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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对象大排查方案

城乡低保对象大排查方案

为切实做好城乡低保工作,使低保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城乡低保“健全制度、规范操作、促进公平”的目标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加强管理、强化措施、提高素质,全面提高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使城乡低保真正成为惠及广大困难群众的“阳光工程”。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成立城乡低保对象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全县分成9个工作组,组长和成员按年初挂点工作组不变。各工作组要深入基层第一线指导、督促大排查工作,分片包干负责排查,并按时上报相关工作情况和表格。

(二)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培训力度。大排查3个月的工作时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及宣传栏、印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低保政策。在乡(镇)、村(居)一级普遍设立最新的社会救助政策公示牌和社会救助对象审批公示栏,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低保对象公开透明。2013年元月15日左右,举办一期社会救助政策培训班,参加对象为各乡(镇)民政所长、低保专管员、县局各工作组成员,使大家统一思想、统一排查方法、统一排查标准。

三、制定排查方案、突出排点。

这次排查工作要求县、乡(镇)、村(居)三级要大力完善三级社会救助评议机构,健全信息员、监督员制度、社会救助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三榜公示、”“三级调查”、“限时办结”和“动态管理”等六项制度,着重解决“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现象和“人情保、关系保”、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低保对象确定不准确、低保申请受理不及时及操作程序不规范等六个主要问题。为此,各工作组应对以下几种对象在2013年元月15日—3月15日期间进行重点排查,分类汇总,2013年3月16日报县低保局。

(一)县、乡(镇)、村(居)三级干部亲属好友在册享受的低保对象;

(二)未经张榜公示,无公示照片的在册享受的低保对象;

(三)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男18—50周岁,女18—45周岁)具有劳动能力(就学的除外),家庭成员无残疾、重病、常病、受灾人员的在册享受的低保对象;

(四)收入核实不准,未及时调整享受金额的低保对象;

(五)拆户、并户,未整户救助的低保对象;

(六)多年申请低保未批的对象;

(七)多年信访的对象;

(八)结扎“二女户”、乡镇解聘人员人均月收入高于低保保障标准的;

(九)群众有举报、有反映的低保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