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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申报材料

人才申报材料

人才申报材料范文第1篇

我局自*年4月实行职能归并、效能整合以来,始终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围绕新区“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快发展”的工作主题,把人力资源开发与建设作为第一要务,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全力服务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全面提升人力资源开发建设水平,以一流的服务水平,创一流的工作业绩,得到各级组织的充分肯定,赢得了一系列的荣誉:先后被评为“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先进单位”、“市级文明机关”、“市老干部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农村人才开发工作先进集体”、“区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区先进党组织”,组队参加市“依法行政知识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一、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力求创新顺应改革的潮流,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劳动人事局大胆创新,积极做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指导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工作。*年4月,在高新区五局范围内率先推行竞争上岗,实行全新的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这种以“目标管理、绩效挂钩、实绩考核、末位淘汰”为中心内容的人事制度改革在全市成为一个创举。通过竞争上岗,45名高学历、高素质、年轻化的干部从132名竞争对象中脱颖而出,竞争上岗后的五局工作人员平均年龄降低了5.9岁,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同时,通过分季度的绩效目标考核,不断激发工作人员创造性,调动其积极性,使高新区五局始终处于松紧有度、蓬勃向上的工作氛围当中。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原则,我局积极指导事业单位进行改革和改制。一是在高新区高科集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中,全面实行竞争上岗、全员聘用,为其在全省范围内招聘所需人才,并指导做好聘用工作,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指导区城建、园林、市政、道路系统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工作,解决这些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工资、退休、社保等各方面的问题。三是理顺街道办事处所辖管理处的管理体制,规范管理处劳动人事管理,在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按照有利稳定、促进发展的原则,出台了《关于规范街道办事处所辖管理处有关问题的意见》。同时根据人事制度改革、聘用制的推行,调研出台了《关于规范新机制下聘用人员管理的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区人事管理。二、搞好干部教育培训,组织精心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人才战略和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区劳动人事局根据市人事局关于培训工作的要求和高新区委相关会议精神,制定了《株洲新区*年—*年人事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以“整体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和综合办事能力”为培训目标,采取专家讲授、联合高校办班、委托市局培训、实行假日学校等多种形式,分期分批完成公务员依法行政、计算机中级知识、WTO知识、实用英语、普通话培训和赴境外培训。三年来,我局先后组织举办了计算机中级知识培训15期,赴新加坡境外培训2期,组织举办了市场营销培训班、项目包装与策划班等专业培训4期,培训人数达1200余人/次。选派优秀青年干部下村、企业挂职锻炼20人,通过我们精心组织,多种培训教育方式,使我区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年9月,我局组织举办的新进区人才入区教育培训更是引入企业化管理理念,加强新区人才培养的新举措,以此为起点,我们将逐步建立和完善一整套人才培训制度。三、引进人才,不辞艰辛人才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第一资源,作为担负人力资源开发与建设任务的职能部门,我局始终把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放在首位。根据我区编制缺额和新区事业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凡进必考”的原则,认真做好人才引进工作。近两年特别是今年以来,加大了人才引进的力度,牵头组织用人单位,组成新区人才招聘团,多次赴武汉、南京、长沙、湘谭等地高校,收集所需人才信息260余份,组织考试10场/次,并不辞辛苦地对考试上线学生分赴高校进行考察,引进各类人才41名,出色地完成了引进人才的任务,受到区领导的表扬。三年里,我局共引进各类成熟人才和应届毕业生91名,充实到机关事业各个单位,为优化我区人才队伍结构,增加人才队伍数量,促进新区建设和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四、落实职能热情服务,体现真心从我局“市级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局干部职工工作热情空前高涨,服务意识不断增强,“管理无句号,服务无满分”成为大家的共识,并化为自觉行动。全局人员比业务、比服务,全力做好各项职能服务工作。1、认真做好职称工作和安置工作。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转业退伍军人安置工作都直接涉及职工个人利益,我局工作人员认真细致地做好中、高级职称申报、初级职称评审、专技人员资格证书发放及更换工作。坚持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人才评价导向,鼓励符合条件的专技人员积极申报各类职称评审和资格考试,促进企业人才的健康快速成长。*年至*年,我局完成初级职称评审145人,组织申报高级职称27人,中级职称138人。较好地完成市人事局下达的转业退伍军人安置任务,已完成7名转业军人和7名随军驻军家属安置,得到了市人事局的表扬。2、为企业引进国外智力做好服务。引进国外智力是人才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省、市名级对此非常重视,我局切实贯彻省市文件精神,为企业做好引进外智服务。*年,我局为株洲市海联粮科所申报了“非接触动态散料连续计量系统”项目,并获得省市专家局批准和资金投入。今年,我局又为株洲维格磁流体有限公司申报了“纳米级磁性流体的制备和应用”项目。由于我局真心真诚的服务,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3、真情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每年春节和“老人节”期间,我局均开展对离退休干部的慰问活动。组织老人们参加座谈会、门球比赛、游园、参观新区等各种形式的活动。同时,热情地接待每位来电来信来访者,对他们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均给予满意的答复,为了加强退管服务工作,我局与组织部门共同起草印发了《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规范管理,使退休老人们能愉快地安度晚年。五、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切实用心局领导班子团结有力,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总揽人事工作全局,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工作,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人事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的新办法、新途径。班子成员之间互相交心通气,在工作中,目标统一、分工协作、顾全大局,发扬艰苦奋斗、淡薄名利、无私奉献的精神,形成了战斗力强、凝聚力强、号召力强、求真务实的坚强班子。同时注重发挥表率作用,树立公仆形象,班子成员做到事事带头,身先士卒。如抗击“非典”和防洪护堤工作,班子成员总是带头上阵。在去年区委组织部门的考核中,我局领导班子被评为“一类领导班子”。为了提高全局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我们提出了“把学习当作一种习惯”的口号,鼓励干部职工加强各类学习。坚持“双周五学习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求是》、《学习导报》等党报党刊也纳入了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纵向和横向全面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开展行风评议活动,规范和公开收费项目,加强监督机制,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今年初,为了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局内建立了工作效能督查制度,将工作效能督查与个人评先结合、与奖金发放挂钩、与绩效工资相连、与末位排名参考,通过按季对各责任部门工作进行督查,促进更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最终达到提高劳动人事局工作水平的目的。此举也是我局具体落实全区“重大事项过时责任追究制度”的一种创新,得到了区委办、区纪委的充分肯定。“横看顶尖追求最好,纵看进步实现更高”,我局的人事工作在市人事局和区委、政府的指导下,创新思路、扎实工作,在不断的奋斗中不断的完善各项管理和服务,在全市人事系统中崭露头角。全局人员以饱满的热情,从新的起点出发,努力追求新的业绩。

人才申报材料范文第2篇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和国家外专局教科文司负责“111计划”的具体组织工作。核心内容是按照“统筹规划、限额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建设、动态管理”的原则,以项目形式建设100个左右引智基地。2005年启动实施以来,该计划共有77个学科创新引智基地获得批复立项建设,引起了教育界、科技界的广泛关注和各高等学校的高度重视,为国内高校与国外开展高水平的合作研究以及提高高校科研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

根据“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十一五’规划”要求,今年,教育部和国家外专局将于近期启动2008年度 “111计划”的申报工作,再建设一批新的引智基地,进而完成“111计划”的整体布局工作。为方便申请者申报,现就有关具体事项做些说明,供申请者及相关高校与部门参考。

受理条件

申请者申报前须仔细阅读“关于申报‘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申报通知”)与《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严格按申报领域和相关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申报程序

1.了解申请信息

“111计划”自2007年起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访问网址stmp.moe.省略/)进行。

“111计划”项目申请者和依托高校在组织项目申报之前,首先要了解和把握“111计划”的性质、内涵和意义,以及申报资格要求等事项。相关文件可登录教育部科技司网站主页(dost.moe.省略/)查阅。

2.为申请者设立账户

“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系统是为满足教育部科技管理工作电子化办公需要而建立的,目前该系统已在全国各高等学校推广使用。高校使用此系统进行项目申报时,必须拥有相应的帐户和密码。目前各高校科技(研)处(部、院)拥有本校管理员账户和密码。凡通过学校外事处、国际合作处等部门申报“111计划”项目的高校,需与本校科技处协调设立申请者账户事宜。

3.申请者网上提交申请书

申请者在教育部科技司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项目申请书后,按要求填写“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申请书”的各项内容。填写完成后,进入“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系统,选择对应的支持领域,按提示要求逐条在页面上填写相关内容,并将申请书电子版本通过申报页面在申报系统中提交。

4.依托高校审查并提交申请书

申请者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提交申请材料后,依托高校须对申请书内容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并在管理平台中填写项目审查意见。特别注意必须在受理期限内通过网络提交申请材料。直属高校的申请可通过管理平台直接提交到教育部科技司,部门所属高校的申请在管理平台中只能提交到相关部门,须经部门进行审查后方能提交到教育部科技司。

5.部门高校管理部门审查并提交申请书

部门高校管理部门必须对所属高校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提交后,申请材料方能到达教育部科技司。

申报注意事项

鉴于前两批项目申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避免今后项目申报发生类似情况,现将申报中需注意的事项做一较为详细的介绍,供申请者参考。

项目组织要求

1.“111计划”主要目的是引进海外人才并与国内团队形成较紧密的结合,以带动学科发展。强调的是“强强合作”。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要求拟建立的引智基地需同时拥有较好的硬件条件和软件条件。

2.在注重海外学术大师的学术影响力的同时,也要考虑其个人影响力,考虑其能否团结和凝聚整个团队在一定时间内开展研究等。

3.海外学术骨干要与学术大师及国内研究团队有一定的前期合作基础。海外团队的人员组成结构必须合理,避免临时拼凑、避免海外团队与国内团队研究方向不一致等情况发生。特别注意要避免海外人才的重复引进聘用。

4.国内科研骨干要有较高的研究水平,拥有能够与海外人员开展高水平合作研究的能力。国内研究团队的人员构成要合理,团队成员间要有较为稳定的前期合作基础,避免临时拼凑。不建议将外单位研究人员加入到国内研究团队中。

5.要注重斟酌和凝练拟建基地名称,避免基地名称不能反映申报基地的研究方向和内容。

申请材料撰写与提交要求

2007年度,“111计划”项目实行网上集中申报,最新版本的申请书可在教育部科技司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

1.申请者应严格按照申请书中的“填写说明”和各条款中的“填写要求”填写。

2.申请者在“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中提交申请书电子版(须PDF格式,大小不超过10M)时,申请书中各签章页和部分附件内容须扫描,其中各签章页须原件原色扫描。在撰写附件材料时,项目申请者只需按申请书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即可,无需制作上千页的附件材料。同时,申请者提供的纸质材料内容须与申请者在“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中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3.项目依托高校需组织本校学术委员会专家讨论项目申请,并对拟建引智基地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工作设想的科学性、预期目标、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签署具体意见。依托高校管理员须对项目申请内容进行审查,确认申请书填写无误后,在“审查意见”栏填写审查意见,并提交至上级管理员进行审查。各项目申请只有通过教育部管理员审查通过后,方视为有效申请。

4.申请者提出的首年度申请经费一般不得高于“申报通知”中规定的经费额度,项目依托高校应按照《管理办法》和“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申请书”中的相关要求出具匹配资助经费等条件的书面承诺,否则不予受理。

网上申报流程

为避免项目申请者因不熟悉申报要求和申报流程而失去申报资格,“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中提供了“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申报注意事项及网上申报流程”,供申请者在进行网上申报前了解申报流程。项目的申报和评审流程如下页图所示。

在进行网上申报时,必须严格按照网上申报流程操作,否则“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将无法显示申报项目信息。对教育部直属高校而言,申报操作流程为:项目申请者填写学校管理员审查教育部管理员审查;对各部门高校而言,申报操作流程为:项目申请者填写学校管理员审查部门主管司局管理员审查教育部管理员审查。如果低一级管理员没有对项目进行审查,则更高级管理员将看不到该项目。项目申请者及各级管理员都应随时关注项目状态,直到项目状态显示为“教育部审查通过”,方可认为项目网络申报成功。

学术人才要求

1.国外人才规定

应聘请不少于10名海外人才,其中包括:不少于1名学术大师、不少于3名学术骨干、不少于6名来华短期学术交流学术骨干。已被其他高校引进聘用或已在前期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受聘的海外专家,不得重复引进聘用。在拟引进的海外人才基本条件方面,《管理办法》做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具体如下:

(1)海外人才应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或研究机构任职,且与拟建基地有良好的相关合作研究基础。

图:“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申报及评审流程图

(2)海外人才所属学科领域包括基础科学、技术与工程、管理等。

(3)海外人才应具有外国国籍、所在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对中国态度友好,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富于合作精神。学术大师年龄一般不超过70 岁(诺贝尔奖获得者可适当放宽),学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4)学术大师应为国际著名教授或同领域公认的知名学者,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眼光,能够把握国际科学发展的趋势,引领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际领先水平,汇聚国际上本学科的学术骨干,解决对学科或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研究课题。

(5)学术骨干应具有所在国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职位,拥有创新性思维,与学术大师有合作基础,在所属领域取得过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6)国内工作时间:学术大师每人每年原则上累计不少于1个月;学术骨干每人每年累计不少于3个月,一般应有一名学术骨干留在基地工作;每年来华短期学术交流的学术骨干不少于6人次,时间不限。

2.国内人才规定

申请负责人,亦为国内研究团队学术带头人和拟建学科创新引智基地负责人,需要有很好的全局统筹意识和战略眼光,也要有很高的学术造诣,并有能力统领一批高水平人才进行长期合作研究,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国内科研骨干,要求配备不少于10名国内科研骨干。科研骨干成员需具有博士学位,5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国家和省部级各类人才计划获得者应占国内科研骨干的一半以上。

3.资助经费使用

“111计划”对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的支持采取分阶段滚动资助的办法,首年度支持经费一般为180万元,各申报单位应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相关经费使用原则和“985 工程”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进行预算。资助经费主要用于:

(1)聘请海外人才的国际旅费、津贴、住房、医疗等开支;

(2)开展科学研究所需的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人员费、助研津贴和其他相关费用,原则上不得用于购买3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

(3)学科创新引智基地配备的国内优秀科研骨干赴国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从事合作研究、短期访问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所需费用;

(4)其他与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相关的费用。

4.项目申请者与依托高校的责任和义务

(1)申请者的责任和义务

申请者要按照本年度“申报通知”中支持的指南领域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书,要保证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申请者有义务向拟引进的海外人才说明“111计划”的性质及相关要求,不得制作虚假合作证明,更不得通过非正常方式获得海外人才签字。对于故意在项目申请中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该申请负责人申请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相应处理。

(2)依托高校的责任和义务

人才申报材料范文第3篇

2015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是在文化部、财政部及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的领导和指导下,深入学习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总结分析 201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征集、评审、立项、签约和实施工作的经验,广泛征求各地文化主管部门、各级各类艺术机构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艺术专家、财务专家和项目管理专家反复研究论证设计而成的。青年是国家的未来,我国从事艺术创作的青年人才众多,是艺术舞台上最活跃的创新力量,为鼓励艺术探索和创新、激发青年创作活力,推出创作新人,培育后备人才,支持青年艺术人才创作出更多的精品力作,国家艺术基金制定了《2015年度(一般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南的特点

(一)指南体现了基金资助的导向性

申报指南强调,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资助的作品要能够反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体现了作为由国家设立的公益性基金,有着明确的导向性要求,也是为青年艺术人才的创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2012年11月29日,在国家博物馆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第一次阐释了“中国梦”。他说:“大家都在讨论中国梦。我认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 ”“中国梦”的核心目标可以概括为“两个一百年”的目标,也就是:到20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周年和 20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00周年时,逐步并最终顺利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体表现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国梦”是当代中国最生动的社会实践和最大的主题,“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笔墨当随时代”,“中国梦”主题的创作自然也是艺术基金资助的重点。要注意深刻理解“中国梦”的丰富内涵,防止简单化,不能将“中国梦”标签化、庸俗化、浅薄化。既要坚持正确导向,又要遵循艺术规律,更要关注当下,关注现实,着力反映全面深化改革的社会主潮,反映党和国家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反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的突出成就。青年艺术家在创作中更要着力于突破小我,融入大众,把自己的个人创作融入时代的洪流当中。

“文以载道”向来是中国文化艺术的优良传统。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艺术基金资助的艺术作品,是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寓“大道”于生动鲜活的艺术表现的优秀作品,是严肃考虑作品的社会效果、有益于社会和人民的作品。

多元一体、丰富博大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凝聚着中国精神、中国价值,凝聚着中国人的审美趋向和生命情趣,是中国艺术的 “身份”与“本性”。艺术基金资助中国化的艺术创作,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优秀传统艺术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鼓励一切艺术创作的活力和源泉充分涌流。

申报指南要求,青年艺术人才的创作要表现人民的伟大实践、时代的进步要求,创作出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为人民喜闻乐见的作品。这是“二为”方向的具体体现,也是党对文艺创作方向的根本要求。艺术基金通过立项资助引导艺术人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出更多主题好、思想新、传得开、留得住、检验的优秀艺术作品。

申报指南提出,艺术基金资助追求真、善、美,具有较高审美价值、艺术品位和艺术个性,内涵丰厚、形象鲜活、笔触生动、旋律优美,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艺术作品创作。思想精神、艺术精湛、制作精良才有可能成为艺术精品,这也是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追求的质量标准。

(二)指南体现了基金资助的广泛性

艺术基金资助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的范围比较广泛,在继续资助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基础上, 2015年的资助项目范围中新增了对戏剧编剧创作人才,曲艺文本创作人才,音乐作曲创作人才,舞蹈、舞剧编导人才和工艺美术创作人才的支持。这都是当前艺术界普遍反映人才相对短缺,并且又是艺术发展急需的艺术种类。申报指南将戏剧编剧创作人才和曲艺文本创作人才等相对薄弱或急需的种类排在前面,使其更为醒目,起到“立标杆”的引导作用,体现了艺术基金对薄弱艺术门类的创作人才的关注。

(三)指南体现了基金资助的针对性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是针对 40周岁以下青年艺术人才的资助,这是最富创作激情,最具创作活力的年龄段,也是艺术创作的第一个“黄金期”。为这个年龄段的艺术人才提供资助,目的是对青年艺术人才在他们最需要扶持的时候给予有力的帮助,为他们尽快成才铺就道路。这也是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已经取得成功

艺术感染力强、深受人们喜爱、经得起历史的经验做法。

二、申报工作的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求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延续了 2014年度的规定,继续受理个人申报。申报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的个人应不超过 40周岁,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考虑到 2015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中不再受理艺术人才的个人申报,这部分的艺术创作可以在 2015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中申报戏剧编剧创作、曲艺文本创作、音乐作曲创作和舞蹈、舞剧编舞创作。在考虑推荐制度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操作性基础上,艺术基金在 2015年的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中新增了可由申报主体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推荐意见的要求,这也有利于申报主体出具推荐材料。

已经获得“国家艺术基金 2014年度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立项资助的申报主体,在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前,不能再次申报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艺术基金资助项目,首先要认真准确地填写相应的项目申报表,提供相关附件材料。证明申报主体资格的材料是本人的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其次,要提供申报主体曾在本领域获得专业奖项或参加过展览、演出活动的获奖、参展、参演证书清单及复印件。再者,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比较广泛,每一艺术种类都有不同的辅助材料需要提供,申报戏剧编剧和曲艺文本创作人才项目,须提供申报主体本人主要作品 2―3部和申报项目的创作构思、故事梗概;申报音乐作曲创作人才项目,须提供申报主体本人主要作品2―3部的乐谱、音频、视频文件和申报项目的创作构思、音乐小样的乐谱及音频、视频文件;申报舞蹈、舞剧编导人才项目,须提供申报主体本人主要作品 2―3部的完整音频、视频文件和申报项目的创作构思;申报美术、书法、摄影和工艺美术创作人才项目,须提供申报主体本人主要作品的照片 5―10幅和申报项目的构思草图、初稿复印件或作品小样的照片。

艺术基金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申报受理为集中申报受理。今年的项目申报受理工作是从 3月1日开始,到5月1日结束。各申报主体可在 3月1日至 5月1日之间登录艺术基金网站( http://),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 2015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表(一般项目)》,并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申报表和申报材料在网络提交后,须下载、打印、装订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邮寄 1份到基金管理中心。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申报材料应单独装订,不要和申报表装订在一起,申报材料中的照片夹在文字材料内即可,不要装订在一起。提供的音频、视频文件应存放在 U盘中一并邮寄。

三、申报项目的策划

(一)要反映能力水平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是对艺术创作主体的资助,也就是对人的资助,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推出创作新人,培育后备人才,这与艺术基金其他资助项目是有所不同的。评审时,专家更关注申报主体的创作能力和艺术水平。因此,申报时提供的作品要能够全面反映申报主体的艺术水平,这些作品可以与申报项目有关,也可以与申报项目无关,但要与申报项目为同一艺术门类并具有一定代表性。申报主体在本领域获得专业奖项和参加过展览、演出活动的证书,以及相关的媒体报道、评论文章等也是能够反映其艺术水平的重要佐证材料,应在申报时一并提供。

(二)要注重艺术创新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鼓励艺术探索和创新,意在进一步激发创作活力,推动艺术发展。策划申报项目时,要在遵循艺术规律,尊重艺术规律的基础上,注重创新性。立意要新,要善于把握时代主题,捕捉新发展、新变化、新气象,体现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的敏锐性;方法要新,要善于运用新的技术,尝试新材料、新技巧、新手段。要把形式创新和内容创新有机结合起来,使艺术创作在求新、求变中求发展。

人才申报材料范文第4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专业人才是指根据《关于印发*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府〔2008〕203号)认定的部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后备级人才。

第三条高层次专业人才学术研修津贴制度是指我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单位同意,带薪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研修活动,由政府给予津贴资助的一项制度。

第四条坚持分类补贴、重点补贴原则,重点支持高层次专业人才参与高层次学术活动。

第五条学术研修津贴从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专项资金支出。

第六条市人事部门负责全市学术研修津贴制度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学术研修津贴资助的学术研修活动分为学术会议类和进修类。

第八条学术会议类须为高层次专业人才获邀参与的,由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协会举办(或者由国家、地区行政机构、著名企业协助合办)的该学科领域高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

第九条学术会议类研修津贴根据举办地点不同执行相应标准,可用于支付与会人员*至目的地往返、会议注册和会议期间食宿费用。

部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执行以下津贴标准:

(一)举办地在亚洲以外,津贴1万元。

(二)举办地在亚洲(不含国内),津贴5000元。

(三)举办地在中国,津贴3000元。

后备级人才津贴额度减半,所在单位可给予配套资助。

第十条进修类须为高层次专业人才短期(3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赴高校、科研机构进修或做访问学者等学术活动。

第十一条进修类津贴根据进修地点不同执行相应标准,可用于支付*至目的地往返交通和当地生活费用。

部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执行以下津贴标准:

(一)在国外进修的,津贴1万元。

(二)在国内进修的,津贴5000元。

后备级人才津贴额度减半,所在单位可给予配套资助。

第十二条高层次专业人才在同一年内可以申请享受一次学术研修津贴。

第十三条申请程序:

(一)高层次专业人才于学术活动前2个月向所在单位提交学术研修津贴申请材料,包括:

1.《*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学术研修津贴申请表》(可在市人事局网站下载);

2.学术活动邀请函。

(二)高层次专业人才所在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确认材料真实且符合规定后,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单位在申请表上签署推荐意见。

(三)所在单位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市人事部门。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单位直接报送市人事部门。

(四)市人事部门在受理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如受理材料需咨询相关部门或者专家意见的,可延长20个工作日。经审核符合研修津贴资助条件的,由市人事部门出具核准通知;经审核不符合研修津贴资助条件的,书面通知申报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高层次专业人才结束学术研修活动后1个月内,应撰写学术研修活动总结报告。

第十五条高层次专业人才学术研修津贴申请由市人事部门受理并核准,每季度发放一次。申请发放津贴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市人事部门出具的核准通知。

(二)专家学术研修活动总结报告。

第十六条高层次专业人才及其所在单位申报的材料必须真实。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高层次专业人才资格,此后不再受理其申请入选高层次专业人才;单位对虚假材料提出推荐意见的,停止单位当年所有学术研修津贴申请资格,3年内不受理该单位申请学术研修津贴。

第十七条学术研修类别评估及考察核实相关情况的费用在市人事部门预算中列支。

人才申报材料范文第5篇

为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意见》,加强人才培养,推动各系统各地区人才工作,2005年我市继续开展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有关申报、评审、经费使用及人员、项目管理等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制定的《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试行)》(京组通[2005]30号)执行。有关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归口推荐单位在组织申报过程中,要坚持事业发展需要与人才培养计划相结合,按领域、学科有计划择优推荐申请资助的人员,保证各类资助类别项目数量均衡,严格控制推荐申报人员的数量。推荐单位每一学科方向最多推荐xxxx,申请资助类别一般应有所区别。曾获得资助,但尚未完成资助项目,以及已经连续两年获得资助的人员和单位,此次不能参加申报。

二、各单位在确定推荐人员时,要综合考察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研究方向,选择最需要资助支持的人员。在确定申请资助类别和项目的过程中,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指导,保证申请资助类别能够有效促进申请人的能力提高和素质增强。 三、各系统、区县局级单位党委(党组)可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全市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学科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直接向市委组织部推荐已列入重点培养的急需、紧缺专业优秀人员申请资助。

四、上报材料及时间

(一)推荐申请个人资助单位需提交的材料为:本系统(单位)推荐申请资助工作报告、推荐申请优秀人才培养资助人员统计表、《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请表》(一式五份,可复印)、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的数据库上报盘。申请集体项目资助单位需提交的材料为:《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f类(集体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可复印)、本单位(系统)的人才培养规划、项目的实施管理方案。

请于7月15日前将上报材料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有关文件、表格及“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请从“北京党建”网站(bjdj.gov.cn)相关栏目下载。

(二)曾获个人资助项目的单位,在报送本年度申请材料的同时,提交本单位的人才培养资助工作总结,正在执行的资助项目,报送《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个人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2000年以来获得资助并已经结题人员,报送《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跟踪培养考核表》。曾获集体项目资助的单位,项目正在执行中的,报送《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集体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和项目阶段性总结;项目已完成,但尚未结题的,报送《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集体项目结题情况调查表》、项目总结评估报告及经费使用决算表。

联系人: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刘景昶刘丽明

联系电话:63088708/8161/869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