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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队伍建设范文精选

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队伍建设范文第1篇

一、整合资源,明确职责,建立和完善人才工作责任机制

全市各县区、各部门特别是人才工作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认清肩负的重要职责,在党委统一领导下,通过协调高效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整合资源和力量,大力加强党政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等六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各项人才工作。

(一)建立六支人才队伍建设责任机制

1、党政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运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考核评价办法,注重选拔熟悉经济社会建设和管理、熟悉法律、掌握现代科技知识的优秀人才。大力加强党政人才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党政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拥护的党政人才队伍。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

2、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我市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管理者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加强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为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成长创造环境和条件,促进*本地企业家群体的壮大,建设一支富有创新意识、世界眼光和市场开拓能力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经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工商联。

3、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围绕项目建设人才需求,培养、选拔、引进高层次人才。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依托企业、大学、科研院所的生产、教学和实验基地,实施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建设一支以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为主体的适应城市转型和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牵头单位:市人事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科协。

4、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与支柱产业发展相配套、衔接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以提高技术革新和实际操作水平为重点,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促进职业院校与企业的供需合作,教学专业设置和教学计划、大纲的制定要反映职业需求方向,建设一支服务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的高技能人才队伍。牵头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农委、市总工会。

5、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抓好农村实用人才工作。通过实行农科教相结合、建立农业产业示范基地、开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和农产品经纪人培训等途径,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以及大批生产能手、能工巧匠、经营能人和乡村科技人员,实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剩余劳动力转移,建设一支能够带领农民致富的新型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动监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妇联、市供销社。

6、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社会工作人才是指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一定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或技能,创造性地进行社会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教育和研究等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员。要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提高社会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建设一支与城市经济转型相协调、适应和谐社会建设需要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各牵头单位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建立包括联席会议在内的多种形式的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年度和中长期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提出留住人才、引进人才、激励关心人才的相关政策,精心组织实施,搞好分工协作,定期研究和总结专项人才工作;责任单位要发挥自身优势,主动配合牵头单位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工作,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明确相关单位人才工作职责

1、市委组织部

⑴按照党管人才要求,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对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了解掌握全市人才工作情况和信息,研究提出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牵头制定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和配套措施。

⑵组织协调各县区、各部门抓好各类人才的培养、选拔、管理和服务工作。

⑶围绕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建设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组织协调政府部门、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一体化工作。

⑷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人才统计工作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各职能部门建立和管理各类人才信息库。负责全市党政人才资源信息的收集、整理,建立党政人才信息库。

⑸参与开展辽宁中部七城市人才工作一体化工作。

⑹牵头抓好党政人才的培养、使用和管理。

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优秀专家、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和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评选、表彰和服务工作。

⑻会同有关部门总结、宣传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典型。

⑼负责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筹备和日常工作,筹集、管理和使用好人才开发专项基金。

2、市委宣传部

⑴负责人才工作政策和人才工作经验、典型的宣传工作。

⑵抓好人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社会科学研究等方面吸引人才、发挥人才作用的措施,开展本领域内的优秀专家、中青年科技人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市委统战部

⑴负责与各界党外优秀人才的联系工作,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⑵参与研究制定人才政策,联系和推荐党外优秀人才。

4、市发改委

⑴参与产学研一体化工作,拟定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和相关措施,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⑵负责人才工作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

5、市经委

⑴牵头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引进、学历教育、职称考评工作,在中小企业中开展职业经理资质评价工作。

⑵组织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学研合作,在做好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工作的同时,注重对科技人才的培养和使用。

⑶负责全市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资源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优秀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

6、市教育局

⑴进行教育结构调整,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各类人才。

⑵做好教育系统人才工作,研究制定教育人才开发、培养的规划和措施。

⑶参与产学研一体化工作。

7、市科技局

⑴牵头开展产学研一体化工作,组织重大科技攻关、科技项目对接与合作,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⑵牵头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研究制定科技领军人才的培养使用、引才引智、发挥作用的政策措施,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活动。

⑶制定、实施科技促进农村与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参与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组织指导农民利用科技致富。

8、市公安局

⑴负责做好公安系统人才工作,研究制定公安系统人才开发、培养的规划和措施,抓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人才以及党政人才队伍建设。

⑵依法保护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涉及引才引智、人才交流等工作的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制定实施有利于人才引进、流动的政策措施。

⑶参与司法矫正领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9、市民政局

⑴牵头开展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使用和服务工作,加强社会工作人才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建立完善社会工作人才评价体系和使用机制,促进民办社会服务机构人才的发展。

⑵负责全市社会工作人才资源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信息库。

10、司法局

参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司法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领域社会工作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

11、市财政局

⑴负责落实并与市委组织部共同管理、使用好人才开发专项基金。

⑵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改善和提高各类人才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政策措施。

⑶参与产学研一体化工作。

12、市人事局

⑴负责开展全市人才资源开发的前瞻性研究,制定全市人才资源开发的总体规划、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⑵负责全市人才资源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包括高级专家在内的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制定并年度《人才需求专业目录》、《紧缺人才专业目录》等人才资源信息。

⑶参与开展辽宁中部七城市人才一体化工作,负责项目开发和市场协调工作。

⑷牵头开展党政人才的培养、使用工作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使用、服务工作。制定全市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⑸完善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以及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⑹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优秀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选拔、表彰和服务工作。

⑺参与产学研一体化工作。

⑻制定人才流动政策,负责全市各类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的综合管理。

⑼综合管理外国专家工作,制定实施引进国外智力的规划、政策和措施。

⑽负责博士后制度的推行及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工作。

1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⑴牵头开展全市技能人才的培养、使用和服务工作,制定实施技能人才资源开发和管理的规划和措施,指导企业开展技能人才的技术培训、考核、评定及技师评审、聘任工作。

⑵负责全市技能人才资源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优秀高技能人才信息库。

⑶组织开展全市技能竞赛活动,制定竞赛管理规则和技能人才竞赛奖励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有突出贡献技能人才的选拔、奖励工作。

⑷依法处理劳动争议,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各类技能劳动者合法权益。

⑸充分发挥职业技术教育资源作用,参与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工作。

⑹参与就业服务领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14、市农委

⑴牵头开展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使用和服务工作,制定实施农村实用人才资源开发的规划和政策,组织重大科技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⑵负责全市农村实用人才资源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

⑶充分发挥教育资源作用,参与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⑷参与产学研一体化工作。

15、市动监局

参与农村实用人才工作,拟定全市动物卫生、畜牧和草业科技发展规划和人才培训规划,组织实施动物卫生和畜牧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

16、市水务局

参与农村实用人才工作,指导水利、水产科技管理和新技术推广。

17、市林业局

参与农村实用人才工作,负责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工作,开展商品林、风景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方面的人才培养。

18、市外经局

⑴引进和培养适应WTO规则、熟悉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等方面知识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推动我市对外经济贸易发展。

⑵积极开展国际间、地区间外经贸人才的交流与合作。

19、市文化局

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提出鼓励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和文物事业领域专业人才多出成果、多出精品的政策意见,负责联系本系统优秀人才,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⑵组织实施文化系统人才培养工程,会同有关部门评选、表彰、宣传“德艺双馨”的优秀艺术家。

20、市卫生局

⑴研究制定医疗卫生系统人才发展的规划、政策,做好本系统优秀人才的宏观管理、联系和服务工作。

⑵做好我市高级人才医疗保健工作。

⑶参与医疗卫生领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21、市外事办

⑴充分利用和大力开拓友好城市等官方及民间关系和渠道,争取国外政府、机构或个人的支持,通过赴国外学习、进修或培训等方式,培养我市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行业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⑵在因公出国审批、办理因公护照及送签工作中,为我市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引智工作,按分工管理有关外国专家。

22、市国资委

⑴牵头开展经营管理人才工作,制定实施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教育培养、选拔使用、考核评价、分配激励和管理监督的办法。

⑵参与产学研一体化工作。

⑶负责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资源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优秀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

23、市总工会

⑴组织全市技能人才开展技术创新和岗位练兵,举办技能竞赛活动,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充分发挥工会职业技能教育资源作用,加强职工技能培训。

⑵反映企业人才的思想、愿望和要求,参与涉及企业人才切身利益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拟订,依法维护企业人才合法权益。

⑶在各类优秀人才中,推荐、评选和表彰全国、省、市劳动模范。

⑷参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工会组织、劳动保护、就业服务、法律援助等领域社会工作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

24、团市委

开展青年人才工作,充分发挥青年人才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结带领青年人才投身*建设。选树和表彰全市青年人才先进典型,反映青年人才的思想动态和意愿要求,维护青年人才的合法权益。

25、市妇联

开展女性人才工作,团结和引导女性人才投身*建设。选树和表彰各行业女性人才先进典型,促进女性人才成长。反映女性人才的思想动态和意愿要求,维护女性人才的合法权益。

26、市科协

⑴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桥梁作用,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开展学术交流、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咨询服务和国际民间科技交流等活动。

⑵参与产学研一体化工作,组织专家、学者开展决策论证,提出政策建议。

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自然科学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评选工作。

⑷反映专业技术人才的意愿和要求,维护专业技术人才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7、市工商联

⑴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工作,通过举办各类培训和论坛,帮助企业经营者和员工不断更新技能和知识。

⑵参与产学研一体化工作,并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科技服务,为帮助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智力支持。

⑶开展创业辅导、政策咨询、技能培训等服务,鼓励和支持个人创业。

28、市委党校

以各级党政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为主要对象,开展各类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

29、市供销社

开展全市农村流通领域实用人才的培养工作。

各县区和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深入研究解决本县区、本单位、本系统人才工作问题,推进本县区、本单位、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共同开展全市人才工作。

二、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党委对人才工作的统一领导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是确保人才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的必要保证。各级党委要牢牢把握人才工作为中心工作服务的政治方向,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

(一)进一步明确人才工作领导机构职责。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开展全市人才工作的领导机构,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统分结合、协调高效、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人才资源宏观管理体制和人才工作长效机制。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才办),设在市委组织部,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统筹、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发挥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职能作用。

(二)建立全市人才工作例会制度。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会议一般在年初召开,研究决定涉及全市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重大活动的制定和实施,研究解决涉及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日常工作中需要研究、协调和处理的事务,由市人才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办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的重大事项、工作部署和指导性意见,经组长同意后,可形成会议纪要下发有关部门,并在必要时,向市委、市政府做出报告。领导小组会议的意见、决定,由有关部门执行,市人才办负责督促检查。

(三)建立全市人才工作督导、检查和奖惩机制。市人才办对全市人才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整体推进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全市人才工作的评比和奖惩制度,定期开展检查,了解人才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人才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每两年召开一次全市人才工作会议,对人才工作先进县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和宣传,对较差的进行通报。

(四)建立人才工作“一把手”责任机制。把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各县区、各部门要建立人才工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责任制,党政“一把手”作为人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重要人才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强化督查,狠抓落实;把人才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开展人才工作调查研究,听取人才工作汇报,制定并积极组织实施人才工作规划。

三、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促进人才工作协调高效运行

组织部门是党委抓人才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在人才工作中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把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人才工作优势,吸纳更多的优秀人才,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

(一)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职能,通过宏观指导、政策统筹、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方式方法,督促和指导各单位积极开展人才工作。各县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的考核机制、督查机制、奖惩机制等工作制度,抓好本县区、本单位、本系统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协调与合作,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专项工作的协调机制。对人才工作政策措施的实施和重点工作的部署,由市人才办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在已经成立的*市人才工作宣传协调小组、农村实用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产学研一体化工作协调小组等人才工作协调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专项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专项人才工作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由牵头单位和市人才办,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互相配合,优势互补,共同开展人才工作。

(三)建立重要工作报告制度。建立经常性的工作指导、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机制。各县区、各部门开展人才工作重大活动事前要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专项重点人才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要及时报告,出台有关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文件要及时备案,人才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好经验、好做法要随时总结上报,以便于市委、市政府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市人才工作情况。市人才办要加强与各县区、各部门的经常性联系,加强人才工作的上下沟通和横向交流,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人才队伍建设范文第2篇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机制

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是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保证。社会工作人才广泛分布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具有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高度分散的特点,民政、社区类社会工作人才也具有上述特点,从长远地看,社会工作人才缺乏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作支撑,缺乏系统的培训和严格的职业评价,是难以达到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社会工作者是社会建设的“工程师”,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生力军。要在努力营造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同时,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负责调查研究,制订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制订措施,落实领导部门责任制。并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民政事业全面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社会工作人才作为人才工作的一个全新领域,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必须把舆论宣传放在重要位置,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提高人们对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认识,吸引更多的人关注、关心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加入到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中来,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建立多级梯次的社会工作人才培育机制

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工作人才评价体系,可以起到引领社会工作人才集聚的效应。根据人事部、民政部联合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结合宁波市民政、社区类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现状,可以在全面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同时,研究制定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办法、准社会工作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准社会工作者证书登记管理办法,实施低门槛进入、逐步提高的培训管理,连同部级的社会工作师评定及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体系。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为社会工作人才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按照人事部、民政部等部门关于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的相关规定和办法,组织部门应该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动员、组织、培训、考核广大的具备社会工作基本素质的人员,尽快提升他们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专业技能,发展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从长远地看,还需要建立复合型社会工作人才评价使用机制,有利于拓宽社会工作人才的就业范围。如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残障康复、家庭生活服务等领域明确岗位设置标准、等级设定要求、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相关机构配置注册社会工作者,在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及社区公益性岗位中配置注册社会工作者,在县(市)区组织先行试点,结合机构和岗位职能开展专业培训。

人才队伍建设范文第3篇

1、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高度,不断提高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认识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作出的重大部署,如何贯彻好落实好中央的重大部署,全面推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切实抓好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是重要保证。为此,省委始终坚持农村人才是农村发展第一资源的思想,将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内容,与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一道,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在2004年制发的《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若干意见》中,对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总体要求,并明确了以“实用型人才培养工程”为抓手,以实施县、乡、村实用人才工程和各类农民教育培训工程、“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示范县”工程、“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实用技术普及到户计划”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才工作思路。为加强对农村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农村人才工作的特点和任务要求,对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将省农办、省农业厅、省劳动厅、省扶贫办等涉农单位吸纳为成员单位,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各市县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并在组织部门设立了专门的人才工作科室,配备了专职人员,形成了覆盖全省的农村人才工作领导体系。

为了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在农村人才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省里在实践中探索建立并完善了统一决策机制、分工负责机制、整体联动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协调服务机制和督办落实机制等6项农村人才工作运行机制,从决策程序和运行规则上保证了农村人才工作统分结合效能的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建立了农村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制度,每年对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强化督办考核,增强了各级党委、政府抓农村人才工作的责任意识,推进了农村人才工作任务的落实。近年来,通过不断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2、抓好培养引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效的人才支持

为适应新农村建设对农村人才的需求,省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一手抓农村人才的培养,一手抓人才和智力的引进,全面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农村人才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在抓好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的基础上,将农村乡土人才和农村劳动力纳入农村人才培训范围,通过建立政府和市场相结合多渠道投入机制,扩大了农村人才的培训规模;在充分发挥党校、职业学校、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和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制等主阵地、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加大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有效整合农村教育培训资源,拓宽了农村人才的培训渠道;在对农村、农业发展趋势以及农村人才培训需求进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坚持按需施教、分类施教,科学设定培训项目和培训内容,积极探索互动式培训、订单式培训等培训方式,提高了农村人才的培训质量。近年来,通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为农村培养大中专生7万多人,培养绿色证书学员89万人,培训青年农民、村组干部和产业技术人员20多万人,转移培训农民49.7万人,带动社会各类农村劳动力培训204万人。

二是加大引进力度,改善农村人才队伍结构。为解决农村人才队伍年龄、学历、专业等不合理问题,为农村的长远发展打好人才基础,采取多种措施为农村引进和输送人才,坚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继续选调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坚持连续5年,每年从大专院校公开选调1000多名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结合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每年有计划地选拔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进村工作;深入开展“三支一扶”活动,采取政府招募方式,安排大学生到乡镇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近年来,引导3000多名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工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坚持选派优秀人才到农村担任科技副职,按照按需选派、双向选择、互惠互利的原则,先后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选派了8批共560多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到县、市、区担任科技副县市长。坚持实施农村外出人才回归工程,各地通过政策吸引、事业凝聚、亲情感召等多种方式,大力引导和鼓励农村外出人才回乡创业。比如,通城县有10多万人在外务工经商,县里大力引导他们回乡创业,近年来共引进回归项目386个,回乡人才已成为推动县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是推进人才支农,为农村发展提供高层次的人才和智力支撑。积极推进人才工作的“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专业部门,采取向农村派科技特派员、送科技下乡、校村联建、申办产业基地(工作站)等方式,帮助农村解决制约生产力发展的突出问题。近年来,通过深入开展“湖北科技创新院士专家行”活动,先后组织100多人次的院士、专家深入到村组农户、田间地头,就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等问题进行问诊把脉、出谋划策,帮助解决农村和农民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难题,有力促进了农村和农业的发展,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

3、优化创业环境,充分发挥农村人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积极作用

坚持把优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与优化农村人才创业环境有机统一起来,通过加强硬环境和软环境的建设,使农村人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调动和发挥了农村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一是创新平台载体。针对农村各类人才特点,结合农村实际,积极探索农村人才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渠道。为发挥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全省农村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了以“建基地、建公司,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为主要内容的“双建双带”活动,目前,全省有30多万名农村党员参加到“双建双带”活动中,创建基地、兴办经济实体18万多个,网络农户100多万户。为发挥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在服务“三农”中的作用,通过不断深化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推进站所职能转变,大力发展农技中介服务组织,不仅提高了乡镇农技人员的服务效益,还为农民专业人才发挥专长和创业提供了新的门路。为发挥农村生产经营能手的示范带头作用,大力支持和鼓励他们创办农业企业,兴办经济实体,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各类专业协会,有力推进了农业生产和农村市场的发展。如,汉川市农村人才成立蔬菜、水稻等各类专业协会60多个,创办各类农业基地近100个,农业企业和经济实体30多家,带动8万多农民走上了致富路。

二是完善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了政策体系,各地出台优惠政策,对农村人才干事创业,在审批办证、立项、土地、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扶持。如,红安县建立重点项目资助金制度,对农村人才开发重点项目,给予资助,用于科研、技术发明推广及专著出版、专利申请等;进一步完善了市场体系,构建了省、市、县、乡四级农村人才市场网络,消除了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行业等限制,疏通了农村人才的流动渠道;进一步完善了评价体系,在对农村人才的职称评定和业绩评价上,打破了身份、学历、论文等方面限制,做到“四个看重”,即看重实际操作技能技巧,看重在本领域或本行业中某方面的造诣和贡献,看重给邻里乡亲带来的实惠,看重群众评价,坚持按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评价农村人才。又如,十堰等地已探索出了为农民人才评定职称的有效办法。

人才队伍建设范文第4篇

以深化认识为先导,明确党政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

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对一个政党、一个国家乃至一个民族而言,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是我们党从夺取政权的革命党转变为掌握政权的执政党后,所面临的重大课题。党的执政能力,具体体现在所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上,体现在各级党政机关的正常运转和功能发挥上,也体现在党政人才的素质上。只有提高各级党政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才能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

第二,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是应对国际国内新形势挑战的必然要求。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变动的历史时期,世界的力量组合和利益格局正发生深刻的变化。在国内,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新事物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出现,所有这些都对我们的党政人才队伍带来了严峻挑战。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才能使我们党在风云变幻的国际局势中站稳脚跟,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在日新月异的现代化建设中勇立潮头。

第三,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是改善队伍现状提高队伍素质的迫切需要。当前,党政人才队伍建设总的来说是好的,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认识还存在偏差。党政干部的工作流程往往被描述成“一杯茶,一根烟,一张报纸看半天”,他们付出的辛劳,往往得不到应有的理解。在许多人的眼中,他们只能在人才的“边缘”游走。二是结构还不尽合理。年龄方面,呈“倒金字塔型”(即老中年人多,青年人少),日显老化;能力方面,“老黄牛型”、“守摊型”人才多,开拓型、复合型人才少。三是培养还不够及时。四是选人用人机制还不尽完善。

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党政人才的精神状态、素质能力,党政人才队伍建设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如果再停留在原来的水平上,就难以适应社会的进步和现代领导的要求。我们必须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党政人才工作,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

以执政为民为主线,培养党政人才队伍的政治品质

各级党政人才既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组织者、实践者,又是各种行政法规的执行者和监督者,其举足轻重的地位,决定了这支队伍与其他类别的人才相比,要有更高的思想政治素养。

一要坚定科学的理想信念。没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就等于没有灵魂,没有主心骨。当前,各种思想文化良莠混杂、相互激荡,一些党政干部的思想信念发生了动摇,经不住“糖衣炮弹”的冲击,在“灯红酒绿”面前头晕目眩,甚至掉进了封建迷信和邪教的泥潭。因此,党政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时打扫自己思想上的“灰尘”,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转化为坚定的政治信仰,转化为唯物辩证的思维方法,转化为立身做人的基本准则。

二要牢记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德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利民”。要培养对人民负责的人才,建设对人民负责的队伍。要教育党政人才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从政宗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引导党政人才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打好为人处世的底色;要引导党政人才身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保持执政为民的本色;要引导党政人才勤政务实、廉洁自律,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体现立党为公的亮色。

三要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干事业需要有一种好的精神状态。精神振奋,才能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有所作为。精神不振,只会丧失斗志,一事无成。各级党政干部要坚决摒弃各种畏难情绪和消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保持“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的蓬勃朝气,“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的昂扬锐气,以及“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浩然正气。

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切实提高党政人才队伍的业务素质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繁重艰巨的发展任务,我们要大力加强党政人才的能力建设。当前,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努力,培养一大批科学决策的高手、驾驭全局的强手、处理矛盾的能手、依法办事的里手、开拓创新的好手。一是提高科学决策能力。二是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三是处理矛盾的能力。四是依法办事的能力。五是开拓创新的能力。党政机关工作的程序性、规范性特点容易使党政人才忽视创新、不敢创新,这是制约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影响个人成长的重要方面。我们要鼓励和支持冒尖,鼓励和支持当领头雁,鼓励和支持一马当先,善于把创新作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使党政工作与时俱进,充满生机与活力。

以机制创新为手段,不断激发党政人才队伍的内在活力

机制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好的机制可以激发党政人才的内在活力,变“要我干”为“我要干”,从根本上解决党政人才的新陈代谢、择优汰劣等问题,保持党政人才队伍的勃勃生机。完善机制可从以下三方面努力:

1、公开平等的竞争机制。竞争机制是市场经济对干部选用的基本要求,是对传统的计划分配干部、单一委任干部方式的改革。其核心就是在党政人才的“入口”(进人)和“楼梯口”(任职、升职)几个方面体现公平竞争、择优汰劣。在完善这一机制时,一是坚持公开招考制。二是完善竞争上岗制。

2、能上能下的代谢机制。至今为止,党政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格局尚未彻底打破,党政干部“不犯大错不下台、不到年龄不退职”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出现了一些不思进取的“太平官”、不想事不做事的“混事官”,甚至是作风专横的“霸道官”。因此,我们要建立健全党政人才能上能下的代谢机制,逐步推行任期制、末位淘汰制、轮岗交流制、弹劾制和辞职制等,用疏通“出口”的办法来优化结构、激发活力、调动积极性。

人才队伍建设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和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以用为本,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卫生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县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原则。做好卫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既立足现实,又着眼长远,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发展,努力造就一支技术精湛、服务优良的医疗卫生人才队伍。

(二)坚持业绩与效益相结合原则。着力提高卫技人员待遇,逐步适应医疗卫生行业高风险、高技术、高要求、高工作量的工作现状,稳定卫技人员队伍。

(三)坚持分类配置人才原则。根据不同医疗机构的不同定位、不同需求,引进、培养各类适宜、适用卫生人才。

(四)坚持多部门协作原则。相关部门大力协作,落实卫生人才队伍发展的各项优惠、补助政策,形成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合力。

三、工作目标

通过3—5年的努力,逐步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流动等较为完善的适合本县实际的工作机制,努力造就一支“编配比例总体平衡、专业素质稳步提高、年龄结构更趋合理、学科梯队基本健全、管理队伍整体优化”的医疗卫生队伍。具体目标:卫技人员总量有序增长。全县公办医疗卫生机构卫技人员达到500名左右,其中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达到200名左右。学历、年龄结构逐步优化。临床专业及医技专业人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达30%以上,护理人员大专以上学历达50%以上;卫生监督人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达70%以上;预防保健人员大专以上学历达70%以上。卫技队伍老、中、青配比适当。学科带头人队伍不断壮大。三年内,引进和培养6名以上各类专业学科带头人,其中医疗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4名以上,预防医学学科带头人1名以上,妇幼保健学科带头人1名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投入,设立县卫生人才专项基金。

县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卫生人才专项资金20万元。

每年从医疗卫生单位的业务收入中提取5‰的资金,设立卫生人才专项基金,专门用于卫技人才的引进、培养与奖励。

(二)改善条件,提供卫生技术人才成长环境。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人才建设“筑巢引凤”。加大对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努力建设规模适当、功能合理、环境舒适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人才引进打下良好基础。加大学科硬件建设,不断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为卫技人才成长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县人民医院要确定1-2个重点科室进行重点建设,在设备、人员和经费方面优先安排。县中医医院要发挥中医特色,加强专科专病建设,以点带面,带动医院全面发展。各乡镇卫生院要根据所处地理位置和现有条件,加强全科建设,为群众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等医疗卫生服务。对重点科室、专科专病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单位适当奖励。

(三)落实措施,提高卫生人才的政策待遇。

1、引进高学历、高职称人才。

聘用在本县工作且专业对口的年起引进的本科毕业生,已取得或一次性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从卫生人才专项基金中一次性奖励0.6-0.8万元(在县级医疗机构工作的奖励0.6万元,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奖励0.8万元),对中医专业和乡镇卫生院服务的人员适当放宽条件。在县、乡医疗机构工作均要签订5年以上的服务合同,服务期满后兑现该项奖励,服务期限内离开的取消奖励并将该项奖励资金转入卫生人才专项基金中。

从年起,通过人才引进,聘用在本县卫生系统工作的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指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和学科带头人(指能独立主持开展本学科领先项目、在本学科做出较大贡献和出色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下同),通过签订5年以上的服务合同,从卫生人才专项基金中分别补助每人每年生活津贴3万元、2万元、1万元(服务期满后兑现生活津贴,服务期不满5年的不享受生活津贴)。

对符合《东县人才引进暂行办法》规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该文件精神享受相关待遇,所需经费从县人才基金中列支。

2、稳定现有专业技术人才。

对单位现有在职在编的高级职称(指紧缺专业)和学科带头人,经医院年初申报,卫生局评审合格后(每年一评),从卫生人才专项基金中分别给予1.5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在乡镇卫生院连续担任院长职务满15年、工作成效显著、深受群众认可,且在卫生院岗位退休的,退休后从卫生人才专项基金中一次性补助1万元。

3、培养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对晋升为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从卫生人才专项基金中一次性补助0.5—0.8万元(临床0.8万元、护理0.6万元、其他专业0.5万元)。

对晋升为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从卫生人才专项基

中一次性补助1—2万元(临床2万元、护理1.5万元、其他专业1万元)。

经县卫生局批准,医疗卫生单位外派到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脱产进修一年以上(含一年),给予该单位每人每年0.3—0.5万元的进修培训补助。卫技人员在参加培训、进修期间的工资、福利由所在单位全额发放。

4、表彰奖励优秀卫生工作者。

对为全县卫生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优秀卫生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每年评选一次德医双馨医务工作者和优秀卫生工作者,由县委、县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奖励经费从卫生人才专项基金列支。对获得国家、省、市级其他荣誉称号的,按有关政策进行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强化领导。各单位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把卫生人才建设作为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战略来抓,切实加强对卫生人才工作的领导,着力解决卫生人才建设中的关键性问题,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强化管理。要根据卫生人才现状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落实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要制订科学、合理、可操作的考评办法,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不断促进卫生人才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