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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少儿歌手大赛通知

十佳少儿歌手大赛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少工委、市直学校:

根据“青春*”首届青少年文化节的总体安排,为积极推进绿谷文化建设和*青少年文化建设,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进一步繁荣*少儿歌唱艺术文化,为青少年个性特长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促进青少年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共同提高,共青团*市委、*日报社、*市少工委、*市音乐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市第二届十佳少儿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唱响时代旋律展现少儿风采

二、比赛时间:

*年4月15日-5月26日。

三、主承办单位:

本次大赛由共青团*市委、*日报社、*市少工委、*市音乐家协会主办,鼎歌文化、凯信网络承办,*天目琴行、人大附中网校*分校、浙江互联星空、*信息港、“我和你的梦”经典影像协办。

四、参赛对象:

全市6-14周岁的少年儿童。

五、报名方式:4月15日—27日为大赛报名时间。各县、市参赛选手在当地县、市团委报名;市直及莲都区参赛选手在音可秀录音棚(地址:*中东路3号莲都区总工会一楼,电话:*)或其他指定报名点报名。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报名费为每人50元。

六、比赛流程:

比赛分预选、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1、预选阶段:

各县、市团委选拔推荐5名选手参加复赛;市直及莲都区在自行报名的基础上选拔推荐10名选手参加复赛。各县(市、区)团委请于4月28日前将本地参加复赛的选手名单上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复赛阶段:

复赛将通过现场比赛和短信投票共同产生决赛选手,现场比赛和短信投票成绩各占50%,现场比赛和短信投票综合得分前20名的选手进入决赛。复赛现场比赛时间为4月29日,地点另行通知。网络投票时间为5月1日—5月20日。

3、决赛阶段:

5月21日-5月26日将举行决赛阶段短信投票,决赛阶段短信投票成绩综合决赛现场评委打分(现场比赛和网络投票成绩各占50%),前10名为“十佳少儿歌手”,后10名为“优秀少儿歌手”。现场决赛时间5月26日,决赛地点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将产生“十佳少儿歌手”10名、“优秀少儿歌手”10名,同时还将通过互动方式产生“最受观众喜爱小歌手”、“最佳风采小歌手”。另外,评出最佳组织奖3名。

“十佳少儿歌手”第一名奖励品牌钢琴一台(价值13900元);第二名奖励品牌纯平电脑一台(价值4000元);第三名奖励品牌数码相机一台(价值2800元);第四名奖励品牌数码相机一台(价值2000元);第五名奖励品牌手机一部(价值1600元);第六至第十名选手每人将获得网校学习卡一张(有效期为一学期,每张价值1000元)。

八、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团委和相关事宜:要严格按照参赛要求和参赛条件,认真做好歌手推荐工作。推荐歌手时,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广泛动员,严格审查,力争通过比赛推选一批新人,推出一批新歌,弘扬青年文化,唱响主旋律。选拔、预赛规则由各县(市、区)团委自行确定,各县(市、区)团委收取的报名费用于参赛选手的推荐选拔工作。

2、参赛曲目要求内容健康向上、生动活泼。参赛选手每人限唱一首歌曲。比赛伴奏音乐自备,用录音带、CD或VCD光碟均可。录音带须在A面第一首。比赛顺序以赛前抽签形式决定。各县(市、区)团委在推报复赛选手时,须上交参赛选手报名表一式一份并贴好照片。

3、组委会办公室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