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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目标管理考核自查情况

财政局目标管理考核自查情况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市财政局以开展“财政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紧扣推进池州“加快发展、奋力崛起、实现跨越”这一主题,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理财理念,转变理财方式,超额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和任务。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征管抓收入,财政收入规模再上新台阶

*年,全市财政收入在上年高幅增长基础上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全市财政收入完成20.08亿元,比上年增长33.8%,在全省17个市中,我市财政收入总量列第16位,增幅列第4位。一年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咬定收入目标,自我加压,多管齐下,强化征管。一是强化收入目标责任考核,将收入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和各征收单位,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强化收入调度,多次召开收入调度会,切实做到日保旬、旬保月、月保季,确保收入及时均衡足额入库;三是经常深入到县区和各纳税大户开展调研,了解情况,摸排税源,及时协调解决组织收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二、统筹兼顾保重点,财政保障能力得到新提高

按照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要求,不断强化预算管理,整合各种财政资源,集中财力办大事、保重点。*年,全市财政支出完成28.87亿元,为预算的106.1%,比上年增加6.92亿元,增长31.5%,民生工程、农业、教育、社保等重点支出得到保障。一是加大对重点项目投入,支持经济发展。*年,全市财政支出中支持经济建设方面支出所占比重由上年的25.2%增加到30%。其中市本级安排拨付池州海螺、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资金、海关大楼等资金1.5亿元,下达拨付一般公路建设资金6026万元,安排市工业投资公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500万元,有力支持了开发区加快发展和骨干工业企业及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加大对社会事业投入,改善民生促和谐。全年拨付教育支出4.45亿元,为预算的102.7%(由于从*年开始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受此影响各类支出数与上年数均不可比,下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亿元,为预算的101.2%;医疗卫生支出1.88亿元,为预算的103.3%。同时,市财政通过积极向上争取和自筹,落实民生工程资金5.27亿元,确保了二十项民生工程进展顺利并取得实效。

三、深化改革建机制,公共财政体制构建取得新进展

一是扎实推进农

村综合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县、乡、村三级联动的为民服务全程网络全面建立;教育、财政体制改革和村级规模调整、乡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核实化解等项工作正积极稳妥向前推进。二是扎实推行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提请市政府出台了《池州市本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我局又制定了《池州市本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暂行办法》,按照《实施方案》和《暂行办法》的要求和规定,加快网络等软硬件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主动上门到单位安装调试软件。目前市级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并轨运行情况正常。三是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改革。按照“改革创新、稳步推进、加强监管、规范行为、简化手续、方便采购、扩大规模、提高效益”的思路,不断拓宽政府采购领域,扩大集中采购规模。全市政府采购预算4.05亿元,实现合同采购额3.55亿元,比上年增加1.43亿元,节约资金5000万元,比上年增加2112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2.3%。四是扎实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筹建新的征收管理平台,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程序。选择市政务中心等14个单位进行改革试点,实行非税收入系统信息化管理,做到了财政、银行和执收(罚)单位之间互联互通。强化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全面启用《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专用票据》,进一步完善票据“购、领、销”措施,规定医疗票据等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管理,并启用新的监制章。五是扎实推进支出方式改革。以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公务用车财政统一保险承保服务商,共节约资金近60万元。进一步完善了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制度。在实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专家评审、鉴定制度。创新市级会议、接待支出管理机制。修订了《池州市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池州市接待工作暂行办法》,同时加强对会议费和接待费的审核。

四、强化管理重监督,财经秩序呈现新面貌

(一)开展资产清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对市直151个单位的资产清查,清查登记行政单位资产总额3.8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4.16亿元。通过清查,初步摸清了“家底”,为今后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建立新型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机制。一是开展市直部分单位*年财政预算编制及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工作。通过听介绍、查凭证、核报表,对市教育局、市建委及下属单位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查证核实。二是结合群众来信来访,对老百姓所反映的“万村千乡”工程、铜九铁路征地拆迁补偿等专项资金,进行了重点监管,确保了专款专用。三是会同市物价局、市监察局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对全市范围内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检查,尤其是对*年涉企收费和园区建设收费减免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对基本建设项目收费情况进行清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收费程序、资金收缴方式,实行“分类受理、一次执收、一费缴清”,从而进一步优化了我市投资环境。四是继续对工程竣工决算开展审查,进一步规范财政基建资金管理。凡财政性资金参与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由财政部门或由财政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工程竣工审查。全年市本级共委托中介机构审查基本建设项目4个,总送审价1957万元,审定金额1584万元,核减373万元,核减率为19.1%。

五、依托资源巧运作,国有资产管理迈出新步伐

一是创新监管体制,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提请市政府出台了《池州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根据《规定》要求,先后出台了《关于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的规定》、《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的规定》和《关于在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外部董事制度的规定》等文件。二是创新运作模式,构建多元投资体制。一年多来先后组建了8个公司,其中,站前区投资建设发展公司、教育投资公司、地勘矿业投资开发公司、机场投资建设公司、工业发展投资公司、港口投资发展公司等6大国有投资建设公司,在实现政府融投资建设工作目标中都较好地发挥了市场主体作用,成为站前区建设、教育园区建设、矿业投资与开发、九华山机场建设、岸线资源开发与江口物流基地项目建设、工业经济发展的主力军。特别是通过整合、夯实资产,迅速壮大了城市经营投资公司,目前该公司的资产规模已达到30亿元。三是创新工作思路,优化国有资产效能。积极参与市政府主导的有色科威二次重组工作,加强过渡重组期资产监管;稳步推进不良金融资产打包处置工作,解决企业与银行之间3.76亿元不良金融资产,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尤其是土地和房产,有力支持了企业改制和城市建设,促进了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六、拓宽渠道搭平台,财政筹资融资创造新业绩

一是提请市政府重新出台了《池州市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创立了初级规模的200万元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办法的出台和基金的创立,为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尤其是中小企业贷款规模的扩大起到了积极政策引导作用。二是积极参与地方商业性银行的组建工作。通过不懈努力和争取,徽商银行池州分行、青阳农村合作银行、九华农村商业银行分别于6月6日、9月28日及12月27日顺利开业;东至农村合作银行筹建步伐不断加快,在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摸底工作业已结束,预计*年内开业。三是与国家开发银行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到位资金3.3亿元。四是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南京分行开展战略合作,争取该行贷款授信20亿。五是会同市广电局等部门积极争取外国政府项目贷款1500万美元。其中:市广电局引进设备北欧投资银行贷款1000万美元、第二人民医院引进医疗设备以色列贷款500万美元。六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全年共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近3亿元。七是全年共引进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000万元,为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200%。八是深化银通担保公司改革。投资1000万元参股九华农村商业银行,从而进一步密切了与九华农村商业银行合作关系,拓宽了融资渠道。

七、坚持标准严要求,财政整体形象有了新提升

一是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努力把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融入到财政工作全过程,体现到机关建设的各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就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民生、建设新农村等热点问题及财政部新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业务知识进行专题讲座;同时,要求科室负责人联系本科室工作实际,精心准备,走上讲台开展业务交流,相互取长补短。三是认真开展多形式、经常性教育活动,建立干部职工接受教育长效机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认真做好了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纠风、行业文明创建、安全生产等工作,改进了“两风”,增强了“两情”。四是大力推进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制订了《市财政局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实行层级负责制,局领导每周轮流,不定时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管理重要参考依据。五是全面推行制度化管理,确保财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引进惠民资金“一线实”的工作方法,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夯实各项基础工作。今年市财政局档案管理工作继获得“省特级”基础上又获得全国档案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全省仅四家,财政系统独此一家),其他各项基础工作也位居全省前列。

综上,我局较好完成了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新的一年,我局将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立足新起点、谋求新跨越,实现财政事业更快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