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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饮水安全培训讲话

城乡饮水安全培训讲话

同志们: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规范全市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提升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实现工程建设高标准、管理规范化的目标,确保市委、市政府要求的“*年解决300万城乡人口饮水安全”和“2012年前基本解决城乡饮水安全”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市局安排举办本次城乡饮水安全项目培训班。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全市城乡饮水安全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年调查评估,全市有1341.21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占农村总人口的55.7%。水利部确认我市纳入中央补助解决范畴为971.50万人。根据《全国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全市农村饮水安全现状,我市于*年5月编制完成了《*市农村饮水安全“*”规划》,确定全市“*”期间规划解决6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年百年大旱之后,市委、市政府立足“加快”和“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决定》,由此将全市“*”期间农村饮水安全规划目标调整为800万人,其中中央解决600万人,市级(信贷资金)解决200万人。

(一)进展情况

解决城乡饮水安全问题是当前民生水利工作的重点。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全市第三次党代会上向全市人民郑重承诺:在2012年前基本解决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各级水利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超前谋划前期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广泛推广“民办公助”、“先建后补”、“整村、整镇推进”等新机制,加快了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步伐。*-*年,全市累计投入农村饮水安全资金11.17亿元,其中:中央补助专项资金7.28亿元,地方财政及受益群众自筹3.89亿元;建成各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60489处,解决了283.26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年,解决300万城乡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列入了市委、市政府“八大民心工程”,并纳入对区县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截至9月底,全市共计完成各类城乡饮水安全项目投资11.78亿元,其中市级以上投资6.96亿元;建成各类城乡饮水安全项目22792处,解决了212.7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占年度计划的71%。

1.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1-9月,全市共计完成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投资7.32亿元,其中市级以上投资5.18亿元,解决了153.9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占年度计划(200万人)的75%。各区县*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基本完工,*年农村饮水安全国债和开行信贷项目已先后启动,目前已完成投资2.42亿元,其中市级以上投资1.81亿元,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42.03万人。

2.城镇供水项目

根据城镇供水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年全市计划建设城镇供水工程110处,其中:城镇拓展区供水工程38处,乡镇供水项目72处。截至9月底,全市已开工城镇供水项目95个,其中:乡镇供水项目72个,城镇拓展区供水项目23个。城镇供水工程完工32处,累计供水受益人口58.80万人(含城镇拓展区供水受益人口),占年度计划100万人的58.8%。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各地上报数据进行分析,并结合今年开展的专项检查、中期评估和审计调查情况,全市城乡饮水安全工作中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工程进度总体滞后,形势不容乐观。8月份市审计局出具的审计调查报告表明,全市*年下达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进度不理想,审查调查所到的万州、武隆等7个区县有30%的项目未实施完毕;部分*年下达的乡镇供水和城市拓展区供水项目尚未开工;少数区县*年农村饮水安全国债项目至今未启动。

二是规划设计思路落后,工程形象较差。部分规划设计方案不尽合理,相当一部分饮水安全工程没有按照《*市城乡供水工程设计图集》实施,规划设计和项目实施根本不考虑水处理工艺,工程运行中不添加任何药剂,连起码的消毒也不考虑,导致供水水质不达标。同时,工程形象较差、外观简陋、工艺粗糙、厂区脏乱差、管线随意裸露等现象仍然较为普遍。前阶段为迎接中央领导到*视察,全市竟选不出几处象样的示范工程。

三是自筹资金到位差,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一方面,由于近年来人工工资和各种建材价格大幅上涨,导致饮水安全工程造价不断攀升,资金缺口问题日益突出。另一方面,区县自筹资金不到位,城镇供水项目因资本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开行资金拨付,部分规划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与此同时,少数区县随意降低农村饮水安全补助标准,致使建设标准不高,水处理工艺简化或根本不予考虑,影响了项目实施效果。有的区县没有按照要求实行专账专款专用,将饮水安全资金与其它项目资金混在一起、用于支付其它项目。

四是“三公示”制度执行差。部分区县不按照市局印发的公示范本进行公示,造成公示内容不全、效果不佳。少数区县存在虚假公示情况,即公示内容与实际实施情况不一致,或者仅仅是本着应付检查的目的虚假公示。

五是供水饮水质量缺乏安全保障。据8月份审计调查,全市93%的饮水安全项目未进行水质监测,部分工程水质较差。如永川四望山饮水工程水质混浊,武隆县部分工程水质多项指标超标,仙女山饮水工程水质发黄,群众不敢饮用。

六是工程建后管理落实差。相当一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没有落实管理主体,管护制度不健全。水价机制未形成,受益群众不知道供水价格,也未缴纳水费,致使工程供水质量无保障、运行管护不到位,影响了工程效益的发挥。

七是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工程完工后业主单位不及时组织完善竣工资料、工程决算和审计,有的项目工程完工后两三年还迟迟未进行竣工验收。

八是信息报送差。部分区县不按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双桥区经多次催办仍不报送。少数区县进度报表质量差,不能真实反映工作动态。

二、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机构建设

加快解决城乡饮水安全问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广大城乡居民最现实的需求和最迫切的愿望。各区县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乡饮水安全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30号)的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城乡饮水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解决城乡饮水安全问题作为当前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加投入,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充实人员队伍,强化技术力量,加大城乡饮水工程建设力度,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同时,要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组织一线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各级举办的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和技术培训班,提高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水平。

(二)抓好前期工作,为项目建设提供保障

按照市局上半年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各区县近期要抓紧完成以下两项工作:

一是抓紧编制完成*-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各区县要按照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12年城乡饮水安全规划工作的通知》(渝水计〔*〕230号)的要求,组织技术力量尽快完成*-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的编制工作。纳入规划的*-2012年饮水不安全人口加上*年以前解决的人口总数,不能突破*年经市水利局复核评估确认的饮水不安全人口总数。规划编制完成并报经当地政府审批后,于11月底前主送市政府,同时抄报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备案。针对当前规划编制工作存在的重视不够、进度缓慢、质量不高等问题,各区县要切实把该项工作列入近期工作的重要日程,落实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确保在11月底前高质量地完成规划编制任务,用以指导下阶段城乡饮水安全工作。

二是抓紧完成2009年城乡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审批和2009年计划申报。按照市局上半年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题工作会议部署,为提高工作时效,缩短建设周期,经市政府同意,对年度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批作如下调整:将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实施方案编制合并进行,除日供水规模1000t/d或供水人口10000人以上的项目单独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外,只按年度打捆编制实施方案。2009年全市计划解决200万城乡人口饮水安全,其中:农村人口150万人,城镇人口50万人。目前,年度指导性计划已下达各区县。请各区县按照“整乡镇推进”、“竞标”、“先水质、后水量”、“先集中、后分散”的原则,结合当地饮水安全工作总体安排,择优确定2009年实施项目,合理确定技术方案,组织设计单位完成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经水利部门审批后,于11月底前将审批文件报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同时,根据实施方案汇总编制2009年饮水安全项目计划,由水利、计委两家联合以正式文件向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申报。从2009年起,在6月底前完成下一年度饮水安全项目计划申报工作。

这里我特别要强调的是,在编制2009年项目实施方案时,各区县要暂缓实施分散式打井、建池等工程,集中财力、物力打造集中式标准化骨干项目。同时,为提升全市饮水安全工程整体形象,2009年每个区县要选择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地区建设2-3个样板工程。市局将对样板工程进行重点支持。

(三)加快建设进度,规范建设管理

各地要坚定“2012年前基本解决全市饮水安全问题”的目标不动摇,按照市局倒排工期的要求,加快实施*年已经下达计划的中央和市级信贷饮水安全、城镇供水项目,确保当年任务当年完成。目前还有少量没有动工的项目,必须采取超常规的工作举措,简化前期工作程序,尽快启动建设。年度项目竣工后,由各区县水利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情况及完工公示资料报市水利局备案。各区县要从以下两方面规范建设管理:

一是规范“六制”管理。全面执行规划建卡、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县级报账和项目公示等“六制”。进一步规范材料、设备集中招标采购,严格选用通过质量认证的产品;全面推行施工单位公开招标制度,择优选择专业化施工队伍;对规模较小的分散式供水工程,采取打捆招标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严格工程开工前、竣工验收前和违纪违规查处情况“三公示”制度,推行阳光操作,提高项目实施的透明度。市局片区工作组将进一步强化对各地执行“三公示”和城乡饮水安全建设的巡回监督检查,定期对工程进度、质量和资金筹集、使用等情况进行通报。

二是推行“整乡镇推进”,打造集中供水工程。为保证供水水质和水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城乡饮水安全工程效益,我们要本着“实事求是、先易后难、整乡推进、效益优先”的原则,以中心场镇等人口聚集地为重点,集中人力、物力打造一大批跨村、跨乡镇的规模化、集中式供水工程,整乡、整镇推进城乡饮水安全工作。农村饮水要尽可能与城镇供水结合实施,依托乡镇供水工程发挥辐射效应,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四)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目前,农村饮水安全国债项目中央补助标准274元/人,市级配套标准39元/人;农村饮水安全市级财政信贷项目市级补助标准313元/人。各区县要利用当前水利大发展的有利时机,在积极争取当地政府落实配套资金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按照“六步工作法”的工作程序,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广泛发动受益群众筹资投劳,确保工程建设需求。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建设管理及水源保护、水质检测或工程卫生评价等费用,可以在市县两级补助投资中按市级以上补助投资总额的7%以内列支。各渠道筹集的城乡饮水安全建设资金,要在县级以上主管部门专户立账,按工程建设进度实行报账制。

(五)推行“竞标”,建立奖惩激励机制

按照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投资“竞标”激励机制的通知》(渝水计〔*〕24号)的要求,全面推行城乡饮水安全项目“竞标”制度。一是对任务完成好、质量高的区县,增加城乡饮水安全年度计划指标;二是凡是经考核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扣减或暂停下一年度城乡饮水安全投资计划;三是鼓励各区县经市水利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或市财政局)核准后,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开展工程建设,在次年下达国家、市级投资计划时,优先满足先期建设完工、完成公示并经市级有关部门抽验合格的项目;四是从*年起,市政府将对超额完成城乡饮水安全年度目标任务的区县进行奖励,奖励办法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

(六)加强水质监测,确保供水水质达标

供水工程的水质状况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各地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渝办发〔*〕230号文件要求,充分认识加强水质检测工作的重要性,将水质检测工作列入当前城乡饮水安全工作的重点切实抓好,确保供水水质达标。各区县水利、卫生部门要尽快完善城乡饮水安全监测体系,争取区县政府落实专项经费用于水质检测工作。特别要切实加强供水水质检测和水质达标验收工作,把水质检测合格作为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分散式供水工程水质达到《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要求。对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要督促管理单位建立日常水质检验制度,配备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对原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进行水质检验;对于分散供水工程,分区域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水质检验行为不规范或水质不合格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七)深化改革,建立良性运行管理机制

随着城乡饮水工程的大量建成,各区县要把工程建后管理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遵循“先建机制,再建工程”的工作程序,广泛推行“舆论宣传、技术准备、组建协会、竞争立项、规范建设、协会管理”的“六步工作法”。饮水工程建设前,由受益群众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明确工程的建设管理主体和明晰工程产权;工程建设中,实行项目“竞标”和“公示”制度,通过招标确定专业施工队伍,受益群众全过程参与建设管理,增加工程建设的透明度;工程建成后,建立有偿使用制度,集中供水工程按照运行管理成本核定水价,由用水户协会负责经营管理,小型分散供水工程,由受益户协商定价,由受益群众自行管理。乡镇供水工程大力推行股份制经营,按照“成本+合理利润”的原则核定水价,由业主负责运行管理。在此基础上,建立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人员,实现工程良性运行。

同志们,加快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下阶段,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水利部全力支持*建设统筹城乡水利发展与改革试验区的大好时机,优先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为*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