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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工作要点

社会治理工作要点

社会治理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一)加强完善社会管理格局。今年,是两年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的最后一年,各村(居)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推进“586”工程建设,按照市创新委确定的“1667”工作思路,加快建设全省社会管理创新县域样板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今年将把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纳入综治目标考核,细化考核项目和标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推动试点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整体推动体制机制建设。各村(居)要按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市年至2015年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计划》,加快建设一批社会管理工作基础设施;加紧出台并切实推进流动人口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社会风险评估、群众权益保障、公共安全保障、社会组织发展、社工志愿者队伍组建等七类服务管理机制建设。

(三)着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对社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梳理,进一步健全平台工作机制,规范平台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及运行制度,确定四级岗位职责和监督考核方式;今年,要建立覆盖全镇所有村(社区)的社会管理综合服务网络。在认真借鉴总结外地工作经验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要形成村(社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基本框架,全面推进全镇6个村、1个社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继续深化“大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四)大力开展化解社会矛盾“攻坚破难”活动。集中力量排查化解经济领域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重点解决征地拆迁、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等突出矛盾纠纷,密切关注环境污染、食品安全、校园安全等社会热(难)点问题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健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完善专业调解与联动调解相结合的“无缝衔接”运行机制,健全重点领域“攻坚破难”的联动调解体系,有效调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问题的社会矛盾纠纷。高度关注利益调整、收入分配、物价、社会保障等引发的矛盾问题,积极向镇党委政府提出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化解工作。

(五)加强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大调解”工作进城镇小区、进农村院落、进市场(商场)、进车站(码头)、进工业园区(景区)的“五进”活动,促进调解机构向基层延伸。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强化司法调解指导作用,加强和规范镇、村(社区)等面向群众的一线调解“窗口”工作。大力开展“下访寻问题、就近解难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健全“大调解”工作台帐,纳入“大调解”信息系统规范管理,对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受理、分流、处理全过程进行登记,提升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能力,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六)建立完善“大调解”工作常态机制。突出抓好“大调解协调中心”工作平台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社会调解常态机制建设,完善覆盖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的“大调解”信息网络平台,以“大调解”信息平台为基础,健全社会矛盾分析研判机制、“大调解”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强化矛盾纠纷层级管理、衔接联动、工作保障三项重点机制建设,拓宽基层社情民意诉求表达和矛盾纠纷收集反馈渠道。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选聘、培训、考评和“调解能手”命名等激励机制,全面落实“大调解”工作经费、个案补贴等财政常态保障。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完善领导包案、部门包村、党员包户的社会矛盾化解“三包”责任,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倒查机制,对矛盾纠纷未能及时发现和有效化解引发越级上访、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七)扎实推进“大调解”工作创新发展。要不断总结推广“大调解”工作中积累的新经验、新做法,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督促指导。促进“调解文化”建设,在农村院落和城镇社区推广“调解文化大院”创建工作。试点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制度和等级评定制度;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在情况复杂的重点领域,引入政府购买专业调解服务工作模式等,不断推进“大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三、加强防控体系建设,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八)严厉打击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财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深入开展打击拐卖儿童妇女、“扫黄打非”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大力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严厉打击事关国家经济安全的金融、财税、证券期货以及各类涉企、涉众等严重经济犯罪,妥善处理经济纠纷。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哄抬物价、侵犯知识产权等不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依法惩处制假贩假、电信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围绕城乡改革发展,加大涉农犯罪打击力度,深化城乡结合部整治改造,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服务。加强对重大产业项目和特殊重点园区周边的社会治安秩序治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九)继续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加强对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研判,继续部署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行动,组织力量深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治安复杂部位(场所)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发现、限期整改治安和安全隐患。对一些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实行警示和挂牌督治,限期改变面貌。加强涉路、涉线突出治安问题和隐患的排查整治,确保铁路、公路、输油气管道、“三电”设施安全畅通。加大网吧和音像、游艺娱乐场所整治力度,依法查处“黑网吧”等违法违规的互联网站和经营场所。

(十)确保重点时段治安稳定。围绕十、全国、全省“两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集中开展不稳定因素和社会矛盾“大调处”、积案“大化解”、社会治安“大整治”、重点区域和重点人员“大管控”、安全保卫“大巡防”行动,各村(居)要加强对社会治安暗访督查活动,促使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暴力恐怖事件,确保全镇社会治安大局平稳。

(十一)不断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健全以社会化、网络化、信息化为重点,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专群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控体系,全面提升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推进在农村地区大力推广使用经济适用、防范效果好的物防和技防设施。在城乡社区推广网格化防控模式,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提升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深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四、深化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十二)推进基层创建。深化“”创建活动,继续开展“社区(村)”、“边界”、“铁路”、“文化市场”、“医院”、“校园”、“家庭”、“景区”等基层系列创建活动。深化军地创建及涉军维权工作,进一步做实各项基础工作,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广泛宣传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建设,加强法制宣传,营造人人共创、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

(十三)认真做好综治委更名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中发[]11号)、《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通知》(委厅[]40号)、七届市委第八次常委会议和《中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综治机构更名的通知》(委编办[]39号)精神,今年我镇综治委(办)将结合全镇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实际,加强自身建设,抓紧完成综治委(办)更名,进一步明确定位、调整规范职能、健全完善机构、充实加强力量、调整成员单位、完善权责明确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十四)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加强镇综治委(办)、综治工作中心、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村(社区)综治工作站、治保会、调委会等基层综治组织建设,整合村(社区)警务室、调解室、治保会、调委会、治安巡逻队,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加快职能转变,有效整合基层政法、综治、资源,建立健全“一站式”、“一条龙”服务管理综合平台,提高城乡社区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整合综治信息员、治安楼栋长、治安巡逻队、综治流动人口协管员、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合并为协管员,完善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十五)加强基层综治干部队伍培训。建立健全综治干部教育培训制度,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考察学习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镇、各村(居)综治干部队伍能力素质。综治办将加强与组织部门的协调,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纳入基层党校干部培训内容,分级举办培训班,重点加强对镇、村(居)综治干部队伍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培训,力争在年底前分级将镇、村(社区)综治干部队伍轮训一遍。

(十六)加强综治工作宣传。结合综治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宣传党的十精神,适时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着重宣传基层创造的、群众身边的社会管理生动实践和鲜活经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大力宣传政法综治工作成效和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突出责任落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

(十七)落实各级责任。层层签定责任书,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综治实绩考核档案和晋职晋级征求综治机构意见机制,落实各村(居)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

社会治理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2006年综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稳定工作大局,服务发展第一要务,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工作思路和目标:以创建“平安”为载体,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完善综治责任机制,坚持打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城乡结合,以城镇为主,上下结合,以基层为主的路子,构建治安大防控网络,提高治安防范水平,实现刑事案件明显下降,治安案件明显减少,不发生影响较大的火灾、爆炸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目标。全市70%以上的乡镇办事处、80%以上的村、90%以上的居民小区达到社会治安“创安”标准。2006年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攻坚年,必须紧紧围绕工作思路和目标,强力攻坚克难,把工作做深、做实、做好,力求全面突破、全面提高,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提高政治敏感性,认真做好维护稳定各项工作一是对敌对势力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严防敌对分子的各种破坏活动,树立超前意识,做好防范工作,情报部门要注意收集和掌握有关信息,为正确谋划和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二是深入开展与法轮功和其它邪教组织的斗争。密切掌握动向,摸索活动规律,深挖幕后组织,打击非法活动,对操纵、组织、煽动、策划各种破坏活动的顽固分子,依法予以严惩。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教育转化工作。三是抓好民族宗教管理,加大制非工作力度。落实好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同时,坚决查禁、取缔非法宗教及其地下活动,杜绝非法聚集、非法朝圣,严防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民族宗教问题挑拔矛盾、制造事端。四是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严防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激化的矛盾纠纷,本着“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原则,及时发现,及时预防,及时化解。五是做好预防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充分准备工作。有关部门要制定全市稳定和预防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并做好防大灾、大疫及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准备工作。二、加大严打力度,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针对治安状况和突出治安问题,坚持不懈地开展严打斗争。一是重点打击各类侵财性犯罪活动。对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犯罪要摸清规律、查找线索,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打团伙、抓现行,坚决遏制侵财案件多发的势头。二是坚持打黑除恶不放松。全力侦破和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村霸”、“市霸”、“路霸”、“油霸”等违法势力,查找后台和保护伞,彻底摧毁其经济体系,决不允许黑恶势力在我市滋生。三是加大对重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力度。严厉打击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重大刑事案件侦破率要达到70%以上,并加大追逃工作力度,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四是坚决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积极查办贪污、贿赂、偷税抗税等违法犯罪案件,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五是对重点区域实行重点整治。对治安混乱区域,制定相应治理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落实具体措施,限期改变面貌。对企业周边及涉油区域要定期进行专项治理活动,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我市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华北石油发展创造良好的周边环境。六是政法各部门统一思想,搞好配合。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节奏,做到依法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判,把依法从重从快的原则贯穿到办案的各个环节。三、建立健全五项机制,构筑治安防控体系(一)完善防范机制。一是构筑公安专控网络。进行公安110指挥体系升级改造,实现四级联网,进行GPS卫星定位系统建设,逐步实现与省内对接联网并覆盖农村。二是构筑社区防范体系。建立社区警务室、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三位一体”的社区安全管理和警民联动防范模式。全市各小区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投入,广泛推广楼宇对讲、红外线报警等高科技防范设施。三是构筑机关单位与内部重点部位防范机制。加强内部单位综治机构建设,增加保卫力量,建立健全安全保卫责任制,利用护厂(校)人员或聘请的保安员开展好单位内部巡逻,对仓库、财务室等重点部位及水电气热、易燃易爆等要害部位实行24小时巡防守护,逐步提高防范的科技含量,做到电视监控系统、红外线报警系统装备齐全,技防设施达到100%。四是构筑重点区域防范网络。针对公共复杂场所人财物流动频繁,犯罪分子利用的空隙较多,防控工作难的特点,对大型商场、集贸市场、车站等要以防火防盗为重点,把驻地派出所和内部保卫人员作为主要防范力量,实行全方位管理和控制。五是构筑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防范平台。在乡村充分发挥“两会一队”的作用,做到人员、组织、工作、报酬四落实,在村民中广泛开展院户联防和邻里守望,逐步形成街道有人巡、院户有人看、重点目标有人守的农村安全防范新格局。对城乡结合部加大巡逻密度,推进“村企联防”,确保防范不留死角死面。(二)完善管理机制。一是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按照“突出重点,分类管理,完善机制,狠抓落实”的思路管理流动人口,大力推进人口信息网络化建设,实现与省、市对接的三级人口联网查询,对出租房屋实行专职人员管理,并建立档案,全年登记率要达到90%以上。各部门在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中,层层落实责任制,新建的居委会和聘请的社会协管员配合公安干警分片包户,共同管理,从根本上解决流动人口犯罪率高的问题。二是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基础资料积累和衔接管理,建立交接卡制度和联席会制度,逐步实行管理的“四化”,即组织机构网络化,管理工作科学化,安置就业多元化,帮助教育经常化。三是特种行业管理。加强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和防范意识的培训,对经营场所经常性进行治安检查,集中治理整顿突出问题,预防各种案事件的发生。四是危爆物品管理。加强对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等环节都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严防丢失、被盗和发生爆炸事故。对非法生产的,要依法查禁取缔,对群众举报的,按规定给予奖励。(三)完善排调机制。重点抓好五项制度的落实,即定期排查制度、集中排查月制度、调处责任制度、督查制度、领导包案。

社会治理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2013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以1、2、2、1为工作思路,即围绕一个中心(围绕乡党委政府整体工作思路、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中心)、注重两个强化(即强化社会管理、强化创新)、力求三个确保(确保县级对应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确保“三零一不”目标的实现,确保全乡社会的稳定)、努力实现一个目标(即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的总体目标)。

二、主要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省、市、县政法工作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乡党委工作主题和工作基调,以“强管理、重服务、抓示范、夯基础、求突破、保目标”为工作思路,以打造社会管理示范县为工作目标,以“创新管理、改善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工作重点,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促进全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胜利召开。

三、工作措施

(一)、围绕经济工作中心,服务工作大局。

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坚持围绕乡党委政府工作主题和工作基调,不断整合资源为经济工作提供良好的服务,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力求做到哪里有经济工作,哪里就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为重点工程服务,哪里有重点工程,哪里就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在招商引资,土地流转、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争议等经济领域中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高度关注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认真开展“两会”活动和平安建设,努力实现平安和谐的总体目标,深化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和油气田及输油气管理等突出问题的重点整治,严厉打击制假贩假电信诈骗等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二)、突出重点,全面加强创新社会管理。

按照县社会管理综治委员会的安排,全力打造社会管理示范乡镇,认真做好社会管理的各项工作,迎接市、县的检查验收,要把政府职能和工作重心切实转化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健全社会管理组织体系,完善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站,推进公共服务延伸到社区,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加强社会管理重点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严防脱管、漏管,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新机制,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协商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积极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健全统一措施,反应灵敏、协商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机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判,现场指挥,依法处置和舆论引导能力,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工作预案,加强日常应急管理。

(三)、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研判,经常性地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活动,围绕征地拆迁,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突出矛盾纠纷,密切关注环境污染,食品安全,校园安全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健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完善专业调解与联动调解相结合的“无缝衔接”运行机制健全重点领域:攻坚破难的联动调解体系,有效调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问题的社会矛盾纠纷,强化化解社会矛盾责任,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暗访、下访活动,完善领导包案,部门包村、党员包户的社会矛盾化解“三包”责任,建立矛盾纠纷未能及时化解引发越级上访,群体上访事件等责任倒查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把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

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保持社会稳定。

认真开展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研判,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定期不定期组织力量对镇乡村结合部和突出问题,实行警示和挂牌整治,各村(社区)要积极配合,公安派出所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财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扫黄打非”和“禁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大力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社会治理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1、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基本目标,因地制宜开展“平安村居”、“平安校园”、“平安单位”、“平安家庭”等系列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创建范围、充实创建内容、提高创建层次和水平,积小安促大安。充分利用综治工作宣传专栏、固定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平安创建的意义和内容,确保人民群众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达到90%以上。

2、完善“三级治安巡逻”机制。坚持把治安巡逻作为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治安满意度的有效举措,深入持久地开展“三级治安巡逻”。进一步加强对巡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完善巡逻机制,增强巡逻效果。进一步提高群众见警率、增强群众安全感。

3、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按照社会化、网络化、信息化的要求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安全防范。在渔场、村落实治安网点,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全面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建设。积极推进“社会治安保险”、电话“十户联防”工作,覆盖率达到50%以上。进一步扩大社会治安监控系统覆盖范围,加大联网整合力度,切实提高防范水平。加强“三电”设施保护等专项工作。

4、集中排查整治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出现的新特点、新动向,仅仅抓住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有的放矢地组织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治爆缉枪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以农村治安混乱地区、学校周边、企业及周边治安环境、农产品收割收购市场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治安排查整治行动,及时消除治安盲点。

5、促进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力争使安全事故数量进一步下降。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防止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特重大交通事故,特别是维护好学生上学放学交通安全。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着力提升基础已经管理能力水平。

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分线、分块、分级排查。坚持党政领导带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当地。加强村级综治维稳工作站建设,完善“党政主导、综治协调、各方参与”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2、注重源头预防矛盾纠纷。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源头工程,着力解决“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基本民生问题。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3、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及时发现、坚决制止敌对势力打着维权旗号插手人民内部矛盾以及利用非政府组织从事各种渗透破坏活动,严防发生非法聚集活动。深入开展对“”、“全能神”等组织专案工作,加强对非法宗教活动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网上舆情监测研判机制,提高网上舆论引导能力。完善、突发性事件预警处置机制,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

三、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1、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大力宣传《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进一步落实“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等措施。加强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劳动就业水平;加强社会保障,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2、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严格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痴迷者、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各类特殊人群的教育、帮扶、矫治、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关怀帮扶体系。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落实“四个一点”(医保农保报销一点、民政大病救助一点、市镇财政负担一点、家属亲友承担一点)的办法,切实解决救治费用无着落的问题。

四、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大力推进“法治”建设

社会治理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我是谁啊”为你整理了这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调研报告

为推进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晋城、法治晋城,按照政协晋城市委员会2020年度协商计划安排,2020年11月—12月,由市政协副主席崔守安带队,社会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市政协常委、委员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对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进展情况

去年12月3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召开,部署启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会后,我市对标一流,迅速行动,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中央、省委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一期试点城市的决策部署,立足我市连续八年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名列全省第一,三获全国综治最高奖“长安杯”的优势,提出创建试点城市目标。有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积极申报,完成了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今年5月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我市以“三零”单位创建为抓手,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目标,紧盯治理难题,聚焦基层基础,突出晋城特色,整合资源力量,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督导考核,形成了党建联片共建、矛盾联调共治、信息联通共享、部门联手共创、城乡联动共赢的互联共建态势,试点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暨“雪亮工程”建设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晋城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支持和肯定。从进展情况看:

一是制定了明确细化的目标体系。坚持市委统一领导,出台了三个指导性文件:《中共晋城市委、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中共晋城市委平安晋城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任务分解表》。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对照各项目标任务,逐条细化工作措施,印发了工作方案,建立了目标评价体系。目前,市县两级已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全市平安建设考评和市委目标责任考评体系,与各级表彰奖励、干部提拔使用、晋升晋级、文明单位创建挂钩,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工作落地。今年5月20日我市召开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动员部署大会。市委书记张志川作动员讲话,要求“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晋城经验”、提供“晋城样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石云峰就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作安排部署。9月11日我市组织召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观摩交流会和工作推进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抓好任务落实,完成工作进度。成立了市委党校骨干教师组成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课题组,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纳入了党校教育。同时,还召开3次建言献策座谈会、7场“法学沙龙”。专家学者及相关人士就试点中的目标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深入研讨、开展交流,提出工作建议。当前,全市目标导向明确,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形成了有效运转的责任链条。按照市委关于试点城市创建和文明城市创建“双轮驱动、双创并重”的要求,我市把试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形成了市级统筹协调、县级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强基固本的市域社会治理链条。根据工作需要,我市成立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组,在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试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和党建引领工作推进小组、法治工作推进小组、德治工作推进小组、自治工作推进小组、智能化工作推进小组。各县(市、区)按照市委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目前市、县“一办五组”工作专班都已按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要求,发挥牵头作用,加快组织实施。为推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小、落实,建立了试点工作联络员报告制度和督办制度。同时注重宣传推动,在主流新闻媒体和“一网两微三号”晋城政法新媒体宣传群组开设市域社会治理专栏,反映工作进展,总结特色经验,创造良好氛围。

三是推出了具有特色的典型经验。在自治方面,城区洞头村、陵川县小召村、沁水县下沃泉村等,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式,广泛开展村民议事、民情恳谈等基层民主协商活动。在法治方面,积极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沁水县龙港镇派出所、城区白水街派出所、阳城县凤城镇派出所、高平市城南派出所争先进、创亮点,做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陵川县县城老干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发挥离退休干部专业知识和经验优势,32年服务平安陵川建设,受到中组部表彰。沁水县组建了以县矛盾调解中心为龙头、区域调委会为依托,乡、村两级调委会为前沿,有关调解室为补充的人民调解网络,“司法确认”和“调援对接”机制调动了调解纠纷的主动性积极性。泽州县川底法庭建立和事佬工作室,开展诉前调解,打造“川底模式”。在德治方面,阳城县演礼乡献义村重视道德教化作用,坚持以德治村,坚守和谐之道。城区黄城社区挖掘中华优秀传统道德文化精髓,打造陈廷敬文化品牌,为社区治理提供精神动力。在智能化建设方面,创新开发晋城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智能化工作平台。“雪亮工程”走在全省前列,已接入7720路一类监控视频、4000路二、三类监控视频,联通了视联网,具备省、市、县、乡视频会议功能。市大数据局与阿里巴巴合作开发的智慧政务、智慧停车等16个集成建设项目,获2019—2020年度数字政府建设卓越实践奖。高平市以数字政府建设为支撑,打造出县域社会治理“高平新样本”。城区实行全科网格管理,划分网格682个,为每个网格落实了每年6000元的绩效补贴,提高了网格员的职业认同感和幸福感,有效提升了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在心治方面,泽州县实施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工程,加强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实现一般人员不脱节、重点人员不失控两个确保,社会心理健康水平整体提高,社会治安案件连年下降。

二、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我市在试点工作中激发了活力,取得明显进展,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1.党建引领有待加强。有的党组织党建理念和工作方式陈旧,不适应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创新意识不强;有的弱化、虚化、边缘化,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工作机制不适应治理需要,街道社区和农村统筹协调能力弱,共治共建未形成常态;有的工作行政化、停滞化、务虚化倾向严重,创建积极性不高,内生动力不强。

2.治理主体参与不够。政府职能部门民主决策不够到位,依法行政仍有差距,提供的公共产品不适应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行业监管存在失位缺位现象,齐抓共管矛盾风险机制未形成常态;群团组织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预防违法犯罪的制度化渠道仍需进一步拓宽,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全市1100多个社会组织整体上发育不健全,城乡基层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专业调处类、治安维稳类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协同作用不够明显;青年参与缺乏支持。基层社会治理制度滞后于青年日益增长的参与热情,还没有为青年参与社会治理开辟足够的空间,对青年参与社会治理支持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增强。相关部门对青年公益社会组织政策扶持力度不大,在经费保障、业务培训、孵化支持、联系对接等方面缺少有效举措;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不完善,尚未建成平行、互动、多样的群众参与网络平台,网络问政刚刚起步。如何有效引导各界人士发挥自身优势参与社会治理,也成为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3.多元解纷尚未形成。思想认识存在偏差。社会普遍关心、支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氛围不浓,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志愿者占人口比重较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信访不信法”的社会心态依然存在;政策法规不够完善。各部门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定位和职责散见于各级各类文件中,纠纷解决的工作机制、程序设置及资源配置等具体规定多是基于各县(市、区)实践经验的总结,针对多元纠纷化解途径、化解流程、法律效力的确认、组织保障等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调解工作发展不均衡。司法调解发展迅速且相对规范,行政调解较为被动且实效不强,人民调解专业化程度有待提升,社会组织调解尚在探索起步中。特别需要引起重视的是,人民调解员绝大多数都是兼职的,整体年龄偏大,政策法律素质不高,工资待遇低,人员流失现象明显。调解经费保障落实难,有预算无经费的情况普遍存在;人案矛盾非常突出。全市法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73件,阳城法院人均结案276件,反映出诉前调解还有很大空间。潜在矛盾风险还很突出。我市房地产领域的违规预售和延迟交房风险、金融领域的非法集资风险处在集中爆发期,受疫情影响部分中小企业经营困难,信访积案化解困难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站在更高层面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提前布局解决问题。

4.信息共享还有差距。多年来,相关部门都建有平台,但基础数据信息共享共用难、相互流转难,存在“信息孤岛”“数据壁垒”“各自为政”现象,缺乏统一规划、联动协作,信息平台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如市法院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探索开展诉调对接和繁简分流工作。市检察院依托“12309”检察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市公安系统正在推广建立“立体化信息化治理防控平台、智慧大脑、晋治安APP、掌上派出所”为主的信息化大数据平台。司法系统建有统一的指挥平台。市大数据局也建立了“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但这些平台未执行统一标准,数据资源共享体系不完善,社会治理有关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同维护和利用存在困难。在网格化管理中,许多诉求和问题上报到街道或县级指挥中心后,因为事权问题无法及时处置,而指挥中心又无法联动相关职能部门,导致事件流转不畅通、群众不满意。

5.保障机制仍需完善。在调研中,通过对社会治理组织体系、社会治理能力建设、社会治理配套设施、社会治理保障举措指标的分析,反映最为强烈的是社会治理保障举措,最需要的是资金和人才。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开展公共服务的支持,远远不能到位。市县两级财政紧张,费随事转的经费投入机制未有效建立,用于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资金有限。市级财政2019年安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82.8万元,2020年安排专项经费85万元,要完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行动计划所列项目还有很大困难。从对社区的支持力度看,城区财政每年列专项经费,而其他县相对较差。在社会资金投入方面,由于相关支持政策不完善,目前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和农村服务严重不足。基层自身“造血”功能更是低下。人才制约较为突出。我市注册志愿服务组织2000余个,志愿者35万余人,我市也为所有在职党员颁发了《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证》。但这两支队伍主要是在创文中组建的,如何以常态方式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从组织和制度上进一步完善。社区和农村骨干人才队伍选、育、管、用“成长链”不健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人难选、人难留问题突出。普遍面临工作人员不足,很难抽出专人开展工作,加之薪酬待遇、职业发展所限,社会工作者青黄不接。

三、推进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意见建议

为推进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探索具有晋城特色、时代特征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市域社会治理共同体,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探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路子。一要抢抓机遇、乘势而上,锚定目标、先行先试。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试点建设为牵引,以防范化解市域重大风险为着力点,以增强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坚持统一性与创造性相结合、试点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统一、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衔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使市域社会治理更好体现试点要求和晋城特色;二要按照市委党建“四句话”要求,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厚植市域社会治理优势。打破思想观念、行政级别、行业分割籓篱,统筹兼顾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把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治理合力;三要以良好政治生态优化市域社会治理环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零”单位创建等重点工作,不断促进政治生态、社会生态山清水秀;四要创新党建模式,增强市域社会治理活力。在党建引领方面,推进三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包括县级党群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商圈楼宇党群服务中心、党群服务驿站,构建“15分钟党建服务圈”,打通最后“一公里”,把党群服务中心打造成基层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主阵地。在街道社区,推行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和兼职委员制。开展“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参与社会治理活动。在乡镇农村,推进“村村联建、村企联建、产业联建、城乡联建”大党建格局,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村级治理体系。

(二)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构建市域社会治理共同体。一要健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机制,完善政府社会治理考核问责机制。以人为本,解决好群众最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和发展短板等问题,集中做好基础性、普惠性民生工作,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为民谋划、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牢牢抓住基层基础这一本源,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基层,明确乡镇推动社会治理具体任务,最大限度将各类社会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广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加强全过程监管,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重点对道路交通、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土地、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旅游、医疗等纠纷多发领域进行排查,及时发现不稳定风险隐患;三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推动民主协商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推动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广泛动员组织群众投身市域社会治理实践。发挥基层社会组织的独特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健全激励补偿机制,鼓励社会组织积极依法参与社会治理。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展,让社会组织的微治理释放出大能量。还要发挥青年日益增长的参与积极性,为他们充分参与社会治理开辟足够空间。发挥律师在协调解决社会矛盾、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发挥新媒体网络人士在传达公共意见和利益诉求、传播正能量等方面的作用;四要坚持晋城的事大家想、大家说、大家干,开展美好社区、美好乡村示范创建活动。及时总结、广泛宣传基层社会治理的做法和经验,以示范创建带动社会治理现代化,以先行先试带动各地普遍创新,形成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开展电视问政和网络问政。加大群众意见在社会治理绩效考评中的权重,让人民群众成为市域社会治理的最终评判者。

(三)建设多元解纷平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一要充分认识多元解纷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广泛宣传多元解纷的典型案例和特点优势,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非诉讼方式调解的便捷、高效和低成本,提高群众认可度;二要完善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司法机关、基层组织及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纠纷化解主体的职责任务。对多元解纷的资源配置、途径渠道、程序设置、法律效力的确认、组织保障,以及多元主体参与调解的渠道、不同调解类型的衔接配合等作出总体设计。探索引入市场化运营模式,将调解、仲裁、公证等多元解纷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重视引入“两代表一委员”、心理专家、社区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等力量参与解纷工作;三要建立统一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推动地区、部门之间技术兼容、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探索提供线上咨询、评估、调解、仲裁、诉讼等专业服务。当前应以各县(市、区)为主体,推动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融合,建设集受理接待、协同指挥、分流转办、调处化解、司法确认、跟踪督办为一体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一个窗口”受理群众提出的各类纠纷化解诉求。采取常驻、轮驻、随叫随驻相结合的方式,安排或引导政法部门、行政部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法律咨询、心理服务、仲裁、鉴定、公证、评估、保险等调解主体和社会力量入驻中心。建立受理窗口与入驻部门协调对接机制,对有非诉讼方式调解意愿和可能的矛盾纠纷,依据纠纷性质分流至不同调解组织和主体予以化解。对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及时出具调解协议书,如有必要可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请司法确认,提高调解协议履约率。对调解不成或不适合调解的矛盾,导入仲裁或诉讼程序,构建闭环化解流程,做到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