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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伦理学

企业伦理学

企业伦理学范文第1篇

一、道德与伦理的不同

道德指的是一个人心中最高的是非善恶标准,将这个标准应用在商业工作生涯上,就是一个人的商业道德。伦理是一个社会公认的恰当的关系与行为的标准,将这个标准应用在商业活动中,就是企业伦理。也就是说,企业伦理是个人或公司在商业活动中与其他个人或团体互动时应有的行为规范和关系模式。伦理作为一个标准,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期望,是人与社会期望的互动,其本质是社会性的;对个人来说,伦理是外在的。道德则是个人的、内在的,是一个用来决定要不要遵循社会伦理的个人标准,反映的是人对自己的期望,是一个人与“人之所以是人”的最高标准和最低要求的互动。说一个人“简直不是人”是一句极其严重的道德批评,夸奖一个人“这才叫做活得像个人”是道德上很高的推崇。因此,道德的本质是个人内心的,是人类尊严的高度。

对中国人来说,道德就是得道,得到了宇宙运行的道,宇宙运行的规律性,与大自然的规律和谐。这规律的源头在中国人就是“天”,在西方基督教就是上帝。上帝的规律写出来就是圣经,中国人“天”的规律则保留在“公道”、“道德”里。对中国人来说,道德的“道”是“公道自在人心”的公道,“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大道,也是孔子所说的“朝闻道夕死可矣”的道。西方伦理学用真善美来归纳道德,中国人则用“善”来统筹理解道德,就是善恶的善,是“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的善。至善(至真、至美)的极致境界在现实生活中是达不到的,是一个理想,也是一种动力,有吸引力和约束力两方面的作用。吸引力将人拉向一个善的方向,约束力阻止人滑向善的反方向。这一个使人趋善避恶的动力、理想标准,就是道德。在本文中又称这个向善的动力为“对立面的价值”,对立于人性中的利己动机。

利己动机和对立面价值互相作用所产生的价值体系,可以指导一个人的人生方向,就是一个人的人生观。换言之,一个人的人生观是动态的,不断受到外在环境变迁、个人生理与心理变化的影响,不断透过内心两个价值动力的交互作用,调整出一个新的平衡点来适应。本文把唯利是图、自私拜金的人生观视为不健康的人生观,也就是利己动机不受约束的人生观,其极端就是不择手段的自私贪婪,即使伤害别人也在所不惜,本文称之为人性中恶的倾向。相反方向的极端,是不惜牺牲自己地尊重他人、为他人创造价值,是完全的利他,本文称这个方向为人性中善的倾向。利己动机是好的,是个人发展的动力,但是没有这个价值的对立面的约束和反方向拉力,利己动机就可能变成不择手段的自私贪婪。没有这个价值的对立面,企业伦理难以维持。

对立面价值的拉力和约束力对一个人之所以有作用,是因为有奖惩的力量,也就是说一个人愿意朝着对立面的价值去做,为的是得到奖励,或者是避免惩罚,归根究底还是利己动机的作用,因此我们不能刻意敌视利己动机,反而要很好地认识它,运用它。将它导入正途的办法就是建立对立面价值。中国人活着的时候爱面子,去世的时候爱名誉;基督徒担心末日的上帝审判,中国人则担心道德审判、历史审判,要流芳百世,不要遗臭万年。总而言之,人一定要怕个什么,要追求个什么,什么都不怕的人是最可怕的。对立面价值是精神生活的最高需要,是信仰的课题,是一个人决定如何过一生、要做怎样的一个人,是最重要的需要。对立面价值的来源可以是政治信仰、宗教信仰、或是文化哲学理念的信仰。它们都是一个人内心深处最核心的动力,有人称之为灵魂,本论文用一个名词统一概括就是“对立面价值”。商业道德教育就是要协助学生在众多的价值观念资源中作出选择,建立自己的人生观,并不断发展成长。

对立面价值在现实生活中有三个层次的体现,就是法律、伦理和道德。法律是伦理的底线,有惩罚能力,无奖励能力,只能外在地约束,不能在人心中约束,更谈不上吸引人,但确实有立竿见影的吓阻作用,因此法制的社会是必要的。伦理的要求比法律高些,但伦理通常要倚赖法律来执行约束力,也可以借助舆论媒体来监督和要求,以弥补法律的不足。但是伦理的吸引力不如道德,因为伦理讲究的是公义、公平和对错,它诉诸理性,要求人与人之间的对等。但是道德要求不止是对等,不只是应该,而是要求更好、最好。道德讲究一生做人的评价。道德的力量是巨大的,既能形成远见(vision),又能激发热忱(passion),还能促成使命感(mission):道德诉诸理性之外,还有情感的吸引力,又能积极调动意志。可惜商学院教法律,也教伦理,就是不教这影响力至大的个人道德!

二、商业道德教育与企业伦理学的不同

在知识爆炸时代来临之前的时期,培养学生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是教育的首要目的,甚至可以说德育就是教育的唯一目的;不但以学生的道德人品为目的,以道德的道理为内容,而且还是个别教育[1](P178)。但是,随着知识量的增加,造成教学内容剧增和教师专长细分,再加上教育的普及、学生人数剧增,一个教师必须面对许多位学生,讲求效率的班级(由小班制发展成大班制)授课成为普遍模式,学校德育的内容变成以维持学校生活秩序为主要内容,而不再是个别学生品德的提升。德育从教育的最终目的地位被降到与“智育”、“体育”、“美育”平等,变成教育的众多目的之一[1](P31~35),甚至于德育不再是教育的目的,而只是众多科目之一、众多教育内容之一,而且是位居末尾。在这种情形下,道德教育即使仍然进行着,也落入知性德育的陷阱,将道德教育变成了关于道德知识的专门化教育,其特征是“德育课程化、课程知识化、教学灌输化”[2]。专设的道德课是以理性与知识为基础的直接道德教学,是一种以教师的讲授为主要教学手段的智育。这样以来,学生增加了关于道德的知识,但是对于改变道德不但效果不显著,甚至有反效果。然而教育界目前还没有发现道德课的替代方案[1](P178~194)。美国高校的“企业伦理学”课就是在这种大趋势下在商学院进行教学的版本,是商学院开设的道德课。

“企业伦理学”是MBA课程里常见的一门课的名称,通常也是这门课所采用的教科书书名,也指与该科目相关的学术研究。企业伦理学,或称为管理伦理学、商业伦理学的定义是“研究企业在一切经营活动中的道德现象与管理准则的科学”,研究“管理过程中的道德现象、道德评价体系、道德标准的规律”[3]。简单地说,企业伦理学是研究商业道德的一门学问,专事研究商业活动的对与错的问题,其本质是倾向关于学术的(知识性的、技能性的、关于做事的)、社会的、简单化的,主要探讨企业与个人、与社会、与政府和其他企业间的“对的”关系是什么。

商业道德教育则是为了改善商业道德而进行的教育活动(目前主要透过企业伦理学这门课进行),要促使人们在商业活动中做一个对的人,选择做对的事,其本质是倾向生命性的(就是人生观:关于如何做人,做怎样的一个人)、个人的、实务的、复杂的。换句话说,从教育的角度来看,企业伦理学的教导是手段,商业道德的改进才是目的。虽然企业伦理学的研究能够为商业道德教育提供内容,但是讲授的方法未必是商业道德教育有效果的方法。伦理学研究的是内容,教育学研究的是方法。因此,笔者主要关怀的不是企业伦理是什么的问题(whatisbusinessethics),而是关注企业伦理如何教的问题(howtoteach)。美国最畅销的企业伦理学教科书之一,毕畅与波义(TomL.Beauchamp,NormanE.Bowie)所著的“伦理学理论与商业(EthicalTheoryandBusiness)”一书,开宗明义就讲明“伦理学或称为道德哲学(ethicaltheoryormoralphilosophy)”是反思对错的本质与理由,讨论为什么对,为什么错的理论,要把对错的道理讲清楚,是一种学问[4]。

企业伦理学的社会性(相对于个人性),可以从其研究对象看得出,其研究最多的是公司企业的商业行为(而不是微观的个人问题)[5]。由于现代商业活动很大一部分是透过大公司和大政府的互动进行的,而公司是一种法人组织,制定相关财经政策的政府也是一种法人组织,学者们认为法人的道德问题是一个崭新的挑战。因此法人组织成为企业伦理学这门新学问的研究中心,个人在其间只是次要的,这与传统德育侧重于个人很不一致[5]。企业伦理学的学术性(相对于生命性),可以从其内容看出来,宏观深度理论的建设很有必要,但是对于企业界的领袖人物而言,实用性有限。即使要应用,其前提是学生必须先懂得,甚至必须先精通伦理学的基本原理法则,要求商业管理人员再学习一套不熟悉的哲学标准是不实际的。如此高层次的内容,比较适合学术界与政策制定者,但是与身处商业界的个人,尤其是中下层次初级阶管理人才的MBA学生日常工作是不接轨的。企业伦理学的丰富知识与其注重分析的特点,使得其课程设计免不了要介绍与使用这些知识,造成了知识性德育、理性德育的教学倾向。

学术研究将“伦理(ethics)”一词的分成三个性质来分析:(1)描述性伦理(descriptiveethics),指的是人类学或心理学的角度,对人类社会商业活动进行实然状况(事实是什么)的描写,是不涉及价值判断的。比如说,过节时礼尚往来的送礼物是商业界普遍的现象。又比如说,大盘供应商一般都放账给零售商店,90天后才收钱。这样的用法,是企业伦理学学术研究的起点,先描述商业活动的现况,无所谓对不对,没有好坏之分。(2)规范性伦理(normativeethics),也称为处方性伦理(prescriptiveethics),指的是理想的商业关系该是什么的应然状况(oughttobe),是一套评估对错的价值标准。比如说,行贿受贿是不对的。又比如说,赖账逾期不还是不对的。决定对还是不对的标准就叫作规范性企业伦理。(3)元伦理(metaethics)或称为分析性伦理(analyticalethics),指的是研究伦理的哲学、方法与方法论,讨论的是为什么用某一套价值评估标准。比如说,为什么行贿、赖账是不好的,好与不好是如何决定的[5](P20~21)?因此,企业伦理学的授课,应用描述伦理学就很注重训练对道德问题(moralissues)的敏感度;应用规范伦理学就重视认识道德原则(moralprinciple)是什么,以及道德原则的运用。应用分析伦理学就重视道德分析(moralreasoning)。这些就是产生知识性德育、理性德育的原因。

“商业道德教育(BusinessMoralEducation)”则是一种以改进道德为目的的教育,“企业伦理学”则是一门关于道德的学问,这两个名词属于不同层次:道德是教育的目的层次,伦理学只是教学的内容层次可能的选择之一。本文所质疑的不是企业伦理学的学术价值,而是不赞成用传授学术性知识的形式作为德育的主要的基至是唯一的手段。

参考文献:

[1]黄向阳.德育原理[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2]高德胜.知性德育及其超越:现代德育困境研究[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21~23.

[3]苏勇.现代管理伦理学:理论与企业的实践[M].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03:49.

[4]Beauchamp,TomL.andNormanE.Bowie,ed.EthicalTheoryandBusiness,6thed.UpperSaddleRiver,NewJersey:PrenticeHall,Inc.,2001.

[5]DeGeroge,RichardT.BusinessEthics[M]4thed.EnglewoodCliffs,NewJersey:PrenticeHall,1995.

〔责任编辑:张家恩〕

企业伦理学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本文分析了学校企业化的合伦理性和不合伦理性,从不同的视角进行论证,力图在经济利益与伦理价值之间为教育找到一个合适的“点”,从而引发对教育现实和理想的深刘思考。学校的企业化由于它产生的根源及其合伦理性在某种程度上是大势所趋,同时,它又在更深的层面上潜伏了道德危机,因而知何因势利导,使得学校企业化的潮流能够顺应道德建设的需要,便成为笔者伦理规划的指导原则。

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表征的商品经济的特定发展阶段,是商品经济的高级形态。研究教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首先遇到的一个理论问题,就是教育是否是商品?学校能否企业化?接着这些问题而来的就是教育的商品性和学校企业化带给人们的进一步思考。从认识上看,学校的企业化是教育产业论的一个方面;从实际上看,它又是教育产业市场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现象。学校企业化是指把从事教育的机构—学校看作是一个经济实体,虽然它不同于企业那样追求利润,不同于资本家唯利是图,但是它也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也讲求经济收益,讲究运筹帷握;把学校看作是提供和生产教育劳务的“经济实体”,要它顺应经济潮流以谋求自身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学校企业化就是教育的市场化。

1992年6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明确指出:教育产业是第三产业,是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面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产业之一。这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第一次为教育产业的经济功能做定性的说明。从此,从事教育的不同学校都在可能的情况下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企业化运营,它们不断地顺应经济的潮流,越来越注重经济效益。于是,在学校企业化的过程中,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便出现了一个鸿沟,即教育在经济利益与价值追求之间存在的矛盾,它反映着一定的“利益”冲突.如何看待和调节这样的矛盾与冲突是笔者作此论文的意义所在。

一、学校企业化的合伦理性

首先,学校企业化既然存在就必然有其合理的历史根源。人们对教育属性的认识,经历了一个由事业到产业的定位过程.计划经济条件下,教育基本上是由国家包办,被看作是非生产性的公益性事业,教育经费由国家财政拨款。后来,当“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确立了经济的绝对权威,当市场经济的波澜袭卷而来,教育便不由自主地顺应了经济和市场的潮流.学校企业化的产生除了是现代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外,还因为它本身所具有的商品性以及价值规律的作用。教育劳务的商品性为教育产业市场的形成提供了内在依据,价值规律经过劳动力市场的中介使教育与经济连成一体,为教育产业市场的形成和发展铺平了道路。教育产业化弥补了我国所面临的教育经费紧缺问题,它可以有效地带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又有助于缓解我国目前的就业压力,而作为教育产业化的一个方面—学校企业化,也必然地在以上方面发挥它的积极作用。学校企业化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在一定程度上是现实的,也是合理的。

当某种社会存在的现实性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我们可以说它是合乎道德或者伦理的.比如说当我们辩证地看待奴隶社会或者封建社会的时候,我们并没有完全彻底地从“绝对理想”的视角去认识它,只是很好地冷静地接受了那段人类的历史,并且把那样的社会定义为人类的进步。这就涉及到了一个伦理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问题.韦伯提出的“价值中立”理论对本文有所启示。所谓价值中立,指社会科学家在研究时,应当遵循他所研究对象本身的规律和特点去从事研究,而不应以自己的价值判断为指导去研究;另外,也指在事实领域、经济科学中,应当尊重存在本身而不要将它们都价值化。这样一来,韦伯也就排除了经济学中使用价值判断的必要和可能,经济学不能提升为伦理学,伦理学有它自身的价值判断。所以,当一种存在不能从绝对伦理的角度进行价值判断的时候,便要求我们放弃绝对的伦理以求得对事实本身的判断。这样,当学校企业化有其足够的事实(史实和现实的原因)为之说明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的时候,便可以将它定义为合乎伦理的要求。

其次,当义务教育成为每个人的义务和权利的时候,扩大教育规模便成为教育为社会应该承担的基本职责。当国家的教育经费不能为广大人民提供适宜规模和良好质量的教育的时候,教育便需要产业化,学校便需要企业化,这与鼓励多方位办学是一致的。所以,学校的企业化符合人权和公平的要求,是符合伦理要求的。

再次,当非公立学校的投资人投资办学,当学生交纳学费,教育的投资者和消费者便开始计算他们的收益.学校的投资者就算有足够的热忱为社会多作贡献,也会计算成本与收人。他衡量自己学校运营得如何不仅要看学校的教学质量,也要看学校的经济运作情况。作为投资者,就像企业的老板有权支配自己的企业一样,他有权对自己的学校进行企业化经营。他投资,他经营,他收益,这是符合经济伦理道德规则的;而学生的家长支付学费,在某种意义上就等于他去购买教育劳务,这时,不赋予家长和学生足够的权利以索取其经济和教育权益,也是不符合公平准则的。所以,当家长支付学费的时候,学校企业化便是合理的,是符合伦理要求的.

最后,在内部管理中,学校按市场经济规律,以职工的劳动力价格支付酬金,按经济管理规律组织职工劳动,按教育规律组织实行尽可能好的服务。于是,市场经济规律自然也冲击着教职工队伍,教育劳务价值应在市场中得到平衡.正是由于教育产业的经济运行没有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步,其体制与机制在这一经济大发展时期缺乏适应力,活力不足,教职工的劳务价值才没能得到体现。因此,必然出现“孔雀东南飞”、青年教师大批流失等现象,教职工“跳槽”的局势也无法改变。所以,当教育机构中的服务人员服从经济的要求提供服务的时候,他们就有权利索取自己的经济利益,这是公平的,是符合伦理要求的。

以上可见,在一定程度上学校企业化是合乎伦理要求的。当然,在实际教育生活中尚有很多问题有待思考与解决。

二、学校企业化引发的伦理问题

事物发展是一个矛盾积累的过程,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其实,学校企业化一经产生便出现了某种矛盾,该矛盾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在它还没有真正形成以前就已经萌芽了。也就是说,当学校企业化还没有被人们正式地提出来,当我们对教育产业的认识还停留在“教育事业”的水平上时,今天的某种学校企业化的矛盾就已经孕育在其中了;学校还没有企业化的时候,某些教育事业中存在的伦理问题就已经为今天学校企业化的伦理问题埋下了种子,一经企业化,便使得矛盾和问题凸显出来。而矛盾和问题的种子就是在社会的大气候下,在历史的文化沉积过程中,教育从社会和历史中所感染的某种“恶习”。当社会存在着深刻的伦理问题,当人性很难超越自己的隋性与不义,教育部门和从事教育的人也不会“出淤泥而不染”。因为教育作为社会的一个子系统与外部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为教育者自己的种种利益(也就是需要,包括正当的和不正当的),他们会为利益妥协。当利益勾结在一起的时候,便对伦理形成了威胁。教育腐败现象并不是教育产业化以后才开始出现的,它有着很久的历史,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完善,尤其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确立,道德、精神面貌得到了史无前例的进步。这时,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滑坡虽然得到克服,但是新的道德问题又出现了.总起来看,市场经济的产生对道德文明的作用是双向的,我们不能简单地用“道德滑坡”或“道德爬坡”来界定。社会的转型、改革的加速、利益的驱使使得人们的思想受到冲击和洗礼,在市场经济的影响和西方利己主义、自由主义的影响下,所有人的思想观念都在发生着潜移歌化的变化。这是一个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文化冲突的时期,它不仅是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的转换,而且是社会结构与经济理念、价值观念的巨大变革。变革时期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社会失序、行为失范、价值失衡.这种情况必然对管理产生巨大的影响,产生如尼采所说的“一切都被允许”的那种局面。于是,人们变得越来越现实,活得越来越注重现实,越来越从理性的角度来看待问题。然而,在这种新的现实观念的背后却隐藏着一种巨大的精神危机.人们变得现实了,人们不再为了那些“不现实”的东西去过多地追索些什么,人们开始更多地关注人的肉眼所能看到的东西—与人们最直接相关的经济利益,其次是权力、地位和所谓的名气.于是,伦理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最为重要的课题之一当教育的商品性和求利性深人人心的时候,教师需要考虑和算计他们个人的利益,让自己“增值”,提高自己的业绩。总之,他们生活在一个为自我而算计的世界里。必须承认,市场机制可以通过财富和权力的扩散,而导致一个更加民主的社会,但市场也可以通过财富和权力的集中而妨碍民主秩序的形成.同样,市场使得大部分社会活动商品化,人们更多地使用“商业的语言”而不是“教育的语言”来讨论和判断教育问题,他们更多地从个人利益而不是共同利益的角度思考问题.从教育公平的角度来看,历史上教育被看作是竞争的公平祛码,尽管这种公平是相对的,但是总还会有些人可以通过受教育得到一定的社会认可。然而.当学校越来越被企业化和市场化的时候,看似民主、平等的市场和择校加剧了不平等.“教育市场的运行和结果只对某些社会阶层或群体有利,而对其他人则不利,我们再次看到市场不是中立的。”

三、权衡学校企业化的伦理功过

以上陈述说明了即使抛开理想的应然状态,现实本身也把教育置身于矛盾之中。在这样的一个经济话语大全的时代,教育顺应经济的潮流,这一现象已不能轻意地被定义为“随波逐流”,或被定义为“推波助澜”。如何正确地看待学校企业化问题,需要我们进行深人细致的伦理思考。

1.混沌的伦理观

改造现实、创造理想的伦理世界,达到人类完善的目的,是伦理活动的根本目的,但它的实现道德必须在观念中进行然而,今日的世界将怎样进行观念革命呢?这是一个多种伦理观并存的世界,人们持有历史沉积下来的所有的观点:普罗塔戈拉从感觉论出发强调个人感觉的真理性和价值性;苏格拉底依靠理性,认为理智是最高的德性和美德;柏拉图认为凡事都要以追求“善”为根本,这种“善的理念”被称为“理念之理念”,是理念世界最高的存在,亚里斯多德将行为选择引人伦理学,认为按照正确的原理去行动才是德性的活动,提出“美德在于情感的适度”;尤多克索斯认为快乐就是最高的善。霍布斯认为“和平是善”,在自然状态下,没有是非、正义与不正义的观念,也没有法律,人的能力是平等的;休漠认为只有情感才是道德原则的源泉,理性不能成为道德原则的源泉,道德行为的价值在于动机,在于内心善,并说人的本性自私,趋乐避苦,乐者为善,苦者为恶;霍尔巴赫把个人作为道德研究的基础和出发点,认为在这个世界上,全然没有利益心的人是绝对没有的,利益就是人的行为的唯一动力,个人利益是人们行为价值的唯一而且普遍的鉴定者,效用原则是唯一的尺度,人只是根据自己所获得的利益认识善;法国唯物主义者认为公共利益是“最高天秤”;卢梭则提出维系社会伦理关系的民主、平等、公正原则;康德强调道德不是谋利的权宜手段,认为理性的行动在“应当”关系中是根据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普遍理性的绝对命令行动的矛马克思痛斥“私人利益”是“下流的唯物主义”;巴师夏以心理因素为契机,提出互相服务论,认为人为满足自己欲望动因而从事经济活动,最终达到欲望的满足,互相服务;功利主义道德论认为满足人趋乐避苦本性的物品就是有用,就是合乎道德的,如此等等。可以看出,人们对于伦理价值判断的标准是不同的。

在这样的一个价值观多元的世界里,人们几乎认识到了矛盾的所有方面,以至于人们从各个方面看待问题似乎都是合理的.这样的一个时代里我们似乎失掉了价值判断的标准,一切都混沌着,都处于一种似是而非或者似非而是的状态。所以,这样的一个时代不再适合用价值判断作为标准.而应以事实判断作为标准,因为人们的观念是多元的,价值判断的标准也是多元的,唯一相对一元的东西就是事实了,或者说是反映事实的某种现象。比如说学校的企业化,从价值判断的层面来判断它,可以说它能够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也可以说它可能引发人们的道德危机,正反两面的事实都是存在的,正如本文前面所述.在两种价值判断都存在的情况下,在两种现象都存在的情况下,我们无法从价值判断本身来判断它,学术也不能从思辨的角度来绝对看待它,我们只能在两种现象同时出现的情况下从现象本身去认真思考它。在现今的时代里,我们只能在事实的基础上权衡几种价值判断,从而作出选择。

2.教育更应注重教育的伦理判断

教育无论如何受制于经济,它都要保持自身的本真价值。经济市场化并不必然要求教育也要市场化,经济与教育毕竟属于不同的社会板块,有着不同的价值追求.经济问题属于教育的保障条件问题,与本真的教育问题无本质联系。教育过程、教育目标、教育结果或“教育产品”都不能与经济相提并论。教育的本质不是财产的流转,而是思想的流转。功利的价值取向仅仅是作为一种手段而存在的,理想性和超越性本质的非功利的价值取向才代表人类对教育的真正期待。从根本上说,教育就是一种在价值理想激励下的价值追求和价值实现的活动。因此,对教育的伦理道德思考是从伦理学的层面对教育本质的深层次理解,它的理论旨趣不是对教育现状的客观描述与说明,而是对“教育之应然”的表达与追问。它既是教育本身所固有的追求和理想的表征,亦是赋予教育生命的力量所在。笔者在这里只是表明一种立场,倘若教育发生了经济和伦理之间的冲突,笔者倡导教育要选择伦理的立场,而不是经济的立场。事实上,人类必须不断地保持向“应然”迈进的努力方向,因为一部人类文明史,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不断实现自身价值和追求“应然”状态,从必然走向自由的历史。

四、教育的伦理规划

学校的企业化由它产生的根源及其合伦理性在某种程度上是大势所趋,同时,它又在更深的层面上潜伏了道德危机,这样,如何因势利导使得学校企业化的潮流能够顺应道德建设的需要,便是笔者伦理规划的指导原则。

1.加张教育的宏珑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保证教育健康发展的外部条件。所谓制度建设,是一个教育的宏观指导问题。在人类伦理学史上,几乎一切有成就的伦理学家们对道德的思考,对伦理思想体系的创建,无不围绕公正的普遍利益权利问题而展开.无不把利益权利问题作为公正道德的核心问题而予以考察。人们在利益面前会不关心真理。所以,公正的道德始终是他律的道德.而公正道德他律的前提就是制度道德的公正化,没有制度德的公正,没有公正的制度道德的形成,社会生活的普遍公正几乎只是一句空话。人类生存和社会生活的普遍公正,其首要的条件是制度公正。这方面的具体意见包括加强教育的立法,切实做到依法治教,加强教育的督导工作,扩大学生对教育的督导权限,严格教师队伍的纪律和规范其质量等等。

2.教育部门内部要实行道德管理,保证进行道德的经济活动

管理者进行教育管理要顺从于经济的规律还是伦理的要求是矛盾的事、管理与伦理本质上说就具有内在的异质性.管理首先是以实然认知即事实认知为前提的,它直接以客体作为自己的认识对象,表现为主体对客体的属性及其规律的反映;而伦理强调理想性,即应然状态。教育管理者应如何决策教育中的经济活动,是一个严肃的问题。但有一点要明确,那就是,对规律的运用是手段,对价值的追求才是目的.所以,本文提倡道德管理。

管理道德与社会责任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管理理论的成熟逐渐被提出的重大课题。这一课题的提出,在某种意义上是经济社会和管理理论走向成熟的标志。可以说,对管理道德与社会责任问题的自觉,同样是管理者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因而,在最新的管理理论中,它应当成为重要的内容;在切实的管理实践中,应该切实地贯彻道德管理,也就是管理得“合乎伦理。”学校必须是一个伦理实体,不仅因为解决人的伦理问题是教育的主要职责之一,而且还因为加强社会责任和降低企业的经济绩效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企业是一个经济实体,但当把“企业是一个经济实体”理解为“企业只是一个经济实体”的时候,就意味着可能会由此演绎出另一个结论:企业是一个经济动物,甚至是一台钞票生产器。实际上,“经济实体”只是对企业本性的一个方面的定位,是转轨时期关于企业本性的命题。企业不只是一个经济实体,而且应当也必须是一个伦理实体,从本质上说,它是一个“社会的公器;。当从事生产活动的企业能够同时是一个伦理实体的时候,教育就更应该成为一个伦理的实体,我们必须在教育管理的过程中贯彻道德原则.我们应注意的是,当把“看不见的手”当作经济与管理的理念时,就意味着经济本能的放任,意味着放弃道德对经济活动的引导与制约。应该说,这是导致目前中国管理道德沉沦的深层原因之一。文化共享和育人成才是人类教育活动不可或缺的两个道德基石,我们要把我们教育的管理工作建立在这两块基石上。道德的建设只能通过教育,所以.如果教育失去了道德准则,则社会的普遍道德便无法实现了,提出的“以德治国”也只是口号了,道德也就丧失了再造功能。

企业伦理学范文第3篇

关键词:营销伦理学;煤炭企业;应用

 

一、企业营销伦理缺失现状分析

当前企业营销伦理建设的滞后,是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较晚,市场还不够规范,企业也还未走向成熟等原因造成的。道德现象的日渐增多,企业营销伦理和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才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由于煤炭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奇,有些企业道德意识低下,企业营销理论尚不被他们接纳,这些企业对在经济活动中出现的一系列伦理问题缺乏正确的认识,往往较多地强调产值和利润,却忽视了自身的社会责任。其现状突出表现在:企业对外侵害消费者利益对内侵占员工利益的事件经常发生;对企业的各种投诉日益增多;企业虚列成本、伪造账目、偷漏税现象普遍;产品的虚假宣传,用降低交易透明度等手段来谋取企业的一时局部私利,忽视社会利益;还有些企业自身利益至上,野蛮式掠夺性开发自然资源、破坏和污染环境非伦理行为现象严重,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方面意识淡薄。

不可置疑,作为企业营销的主要目的是为获得利益最大化,但是获得利益最大化并不意味着可以去违背法律,违背有关最基本的企业营销伦理准则——即:维护社会和消费者的长远利益,以推动社会进步、创建和谐社会。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制尚不健全,市场机制不够完善,很多方面留有纰漏被一些利益至上的企业营销者所利用,与传统的“以义谋利,利义共存”的传统经商理念发生对立或矛盾。

(一)社会文化环境及企业文化的影响

与社会文化相比,企业文化对企业营销伦理的影响更为直接。企业文化是企业在生产经营实践中形成的,为全体员工所认同的、带有本组织特点的使命、宗旨、精神、价值观和经营理念,以及这些理念在生产营销实践、管理制度、员工行为方式与企业对外形象的体现的总和,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而我国现在的大部分企业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加上西方文化思潮的导入和冲击,使一些企业文化中的价值观发生偏移,导致以自我为中心的文化背景下,单纯追求以企业自身的利益为唯一标准,这样的企业营销道德水准是绝不会高的,在参与市场活动中表现出营销不伦理行为在所难免。

(二)经济体制及市场因素的影响

市场因素是指在一定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条件下,市场体系与市场机制发育的程度及市场供求状况的市场趋势。煤炭市场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始终没有彻底完成,包括定价权、合同签订等方面还存在着计划经济状态下的后遗症。市场因素的优化,为企业营销伦理的建设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反之,如果市场体系与市场机制不健全,等价交换与公平竞争原则被扭曲,市场就会缺乏良性竞争。加快经济体制建设,完善市场体系整改不容忽视。

(三)政府监控不力及政策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的政治体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一些政府部门的执法机构在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管制过程中,形成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状况。地方政府或者为了自己的政绩,推行地方保护主义政策,或对企业造成的社会损害行为的麻木与不作为,助长了一些企业的违法、违反伦理经营。此外,我国的政策法规尚不健全,政策上有许多纰漏,法律上还有不少盲点这是导致企业营销伦理失范现象产生的主要基础。

(四)企业的短期行为及竞争意识的偏移

当今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企业的经营充满着风险。由于企业缺乏一个可指导其发展的长期战略,导致企业出现了短期行为。一些短期利益诱导企业片面追求当期利润最大化,采用一系列非伦理的手段竞争,如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掺杂使假、冒用其它大煤矿企业的品牌等等不伦理行为。漠视甚至损害社会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二、煤炭企业营销伦理问题的防范对策

我国的企业结构和性质比较复杂,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形成不同的企业伦理层次。但是,无论是何种性质的企业,都是同处于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平等主体,其经营行为必须既要服从市场规律,又要遵从社会伦理准则;即享有一定的权利,又有承担一定的义务和伦理的责任;在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又要兼顾消费者和社会的利益,切实处理好企业与社会、企业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具体而言,企业营销伦理问题的防范要从以下六个方面着重加强:

(一)加强企业自身文化建设

企业文化建设涵盖范围很大,拿我们现在的开滦来说:企业形象建设,本质安全人管理,人文关怀,准军事化管理,ISO质量认证等等都属于这个范畴。简单说企业文化建设就是企业的品牌建设,企业的特质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是在为经济建设铺路,为经济建设护航。通过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开滦品牌在大众心理的认知度,增强企业内部活力,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增强企业的自我约束力。从合同的定制、履行、售后服务等各方面都自发遵从社会伦理的约束。

(二)秩序井然的社会环境

通过宣传教育形成关注企业营销伦理的社会氛围,企业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经营,需要一个规则清晰、秩序井然的社会大环境, 需要良好的社会氛围。诚实守信、公正公平、尊重他人、成为每一公民的道德取向和行为准则。企业在进行营销活动时,把消费者长远利益和社会的长远利益结合起来考虑,从而形成全民注重企业营销伦理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行业监督

行业协会是同行业企业之间的组织,由于个别企业的非道德营销行为会损害全行业的商业信誉和利益, 行业协会能针对本行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营销道德准则以及对非道德营销行为的处罚规则,起到强化行业监督,规范全行业的营销行为,维护全行业的利益作用。因此,强化行业监督的作用不可忽视。

(四)增强新闻监督作用

增强企业营销活动中的新闻监督作用,新闻监督的特点是非功利性、影响大、制约性强。用现代大众媒介对企业道德行为进行评议造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唤起民众注意,引起国家执法部门的关注,增加这类企业的经营风险和“投机成本”,通过舆论的力量制约企业营销不伦理行为,使其回到道德营销的规范上来。

(五)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消费者应自觉抵制各种不健康消费观念的影响,从维护社会及自身利益出发,拒绝购买和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及污染环境的产品,反对一切不良营销活动及行为。强化消费伦理意识,消费者在市场交易中同样需要承担一定的伦理责任。消费者的整体素质和伦理水准,直接影响企业营销方式的选择和效果。

企业伦理学范文第4篇

追求卓越,是西方科学文化最基本的特点,特别是追求经济领域的诺贝尔效应,更是激活人们个性奋斗的意志和能力。在西方的文化中,个人与个人之间是一种平等和自由的关系,独立个人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这种契约关系通过法定程序固定下来就形成了法制社会。因此,西方社会是通过独立人格形成契约社会,在契约社会中私人资本才能成为契约资本,契约资本的运作,需要法制规范作保证,因而形成了法制社会。 

基于平等契约基础上形成的资本结构和法制社会,是诞生现代企业制度的社会条件和法律前提。在契约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摆脱宗法伦理关系后,平等的人与人之间形成的只能是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即互不干涉,互相尊重,共同遵守某种准则;由这种契约人之间的资本组合,就是契约资本。当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一旦受到人们共同认可,并被社会用某种法律关系“硬”化,成为大家都必须遵守的条文时,社会就进入法制社会,由此形成的是各种法规条例,形成社会的规章制度。 

契约资本通过内部的一系列委托关系的设置,形成的是法人资本。法人资本虽然在形式上只是个别资本的综合,然其本质却是完全不同,表现为一种社会的资本。由法人资本形成的是公司治理机构,其特征是公司内部形成一系列委托关系。对于契约社会而言,则是内部形成一系列西方社会特有的逻辑演绎关系,由西方科学主义五大原则所构成:精确、量化、规范、逻辑与分解,以分解为基点,通过一系列内部的演绎与归纳,构成西方产权制度的逻辑体系和伦理基础。 

现代企业治理结构中的伦理问题 

西方企业制度经过四百多年演变,终于形成现代公司制度。其内部有一系列委托关系,通过分权与授权、监督与制约最终形成整合关系,成为一个系统。工业文明的特质在于规模化经营,由于它能有效降低单个商品的不变资本以及资源综合性应用之效益,因而资本的社会化经营是一种必然趋势。通过资本集中的途径,实现资本的规模组合。在此过程中,可能涉及一系列伦理问题: 

(一)入股资本失去控制权时如何才能使每个人自动将私人资本奉献出来 

这里必须有两个前提。第一,社会是契约社会,通行的契约准则已经被大家认可,每个人都习惯于按契约办事,每个当事人都能清楚地相信其他当事人也会按契约办事,而不产生窃取他人资产的掠夺动机。即,在契约社会,人们已经习惯于用契约形式处理相互间矛盾,人们对资产的处理方式也用契约形式解决。第二,该社会是法制社会,一旦有人或某种异己力量通过不正当途径,或者通过手中权力窃取他人财产时,法律就会来干预,由此造成肇事者的巨大损失,保证契约资本能按照目标运行,不出现偏差。 

(二)人们为何愿意让委托机构来管理自己的资本 

对集中起来的资本,最好是所有出资者都能进行管理,即共同管理,这样每个人的利益似乎都能得到保证。然而,实际情况是不可能的,一旦入股者超出一定数量,共同管理不仅成本过大,而且大量时间不得不放在统一意志上,几乎没有效率可言。由此可见,共同管理必定失败。在这里,契约又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因为协商能在最短时间内找出大家认可的方法,这个方法就是寻找一个机构,替代全体股东对资产进行全面管理,这个委托出来的机构叫做董事会。人们之所以愿意让委托机构来管理自己的资产,是因为有社会的“信用”。信用的本质乃是对预期结果的清晰的了解,在信用基础上人们愿意把自己的资本处置权交与某一个机构。在大量的同类矛盾处理中,已经形成一种社会准则和规则,没有人会违背其中规则,因为违背者的成本将远远比其收益大得多。 

(三)出资人的投入和收益如何均衡 

资本一旦集中以后,出资人就失去了资本控制权,失去了对原先是属于自己资本的控制权,但却获得了资产所有权。资产所有权由三种权力构成:一是红利收益权,这是他入股投资的基本目的;二是用手表决权,即通过股东大会形式,对公司重大决策具有表决权;三是用脚表决权,一旦股东认为该公司不能保证赢利目标的实现,就可以通过股票市场把股权让渡出去,从而离开这个公司。现代企业制度之所以保证股东投入和收益的均衡,一是因为股东的投入是一种由法律程序保障的投资行为,构成人类一种极为重要的经济行为,是实现原有资产增值的一种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自我价值;二是因为入股以后失去了资本存入银行的利息,但是只要选择得当,资本红利会超过银行利息,所以,投资者选择的是增加收入的途径,因而符合“经济人”理性;三是因为股市操作通过涨跌选择,有可能在最短期限内增值资本,这是最有诱惑力的,在实践中逐步掌握的投市操作技巧,则是一种永远会带来收益的能力;四是因为股市涨跌实际上是经济走势和波动的晴雨表,通过股市不仅可了解市场行情变化,而且把自己和社会紧密联系起来。正是由于上述原因,使资本所有者认为入股和入市操作是比较有意义的一种经济行为。 

(四)为什么能预期总经理“保证”资本增值 

资本一旦入股,私人资本所有权就成为社会法人财产权,只要不破产,一直可作为社会资产而运作。这种社会资产有三个特点:承担有限责任、社会化运作、受到法律保护。由它派生出资产所有权和资本经营权的分离,通过委托关系寻找具有企业家才能的经理,从而完成资本同知识和能力的结合。在经营权寻找人的过程中,应当形成某种社会机制,至少能预期该总经理能够“保证”资本增值。当然,这个“保证”是有引号的,因为预期不是保证,但至少该经理可用其过去的业绩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才华,即经营权的授予一定要同其才能、业绩呈对等关系,而不是由权力介于中间强行结合,结果往往会成为权力的牺牲品,这是社会必须防范的。做到这点,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其一,社会不应该有可以随意支配股份资本的超经济权力,而在以权力为中心的社会,这个条件就不具备;其二,社会上有经理市场,每个经营者的业绩都在经理市场上亮相,从而形成一种明码标价的态势。

      (五)如何实现对经营者的激励和制约 

如果这两个问题解决不好,经理要么不能发挥作用,要么充分为自己发挥作用,这在法制不全、激励不到位的社会形态内是司空见惯的现象。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安排中,对经营者的有效激励是授予其资本经营权和控制权。这个权力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不少情况下,特别是在股权高度分散的情况下,这个权力甚至超过所有权的功效。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支配权,往往不在所有者手中而在经营者手中,这一点对所有经营者都有莫大的吸引力。再者是剩余索取权,即年薪制、股权分享和期权分享等,这一权力将其同自身经营业绩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对经营者的制约监督必须到位的,也是严密的。这种监督,既有内部的制约,也有外部市场的监督。内部的制约主要是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制约。一旦背离所有者的权益,董事会、监事会马上可以按照特定程序罢免总经理,不至于使其机会主义动机加深。总经理的利益追求和所有者的利益追求,虽趋同但不完全一致,后者主要关注资本提升,当总经理用股东资金满足其自身地位上升时,就会出现冲突。另外,经理的盈利计划更具有长期运作特性,投资者则更多考虑即期收益,所以两者也有个矛盾协调问题。外部市场的监督包括经理市场监督、产品市场监督和资本市场监督。在经理市场监督方面,经营业绩好的经营者在该市场价值上升;在产品市场监督方面,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额上升表明业绩好,下降表明业绩差;在资本市场监督方面,一旦经营不好,股价下跌,就有可能被人收购,经营者的位子被人取代。在正常股份制情况下,不会出现总经理败坏了一个企业才被起诉的现象,即出现所谓恶意经营的趋向,因为经理的权力是受到制约的。 

(六)如何实现出资人的权力 

出资人通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同时为了防范董事会以及总经理背离出资人的利益,选举监事会对其监督,从而实现出资人权力和义务的对等关系。总经理的产生,标志着对法人资本经营的自然人复归;而法人资本的运作表明资本社会化经营目标的实现。因此,两者形成反馈线路。 

现代企业公司治理中的伦理关系 

公司治理,是指因财产所有权的分解而导致公司内各要素所有者之间,由授权与制衡、分权与监督、激励与制约关系形成的一种权力制衡关系。借助于契约形式和特定的组织系统进行运作,追求分解基础上的合力,形成整合效应,以服从于公司效益增长的根本目标。公司内部形成以下三层关系: 

(一)董事会对财产所有人股东的关系 

这一关系建立在资本的三种形态转型基础上:首先,由财产出资者的私人资本变为法人资本,使财产所有者失去了对入股资本的支配权和管理权,从而有必要委托专门机构来管理这部分财产,提出了法人财产权的归属问题。其次,由分散资本变为社会资本,从而顺应了资本社会化运作需求,同时也提出了社会化管理的问题。再次,由原先的生息资本变为职能资本。所谓生息资本是指存在银行领取利息,属于消费基金范畴。而职能资本指直接进行资本投资和经营,从而达到增值利润目标的资本。显然,由生息资本变为职能资本,本身就是生产扩大、社会进步的标志,有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增长。由此提出的法人财产权的委托关系,由董事会作为法人承担这方面的社会责任。 

(二)总经理对资产经营的关系 

这一关系起因于法人财产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因为只有分离,才能让资本(物要素)和企业家才能这个活的经济要素相结合,从而实现资本形态和知识能力的结合,使物质资本成为智能化的法人资本,以实现资本增值的根本目标。由此可见,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解,是资本智能化过渡的关键环节,所有家族企业的失败,正是在这一基本点上出现了矛盾。而资本运作能否最终摆脱权力束缚,这个分解也是至关紧要的,从正常逻辑推断,这一权力应当由所有权决定的,但对一些权力资本而言,则表现为所有权的异化。 

(三)监事会对股东利益维系的关系 

资本一旦入股法人化以后,直接所有同资人就失去了对这部分资本的控制权,必须委托董事会替代所有权关系,委托经营者替代经营权关系。但是,这两种替代都离不开监理督促。因为一旦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运作背离终极所有者(股东)利益而恶意经营时,不仅企业被破坏,整个社会信用、运作秩序都会被破坏。所以,出资人必须委托监理权,形成监事会对股东权益维系的关系。 

正是在企业内部形成一系列委托关系,整个制度结构的运作才变得严密而有序。根据专业化原则、制约原则、整合原则构筑的现代企业,在全部运作过程中,资本完成了三种形态的转变:由私人资本转变社会资本,由个别资本转变为法人资本,由物质资本转变为智能资本。由此形成的公司治理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现代公司治理机构的形成过程,实际上是现代企业制度在构筑过程中内在矛盾的展现并得以妥善处理的过程,是资本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散过程中一系列矛盾产生和解决的过程。 

参考文献: 

1.张应杭,黄寅.企业伦理:理论与实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企业伦理学范文第5篇

内容摘要:企业伦理责任的履行越来越受到业界和研究者的重视。但是企业在履行伦理责任过程中也面临着困境。企业伦理识别理论的提出与完善为进行正确的企业伦理识别、确立企业形象提供了依据。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企业伦理责任 企业伦理识别

企业伦理责任的概念及履行困境

(一)企业伦理责任概念的界定

对于企业伦理责任的理解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把企业伦理责任视为企业社会责任;二是把企业伦理责任看作与企业社会责任平行的责任;三是认为企业伦理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持第三类观点的学者较多。这种观点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综合责任,它包含法律责任、经济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

本文认为企业伦理责任是企业根据社会期望和社会核心价值理念,在其发展过程中所应履行的对社会有益的行为,主要包括自觉维护股东权益,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职工权益,承担公共设施使用成本,维持资源、环境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抚贫帮困,安置残疾人,赡养孤寡等。企业伦理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因素,代表着企业的素质。企业伦理责任要求企业的行为模式完全遵循社会道德标准。企业作为社会公民除了要满足法律的最低要求之外,还应满足全体社会成员所期望或禁止的义务。法律不可能事无巨细,企业伦理责任的履行有助于在法律不健全和根本不存在的领域指导企业的行为。企业不仅是经济主体,同时也是伦理主体。

(二)企业伦理责任履行所面临的困境

企业能否履行其伦理责任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既包含主观因素,又包含客观因素。作为约束经营主体社会规范的伦理责任对于企业公民来说,只是模糊的限制,不像法律责任那样有明确的界定。企业在践行其伦理责任时既没有明确的行为目标,又缺乏科学的评价考核体系,因而会感到无所适从。企业伦理责任反映的是公众与社会的良好期望,具有为企业提供发展方向的作用,对于企业而言,是企业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纽带。企业所扮演的伦理角色符合社会期望,才能提升企业的形象和综合竞争力。但伦理规范对于企业来说只是一种软性约束,企业在实践过程中没有具体目标,也没有量化考核指标。而失去评价的依据则意味着行为结果反馈的缺失。在此情况下,企业对自身伦理责任的履行情况只能凭借主观判断或猜测,而不能形成正确的评价,最终将导致企业伦理责任履行迷失方向,无法与快速发展的社会相连接,满足公众对企业的期望。而企业伦理识别理论在解决这一问题方面,将给予有益的启示。

企业伦理识别的内涵

企业伦理识别是指人们对于伦理形象的主观认知,是企业伦理责任履行状况在人们脑中的主观印象。通过企业伦理识别,可以确立企业的伦理形象。

企业伦理识别一般被认为是企业内部成员对于企业的认知。企业伦理识别与企业伦理责任二者之间关系紧密。一方面,企业组织成员通过企业伦理识别获得本企业的企业伦理责任认知,对企业伦理责任水平进行调控,并决定今后的伦理走向;另一方面,企业伦理责任完成情况的好坏将影响到企业组织成员的企业伦理识别。通过对本企业的文化、伦理责任的履行状况、经营结果等方面的知觉,获得对企业的认同感或发现不足,进而有所变化和改进。

以往的企业伦理识别维度单一,仅指企业内部成员的评价,因而在实践中给企业带来了困难。企业内部成员由于在评价时没有可依据的具有操作性的指标,只能依靠自身主观判断,进行自我调节,因此极有可能产生偏差,无法达到预期的要求。而Balmer等人提出的企业伦理识别理论模型则使人们开始重新认识企业伦理识别。

Balmer等人在1999年首先提出了企业伦理识别模型,区分出企业伦理识别的四个维度:企业的实际表现;企业向他人传播的伦理形象;企业期望自己具备的伦理形象;外界评论者眼中的企业伦理形象。2002年,Balmer等人在原有模型基础之上,提出了第五个维度,即利益相关者眼中的企业伦理形象,进一步完善了企业伦理识别理论。

企业伦理识别理论模型打破了人们对企业伦理识别的传统认识,不再把企业伦理识别作为一个单一维度的概念,而促使人们多角度地思考企业伦理形象。

如何运用企业伦理识别理论促进企业伦理责任履行

(一)促进企业建立科学的伦理识别体系

企业伦理识别理论可帮助企业通过不同角度进行整体评价,从而确立正确的企业伦理形象,为今后企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在实施时,将企业在履行伦理责任方面的实际表现进行罗列,并逐一细分,制成评价表;运用科学的测量方法,由企业、社会评论者、利益相关者分别进行评定;运用适当的统计方法,比较不同评定者之间的差异;作出结论。当不同评定者评定结果差异不显著时,说明企业能够履行其应尽的伦理责任,其行为符合社会预期;如果不同评定者之间评定差异显著,则需作进一步的分析。假设企业在伦理责任方面履行得越好,则评定分数越高,那么,当企业自身评定高于利益相关者和社会评论者时,说明企业在某些方面还有待提高,企业的伦理责任意识仍需加强;如果是相反的结果,则表明企业伦理责任履行处于较高水平。

在企业伦理识别理论基础上,运用心理测量、统计等科学的研究方法,构建评价指标,对企业伦理责任可进行量化考核和评价,能促使企业明确其“现实自我”和“理想自我”之间的差距,从而更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伦理责任,有效地把伦理责任纳入企业经营发展的目标之中,进一步树立符合时展要求的企业新形象。

(二)促进企业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沟通

科学的伦理责任评价结果有利于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沟通,有助于企业伦理文化氛围的形成。认可并执行企业伦理文化的成员会产生超越自我的信仰和价值观。在道德方面的空洞宣传和抽象的承诺只能形成虚无的企业伦理文化。员工对企业在社会中扮演的伦理角色认识越是清晰,就越能产生对企业伦理文化的认同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道德责任。正确的伦理识别使企业能把握伦理责任的发展方向,不至于因伦理规范的软约束力转向道德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进而放弃企业的伦理责任。

(三)促进企业将外部伦理约束转为自身行为准则

企业伦理规范若要对一个企业发挥作用,就如同道德规范对个人发挥作用一样,需要将外在的道德规范内化为自身的行为准则,在表现出道德行为之前,要具备足够的道德认识并产生道德情感体验。而要产生道德认识和情感体验需要个体主动学习,将外在的行为规范不断内化。

企业经营者能否将外在的伦理规范和约束内化为管理企业的行为准则,唯一的途径便是通过加强道德认知,增强情感体验。而企业在将不同评定者的评定进行比较并思考的过程,恰恰是企业对伦理责任不断认识和内化的过程。只有这样,企业伦理责任才不会仅仅停留在社会呼吁的表面,才能与其他刚性责任一样成为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

(四)促进企业由被动服从转为主动发展

由于企业对伦理责任的态度不同,因而所实施的企业伦理责任战略也不相同。有的企业采用被动服从型战略,通过付出较小的努力,履行企业伦理责任;有的企业则介于被动和主动之间,这些企业能够履行部分企业伦理责任,但不够积极主动,尚不能把企业伦理责任与企业经营发展统筹考虑,企业履行伦理责任主要源于外界的压力和竞争的需要;还有部分企业则能采取持续发展型战略,这类企业存在的目的并非仅仅为了利润,而是将企业伦理责任与社会利益、企业经济利益、社会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主动履行企业伦理责任,并视其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长远战略。

当企业经营者通过不同角度对企业伦理责任进行比较和审视时,能促进企业从被动地受社会规范限制向主动遵守行为规范发展,有利于激发企业履行伦理责任的主动性。由被动遵从向主动约束的有力转换将导致企业在经营理念、企业精神、经营战略等方面发生重大改变,指导企业有序、和谐的发展。如只迫于社会舆论压力,被动服从,从长远看,会使企业停滞不前,甚至失去立身之地。只有主动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不断更新企业伦理内容,提高履行企业伦理责任水平,才能符合社会期望,达到时代要求,促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学义.企业伦理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