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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综合管理范文精选

社会综合管理

社会综合管理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实行综合治税旨就在于发动社会力量对偷逃税收、暴力抗税等涉税犯罪现象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治理和打击,优化治税环境,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对所有税源实行全方位、立体化监控。

一、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潜力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税收征管新问题、新矛盾越来越突出,征管的难度越来越大,要从根本上堵塞零散税收的漏洞,仅仅依靠地税部门的力量已难以解决。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就是在各级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下,以强化税源控管为核心,以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为目标,逐步建立起以“政府领导、地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化支撑”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使税务部门更加有效地控制税源、掌握税基,从根本上解决涉税信息不畅、涉税源头控管不严、征管不到位以及税务部门征管手段落后问题,实现税收征管方式由注重征收管理向税源控管和征收管理并举的转变。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具有明显的实践有效性:一是税源控管显著加强;二是治税环境显著改善;三是税收增幅显著提高。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具有很大的内在潜力:一是税种覆盖的延伸潜力;二是行业领域的拓展潜力;三是大征管体制的管理潜力。面对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的不断变化,税源呈现多样性、流动性、隐蔽性的趋势,税源控管难度也不断增加,造成了相当数额的税收流失。挖掘税务系统与社会各界的管理潜力,加强有效税源控管,摸清税源底数和税基,只有依靠部门有机配合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尽最大可能地消除盲区、突破禁区,才能有效地控管税源、堵漏增收。

二、构建三个体系,夯实综合治税工作协作基础

1.构建社会综合治税组织领导体系。社会综合治税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仅靠地税部门自身的力量是难以实现的。各级政府部门要逐步完善相应的办事机构,明确部门综合治税的权利和义务,实现部门配合协作形式由人为协调到制度规范的转变,由单纯靠协商沟通向受责任义务关系约束的转变。地税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签订协议书,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社会综合治税立体网络,推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开展。

2.构建内部管理体系。一是要构建信息采集人员管理体系。重点是抓好信息采集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定期汇报交流制度,促使信息采集人员强化责任意识。实行严格的检查考核,落实奖励政策,充分调动采集涉税信息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要构建内部组织结构体系。重点是根据社会综合治税的进展情况,建立各级地税机关的社会综合治税专门机构,做到有专人领导、专人负责,重点做好信息采集人员的管理。三是要构建职能科室配合体系。注重加强与机关内部各科室的联系、衔接,做到社会综合治税业务流程、日常管理与相关业务科室的业务职能相结合,真正使这项工作变成全系统的一项共同任务。

3.构建社会综合治税的信息化支撑体系。实行社会综合治税,长远的发展方向是依托信息技术,将涉税信息的采集、处理和征收反馈建立在计算机网络基础之上,初步建成一个“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综合信息库,使之成为涉税信息处理中心和税源监控中心,及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

三、健全四个机制,强化综合治税工作的保障功能

1.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要进一步健全联席制度,协调处理各类重大问题,及时通报综合治税进展情况,积极开辟与各主管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的沟通联系渠道。进一步落实部门配合制度,明确落实工作职责,做好

地方税收控管工作。完善涉税处理跟踪制度,地税部门要对有关部门、单位的涉税信息交流情况做好研究分析、统计通报和汇总评价,以增强部门对社会综合治税的关切度。

2.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要发挥社会综合治税网络的作用,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尽快建成一个“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综合信息库。突出抓好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征收反馈等三个重点环节,尽快形成完整的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工作链条,通过建立、完善信息处理工作流程和考核标准,构建综合治税信息化支撑体系,实现信息效用的最大化。

社会综合管理范文第2篇

一、认清形势,统一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维稳综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社会要和谐,稳定是根本。受国际国内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今年我区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还在不断深化,对我区实体经济已经形成冲击。主要表现在:中小企业对外订单锐减,出口下滑,融资困难,部分企业出现倒闭、停产、工人失业、老板欠薪逃匿等问题,给社会稳定和治安状况带来新挑战。今年是建国60周年、西藏实行民主改革50周年、平息“六四”风波20周年、明年第16届亚运会在*州市举行,相比往年,今年政治敏感时段更为集中,防范敌对势力借机渗透,破坏的任务十分艰巨。面对这些新情况,我们只有更加扎实地做好维稳综治工作,才能实现“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任务。为继续将维稳综治工作落到实处,针对个别单位的人事变动,调整、充实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分管领导及主要联络员制度,进一步筑牢维稳综治防线,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安全保卫任务。

二、落实与区委区政府签订的维稳综治责任。

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6.2”维稳综治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维稳综治工作的开展,于6月上旬我委与线属各单位签订《2009-2010年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工委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线属各单位迅速与其下属单位(部门)签订责任书,实行层级签约,责任到人。

三、着力排查人民内部矛盾纠纷。

深入排查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妥善处理因利益关系而引发的矛盾纠纷,是取得维稳工作主动权的有效手段。加强对线属各单位稳定因素和人民内部矛盾、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认真排查。特别是针对个别单位机构改革中,对辞退(下岗)人员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表现,要求对部分的人员做好跟踪,掌握情况,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避免产生不良的后果。重点排查在“八一”期间对军转干部复退军人特别是对下岗人员要进行重点的排查和跟踪,掌握动向。要求各单位利用“八一”建军节召开座谈会,慰问困难家庭户,稳定思想,稳定人员队伍。

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以及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做到矛盾纠纷早排查、早化解、早处置,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充分发挥线属各单位的职能工作。

发改系统单位多,线长面*,大多数职能涉及到民生和社会的稳定。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认真抓好扩大和促进就业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的相对稳定。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继续加办各类求职人员办理求职登记,收集用工信息,提供就业岗位,推荐就业,开展职业指导,举办大型现场招聘会;同时,按照*州市的统一部署,推进花都区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使改革成果惠及*大人民群众;上法制宣传课,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做好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工作,确保了社会稳定。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大监管力度,特别是对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生产安全。重点组织饮用水和生活用品方面要经常开展专项检查。

物价部门要加强重要物资物品的价格指导和监控工作,保证市场价格稳定。全面整治涉农价费行为,规范农资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农业和农民增收。大力整顿行政性收费行为。按照上级要求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条款、项目、标准进行清理。全面实行征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收费年审制度、收费公示制度,切实规范收费行为。

五、继续推进视频网络建设,提高技术防范能力。

根据上级的指示和要求,要认真贯彻上级的有关精神,做好线属单位的协调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区视频办做好相关的工作,坚持线属各单位一手抓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的建设和应用。结合实际情况,特别是完善金融窗口单位主要部位、主要出入口的视频安装情况,目的是掌握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社会综合管理范文第3篇

一、社会综合治税的目标和内容

在县委县政府的组织领导下,以源头控管、方便征管为原则,通过协助监督、信息共享、委托等方式,充分调动起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参与协税护税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着重解决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单一治税、社会涉税信息不对称、税源控管难以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税源控管,夯实税收管理基础,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水平,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

二、社会综合治税的组织机构

成立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县财政地税局合署办公。

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办公室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税收收入情况,进行税源分析,及时协调解决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重大问题,研究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举措和办法,以促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有序开展;通过联合发文、委托协议等方式对相关单位的协作内容、方式、要求、责任进行明确;建立健全信息传递机制,结合实际情况,深入研究,不断完善信息传递的手段和方式。

三、社会综合治税的工作措施

(一)建立涉税信息共享机制

根据税收征管需要及部门管理职能,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税收征管工作,通过政府信息网络或其他有效方式,定期向税务部门提供有关涉税信息,以便税务部门更好地掌控税源信息,加强征管。

1、发改局提供项目立项情况,包括改、扩、续建项目、重大产业储备项目等涉税信息。

2、经贸局提供年度重点骨干企业投资项目、技术改造投资总体情况、投资规模、投资进度、技术改造项目预计新增效益报告表等涉税信息。

3、外贸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境外单位或个人转让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所有权或使用权情况、出口统计表等涉税信息。

4、工商局提供工商登记情况,主要是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吊销登记以及年检等涉税信息。

5、质监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发放、检验情况,锅炉检测等涉税信息。

6、教育局提供国家和社会力量办学、成人教育和校办企业登记情况,举办各种民办学校的登记情况、每年年初提供知名学者和外籍文教专家、教师登记情况等涉税信息。

7、科技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省级以上创业服务中心、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和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登记情况,专利、技术转让情况等涉税信息。

8、公安局提供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以及华侨、港澳台人员暂住手续的在龙就业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居民信息等情况,公安局交警部门提供检查机动车辆未上牌照未缴纳车辆购置税的信息,车管所接受各驾培学校为学员报名驾驶的信息,车船使用、车辆注册年审、年检挂牌登记、经营性停车场注册、暂住人口居住、房屋租赁情况、涉税案件信息、税务机关移送案件反馈信息及个体户、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件等涉税信息。

9、民政局提供福利企业的认定情况和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变更、注销等涉税信息。

10、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底册(主要是指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和年度检验情况)、行政机关名单、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核定单位名单及工效挂钩单位名单等涉税信息;提供《再就业优惠证》发放情况,外籍及港、澳、台人员劳动就业证发放情况、技能培训单位登记信息,各单位社保费基数及申报情况,服务型企业、劳服企业和劳务派遣型企业年检情况,企业工效挂钩清算结果和企业工资总额基数核定情况等涉税信息;提供民福企业为残疾工交纳“五金”情况。

11、国土资源局提供土地征、供及办证、乡镇土地整理项目等涉税信息。

12、规划局提供所有建设建筑项目规划、用途、立项审批等涉税信息。

13、建设局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准建证发放情况,市政建设项目情况,商品房(店铺)预售许可证发放、房产交易和产权证发放情况、房产租赁情况、低价位商品房批准建设与销售情况、房地产开发项目资质审批项目审批情况等涉税信息。

14、招投标中心提供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包括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项目合同备案,国有资金投入的住宅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招标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备案情况,房屋竣工验收备案等涉税信息。

15、环保局提供全县环境保护规划情况信息。

16、交通局提供公路建设工程许可等情况,国省道的大中修及省交通厅组织的公路及航道工程建设的招投标信息,提供当年度公路建设投资计划及港口建设规划与立项信息、各类车辆、船舶营运证发放(船舶检验的信息)等涉税信息。

17、水利局提供水利建设项目批文情况及水利项目招投标情况。

18、农业局、林业局、农业开发办提供农林业开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等情况。

19、文化局提供文化经营许可证发放和各种演出及人员情况等涉税信息。提供举办文化艺术活动计划、文化团体演出登记信息。

20、卫生局提供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认定和年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等涉税信息。

21、体育局提供体育比赛及体育界知名人士来龙有偿活动等涉税信息。

22、统计局提供地区生产总值及构成,工业生产情况,工业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固定资产投资,批发零售贸易业情况,存贷款情况,物价情况,人民生活日常劳动工资情况,相关地区比较情况等涉税信息。

23、物价局提供核准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等情况,并提供相应收费许可证发放情况等涉税信息。

24、残联提供《残疾人证》发放情况等其他涉税信息。

25、审计局提供涉税审计信息、涉税审计结论、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审计发现的涉税线索等情况。

26、司法局提供律师事务所登记批准信息。

27、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纳税人开设存款帐户资料等情况,每月向税务部门提供民福企业向残疾工支付工资情况。人民银行依法协助税务机关查询相关纳税人开立账户情况、银监(外汇)部门提供非贸易项目售付汇凭证管理、出口收汇核销信息。

28、粮食局提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名单和其他粮食企业名单以及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变更、改制信息。

29、供电局提供有关纳税人的用电信息。

30、招商局提供招商引资项目的有关信息。

31、国、地税双方定期互通有关税收征管信息。

32、法院、检察院会商提供案件涉税信息。

33、其他有关部门和纳税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提供相关涉税信息,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做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

(二)健全社会化征收体系

委托、代扣、代收工作是实现社会综合治税的重要手段,税务机关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实行委托,依照委托规定办理和操作,有关机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委托的税收主要包括:

1、拥有并使用车辆、船舶的纳税人应当缴纳的地方税收,可委托公安(车管)、交通(港航)等部门在年检时。

2、从事客货运输和城市公共客运出租的纳税人应缴纳的地方税收,可委托交通、建设、公路稽征运管部门或有关中介机构。

3、国税部门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临时发票、超定额补税、稽查补税等应缴纳的地方税(费),可委托国税部门。

4、单位和个人从事各种销售及兑奖、文艺演出及商业性比赛应缴纳的地方税收,可委托民政、文化、体育等部门。

5、房屋租赁应缴纳的地方税收可委托公安、房管部门、相关物业管理部门或居委会、村委会。

6、各集贸市场内的零散税收,可委托市场管理部门。

7、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由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代扣代缴。

8、依据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委托的其他税收,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委托相关机关、单位、个人。

(三)密切部门联合执法

税务机关应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堵漏增收,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阻挠或者取代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保障地方经济的发展。联合执法主要包括:

1、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税务机关监制的合法、有效发票或纳税凭证。否则房屋、国土管理部门不予办理使用权、产权的过户手续。

2、房屋、车辆管理等有关部门在税务机关扣押、查封有关动产或者不动产时,不得为扣押、查封的动产或者不动产办理过户手续。

3、审计部门应将行政事业单位应税收入是否准确完税、行政事业单位接收票据的规范性作为必审项目,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反馈税务部门。

4、公安机关应当与税务机关加强协作,加大力度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配合税务机关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进行阻止出境。

5、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实施账户查询、冻结以及款项划缴工作。

6、法院在宣布企业破产后应及时通知税务机关进行债权申报。

7、法院对税务机关依法提请的强制执行申请,应积极实施。

8、国土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转)让手续时,凭税务部门向纳税人出具的完税凭据,国土部门方可办理出(转)让手续。

9、工商部门办理纳税人工商登记注销时,协助税务机关督促纳税人按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

10、交通港航部门进行船舶检验时,应查验相关发票,无合法、有效发票的不予发放船舶检验合格证明。

1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以及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举报。税务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予以查实,依法处理。

(四)加强绩效评估考核

1、绩效评估方式:绩效评估工作由县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估对象为已明确职责的部门,绩效评估采取平时抽查和年底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社会综合管理范文第4篇

公路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县综治委的指导下,在县交通局的领导下,为“三项制度改革”的全面启动、深化改革进程,创新管理理念,拓宽经营渠道,以“建、养、收、管”行业工作为重点,突出“质量、安全、效益、形象”四大主题,打造“平安XX公路局”,全面提升XX公路工作新品位。经研究对2005年度公路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动力,打造“平安XX公路局”争创市级治安模范单位为目标,为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工作的全面启动,构造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环境,确保年度“建、养、收、管”工作目标任务和企业改制工作顺利圆满完成,保驾护航。

二、健全机构,完善组织,加强领导,落实“平安公路局工程”的政治责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当今构造和谐社会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中之重“一票否决”的重要工作,力争努力做好,只有做好稳定,才能实现和谐,才能圆满顺利完成2005年我局各项目标任务和实现“企业改制”工作。为确保构建稳定和谐社会环境秩序,经研究决定,成立公路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加强领导。

组长: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副组长:

成员:

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定专人负责,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

各单位还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坚持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同时严格执行领导责任追究制。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危害我局荣誉,安全稳定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问题,坚决实施“一票否决”和“问责”取消年度评先、评奖资格及“中州公路杯”竞赛评先资格,并追究单位党政一把手和当事人的责任和经济处罚。

三、搞好法制教育,强化法制观念,打牢思想防范基础增强防范意识

加强法制和道德教育,聘请县司法局法律讲师授课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四五”普法教育,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道德观念,使干部职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严厉打击黄、赌、毒犯罪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不法行为。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强化领导和管理意识,明确专职管理干部,确保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在抓好教育的基础上广泛深入开展“文明科室”,“文明家庭”、“文明个人”评选活动,用身边的典型先进模范人物事迹教育身边人。构建自己辖区和谐稳定社会秩序。 四、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今年是全局面临“企业改制”工作的开展启动年,“企业改制”工作在广大干部职工中产生巨大的反响,是退是留,何去何从,人心惶惶,将给全局治安秩序稳定工作增加极大的不同程度的压力。为此,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稳定的工作长效机制,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构造和谐社会。

1、各单位必须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有效化解不安定因素。一方面我们要把矛盾纠纷排查作为经常性的任务来抓,首先成立机构,确立排点,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听取汇报,梳理问题,排查隐患,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另一方面要在重大节日或庆典活动期间,集中力量排查和消除不安定因素。特别是当今结合我们事业单位面临改制为企业,人员留去,浮动很大,将给全局治安秩序稳定工作增加不同程度的压力和不安定。各单位要特别加强治安防范和安全保卫工作,严密组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减少治安隐患。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尤其是对关系到正确执行党的政策,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的问题,严格杜绝越级上访、信访告状,禁止聚众闹事和“五防”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好落实。

社会综合管理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依法管理,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的,各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各部门协同作战齐抓共管,既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打击防范措施,进行集中打击整治,又要立足长远,创新管理方式,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治安突出问题。

二、整治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即治安、刑事案件明显减少,社会矛盾纠纷明显减少,社会秩序良好,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5%以上。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东方市八所城区社会管理综治治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同志、市综治办副主任朱同志担任。整治工作由市综治办和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任务。

四、重点整治内容

(一)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及盗窃机动车辆案件,遏制刑事案件高发的势头。

(二)整治娱乐场所酗酒滋事、打架斗殴、吸毒、贩毒问题。

(三)打击城中村暗场和窝点,严惩幕后老板、参与的机关工作人员和村干部。

(四)打击整顿旅馆发廊及路边店等场所组织、容留妇女活动。

(五)清理整顿废品收购站、典当行和销赃窝点。

(六)整治交通秩序,尤其是在校学生开电动车、飙车严重问题,改善交通秩序管理混乱的局面。

(七)规范和监管宾馆、酒店等娱乐场所和企事业单位内保人员招聘工作。

(八)加大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不让逃犯有可乘之机、潜伏之隙。

(九)清理整顿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消防安全隐患。

(十)做好病残、吸毒人员(艾滋病患者)、精神病患者、问题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管控工作,把重点人员稳控在当地。

(十一)严厉打击贩卖私彩活动。

(十二)防范和打击无理干扰工程项目施工行为。

五、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间为4个月,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本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

第二阶段: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本阶段为综合整治阶段。

第三阶段: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本阶段为总结巩固阶段。

六、整治措施

(一)打击方面。市政法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掀起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的高潮。市公安局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重点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命案、“两抢一盗”、盗窃机动车辆、聚众斗殴、黑恶势力犯罪、敲诈勒索、涉黄涉赌涉毒、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生产等刑事犯罪开展专项打击,开展追逃犯、缉枪治爆等专项行动,通过专项打击和整治侦破积案、压制发案。市人民检察院要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依法对各类刑事犯罪进行快捕和快诉,特别是加大对涉赌幕后老板和涉黑涉恶犯罪保护伞的查办力度。市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依法对各类刑事犯罪进行快审和快判,“两抢一盗”犯罪、打架斗殴、破坏生产等案件的审判力度,公开审理、公开报道,震慑犯罪,彰显法律的权威。

(二)防范方面。根据八所城区治安特点,市公安局要充分发挥5辆巡逻车和便衣猎鹰队的动态巡逻防范作用,重点加强对主要街道、重点场所及案件高发、防范薄弱、隐患突出部位和时段的高密度巡逻。同时,在巡逻防控中,重点加强对可疑人员、车辆的盘查。边防、巡警、交警、辖区派出所要每周联合组织1次在城区重点部位开展夜间设卡统一清查行动。要着力推进街面防控网建设,完善常态化打防机制,有力推动“两抢”打防工作向纵深发展,实现“两抢”发案大幅下降的良好局面。八所城区各派出所要组织民警、协警和联防队员在辖区内非巡车防控范围进行巡逻,实施错时工作制,采取公开巡逻和秘密埋伏守候等方式,严密防范、注意发现和抓捕“两抢一盗”及聚众斗殴违法犯罪人员,坚决把此类案件上升的势头压下去,增强群众的公共安全感。八所镇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综治组织的作用,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调处工作,解决本辖区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切实维护本辖区的社会稳定。各村(居)委会要充分发挥治安联防队的作用,特别是在本次整治行动期间,要加大对小区小巷巡逻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三)控制方面。健全八所城区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和完善城市各重点街道、重点部位监控系统,构建反应快速、指挥顺畅、具有战斗力的防控队伍,确保通信畅通、警令畅通、警力到位;健全应急处置突发性群体性工作预案,切实提高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的能力,确保社会稳定;对现行犯罪要以快制快,形成围追堵截的打击犯罪体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本部门的内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组织和安全保卫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单位内部的安全。八所城区各宾馆、酒店和娱乐场所也要落实安全保卫措施,配备保安人员,安装监控设备,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管理方面。市公安局要以打击黄赌毒为重点,按照“查禁并举、从严整治”的原则,坚持日常严管和重点打击相结合、依法查处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经常性组织扫黄禁赌查毒统一行动,尤其是加大对歌舞娱乐场所的整治力度。市综治办、市公安局要组织对贩卖私彩活动开展打击整治,特别是要加大对幕后老板的查处力度。市公安局、市计生委、八所镇要联合抓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要以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为重点,集中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清理整治,落实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制度,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加强公共娱乐、服务场所清查整顿,责令各公共娱乐、服务场所按要求安装信息查控系统。市司法局、市公安局要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安置和帮教措施,帮教率达0%,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综治办要重点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落实帮教措施,确保青少年违法犯罪比去年同比下降%以上。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要对有危害社会倾向和行为的精神病人、违法犯罪的艾滋病患者、吸毒人员等高危人群,加强治疗、教育、管理,严防漏管失控。市文体局、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要加大对网吧的管理力度,规范网吧经营,依法打击取缔各类“黑网吧”,同时要着力打击及预防各类涉网犯罪活动。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城镇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净化学校周边环境,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要联合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八所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车、乱掉头、乱停放、飙车、严重超载等各类违法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无证违章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行为的整治力度,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规范各种路牌、标牌,使八所城区交通秩序明显改观。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及城区各派出所要将日常管理与统一行动有机结合,注重抓源头、抓关键、抓基础,对危爆物品、枪支弹药、烟花爆竹、等涉危涉爆单位逐场逐点进行“地毯式”清查、整治,着力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大对废品收购站、典当行和销赃窝点的清理整顿。东方消防支队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在八所城区开展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即凡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消防设施、消防措施不合格的,严格处罚,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确保整改率达到0%。通过整治,火灾事故与去年同比有明显下降。市安监局要加大对各相关企业的监管力度,弘扬安全文化,规范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

(五)宣传方面。市委宣传部和市司法局要对本次整治行动进行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宣传专栏、横幅、标语等宣传手段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报道,制造舆论声势,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高压态势,震慑犯罪,敦促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八所城区各村(居)委会要在辖区范围内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提高人民群众同各类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司法局要结合“六五”普法和“法律进乡村”活动,在八所城区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要教育广大群众要学法、守法、用法,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顾大局、识大体,引导群众依法通过正当途径反映诉求,共同维护我市的社会稳定。

(六)督导方面。为了加强对本次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我市成立整治工作督导组,组长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朱海峰同志担任,成员从市委政法委、公、检、法、司等部门抽调,负责此次整治工作的督导工作。同时,把本次整治活动纳入八所镇及相关部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计入综治考核档案。对本次整治工作中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信息报送不及时、处置工作被动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严重失职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甚至实行一票否决。

七、工作要求

(一)坚持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坚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和完善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因地制宜,因情施策,打击、防范、控制、管理、宣传、督导相结合,确保打得准、防得严、控得住、管得好,从根本上彻底铲除“两抢一盗”犯罪、犯罪、打架斗殴、、黑恶势力犯罪等违法犯罪及各类群体性事件滋生的土壤。

(二)各部门一把手是这次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组织到位、整治措施到位、督导落实到位,要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必要人力、物力和财力,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有力对策,切实把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