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27 17:36:16
慢性病健康评估范文第1篇
一、工作目标
(一)在全区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
(二)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
(四)探索适合于本区的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利用4-5年时间,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相结合,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并通过国家达标验收。
(五)主要指标
1.知晓率:到年,人群慢性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自我血压水平知晓率达到70%,自我血糖水平知晓率达到30%。
2.健康行为形成率:到年,成年男性吸烟率控制在60%以下;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低于8克;平均每天运动量6000步以上的成年人比例达到35%以上。
3.慢性病早期发现率:到年,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登记率不低于全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基线调查患病率的60%;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不低于50%。
4.慢性病管理率:到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不低于35%和30%。
5.慢性病控制率:到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不低于30%和25%。
二、工作内容
(一)收集基础资料,确定基线数据。充分利用我区年社区卫生诊断所得的基础信息和资料,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确定基线数据。分析主要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确定重点目标人群和优先领域,明确主要策略和行动措施,为评估综合防控效果提供基线资料。
(二)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全人群的慢性病监测系统。至少包括慢性病死因监测、肿瘤登记、重性精神病、新发糖尿病、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等基本内容,不断提高监测质量。建立慢性病信息管理平台,定期慢性病预防控制相关信息。
(三)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作用,突出地方特色,围绕控制烟草消费、推动合理平衡饮食、进行心理干预等重点内容,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基本要求如下:
1.主要媒体(电视台、报纸或网站等)要设置固定宣传专栏,定期传播慢性病预防、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
2.区健康教育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模板和核心信息,并且能够达到相关数量要求。
3.到年,90%的社区(村)在辖区内设置能对居民开放的健康教育活动室,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居民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健康讲座和咨询,设立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栏,至少两个月更新1次,发放慢性病防治相关宣传材料,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和理念。
4.区属学校为学生开设慢性病相关健康教育课。幼儿园举办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等知识讲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不同类居民的健康需求,在社区、学校、企业等定期开展“如何树立正确心理”、“如何减压”等有特色的健康教育活动及社区医生心理辅导工作。
5.政府组织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并参与“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世界无烟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全国爱牙日”等大型健康咨询宣传活动。
(四)面向全人群,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广简便技术和适宜工具,提高居民自我管理健康的技能。基本要求如下:
1.政府组织,多部门参与,广泛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鼓励支持以乡、街道、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居民开展有益于身心的体育、体操、舞蹈等比赛,在适宜工作场所落实工间操健身制度。
2.推广食品营养成分标签,鼓励并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通过健康教育宣传合理膳食知识,科学指导人群合理营养、平衡膳食。
3.卫生部门牵头,创建无烟医疗机构,逐步在学校、机关单位开展控制吸烟行动,到年至少创建10家无烟学校、1家无烟机关单位。
4.在条件适宜的社区、单位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或示范餐厅。到年以上各类示范创建不少于6家。
(五)重视慢性病高危人群,采取预防性干预措施。
1.到年,每两年1次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提供体检的区直单位覆盖率达50%以上,及早发现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到年,在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社区公共场所等地设置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共10个。
2.到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率达到90%以上。
3.从年开始,对超重肥胖、血压正常高值、糖调节受损、血脂异常等慢性病高危人群实施健康管理和指导。
4.从年开始,开展以儿童为重点的口腔龋齿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患有龋齿的儿童指导及早充填;到年,符合适宜症儿童窝沟封闭率达50%。
(六)加强基层慢性病防治,规范慢性病患者管理。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加强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提高社区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率。建立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慢性病管理效果评估。强化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作用,推广“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模式。针对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患者,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工作场所为单元,组织患者学习慢性病知识,交流防治经验,逐步提高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能力。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成立楼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区委宣传部部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发改、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教育、城管、文体、计生、工会、妇联、团委、残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爱卫、新闻中心等相关部门及各乡、街道办事处行政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区卫生局),由区卫生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技术指导专家组
成立慢性病综合防控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方案制定、技术指导、效果评估和业务咨询等工作,由区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区卫生局分管疾控工作副局长任副组长,三甲医院、市(区)疾控中心等医疗机构慢性病防治专家为成员。
(三)各相关单位职责与任务
1.共同职责与任务
各相关单位设兼职联络员,负责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做好本单位职工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宣传发动和教育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在本单位创建促进身体健康活动的支持性环境,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每两年为职工提供一次健康体检,主动发现高危人群和患者并实施管理;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每年在本系统至少新建一家无烟单位(如学校、车站、机关等),成年男性人群吸烟率控制在60%以下。以上资料须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分管职责和任务
区委宣传部:制定媒体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传播计划,引导市民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大众媒体上设置慢性病宣传专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区政府办:统筹协调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
区发改局:把慢性病防治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中长期综合防治规划。结合社区诊断结果,提出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慢性病防控优先策略、目标、行动措施和评价标准。
区财政局:做好示范区建设有关经费保障,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要求,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财政预算并安排专项经费。建立资金扶持长效机制,实现防治工作可持续发展。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常见慢性病检查、治疗费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统筹补偿范围,并有相应的优惠政策。
区卫生局:负责制定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积极协调开展多部门合作,加强与医保部门的协作,制定鼓励慢性病患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和接受服务的优惠政策。组织做好慢性病防控试点工作的督导考核。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全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组织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慢性病信息收集,掌握全区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的危险因素分布状况及趋势,并加以分析和利用,必要时开展慢性病流行因素与防控效果调查。对社区慢性病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督导,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参与区卫生局组织的慢性病防控工作考核评估。制定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方案,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深入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收集、汇总健康教育相关信息并及时上报和反馈。评估健康教育实施效果,开展社区重点人群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知识知晓率的调查。
驻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贯彻35岁以上人群社区首诊测血压制度,指导培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好慢性病的筛查、康复期的治疗及稳定期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临床路径要求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来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诊治,并将病情稳定的患者转回社区管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慢性病患者的筛查、登记、随访管理和转诊等。落实社区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社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和血压、血糖控制率。开展社区对高血压、糖尿病等高危人群筛查,做好社区人群健康教育工作。与辖区范围内的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定期联络机制,逐步建立一支慢性病、出生死亡等相关信息的报告、搜集、核实的网络队伍,落实社区责任医师制度,为社区高血压和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病人配备责任医师。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成立3个以上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发挥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作用。建立与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协作和信息互通机制,开展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工作。
区农合办:将常见慢性病检查、治疗费用纳入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和住院统筹补偿范围,并有相应的优惠政策。
区民政局:对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中涉及的五保户、低保户和重症精神病患者家庭给予救济;协助提供全区人口及死亡资料。
区教育局:指导学校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开设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2学时。督促学校落实课间操和体检制度;督促幼儿园组织家长举办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知识讲座;在有条件的中小学校推广学生营养午餐制度;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示范食堂、无烟学校、无烟机关的创建。
区城管局:为慢性病防控知识户外宣传活动提供支持性环境。
区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集体群众健身活动;鼓励群众广泛开展健身活动;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提供全区各年龄段人口资料并及时更新,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公共餐厅建立健康饮食宣传制度,对示范餐厅或食堂给予大力宣传和政策支持。督促规模较大的30家药店设立血压和体重测量免费服务点。
区爱卫办及区健康教育所:与全市的爱国卫生城市创建和“五创”提质工作相衔接,利用全区健康教育的网络组织将慢性病防治知识作为重点内容贯穿于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健康教育工作中。做好部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中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技术支撑。
工会、妇联、团委、残联等群众组织要组织开展群众体育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建立职工工间操制度。
乡、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在辖区范围内设置对居民开放的健康教育活动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有益于身心的体育、体操、舞蹈等活动,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居民提供健康讲座和咨询,设立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栏,发放慢性病防治相关宣传材料,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和理念。搜集、摸底、核实、报告辖区慢性病患者及人口出生、死亡等相关信息,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慢性病患者的随访管理、健康宣教等工作。从年开始,全区每年创建2家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社区。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年12月-年3月):在全区范围内随机选点开展慢性病基线调查工作,根据基线调查结果确定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点,以点带面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
第二阶段(年4月-年1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建立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并形成长效防控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区人民政府召集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开动员会并签订责任状,明确职责,建立督查制度并纳入政府年终绩效考核。建立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4次联络员会议,听取前段工作开展情况及实际困难,形成合议并提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年召开1-2次工作会议,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开展能力建设,建立业务指导与培训制度,提高工作人员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和诊疗技术水平。
慢性病健康评估范文第2篇
(一)完善年社区诊断报告,修订综合防控方案。
年社区诊断报告是由区卫生局牵头,会同区环保、民政、公安、街道等部门组织人员收集本地区的地理、气候、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居民死亡等资料,了解慢性病流行现状、主要危险因素、生活场所污染现状和重大污染源、居民慢性病知识知晓水平、防控措施等情况,集中相关部门专家力量制定的。区卫生局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诊断报告,为创建示范区工作提供相关材料。
(二)建立慢性病个人资料,实现档案电子化管理。
区卫生局组织医疗机构通过资料诊断、疾病诊断、电话调查等方式,对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主要慢性病现症病人和高危人群进行诊断和登记,建立健全慢性病基础资料,“一病一档、一人一案”,进一步推广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对慢性病资料进行微机化录入,并使用全区统一的卫生服务软件进行动态管理。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不低于35%和30%。公安和街道的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建档工作,提供常住居民的基本信息。
(三)组织健康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
区卫生局要组织医疗机构采用讲座、板报、健康教育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防控宣传,向居民宣传开展慢性病防控的意义、防控措施、行为干预方法等,提高居民防控知识知晓率,促进居民自觉养成“合理膳食、适当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的健康行为方式,逐步改变人们不健康的生活习惯。每年至少开展2次健康教育活动,至少开展4次高血压、糖尿病及高危对象专项健康教育,慢性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自我血压水平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自我血糖水平知晓率达到30%以上。
(四)采取综合性干预措施,促进广大市民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通过采取群众动员、政策开发、健康教育等措施,建立有利于健康的环境,全面推行综合干预,有计划、有步骤地在人群中针对吸烟、不平衡膳食、缺乏运动、过量食盐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开展干预,使居民生活方式和行为逐步得到改善。对慢性病现患病人进行规范化管理,定期随访,推广慢性病互动模式与自我管理模式,规范预防医学服务行为;在《居民健康档案》基础上,与具有服务需求的居民建立个人保健合同,提供个性化的预防、诊疗、保健和康复一体化服务。全区居民成年男性吸烟率控制在60%以下,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低于8克,平均每天运动量6000步以上的成年人比例达到3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不低于30%和25%。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做到“五个覆盖”,即至少获得一种慢性病宣传材料,参加过一次慢性病讲座或主题宣传活动,学会使用一种适宜工具,测量过一次个人健康指标(体重、腰围或血压),掌握一项健康自我管理技能。
(五)实施全过程健康监测,正确评价示范区试点效果。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对人群吸烟率、居民每日食盐量、膳食脂肪摄入量、体育锻炼等行为状况,进行卫生指标监测,建立健全死因登记、慢性病发病和危险因素、居民健康行为监测系统,掌握慢性病发病、死亡及相关危险因素流行水平和变动趋势,正确评价示范区试点效果,适时调整防控对策,为推广慢性病防控提供技术支持。
工作进度
(一)启动阶段
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设立办公室,研究和制定有关政策制度。抓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落实相关经费,做好组织发动、试点宣传、慢性病防控人员业务培训等各项工作。
(二)基线调查及落实阶段
由区卫生局组织医疗机构收集分析居民基本卫生资料,建立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专项筛查,在年基线调查及社区诊断报告基础上,结合现状,修订综合干预措施。区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各项慢性病综合防控措施;各街道、各社区要安排工作人员配合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干预阶段
由区卫生局组织医疗机构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以及高危对象,采取定时、定人、定期上门交流等方式,实施健康教育等行为干预措施;组织周期性健康体检、健康行为指导,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指导(包括营养处方、运动处方、心理处方等),纠正其不正确的生活方式;建立慢性病患者俱乐部。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禁烟、控制食盐摄入、体育锻炼等干预工作。
(四)评估阶段
组织力量,对居民吸烟率、居民每日食盐摄入量、居民膳食脂肪摄入量、体育锻炼、高血压和糖尿病规范诊疗和控制率等综合行为干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对慢性病防控工作指标进行综合评定,撰写示范区工作总结,做好迎接上级评估的有关工作。
(五)验收阶段
迎接上级评估的有关工作。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区政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区创建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创建中的困难,听取各相关单位的工作报告,按照进度不断推进创建工作。各街道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协调管理本辖区内的创建工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与目标责任制和项目管理考核挂钩。
(二)落实经费保障措施,健全补偿机制,落实补助政策,完善项目管理,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大慢性病防治、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健康生活方式的传播,不断提高全区居民健康教育水平。
慢性病健康评估范文第3篇
一、组织建设
1、成立监测领导小组。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级以上医院、妇保所(院)等单位的分管领导组成,县(市、区)卫生局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市、区)卫生局防保科科长任主任。
2、成立监测业务指导小组。由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保所(院)、医院防保科、慢病科等监测业务人员组成,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管主任任组长,业务科长任副组长。
3、建立三级慢性病监测报告网络。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保所(院)、县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居委)等相关业务人员、村会计组成。
二、职责分工
卫生行政部门:慢性病监测工作在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部署项目实施方案,要协调公安、统计等相关部门配合做好项目实施,负责该项工作的协调、支持及人员经费落实保障,并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督查、评估工作。
疾控中心: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慢性病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机构。要设置专门岗位,负责慢性病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技术培训、质量控制和日常管理。
市疾控中心的具体任务为:
1.制定、修订*市慢性病监测工作规范、质控方案、评价方案、漏报调查方案等。制定慢性病监测质量控制计划,组织定期质控检查和漏报调查;
2.根据各级各类机构慢性病监测工作人员的技术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
3.负责日常技术指导,赴现场督导,了解检查慢性病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收集、汇总、审核各地数据库,将数据库资料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撰写年度分析报告及相关动态分析报告,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并反馈有关基层单位;
5、协助市卫生局组织的项目实施情况督导和评估工作。
县(市)疾控中心具体任务:
1.组织和指导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慢性病病例登记和报告;
2.负责收集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慢性病例报告,负责审核、整理、录入、转卡、分析,并按本规范统计要求按时编制各类统计报表上报,并反馈有关基层单位;
3.按照有关规定,对各种慢性病病例原始资料、统计资料等相关资料进行管理和保存;
4.对辖区内的慢性病病例报告工作进行督导、质控和考核。定期与公安、统计等管理部门核对相关资料,组织实施漏报调查;
5.对临床、防保等各类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
6.负责每年到公安和/或统计部门获取出生人数和统计报表,向妇幼部门获取出生人数。
医疗机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慢性病病例报告和统计工作的业务执行单位,要建立健全慢性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科室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全院的慢性病病例的收集、整理、核查、盖章、网络直报等工作,并进行台账登记,建立慢性病病例登记册。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个体医具体任务:
1、收集院内慢性病病例的个案信息,填报《发病报告卡》,进行网络直报;
2、对辖区内的慢性病病例个案进行核实,对填报不全的《发病报告卡》,入户调查;
3、收集辖区内《发病报告卡》,每月定期上报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定期汇总慢性病病例资料;
5、做好原始《发病报告卡》的保存与管理。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具体任务:
1、收集本院慢性病病例个案信息,如实填报《发病报告卡》;
2、负责本院的医生填写《发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盖章、登记、上报、网络直报;
3、有计划地对院内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4、做好原始《发病报告卡》存根和慢性病病例登记册的保存与管理;
5、应遵照本规范建立健全医院慢性病病例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自查。
三、工作内容
对监测区的常住人口进行慢性病监测,并在监测区开展居民漏报调查和医院漏报调查。
四、责任报告人
监测区内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和监测点内的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个体医等为责任报告人,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内容进行报告。
五、报告对象
新诊断病人报告各级医疗机构发现的冠心病急性发作、脑卒中发作病例、确诊新发糖尿病病例、确诊新发恶性肿瘤(包括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病例。
以往诊断病人报告在其他医院已经确诊,并且确诊时间在本规范实施时间*年1月1日以后的(*,*,*三个监测区以往诊断病人报告在其他医院已经确诊,并且确诊时间在*年1月1日以后的),但在本院为初次就诊的上述4种慢性病病例。
漏报调查发现的漏报病例报告医院漏报调查发现的漏报病例应及时填写发病报告卡补报。通过慢性病现患调查或当地医疗卫生部门在普查、筛查、健康检查时发现可疑病例,应劝其及时去医疗机构诊治。
六、报告程序
各级医疗机构临床医师发现冠心病急性发作、脑卒中发作病例、确诊新发糖尿病病例、确诊新发恶性肿瘤(包括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4种需报病的病例,均应填写相应的发病报告卡,在24小时内由医疗机构防保人员收集报告卡,审核合格后,分别登记到《糖尿病发病登记册》、《冠心病急性事件、脑卒中发病登记册》和《肿瘤发病登记册》(上述各登记册可以电子格式直接登记在电脑上,下同)。并定期向所在地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出卡片。监测区内的个体医、村卫生室等发现上述需要报卡的病例,应向所辖的街道、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报告,由街道、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核对发病报告登记,如为未报病例应面访核实后填写报告卡,分别登记到上述相关登记册,并定期向所在地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出卡片。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上报的慢性病发病报告卡后,按户籍地址将卡片进行整理后分发给各监测乡镇、街道,各监测乡镇、街道防保医生核实户籍与卡片内容后登记入相关登记册,并将卡片反馈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卡片进行审核、剔重后,将卡片内容录入计算机,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出月报表、发病个案数据库,同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相关报表与简报。对属于本省其他监测区定期寄至相应监测区所辖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病例卡片,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户籍地址,分发给监测乡镇、街道,经监测乡镇、街道防保医生核实户籍、卡片内容后登记到相关登记册,并将卡片数据库反馈所辖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死亡补报病例: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慢性病发病报告的专业人员应定期与死因系统核对,发现存在上述四种慢性病的死亡病例应按要求登记到《浙江省监测区死亡核对发病情况登记表》,按乡镇、街道分类整理后反馈基层。各级医院防保人员在收集、审核《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反馈表时,发现因上述4种慢性病导致死亡的病例时应及时核对《糖尿病发病登记册》、《冠心病急性事件、脑卒中发病登记册》和《肿瘤发病登记册》,发现未报病例应及时与主管的临床医师联系,若为需要报告的慢性病病例则补填慢性病发病卡和上述相关登记册,同时向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出卡片。乡镇或街道防保医师在调查死亡原因过程中,如发现不一定是上述四类慢性病直接导致死亡的病例,应及时核实,若为需要报告的病例应及时补填慢病发病卡和上述相关登记册,同时向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出卡片。
医院漏报病例由医院防保人员补填发病报告卡;居民漏报病例由所辖地的乡镇卫生院人员补填发病报告卡。补卡后补登记到相应的《糖尿病发病登记册》、《冠心病急性事件、脑卒防保中发病登记册》和《肿瘤登记册》后,并向所在地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出卡片。
病例随访:监测乡镇防保人员对本监测区内糖尿病病人、冠心病/脑卒中急性事件患者与肿瘤患者每年至少进行1次随访,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每年年底组织人员对随访情况进行调查。要求监测乡镇防保人员将随访情况登记到《糖尿病发病登记册》、《冠心病急性事件、脑卒中发病登记册》和《肿瘤发病登记册》,如病人死亡应在原发卡片上记录死亡日期与死亡原因,并于次年1月20日前将随访结果上报所在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核、汇总后,将随访结果录入慢性病发病数据库,并在每年1月30日前将上年度的《慢性病发病随访结果汇总表》及追踪随访结果分析报告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向各乡镇监测点反馈。
七、发病报告有关注意要点
1、急性心肌梗死、脑卒中
发病统计:急性心肌梗死及脑卒中发病期限均定为急性发病后28天,28天内如有新发展或第2次急性发作均不作登记;如28天后有新发展或急性发作则按另一病例报告1次(急性心肌梗死发病28天后无新的发作即算作慢性冠心病。脑卒中急性发作28天后无新的发作,但留有后遗症者均算作慢性脑血管病)。
死亡统计:急性心肌梗死死亡发生在急性发病28天以内的为急性心肌梗死死亡,在发病28天以后的(如无再次急性发作),不作为急性心肌梗死死亡而列为冠心病死亡。脑卒中死亡发生在发病28天以内的为脑卒中死亡,在发病28天以后死亡的(如无再次急性发作)不列为脑卒中死亡,而列为慢性脑血管病死亡。如死亡与冠心病或脑血管病不相关则均按其它主要死亡原因统计。
2、恶性肿瘤
填报对象:经病理组织学、细胞学检查、手术及其它专门检查诊断,或临床诊断(排除其它疾病)确诊的;对原发恶性肿瘤漏报的复发和转移病例;对原发恶性肿瘤漏报的死亡病例。
填报时,复发和转移病例应注明原发部位及首次诊断日期;对同一患者先后出现的原发恶性肿瘤,应分别填报。报告病种主要是原发的,如找不到原发病灶则按继发的报,以后找到原发的病灶再补报或更正;对于原发病灶已切除,继发的不用报;对于同时有原发病灶和继发病灶的,只需报原发部位。
八、报告时限
月报:各级医院防保人员收集《糖尿病发病报告卡》、《冠心病急性事件、脑卒中发病报告卡》和《肿瘤发病报告卡》,每月1次向所在地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报告时限为次月5日前;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专业人员审核上报卡片,每月录入计算机,数据清理后,并在次月10日前采用电子邮件和邮寄双轨制方式,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月报表和监测质量反馈表。
年报: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经过核对、订正后的准确数据按病种分乡(镇、街道)、分月、分年龄性别、分职业进行统计汇总,填写统计报表,于次年1月20日前,采用邮寄和电子邮件双轨制向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出报表和计算机数据库,同时向同级卫行政部门报告相关报表与简报,并将结果反馈给乡(镇、街道)卫生院。
九、制度保障
(一)加强人员培训
从事慢性病发病报告工作的人员要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必须经过培训。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定期组织对辖区内从事慢性病监测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技术培训,提高工作质量,并进行考核。
(二)建立例会制度
市、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召集辖区各医疗机构进行慢性病病例报告收集和工作研讨会;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召集辖区乡村医生和社区医生召开慢性病病例报告收集、填写、审查会;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轮流参加各乡镇/街道会议;各医院定期召开慢性病病例报告讨论会,提高《发病报告卡》完整率、准确率、及时率,在工作开展的第二年要求责任报告人报卡的完整率、准确率、及时率要求达到95%以上,医院漏报率控制在5%以内。
(三)加强管理与核查
各级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主要慢性病发病报告工作的领导,要落实分管领导和管理科室,配备专兼职人员,保证必要的财物,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综合考核内容。
(四)开展考核督导
市、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2次对市、县级医院进行慢性病医院漏报调查,从中发现漏报情况,按照《居民漏报调查方案》每3年1次对监测点居民开展居民漏报调查,以校正慢性病发病报告率等;每年1次抽查乡镇卫生院慢性病监测报告工作质量;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慢性病病例报告和统计工作依据质量标准等有关要求进行督导。市卫生局将于每年适时组织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估,结果纳入各县(市、区)卫生局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十、数据整理分析和信息
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监测的工作人员,使用浙江省下发的监测管理软件将个案数据录入计算机,并进行汇总分析,及时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本县(市)人群的出生率、粗发病率、标化发病率、生存率等统计资料,完成分析报告,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反馈给各乡(镇、街道)卫生院。
慢性病健康评估范文第4篇
关键词:社区护理干预;老年慢性病患者;生活质量;遵医行为
老年慢性病不是指某一种具体疾病,而是对一类疾病的统称,这一类疾病具有病程长、起病比较隐匿、病因复杂、病情迁延不愈、无传染性等特点[1]。由于我国老龄化进程加快,老年慢性病患者数量不断增加,老年人的健康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关注。其中比较常见的老年慢性病有高血压、糖尿病、肺气肿、慢性支气管炎、冠心病、脑梗、恶性肿瘤、骨质疏松等。这些慢性病不仅会造成患者心脑肾等器官的损害,还会影响患者劳动能力及生活质量,对老年人生活质量造成较大影响[2]。老年慢性病的临床治疗花费时间较长,大多数患者选择院外治疗,由于部分患者对疾病知识不够了解以及受到相关心理因素影响,出院后治疗效果减弱,不遵从医嘱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病情加重、反复等问题。所以除住院治疗及药物治疗之外,护理干预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恢复也起十分关键作用[3]。本文旨在探讨社区护理干预对老年慢性病患者生活质量及遵医行为的影响,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2018年2月-2019年8月收治老年慢性病患者120例,随机分为两组,各60例。对照组男35例,女25例;年龄60~81岁,平均(72.54±2.41)岁;病程1~20年,平均(11.01±1.61)年。研究组男36例,女24例;年龄61~82岁,平均(72.98±2.52)岁;病程2~21年,平均(12.63±1.92)年。本研究经伦理委员会批准。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1纳入标准:①符合老年慢性疾病的相关诊断标准;②年龄60岁以上;③无沟通障碍;④患者及家属均签署知情同意书。
1.2排除标准:①严重传染性疾病;②对本研究使用药物过敏;③心、肝、肾等重要器官功能异常;④严重精神疾病。
1.3方法:⑴对照组实施常规护理:包括用药指导、健康指导等。⑵研究组实施社区护理干预[4]:①首先要为每一位老年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慢性病病情、联系电话及家属联系方式等,然后每半个月1次定期上门随访,同时每个月还要进行1次慢性病健康知识的讲座,让患者充分了解自己的病情及注意事项,对患者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根据患者病情制定出相应的个性化护理方案,并且要及时掌握患者病情变化。②日常保健护理,要嘱患者勤换洗床单被褥,定期进行室内消毒,并且要勤开窗透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避免感染。饮食方面要清淡,尽量避免高盐、高脂肪、高糖的摄入,多食一些富含纤维素及蛋白质的食物。嘱患者养成早睡早起习惯,保证睡眠充足。同时还要加强体育锻炼,根据身体状况制定相应运动方案。③心理护理:由于老年慢性病病程较长,因此很容易让患者产生焦虑、烦躁的心理,这就需要护理人员加强与老年患者的沟通和交流,耐心倾听,有针对性地对老年患者进行心理疏导,向患者讲述成功案例,帮助患者树立起战胜疾病的信心。④预防并发症:有很多慢性病会引发多种并发症,此时就要密切监测患者各项生命体征,如血压、血糖、血脂及心率等,要详细做好记录,如果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到医生处,同时还要教会患者及其家属测定血压、血糖和心率的方法,有效预防并发症发生。⑤相关疾病知识的普及:首先要对患者个人情况进行了解和调查,针对患者知识背景、理解能力、患有疾病等进行针对性宣教,旨在提高患者的预后水平及遵从医嘱的意愿。
1.4观察指标:比较两组患者生活质量评分及遵医行为。①应用SF-36量表评估患者生活质量,主要是社会功能、心理功能、情感功能、躯体功能等项目,生活质量同分数成正比[5]。②遵医行为:从是否按医嘱控制情绪、调整饮食、适当锻炼、正确服药、复查以及生活作息等方面评估遵医行为,百分制,完全遵从医嘱为80~100分,部分遵从医嘱为60~80分,不遵从医嘱为低于60分。遵医率=(完全遵从+部分遵从)/总例数×100%。
1.5统计学处理:数据应用SPSS22.0软件处理;计数资料以[n(%)]表示,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t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患者生活质量比较:对照组社会功能、心理功能、情感功能及躯体功能评分均低于研究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两组患者遵医行为比较:对照组遵从医嘱率低于研究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3讨论
慢性病健康评估范文第5篇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性病管理项目,对城乡居民的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
(二)年度目标:
1、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病人的管理工作,对高血压、糖尿病病人建档率≥50%,管理率≥35%。35岁以上人群首诊血压检测率≥80%。
2、高血压、糖尿病病人控制率达到60%。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高血压患者管理
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治疗高血压患者,尽早通过规范管理和行为干预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高血压,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延缓高血压并发症的发生,降低高血压的危害。
1、高血压患者发现
发现途径:
(1)机会性筛查
就医:在医生诊疗过程中,通过血压测量发现或确诊高血压患者。
血压测量点:如在社区内的药店、居委会等场所设置血压测量点,增加检出机会。
(2)重点人群筛查
开展35岁及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
高危人群筛查,如超重、肥胖等高危人群。
(3)人群健康档案建立,在建立人群健康档案时血压的测量和询问,发现患者。
(4)健康体检,在居民健康体检或单位组织的健康体检时查出的高血压患者,特别是无症状的高血压患者。
(5)通过健康教育或健康咨询,发现高血压患者。
2、高血压患者的规范管理
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应及时更新或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按照《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年基层版)》和《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进行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室(站)每年要提供至少四次面对面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血压、心率测量等检查和评估,做好随访记录;认真填写居民健康档案各类表单,如高血压患者随访服务登记表、双向转诊单等,不缺项漏项,做好备案。建议高血压患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
3、高血压患者的干预
(1)健康教育:广泛宣传高血压防治知识,提高社区人群自我保健意识,引导社会对高血压防治的关注;
(2)饮食干预:控制钠盐、脂肪、烟草、酒精等摄入量,倡导使用健康小工具,如控油壶及限盐勺等;
(3)体力活动:重视运动形式和运动量,适量运动;在社区内结合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
(4)精神因素:精神压力及紧张等,心理平衡。
加强高血压患者的自我管理,基层卫生专业人员为患者提供自我管理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二)Ⅱ型糖尿病患者管理
早发现、早诊断社区糖尿病患者,及时登记患者信息,为及早治疗和随访管理奠定基础,有效降低Ⅱ型糖尿病并发症的发生。
1、Ⅱ型糖尿病患者发现
发现途径:
(1)机会性筛查:在各种临床诊疗过程中,通过检查血糖在就诊者中发现或诊断糖尿病患者;
(2)高危人群筛查:建议高危人群(如有糖尿病家族史等)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血糖检测;
(3)健康档案:人群在居民健康档案建立过程中询问、检查血糖时发现糖尿病患者;
(4)健康体检:通过个人或单位组织的健康体检,检查出糖尿病患者;
(5)主动检测:通过健康宣传教育,促使患者主动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系,检查血糖。
2、Ⅱ型糖尿病患者的管理
对确诊的Ⅱ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更新或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按《中国糖尿病防治指南》和《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指南》进行管理。卫生院或者村卫生室(站)应依据病情对糖尿病患者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方式,每年至少进行四次面对面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空腹血糖和血压测量等检查和评估、对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做好随访记录。认真填写居民健康档案各类表单,不缺项漏项,做好备案。建议Ⅱ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
3、Ⅱ型糖尿病患者干预措施
(1)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开展一系列的活动,提高人群对糖尿病的认知度,在社区内营造出支持性环境。
(2)饮食干预:饮食治疗和干预是糖尿病防治中最基础和重要的一环,控制摄入总量,把握饮食调控的原则。建议使用健康生活小工具。
(3)运动干预:兼顾适量、经常性和个体化的原则,有针对性的指导糖尿病患者进行运动,降低和稳定血糖,控制体重。
(4)精神因素:平衡心理,缓解紧张和压力。
在对Ⅱ型糖尿病患者管理和干预时,要加强患者的自我管理和支持,提高患者随访的依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