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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

文化局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和十六届六中全会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办发[2006]44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根据宜昌市农村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我市农村文化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文化事业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重大决策。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的有效途径,是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

2、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农村文化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推进重点文化工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文化活动,积极培育农村文化市场,广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得到改善。特别是全市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广大农村文化工作者积极投身改革,在公益文化服务方式、服务手段、服务内容及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通过改革促进了农村文化工作者思想观念的转变,优化了文化队伍,增加了公益文化投入,规范了公益文化服务项目,充分调动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农村文化建设新的运行机制正在形成。同时也要看到,我市农村文化建设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还不相适应,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还不相适应。就农村文化阵地分析,我市目前有4个县市、3个区文化馆、图书室的基础设施达不到国家标准;有40%的乡、镇文化站、图书室不达标;能达标的村级文化图书室不足8%。有的站、室资金不落实,人员不到位,导致现有的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无法为农村经济建设服务,为农民群众服务,农村文化活动相对贫乏,城乡文化发展水平差别较大,这种现状极大的障碍了我市农村文化建设及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我市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农村文化建设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加强我市农村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及发展目标

1、农村文化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目标,始终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腐朽文化,倡导科学、文明,克服愚昧、落后,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2、到20*年,把宜昌建设成为与社会经济相适应的文化强市。做到文化机制充满活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实力增强,文化设施明显改善,文化市场规范有序,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文化发展主要指标和文化综合实力居全省市州前列。

三、加强“*”期间我市农村文化事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1、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要逐步构建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大力发展县、乡、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到20*年,实现县、乡、村文化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切实加强,各县、市、区文化馆、图书馆建筑面积达到1500平米以上,个别规模小的区可两馆合并,面积达到2500平米。乡、镇文化站建筑面积达500平米以上。村文化室、图书室建筑面积达到*0平米以上,藏书达到1500册,报刊5种以上,有电视机等文化设备。“*”期间,我市争取达到六个一级图书馆,使全市图书馆面积增加50%,建成三个一级群艺馆、文化馆,使全市群艺馆、文化站面积增加30%。

到20*年我市农村实现县、市、区都有服务设施较完善的图书馆、文化馆。达到500平米的一乡一站,*0平米的一村一室,一人一册书的目标。同时,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大院、农村文化科技户建设。在已有的500户基础上,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点培养,达到2000户。

到2020年全市*4个文化站,要建设成具备传播、宣传文化科技信息、提供农民休闲娱乐条件,展示当地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地面地下文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的多功能文化场所,真正建立起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加强农村文化信息工程建设。在“*”期间,让农民充分享受文化信息服务的便捷,是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对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整合的具体措施,通过卫星、互联网和光盘等传媒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目前我市已投入280万元,已建县级共享工程中心*个。

到20*年将投入300万元建乡镇共享工程中心62个;投入500万元建村级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点200个。通过五年的努力,使我市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有一个质和量的变化,切实为我市广大农民提供一个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展文化活动的良好场所。

3、积极发展农村电影放映。加大专项资金投入,继续实施电影数字化放映“2131”工程。在农村逐步实现由胶片放映向数字放映的转变,鼓励城市电影院向农村延伸,重点做好配送电影流动放映车和电影拷贝工作,丰富农村电影片源。加强农村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和农村科教影片的放映,采取定点、流动、录像放映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农村电影放映的新方法新模式。

到20*年各县市配齐演出流动车、电影放映车和设备,基本实现“政府买单,农民看戏”,每乡每月放映1场电影,每乡镇每季度看一场戏的目标。

4、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期间,加大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力度,严禁封建、迷信、黄色、低俗文化冲击农村文化市场,腐蚀广大农民和青少年,以科学文化知识占领农村文化阵地,培养和造就一批有知识、有理想、有道德的新型农民。到20*年,大力培育农村文体队伍,每年开展一次农村文艺汇演,民风民俗知识讲座,及原生态歌曲演唱大赛等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极大地丰富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5、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程,着力发展宜昌地域特色文化。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加强对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系统普查、整理和保护与传承。建立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名录体系。授予秉承传统、技艺清湛的民间艺人“民间艺术师”,加大“民间艺术之乡”、“特色之乡”建设的力度,我市现有“民间艺术之乡”5个。到20*年建设*个民间艺术之乡,*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努力培养一批具有民间特色的文化名乡、名村、名人。逐步形成一乡一特色,一村一品牌的和谐新农村。同时大力扶持农村业余文化队伍。全市现有民间文艺社团164个,到20*年要兴办和扶持民间文艺社团250个,2020年争取达到500个,参与人员突破3万人。

实施三峡特色文化品牌和特色文化资源开发战略,培育一批文化名牌、名村、名园、名人、名品。把农村题材纳入舞台艺术、影视剧、音乐、舞蹈、曲艺、美术等创作和各类书刊、音像制品出版计划,保证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在总量中占一定比例。宣传文化部门的有关专项资金要提高使用效益,加大对农村题材重点选题的资助力度,不断推出反映当代农村生活、农民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购买适合农村需要的优秀剧本版权,免费提供给基层艺术团体使用、改编并为农民群众演出。全市性文艺出版评奖要对反映农民生活的优秀文艺作品予以倾斜。

6、建设三级文化网络骨干队伍。人才是致胜之本。人才是文化事业兴旺的最重要因素。宜昌文化事业的发展必须依靠一支高素质的文化工作者队伍。要加强文化系统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和工作作风建设,培养选拨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要加强对文化专门人才的选调、培养。要按照“以事业留人、以感情留人、以待遇留人”的要求,加强文化队伍建设。

⑴全市要培养*0名各类文化文艺专家级人才,培养30名在全国全省有一定影响的文化名人和文艺明星。要从政治待遇、经济待遇、工作条件、生活环境等诸多方面关心,爱护文化专门人才和文化系统管理人才,真正做到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理解人,使全市文化系统形成以人为本,人才辈出的兴旺局面。

⑵文化艺术队伍的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艺术教育体系形成。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达到职工总数的70%以上,并拥有一批拨尖艺术人才和优秀管理人才;各类专业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基本上都达到中专以上水平;文艺队伍建立起利于人尽其力、合理流动的运行机制。目前全市县、乡、村专兼职文化队伍860人,到20*年全市各县市区财政供养的公益性文化馆、图书馆专业人员将达到600人;*4个到乡镇配备有文化、懂专业的文化站专干130人。村级兼职文化干部一村一人,达到1500人,采取培训,观摩学习等方式提高农村文化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7、落实有关部门责任。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认真制订农村文化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完善改革,明确措施,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建立党委、政府农村文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密切协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农村文化工作。有关部门对农村文化建设特别是重点文化工程,要加强专项工程监督检查。县市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业务指导。区级文化行政与财政部门要担负起监督责任,加强对乡镇公益文化服务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督办。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措施。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意见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