务新的形势任务相比,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加强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会议要求,办公厅会同内务司法委员会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结合专题询问会的情况,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稿,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交省政府研究处理。

三、会议就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经过前期充分调研,13名委员围绕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19个问题,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卫生厅等7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一一作了回答。专题询问结束时,熊建平副省长就如何落实好委员会的意见、做好下一阶段整改工作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茅临生副主任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就这次专题询问工作已取得的初步成效表示肯定,着重指出专题询问是人大依法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要切实予以坚持和完善,进一步提高专题询问的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改进工作的重要作用,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以这次专题询问为契机,进一步厘清和落实责任,强化养老服务基本保障,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产业,提升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黄旭明副省长所作的《关于全省土地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省高度重视土地整治工作,大力推进农用地整治和城镇村建设用地整治,保护了耕地资源,保障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资源需求,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同时,针对我省土地整治工作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求,办公厅会同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稿,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交省政府研究处理。

五、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陈荣副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

财务部建议与意见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央关于作风建设“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十项规定”,积极推进“作风效能提升工程”,以社会参与为基础、改进作风为核心、规范履职为重点、人民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难点问题,不断取得政风行风建设的新成效,为财政事业科学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参评对象

(一)各财政所,高新区财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二)区财政系统的所有干部职工。

三、评议内容

对照区纠风办《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我局主要有四个部分的评议内容:1、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2、密切联系群众,为民排忧解难;3、依法依规履职,规范权力运行;4、加强清正廉洁,强化队伍建设。根据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我局将组织开展“四强化四提升”主题活动,以保障和推动财政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强化作风教育,提升服务发展能力。积极开展作风效能教育,以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做好上级财政部门、区委区政府、财政局党组交办的重点工作,做到高点定位、目标量化、措施有力、节点明确、政令畅通、责任落实;在开展日常职能工作时,要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AB角工作、限时办结、公开承诺、失职追究等制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保质保量按时落到实处。要认真落实机关精细化管理和基层财政建设年各项要求,做到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措施精细化,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是强化群众观念,提升解决问题能力。树立“想群众所想、帮群众所需、让群众满意”的工作理念,在接待群众来访时,要做到服务热情、用语文明、待人礼貌,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和“一站式”服务规定。在办理和答复“12345市民服务热线”、“999民生热线”、“公众监督栏目”等投诉、咨询及建议时,要履行服务承诺,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时,能够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观念,无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刁难群众、纪律散漫等现象。

三是强化权力制约,提升依法履职能力。遵守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制度控制、程序控制、责任控制,确保财政资金运行规范、安全和高效;在行使财政各项权力时,特别是纳税贡献奖励发放、工程款拨付、政策兑现、资金分配、扶持项目申报、验收等环节上,无优亲厚友、不按规定办事、自由裁量权过大等情况;杜绝人为“压单”、设置“门槛”、“吃拿卡要报”、“庸懒散奢”、“中梗阻”等行为。

四是强化廉洁自律,提升防腐拒变能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诚信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群众观、责任观,淡泊明志,心怀敬畏,胸怀坦荡;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争做为民、务实、清廉表率,做到“一岗双责”,时刻保持廉洁意识、法纪意识和自警意识,真正做到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应办的事,确保干成事,干好事,不出事,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工作举措

为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将积极开展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全力推进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一)以群众路线教育为主线,进一步增强为民理财意识

广大财政干部要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一要组织开展价值观、群众观、责任观“三观”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财政干部职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为核心的财政价值理念,着力解决“为谁理财、怎样理财”问题,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为财政事业不断跨越发展提供精神动力。二要学习和贯彻执行《》,坚决维护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是全体党员的庄严责任,更是广大财政干部的神圣使命,要树立无条件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信念,正确行使政府和人民赋予财政部门的各项行政权利,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关于作风建设“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十项规定”,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动作要快、行动要真,令行禁止,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项做起,认真执行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二)以“五走进五服务”为载体,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效能

今年要放大“五走进五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效益。在去年局机关开展“五走进五服务”(走进部门,服务机关高效运转;走进企业,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走进乡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走进村居,服务基层和谐稳定;走进群众,服务百姓生产生活)活动的基础上,今年要把这一活动扩大到基层财政所、高新区财政局,各单位要改进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基层、深入部门、深入一线。一要了解企业在转型发展中的所需所急;二要了解乡镇在经济发展、财政管理、政策落实等方面遇到的瓶颈与难点;三要了解机关事业单位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征缴、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四要了解村居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等方面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五要了解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民生问题。各单位开展“五走进五服务”活动不得少于10家,要认真填写《区财政系统“五走进五服务”活动调查表》(附件4)连同汇总材料于8月20日前报一份局监察室,同时对这些“上门求谏”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只要合理合法合规的,在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要落实专人迅速予以解决,不属职权范围内的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说明原因及时反馈,尽可能让服务单位理解和满意,努力在系统上下形成“在一线听呼声、找问题,在一线解难题、办实事,在一线转作风、提效能”的良好局面,切实推进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为企业和基层提供优质高效的职能服务。

(三)以“基层财政建设年”为重点,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今年将全面开展“基层财政建设年”活动,努力提升基层财政管财理财能力,进一步激发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通过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强化素质培训,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努力规范理财行为。通过建立工作标准、规范运行模式、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考核机制,进一步提升科学化精细化理财能力。三是加强服务环境建设,强化监督硬化管理。通过营造财政法制环境,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财政信息管理系统,打造财政阳光政务环境,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四)以廉政风险防控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干部从政行为

今年将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规范化建设”工作,有效遏制职务犯罪易发的势头。各单位要把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一岗双责”,使实招、下狠劲、盯源头、抓根本,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开展。一要认真做好风险点分析排查工作。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人员风险点排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动员每个财政干部职工认真查找本单位、本岗位存在的易发、多发职务犯罪的风险点,认真查找本单位权力运行的薄弱环节,特别在纳税贡献奖励发放、工程款拨付、政策兑现、资金分配、扶持项目申报、验收等环节上,易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薄弱点、风险点,确保查控专项工作起好步、开好头。二要认真做好风险点自查整改工作。各单位要根据排查的不同情况,制定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切实抓好自纠整改。开展权力风险点排查和检查活动每年不少于两次,风险点防控要层层落实责任制。要按照事前提醒、事中防范、事后矫正、全程预警的要求,建立完善内外结合的监督防线,共同筑牢预防职务犯罪的“防护墙”。三要建立和完善风险点防控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内部管理防控制度,完善内部监察监督硬性举措。要加强风险点防控常态化检查,局监察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经常性监督、检查、整改工作。要将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效能考核考评内容,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评议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10日前)

1、制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区纠风办实施意见,制定《2013年区财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2、建立评议工作组织机制。成立局领导为组长、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风行风建设评议领导组,下设工作小组,分管领导为组长,监察室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同志为成员,由监察室牵头具体实施评议工作。

3、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召开评议工作部署动员会议,传达区政风行风建设评议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明确具体评议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评议工作有序开展。

4、公示《区财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承诺》,聘请财政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1日-5月20日)

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照评议内容,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提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措施,确保整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5月21日-10月30日)

不定期组织行风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和电话调查活动,各单位提供10个管理和服务对象有效电话号码,填写登记表(附件2),于5月25日前报局监察室。局监察室要对暗访情况进行通报,切实加大对政风行风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曝光力度。同时,组织召开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汇报会,邀请部分服务对象和行风监督员对活动开展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参加全区集中评议,主动接受监督,对收集的意见及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并逐项整改和及时反馈。

(四)总结考核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各单位要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总结,并于11月10日前报送局监察室。局监察室要对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12年11月20日前报区纠风办。

六、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加强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树立财政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在行动上要步调一致,自觉接受评议监督,切实转变作风提升效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精心组织,规定动作必须到位,创新工作要有特色,带头做好各阶段评议工作。

财务部建议与意见范文第3篇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行风评议的目的是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对本部门的风气进行公开评议和监督,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推动部门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实现体察民情,了解民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目标。开展行风评议工作,不但有利于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时,对深化财政改革、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和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强化财政资金监管、规范财经秩序、提高财政收支质量、树立财政新形象都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二、强化组织领导

根据县政府纠风办统一要求和部署,为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持续、有效深入开展,我局党组及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部署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具体工作,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基层财政所落实、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三、制定方案,明确职责

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深入研究、部署,及时制定《*县财政系统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个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保障、步骤方法和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确保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四、全面动员,加强学习

召开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从提高干部队伍思想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入手,组织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自觉性,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自律意识、和宗旨意识,树立“勤政、高效、为民、清廉”的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

五、深入自查自纠,查找存在问题

13个乡镇财政所按上级要求,采取自己找、部门帮、群众提、领导点等办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查找存在问题,突出检查在执行国家财税政策情况、专项资金及村级财务管理使用情况、政风行风建设及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存在的问题,并作纠正整改,形成自查报告。

六、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查评议

根据各乡镇财政所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我局成立三个检查组,深入全县13个乡镇财政所通过发放征询意见表、上门征询意见、当场向群众问答等形式对财政部门在执行国家财税政策情况、专项资金及村级财务管理使用情况、政风行风建设及长效机制建立情况进行调查评议,虚心倾听社会各界的呼声,人民群众的意见,诚恳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共向群众发放《*县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问卷调查表》115份,收回1*份,综合满意率98.7%;上门征询意见、当场向群众问答8人,综合满意率99%。通过调查评议,认为:

1、各乡镇财政所基本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能把基层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财政事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多项政务公开制度,扎实推进窗口行业的文明规范服务,不断提高窗口行业的文明优质服务水平,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

2、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预算法》以及相关财税制度和规定,做到依法办事,足额拨付人员、公务等经费,确保乡(镇)机构正常运转,及时进行财务核算和资金的安全管理,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3、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保证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做到专款专用和深入检查、跟踪问效,杜绝弄虚作假、冒领挪用等违纪行为的发生。

4、按《*县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政策规定,全面清理村级各类债权、债务、资金和资产,村级各项收支纳入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机构核算。

5、实行“一折通”,发放农民各种补贴,涉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无挤占、挪用和截留补贴资金情况;财政扶贫资金严格执行报账制规定,健全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制;建立健全“家电下乡”补贴网络信息系统资料库,加强“家电下乡”资金管理,做到补贴资金发放规范,资料(表格)齐全、归档及时,无挤占、挪用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

财务部建议与意见范文第4篇

一、五年来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狠抓了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作监督

一是紧跟经济形势,以监督促发展。为进一步推动全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常委会组织各工委对全区“十一五”规划纲要及41个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工作开展了全面调研。在听取和审议区政府《东西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后,根据部分主要指标和任务在“十一五”后期完成压力较大的现状以及适应重大宏观政策调整的需要,常委会同意区政府对部分指标进行调整,使全区的“十一五”规划得到进一步完善,更加符合我区发展的实际情况。

(二)狠抓了审计工作支持监督

一是预算审查工作。结合监督法的实施,我们根据区内公共财政建设的实际制定出台了《武汉市东西湖区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实施后,区财政局按暂行办法的规定,每月向区人大常委会报送有关预算收支情况的报表,并按季度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关于预算调整情况、预算超收收入使用情况、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区长预备费使用情况也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汇报,从而使得我区财政预决算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换届以来,常委会坚持提前介入预算编制工作,促进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区人大各工委在每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时候,分别走访相关对口联系部门,收集各单位对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预算、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主任会议,将各工委收集的意见归为发展类、调整类、支持类、民生类四类,汇总后交财政部门编制预算时参考,督促区政府依法足额安排教育、农业、科技和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加快社会事业的发展,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本区本级预算调整的审查和监督。对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审查和批准调整预算的情况,按照《预算法》和《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授权财经工委进行预先审查,形成审查报告并向主任会议汇报,然后由常委会会议进行审查批准,以保证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和重点支出落实到位。如,因拉动内需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今年因中央政策规定要求将土地出让金及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引起预算调整,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会对区政府提请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进行了预先审查,将审查情况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并在常委会上作了审查报告,常委会会议同意了财经工委提出的审查意见,审查批准了预算调整方案,形成了常委会审议意见并交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落实,较好地规范了预算行为。三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促进预算严格执行。区人大常委会督促区政府审计部门依法对区本级预算执行、部门决算、政府采购等情况,以及预算外资金、重大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依法对审计中发现问题进行处理、处罚。同时,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和处理工作情况依法实施监督,跟踪了解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督促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有效地促进了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如,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关于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和处理情况审议监督的暂行办法》,先后两次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对审计中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工作报告,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向区政府发出督办函,要求区政府及审计、教育、财政、监察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纠正问题,完善制度。在整改工作中,常委会进行了跟踪,重点对教育部门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了督办,督促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进行了法律追究,使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利用审查查出问题较好地促进了政府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工作。通过近年来在预算监督上的努力,我区财政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都发生了可喜变化。如预算编制范围进一步扩大,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财政预算刚性逐步增强,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等。四是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以来,区审计部门认真履行审计职能,对问题单位进行了客观真实的披露。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利用审计成果,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区教育局审计及整改情况的工作报告。报告反映了区教育局财务管理不规范,核算不真实,专项资金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深化区教育局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的整改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向区政府发出督办函,要求区政府将落实情况在60日内回告区人大常委会,同时向区政府财政部门、教育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要求审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重点部门和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严格部门预算和支出管理。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按督办函的要求,积极对教育局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理顺了教育局的财务体制,并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又如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审计工作报告,对于报告中所反映的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收效甚微等问题十分重视,专门发出审议意见书,督促区政府进行整改。会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多次召集专门会议落实整改事宜。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加强整改工作,努力解决实际问题。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狠抓了重大项目的监督

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内容,对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强有力的支撑作用。因此,科学合理的建设国有投资项目,有利于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将这项工作作为经济监督工作的重点,每年年初听取和审议全区重大项目编制情况的报告,并批准该年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年中组织一次项目建设情况的视察活动,年底听取和审议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从而使项目从立项到竣工整个过程都处于人大的监督之中。例如年初常委会在作出批准区重点投资项目的决定的同时,要求区政府合理调配资金、加强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年中,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审议监督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全区17个新审批项目以及16个续建和结转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调查,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并适时召开常委会审议了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向政府发出了审议意见书。区政府高度重视常委会对《关于区国有投资建设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书,下发了《关于加大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督办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以及项目推进的时间。从下半年开始,区政府每月召开一次重大项目调度会,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广大群众特别关注的全民健身中心等一批项目加快了建设步伐。2008以来,国际金融危机逐渐向实体经济蔓延,我区大批中小企业都遇到了融资困难的问题。为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搭建一个更大的担保平台,为全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持续稳定的担保服务,区中小企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按比例代表区政府投资的区城司需追加投入334万元。根据《东西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审议监督的暂行办法》的规定,由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立项、区财政单项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经济项目须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5月31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增加区城司在东西湖区中小企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中注册资本的报告》,同意区财政增资,从而使区内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四)狠抓了调研工作

围绕全区重点经济工作开展调研,积极向区委政府献计献策。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要求,为了深入了解全区企业在发展中所遇到的实际困难,督促政府部门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区人大财经工委在常委会副主任黄良华的带领下,相继走访了区财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等职能部门,实地查看了亚东水泥、海德龙仪表、煜昌化工、孚特电池、森六汽配、飘飘食品等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先后在慈惠街道、中小企业城组织相关中小企业进行座谈。在调研过程中,财经工委收集了一系列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如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渠道窄、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土地房产办证手续多、时间长的问题;企业周边道路破旧、出行困难的问题;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不好的问题等,并以东西湖人大的形式积极向区委和政府反映,得到了区委和政府的重视。同时,财经工委特别是上半年还开展了我区财源结构分析、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全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两型社会”及循环经济建设等调研工作。,财经工委已在《东西湖人大》上发表了《加快落实“企业服务年”相关措施的建议》、《我区财源结构分析》、《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建议》等5篇文章。二是深入开展预算执行情况调研,认真开展常委会审议。开展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专题调研;听取财税部门对重要情况的汇报;根据区政府按月报送的预算收支情况报表和有关经济、财政、金融、税务等综合性统计报告等资料,进行认真分析,把握财政经济运行状况和基本走势;跟踪了解国家财政政策变化对区本级预算的影响。在每年第三季度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全区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坚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培植壮大财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落实。

(五)狠抓了法律监督和执法检查调研工作

一是支持深化部门预算及其配套改革。督促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支、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改革。实行部门预算是预算制度改革的中心环节,也是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的重点。区人大常委会提前介入预算编制过程,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联系,支持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预算编制内容,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推进阶段工作安排和预算编制时间的有效衔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重点推进专项资金特别是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细化工作,督促财政部门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支持加强预算基础信息库、项目库体系建设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等配套改革及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运行机制,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二是加大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力度。主要是加强对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的跟踪检查。近年来,常委会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核对财务凭证、查看相关文件和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教育、农业、科技、社会保障、水务、城管、建设、土地等部门的预算和区本级基本建设支出、国有土地出让金等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针对项目支出不够细化、部分项目资金安排比较分散,重点不够突出,有些项目没有进行评审认定,项目经费预算流于形式,个别部门和单位财务收支不够规范,预算执行与预算脱节,预算执行中随意调整预算等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预算执行和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三是加强预算草案的预审工作。每年第三季度,在财政部门预算正式编制之前,常委会要求各工作机构征求对口联系部门对部门预算的意见,确保教育、农业、科技和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预算资金的落实。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在年度预算草案编制完成后,抓住“两上两下”环节对预算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在人代会召开前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根据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形成初审意见书交区政府财政部门办理落实。在人代会期间组织落实好预算审查会议,起草好审查报告及其决议草案,为人代会审查预算做好服务工作。四是深入开展预算执行情况调研,认真开展常委会审议。组织有关人员听取关于财经方面的专题汇报,对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开展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专题调研;听取财税部门对重要情况的汇报;根据区政府按月报送的预算收支情况报表和有关经济、财政、金融、税务等综合性统计报告等资料,进行认真分析,把握财政经济运行状况和基本走势;跟踪了解国家财政政策变化对区本级预算的影响。在每年第三季度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全区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坚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培植壮大财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落实。

(六)狠抓了自身建设

五年来,财经工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组织委员们和工作人员,不断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知识的学习,特别是认真学习、领会党委、政府有关重大的财经方针和政策,联系我区的实际,抓住人大财经工作的重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同时财经工委还要求委员们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适应形势发展对财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了提高财经工委对预算审查监督的业务水平,财经工委工作人员参加了全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培训班。通过培训,大家学习了《公共财政的基本思想和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的主要办法》、《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及部门预算改革的进展情况》、《<审计法>的修订情况和预算执行审计的基本知识》等专题报告,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

(七)狠抓了制度建设

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为了解决在改革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制定了与经济监督密切相关的工作制度。先后通过了《东西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审议监督的暂行办法》、《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和处理情况审议监督的暂行办法》、《武汉市东西湖区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等制度。这些制度的实施,使区人大常委会的经济监督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监督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公共投资行为,确保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但是在《东西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审议监督的暂行办法》制定以前,对这项工作的监督在我区处于空白状态。政府在这项工作中存在立项不够严谨、建设速度缓慢、建设资金超预算等问题,自从该制度实施后,这些状况都得到了明显改善。同时,一系列规范经济监督工作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大大推进了我区预算编制和管理的改革,进一步完善了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使预算支出的方向更加符合中央的大政方针,更加贴近我区经济发展的实际。

二、取得的成效和体会

(一)主要成效

五年来财经工委,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有了新提高;在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作监督、预决算工作监督、审计工作支持监督、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监督,围绕全区重点经济工作开展调研、监督,协助市区人大开展法律监督、执法检查调研、对口议案和重点建议督办、工委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新成效,各项工作跃上新台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几点体会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实践证明,要坚持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把握正确的工作思路,创新人大财经工作,依法搞好履职,就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只有加强学习,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才能对工作充满热情、激情和感情,才有更加充足的工作动力和奋发有为的创新精神;只有加强学习,增长本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才能不断开创人大财经工作新局面。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工作方式,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重要保证。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经济建设既是党委和政府的工作中心,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中心,人大财经委的一切工作和活动只有围绕中心,贴近中心,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中心,全力促进发展,才能在工作大局中找准工作位置和着力点;只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能使人大财经工作与经济建设同频共振,充满活力。三是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关键。人大与政府虽然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总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人大监督的目的就是支持和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发展。只有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加强监督,才能形成促进发展的共识和合力,才能使监督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四是加强调查研究,注重综合分析,提出有参考价值的建议,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基本方法。调查研究既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基本功,也是体察民情、听取民声、集中民意的重要渠道。只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才能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到群众的呼声,摸到实情,提出符合人民群众意愿的建议,人大财经委的工作才能真正做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只有注重调查情况的综合分析、研究,才能提出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人大财经监督的实效。

三、存在主要不足

五年来,财经工委按照认真按照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解放思想、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与《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望还有不小差距。如: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监督的实效性需不断提高;对政府一些重要经济决策活动参与和监督的程度不够;调研工作还需更全面和深入;监督工作一般只选择某些重点工作去开展,未能顾及面上很多工作;对政府一些重要经济决策活动参与和监督的程度不够等。

四、今后工作设想

(一)加强财经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进一步加强委内自身建设,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重视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发挥财政经济委员会兼职委员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并及早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为审查计划、预算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和服务工作。

(二)想方设法,进一步完善计划和预算的审查制度,强化监督措施

完善计划和预算的审查制度,细化审查程序,使预算全过程都纳入依法监督运行的轨道上来,仍是今后人大财经工作努力的方向。需继续探索审查监督计划、预算工作的程序、内容和方法,强化监督措施。

(三)加强调查研究,把握重点

继续围绕立法和监督两方面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情况,加强协调,以提高法规初审质量。建议结合计划预算的审查监督工作,围绕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如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国有资产管理、经济结构调整、财政体制改革、社会保障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财务部建议与意见范文第5篇

一、充分认识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政权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农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完善村民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是顺利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区在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在全区范围全面推行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完善了村务公开内容、规范了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程序。但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少数村还存在着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程序不规范、硬件设置不到位、档案保管不完善、反馈意见不重视等问题。因此,必须自觉增强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真正把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事情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加强组织建设,推进村民自治机制健康发展

加强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两个组织建设,是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村民自治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

(一)加强村民代表会议建设。要明确村民代表会议的职责,加强村民代表培训,不断提高村民代表素质,履行好村民代表的权力与义务,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会议在村级议事决策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建立健全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确保村民代表真正代表民意。

(二)依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新的村委产生后,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

、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村情等条件。村民委员会成员及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委监督委员会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开支的村务会议;对村级各项开支、集体土地征用征收以及使用情况、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村务公开内容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并定期不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情况;认真受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完善村务公开内容

要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的要求和群众的意愿,不断制订完善村务公开目录,明确村务公开内容。

1、政务公开事项。主要是公开各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以及落实情况。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违法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救灾救济款物分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大病救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种粮直接补贴、购置农机具补助、宅基地审批,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等事项。

2、财务公开事项。严格按照农业部、监察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的通知(农经发[2011]13号)执行。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各项支出;各项资产;各类资源;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以及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3、事务公开事项。村民自治范围内的需要向全体村民公开的公共事务、社会公益事业办理情况,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及其办理情况等事项。

4、其它公开事项。经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各村应根据村情,将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及时进行公开。

(二)规范村务公开形式、时间和程序

1、村务公开形式。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和因地制宜、群众明白的原则,确定村务公开形式。以村为单位,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防雨的村务公开栏,公开栏面积不得小于6平方米,并配

套设立意见箱,明确意见箱开启时间。保留和使用好自然村的公开栏。要明确责任人,加强对公开栏及意见箱的维护和管理,防止公开设施毁损。同时,还可以采用数字电视、广播、网络、告农户书(信)、民主听证会等其他有效形式进行村务公开。提倡利用农廉网平台,推行村务公开网络化建设,通过设立村务公开页面,方便农民群众和有关部门及时、有效、长久地开展查询监督。

2、村务公开时间。一般的村务事项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开。各村应根据公开的内容和办事的结果,按照统一时间及时公开,确保公开及时有效。要推进村务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不断创新村务公开的有效形式和手段。

3、村务公开程序。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由村民委员会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4、听取和处理群众意见。群众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向意见箱投意见书,也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务监督委员会投诉。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经查实后应督促村民委员会重新公布;也可以直接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询问,村民委员会应在10日内予以解释和答复。村民委员会要对村务公开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四、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

(一)规范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内容。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村土地集体承包和租赁、农田改造、旧村改造、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经费筹集和建设承包方案等,均要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并、范围调整,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二)规范村级民主决策的形式及程序。村级民主决策的基本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原则上要遵循以下决策程序: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合提出议案;由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对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会前要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公告,广泛征求意见;会后要及时公布讨论和表决结果;对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要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或处置村集体的土地、山林、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进一步完善村级事务民主管理,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

(一)制订规范化管理制度。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要组织村民结合实际制订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等,明确规定村干部职责、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级各类组织的职责、工作程序及相互关系,明确提出对经济管理、社会治安、移风易俗、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要求。

(二)规范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村民民主理财由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报镇(街道)会计委托服务中心审核记账。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的开支,不得由村集体财务报销。镇(街道)及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村级财务活动的指导和监督。

六、进一步加强村务民主监督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

(一)完善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各级农村集体经济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切实组织好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进行审计。审计中如查出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法违纪、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所有的资产,也要实行财务公开,加强管理与监督。

(二)完善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应当接受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对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是村党组织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其职务终止;是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聘用人员的,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处理决定。

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镇(街道)要把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加强调查研究,深化、细化、完善、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为加强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我区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纪委常务副书记、区组织部副部长任副组长,区民政局、区局、区农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计生局、区司法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村务公开协调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街道)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不断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

(二)落实责任,推动工作。区村务公开协调领导组要加强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与协调,制订工作计划,掌握工作动态,沟通工作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联系、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各镇(街道)要建立党政领导负责制,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列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评价办法,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把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作为考核评比的重要标准,促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

(三)加强培训,提高水平。要加大对新任村组干部、农村财会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使他们善于用说服的方法、示范的方法、服务的方法推动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我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整体水平。

(四)广泛宣传,加强督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栏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市、区有关政策精神,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有关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家喻户晓,让农民群众关心并积极参与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学习正确行使民利。坚决制止利用宗教、家族势力干预基层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行为。要建立健全和落实监督检查制度。要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镇(街道)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进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把督查情况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