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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的主要工作

应急管理的主要工作

应急管理的主要工作范文第1篇

以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总书记“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的思想理念,遵循“统分结合、条块结合、平战结合、群专结合、防救结合”原则,统筹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防减救灾三大职能,以“五有”为目标,逐步建设形成基层应急管理体系为安全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1)设立镇应急指挥部。整合镇原有各类应急指挥机构,组建以党政正职为总指挥,分管副职为副总指挥,相关工作部门为成员的镇应急指挥部,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减救灾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

(2)设立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结合乡镇机构改革,整合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消防、森防、防减救灾等资源和力量,采取独立设置或加挂牌子的方式,组建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原则由镇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兼任,作为镇的内设机构承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配有独立办公场所,并挂牌。同时配齐配强五名应急管理工作人员,保证应急管理工作队伍质量。

(3)设立村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村“两委”建立领导小组,书记、主任任组长,“两委”委员任组员,在乡镇应急管理机构的指导下,协助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减救灾等工作。

(4)构建应急网格化管理。整合现有网格资源和力量,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划分为1个网格,与镇“多网合一”相结合,协助镇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减救灾等工作。

(5)组建乡镇、村应急救援队伍。组建由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队长,乡镇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具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为兼职队员的应急救援队,每支队伍规模保证在30人,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救援。组建由村主任作分队长,村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卫生所(室)、志愿者、网格员为兼职队员的应急救援分队,每支分队规模保证在15人,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第一时间进行先期处置和救援。

2、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6)落实领导应急管理体系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等要求落实乡镇、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各工作部门的应急管理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镇辖区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工作计划、组织指挥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其他副职按照工作分工,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分管领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减救灾等工作,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减救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明确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应急管理部的日常工作,协调做好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实现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的目标。

(8)明确村应急管理工作内容。村按照基本架构明确职责应急管理工作内容,协助镇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基础知识的普及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安全生产等工作,定期进行巡查检查,协助做好灾情报送等工作。

(9)明确应急救援队伍工作职责。在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承担包括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等救援任务。

(10)明确网格员工作职责。应急管理网格员要明确工作职责,第一时间报告网格内灾害事故信息,第一时间组织群众疏散逃生;承担网格内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报送、灾情核查、灾害损失评估和救助管理等工作。

3、健全工作机制

(11)建立应急值守制度。建立完善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值班员要保证通讯设备畅通、工作状态良好,遇有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本级领导和上级值班室,如事态紧急,也可越级上报至县应急管理部门,而后再向本级领导和乡镇政务值班室报告。

(12)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应急预案,村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处置方案。

4、强化应急能力建设

(13)开展业务培训。组织辖区内管理人员、网格员等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14)组织应急演练。从实际出发,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善工作,加强群众意识,提高自救能力。

三、组织领导

镇成立基层应急管理体系、能力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应急管理体系、能力规范化建设工作。

2、提高工作标准。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夯实基础性工作,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应急管理的主要工作范文第2篇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县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交通部门职能分工和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5)《省安全生产条例》;

(6)交通运输部《交通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1.2.2相关的应急预案

(1)交通运输部《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2)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列入国家和地方交通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活动中,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②重伤100人以上的事故;

③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事故;

③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事故;

③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伤10人以下的事故;

③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款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以下同)。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应急工作中首先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政府领导,各司其责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实行“分级响应、属地管理”工作责任制,以安吉县人民政府为主体,县交通主管部门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依法组织、参与事故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发挥行业指导和协调作用,防止出现事故“放大效应”和次生、衍生新的安全事故。从业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服从现场指挥,配合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以预防为主,针对各种安全风险制定安全应对措施,做好应对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平时加强培训和演练,采用科学的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测、预防水平。

(4)快速反应,协调应对

为保证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应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县交通主管部门与当地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社会公众在应急处置中的重要支持作用。

1.5工作机制

在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县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拟定本县范围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明确相关职责和工作程序,并负责应急预案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根据县交通主管部门应急预案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应急管理职责

2.1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职责

2.1.1安吉县交通局

县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主管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保障制度,制定本县范围内有关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指挥、协调本县范围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掌握有关事故动态,向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报告事故情况;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在县交通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下,为加强对专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交通局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安全的局领导;

副组长:分管建设工程的局领导;

成员:县局建管科、县局运安科、县公路段、县港航处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由局运安科牵头负责。

2.1.2县交通行业管理部门

根据县人民政府和县交通局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保障制度,编制本部门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掌握有关事故动态,按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和县交通局报告事故情况;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2.1.3县交通主管部门设立事故接警电话,负责接收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报警联络,并将报警信息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市交通局和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急管理职责

2.2.1建设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制定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见附件一),审查施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救援方案;建立本项目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编制本项目年度应急工作资金预算,具备在情况紧急时能及时调用的能力;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联络气象、水利、地质等相关部门,为施工单位提供预测信息;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应急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及时组织、协调、落实各参建单位用于应急抢险救援的物资、设备、人员,配合交通、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按规定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2.2.2施工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设单位制定的本项目应急预案,认真分析施工作业环境危害因素,充分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影响,因地制宜制定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本合同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见附件一);结合工程特点建立本合同段应急救援组织和救援小分队,编制应急处理措施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每年不少一次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编制本合同段年度应急工作资金预算;对本合同段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对施工过程中重大生产安全技术问题组织专家进行专项研究;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必要时可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帮助;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事故情况,需紧急救援时,同时向当地公安、消防、卫生部门报告;及时编写具体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方案;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2.2.3监理单位

根据建设单位制定的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本单位在该项目的应急救援组织,明确应急救援的责任人,明确相应的工作程序、内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配合建设单位审查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救援方案,监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对危险性一般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重点巡查,必要时应到现场督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责令改正;严格进行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月度计量支付管理;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预防预测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应急管理要突出预防预测。县交通主管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定期开展预测信息接收,及时转发给各建设单位,并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建设单位应通过对工程施工作业环境风险分析,做出相应判断,向施工、监理单位预测信息,督促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反应准备。

3.1预测预警

预测预警是对自然灾害(台汛、风暴潮、冰雹、暴雨、雪等恶劣气象以及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灾害)、施工管理以及其他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信息进行风险分析,推测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程度,预警信息。

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由县人民政府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和,县交通主管部门在接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及时转发给各建设单位,并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建设单位在接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及时给各施工、监理单位,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其它预测预警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危险源分析和重大危险性工程施工方案论证情况作出相应预测。

3.2事故预防

县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得到的自然灾害预测预警信息,及时向建设单位预警信息。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预防。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特点,调整施工计划,提前进行必要的人员培训和预案演练,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监理工程师应给予相应的指导和监督。

在日常施工管理中,施工单位要结合施工条件,认真分析工程特点,必须摸清重大危险源的确切状况,并加以跟踪、监测、监控和预警,变事故处理为事故预防,随时发现隐患,随时排除,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掌握企业安全管理的主动权,实现保障安全的目的。

4应急响应

4.1事故报告

4.1.1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现场有关单位安全负责人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1.2报告程序

发生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于30分钟内向建设单位快报(需紧急救援时,同时向当地公安、消防、卫生部门快报);1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报告。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项目属性于30分钟内按规定向县交通主管部门以及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和其他有关部门快报(见附件2),当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建设单位应同时向省厅质监局快报;1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报告;6小时内将事故详情进行补报或续报;事故初步原因必须在12小时内进行续报;情况紧急或有新的情况发生,应随时将事故详情进行补报或续报。

县交通主管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上报县人民政府、市交通局和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同时通报县安监局等其他有关部门。

4.1.3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预估的直接经济损失;

(2)事故中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及发证机构,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的姓名及岗位证书情况,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

(3)项目基本概况;

(4)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与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4.2应急处置

4.2.1处置原则

县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参建单位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发生一次重伤3-4人、或涉险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事故,市县通局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相关成员组成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发生一次重伤5人以上、或涉险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事故,县交通局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相关成员组成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

4.2.2现场处理

(1)县交通局派出现场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赶赴现场实地指导督办,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支持协助县人民政府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县交通局有关领导报告。

(2)县交通主管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按照政府应急指挥命令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续报有关情况。

(3)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项目或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全力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物证,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和事故调查。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者录像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

4.3信息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由负责组织处置事故的人民政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布。

5应急终止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活动结束以及调查评估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由启动单位决定应急终止,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众。

5.1应急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险情排除;

(2)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危险隐患排除等)已结束;

(3)被困人员安全离开突发事故危险区并得到良好安置。

5.2应急终止报告

(1)应急状态终止后,县交通局根据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和结束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报告。

(2)应急状态终止后,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向县交通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或险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6应急保障

6.1组织保障

(1)县交通主管部门应定期研究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2)建设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项目职责范围内所属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应急预案编制、演练、设施设备、物资管理进行有效监理。

(3)施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派专人进行维护。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成立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分工,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器材、设备。

(4)监理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派专人进行维护;督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应急预案编制、演练、设施设备、物资管理等情况。

(5)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多部门配合的,县交通主管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公安、消防、卫生等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2宣教保障

县交通主管部门以及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预防及有关知识宣传,对应急预案进行宣传、讲解,增加预防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常识和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建设和施工单位应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并审查其安全培训纪录。

6.3人力保障

(1)建立由县交通主管部门、县交通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建设项目等三个层面组成的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网络,明确各有关单位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确保应急反应迅速。

(2)成立项目抢险队伍,主要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3)成立应急管理队伍,主要由县交通主管部门、县交通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组成。接受并执行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主管部门的应急命令、指示,组织各有关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与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

6.4财力保障

(1)县交通主管部门每年要安排应急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设施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高效开展。

(2)建设、施工单位应建立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制定年度应急保障计划,设立应急管理台帐。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应急资金管理的定期审核。

(3)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其附加险,以保证事故发生后的赔付。施工、监理单位应为本单位员工及劳务合作人员投保相应的社会保险,此项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

6.5演练保障

建设、施工单位要根据建设工程实际,制定应急工作演习方案,每年应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触电、溺水、防台、防汛、高空坠落、坍塌等演习活动,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

7预案管理

7.1责任追究

实行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预案更新

县交通主管部门根据事故应急管理情况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向市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根据生产环境、工程规模和自身条件的改变,每年度不断修订更新本单位、本项目的应急预案。

7.3预案解释与实施

本预案由县交通局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年月日起施行。

建设、施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

1、编制目的

2、危险性分析

2.1工程概况

2.2危险性分析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明确救援小分队的人数。原则上合同价不大于5000万元的,人数不少于15人;500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3000万元,人数增加5人。

4、预防与预警

4.1预测预警

4.2事故预防

5、应急响应

5.1事故报告

5.2应急处置

6、应急物资、设备

应明确应急物资及装备的种类和数量。

如:救护人员的装备:头盔、防护服、防护靴、防护手套、安全带、呼吸保护器具等;

消防救护器材:救生网、救生梯、救生袋、救生垫、救生滑杆、缓降器等;

土石方工程设备:挖掘机、铲车、吊机等;

海上(水上)结构物施工:起重船、救生船、救生艇等各类船只、设备等。

应急管理的主要工作范文第3篇

全市首次就应急管理工作召开专门会议,标志着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公共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上午,省委桂维民副秘书长和西安交大朱正威教授就应急管理工作做了深入浅出的专题讲座,帮助我们进一步提高了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对我们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刚才,许胜同志传达了全省会议精神,并对*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这是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的,希望大家做好贯彻落实。下面,就如何搞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清醒认识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现状,进一步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年非典之后,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加快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建设的重大决策。*、*年,全国两次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去年省上也召开了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对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按照中、省要求,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并且取得了很大进展。一是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正在抓紧进行。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已印发并报省政府备案,25个专项应急预案已编制完成11个,72个部门预案编制完成18个,其余正在编制过程中。13个县区总体应急预案全部印发,10个县区已完成专项预案编制工作。重点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结合工作特点,也已形成了应急预案。二是应急办事机构初步确定。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和各位副市长、秘书长分别担任主任、副主任的*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市政府总值班室、市长热线办合署办公,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市应急办机构设置、职能编制等正在按程序报批。公安、水利、民政、卫生、安监、气象、煤炭等部门和各县区也明确了应急管理机构和办事机构。三是应急演练工作陆续展开。*年12月以来,我市成功组织了食品药品应急模拟演练、天然气泄漏应急演练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提高了事故防范、应急处置和协调配合能力。四是应急基础建设稳步推进。*年,我市建立了110、119、122“三台合一”报警救助系统、信息指挥平台和水、电、气、防洪、防震、防空等应急联动机制,配备了应急现场指挥车。建成了全市防汛监测指挥系统,对市城区河堤和全市9座病险水库进行了加固处理。民政、卫生、消防和粮食等重要部门分别建立了应急物资储备库,为应对突发性事件提供了必要的物质保障。五是积极有效地应对突发事故。近年来,我市先后成功地处置了子长*年“7·4”矿难、*年“4·28”矿难、*年“4·11”液化气槽车翻车等数十起安全生产事故,成功地抗击了非典,有效防治了延长县和吴起县部分学校学生出现群体性发热症状,有效防止了动物口蹄疫和鸡新城疫的大面积发生,*年及时了7.1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成功指导了全市防汛工作。全市应对突发事件和的能力不断提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应急管理作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提高应急管理水平,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迫切需要,也是检验政府能力的重要标志。特别是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远不止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其间接损失同样不可忽视,比如社会承受能力、政府公信力和国际影响等。如果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甚至引发社会动荡,就是政府作为不当、履职不全。近年来,世界范围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频发,如“9·11”恐怖袭击、印度洋海啸、高致病禽流感的蔓延等等,对各国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提出了严峻考验,也引起了世界各国对建立政府应急管理机制的高度重视。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频度高、损失严重,受灾害影响的人口大约2亿左右,约占全国人口的1/7以上,全国每年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千亿元。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矛盾凸显期,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和自然环境破坏都可能引起潜在危机随时爆发。从我市情况来看,大家比较熟悉的大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有1977年的*洪灾、1年的洛河流域“8·31”洪灾、*年非典和近年来几次大的矿难事故等。当前,我们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也并不容乐观。一是自然灾害隐患多。目前我市共有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710处,涉及13个县区147个乡镇,受威胁人数19846人。“十五”期间,我市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73起,因灾害死亡73人,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489.21万元。二是安全生产任务艰巨。去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634起,死亡321人,比上年增长7.36%。三是群体性上访事件时有发生。去年因城市客运、代课教师、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城镇拆迁等引发的集体上访405批,9325人次,比上年分别上升4.4%和下降33.4%。四是道路交通、火灾事故仍处于多发状况。去年虽然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上年有所下降,总体形势比较平稳,但绝对数仍然很大。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16起,死亡278人。火灾事故130起,死亡8人,直接经济损失105.88万元。五是突发性公共安全隐患依然较多。我市是一个资源开发型城市,境内输油、输气管道铺设距离较长,危货运输车辆较多,资源开发对环境的影响较大,这些潜在的安全隐患随时会导致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六是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应急体系与基础设施建设、应急知识宣传、安全防范意识等与中、省的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上述问题的存在既反映了我们应急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也为我们今后工作明确了重点和努力方向。上午桂维民副秘书长和朱正威教授已从履行政府职能、践行执政为民、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不同方面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行了精辟阐述,我这里不再重复,希望同志们深刻领会,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应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遵循规律,正确把握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应急管理是对突发公共事件全过程的综合应对管理,涉及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各个阶段的统筹安排,是一项系统工程。虽然突发公共事件种类繁多,诱因多样,具有突发性、紧急性、危害性、不确定性等特点,但是应对突发事件并不是无规律可循。我们要认真总结和借鉴市内外应急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在认识、把握和运用应急管理规律上下功夫,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具体讲,要做到“六个坚持”。

一是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这是应急管理工作的核心和主要任务。隐患险于明火,防范重于救灾。要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力求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积极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等,把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落到实处,尽量将可能导致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应急管理工作从被动应对转向源头管理,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这几年我们划定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城区堤防工程、制定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排查输油输气管道安全隐患等,都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

二是坚持立足基层、依靠群众。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在基层,主体力量在基层,实践证明,安全事故多发、灾害损失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基层应急能力不强,群众安全意识薄弱。应急管理体系要努力覆盖城乡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要贴近群众。只有注重解决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安全问题,让群众掌握应急知识,参与应急管理,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作用,我们的应急管理体系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三是坚持信息先行、快速反应。信息是贯穿应急管理全过程的核心要素。要把建立健全信息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作为基础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只有及时准确地了解、把握突发公共事件的苗头信息和趋势动向,才能为科学、迅速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从而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有效地调动各方力量处置事件,控制事态的发展,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主动权。近年来我们在处置方面,如出租车司机集体访、代课教师集体访、复退军人集体访等问题中,只所以能做到发现及时、反应灵敏、措施得当,关键就是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和信息报送机制发挥了较好作用。

四是坚持整合资源、强化能力。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一步完善应急资源配置,实现机构、资源、信息传输渠道和手段的有机整合和优化配置,形成横向纵向相结合的协调联动机制,是有效开展应急管理的基础条件。在市应急委及其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指导下,各县区、各部门要依据实际情况,有重点地加强综合性和专业性应急资源配置及应急队伍建设,强化重要应急物资的供应能力,不断提高应急管理的效率和能力。

五是坚持统一指挥、协同应对。这是加强应急管理的基本要求。许多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涉及面广、工作头绪多,应对过程中容易出现混乱。事发地政府作为防范和处置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指挥机构和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综合协调部门、应急处置责任部门、应急支援保障部门和协助配合单位的作用和优势,合理编组各种力量,保证应急工作及时、有序、高效。*年非典发生后,按照中、省的统一要求,正因为我们采取了市抗非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卫生防疫、公路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协同作战的工作方式,才最终夺取了抗击非典的胜利。

六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应急管理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今天,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只有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依据法律法规,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科学组织、合理调度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强大的应急动员能力,才能确保应急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市应急管理工作

国务院应急办已将我市列为全国“中小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设计研究”四个典型城市之一,这是对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期望,也为我们做好此项工作提供了良好契机。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把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紧迫任务,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从预案体系、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保障体系等方面入手,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切实把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这里,我重点强调几个问题:

(一)全力加快全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应急预案编制是应急管理工作的起点,也是我市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预案编制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所谓“纵”,就是按垂直管理的要求,从市、县区到乡镇、乡村(社区),各级政府和基层单位都要制订应急预案,不可断层;所谓“横”,就是所有种类的突发公共事件都要有人管,都要制订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不可或缺,形成覆盖各区域、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相关预案之间要做到互相衔接,逐级细化。预案的层级越低,各项规定就要越明确、越具体,越具有可操作性。编制《全市“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是今年应急管理工作的一个重点,从现在起市应急办要商同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制定方案,尽快编制,力争在今年10月底完成编制任务。各县区、部门要尽快确定一名领导,分工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在市上规划的总体框架要求下,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抓紧制订、修订、完善总体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市应急办对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和重大活动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要加强指导和督查。各类预案要明确应急工作的主体和职责,明确应急工作的程序和措施,做到责任落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从6月下旬开始,市上要组织专家对各县区预案和各部门专项预案进行评审。预案编制完成后,要做好各项预案的宣传演练工作。今年,市上将组织一区两县进行应急演练,即宝塔区、南北各选一县进行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演练。同时,其他县区、相关部门也要进行预案的演练工作。通过演练,对预案做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

(二)切实加强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应急管理不仅要求有预案准备,而且要求上下级政府之间、各部门之间、专业应急队伍与群众性组织之间相互协同、高效应对。因此,要建立统一领导、职能明确、组织健全、运转高效的应急组织体系。我这里强调三点:一是应急管理实行的是属地管理和行政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的一把手是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为确保行政领导责任制落到实处,《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4号)和中组部有关地方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已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并建立应急管理绩效评估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希望引起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认真履行预测预警、组织指挥、综合协调、现场施救和支援保障职能。二是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市政府是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关,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应急管理的行政领导机关。市县区政府办公室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市上已决定在市政府总值班室的基础上成立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各县区、各部门也要按照这一办法在6月底以前,尽快成立办事机构。做到有队伍、有机构、有应急指挥中心。总的原则就是应急管理的事要有人管,工作要有人抓。会后,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的人员名单、电话联系方式以正式文件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三是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要学习借鉴外地的经验,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中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在充分发挥公安、武警、预备役民兵、消防、交管、市政、医疗急救、森林防火、矿山救护等队伍在应急工作中骨干作用的同时,要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平战结合”的要求,抓好专业队伍建设,形成统一高效的各类专业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拉得出、打得赢”。根据我市实际,当前要重点抓好煤矿和非煤矿山救护、地质灾害救护、危险化学品救护等应急专业队伍建设。

(三)加快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平台,是有效整合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的客观要求。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就是按照整合信息化资源的思路,建立满足值守业务和应急指挥要求,实现集省、市、县三级应急平台和民政、安监、卫生、公安、水利、交通、气象等专业应急指挥平台于一体的统一的应急平台体系。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第一方面是应急指挥场所建设;第二方面是基础支撑系统建设,主要包括建设移动应急平台、视频会议系统和监控系统、应急通讯指挥系统、应急信息报送系统、应急公文流转系统。第三方面是综合应用系统建设;主要包括建设监测预警系统、智能辅助决策系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灾害评估系统、应急管理模拟演练系统、应急管理数据库系统等。当前要突出抓好两项工作。一是要依托现已建成的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三台合一”指挥平台,认真研究“三台合一”与当地民政、防汛、卫生、气象等专业信息系统的资源整合办法,形成统一高效的应急决策网络,实现“统一接报、分类分级处置”和多系统之间的相互对接、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二是要按照中、省的统一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做好各级指挥平台建设设计工作,实行总体设计、分级实施,整合各类信息资源,确保达到技术标准要求。市信息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技术标准的协调审核工作。

(四)狠抓薄弱环节的风险隐患排查和监管工作。这项工作是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加强应急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国务院要求用一年半时间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对我们来讲,现在时间只有一年。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将风险隐患排查监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密切协调配合,认真组织实施。一是要结合各县区、各行业实际情况,抓紧制定风险隐患排查和监管的实施方案,尽快开展排查工作。二是要精心组织,采用资料分析,实地调查、勘察、走访、鼓励群众报告和听取专家意见等多种方式,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风险隐患排查,确保应查尽查,不留死角,并做好档案登记工作。三是要确定各类风险隐患的等级和分布,对隐患成因、危害、可控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风险隐患级别和应对措施。四是要落实监管责任。对农村、企业、社区等薄弱环节,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和防洪、滑坡等重点部位,特别是煤炭、石油、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的重点企业,必须明确应急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整改、抢险救援措施,做到防范有人管,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物资有保障,善后有措施。

应急管理的主要工作范文第4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24号)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切实防范、有效应对重特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损失,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现就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事故灾难是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方面,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呈现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但是事故伤亡总量大、重特大事故频发、职业危害严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社会生产活动和经济规模的迅速扩大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矛盾突出,处于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我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体制、机制、法制和应急救援队伍及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其他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力度,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全生产"*"规划》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有关应急预案,推动"一案三制"(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及应急管理体系、队伍、装备建设,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工作目标:在"*"期间,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到20*年底形成覆盖各地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和国家、省(区、市)、市(地)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区域、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依靠科技进步,建设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系统和应急救援支撑保障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三、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有关应急预案,分门别类制修订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和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制订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包括集团公司(总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基层单位以及关键工作岗位在内的应急预案体系,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要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要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告知相关单位。中央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报所在地的省(区、市)和市(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中央管理企业总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审查、演练等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应急预案的备案、审查和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质量,做到相关预案相互衔接,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修改变动情况,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条件的变化情况、预案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预案演练的总结等,及时对应急预案予以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企业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高危企业、部门、地方的联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教育公众、提高能力,促进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和对应急预案的不断完善。

四、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

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关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重点工程。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都要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落实应急管理职责。到20*年,完成省、市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建设;应急救援任务重、重大危险源较多的县也要根据需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做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工作机构、职责、编制、人员、经费五落实。

理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与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工作关系。对于隶属于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矿山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与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共同协商,完善体制、建立机制、理顺关系,做好工作。

加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间的协调联动,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形成统一指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应对事故灾难的合力。要发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的协调作用,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协调机制。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和能力建设

依据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总体规划,依托大中型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优化、整合各类应急救援资源,建设国家、区域、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能力建设。尽快形成以企业应急救援力量为基础,以部级区域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和地方骨干专业队伍为中坚力量,以应急救援志愿者等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各地区、各部门要编制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并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确保顺利实施。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组织。大中型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具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其他小型高危险生产经营单位没有建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要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与专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预案实施的需要,建立必要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专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

统筹规划,建设具备风险分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数据查询、辅助决策、应急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国家、省(区、市)、市(地)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系统,实现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与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部级区域应急救援(医疗救护)基地以及骨干应急救援(医疗救护)机构间的信息共享。应急信息系统建设要结合实际,依托和利用安全生产通信信息系统和有关办公信息系统资源,规范技术标准,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的自身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装备精良、纪律严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强化忧患意识、执行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养成勤勉敬业、雷厉风行、尊重科学、敢打硬仗的作风。加强业务建设,强化教育、培训与训练,提高管理水平和实战能力。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对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制建设,逐步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即将出台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抓紧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的立法准备工作和公布后的具体实施工作。要抓紧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救援资源管理、信息管理、队伍建设、培训教育等配套规章规程和标准,尽快形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规标准体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地方和部门法规规章及标准。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内部应急管理的规章制度。

七、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切实加强风险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做好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灾难预测预警工作,要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要及时进行预警。

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坚持"险时搞救援,平时搞防范"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整改的工作机制。组织矿山、危险化学品及其他相关救援队伍参与企业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危险源监控以及应急知识培训等工作。部级区域救援基地和骨干救援队伍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广泛开展技术业务咨询和服务,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以生产经营单位、社区和乡镇为重点加强基层和现场的应急管理工作。从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建立救援队伍、加大应急投入、完善救援保障、普及应急知识等方面入手,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各环节、各岗位,全面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第一时间的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

八、做好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要求,做好信息报告等工作。对重特大事故灾难信息、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和灾难可能导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上报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现场抢救,控制险情,减少损失。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科技手段,加强事故发展趋势预测工作,发挥专家的作用,科学制定事故现场救援方案。同时,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现场组织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有效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力量,调集救援物资与装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应急指挥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事故现场救援的具体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舆论引导工作,为处置事故灾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坚持正面宣传,及时、准确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主流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安全监管系统及各行业内各类媒体要积极发挥作用。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所辖区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处置、相关防范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改进工作,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九、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在有关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等安全生产类资格培训,以及特种作业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和市、县长等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内容。分类组织开发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培训适用教材,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应急管理知识和应急救援内容的培训,特别是要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充分发挥出版、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文化宣传力量的作用,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要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救援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救援技能,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水平。成立国家、专业、地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组,对应急管理、事故救援提供技术支持;依托大型企业、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研究和工程中心,开展突发性事故灾难预防、处置的研究攻关;鼓励、支持救援技术装备的自主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救援技术和装备,提高应急救援装备的科技含量。

应急管理的主要工作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应急管理; 公务员培训; 政府行为; 行政学院

中图分类号: D6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973(2012)04-0005-03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矛盾凸显期,影响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因素日益增多。与此同时,世界工业化浪潮的持续演进,造成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频发。应急管理与突发事件的处置对各级政府公务员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公务员的应急管理培训受到广泛关注。

一、应急管理及其培训的性质和特点

应急管理正在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不少社会组织也积极参与到应急管理及其研究中。那么,到底应急管理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笔者认为,应急管理应该是一种政府行为,是一种政府主导下的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政府行为。应急管理的性质决定了应急管理培训的强制性和非盈利性特征。

(一)应急管理是一种政府行为

应急管理在世界范围内受到广泛关注,成为政府一项重要的公共管理行为。虽然各个国家对应急管理的定义各异,但应急管理政府行为的本质受到各国的普遍认可,西方国家对应急管理的性质已经形成了共识。由国务院办公厅主管、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主办的我国第一份中央级综合性应急管理刊物《中国应急管理》杂志刊文《西方应急管理学科内涵初探》指出:应急管理是有组织的政府行为。[1] 文章分析了西方国家的应急管理的定义,指出无论是“分析、规划、决策和对可用资源的分配”,还是“建立的预案、机构和安排,将政府、志愿者和私人部门的努力结合到一起”,或者是对“知识、手段和实践”的运用,都是政府对公权的行使。西方国家对应急管理的定义是由政府给定的,表明现代西方国家的政府已经将紧急事态管理当作了政府的职责;这种职责的实现,需要政府的专门机构对政府的、民间的、社区的和个人的努力实施组织和协调。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指出:加强应急管理,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同时指出: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七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3]

可见,应急管理是一种政府职能,政府在应急管理中负有主体责任。我国政府已经明确,应急管理是一种政府行为,要逐级落实应急管理的“行政领导责任制”,以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格局。

(二)应急管理培训具有强制性特征

随着社会各界对应急管理的关注,应急管理培训也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笔者认为,应急管理培训是政府行为在应急管理领域的直接体现,具有强制性特征。

1. 各级政府在应急管理中起主导和组织领导的作用,是应急事件处置的责任主体,决定着应急事件处置的结果。应急管理是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而公务员是实际操作者。因此,公务员对应急管理的认识和处置方式得当与否,直接决定着应急事件的处置结果,直接关系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危。所以公务员特别是各级政府应急事件处置相关部门的公务员,必须具备应急管理的相关知识,这也就决定了对应急管理的培训带有强制性,也就是说对有关公务员来说必须接受应急管理的培训,迫使其学习相关知识;同时,培训更具有教导启发、使其明白道理、理解政府职责、体现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2. 从国家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为各级行政学院以及在应急管理培训人员的调训方式上,也证明了其强制的性质。这种调训是有计划、有组织进行的。一般调训的学员选自各级政府主管领导和与应急管理有关部门的领导,这种培训应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一定的约束力,从而保证其具备更好地行使职责的知识和能力。

3. 对广大人民群众来说,应急事件处置常识的传播教育,应普及性与组织强化教育并重,最大限度地让广大群众了解应急事件处置的相关知识,特别是对防火、防洪、防震以及地质灾害等方面的知识。还应对基层群众组织,如村委会、街道办、厂矿企业等有关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以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使他们能够及时组织领导所在地区的群众采取科学的方式进行避灾自救,从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

(三)应急管理培训应该是非盈利性质

《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1. 逐利性的应急管理培训不符合公务员培训的性质和要求。公务员培训是国家行政机关从部门实际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出发,对其工作人员实施的以提高素质、丰富专业知识和技能、改进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优化工作绩效的教育手段[4]。这种对政府内部工作人员开展的培训,应该建立在低成本、高成效的基础之上,不应成为一种营利行为或营利活动。应急管理培训不应注重经济效益,而应强调注重政府职能发挥或社会效应,具有非营利性特征。

2. 市场化的应急管理培训难以确保培训的质量。我国的公务员培训有自身完整的体系,其培训质量受到党和政府的肯定。近年来,干部培训领域探索引进社会机构参与,这是一种有益的尝试。但是,公务员应急管理培训不同于一般的理论或观点式培训,它需要具有相应的培训场地、标准化的设施和实验室、能提供应急实训的相关设备。这些设备设施及实训投入,不仅需要前期有大量的资金投入,而且需要长期的维护及其费用投入,同时,还需要有与政府应急工作相互融合的专业团队。社会培训机构缺乏相应的资金保障,没有稳定的专业团队,市场化行为以及自身的逐利倾向,势必会影响培训的质量。

3. 市场化的应急管理培训难以形成标准体系。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是政府,是一种政府主导下相关方面协调行动的联动性极强的工作。统一的工作标准和协调体系是工作有序推进的基础。由此,应急管理培训就应该有一套标准化的培训体系,包括相应的实验设备、教学设施等体系应该是建立在统一标准体系的基础上的。市场化的培训体系建立在竞争的基础上,竞争带来的差异化,不利于应急管理培训标准体系的形成。如果培训体系缺乏、培训内容要求不一致,可能会在应急处置中带来更大的协调工作量和成本,不利于应急事件的处置。

二、行政学院应发挥应急管理培训的主渠道作用

政府公务员是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者、领导者和处置者,对公务员的应急管理培训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政府公务员的决策能力、应急事件的处置能力是应急处置的重要因素。作为公务员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的行政学院理应在应急管理培训方面发挥主体性作用。

(一)行政学院的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是政府行为的直接体现

行政学院的成立,是党和政府为适应改革开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面对普通高等教育办学模式对公务员培训缺乏针对性而专门组建的,行政学院的主要职责是培训政府公务员。

突发应急事件应对处置的责任主体是政府。行政学院首先立足于党和政府工作的需要。《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国务院第568号令)规定:行政学院是政府直属单位”,行政学院“要始终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要以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成效作为检验行政学院工作的基本标准;培养政府需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是行政学院的根本目标。[5] 行政学院最大的特色就是“行政”,这也是与普通高校等其他教育机构的本质区别。

在突发事件频发的今天,各国政府都在迅速采取行动,积极探索和寻求补救措施和预防策略。其中,政府对应急管理的高度重视,政府机构对公务员的应急管理培训便是重要举措之一。行政学院的主要职责是培训政府公务员,应当发挥包括应急管理培训在内的公务员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作用。《条例》明确应急管理是行政学院的“着重建设”的学科之一,行政学院应该“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应急管理培训是国家应急管理机能体系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应急管理培训是政府公务员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行政学院的应急管理培训具有政府预期行为

行政学院的应急管理教育培训,无论是从培训对象还是从培训过程与培训结果上,都体现了政府工作的强制性和政府行为的预期性。行政学院是依据公务员法而组建的,主要的职能是“教育培训”政府公务员。行政学院的应急管理培训,不仅着力于提高公务员应急处置的素质和能力,更在于通过“教育”深刻领会政府职责,自觉建立起“服务型政府”和“为人民服务”的预期。

“行政学院是政府直属单位”,“行政学院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政府“重视行政学院教学设施建设,保障学院发展的基本建设经费投入”。[5] 虽然我国政府提出“允许普通高校等社会力量资源参与公务员培训工作”,但这种参与并不能替代行政学院的主渠道作用,只是作为主渠道作用的一种补充。虽然这些社会机构不一定是赢利性组织,但至少在公务员培训这一项目的运作上是有利益倾向的。再进一步,如果政府继续投入,那显然就是一种重复建设,不利于资源的集中有效利用。

多年来,行政学院在公务员培训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培训经验,并形成了自己的优势。与高校等教育机构相比较,我们更为了解公务员对培训的需求,由此形成了专门针对培训的硬件设施等。其中,最大的优势在于我们的教师资源和培训内容与政府工作的对接上。应急管理培训恰恰需要各方面的融合,行政学院的这种特色是社会培训机构所不具备的,是行政学院开展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法宝。

(三)行政学院可以有效整合应急管理培训资源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第十条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培训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应急管理的培训规划和培训大纲……积极开展对地方和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培训,并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培训内容。[2]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家行政学院工作的若干意见》第八条“加强应急管理培训”,明确“加快国家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建设”“要依托国家行政学院整合中央国家机关、地方政府和有关高校、科研机构的相关教学研究资源”“发挥国家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的作用,指导带动地方行政学院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构建中国特色应急管理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体系”。[6]

行政学院具有与政府建设和政府工作相适应的特色鲜明的教学培训体系。依托行政学院整合应急培训资源,有利于实现政府应急管理实践与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紧密结合,这是行政学院的性质和使命所决定的。同时,也有利于对公务员应急管理培训的国(境)外交流,有利于全国性的、系统内部的应急管理培训资源的整合,以及经验的交流与共享。

三、加强行政学院系统应急管理培训的几点建议

如何充分发挥行政学院系统作为政府应急管理人员培训的主渠道作用,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研究建立全国性的应急管理培训标准体系

目前,对应急管理培训的内容、方式等,在全国公务员培训系统存在较大差异。为了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培训的效果,切实加强公务员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建议形成一个公务员应急管理培训的行业标准。具体可由国家行政学院提议并牵头,形成我国公务员应急培训教学的行业标准体系,并报请国务院相关部门批准。另外,整合或联合行政学院系统力量进行应急管理培训方面的联合攻关,在统一的标准体系下开展合作培训、异地对接培训等。

(二)组建全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研究会

面对国家、地方应急管理培训基地、平台的建设,如何使得这些资源形成合力,也是值得思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家行政学院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由国家行政学院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国家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的示范辐射和对国(境)外交流的平台作用,指导带动地方行政学院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工作。[6] 为此,建议依托设在国家行政学院的国家应急管理人才培训基地,组建全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研究会,或全国应急管理人才培训工作委员会,同时建设全国行政学院系统的应急管理培训共享平台。全国行政学院应该在国家行政学院的牵头下,建立全国行政学院系统的应急管理培训共享平台,形成全国性的资源库、成果库、案例库等,实现系统内的应急管理培训资源共享。

(三)形成行政系统在应急管理培训领域的合力

目前,国务院在国家行政学院建设了部级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应急管理模拟指挥平台等,各地方行政学院也在积极争取或筹办各地的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我们应该以应急管理培训基地、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建设为突破口,从培训设施、师资、案例库建设等方面夯实基础。通过项目合作、联合课题攻关等,将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培训在内的应急管理体制建设作为政府决策咨询的重要内容,扩大系统影响力。通过师资互派、案例库建设等,加强系统内在应急管理培训中的资源共享,努力形成行政学院在应急管理教育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的合力。

(四)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应急管理培训模式

开放式办学,与各国政府、非政府组织、行政院校广泛合作,是行政学院的独特优势。所以,我们应该采取“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地方行政学院积极配合国家行政学院的对外交流活动,国家行政学院在对外合作与交流上多给地方行政学院提供机会。如国家行政学院从英国引进的基于演练的体验式教学等新的教学方法就取得了很好的培训效果。通过对外交流与合作,吸收国际应急管理培训的最新经验,创新我们的应急管理培训的内容和教学方法,形成中国特色的应急管理培训模式。

总之,应急管理培训的定位是由应急管理的政府行为特性所决定的,行政学院应发挥应急管理培训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行政学院的优势。

参考文献:

[1]夏保成.西方应急管理学科内涵初探[J].中国应急管理,2011,(11).

[2]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2006-06-15)[2012-07-13].http:///gongbao/content/2006/content_352222.htm.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2007-08-30)[2012-07-24].http:///ziliao/flfg/2007-08/30/content_732593.htm.

[4]欧文汉.当代中国公务员培训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