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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健康管理范文精选

慢性病健康管理

慢性病健康管理范文第1篇

一、工作目标

(一)在全区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

(二)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

(四)探索适合于本区的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利用4-5年时间,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相结合,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并通过国家达标验收。

(五)主要指标

1.知晓率:到年,人群慢性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自我血压水平知晓率达到70%,自我血糖水平知晓率达到30%。

2.健康行为形成率:到年,成年男性吸烟率控制在60%以下;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低于8克;平均每天运动量6000步以上的成年人比例达到35%以上。

3.慢性病早期发现率:到年,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登记率不低于全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基线调查患病率的60%;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不低于50%。

4.慢性病管理率:到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不低于35%和30%。

5.慢性病控制率:到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不低于30%和25%。

二、工作内容

(一)收集基础资料,确定基线数据。充分利用我区年社区卫生诊断所得的基础信息和资料,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确定基线数据。分析主要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确定重点目标人群和优先领域,明确主要策略和行动措施,为评估综合防控效果提供基线资料。

(二)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全人群的慢性病监测系统。至少包括慢性病死因监测、肿瘤登记、重性精神病、新发糖尿病、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等基本内容,不断提高监测质量。建立慢性病信息管理平台,定期慢性病预防控制相关信息。

(三)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作用,突出地方特色,围绕控制烟草消费、推动合理平衡饮食、进行心理干预等重点内容,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基本要求如下:

1.主要媒体(电视台、报纸或网站等)要设置固定宣传专栏,定期传播慢性病预防、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

2.区健康教育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模板和核心信息,并且能够达到相关数量要求。

3.到年,90%的社区(村)在辖区内设置能对居民开放的健康教育活动室,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居民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健康讲座和咨询,设立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栏,至少两个月更新1次,发放慢性病防治相关宣传材料,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和理念。

4.区属学校为学生开设慢性病相关健康教育课。幼儿园举办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等知识讲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不同类居民的健康需求,在社区、学校、企业等定期开展“如何树立正确心理”、“如何减压”等有特色的健康教育活动及社区医生心理辅导工作。

5.政府组织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并参与“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世界无烟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全国爱牙日”等大型健康咨询宣传活动。

(四)面向全人群,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广简便技术和适宜工具,提高居民自我管理健康的技能。基本要求如下:

1.政府组织,多部门参与,广泛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鼓励支持以乡、街道、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居民开展有益于身心的体育、体操、舞蹈等比赛,在适宜工作场所落实工间操健身制度。

2.推广食品营养成分标签,鼓励并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通过健康教育宣传合理膳食知识,科学指导人群合理营养、平衡膳食。

3.卫生部门牵头,创建无烟医疗机构,逐步在学校、机关单位开展控制吸烟行动,到年至少创建10家无烟学校、1家无烟机关单位。

4.在条件适宜的社区、单位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或示范餐厅。到年以上各类示范创建不少于6家。

(五)重视慢性病高危人群,采取预防性干预措施。

1.到年,每两年1次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提供体检的区直单位覆盖率达50%以上,及早发现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到年,在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社区公共场所等地设置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共10个。

2.到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率达到90%以上。

3.从年开始,对超重肥胖、血压正常高值、糖调节受损、血脂异常等慢性病高危人群实施健康管理和指导。

4.从年开始,开展以儿童为重点的口腔龋齿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患有龋齿的儿童指导及早充填;到年,符合适宜症儿童窝沟封闭率达50%。

(六)加强基层慢性病防治,规范慢性病患者管理。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加强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提高社区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率。建立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慢性病管理效果评估。强化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作用,推广“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模式。针对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患者,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工作场所为单元,组织患者学习慢性病知识,交流防治经验,逐步提高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能力。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成立楼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区委宣传部部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发改、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教育、城管、文体、计生、工会、妇联、团委、残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爱卫、新闻中心等相关部门及各乡、街道办事处行政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区卫生局),由区卫生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技术指导专家组

成立慢性病综合防控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方案制定、技术指导、效果评估和业务咨询等工作,由区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区卫生局分管疾控工作副局长任副组长,三甲医院、市(区)疾控中心等医疗机构慢性病防治专家为成员。

(三)各相关单位职责与任务

1.共同职责与任务

各相关单位设兼职联络员,负责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做好本单位职工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宣传发动和教育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在本单位创建促进身体健康活动的支持性环境,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每两年为职工提供一次健康体检,主动发现高危人群和患者并实施管理;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每年在本系统至少新建一家无烟单位(如学校、车站、机关等),成年男性人群吸烟率控制在60%以下。以上资料须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分管职责和任务

区委宣传部:制定媒体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传播计划,引导市民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大众媒体上设置慢性病宣传专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区政府办:统筹协调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

区发改局:把慢性病防治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中长期综合防治规划。结合社区诊断结果,提出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慢性病防控优先策略、目标、行动措施和评价标准。

区财政局:做好示范区建设有关经费保障,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要求,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财政预算并安排专项经费。建立资金扶持长效机制,实现防治工作可持续发展。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常见慢性病检查、治疗费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统筹补偿范围,并有相应的优惠政策。

区卫生局:负责制定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积极协调开展多部门合作,加强与医保部门的协作,制定鼓励慢性病患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和接受服务的优惠政策。组织做好慢性病防控试点工作的督导考核。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全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组织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慢性病信息收集,掌握全区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的危险因素分布状况及趋势,并加以分析和利用,必要时开展慢性病流行因素与防控效果调查。对社区慢性病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督导,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参与区卫生局组织的慢性病防控工作考核评估。制定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方案,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深入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收集、汇总健康教育相关信息并及时上报和反馈。评估健康教育实施效果,开展社区重点人群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知识知晓率的调查。

驻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贯彻35岁以上人群社区首诊测血压制度,指导培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好慢性病的筛查、康复期的治疗及稳定期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临床路径要求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来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诊治,并将病情稳定的患者转回社区管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慢性病患者的筛查、登记、随访管理和转诊等。落实社区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社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和血压、血糖控制率。开展社区对高血压、糖尿病等高危人群筛查,做好社区人群健康教育工作。与辖区范围内的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定期联络机制,逐步建立一支慢性病、出生死亡等相关信息的报告、搜集、核实的网络队伍,落实社区责任医师制度,为社区高血压和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病人配备责任医师。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成立3个以上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发挥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作用。建立与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协作和信息互通机制,开展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工作。

区农合办:将常见慢性病检查、治疗费用纳入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和住院统筹补偿范围,并有相应的优惠政策。

区民政局:对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中涉及的五保户、低保户和重症精神病患者家庭给予救济;协助提供全区人口及死亡资料。

区教育局:指导学校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开设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2学时。督促学校落实课间操和体检制度;督促幼儿园组织家长举办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知识讲座;在有条件的中小学校推广学生营养午餐制度;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示范食堂、无烟学校、无烟机关的创建。

区城管局:为慢性病防控知识户外宣传活动提供支持性环境。

区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集体群众健身活动;鼓励群众广泛开展健身活动;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提供全区各年龄段人口资料并及时更新,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公共餐厅建立健康饮食宣传制度,对示范餐厅或食堂给予大力宣传和政策支持。督促规模较大的30家药店设立血压和体重测量免费服务点。

区爱卫办及区健康教育所:与全市的爱国卫生城市创建和“五创”提质工作相衔接,利用全区健康教育的网络组织将慢性病防治知识作为重点内容贯穿于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健康教育工作中。做好部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中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技术支撑。

工会、妇联、团委、残联等群众组织要组织开展群众体育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建立职工工间操制度。

乡、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在辖区范围内设置对居民开放的健康教育活动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有益于身心的体育、体操、舞蹈等活动,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居民提供健康讲座和咨询,设立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栏,发放慢性病防治相关宣传材料,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和理念。搜集、摸底、核实、报告辖区慢性病患者及人口出生、死亡等相关信息,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慢性病患者的随访管理、健康宣教等工作。从年开始,全区每年创建2家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社区。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年12月-年3月):在全区范围内随机选点开展慢性病基线调查工作,根据基线调查结果确定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点,以点带面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

第二阶段(年4月-年1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建立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并形成长效防控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区人民政府召集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开动员会并签订责任状,明确职责,建立督查制度并纳入政府年终绩效考核。建立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4次联络员会议,听取前段工作开展情况及实际困难,形成合议并提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年召开1-2次工作会议,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开展能力建设,建立业务指导与培训制度,提高工作人员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和诊疗技术水平。

慢性病健康管理范文第2篇

健康教育网络建设是慢性病综合防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政府成立健康教育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多个相关部门构成。健康教育网络中工作人员分级负责,层层包干,形成了有组织、有领导,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三级健康教育网络。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已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2做好工作人员和重点人群的培训工作

2.1加强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培训,提高健康教育

工作人员在慢性病防控中的能力,建设举办了3期的市、乡、村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社区健康教育工作方法、社区健康指导员等培训。通过培训增强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的能力,能够对慢性病做好宣传,使更多的人群知晓慢性病,从而做好预防工作。

2.2抓好重点人群的慢性病防控知识培训

健康教育工作人员深入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老年大学、学校、医院举办健康讲座、康乐大讲堂、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互动式的知识讲座,宣传慢性病防控知识,提高公众慢性病防治知识水平。

3加大宣传力度,进行健康教育宣传

3.1利用媒体进行宣传

制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媒体传播计划。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大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通过电视台进行核心信息传播,在城市中心街道设立了慢性病防控核心信息宣传一条街和2期大型户外广告,在全市各乡镇街道社区及医疗卫生单位的电子屏幕滚动播出慢性病防控知识,扩大了受益群体。

3.2加强宣传技术材料支持

市卫生局疾控中心作为慢性病综合防控技术指导机构,围绕慢性病防控、健康生活方式等重点内容,积极开发大众宣传材料和知识信息模板,为健康教育和干预提供技术支持,提供公众健康核心信息和知识讲座讲义模板,制作发放慢性病防治知识音像光盘。通过大量的宣传增强人们的防控意识。

3.3加强社区宣传和支持性环境建设

在全市社区和学校设置多处健康教育阵地、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健康教育活动室,健康教育室每天向群众开放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在全市社区和农村放映慢性病公益广告片和慢性病知识宣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服务站提供多种宣传材料且定期播放宣传视频,将慢性病防控知识传播给就诊群众和社区居民。

3.4加强各种卫生宣传日宣传活动

按照“媒体宣传与阵地宣传相结合、大众传播与主题宣传相互补充”的原则,积极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每年结合世界卫生日、世界高血压日、世界无烟日、联合国糖尿病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肿瘤防治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宣传主题,深入社区、学校、工地、公共场所、集市,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咨询活动,全方位高频度地向社区公众宣传慢性病防控知识。

4加强儿童青少年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依托

创建青少年健康教育基地,重点开展互动式的慢性病、艾滋病、青少年心理健康、学校传染病、健康素养66条、急救和意外伤害等健康教育工作,并设有自助式的健康自助检测室,引导师生对健康概念的科学认识,培养良好的健康意识和卫生习惯。各级各类学校均将学校健康教育列入学期教学计划,定期开设健康教育课,做到有教案、有课时、有考2.5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培养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市疾控中心发组织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辖区内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有广场舞、腰鼓队等,增加居民的活动量,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5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慢性病健康管理范文第3篇

(一)完善年社区诊断报告,修订综合防控方案。

年社区诊断报告是由区卫生局牵头,会同区环保、民政、公安、街道等部门组织人员收集本地区的地理、气候、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居民死亡等资料,了解慢性病流行现状、主要危险因素、生活场所污染现状和重大污染源、居民慢性病知识知晓水平、防控措施等情况,集中相关部门专家力量制定的。区卫生局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诊断报告,为创建示范区工作提供相关材料。

(二)建立慢性病个人资料,实现档案电子化管理。

区卫生局组织医疗机构通过资料诊断、疾病诊断、电话调查等方式,对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主要慢性病现症病人和高危人群进行诊断和登记,建立健全慢性病基础资料,“一病一档、一人一案”,进一步推广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对慢性病资料进行微机化录入,并使用全区统一的卫生服务软件进行动态管理。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不低于35%和30%。公安和街道的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建档工作,提供常住居民的基本信息。

(三)组织健康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

区卫生局要组织医疗机构采用讲座、板报、健康教育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防控宣传,向居民宣传开展慢性病防控的意义、防控措施、行为干预方法等,提高居民防控知识知晓率,促进居民自觉养成“合理膳食、适当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的健康行为方式,逐步改变人们不健康的生活习惯。每年至少开展2次健康教育活动,至少开展4次高血压、糖尿病及高危对象专项健康教育,慢性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自我血压水平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自我血糖水平知晓率达到30%以上。

(四)采取综合性干预措施,促进广大市民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通过采取群众动员、政策开发、健康教育等措施,建立有利于健康的环境,全面推行综合干预,有计划、有步骤地在人群中针对吸烟、不平衡膳食、缺乏运动、过量食盐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开展干预,使居民生活方式和行为逐步得到改善。对慢性病现患病人进行规范化管理,定期随访,推广慢性病互动模式与自我管理模式,规范预防医学服务行为;在《居民健康档案》基础上,与具有服务需求的居民建立个人保健合同,提供个性化的预防、诊疗、保健和康复一体化服务。全区居民成年男性吸烟率控制在60%以下,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低于8克,平均每天运动量6000步以上的成年人比例达到3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不低于30%和25%。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做到“五个覆盖”,即至少获得一种慢性病宣传材料,参加过一次慢性病讲座或主题宣传活动,学会使用一种适宜工具,测量过一次个人健康指标(体重、腰围或血压),掌握一项健康自我管理技能。

(五)实施全过程健康监测,正确评价示范区试点效果。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对人群吸烟率、居民每日食盐量、膳食脂肪摄入量、体育锻炼等行为状况,进行卫生指标监测,建立健全死因登记、慢性病发病和危险因素、居民健康行为监测系统,掌握慢性病发病、死亡及相关危险因素流行水平和变动趋势,正确评价示范区试点效果,适时调整防控对策,为推广慢性病防控提供技术支持。

工作进度

(一)启动阶段

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设立办公室,研究和制定有关政策制度。抓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落实相关经费,做好组织发动、试点宣传、慢性病防控人员业务培训等各项工作。

(二)基线调查及落实阶段

由区卫生局组织医疗机构收集分析居民基本卫生资料,建立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专项筛查,在年基线调查及社区诊断报告基础上,结合现状,修订综合干预措施。区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各项慢性病综合防控措施;各街道、各社区要安排工作人员配合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干预阶段

由区卫生局组织医疗机构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以及高危对象,采取定时、定人、定期上门交流等方式,实施健康教育等行为干预措施;组织周期性健康体检、健康行为指导,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指导(包括营养处方、运动处方、心理处方等),纠正其不正确的生活方式;建立慢性病患者俱乐部。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禁烟、控制食盐摄入、体育锻炼等干预工作。

(四)评估阶段

组织力量,对居民吸烟率、居民每日食盐摄入量、居民膳食脂肪摄入量、体育锻炼、高血压和糖尿病规范诊疗和控制率等综合行为干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对慢性病防控工作指标进行综合评定,撰写示范区工作总结,做好迎接上级评估的有关工作。

(五)验收阶段

迎接上级评估的有关工作。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区政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区创建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创建中的困难,听取各相关单位的工作报告,按照进度不断推进创建工作。各街道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协调管理本辖区内的创建工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与目标责任制和项目管理考核挂钩。

(二)落实经费保障措施,健全补偿机制,落实补助政策,完善项目管理,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大慢性病防治、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健康生活方式的传播,不断提高全区居民健康教育水平。

慢性病健康管理范文第4篇

一、组织建设

1、成立监测领导小组。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级以上医院、妇保所(院)等单位的分管领导组成,县(市、区)卫生局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市、区)卫生局防保科科长任主任。

2、成立监测业务指导小组。由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保所(院)、医院防保科、慢病科等监测业务人员组成,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管主任任组长,业务科长任副组长。

3、建立三级慢性病监测报告网络。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保所(院)、县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居委)等相关业务人员、村会计组成。

二、职责分工

卫生行政部门:慢性病监测工作在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部署项目实施方案,要协调公安、统计等相关部门配合做好项目实施,负责该项工作的协调、支持及人员经费落实保障,并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督查、评估工作。

疾控中心: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慢性病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机构。要设置专门岗位,负责慢性病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技术培训、质量控制和日常管理。

市疾控中心的具体任务为:

1.制定、修订*市慢性病监测工作规范、质控方案、评价方案、漏报调查方案等。制定慢性病监测质量控制计划,组织定期质控检查和漏报调查;

2.根据各级各类机构慢性病监测工作人员的技术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

3.负责日常技术指导,赴现场督导,了解检查慢性病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收集、汇总、审核各地数据库,将数据库资料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撰写年度分析报告及相关动态分析报告,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并反馈有关基层单位;

5、协助市卫生局组织的项目实施情况督导和评估工作。

县(市)疾控中心具体任务:

1.组织和指导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慢性病病例登记和报告;

2.负责收集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慢性病例报告,负责审核、整理、录入、转卡、分析,并按本规范统计要求按时编制各类统计报表上报,并反馈有关基层单位;

3.按照有关规定,对各种慢性病病例原始资料、统计资料等相关资料进行管理和保存;

4.对辖区内的慢性病病例报告工作进行督导、质控和考核。定期与公安、统计等管理部门核对相关资料,组织实施漏报调查;

5.对临床、防保等各类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

6.负责每年到公安和/或统计部门获取出生人数和统计报表,向妇幼部门获取出生人数。

医疗机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慢性病病例报告和统计工作的业务执行单位,要建立健全慢性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科室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全院的慢性病病例的收集、整理、核查、盖章、网络直报等工作,并进行台账登记,建立慢性病病例登记册。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个体医具体任务:

1、收集院内慢性病病例的个案信息,填报《发病报告卡》,进行网络直报;

2、对辖区内的慢性病病例个案进行核实,对填报不全的《发病报告卡》,入户调查;

3、收集辖区内《发病报告卡》,每月定期上报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定期汇总慢性病病例资料;

5、做好原始《发病报告卡》的保存与管理。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具体任务:

1、收集本院慢性病病例个案信息,如实填报《发病报告卡》;

2、负责本院的医生填写《发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盖章、登记、上报、网络直报;

3、有计划地对院内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4、做好原始《发病报告卡》存根和慢性病病例登记册的保存与管理;

5、应遵照本规范建立健全医院慢性病病例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自查。

三、工作内容

对监测区的常住人口进行慢性病监测,并在监测区开展居民漏报调查和医院漏报调查。

四、责任报告人

监测区内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和监测点内的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个体医等为责任报告人,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内容进行报告。

五、报告对象

新诊断病人报告各级医疗机构发现的冠心病急性发作、脑卒中发作病例、确诊新发糖尿病病例、确诊新发恶性肿瘤(包括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病例。

以往诊断病人报告在其他医院已经确诊,并且确诊时间在本规范实施时间*年1月1日以后的(*,*,*三个监测区以往诊断病人报告在其他医院已经确诊,并且确诊时间在*年1月1日以后的),但在本院为初次就诊的上述4种慢性病病例。

漏报调查发现的漏报病例报告医院漏报调查发现的漏报病例应及时填写发病报告卡补报。通过慢性病现患调查或当地医疗卫生部门在普查、筛查、健康检查时发现可疑病例,应劝其及时去医疗机构诊治。

六、报告程序

各级医疗机构临床医师发现冠心病急性发作、脑卒中发作病例、确诊新发糖尿病病例、确诊新发恶性肿瘤(包括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4种需报病的病例,均应填写相应的发病报告卡,在24小时内由医疗机构防保人员收集报告卡,审核合格后,分别登记到《糖尿病发病登记册》、《冠心病急性事件、脑卒中发病登记册》和《肿瘤发病登记册》(上述各登记册可以电子格式直接登记在电脑上,下同)。并定期向所在地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出卡片。监测区内的个体医、村卫生室等发现上述需要报卡的病例,应向所辖的街道、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报告,由街道、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核对发病报告登记,如为未报病例应面访核实后填写报告卡,分别登记到上述相关登记册,并定期向所在地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出卡片。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上报的慢性病发病报告卡后,按户籍地址将卡片进行整理后分发给各监测乡镇、街道,各监测乡镇、街道防保医生核实户籍与卡片内容后登记入相关登记册,并将卡片反馈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卡片进行审核、剔重后,将卡片内容录入计算机,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出月报表、发病个案数据库,同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相关报表与简报。对属于本省其他监测区定期寄至相应监测区所辖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病例卡片,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户籍地址,分发给监测乡镇、街道,经监测乡镇、街道防保医生核实户籍、卡片内容后登记到相关登记册,并将卡片数据库反馈所辖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死亡补报病例: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慢性病发病报告的专业人员应定期与死因系统核对,发现存在上述四种慢性病的死亡病例应按要求登记到《浙江省监测区死亡核对发病情况登记表》,按乡镇、街道分类整理后反馈基层。各级医院防保人员在收集、审核《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反馈表时,发现因上述4种慢性病导致死亡的病例时应及时核对《糖尿病发病登记册》、《冠心病急性事件、脑卒中发病登记册》和《肿瘤发病登记册》,发现未报病例应及时与主管的临床医师联系,若为需要报告的慢性病病例则补填慢性病发病卡和上述相关登记册,同时向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出卡片。乡镇或街道防保医师在调查死亡原因过程中,如发现不一定是上述四类慢性病直接导致死亡的病例,应及时核实,若为需要报告的病例应及时补填慢病发病卡和上述相关登记册,同时向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出卡片。

医院漏报病例由医院防保人员补填发病报告卡;居民漏报病例由所辖地的乡镇卫生院人员补填发病报告卡。补卡后补登记到相应的《糖尿病发病登记册》、《冠心病急性事件、脑卒防保中发病登记册》和《肿瘤登记册》后,并向所在地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出卡片。

病例随访:监测乡镇防保人员对本监测区内糖尿病病人、冠心病/脑卒中急性事件患者与肿瘤患者每年至少进行1次随访,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每年年底组织人员对随访情况进行调查。要求监测乡镇防保人员将随访情况登记到《糖尿病发病登记册》、《冠心病急性事件、脑卒中发病登记册》和《肿瘤发病登记册》,如病人死亡应在原发卡片上记录死亡日期与死亡原因,并于次年1月20日前将随访结果上报所在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核、汇总后,将随访结果录入慢性病发病数据库,并在每年1月30日前将上年度的《慢性病发病随访结果汇总表》及追踪随访结果分析报告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向各乡镇监测点反馈。

七、发病报告有关注意要点

1、急性心肌梗死、脑卒中

发病统计:急性心肌梗死及脑卒中发病期限均定为急性发病后28天,28天内如有新发展或第2次急性发作均不作登记;如28天后有新发展或急性发作则按另一病例报告1次(急性心肌梗死发病28天后无新的发作即算作慢性冠心病。脑卒中急性发作28天后无新的发作,但留有后遗症者均算作慢性脑血管病)。

死亡统计:急性心肌梗死死亡发生在急性发病28天以内的为急性心肌梗死死亡,在发病28天以后的(如无再次急性发作),不作为急性心肌梗死死亡而列为冠心病死亡。脑卒中死亡发生在发病28天以内的为脑卒中死亡,在发病28天以后死亡的(如无再次急性发作)不列为脑卒中死亡,而列为慢性脑血管病死亡。如死亡与冠心病或脑血管病不相关则均按其它主要死亡原因统计。

2、恶性肿瘤

填报对象:经病理组织学、细胞学检查、手术及其它专门检查诊断,或临床诊断(排除其它疾病)确诊的;对原发恶性肿瘤漏报的复发和转移病例;对原发恶性肿瘤漏报的死亡病例。

填报时,复发和转移病例应注明原发部位及首次诊断日期;对同一患者先后出现的原发恶性肿瘤,应分别填报。报告病种主要是原发的,如找不到原发病灶则按继发的报,以后找到原发的病灶再补报或更正;对于原发病灶已切除,继发的不用报;对于同时有原发病灶和继发病灶的,只需报原发部位。

八、报告时限

月报:各级医院防保人员收集《糖尿病发病报告卡》、《冠心病急性事件、脑卒中发病报告卡》和《肿瘤发病报告卡》,每月1次向所在地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报告时限为次月5日前;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专业人员审核上报卡片,每月录入计算机,数据清理后,并在次月10日前采用电子邮件和邮寄双轨制方式,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月报表和监测质量反馈表。

年报: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经过核对、订正后的准确数据按病种分乡(镇、街道)、分月、分年龄性别、分职业进行统计汇总,填写统计报表,于次年1月20日前,采用邮寄和电子邮件双轨制向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出报表和计算机数据库,同时向同级卫行政部门报告相关报表与简报,并将结果反馈给乡(镇、街道)卫生院。

九、制度保障

(一)加强人员培训

从事慢性病发病报告工作的人员要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必须经过培训。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定期组织对辖区内从事慢性病监测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技术培训,提高工作质量,并进行考核。

(二)建立例会制度

市、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召集辖区各医疗机构进行慢性病病例报告收集和工作研讨会;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召集辖区乡村医生和社区医生召开慢性病病例报告收集、填写、审查会;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轮流参加各乡镇/街道会议;各医院定期召开慢性病病例报告讨论会,提高《发病报告卡》完整率、准确率、及时率,在工作开展的第二年要求责任报告人报卡的完整率、准确率、及时率要求达到95%以上,医院漏报率控制在5%以内。

(三)加强管理与核查

各级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主要慢性病发病报告工作的领导,要落实分管领导和管理科室,配备专兼职人员,保证必要的财物,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综合考核内容。

(四)开展考核督导

市、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2次对市、县级医院进行慢性病医院漏报调查,从中发现漏报情况,按照《居民漏报调查方案》每3年1次对监测点居民开展居民漏报调查,以校正慢性病发病报告率等;每年1次抽查乡镇卫生院慢性病监测报告工作质量;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慢性病病例报告和统计工作依据质量标准等有关要求进行督导。市卫生局将于每年适时组织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估,结果纳入各县(市、区)卫生局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十、数据整理分析和信息

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监测的工作人员,使用浙江省下发的监测管理软件将个案数据录入计算机,并进行汇总分析,及时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本县(市)人群的出生率、粗发病率、标化发病率、生存率等统计资料,完成分析报告,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反馈给各乡(镇、街道)卫生院。

慢性病健康管理范文第5篇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三病”综合防治方案的实施,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治网络。通过开展“三病”的筛选,为患者提供个性化服务和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居民“三病”知晓率、治疗率和控制率,健全长效运行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

(二)具体目标

1.以乡镇为单位,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发现率分别≥8%、1.5%,社区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压率≥95%;患者规范管理率均≥60%;服药率≥60%;高血压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糖尿病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均≥30%;常住人群健康教育覆盖率≥95%、健康知识知晓率≥70%。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发现率≥2‰,规范管理率≥60%,逐步降低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率。

2.建立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综合防治组织机构,对每位“三病”患者实行精细化管理,提供个性化干预治疗方案,实现档案动态信息化。

3.对常住人口“三病”患者实行国家基本药物范围内的药品免费配送治疗。

4.建立完善“三病”综合防治长效运转机制。

二、实施步骤

(一)调研访谈,摸清基数(3月1日至3月31日)

1.组织调研组走镇下村,深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通过召开座谈会、民主恳谈、群众走访等方式,进一步了解城乡居民对健康的需求,明确项目的工作目标和重点。

2.以乡镇为单位,全面掌握已知的“三病”患者数量及分布。

3.召开“三病”防治专家技术论证会,确定治疗方案及年经费数额。

(二)完善组织,制定方案(4月1日至4月27日)

1.县政府成立“三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防治项目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设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2.卫生部门建立专家指导组(邀请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专家参与)、质量控制组、宣传报道组、检查督导组等小组。

3.组建14支诊疗团队。每支诊疗团队由市级心脑血管临床专家、内分泌临床专家各1名,县级相应临床医生各1-2名组成,疾控人员、责任医生、联络员全程参与。同时,组建1-2支精神病临床专家组,负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诊治。

4.组织参与项目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掌握综合防治项目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工作职责。

(三)广泛动员,全员参与(4月28日至5月10日)

召开全县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建立上下一心、步调一致的运转机制。采取各种有效宣传形式,广泛动员群众参与。

(四)落实措施,精细管理(5月11日至10月)

1.采购配置国家基本药物范围内的药品及血糖测量仪、试剂等物资。

2.建立县“三病”信息管理平台,分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扩大发现“三病”患者人群,对已掌握的“三病”患者由诊疗团队进行复诊核查,开具个性化健康处方。

3.社区责任医生对现场复诊排查后的“三病”管理对象根据新的分级管理规定,规范开展定期随访工作,并及时将每次随访信息录入管理系统。

4.专家指导组开展巡回指导、随访质量控制、患者药物治疗、非药物干预指导等。

5.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双向转诊制度。

6.通过讲座、健康俱乐部、走村入户宣传等健康教育形式,积极开展非药物干预。

三、保障机制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三病”综合防治项目是惠及我县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是今后几年的卫生重点工作,各单位务必提高认识,按照县政府《关于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县公共卫生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本方案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项目正常有序开展。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县委宣传部:组织开展公益性、群众性精神卫生和慢性病预防、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宣传,引导群众养成体质健康、心理健全的生活方式。

县发改局: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规划纳入县“十二五”总体规划中,向上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督促落实,确保乡镇卫生服务站建设适应慢性病健康管理工作需要。

县公安局:重点掌握辖区内可能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的基本情况,把加强精神病人的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之中,落实日常监管和控制措施;依法做好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的强制收治工作,参与并协同实施应急医疗处置措施;会同民政局等部门做好流散在社会上的精神病人的处置工作。

县民政局:建立健全慢性病、精神病患者救助制度,将慢性病、精神病困难户纳入低保。研究制定精神疾病患者、特困慢性病患者医疗救助政策;组织病情稳定的慢性精神病人,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使病人通过生产自救,改善生活质量。

县财政局:负责建立慢性病健康管理工作财政投入机制,及时落实实施慢性病健康管理、精神病人服药治疗补助所需资金;配合卫生部门实施慢性病健康管理考核工作,提高资金管理效率。

县人劳社保局:研究制定加强慢性病、精神病防治技术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提高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保持队伍稳定,扩大队伍规模;研究解决提高城镇参保人员的慢性病、重点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康复后的精神疾病患者创造或提供就业条件和场所。

县卫生局:负责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计划;提高合作医疗参保人员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开展项目培训、指导;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和评价机制,完善信息公示及奖惩等制度。

县残联:维护精神残疾者的合法权益,宣传普及精神卫生知识,采取药物治疗、康复训练和社会服务等综合防治措施,推行有利于精神疾病患者参与社会生活的开放式管理,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治疗康复服务,提高康复质量,改善精神疾病患者生活质量。

县慈善总会:制定慈善救助方案,落实精神病人服药治疗补助所需资金,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重性精神残疾人的慈善救助。

各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三病”综合防治工作的领导;重视、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为“三病”患者的筛选和管理提供有利条件;进一步健全农村公共卫生管理网络,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健全并规范公共卫生专干和村(社区)公共卫生联络员制度;加强对村社区的督导,强化组织、宣传和指导,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完善机制,确保实效

1.定期组织对各乡镇项目实施进度和工作质量进行督导控制,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保证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