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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审计法规范文精选

财政审计法规

财政审计法规范文第1篇

一、2009年审计工作的重点及主要项目

(一)进一步深化财政审计工作财政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的基本职责和永恒主题,做为政府的职能部门,我们要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当前的财政审计目标是以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为基础,以支出审计为重点,审计财政资金支出和使用的效果、效率,进一步完善财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的监督,扩大审计覆盖面,坚持本级财政预算审计与延伸审计相结合,凡是有财政收入上缴任务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都要纳入审计范围,确保财政审计的深度与广度。要加强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政府非税收入、转移支付等财政改革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要通过不断深化财政审计,特别是对地税、土地、农电等几个有较大财政上缴任务的单位和对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数额较大单位的跟踪、延伸审计,更进一步查找和发现问题,强化审计执法威力,加大对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的查处力度,注重审计执法效果,加强跟踪监督,促进整改和纠正,加强部门协作并引入各种监督力量和手段,加强审计情况的深层次分析与研究,为县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服务。

(二)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财政对公共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日益扩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对规范建设资金使用,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促进整顿建设筑市场秩序,提高投资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我们积极探索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新路子,不断完善以国家审计机关为主,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参与的工作格局,发挥国家审计的职能优势,社会审计的专业优势和内部审计的知情优势,加大审计力量,提高工作效率,重点审计工程招投标程序、工程量不实和高估冒算工程造价等问题,有力地保障政府投资效益的最大化,最大限度的为国家和地方政府节约资金。全年要完成农业综合大楼、古郡博物馆、县医院门诊大楼等15个投资审计项目。

(三)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2009年我局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思路,改进方法,积极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度发展。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要把对经济决策权、政策执行权、经济管理权、资金分配权的监督,放在经济责任审计的突出位置。要通过对被审计责任人在任期内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固定资产增减、债权债务的增减以及重大经济活动的审计分析,重点分清被审计领导应负有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努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更加科学地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不断丰富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形式,继续开展任中和离任审计,探索开展任前审计,将三种审计形式有机结合。要通过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今年我们将根据县任期经济责任领导小组的计划和县委组织部门的委托对套海镇、司法局、发改局、交通局等10个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四)加大对关系民生的财政资金的审计监督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审计要密切关注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紧密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促进改善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09年中央财政将大量资金投入到关系民生事业的项目上来。从我县的实际情况看,2009年我局要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加大对农、林、牧、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乡村道路建设等涉及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重点审计其是否按照上级和县委、政府的要求不折不扣地把这些民生资金确实用到了实处,用出了效益,促进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

(五)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力度2009年除对检察院、计生局、新公中镇等10个单位进行专项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外,还要结合以上各项审计进行16个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通过加大对各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力度,重点审计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审计中揭露问题,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通过处理和纠正违法违规问题,促进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六)深入开展对大额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加大绩效分析和效益审计的力度。要立足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始终围绕县委、政府工作中心,切实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2009年要重点对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些投资较大的方面如:交通道路、农田水利、造林绿化、良种及农机具补贴等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继续按照市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效益审计的指导意见》,加大效益审计的力度,投入更多的精力,结合不同的审计项目,积极开展效益审计。要通过对这些财政大额投资国家专项资金和有一定经营性质的单位的审计和审计调查,促使全县各用款单位把很有限的资金用好、用对、用在点子上、用出效益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七)圆满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审计工作。

一、做好2009年审计工作,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努力打造精品项目审计质量是审计的生命线,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要加强质量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发现的问题要查深查透查实。2009年我局要加强对审计项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从制定审计项目计划、编制方案、收集审计证据、编写审计底稿、出具审计报告到归集审计档案等要实行全程质量管理。不断完善三级复核、项目管理、质量检查、优秀项目评比等制度,确保每个审计报告的内容都要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要素完整、评价准确。对查出问题的处理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集中力量力争每年能审出几个精品审计项目。

(二)提高宏观监督和服务意识审计机关的服务是通过监督来实现的,因此要自觉地把审计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主动地为发展大局服务,为维护群众利益服务,为反腐倡廉服务,为被审计单位服务,要把审计服务贯穿于审计的全过程,要整合审计资源,统筹项目安排,做到一审多用,成果共享。要着从客观着眼,微观入手,为被审计单位从管理和制度上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着力帮助被审计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牢固树立服务第一、整改为先的意识,切实为被审计单位服好务。

(三)抓好机关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审计队伍,是完成审计任务、服务全县发展大局的保障。首先要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科学决策、组织协调、驾驭全局的能力,建设一个务实、和谐、廉洁、有力的领导班子。切实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推进我县审计工作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其次我们要通过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务实型、法制型、廉洁型、和谐型”审计机关,培养一支知识渊博、经验丰富、品德高尚、廉洁高效的审计工作队伍。要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依法审计、和谐审计、文明审计,树立审计人员的良好形象。达到建一流审计队伍、做一流审计工作、创一流审计业绩的目标。

财政审计法规范文第2篇

加入WTO之后,我国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法律制度、文化传统必将发生重大变化,与此相关,这些审计环境的变化,必然会给审计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制约审计的存在与发展。因此,分析由此带来的影响,研究国家审计如何适应新环境需要,加快审计事业发展,更好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对策显得尤为重要。以下就加入WTO之后,审计环境变化对我国国家审计的主要影响及其对策谈点看法。

一、带来的主要影响

(一)政府职能转变带来的影响

由于世贸组织是一个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加入WTO是以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为主体的,因此,入世首先意味着政府的“入世”。这就要求我们的各级政府在加入WTO之后,必须在管理经济的方式与方法方面有一个较大的改进,必须按照WTO的规则,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减少对微观经济的硬性管理。加入WTO之后,我国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将由直接管理转为间接管理,管理的重点也将由原来过多地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管理转变为注重对宏观经济的管理与控制。其中就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而言,政企分开后,政府对企业的管理职能将更多地转化为间接控制职能,其工作中心也必将向间接管理转移。在此情况下,国家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行政部门,其工作重心也必将随之转移。从总体上说,政府职能的转变,客观上要求审计监督必须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为政府加强宏观调控与宏观管理服务方面,必须将更多的审计资源从直接对企业、单位审计转向以实施国家宏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的财政、金融部门,转向能体现宏观经济政策直接结果的重点国有企业和建设项目,以充分体现政府职能在审计领域的转变。

(二)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党的十五大确定了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为“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加入世贸组织之后,这种经济制度必将更加发展与成熟,尤其是国家的各种经济成分不可避免地要发生更大的变化。在这种经济制度条件下,大量的非国有经济可能会有一个较快的发展,而国有经济的比重则会有较大下降。目前,国有资本从中、小企业中的加速退出足以说明这一点。加入WTO之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国有经济中除了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些重要部门和行业外,其它无关大局的一些部门和行业逐渐从国有经济中退出是必然的,纯粹的国有企业会越来越少。这种变化将导致国家审计的对象范围、目标、内容等发生一定变化,同时要求国家审计必须就这些方面进行相应的调整,从而将有限的审计资源主要放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部门和行业上,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对国有经济的有效监控上。

(三)法律环境变化带来的影响

加入WTO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保证国内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符合WTO规则和我国的对外承诺。这就要求我国政府大面积清理、修改或废止与WTO规则不一致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同时要通过立法程序,把WT0规则转化为国内法来统一实施。这就意味着我国审计执法的依据将发生重大变化,要求我们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适应这种变化,及时了解法律法规的变化情况,以利于开展审计工作。

二、应采取的相关对策

针对加入WTO以后,环境变化给国家审计带来的上述主要影响,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相应的对策。

(一)适应环境变化探索国家审计模式的改革

我国现行的行政型国家审计模式是国家审计机关建立之初,根据宪法的规定,由当时国家的政治经济环境所决定的。在新旧体制转轨时期,由于财经领域的违法违纪情况十分严重、会计信息普遍失真、单位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很不规范,这种政府领导下的行政型审计模式确实发挥了审计监督在维护财经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作用。但是随着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这种行政型的审计模式与立法型的审计模式相比,其独立性不足的矛盾逐渐凸显出来。主要表现在:1、我国的国家审计具有浓厚的政府内审色彩,国家审计实际是政府的内部审计。虽然法律规定地方审计机关接受双重领导,但实际上更多的是接受地方政府的领导,就是国家的最高审计机关也同样是政府的行政机关。实际工作中,审计部门作为政府的执行机关,对其它同属政府的执行机关进行审计,其实是同级审同级,自家审自家,其力度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2、当政府的某些行政活动有悖于法律法规,或当审计执法活动与地区、部门利益发生冲突时,审计处理上的独立性往往会打折扣。3、从目前的实践来看,一些领导对审计机关法定的职责权限、管辖范围并不十分清楚,对审计的期望值过高,认为审计机关是政府的一个部门,什么事都叫审计去办,遇到难题更是叫审计部门去“打头阵”,明显存在着临时交办事项多,要求参与办案的事项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事项多的“三多”现象,使审计部门感到力不从心,不仅审计人员的时间精力、知识水平跟不上,疲于应付,而且更主要的是这些交办项目耗时费力,在执行法定的审计程序上,完成项目计划的进度上,对发现问题的处理上均留下了潜在的审计风险。鉴于上述情况,我国加入WT0后,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特别是政府职能的全面转变,将使社会的各项经济活动更加规范、统一、公开、透明,因此,我国的审计模式改革势在必行。一方面,国际上选择行政型审计模式的国家不多;另一方面,我国的基本政治体制和审计机关建立十多年来的实践表明,我国的国家审计模式由行政型向立法型转变具备了一定的条件。主要有:第一、我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客观上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必须有效地监督国务院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立法型审计模式是实施这一监督的有效途径之一;第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一步发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必然要求立法部门拥有必要的法律监督机制和手段,立法型审计模式能够适应这一要求;第三、《审计法》颁布实施后,国务院和各级政府每年都向人大常委会提交有关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监督工作愈来愈为各级人大所重视,这为审计模式的转变提供了有益的铺垫。加入WTO后,最理想的做法是将我国的审计模式改造为立法型模式,如果一时不能从根本上改造的话,可以在加入WT0的前五年过渡期内先进行必要的改革,将当前的双重领导体制改变为垂直领导体制,以增加审计执法行为的相对独立性,即从一定程度上增加国家审计机关的独立审计监督权。待时机成熟,再向立法型审计模式过渡。

(二)围绕公共财政资金开展审计工作,实现审计监督重心的转移

加入WTO之后,国内经济的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一方面,国有资本从企业加速退出,非国有经济加快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使国家审计的对象逐渐减少;另一方面,以建设公共财政体系为主要内容的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部门预算制、政府集中采购制、国库集中收付制、收支两条线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将全面实行。这些都促使国家审计监督的重心发生转移。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对公共财政资金的调控将成为政府宏观管理的主要内容。因此,国家审计就必须随之从“大财政”审计的角度出发,围绕监督公共财政资金的收支来组织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审计安排上,除应将财政资金,包括政府部门预算、各种专项资金、社会保障和社会公共性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等作为审计重点外,还应将那些凡是与财政收支有关的资金纳入审计重点。要跳出以往单纯审计财政或财政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相割裂的圈子,以财政审计为龙头,以财政审计统领各项审计工作。各专业审计都应确立“大财政”审计的观念,主动围绕财政性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来安排各自的审计项目计划,积极实施对与财政收支有关的固定资产投资、科教文卫行政事业支出、农业重点资金投入、专项资金等方面的有效监督。在具体项目审计实施过程中,应该重财政性资金审计的向前、向后两个延伸,即向前注重财政性资金筹集、管理、分配过程的延伸,向后注重财政性资金流向、用途及效益方面的延伸。其中应特别注重对与公共需求有关的公共性、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的审计监控,从而促进公共财政资金的足额征集,合理使用,并实现使用效益的最大化。相对而言,企业审计的范围则应缩小,其中包括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都应交由社会中介组织或内审机构去进行。从而充分体现国家审计高层次监督的地位与作用。

(三)探索开展绩效审计的路子,实现国家审计目标侧重点的转移

《审计法》规定,国家审计的职能是对各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实施审计监督。从审计机关建立十多年来的实践情况看,前十年主要是以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查错纠弊为主。《审计法》颁布实施之后的几年,尤其是1999年起,针对社会上会计信息普遍失真的情况,各级审计机关强调以真实性审计为主,这些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从加入WTO之后的形势来看,随着我国会计制度的日臻完善并与国际接轨,企业普遍实行会计报表由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制度,所有企业都按照国民待遇,使用统一的会计标准,统一的财经法规,统一的衡量评价尺度,有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问题将不再是国家审计的主要目标。国家审计目标的侧重点,除注重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是否符合我国的财经法律法规,是否符合WT0规则外,更多的应是按照国际审计通行的做法,逐步探索开展绩效审计的路子,在财政财务收支的效益性审计上做文章。如财政审计应更加注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以保证财政资金有效用于国家机关的运转和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企业审计应以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为主,通过审计,注重促进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金融审计应向重点检查其资产质量,有效化解金融风险方面转变;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应更加注重财政基本建设支出的合理有效使用,促使其发挥更大的投资效益。从而充分体现国家审计在保障国有资产安全运行方面的作用。

财政审计法规范文第3篇

现代化建设推动财政收入变革取得成果,但支出的成绩和效果如何,成为深度重视的问题,财政支出的绩效审计演变为支出审计的核心内容之一。本文连系我国财政审计近况,通过对西方先进经验的总结和借鉴,提出中国新时期成长的对策,为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支出绩效,最大限度地履行财政职能,满足公众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财政支出绩效审计;问题;启示;对策

一、财政支出绩效审计的意义

全球内的绩效审计依照管理方针政策,监察任务实施的经济性;审查各类资本的分配和利用效率;目标完成情况,评价其成效及造成的结果。首先,财政支出绩效审计的展开满足社会经济成长的需要,监察重点因时而变,审计方针向真实合法、效益并重的方向发展,保持国民经济健康平稳成长。其次,财政支出绩效审计强化了预算支出管理,成立财务制度框架,成立“追踪问责”制度,从根本上说是成立预算支出管理的制约机制。[1]最后,财政支出绩效审计的展开促使审计机关不断地自我完善和发展,适应世界审计潮流,积极开展财政支出绩效审计,分析资金使用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借鉴,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推进。

二、我国财政支出绩效审计存在问题

(一)政治因素

我国政府审计机构属行政型审计体制,国家审计是政府内部的监督机构,自我监督使得监督力度大打折扣,影响了一定程度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公共财政体制转型尚未完成,人们对国库集中支付、采购制度等有认知偏差,需要完善补充,造成的审计风险,使效果性的检验受到了限制。[2]

(二)社会因素

社会公众普遍用感性代替了理性,把人情看得比原则规范要重要,这就形成不规范的审计操作,使得证据取得的真实性受到限制。审计人员获取的间接证据更没有说服力,增加了绩效审计的难度和风险,审计证据的缺乏给绩效审计带来致命的困难。

(三)法律因素

法律法规不健全,制度建设掉队是审计缺乏有效监督机制的重难点。如《审计法》明确了对财务收支真实合法的审计,却没有规定绩效审计的相关问题,法律的授权并不完备,导致审计工作无章可循。

(四)科技因素

财政支出绩效审计的展开离不开先进的审计手段和方法,可是千差万别的被审计单位使得对方法的要求提高,使得技术使用难度加大,我国审计的手段和方法单一,数字对比分析法是经常使用的方法,对成本效益分析法、项目评估法等掌握不充分,计算机辅助审计业务发展缓慢。

(五)文化教育因素

审计对象范畴广,审计方式丰硕对相干人员的素质有了新要求,现有的人员常识储备、专业本领、工作水平与想象中有必然的差距:实务常识欠缺、理论基础差;革故鼎新,对先进技术的掌握短缺,综合理解问题的本领不够。

三、国外财政支出绩效审计的启示

(一)将绩效审计法制化,推动法律法规建设进程

英国和加拿大在《审计法》中明确规定了国家机关进行绩效审计的授权,美国拟定了专门的绩效审计准则,拟定相干的法令条文,为政府工作顺利进行创造稳定的成长环境,而我国的法令基础薄弱,在这方面必需积极探索。

(二)绩效审计推进的政府职能相关改革同步实行

政府治理模式正从管理型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以政府绩效管理为核心构建政府绩效审计体系。明确政府的责任,权责分明,事权与财权对应,职责与绩效挂钩,为绩效审计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三)进行绩效审计的形式多样化

立足国情,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绩效审计形式,当然在选择过程中要结合审计工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我国既可选择单独形式也可选择综合形式,重点是在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的基础上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四)采用先进的审计技术手段和方法我国较普遍的推行计算机审计作为首要的审计本领,通过计算机进行审计预计、管理、验算等,而西方重视质量分析方法的钻研,并将系统论、信息论等运用到效益审计中去,广泛采用专家的意见,使绩效审计的科技含量进步。

四、新形势下推动财政支出绩效审计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一)深化体制变革,推动财政支出绩效审计成长

财政支出绩效审计看重公共部门提供服务的效力和质量,深化当局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促使绩效审计向激励约束机制改变,促使财政支出绩效审计有良好的执业前提。[3]国内采用行政型审计体制,审计体制在特定时挥了重要作用,但当局审计主体是国家机关,应该与被审计单位的相独立。

(二)增强审计法律法规建设,完善法制系统

财政支出绩效审计处于萌芽阶段,相关的法律规章尚未完全制定,随着开展财政支出绩效审计的迫切性越来越强烈,法律法规制定提上日程。要明确绩效审计的根基,包含界定、工具等;拟定符合现实的政府绩效准则,并拟定出绩效审计的规范;行政型审计模式削弱权威性,要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三)完善审计公告轨制,保障财政支出绩效审计工作

审计成果公告是指审计部门遵照法令将审计成果向社会的公示活动,促使公众对审计深层次的领会,进而对审计机关进行监察,改善审计工作的质量,加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审计机关应通过对审计结果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的辨别来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四)增强审计信息化扶植,搞好财政支出绩效审计

《审计署绩效审计报告》中提出积极推动地方审计机关的规范化和信心化建设,推动审计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开发审计软件,用于审计信息系统的导向、分析检验功能与绩效审计的软件结合,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审计工作;落实计算机审计精神,逐步推进摸索力度,有步骤地试点举行。

五、结语

充分发挥审计在财政支出绩效中的作用,要因地制宜,连系我国财政审计近况,走适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财政审计道路,勇于尝试和探索,借鉴西方先进的经验,提出适合国情的对策和建议。通过法律法规的完善,绩效评价体系的规范化,人员素质和知识水平的提高,信息化建设,建立公告制度来健全政府职能等多种途径,逐步提高政府支出绩效水平。这样,就会使财政支出绩效审计的发展符合社会发展的潮流,建立廉洁高效政府,完善审计机关自身发展,顺应发展,中国成为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化国家。

参考文献:

[1]张洪浩.论审计监督视角下财政支出的“扶危之道”[J].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06:21

[2]胡伟,胡梅.我国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制度的困境及其出路[J].管理现代化,2016,1:99

财政审计法规范文第4篇

【关键词】国家审计综合经济监督权力制约机制公共资源的配置执行权国家审计体制

“权力倾向于腐败,绝对的权力倾向于绝对的腐败。”①党的十六大报告在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论述中,首次明确、公开地提出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国家审计是政府权力制约机制和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综合经济监督的高层形式,必须而且能够在权力制约机制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崭新发展时期,将国家审计的经济监督作用上升到权力制约机制的高度加以认识,有效地对权力进行制约与监督,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推进依法治国,强化反腐败斗争,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成为中国审计的光荣历史使命。

一、理性分析:国家审计在权力制约机制中能够发挥作用的环节探析

现实需要国家审计在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中发挥重要作用,但是,国家审计在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时,哪些环节能够发挥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作用呢?只有依照国家审计的作用、地位、本质和职能,合理分析,准确定位,找到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作用环节,才能真正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在权力制约机制中的作用。一般来说,权力包括人权、物权和财权,其中,物权和财权即公共资源的配置权和执行权。国家审计是我国综合经济监督的高层形式,最终的目的就是实现人民对政府的经济管理,因此,能够监督的权力笼统地讲就是公共资源的配置权和执行权。反过来说,就是国家审计能够在对公共资源的配置权和执行权进行监督时,发挥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作用。

1、财政审计中,对财力征收权和分配权进行制约与监督,促进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构建。财政审计是国家审计永恒的主题。财政审计可以通过对国家预算收入的征收权进行制约与监督、对预算资金的安排和分配权进行制约与监督,促进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检查评价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规范财政经济秩序,推进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建立。具体来说,对国家预算收入的征收权进行制约与监督的环节主要有:一是对各种税收收入的征收过程进行审计。国家审计机关通过预算执行审计,监督税务部门、海关系统、国家金库等单位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各种税款,实现对其行使财力征收权的正当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与制约;二是对各种行政性收费的征收过程进行审计,通过审查是否存在利用行政职权进行乱收费、乱摊派,超标准、超范围收费,收取的费用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等,实现对国家机关的各种行政性收费权进行制约与监督。对预算资金的安排和分配权进行制约与监督的环节主要有:一是对预算的编制进行审计。财政预算的编制是国家预算管理的起点,检查预算编制的标准、原则、程序是否保持了预算的公共性、完整性、科学性、计划性、公开性、法制性以及预算的调整是否科学、合理、准确,推行部门预算和促进细化预算,避免“跑部钱进”等滥用权力导致的恶习泛滥;二是对财政支出管理进行审计评价。财政支出的过程就是政府履行自身职能的过程。对财政支出结构的合理性、合规性和效益性作出审计评价,实现对预算资金分配权的制约与监督。

2、行政事业审计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对资金支配权进行制约与监督,促进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行政机关不仅掌管着巨额财政资金,而且使用着巨额财政资金。这些资金管理、配置和使用得如何,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行政事业审计可以通过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内容进行审计监督,实现对巨额财政资金支配权的监督与制约。行政事业审计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从而防止各种违法违纪等腐败行为的发生,减少决策失误带来的种种铺张浪费,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对重大的财政专项资金和重要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抓住资金流程这条主线,从立项、拨付、管理和使用等环节着手检查决策权、筹资权、审批权、监管权等,追踪问效,查处和反映各种损失浪费问题,评价投资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终实现对建设领域的资金支配权的制约与监督。

3、企业审计中,对国有资产管理权进行制约与监督,维护和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血汗钱,保值增值是第一位的。企业审计通过“摸家底、揭隐患、促发展”,将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结合起来,审查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实现对国有资产管理权的制约与监督。具体来说:一是通过审查国有资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监督滥用权力侵吞挪用转移国有资产和国有资金的违法乱纪行为,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二是通过审查各种重大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民主性和效益性,对国有资产的质量和营运效率加以监督,防止决策失误等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损失,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现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权的监督与制约。三是通过对改制企业的审计,实现对国有资产处置权的制约与监督。国企改革一直被视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环节。审查国有企业的改制过程,防止滥用权力谋取私利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实现对国有资产处置权的监督与制约。

4、经济责任审计中,对经济决策权进行制约与监督,促进决策权力的慎用和决策机制的完善。重大经济项目和投资的决策,关系到一个地区和国家的经济发展,决策错误非同小可。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而开展的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通过审查领导干部行使经济决策权的科学性、合规性、民主性和效益性,并将其落实到领导人的经济责任上来,实现对经济决策权的监督与制约,从根本上、源头上来治理和预防腐败,加强廉政建设。

二、现实考察:制约国家审计在权力制约机制中发挥作用的原因剖析

新中国的审计事业从组建至今也就20个年头。20年来,国家审计通过不断发展,内外部审计环境逐步得到改善,整体形势较好,但也存在着被审计单位不理解、不配合、不支持的情况以及审计处理难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审计作用和效果的发挥。而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已经站在更高的历史起点上,党的十六大也从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的高度,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审计能够对公共资源的配置权和执行权进行制约与监督,但这种监督与制约作用的发挥,在当前的审计环境下,还存在着诸多制约因素。只有通过理性分析,找到这些制约因素,才能“对症下药”,予以改革和改善,最大限度地发挥国家审计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作用。

1、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家审计制度的时间还不算长,市场发育不成熟,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不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政管理制度不完善,国家审计对政府权力的制约与监督还很不成熟,缺乏这个方面的准备和积累。如监督权力决策结果的绩效审计,国家审计还仅仅是在思考、探讨和尝试。

2、当前国家审计的审计成果质量不高。加强国家审计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最终目的就是要促进政府机关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的程序利用其权力履行经济职能,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服务,实现对政府的经济管理。因此,审计工作要加强研究分析,从体制、机制上提出解决和预防问题的办法,从标本兼治的角度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用完善的制度、健全的体制、规范的运作、严密的程序来保证政府权力的运行实现公开、公平和效率。但是,多年来,审计人员习惯于审计找数据,报告堆数据,形成了固定的工作模式,满足于就事论事,极大地限制和妨碍了审计工作水平的提高,妨碍了审计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3、国家审计的范围有待拓展。一方面表现在国家审计仅限于事后审计,事前审计和事中审计不够。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必须在权力的各个环节都要加强制约与监督。特别是决策环节,如果决策失误,甚至有意而为之的决策,如各种“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仅仅限于事后的审计,不能挽回损失。事前审计加强对决策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的监督,能够真正做到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服务。另一方面表现在国家审计主要还局限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等传统的审计领域,特别是财政审计还主要局限在对预算收入的审计。

4、现行审计法规体系不健全。《审计法》规定了国家审计监督的地位和作用、监督的原则、审计机关的领导体制、审计机关的职责、审计机关的权限、审计程序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为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监督国家财政收支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提供了法律依据。随着改革的深化,审计的作用和地位不断得到提高,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就需要国家审计监督的方向不断进行调整,尤其是由单纯的合法性审计向合法性审计与效益性审计兼顾转向,且要评价领导人的经济责任。特别是现行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依据中办、国办的两个《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审计署关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细则》、《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等。因此,有些工作已经突破了当前审计法律法规的限制。

5、我国国家审计体制存在先天不足。我国现行的行政型国家审计模式是国家审计机关建立之初,根据《宪法》的规定,由当时国家的政治经济环境所决定的。随着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这种行政型审计监督体制,妨碍了审计监督的独立性,不利于国家审计对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公共资源的配置权和执行权的制约与监督。把国家审计放在行政框架内,在实践中审计、财政、税务在各自的监督活动中行使各自享有的行政权,无法体现国家审计的最高监督,不仅造成了不同部门职能的交叉,而且造成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的极大浪费。同时,审计署在行政上受国务院领导,与国务院所属其他部委平级,要想对上级(国务院)或平级行政机关进行充分的审计监督,也存在一定的困难。

三、全面创新:强化国家审计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作用的对策建议

所谓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如果单从技术层面上考虑,不外乎这样几个方面:一是管理制度;二是管理体制;三是运作程序;四是运行机制。制度不完善、体制不健全、运作不规范、程序不严密,是当前经济管理中的主要问题。要强化国家审计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作用,必须在解决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上下功夫,真正使公共资源的配置权和执行权的运行实现公开、公平和效率。

1、创新审计理论。国家审计的本质是监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审计机关除了监督财政财务收支外,主要作用应是促进政府行为的公开、透明,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历史时期,我国审计工作已经进入一个总结经验、开拓创新、不断深化、寻求进一步发展的新阶段。党的十六大从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的高度赋予审计机关更重要的职责。因此,国家审计不应仅仅是差错纠弊、促进管理。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树立促进依法治国、规范依法行政的新理念。国家审计的经济监督作用,要上升到权力制约机制的高度加以认识。财政审计,实际上就是对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财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经济责任审计,实际上就是对领导干部权力运用的监督与制约。只有创新审计理论,将国家审计的经济监督作用上升到权力制约机制的高度加以认识,才能在审计实践中创新审计思维、拓展审计视野,建立起更加科学的审计运行机制,从而充分发挥出国家审计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作用。

2、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当前,为了更好地发挥国家审计的监督作用,防止错用、滥用权力的现象频频发生,必须紧紧围绕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这个中心,把着力点放在促进各项重大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上,坚持以真实性审计为基础,突出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的查处,惩治腐败,促进廉政建设,并从体制上、机制上提出解决和预防问题的对策建议。首先,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审计。国家审计能够监督的权力就是公共资源的配置权和执行权,因此,就必须对掌握财和物的决策、执行、监督权较为集中的领域和部门进行审计。其二,突出对重点资金、重点内容的审计。重点财政性资金的使用和重要项目的实施,事关国家公共经济政策的贯彻执行、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焦点和热点。其三,突出对权力运用的重点环节进行审计。特别是要突出对决策环节和执行环节的审计,将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有机结合起来,防止各种“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豆腐渣工程”、“腐败工程”的出现。

3、深化国家财政审计。对国家财政的审计,实际上就是对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财政权力的审计。深化国家财政审计,强化对财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需要做到:一是紧紧抓住公共财政这条主线。国家财政是国家政权的体现,是国家政权实现的物质基础,集中体现了政府的行为、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只有不断改革、规范和完善财政体制和财政制度,加快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构建,用完善的制度、健全的体制、规范的运作、严密的程序来确保财政权力的合理使用,才能促进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完善和实施,才能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二是从“大财政”审计的观念出发,推行“一个中心,两头延伸”。“大财政”审计观念即以财政审计为龙头,统领各项审计工作,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一个中心”即以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为中心;“两头延伸”即“前头”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财政性资金的筹集、管理过程延伸,“后头”向财政性资金的流向、用途及效益方面的延伸,特别是注重对与公共需求有关的公共性、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的审计监控,揭露由于决策失误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三是积极探索财政绩效审计之路。财政绩效实质上是依法行政和行政效率的具体体现。违规行政、预算编制不科学、盲目决策、粗放管理等,定会造成行政效率低、效果差,也必然反映为财政效率低下。财政绩效审计的三要素为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可以采用成本分析法、最低费用选择法、财务分析法等多种分析方法。

4、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促进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从权力制约机制的高度出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进一步深化、规范和提高:一是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积极稳妥是总的要求,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是这一总要求的具体体现。项目选择上,突出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点对象,如近期面临换届或任期将满的干部,掌管资金分配权和资金使用量大、群众反映多的地区、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国有骨干企业的领导人员;审计过程中,坚持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以重大经济决策为重点、以落实经济责任为主线的指导思想。二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要融入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国企改革正在酝酿新的突破,实现股权多元化,经济责任审计要关注改制中的各项经济决策,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国企发展正在探求新的跨跃,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经济责任审计要关注发展中的各项经济决策,建立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产运行监督机制。对企业重大对外投资项目、企业并购、重组或股份制改造等重大产权变动、企业对外提供重大经济担保事项、企业大额资金运行等重大经济决策权进行制约与监督,实现国企改革和发展的新突破、新跨跃。三是县市长经济责任审计突出对“三权”、“四制”的审计,根据领导者决策、执行、协调、管理、监督的职能,探索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方法。“三权”即综合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监督权;“四制”即财政收入征管体制、重点项目的科学决策机制、财政性资金支出的监管机制、财政性资金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四是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突出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权的审计。重大经济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直接关系到领导者的经济责任。对经济决策程序进行跟踪审计,从最初的可行性调查到决策过程、决策形成、决策实施、决策效益等各个环节,查证决策者在决策过程中是否做到决策程序合法、决策过程民主、决策结果科学。

财政审计法规范文第5篇

为认真贯彻实施《审计法》和《*审计监督条例》,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在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健康发展中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认真学习宣传审计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化对审计工作的认识。修改《审计法》和颁布《*审计监督条例》是加强审计监督、服务改革开放、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审计法律、法规,是审计机关的基本职责,也是全县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在我县经济规模不断增大、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的过程中,特别需要健全和完善经济监督机制,强化审计监督,保证县域经济在规范中发展和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有效。这既是加快经济发展的需要,又是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需要。各级各部门都要认真学习审计法律、法规,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审计工作。

二、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根据审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县*年规划纲要的要求,今后一段时期,我县审计机关应着重加强对以下经济领域的监督力度。

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财政、税务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应提高对财政审计工作的认识,积极主动配合审计机关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工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部门应及时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决算和本级财政的月、季、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等有关经济活动资料报送审计机关,实现资源共享,增强资金共同监管力度。在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中,应加大对上年度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重大问题和整改情况的公开力度,促进经济运行质量、财务管理质量的提高。

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凡使用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国债资金投资项目;国家主权外债资金项目;使用各类专项建设资金项目,以及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都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涉及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依法进行审计。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作出的审计决定,作为建设项目竣工后财务结算和国有资产移交的依据。

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中央提出的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要求。审计机关要把具有资金管理分配使用权、主要领导任职时间长及社会群众反响强烈的部门领导,作为审计重点。对部门领导干部的审计,重点审计非税收入征管、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收支两条线”及个人廉政规定执行等情况;对乡镇领导干部的审计,重点审计国债及扶贫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资金、村级资金、国有资产变卖及个人廉政规定执行等情况。要利用政务网站推行“审前公示”,各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加大部门配合力度,扩大信息交流反馈层面,增强互动性,合力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力度。

加强专项资金审计监督。重点对环保资金、城建资金、土地出让金、价格调节基金、交通建设资金、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涉农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依法审计,优化审计执法环境,切实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审计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和阻挠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不得拒绝或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经济资料。审计机关对查出的截留财政收入、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偷逃及逾期未缴税收、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违规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审计决定,并将依法应当缴纳的款项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和罚款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和国家有关规定缴入相关帐户。对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被审计单位,凡与同级财政有拨款关系的,财政部门可根据审计机关的建议,从被审单位财政资金帐户中直接划交县财政金库,或在预算安排和预算调整时抵缴。并由审计机关建议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