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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述职

经济责任审计述职

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范文第1篇

2020经济责任审计个人述职报告

首先,诚挚地欢迎区审计局、审计组各位领导和同志来我局对我进行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下面,按照审计组要求,我将2005年至2008年人局长以来的工作情况作以简要汇报。

一、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全面改善办学条件。一是以两项督导评估为契机,争取财政投入按时足额到位。2006年以来,我们以迎接省、市两项督导评估为契机,积极向区委、政府领导反应教育的困难,使得我区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区财政对教育的预算支出做到了优先考虑、尽力保证、只增不减。光2004年-2007年,财政对教育的投入累计达到2.95亿元,年均增长12.56%,其中2007年教育支出占到同期财政支出的32.48%,确保了教育经费的“两个比例”、“三个增长”。二是大力兴办民办教育。为有效缓解公办学校的办学压力,我局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办学,致力发展民办教育。近年来,由民营企业投资8000多万元办起了一批上档次、上规模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如铂金玫瑰幼儿园、恩雅幼儿园投资都在500万元以上。目前,全区民办学校(幼儿园)总数达到64所,在校学生(幼儿)达到14000多人,民办教育成为区域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多元投入强硬件。为把公办学校做大做强,我局采取多元投入的形式全面改善公办学校的硬件设施。2005年以来,吸纳社会资金1560多万元,完成了12所薄弱学校的改造任务,彻底消除了D级危房。二、三、四中3所高中学校通过银校合作、社会赞助和教师集资共筹措资金8000多万元,建好了学生公寓、食堂、科教楼和体育馆。城区教育布局调整取得实质性进展,今年投资600多万元的先锋学校、娄底五小等项目建成后,城区大班额的紧张局面可望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二、围绕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深化各项改革。改革创新是教育发展的不竭动力。我区以小财政办出大教育,改革创新是活教之源。一是课程改革创特色。我区财政虽小,但通过率先课改创新教育特色。2002年,我区作为全省第一批新课改实验区,局里就优先安排了60多万元专项资金,对3000多名教师进行了通识培训,组织近300名青年骨干教师外出学习交流课改经验,先后有12个课题在国家、省级立项。体育教育、校园文化、血性教育、家庭教育等校本教育独具特色。2003年,全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现场研讨会在娄星区召开。2005年,娄星区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基地”。近3年来,有21名教师在全国、全省各类教学比武中获一等奖,89名学生在全国、全省各类竞赛中获一等奖,我局连续3年荣获教育部主题教育活动集体一等奖。成人学校坚持市场导向,致力培养技能型农民,目前已有3所成校先后被评为省级示范性成校。二是人事改革添活力。我区财政虽小,但通过“精兵简政”激发全员活力。从2003年起,全面实行教职工聘任制、行政干部竞聘选拔制和全员绩效工资制,彻底打破了“铁交椅”、“大锅饭”和“终身制”,切实增强了行政干部和教职员工的竞争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目前,全区共待岗培训教师580人,转岗分流教师32人,并全部清退dai课教师和临时工;全区106名局管干部全部通过公开竞聘产生,30名优秀教师走上行政岗位,24名原有的行政干部被转岗分流。三是体制改革提效益。我区财政虽小,但通过体制改革提高资金效益。2006年,我局在全市率先建立了教育资金管理中心,这不仅大大缩短了教育资金的运转周期,而且大幅节约了公务费支出成本,切实提高了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2006年全区中小学校的公务费支出只有313万元,比2005年的1062万元节减749万元。同时,为有效减少教育管理层级,节省行政成本,2006年至2007年,我局采取先行试点、分期分批的方式,在全省率先撤销了乡镇办事处学区,原学区的管理职能由所在地中学或中心小学承担,45名行政人员重新回到教育教学第一线。

任职以来,我尽职尽责,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工作中求稳意识重和机关制度建设抓得不紧,还存在少数干部职工拖沓散慢现象。今后的工作中,我会逐步克服存在的不足之处,并加以解决,以更进一步推动工作,加快全乡的发展步伐。

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范文第2篇

县审计局:我叫***,现年30岁,党员,2007年9月起任**乡党委书记。2007-2009年是全乡经济社会快速推进、健康发展的两年。两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建设县委推进“四个加快”的战略目标,团结带领全乡广大干群解放思想、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全乡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开创了全乡工作新局面。现将个人几年来的 四、以构建平安和谐**为落脚点,狠抓了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高度重视教育发展,“两基”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积极推进民政和社会保障工作,仅2007年就发放民政资金37万,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纳入低保人数827人。

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范文第3篇

【关键词】 财务负责人; 经济责任审计; 评价

我国国有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自199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来,逐步趋于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企业管理的不断加强,对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

企业财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是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延伸与深化。2008年,山西省电力公司审计部紧紧抓住对企业领导人管理监督这个重要环节,开展了“山西省电力公司财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研究”这一课题。课题在科学界定财务负责人涵义的基础上,就开展对供电企业财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一、财务负责人的涵义

对于什么是财务负责人,我国法规中并未直接界定。我国《总会计师条例》(1990年12月)第五条规定:“总会计师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4月)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分工负责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一定程序被任命(或者聘任)为总会计师的高级管理人员。”可见,法规中规定单位的总会计师属于单位的财务负责人。以此类推,则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分工负责财务工作的人员,就应当属于财务负责人。这是财务负责人的狭义概念的一般理解。

如果从广义的概念来看,财务负责人应该包括企业领导人、财务副经理(总会计师)和财务部门负责人。从经济责任的角度看,企业领导人为单位首要财务负责人,其经济责任可以细分为财务责任、经营责任、管理责任、社会经济责任、财经法纪责任等。出于各种原因,企业领导人需要对所拥有的财务权利逐层向下分割,形成了拥有财务权利的第二责任主体,即财务副经理(总会计师)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因此,财务负责人属于一个群体概念,而不是个体概念。将财务负责人界定为一个群体概念,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尤其是在对财务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更有利于保证审计的全面性和合理界定不同层次财务负责人的经济责任。

二、财务负责人经济责任的涵义

对于什么是经济责任,传统的理解是,经济责任是当事人应承担或履行的与经济相关的职责或义务;或者认为,经济责任是当事人对其行为应承担的经济后果。但具体到经济责任审计中的“经济责任”,理论界对其有多种理解,尚无统一概念。有的观点认为,经济责任是当事人基于特定的职务而应承担或履行的与经济相关的职责、义务;有的观点认为,经济责任是当事人对其与经济责任相关的职务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甚至有人认为,经济责任即一切责任。但在实务中,最具有权威性的也是人们最常用的、用于指导审计实践的,当属于国家相关审计法规中的概念了。

199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1999)第三条也提出,“本规定所称任期经济责任,是指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对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可以看出,以上定义侧重于规定经济责任的内容。至于经济责任的本质,从该定义中并没得到体现。

笔者认为,经济责任是在财产权利分割的基础上,各财产权利主体之间所形成的关系。这种关系具有如下特征:一是这种关系是以财产权利分割为基础而产生的。没有财产就不可能产生经济责任;同样,有了财产,如果所有的权利都由某一个主体所享有,没有财产权利的分割,则也不可能产生经济责任。二是财产权利主体之间对财产权利的分割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实现,如合同、组织章程、规章制度、法律、惯例或习惯等。所以,财产权利在各个财产权利主体之间的分割是多种多样的,没有一个统一的分割模式或方法。三是财产权利的分割是基于财产的最优使用而发生的。如果分割以后的使用效果不高于分割以前,则这种财产权利的分割就不需产生。正因为如此,财产权利的分割程度和分割方法是由特定的环境因素所决定的,因而也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可以说,经济责任是一种优化资源使用的社会机制。

由于经济责任是逐层分割的,因此“三层次”财务负责人所应负的经济责任在范围上也是逐层递减的,即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的范围最大,财务部门负责人的最小。至于所承担经济责任的大小,与所分割权利的大小、多少有直接关系。而财务负责人的经济责任,是企业领导人将其所拥有的财务权利向下分割所形成的各层次的财务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因此有必要对企业领导人的财务权限予以分析。

一般而言,企业领导人所拥有的财务权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财务制度(办法、细则)制定权,即企业领导人在任职期间,为了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而制定相关财务措施(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权利。二是财务事项决策权,即对单位有关财务事项“拍板定案”的权利。三是财务管理权,是企业领导人财务活动中内容最广泛的一项权利,具体可分解为管理内容、管理效果、管理手段。四是财经政策法规执行权,即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的权利。五是除上述权利外的其他财务权利。

对于企业领导人所拥有的上述财务权限,出于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分工授权的要求、管理的需要、工作精力及工作能力等原因,企业领导人需要将部分财务权限“下放”,即向下分割。比如对次要的财务事项决策权,直接授权给财务部门负责人,而对于重大的财务事项决策权,则由自己掌握。

综上所述,所谓财务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即企业领导人、财务副经理(总会计师)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其所拥有的与财务权限相匹配的经济责任(财务责任)。该经济责任又可分为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三、财务负责人经济责任的审计内容

根据财务负责人所拥有的财务权限及其应负有的经济责任,笔者将其审计内容确定如下。

(一)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描述是:企业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财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之一。《会计法》(1999年修订)第四条中明确规定:企业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里的责任应该属于“领导责任”。财务副经理(总会计师)作为财务工作的分管领导,以及财务部门负责人作为财务信息的具体提供人,在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方面也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或直接责任。

(二)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

财务指标,是指财务负责人按照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完成的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财务指标是否完成,是财务负责人是否履行其财务责任的直接反映。

鉴于企业的财务指标较多,为方便审计,此处的财务指标仅涉及省公司对所属单位业绩考核的财务指标(比如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流动资产周转率等)。

(三)重大财务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一般来说,重大经营决策是指企业领导人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对企业当前乃至今后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深远影响的决策,包括企业重大投资、筹资、担保、捐赠、出借资金、大额采购合同、重大资产处置、企业改制重组(收购、兼并、出售、拍卖)等经营决策行为。由于这些重大经营决策的结果大多会在财务方面得到体现,因此重大经营决策中与财务相关性较大的决策也可称之为重大财务决策。

重大财务决策是否科学、合理,属于企业领导人的审计内容。但因为财务副经理(总会计师)在单位重大财务决策方面拥有一定的决策权、监管权或建议权(比如《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包括重大财务事项监管),财务部门负责人也拥有一定的重大财务决策的建议权,因此重大财务决策也属于财务负责人的审计内容。

重大财务决策包括投资决策、筹资决策、资金出借、资产租入、资产租出、对外担保、兼并收购等。审计内容包括:决策程序的合理性;决策过程的民主性;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即决策是否失误,有没有造成重大损失和资产流失等;决策风险控制情况等。

(四)财务内控制度的建立情况

我国《总会计师条例》(1990年)规定,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财会内控机制建设属于总会计师的职责。可见,建立适合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财务副经理(总会计师)责无旁贷,具有“组织建立”的职责,而财务部门负责人在总会计师的领导下,在建立财务内控制度方面负有具体的参与责任,至于企业领导人,则在财务内控制度建设方面,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

企业重要的财务内控制度一般包括:预算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的开支与审批制度、大额支出联签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等。

财务内控制度审计内容包括:财务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建立的财务内控制度是否合理;财务内控制度的执行是否有效。

(五)会计基础工作管理情况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对于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水平有重要的意义。我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996年)第四条规定,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总会计师、财务部门负责人在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方面也应负有相应的责任。

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填制、编制、管理的规范性,会计监督的规范性,会计管理的规范性等。

(六)财务机构及财务人员管理情况

规定会计组织内部各岗位财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是内部控制的要求,也是会计组织高效、有序运行的要求。会计组织内部分组及岗位设置有利于划分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内部控制。另外,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的管理,有利于保证财务工作的统一性,以更好地发挥会计的核算、监督作用。

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岗位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会计人员招聘、培训、离职、考核等的合理性与充分性。

(七)全面预算管理情况

如何使企业有效地营运,是管理者面临的主要任务。随着环境的日趋复杂、多变,规模的不断膨胀,企业越来越难以控制。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管理者利用各种有效的方法与技术,加以规划、控制,以达到组织既定的目标。实践中,企业多使用预算来进行规划与控制。可见,预算制度是组织营运中的一种有效的管理工具与技术。

单位的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一般都由企业领导人兼任;在《总会计师条例》中,规定了总会计师负责领导单位的预算管理工作;单位的预算管理办公室,一般设在财务部门,则财务部门负责人在财务预算管理方面也具有一定的权限与责任。因此,全面预算管理审计应属于财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范畴。

全面预算管理审计内容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与控制、预算分析、预算调整(变更)、预算考评。

(八)财务风险防范机制建立情况

财务风险,是指在企业的各项财务活动中,因企业内外环境及各种难以预计或无法控制的因素影响,在一定时期内,企业的实际财务结果与预期财务结果发生偏离,从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我国《企业财务通则》(2006)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明确经营者、投资者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管理权限和责任,按照风险与收益均衡、不相容职务分离等原则,控制财务风险”。财务风险贯穿于企业各个财务环节,是各种风险因素在企业财务上的体现。按照财务风险的来源,财务风险一般包括筹资风险、投资风险、现金流量风险、利率风险等。因此财务风险审计内容,即审核企业是否建立了有效的财务风险防范机制,确保企业在实现经营目标过程中,及时确认、识别存在的财务风险,减少风险损失。

(九)财务能力变化情况

财务能力,即企业的各种能力在财务上的体现。财务能力包括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资产管理能力、生产能力等。企业保持良好的财务能力,并促进财务能力提升,是财务负责人的职责。评价财务负责人任职前后单位财务能力的变化情况,能够客观评价财务负责人的职责。财务能力变化审计包括偿债能力指标、盈利能力指标、资产管理能力指标、生产能力指标等财务指标变化情况的审计。

(十)对内、对外财务关系管理情况

企业财务,是企业财务活动和企业财务关系的统一。财务活动表明了企业财务的内容和形式特征,财务关系揭示了企业财务的实质。财务并非简单的资金收付活动,其实质是企业财务关系的体现。对企业财务关系予以审计与评价,有利于促进“和谐企业”的构建,也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

财务关系,即企业的财务活动具有社会性,体现着各种经济利益的关系。企业财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财务关系,即投资者向企业注入资本,企业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所形成的经济关系,体现着资本收益分配关系。

2.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的财务关系,即企业向债权人借入资金,并按借款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本金所形成的经济关系,体现着债权、债务关系。

3.企业与政府之间的财务关系,即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强制和无偿参与企业分配,同时对企业承担社会道义、实施各项财政经济政策所形成的经济关系,体现着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所形成的特定分配关系。

4.企业与客户之间的财务关系,即企业与客户互相提品、劳务所形成的经济关系,体现着社会成员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

5.企业内部各单位之间的财务关系,即企业各单位之间在生产经营各环节中相互提品或劳务所形成的经济关系,体现着在企业总部统一管理下的分工协作关系。

6.企业与职工之间的财务关系,即企业接受职工的劳动,并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体现着职工和企业之间在劳动成果上的分配关系。

上述财务关系错综复杂,如何协调好财务关系,属于财务负责人的重要职责。对内、对外财务关系管理审计内容为:企业能否处理好各方面的财务关系,与各方面利益相关者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十一)单位遵守财经法纪情况

使单位遵守财经法纪,是财务负责人的法定职责。对企业遵守财经法纪情况的审计,既是综合性的审计,也是查清责任的审计,主要对单位严重违反国家现金管理、结算制度、信贷制度、成本费用开支范围、税利上交规定等所进行的审计。重点在于审查和揭露各种舞弊及侵占国家、单位资财的事项,审查和揭露使国家和集体资产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各种事项。

(十二)本人遵守财经法纪情况

严格来讲,被审计人员遵守财经法纪,并不属于其财务责任,而是其应当遵循的道德规范。因此本研究认为,对本人财经法纪的遵循情况,虽然应和上述内容同时审计,但应作为抵减项,对本人违反财经法纪的情况,作为其履行经济责任的减项来看待。

对财务负责人遵守财经法纪情况的审计,主要是在查明企业遵守财经法纪情况的基础上,对财务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个人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财经纪律和其他违法违纪的行为进行审计,以及使国家和集体资产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各种失职、渎职行为。

(十三)其他情况

指上述审计内容未包括,但又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包括:

1.内、外部审计意见中的财务问题整改情况。对外部审计(政府审计、社会审计)意见和内部审计意见中所涉及的财务问题的积极整改,体现了财务负责人对审计成果应用的态度。对财务问题整改的审计,主要审计对涉及问题是否整改,以及整改是否彻底和有效。

2.前任遗留财务问题处理情况。审计财务负责人在任期间,对于前任财务负责人遗留的财务问题是否处理、解决,以及处理得是否彻底、到位。审计前任遗留财务问题的处理,有利于分清前任与现任责任,对“新官不理旧事”现象能够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

3.审计人员认为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四、具体内容的审计与评价

对于上述审计内容,确定了具体的要求。对于财务能力变化的审计,取得被审计人员任职前与离任时的会计资料,填写表1。

审计人员根据上述指标变化情况,计算财务能力变动比例,并确定被审计单位财务能力变动情况:财务能力变动比例=(评价得分合计-18)÷18×100%(结果见表2)。

五、财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一)财务负责人经济责任总体评价分值设置

根据不同层次财务负责人的职责与权限,列出表3。

(二)根据上述权重,对企业领导人、财务副经理(总会计师)经济责任(财务责任)进行评价

比如对财务副经理(总会计师)的评价如表4。

根据评价得分,进行评价表述,表5。

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范文第4篇

关键词: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结果公告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10-166-02

2014年3月5日,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大审计和审计结果公告力度”,意味着我国当前审计结果公示力度还不够。在当前形势下推行和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刻不容缓,对发挥审计“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免疫系统功能起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审计结果公告的相关规定

200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201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共同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当前,我国尚未建立统一、行之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因此,关于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形式和方式都值得探讨。

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的重要性

高校审计部门在履行审计工作职责的同时,也应该接受高校教职工对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的监督,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对于审计部门和被审计领导干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1.审计结果公告能够建立审计部门的威信。在高校中,审计部门作为一个辅部门,普遍存在高校领导和教职工对审计工作与审计报告重视度较低,审计工作的配合度不高。实施审计结果公开制度,能够让高校教职工全面认识、了解审计工作,而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能较大程度上维护审计工作的严肃性,提高审计部门的威信。

2.审计结果公告有利于实现有效监督。现在高校教职工的民主法治观念在不断增强,对高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也更加关注。对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公告,可以使高校各个部门、各级教职工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3.审计结果公告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反腐倡廉的建设离不开群众的监督,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为高校教职工提供了监督的窗口与依据。将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公之于众,可以有效防止权力被滥用,促进高校的职能部门和学院高效地运作、部门和学院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三、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应遵循客观公正、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审计内容与特点,将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信息和审计情况进行公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应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

1.审计项目基本信息。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姓名、任职职务、任职时间、审计小组成员、审计时间等信息。

2.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简要描述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主要经济目标完成情况、履职情况,既要写明工作业绩也要列出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部门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简要说明。

3.审计发现的问题与建议。主要说明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高校相关规章制度的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违法违规的情况,并针对上述情况提出相应整改建议。

4.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及部门的反馈意见。将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部门的反馈意见进行公告,如果审计期间已经整改的问题也可一并进行描述。

考虑到审计结果公开的对象多为非专业出身,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也要具有一定的易懂性。以表1的形式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公示。

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示的方式

结合高校组织管理的特点,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示的对象主要是校级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教职工,因此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结果公示。

1.校园内部网站。校园网站的校务公开是高校信息的重要平台,教职工对校务公开的关注度比较高。在执行完成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审批的相关程序后,可以在校务公开上及时公布审计结果,高校教职工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主要内容。同时,审计部门也可以在校务公开上定期公开被审计领导干部和部门对审计过程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相关会议。高校审计部门可以定期召开全校型审计工作会议,在会议上向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教职工介绍审计工作,尤其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程序以及重要性等知识,并在会上通报学校内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与建议。通过会议的形式,让高校各级领导和教职工更加深入了解和支持审计工作,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推进。

3.书面文件。高校审计部门通过发送各类文件和审计信息,介绍高校审计工作的最新动态和审计工作成果,并对近期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公示。审计部门通过书面文件的下发与传阅,不断扩大高校审计部门影响力,从而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发挥审计工作监督、服务功能。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建立,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挥“免疫系统”功能起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也提高了审计工作的风险。高校审计部门在完成审计工作的同时,更要注重对审计风险的控制,保证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客观、公正。

参考文献:

[1] 吴睿.关于审计公开的几点思考[J].中国商界,2010(12):82-83

[2] 刘更新,黎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研究[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3(5):102-108

[3] 王文忠.审计公开的实践与思考[J].大庆社会科学,2014(2):138-140

[4] 宋华未,尚珂全.完善高校科研经费审计结果公示制度研究[J].会计之友,2015(1):112-115

(作者单位:南京中医药大学审计处 江苏南京 210023)

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范文第5篇

(江苏省邳州市炮车街道办事处审计所,江苏 邳州 221327)

摘 要:农村干部对于农村的发展来说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干部的升迁、调任以及离职等情况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查,这样才能够确保每个环节不会出现交接错误,更好带动农村的发展。农村干部离任责任审计,是在农村承包、租赁企业的法人、村委会主任、村财务人员在调、升、退、免时,对他们在任职期间所进行的经济活动的审查。本文就以农村干部的离职审查为中心,从农村干部离任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和主要内容两个大方面进行分析论述。

关键词 :农村;干部离任;责任审计

中图分类号:F325.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28-0114-02

伴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经营机制的不断深化和创新,加之对农村地区财政补助资金的逐年大量增加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农村经济表现出了强劲的发展势头,但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因素却依然存在,尤其是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离任农村干部职责不清,经济手续转交不畅等问题较为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小康社会的进程。顺应党中央对“三农”问题的高度关注,开展农村干部离任责任审计已迫在眉睫。结合工作实际,本文就农村干部离任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主要内容、程序和存在的问题等提出了自已的一些看法,仅供参考。农村干部责任审计评价,是从经济发展和干部任期目标完成角度,对农村干部任职期间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后,在审计结果报告中,对其应负的经济责任进行评述,划清责任界限,公正地评价农村干部的功过是非。所以,对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否准确,影响重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雏形于80年代的企业厂长(经理)承包兑现审计和离任审计。经过十多年的努力 ,经济责任审计已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 ,打下了很好的基础。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 。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新形式下用人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通过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在明确经济责任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人的业绩和过失,为合理使用干部提供令人信服的事实依据。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一项涉及到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工作,审计部门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才能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农村干部离任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

考核、评价离任干部任职期间的功过;审查重大经济问题,对个别干部在经济领域的违法乱纪行为予以查处;清查任职期内的经济往来,搞清两任干部之间的经济责任,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二、农村干部离任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农村干部离任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对农村干部任职期间完成的各项指标,与其承包指标、计划指标、任职前的基础以及与外单位进行比较,确定任职期间责任履行的优劣,是否还有经济不清的问题。

(一)审查的主要指标

审查生产产量、产值、税务等主要经济指标是否实现,有无虚报、瞒报、漏报现象;审查集体资金积累的增加情况;审查上级转移支付、党委的拔付使用及效益状况;审查干部任期内有无责任不清,造成损失、浪费和以权谋私及经济不清的问题。

(二)审查的程序和方法

可按一般审计工作程序和方法进行,但在每个阶段中的某些内容与一般审计工作程序的某些内容有所不同,具体有:

1.准备阶段、准备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审计工作组独立进行审计工作,应回避的人员不能参加审计工作组,以免影响审计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2)在承包(租赁)经营下,除搜集一般审计工作应搜集的资料外还要搜集承包(租赁)经营合同及有关变更、修订资料;历次的审计报告、结论和处理决定;前任干部离任时的审计报告和结论等。对以上材料进行综合分析,筛选出要审查的重点。审计工作方法可按常规的格式内容进行编制。

2.实施阶段

审计工作方法批准后,即可下达离任干部审计通知书,进行审计,同时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干部应做好两方面的准备

干部要撰写好任期综合性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应包括:主要业绩、存在的问题、经验、教训和建议等。

清账和清产核查农村干部离任时,必须确定离任交接期限,进行清账和清产核查,并办理新任干部财产交接手续。清产核资工作,一般应由乡(镇)政府农经管理人员、离任和新任干部、村会计以及老农代表等组成的清查核资小组负责进行具体工作。

(2)听取述职报告,了解全部工作情况

审计组到被审单位后,应先听取离任干部述职报告,了解任职期间的全部工作情况。召开村“两委”成员、党员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对离任干部的评议意见。在此基础上,按照审计方案的要求,运用审计专门方法进行审计查证工作。即采取查账与群众调查相结合,查账与查物相结合,账内与账外相对照等方法进行,对查出的重大问题,必须立案进行专门审查。

3.终结阶段

即对就地审查所取得的证据资料,进行整理、归纳、综合分析,编制审计评议报告,做出审计结论和审计处理决定。

(1)审计评议报告是表明离任干部在职期间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签证文书

报告应写明以下内容:被审单位的名称、离任干部姓名、任职期限、任职前和任职期间村经济组织的基本状况以及经营状况;客观、公正评价离任干部在任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其所起的作用;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审计评议报告在征得被审查单位和被审干部意见之后,审计组负责人签字,上报乡镇政府主管领导机关,被审计人自身存在的违纪问题应单独列出,并形成报告。

(2)审计结论主要是集中概括明确离任干部的业绩和应承担的责任的审计鉴定文书。

它是在审计报告的基础上,根据被审单位、审计小组的综合讨论结果作出的,其内容着重于表述离任干部自身业绩和存在的问题。审计结论应征求离任干部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后报送有关机关和相关人员。如被审计人对审计结论有意见的可向审计机关及其主管机关申请复审。

(3)审计处理决定,审计结论发出后,农村干部离任责任全部审计工作即告结束。

但在审计中发现违纪违法的问题,须要处理时可根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讨论的意见,下发处理决定,予以纠正和处理。审计处理决定,不是农村干部离任责任审计的固定程序,只是用来对被审人等存在的问题作出处理决定的指导性文书。在具体工作中,应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操作,切不可生搬硬套、盲目顺从。

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措施。目前,农村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已在全国广泛开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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