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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计划落实讲话

立法计划落实讲话

近年来,我省地方立法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确定的方针政策,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下面,围绕**8年立法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第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地方立法是我国法律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保障。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结合省九次党代会和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精神,围绕经济建设、保障民生、服务大局等中心任务,制定了**8年度的立法计划。可以说,今年的立法计划既体现了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的宗旨,又体现了推动发展、促进和谐为目标的科学发展理念。完成这些立法计划是省政府各部门的重要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牢牢树立法制观念,切实增强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落实好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促进立法工作深入开展。

第二,着眼大局,保证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立法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正确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真正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作为判断立法工作好坏的标准。过去,有的部门在立法时不完全是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本,而是以部门权力和部门利益为本,总是希望通过立法,给本部门扩大权力,给其他部门或者老百姓增加义务。这些做法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形象,而且影响经济发展的软环境,必须认真克服。今后,审核部门要严格把关,特别是涉及社会公众和民生的法规草案,如果不是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而是为本部门揽权、谋私利的,要坚决修改或者不予办理。请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对此事切实负起责任来,也请省政府法制办做好对这件事情的监督工作,对出现通过立法谋取部门利益的现象,要予以通报批评。

同时,立法要体现本省特色,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能照抄照搬国家法律、法规条文,从**省又好又快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使其真正起到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实际问题的作用。立法的最终目的是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改善人民生活服务。所以,各部门在起草立法前,要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弄清楚立法要解决什么问题,使立法有针对性。只有有了针对性,在运行中才能体现出实效性,确保有用、管用。

第三,创新机制,实行开门立法。立法属于重大决策,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与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紧密相连,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通过创新机制,提高立法进程的透明度和群众的参与度,真正求智于民,问计于民。同时要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传播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法规的意见,建立立法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的制度,积极探索扩大社会公众参与立法工作的机制。凡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联系比较紧密的立法,都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要探索通过组织或者委托专家起草法规,召开专家论证会等方式,听取法学专家的意见。要广开立法言路,拓宽立法之门,广采众家之长,保证立法工作不出现失误。

第四,明确责任,狠抓立法计划的落实。**8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中所列的9项立法项目,有8项是需要省政府提出立法议案的,这就需要政府相关部门认真做好起草、审核与协调等工作。要按照文权主任的要求,强化质量意识,强化时间观念。具有起草任务的部门要把好起草关,这是基础环节,是第一道工序。法制部门要把好审核关,保证立法的质量。要讲求效率,抓紧工作。应该说,省政府各部门在制定立法计划时,非常积极,努力争取将本部门的立法项目列入计划。现在项目列入了计划,应当以更积极的姿态,全力保证计划的完成。要把立法计划列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配备精兵强将,把任务分解到人,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按要求、按时间完成。省人大提出的立法计划是根据全局工作安排的,省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全力配合,除了极特殊情况,必须按时完成,维护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省政府将这项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的目标,年末未能完成立法计划的部门,其主要领导应当向省政府报告情况,并说明原因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