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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教学综合改革;课程体系;平台;课程群;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实践教学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573(2016)03-0114-05
一、“平台+课程群”课程体系
课程是教育教学机构为了实现各类教学层次的培养目标,通过对教育内容及其进程的合理设计,从教学内容和进度上进行的选择和安排。财政学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必须以相应的课程体系作依托,而课程体系的构建不仅要从知识和能力结构及基本素质上符合复合应用型人才应该具备和达到的要求,又要紧密围绕财政学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同时考虑突出专业特色及社会发展需求。从供给侧角度构建以高素质、应用型为特征的理论课程体系,以专业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线的实践教学体系。
平台课程是一个基础台阶,在组建平台课程体系时,应尽可能做到课程性质相对、选修时间先后要求一致,强调课程的共性和选修的先后顺序。学生只有学习并通过该平台的所有课程考核合格后,才能顺利进入下一阶段专业课程的学习,通过该阶段的学习后才能向更高层次学习迈进。因此,平台课程在时序上具有层次递进性。
财政学类课程体系以培养应用型高素质人才为根本目标,应科学合理地处理基础与专业课程、理论与实践课程、专业必修与选修课程之间的关系。“平台+课程群”课程体系由4个平台和2组课程群构成,4个平台即由全校通识教育课、学科通识教育课(包括必修和选修)、专业教育课、实践教学环节4个既相互关联又逐层递进的“平台”而构成的必修课;2组课程群包括专业提高课和专业拓展课构成的选修课。
1.全校通识教育课程是国家统一要求的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和通识文化课,共58学分。
2.学科通识教育课是国家规定的学科基础课程、学科主干课程以及跨学科课程等,依据“梯度深化,有机结合”的原则设置,包括四门学科必修课(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12学分)和学科选修课(金融学、政治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财政学、经济法学通论、管理学原理、信息技术与管理、市场营销学、财务管理)(至少15学分)、开放选修课(13学分)。
3.专业教育课程根据对财政学类专业知识结构的需求,打破传统分专业课程的知识领域,组合原有课程,实现专业之间知识点融合和渗透,是专业基础课程和主干课程,全部为必修课,包括国有资产管理、国家预算(含实验课)、税收学、财务会计、税务管理(含实验课)、中国财税史、地方财政、中国税制、西方财政理论、公债管理、专业综合模拟实验(财政学模拟实验/税务模拟实验)等11门课,22学分,实践教学环节15学分。专业教育课程由专业类群中财政、税务两个专业设置相同的专业课程所组成,为了满足财政、税务两个专业方向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教育的需要,为财政、税收专业的相通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为打通财政学类专业提供了平台。其作用主要是对学生进行专业知识教育、专业技能训练和财税应用能力培养。通过此类核心课程的学习,提升应用型人才的社会竞争力,使学生具备行业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素质、更为宽阔的专业知识。
4. 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过程。在实践教学环节中课程实验环节是基础,毕业论文环节是核心,专业实习、专业调研、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环节是支撑。学生在实践教学环节中学到专业和工作中应具备的基本知识与技能,为将来从事实际工作做职业技能准备。
5. 课程群是为学生进行专业提高和拓展教育而设立的选修课程,包括专业提高课程和专业拓展课程。财政学专业提高课程包括财税理论与改革前沿、宏观经济管理与财政政策、税务稽查、政府采购、外国财政制度、社会保障与财政管理、税收筹划、非税收入管理、税务实务、国际税收、财政专业英语、非营利组织会计等12门课程(至少选修10学分)和财政学专业拓展课包括资产评估、公共政策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税收相关法律、审计学、投资学、行政能力测试与申论等7门课程(至少选修7学分)。税收学专业提高和拓展两组课程至少选修17学分。税收学专业提高课程包括外国税制、税务稽查、税务实务、税收筹划、税收基础、国际税收、税务专业英语、财税思想史等8门课程;税收学专业拓展课程包括资产评估、审计学、成本会计、财务报告分析、证券投资分析、行政能力测试与申论、税收相关法律等7门课程。通过此类课程学习,有利于学生按兴趣、特长选择课程,个性得到充分自由的发展,力求使大众化教育更加符合市场需求。
二、“平台+课程群”课程体系的特点
“平台+课程群”课程体系具有针对性、独立性、适度性等特点。“平台+课程群”课程体系,以社会需求的多样化为导向,以“套餐式”设置的课程系列模块,有利于培养学生个性的发展,增强人才的社会适应性。“平台+课程群”课程体系,打破了原有的专业课程体系设置,通过对课程结构的调整和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强化柔性教育,适应市场需求的多元性。
关键词:应用型本科;《企业税收实务》课程;案例教学法;设计;评价
自07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启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来,教育教学质量改革一直是各本科院校关注的主要工作。浙江树人大学作为一所新建本科院校,一直将 “高级应用型”人才作为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课程是人才培养的重要抓手,如何通过有效的课程教学改革培养好人才是教师面临的重要课题。
作为应用型、实用性、适用性兼具的《企业税收实务》课程更是改革的重点。该课程是我校经济管理类专业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它起着联系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的桥梁纽带作用,是解决经济与管理问题的一项重要技能和工具。通过本课程的学习,着重提高学生解决税收理论和实务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思维习惯,并为管理决策服务。
目前,在该课程的学习中,学生对单纯税收理论的学习普遍缺乏兴趣和主动性,而对税收理论的运用和实务操作却又有较强的兴趣。因此,如何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让学生在实践中了解税收知识、在实践中掌握税收知识、在实践中运用税收知识就显得尤为重要。
案例教学是连接税收理论和税收实践的桥梁,该方法已在国外高校的税收课程教学中广为使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从传统案例教学法在我国工商管理院校的实践经验来看,由于我国高校的本科生缺乏对企业实际的感性认识,因此传统案例教学法很难使学生达到整体能力素质的提高,也不可能使学生通过“鲜活性”与“现实性”的案例分析,领悟到自己所学知识能够指导实践的切身感受。有鉴于此,本课程在教学过程中探索的“三位一体化案例教学法”就是为弥补传统案例教学法在本科教学中的缺陷所进行的创新性研究。
一、“三位一体化案例教学法”的教学方法体系设计
所谓“三位一体化案例教学法”,主要是改变“先讲授理论,再配合案例或先简单的案例导学,再讲授理论;教师讲,学生听”的传统做法,让学生在“案例导学――知识探究――实践运用”三个阶段中自主发现知识,深入探究知识,实践运用知识,学生是发现、探究、运用的主体;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始终坚持“与现代教学技术相结合,与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相结合,与提升实践运用能力相结合”,帮助学生培养钻研能力、创新精神,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以课程专项能力为导向,实现学生综合能力的构建。整个过程包括“三个阶段”、始终围绕“三个结合”。为配合三个阶段和三个结合的要求,针对学习者的现实情况,结合考虑课程的特点,设计了《企业税收实务》课程“三位一体化案例教学法”的教学方法体系。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设计课程教学模式
为了配合“三位一体化案例教学法”的需要,改变传统教学模式,在每一块教学内容中,先由学生阅读知识导入型案例,说明要解决案例所涉及的知识,再由授课教师予以补充完善,并对所涉及的知识点进行详细的讲解;在学生学习上述知识点后,引入知识强化型案例对知识点内容进行强化训练,强化学生记忆,深化知识掌握程度;最后,配合知识运用型案例实训,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实践运用的能力。
在整个案例学习过程中,既可以采用书面分析的形式,也可以采用课堂讨论的形式。教师根据讨论的情况适时提出启发性问题以引导辩论的深入,使知识点更明晰,学生记忆更深刻。
2.编制案例库
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每一块教学内容的教学重点和实用性,设计教学案例。实行团队备课,共同编制一套与“三位一体化案例教学法”相适应的三层次的教学案例库。具体包括知识导入型案例、知识强化型案例和知识运用型案例三个层次。
3.设计学生参与课程学习的具体模式
在案例教学中,学生是案例教学的主体。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积极参与进来,独立自主地深入案例,对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在教学过程中,不仅存在着老师个体与学生个体的交往,而且还存在着老师个体与学生群体、学生个体与学生个体、学生群体与学生群体的交往。实践证明,案例教学质量提升的关键是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力性。因此,为了达到上述效果,本课程学习拟对学生进行分组,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参与到课程学习中。
(1)划分学生学习小组
原则上以寝室为单位划分学习小组,每小组4-6人。小组长由小组成员轮流担当,轮换周期由各小组自行商定。学习小组的学习任务包括:案例研究、资料收集、主题研讨、策划等。
(2)小组学习成果的评价
教师先根据不同的任务类型,下达具体的评价标准。小组学习成果的评价包括:教师评价、师生共同评价、小组互评及学生评价这四个维度。这样既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又能保证评价结果更客观公正。
(3)对小组人员的监督控制
为避免小组学习中容易产生的“搭便车”现象,要求在小组学习时,组长实行轮流制,小组任务必须分解到每个成员,在展示小组任务成果时,由教师任意选择汇报人,研讨时,随机抽查。
4.设计课程成绩评价体系
课程成绩评价体系设计的主要思想是要加大平时成绩的比例,激发学生认真仔细地研读税收案例,学习税收理论知识的兴趣和动力。具体如下:
【摘要】伴随着财税法在经济法中的凸现,财税法学逐渐为学者和政府所关注,而坚持权利义务这一基本线索并辅之相关知识的学习才是财税法人才培养的关键。由于传统法学教育弊端所致,引入案例教学可以有效改进财税法教学,并结合实证分析的方法,提供给学生必要的实践机会以保证财税法专业人才的综合素质的培养。
【关键词】财税法权利义务实证分析
一、财税法学课程开设的必要性
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财政税收在经济中的作用日益为人们所关注,计划经济体制下诸如行政命令等等直接干预经济的行政性手段逐渐为政府所摒弃,取而代之的是运用财税、金融等间接性手段对国家宏观经济加以调控。因此,不仅仅得到政府官方的重视,我国的国民也对其倾注了前所未有的热情,而这一热情一方面是来源于财税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另一方面是源于财税与国民生活紧密程度的增强,加之人们逐渐对于税收本质认识的加深,更是给了财税法的发展以强大的动力。
在国外,税法对于国民的影响是我们所不可想象的,正如西方的那句谚语所讲:人的一生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死亡和税收。因此,各个国家对于税法的教学和研究也是颇为重视,不论从开设该课程的学校数量还是开设的学时,以及所讲的内容方面等等,都是我们所不及的。诸如美国的德克萨斯州大学法学院的税法的设置位居国家众多项目之首;俄亥俄州大学要求申请法律硕士课程(MasterofLawsPrograms)的申请者,必须是已经修读了联邦个人所得税等课程。欧洲的很多国家都将税法作为一门强制性的课程来设置,只是在本科生阶段和研究生阶段的侧重会有所不同。与之相比,我们财税法课程的开设在全国高等院校中(包括综合性大学和财经类、税务类院校)都是极为有限的,税法课的学时绝大多数是36学时,个别的是54学时,且讲授的内容很多的涉及到财经类等经济方面的内容,对于财税法学的研究和法学所特有的权利义务并为被其所重视。
自由、民主和法治已经理直气壮地成为当今政治生活的主题和时代的主旋律。它不仅成为社会民众的最强音,而且也成为当权者致力实现的根本愿望;它不仅以显赫的文字载入国家的根本大法,而且以崇高的精神追求占据着人们的心灵。它将不再是中国人的梦,也不再是西方人的专利品和中国人的奢侈品,而是中国政府和民众的共同理想,以及正将这一理想付诸实施的行动。[1]随着“依法治国”思想的树立以及该思想在我国经济发展中逐渐在各个领域中不同程度的贯彻,相应的财税法治也被提上日程。因此,财税法治建设成为我国财税法发展的必然趋势,上层建筑决定于经济基础,但是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法律法规是法治建设的最基本要件,是硬性的指标,无法可依只会导致法治建设成为空中楼阁,无法从何而谈法治!我们不得不承认,法律法规的制定是人们尊中规律的基础之上,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结果,因此,立法者的素质势必影响到整个法治的进程。这种影响是最基础的,没有权威的、有预见性、前瞻性的法律文本,法治对于经济的促进作用是不现实的。
伴随着经济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学部门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财税法在整个经济法中的地位逐渐凸现,并成为一门显学为法学家和法学研究所关注。财税法人才的培养是财税法治进程中的必备环节。而作为我们这些法学的学生而言,在本科阶段仅仅对财税法有一个比较粗浅的、单一的学习,对于今后的研究仅仅是一个薄弱的基础,因此,在研究生阶段极有必要在深度和广度方面加以拓展,才能保证今后在该领域的研究,并可能有所建树,否则都是纸上谈兵。
二、财税法学教学应以法学特有的“权利义务”角度为根本研究路径
现今全国开设税法或者财税法的课程的高等院校虽然在数量上有一比较大的提高,但是设置的课时却是极为有限的,绝大多数是36学时,个别的学校是54学时,如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长春税务学院等等。但是,我们还应该注意到,现今对于财税法或者是税法的讲授很多的时候是以财政、税务、税收以及会计知识为主的,对于法学知识的讲授却是非常有限,从财税法或者税法基础理论的探讨更是如数家珍,对于权利义务线索的把握和灌输确实不足的。财税法和财政税收等经济学等之后虽然会有交叉,但是我们不能否认这两门学科还是有本质的不同,这正是法学学生和财政、税收学学生所存在的差异,权利义务是我们学习应该遵循的最基本路径。而从笔者自身学习的过程来看,我们在本科阶段对于财税法知识的了解和接受不仅有限,而且偏离了法学特有的研究路径的把握,所以在理论根基上并不是扎实的;同时,对于一些财政、税收、会计方面知识的缺乏又使得我们在实务中不能运用自如,出现了一种极为尴尬的局面。因此,笔者以为,我们财税法课程应该遵循“权利义务”基本路径进行研究,运用法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其深入探究;其次,财税法学相对于法学的其他部门法应用方面更为频繁、综合性更强,因此,研究财税法的学生势必要辅之以一定的财务会计和税收学知识,这也是专业型人才培养。
“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其他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它相抵触,财税法治也必须遵循这一原则。公共财政、税收法定主义是我们所极力倡导的,随着对财政和税收研究的深入,不少学者对于财政、税收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公共财政这一服务于市场的财政,是将财政活动限定于服务市场的范围内,避免财政供给的不足或是过量,防止财政资金的浪费,财政活动的适度适时是我们财政活动的目标的;而税收作为一种侵犯国民财产的手段,更是将其定位于“债”的属性,是国民为享有国家提供的公共物品而支付的对价。纳税不是义务性的进贡,而是获得相应服务的方式,纳税人权利的意识不断浮出水面。一方面是人权在各个领域中的落实和实现,另一方面也是保护财产权的理论支持。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明确提出: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这种种情况无不表明,对于财税的研究从法学角度进行探究,对于权力的监督,权利意识的树立意义颇为重大。因此,作为一名法学学生,在研究生阶段更是要把握这一根本的线索,这也是区别于其他税收学等方面研究的显著方面。因此,从法理学和宪法学、行政法学的角度切入,从更为广泛的背景下研究财税内容,势必会有一种全新的认识,这也是研究范式的一种转化。正如,日本学者北野弘久教授所阐述的税法并非是“征税之法”,更是纳税人据以对抗、制衡国家课税权的“权利之法”,这对于学生的学习则是另一全新的视角,权力和权利的研究也是我们在以后学习中所应重点关注的线索。
此外,要密切加强对法律关系、法律行为以及基本价值和基本原则等基础性知识在财税法中的具体的研究,尤其是该学科所特有的内容的研究。
同时,在自己的一些实习或者是实务操作中,笔者发现,我们现有的法学知识对于研究财税法是远远不够的,财税法学这一学科本身的特点表明:必要的经济学、税收学以及会计学知识的积累,是深入研究财税法的理论问题以及实务操作中所不可或缺的。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理论认识的研究最终势必要运用于实践中,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正确的理论对于实践的指导作用是积极促进的,而没有任何指导意义的认识从成本收益角度看是无效的,结论正确与否要得到检验唯一的途径就是回到实践中去,特别是像财税法这样一门应用性较强的学科,更是如此。
我们不少研究财税法理论的学者或者以税收学位基础简单的附加法学方法对此进行研究,或者是从法学理论对此进行探究却忽视了财税法本身固有的财税经济方面的知识,总是给人以各行的感觉,因此,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要想从专业的角度对此深入研究,势必要辅之财政、税收以及会计方面的知识,真正挖掘学科自身的特点,从一个独特的角度诠释该学科。
财税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是一个综合素质的积累过程,是多领域知识兼备的人才。当然,财税法的讲授必须坚持“权利义务”、“权力权利”等法学特有的研究路径这一根本要求,相关知识的具备是该学科发展的要求,也是该专业人才培养所必备的素质,两者兼而有之,但是应该有所侧重。
三、财税法将案例教学与实务实践操作相结合
传统的教育模式,财税法课堂的教学重视基本知识的讲授,更多的是知识的介绍,尤其是在总论部分许多理论的介绍这是必要的,然而,在具体到之后许多具体内容的讲授,仍然不能脱离这样的模式,使得学生只有一种抽象、宏观的概念,对于数字、公式的机械的接受,对于以后的实践并无多大的意义,许多学生在学习过财税法课程之后,仍然对一些基本税种的征收是不知所云的,从教学方面是失误的,而就学生个人而言也是没有丝毫获益的,只是机械的或者迫于考试等压力记忆,过后就没有丝毫的印象,这是许多学生学习过后的真实体会。因此,有不少教师讲案例教学的方法引入,通过一个个切实具体的案例对具体税种进行讲授,不仅形象具体,同时真正使学生有一种学有所用的感觉,促使学生萌发了学习的兴趣,主动接受且保持持久的记忆效果。
财税法案例教学法最早起源于美国,以案例作为教材,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通过运用掌握的理论知识,分析、讨论案例的疑难细节,从中形成各自的解决方案,培养了学生的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真正将法学这一应用性学科体现的真真切切。财税法学当然具备这一特点,并且具有更为频繁的实践性。但是,在我们现在财税法学教学中还没有充足的案例,虽然不少的学者为搜集财税法的案例作了很大的努力,并且也是卓有成效的,使得我们案例教学成为可能。然而,笔者以为社会生活是纷繁复杂的,丰富各异的,我们面对的现实并不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更多的时候是出现多种冲突,和法律规定情形相差很大,教师教学过程中更多的时候是先讲述一个结论,再为此寻求一个典型的案例,当然这一案例可以很好的印证该结论,但是这并不利于法学的研究,也不利于学生提出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所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更应该注意现实中非典型案例的讨论,以激发学生的思考。
笔者以为,通过引入案例教学的方法使学生对理论知识点的认识具体化,对实务性的操作能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同时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对于案例所要证明的理论加以检验,这也是对知识再认识的过程,一方面加深对知识的全面深入地掌握,另一方面也是丰富案例、拓展视眼的过程,对于教师和学生都是极为有意义的。
鉴于法学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许多学校都栽在法学专业的课程中开设律师实务、毕业实习等,很多学校的法学院系还聘请资深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实务部门的人作为兼职教授,讲授他们在司法实践中的经验,这无疑是一种值得采纳的教学方式。财税法教学也同样,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实践部门人员。笔者以为,我们更重要的是给学生提供现实的实践机会,真正给学生以接触社会的机会,以保证在毕业之时能更快的融入社会当中。
关键词:税收;税率;种类;探究
一、 教学内容
本课是高中思想政治必修一经济生活第三单元第八课《财政与税收》中的第二节《征税和纳税》。由于这节课知识点较多,我把这一节分为两个课时。这一节课主要讲解“税收及其种类”。介绍税收的含义、三个特征及其相互关系、税收的种类,其中最重要的两个税种——增值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二、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识记税收的含义,税收的基本特征,理解税收基本特征之间的关系。税收的几个种类。个人所得税的含义及计算方法2.能力目标:提高学生辨别能力,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通过对税收及其基本特征、税收的作用的理解,认识到依法纳税的必要性;通过对具体税种特别是个人所得税的了解认识到个人在社会分配中的地位,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
三、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课件]
一、税收的含义,请小老师解释说明
二、税收的特征及其相互关系,请小老师解释说明
三、我国税收的种类。影响最大的是哪两个?
教师:两分钟时间,请同学们把答案找出来。
教师:每组派一位代表到前面抽签。
教师:时间到,请抽到第一道题的小组到讲台前展示。
学生: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利,依法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教师:请你告诉大家,从税收的含义来看,税收的主体、手段、目的和依据分别是什么?
学生:税收的主体是国家,税收的目的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税收的手段是税法机关凭借政治权利,税收的依据是“依法取得”。
教师:回答的非常好。有请抽到第二题的小组派一位小老师为我们讲解。
学生:税收具有强制性,强制性是指,不论你想不想交,都必须要缴纳。无偿性是指我们把税款交给国家,国家不用给我们补偿。固定性是指,税法机关跟谁征税,征收多少税,都是固定的。三者关系是:因为是无偿的,所以没有人会愿意把自己赚的钱交出去,因此,国家必须强制性征收。这就是强制性是无偿性的保障。另外,因为是强制征收和无偿征收,所以税率和纳税对象必须是固定的,国家不能随意的征税,否则会引起国家经济秩序的混乱。
教师点评:这位同学的回答非常精彩。税收的三个特征之间的关系解释的非常详细。请抽到第三题的小组派代表回答问题。
学生: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资源税,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教师:现在我们来做一道连线题,大家思考一下,每一个案例各属于哪一个税种。
[课件]1.黄小姐买了一处房产,价值100万,需缴纳15000元的税款。
学生:房产属于财产税。
教师:回答正确。一般来讲,普通住宅按1.5%征税,别墅要按4%来征税。如果你购买了价值1000万的别墅,就要缴纳40万的税款。
[课件]2.某地开采原油100吨,需缴纳3000元税款。
学生:原油征税属于资源税。
教师:回答正确。因为各地各种资源的质量和含量不同,所以征税的税率因地而异。
[课件]3.纺织厂出售一批价值15000的布料,需要交纳2550的税款。
学生:流转税。
教师:其实,这个税收是属于流转税中的增值税,是以在生产经营中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增值税是按照17%来征税,也就是一家餐馆,每产生100元的收入,就要缴纳17元的税率。
[课件]4.小王向某报社投稿,获得了3000元稿酬,他需要缴纳308元的税款。
学生:这属于个人所得税。
教师:回答正确。个人所得税的项目繁多,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课件]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图片展示。
教师:个人所得税中,比较常见的是稿酬、利息、偶然所得。其中偶然所得比如中奖,是按照20%来征税,但是只有在中得10000元以上的数额,才需要交税。个人所得税中,比重最大的就是工资和薪金,现在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工资薪金的计算方法:
[课件]: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教师:现行的工资薪金中,起征点是3500元。如果你将来一个月的收入是3400元,你不用交一分钱的税。如果你的收入是3501元,这多出的一元,也要交税。具体算法是,在扣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工资中,减掉3500元的起征点,找到相应的那一栏,乘以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现在,请抽签时抽到4,5,6号的小组,派一位代表到白板上做计算题。分别计算工资收入为8千、2万、5万时,每个月需要缴纳的税款。其余同学,把答案写在练习本上。
学生展示:(8000-3500)*10%-105=345
(20000-3500)*25%-1005=3120
(50000-3500)*30%-2755=11195
教师:非常正确!通过这三组数据,同学们请思考一下,个人所得税的这种征收方式,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关键词】新课改 高考政治 一轮复习 有的放矢
【中图分类号】G63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1-1270(2014)02-0086-01
高三是高中阶段最为特殊、最为重要的一年。进入高三,学生和教师面临的现实问题就是时间紧张,但复习内容却非常庞杂。因为备考,学生的学习任务和教师的教学任务也更加繁重。为了成功备考,无论是教师的教还是学生的学都应以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为依据。教师作为教学活动的引领者和组织者,更要合理的安排复习,给学生有效的方法指导,才能使使学生的知识储备和能力素养有大的提高,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近几年新课标全国卷更加重视“新材料、新情境”的创设与运用,注重考查考生所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考生多角度、创造性地思考和解决问题,试题形式更加灵活多样,命题思路更加多元开放。这些信息既反映了新课改的基本理念,也为我们的备考工作指明了方向。
高考政治的复习备考,一般有两个必须的环节:一轮基础知识复习和二轮热点专题演练。这两个环节的递进是学生由课堂走向生活,把理论运用于实践,将知识内化为能力的过程。一轮复习是整个备考过程的基础环节,作用也最为重要。那么,一轮复习应如何有效的实施呢?
一、立足教材基础,整合主干知识
一轮复习的进行以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为内容,以章节为单位,以模块为整体,逐步推进。只有对基础知识做到准确全面的把握,才能谈到能力的提升。在复习《经济生活》的过程中,首先要让学生明确价值与价格,价值量与价值总量、社会劳动生产率与个别劳动生产率、互补品与替代品、外汇与汇率、效率与公平、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等这些基本的概念,还要进一步让学生学会分析辨别,理解运用,进而把握知识点间的内在联系。比如在掌握宏观调控这一基本概念的基础上,要帮助学生进一步建立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宏观调控与货币政策;宏观调控与财政的作用;宏观调控与价格等的关系。最后还要进一步探究知识的生长点:现阶段,我国实行的宏观调控措施。我国现阶段为什么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与我国的经济形势有何关系;为什么要保持适当的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为什么要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三农”、欠发达地区、民生、社会事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等重点支出;为什么要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这些问题都要通过教师引领学生走向生活、关注生活,并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进行分析说明,才能将知识真正内化为学生的能力。
在复习的过程中,教师还要处理好主干知识与非主干知识的关系,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既要全面,又要抓住重点。复习过程中不要想当然删减知识点,更不要平均用力。《经济生活》是整个备考复习中内容最多,难度最大的部分,所以在时间的分配上应有所倾斜。教师在复习中要紧紧围绕一个核心线索展开: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只有将市场机制与国家宏观调控有机结合,才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不管是复习生产消费,还是经济制度、财政、税收、银行;不管是对内的制度完善、体制改革,还是探讨经济全球化的国际环境,都是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明确主干知识,就能对学习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更好的发现知识点间的联系,构建知识体系。这样做,对于学生理解具体的概念、原理大有帮助,既减轻了学生的记忆负担,又提高了复习效率。
二、进行规范训练,提升解题能力
对于在复习过程中学生出现的一些理解上的错误,易混淆的知识点,教师要通过练习和讲解及时纠错和澄清,尽量避免学习过程中知识点的遗漏和错误的积累。在复习课本知识的同时,必须配合进行强化训练,这样才能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理解能力和解题能力。比如每节课针对已复习的内容,教师都应筛选和设计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例题,进行及时的巩固练习。这样可以帮助学生自查自改,自我提高、自我进步。在复习《经济生活》第二课《价格的变动与影响》这一框题时,针对价格对需求量的影响的知识点内容比较复杂、难度较大的实际情况,我挑选了一些典型的、难度适中的高考题和模拟题进行当堂训练和讲解。通过知道怎么考来指导我们怎么教,怎么学,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就能做到心中有数,教师也能实现较好的教学效果。
在练习的过程中,教师必须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教师在试题的选择上要做到精选,要注意选易错点和易混点;要选凸显重点、核心考点的试题;要选能教给学生答题思路的典型试题;要选有时政和时代特色的新颖试题。其次,教师要研究试题,研究试题的命题思路和方向,研究试题的典型性和适用性,考虑学生的负担和承受能力。再次,在试题的讲解过程中,要讲疑点、讲结构、讲思路。在课堂上讲到关键处,易混处,不在于教师讲多少,而在于学生掌握落实了多少。最后,在讲评中注意知识的迁移、拓展,同类考题的转换。不要就题论题,要适当发散,启发学生多角度的思考,注重知识的跨度和整合,培养学生的开放式思维。练习的过程中要让学生多动笔,勤总结,乐反思,训练答题的规范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