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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市委文化体制改革意见

文化局市委文化体制改革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14号)和《安徽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皖办发〔*〕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文化体制改革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1、充分认识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地位和作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升综合国力,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全面实施“443”行动计划、加快实现“三最”目标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必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2、切实加强对文化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把文化体制改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大力支持、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及各区县委、*风景区管委会党委、市直有关单位成立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文化体制改革,确保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二、进一步明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要求,把握改革正确方向

3、文化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为前提,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重塑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改善宏观管理、健全政策法规、转变政府职能等关键环节的重点突破为基本方法,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根本出发点,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弘扬徽文化精华,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文化大市。

4、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是:通过改革,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导向正确、富有活力的文化生产和服务的微观运行机制,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的文化创新体系,以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推动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徽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开放格局,进一步提升我市文化事业和新型文化产业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5、文化体制改革的原则要求是:

(1)坚持党的领导、保持正确方向。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实现*市在全省率先奋力崛起、率先实现统筹发展和将*风景区打造成全国综合竞争力最强的自然景区、将*市建设成全国同类旅游城市综合竞争力最强城市之一的发展目标服务。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既要学习引进优秀外来文化,又要抵御西方不良思想文化渗透,努力维护和保证国家文化安全。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宣传文化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管媒体、党管干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始终确保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喉舌的性质。

(2)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把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占领思想阵地和扩大市场份额统一到文化体制改革全过程,努力为全社会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最大限度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经济发展的功能。根据既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点和规律,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一手抓由政府为主导的公益性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实现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一手抓由市场为主导的经营性文化产业不断壮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种文化需求。

(3)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既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又细致稳妥、有序推进。统筹协调、兼顾各方,做到文化发展、单位受益、职工得利、社会满意,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把深化改革与加快发展、加强宏观管理与增强微观活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将改革逐步推开、引向深入。要确保文化体制改革与经济、政治、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国家法律法规体系,与劳动、人事、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改革相互配套衔接。

三、积极探索文化体制改革新路子,进一步明确文化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6、改革文化管理体制。加强和改善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理顺政府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实行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建立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有序、统一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形成坚持正确导向与坚持市场取向相统一、充满生机富有活力的文化经营体制,增强党和政府对宣传文化领域的宏观控制力,提高政府部门依法管理的能力,提高宣传文化阵地的辐射力和影响力。转变政府文化管理职能,明确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体制上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方式上实现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为主、管理直属单位为主向管理全社会文化为主、行政手段为主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为主转变。完善行政许可,强化政务公开。制定和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激励文化创新等方面的政策。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构建文化市场管理信息网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实行统一执法。

7、改革国有文化单位。加快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以及事业经费投入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改革;促进经营性文化单位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重点实施公司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文化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内部改革,全面推行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考评聘用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岗位工资制等。要按照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原则,规范国有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加强对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安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合理界定转制企业产权归属,明确出资人权利,建立资产经营责任制。

党报、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是重要的思想文化阵地,实行国有事业体制,享受国家重点扶持政策,同时要优化组织结构、整合内部资源、转变经营方式,科学划分新闻媒体宣传业务与经营业务,实现宣传与经营两分开、事业与产业两分开。政府投入兴办的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文艺创研室、文化馆(站)等,继续实行事业体制。市歌舞剧团要在原改革基础上,继续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激发活力、提高效益。一般艺术院团、一般出版单位、影剧院、新华书店、文化经营中介机构等,要逐步转制为企业。

8、改革文化企业。

(1)重塑和培育新型市场主体。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对文化事业单位剥离企业经营方向、资产配置、重大决策、重要干部监管。剥离出来的企业要作为独立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其国有股份收益为出资人宣传主业和企业扩大再生产服务。

(2)壮大国有文化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推进国有文化企业公司制改造和股份制改造,推进国有文化资本向市场前景好、综合实力强、社会效益高的领域集中,推进文化产品生产创新机制的建立健全、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文化品牌,推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企业建设。

9、大力发展文化产业。调整、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拓宽投融资渠道,提高文化企业竞争力。按照把我市建设成为安徽省文化产业发展基地的要求,以市场运作为手段、徽文化为特色、人文旅游为依托,科学整合文化资源,引导国有、集体、民营等多种所有制形式一起上,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文艺演娱业、文化培训业等特色文化产业,建设影视、会展、节庆等各类文化产业发展基地。积极开展文化产业招商引资活动,开展文化活动和文化产业项目推介与招标。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支持中小型文化单位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形成富有活力的优势产业群。

10、培育和完善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企业、文化产品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培育一批上规模、有影响的文化产品专业市场、文化产业要素市场。积极发展书报刊批发、音像、艺术品、演娱和影视剧摄制市场等。建立贯通城乡的图书发行网络,建设先进安全的现代广播电视传输网络。扶持鼓励城乡居民自办文化事业、兴办文化产业。大力扶持中小文化企业发展。大力发展民营文化产业,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国家许可的各种文化经营企业和文化项目、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投资文化产业领域,参与国有文化企业的改制重组,支持有条件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培育文化行业协会和经纪、、评估、鉴定、咨询、推介、拍卖等中介机构,在演出、电视、艺术品市场建立和发展文化经纪机构、机构、仲裁机构等。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保障机制,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11、继续加大政府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改革扶持方式,发挥资金效益。各级政府应在财政预算中逐年增加对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逐步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对农村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的投入,创作和塑造一批文化精品。政府文化投入要重点投向满足人民群众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需求的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尤其是增加对农村乡镇文化广播电视站、村文化室等城乡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以及文物保护、文化遗产保护、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扶持等。积极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政府对文化事业单位和文化企业单位的投入方式,要以项目投入为手段、激发活力为目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鼓励捐赠和赞助等各项政策,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文化公益事业。

12、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发〔*〕41号)和省政府《关于继续支持文化事业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皖政〔2001〕1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0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快制定体现宣传文化特点、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体系。财税、工商、组织、人事(编办)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会同文化主管部门制定相关财税、人事、社保等政策。

13、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确保平稳过渡。文化事业单位改制中的分流人员,通过拓展业务领域、开辟新就业渠道、向系统内和系统外流动等多种方式提供就业创业条件,鼓励自主创业。

14、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着眼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要求,着力培养文化领域的领军人物和专业人才、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的专门人才、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逐步建立有利于调动文化工作者积极性、创造性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文化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15、切实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各地各单位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调研、指导、协调、督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及时把握工作进展,推动改革进一步深化;要严肃工作纪律,建立请示报告制度;要加强人事、财务管理,严禁借改制之名乱进人、滥发财物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确保文化体制改革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