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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医疗救治方案

应急医疗救治方案

应急医疗救治方案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医疗应急救治水平,增强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市政府《关于加强医疗应急救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府发〔〕55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应急救治能力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力争用2年时间,全面推进我区医疗应急救治能力建设,提升城市服务功能,优化投资环境,在重大灾害事故发生时,医疗救治工作做到反映迅速、指挥有力、科学规范,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安全提供医疗应急救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部署,分步实施

坚持属地化管理为主的原则,按照我区医疗机构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科学部署全区医疗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医疗应急救治能力建设所包含的各项目采取分步制定方案和分步实施的方式进行。

(二)整合资源,提升档次

在我区现有省、市、区三级医疗资源和部队、市120急救指挥中心网络医院资源的基础上整合资源,建立医疗应急救援专业化队伍,加强应急培训,逐步增强应急装备的配备,提高应急反应和应急救治能力。

(三)统筹安排,强化管理

在加强我区医疗应急救治能力建设的同时,加强医疗应急救治的管理工作;强化医疗应急救援专业化队伍的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治管理,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服从区政府统一指挥。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我区卫生应急预案体系

到年底,重点制定《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生物、化学、核辐射和恐怖袭击事件卫生应急预案》、《放射污染和辐射事故事件卫生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治和灾后防病应急预案》、《重大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等。各医疗机构要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援预案以及各操作流程和职责分工。

(二)加强医疗应急救援专业化队伍建设

1、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到年底,依托市120急救指挥中心网络医院(区骨科医院)、区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452医院等组建一支反应迅速、应对及时的专业化医疗应急救援突击队,全面提高我区在面临各类突发重特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恐怖袭击、生化辐射事件等紧急状态下的医疗应急救援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相关医疗机构要组建一支由分管业务院长为队长的专业化医疗应急救援突击分队,做到组织、人员、车辆、通讯、必要设备及救援药品“六落实”;平时积极开展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演练,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服从区政府和区卫生局的统一指挥。

2、加快全区卫生应急专家库建设。在辖区省、市、区及部队医疗机构中选拔中级职称以上,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业务骨干,组建卫生应急专家库,并进行及时补充、更新。

3、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区卫生局牵头,聘请我区范围内包括省、市、区及部队医疗机构、教学机构在内的流行病学、临床医学、社会医学、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社会学、行政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方面专家,组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理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的制定和修订,指导区卫生局开展预测、预警工作,对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估,承担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和卫生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安排的其他技术工作。

(三)加强医疗应急救治培训工作

各相关医疗机构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医疗应急救治能力的培训。力争每年对急诊科医生和从事急救人员进行医疗应急救治能力培训,培训面达到90%;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重点传染病培训。依托市传染病医院开展重大传染病、新发传染病的培训。

四、保障措施

(一)立区医疗应急救治能力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卫生局局长担任,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区目督办、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劳动保障局、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区食药监局、区红十字会等组。

区医疗应急救治能力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负责全区医疗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和实施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各项方案。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局局长兼任。

区医疗应急救治能力建设领导小组员单位职责由区医疗应急救治能力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加大财政投入

从年起,根据医疗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工作需要,区财政局要对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医疗应急救治培训、应急事件医疗救治、医疗应急救援突击分队建设及设施、设备配套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专项资金保证。

应急医疗救治方案范文第2篇

1 总 则 l.1 编制目的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l.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2 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2.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一次事件出现特别重大人员伤亡,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2 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市(地)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3 较大事件(Ⅲ级) (1)一次事件出现较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2.4 一般事件(Ⅳ级) (1)一次事件出现一定数量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3 医疗卫生救援组织体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机构包括: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的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专家组和医疗卫生救援机构[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医疗急救中心(站)、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化学中毒和核辐射事故应急医疗救治专业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3.1 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协调、部署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省、市(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承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协调任务,并指定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3.2 专家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组建专家组,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支持。 3.3 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各级各 类医疗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任务。其中,各级医疗急救中心(站)、化学中毒和核辐射事故应急医疗救治专业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和伤员转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3.4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突发公共事件现场设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4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4.1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分级响应 4.l.1 Ⅰ级响应 (1)Ⅰ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Ⅰ级响应: a.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国务院启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b.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c.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Ⅰ级响应行动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特别重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组织和协调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导和协调落实医疗救治等措施,并根据需要及时派出专家和专业队伍支援地方,及时向国务院和国家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和反馈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事件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指挥下,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4.1.2 Ⅱ级响应 (1)Ⅱ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Ⅱ级响应: a.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省级人民政府启动省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b.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省级有关部门启动省级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c.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Ⅱ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Ⅱ级响应行动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和有关人员到达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并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省级应急预案和省级专项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进行督导,根据需要和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请求,组织国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和有关专家进行支援,并及时向有关省份通报情况。 4.1.3 Ⅲ级响应 (1) Ⅲ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Ⅲ级响应: a.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市(地)级人民政府启动市(地)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b.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Ⅲ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 Ⅲ级响应行动 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市(地)级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报告后,要对事件发生地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进行督导,必要时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并适时向本省(区、市)有关地区发出通报。 4.1.4 Ⅳ级响应 (1) Ⅳ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Ⅳ级响应: a.发生一般突发公 共事件,县级人民政府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b.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Ⅳ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 Ⅳ级响应行动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县级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必要时应当快速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进行技术指导。 4.2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为了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有关卫生行政部门应在事发现场设置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主要或分管领导同志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要接受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指挥机构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4.2.1 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4.2.2 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4.3 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情况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执法监督,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4.4 信息报告和 医疗急救中心(站)和其他医疗机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每日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信息工作。 4.5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本级人民政府或同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或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5 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是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5.1 信息系统 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医疗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之间,以及卫生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5.2 急救机构 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可根据服务人口和医疗救治的需求,建立一个相应规模的医疗急救中心(站),并完善急救网络。每个市(地)、县(市)可依托综合力量较强的医疗机构建立急救机构。 5.3 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治机构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依托专业防治机构或综合医院建立化学中毒医疗救治和核辐射应急医疗救治专业机构,依托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建立化学中毒、核辐射应急医疗救治专业科室。 5.4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建综合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并根据需要建立特殊专业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队伍的稳定,严格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 医疗卫生救援演练需要公众参与的,必须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 5.5 物资储备 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建议。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5.6 医疗卫生救援经费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应由政府承担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所必需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工作。 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各级财政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或给予补助。 安全生产事故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单位应向医疗急救中心(站)或相关医疗机构支付医疗卫生救援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由有关部门确定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各级财政可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或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对医疗救治费用给予补助。 各类保险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加人身、医疗、健康等保险的伤亡人员,做好理赔工作。 5.7 医疗卫生救援的交通运输保障 各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救护车辆、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 铁路、交通、民航、公安(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要保证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情况特别紧急时,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5.8 其他保障 公安机关负责维护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治安秩序,保证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科技部门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研究方案,组织科研力量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科研攻关,统一协调、解决检测技术及药物研发和应用中的科技问题。 海关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急需进口特殊药品、试剂、器材的优先通关验放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药品、医疗器械和设备的监督管理,参与组织特殊药品的研发和生产,并组织对特殊药品进口的审批。 红十字会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自然灾害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做好相关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总后卫生部负责组织军队有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和力量,支持和配合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6 医疗卫生救援的公众参与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知识普及的组织工作;中央和地方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要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宣传教育;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宣传资料的提供和师资培训工作。在广泛普及医疗卫生救援知识的基础上逐步组建以公安干警、企事业单位安全员和卫生员为骨干的群众性救助网络,经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7 附 则 7.1 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 责任追究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 预案制定与修订 本预案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并报国务院审批。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应急医疗救治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化学中毒;事故;医疗救援;公共卫生

[中图分类号] R595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4721(2013)05(b)-0159-02

突发化学中毒事故是指人们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有毒化学品过程中,发生意外泄漏等情况,造成人体在短时间内因接触有毒化学物并达到一定浓度,引起机体因中毒而损伤、致残或死亡的事故。这类事故有发生突然、扩散快、危害范围广、群众防护力低等特点[1],对人民生命安全有重大危害,导致经济损失的同时也对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常见的表现形式之一。各地区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化学中毒事故时切实可行的紧急医疗救援预案;建立和培养一支反应迅速、行动高效的紧急医疗救援队伍;做好突发化学中毒事故中的伤员现场急救处理、后送途中监护、降低伤亡率,是紧急医疗救援的主要任务之一,同时搞好紧急医疗救援体系建设也是考量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医疗机构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的主要体现[2]。本文就突发化学中毒事故紧急医疗救援应重视的问题探讨如下。

1 重视化学中毒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整体建设

我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起步较晚,1994年原化工部成立了南方急性中毒应急救援中心,1996年成立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系统指挥中心,并按区域组建了8个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目前国家已建立了以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下属的中毒控制中心为主,包括三十余家中毒控制分中心或网络医院的全国中毒控制网络[3]。但是还存在着以下薄弱环节:(1)管理体制尚不健全,未完全形成响应迅速、运行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2)应急资源不足,救援力量分散,救援水平相对低;(3)中毒控制中心(或职业病防治机构)现场快速检测技术相对滞后,难以满足救治要求;(4)物资储备如专用的车辆、药械、装备不足。(5)区域设置不平衡,化工企业较多的城市远郊开发区或县级行政区域救治体系多为空白。

各地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不仅包括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或中毒控制中心还必须包括各地区的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急救中心)等部门。由于各部门无隶属关系或隶属部门不同,涉及面广,易造成突发化学中毒事故救援时各自为战及脱节,不利于救治效率的提高。因此由政府应急办成立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将不像隶属的安监、卫生、消防、环保、公安、生产企业等部门在应急响应时有效整合,必要时动员全社会的参与,协同作战,建立起协调、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才能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应急救援,把损失降到最少。

紧急医疗救援部门必须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沟通或有机整合,充分利用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和中毒控制中心的毒物鉴定检测力量和信息资源,利用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的人力、物力和医疗技术优势,最大程度地减轻事故中人员伤亡。

2 重视化学中毒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的制定

突发化学中毒事故紧急医疗救援主要任务是使伤者能安全地脱离事故现场,同时通过相关信息与临床表现尽早明确诊断,及时进行现场急救,对症处理与转送医院。由于突发化学物中毒多具有以下特性:(1)突发性;(2)多群体发病;(3)及早正确处置,对伤者的愈后和转归有明显益处,事件结局较好[4]。因此,突发化学中毒事故紧急医疗救援预案是否完善是做好相关紧急医疗救援工作的制度保证,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相关部门应针对当地容易发生的突发化学中毒事故的严重程度、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社会反应程度,分别制定相应的救援预案,预案需包括: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体系、救援程序、救援队伍组成和人员分工、救援实施细则(现场急救与后送方案)、救援装备和药械的配备标准等。

3 重视紧急医疗救援队伍的建设、培养

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或急救中心要定期组织化学品事故应急知识学习、技能培训,选择临床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必要时动员全体医务人员)配备必要的抢险器具、急救器材、抢救药品和现场处置设备定期进行应急演习。以不同规模、环境和常见化学物中毒事故发生为演习科目,演练应包括:应急启动(分级响应)、向现场集结及报到、现场评估(重点为安全性评估)、区域控制与划分(重点是在安全区域设置现场救护所)、现场组织、现场伤员搜救与集中、伤员初步检伤及分类、现场抢救和处置、伤员后送及分流至相应医院后续治疗、救援终止与撤离(重点做好现场的清理、统计工作)、安排救援后续工作、总结等程序,各个程序可有机结合或交叉,同时也必须坚持履行按程序节点、遇需协调解决的情况及突发问题时的报告请示制度,严格按指挥部指令开展救援工作,并把安全工作做为首要重点贯穿于救援始终。通过反复演习、演练可使队伍的协同作战和应急救治能力得到有效提高,并验证救援预案是否行之有效,增强队员实际救援时的自信心和工作效率[5]。

4 重视紧急医疗救援的技术和后勤保障工作

突发急性化学中毒事故的性质决定了需要建立一支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专业技术队伍,需要专家咨询团队为这支队伍提供技术支持,要针对不同的毒物,研究确定最佳的救治方案。平时应做好后勤保障,以保证紧急医疗救援工作能够随时顺利进行,包括以下内容:(1)车辆装备:不仅只起到运输作用,还需有洗消等功能的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内现场死亡人数是最多的,应用车载方舱医院创建流动式ICU病房是现代救护的新趋势,是现场急救挽救伤员生命的有效手段[6]。(2)必要的现场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和防毒面具等。(3)现场急救器材的装备:维护呼吸功能设备,如氧气、呼吸面罩、喉镜、气管插管、吸引器、气管切开包、简易人工呼吸器等;维护循环功能设备,如心脏监护仪、除颤器、体外起搏器等;清除污染物设备:如携带式淋浴器、供水装置、清洗液、酸碱中和液、眼冲洗设备等。(4)药品:包括充足的基本抢救药物和特效解毒治疗药物等。(5)通讯设备:如卫星电话、对讲机、移动电话等保证在现场与紧急救援指挥部、各医院之间的通讯联系。救援装备如模块化配置在现场可有效提高救援的效率[7]。

5 重视医护人员现场救援时的安全防护

根据化学毒物对人体的毒害性,确定相对应的防护等级。当突发化学中毒事故时,紧急医疗救援人员可以遵循“一戴、二隔、三救出”的救援原则[8]。安全防护是首要的,应根据现场环境、毒物种类、浓度,科学地选用呼吸器具(佩带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防护服、防化靴等个人防护装备。防护用品中最常用、最重要的是呼吸防护面罩,根据其结构和原理可分为过滤式和隔绝式防毒面罩。过滤式根据滤料不同,防护对象也不同。我国现产的滤毒罐,各种型号涂有不同颜色,表示不同的防护对象,使用时应注意使用范围和有效日期。隔绝式(供氧)防毒面罩适用于密闭不通风、有毒物质浓度极高又缺氧的环境,可连续工作2 h左右,用时应注意系统的气密性。只有做好个人防护才能有效参与中毒事故的救援工作。且救援时要严格遵照分区管理机制,在相应的温区、冷区内开展救援工作,无极特殊情况不要进入到热区,避免无谓的伤亡。

6 重视现场急救措施的合理性

突发化学中毒事故的特点要求必需做出快速有效的救治。若救援的医务人员少,伤员较多时,应采用流水作业法救治,首先由经验丰富的医生负责伤员初检,按病情轻、中、重分类;第二组医生将伤员按类集中,其他医护对伤员现场急救,为避免救治工作的混乱,可按照先去污冲洗(注意眼睛的清洗),再共性处理,最后个性处理的程序进行。要遵循先救命后治伤,先重伤后轻伤的救治原则。注意重要脏器如心、肺、脑、眼的保护;注意观察呼吸、脉率、血压及意识、瞳孔等生命体征;保持呼吸道畅通,及时给氧、解毒、排毒、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抗过敏、抗渗出等治疗,注意保暖,予以镇静,减少耗氧等;重症患者紧急处置后携带分类处置卡及时转送各医院救治,并事先通知医院作好接诊准备。救治中要注意化学中毒的复杂性:可因多种化学物混合作用累及不同的靶器官,可通过多种途径侵入,既有中毒表现又可并发化学性烧伤,爆炸冲击伤等物理性伤害;差异性:接触途径、时间、剂量不同,病情不一,应特别注意重点保护对象(儿童、老人、孕妇及体弱多病者);迟发性:某些毒物接触早期无明显症状和体征,需要安静休息,严密观察。

为争取抢救时间,减少毒物吸收,必要时可采取组织现场群众自救互救和医务人员紧急救治相结合的方法救援。

中毒在我国当前十大死亡原因之中排第五位。因意外事故或企业生产、安全管理不善,突发化学中毒事故近几年在各地屡屡发生,一旦发生几百人、上千人中毒,我们现有紧急医疗救援能力将严重不足,这是当前紧急医疗救援工作亟须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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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医疗救治方案范文第4篇

【摘要】:社会各界举办大型活动时,考虑到会出现急症和伤情及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对活动期间医疗保障服务工作极为重视。医疗机构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了相关的工作组织方案,人员配置培训方案,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得到了整体提升,也有助于医学的建设和发展。

【关键词】:医疗保障工作体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生命越来越重视,爱惜生命已经成为时下人们普遍的追求。考虑到存在突发事件的可能性,以及活动期间,对出现急症和伤情的患者来说,初期就得到医务人员及时的救治和护理,能为其到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赢得时间。社会各界在开展大型活动时,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举办地政府各级领导都高度重视医疗保障服务工作。因此,做好医疗保障服务工作,可以有效地预防突发重大事件的发生,减少患者死亡率,保障大型活动的顺利进行。

一、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背景

我院所处区域――吴家山台商投资区,近几年经济发展较快,引得国内一些知名企业纷纷落户,相关企业的大型商业活动和各级政府部门的招商引资活动也不断增加。为保障各项活动的圆满举行,在区卫生局的统一部署下,自2004年开始,大型活动举办方都会郑重邀请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参入,因此,我院接受此项工作越来越多,任务越来越重。

而在数次活动中,对突发的急症、昏厥、中暑、心绞痛、高血压、脑血栓、摔伤、骨折、拥挤踩踏等事件,医疗保障服务小组不负众望,进行了及时、有效和妥善的处理,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开始被社会大众所认知。

为满足社会对医疗保障服务的需要,我院根据大型活动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特殊性,健全了相关服务工作,并在实践中摸索出了一套工作方法,积累了一定工作经验。

二、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组成部分

要健立健全医疗保障服务工作,首先要制定工作组织方案,明确医务人员职责、做好医务人员的配置和培训工作。

1、由业务院长领导并任组长,医务处、护理部、急诊科、门诊部、其部门负责人为其成员。当出现急症、伤情和突发事件时,院内人员在业务院长的领导下,各部门负责人要担当起各自职责,同时启动我院急救预案,在医院统一部署下协同合作,投入抢救,形成现场(院前)、院内“接力式”的救护体系。

2、医务人员的配置和培训。要明确医疗保障服务是配合组织方共同将活动举办成功的一项工作,在强调自身职责时还应注意:医疗保障服务工作者不仅是一名医务工作者,同时也是主办方的工作人员。所以,在人员配置上要注意以下几点:⑴事件的突发性:急症和伤情的出现不可预知;⑵事件的紧急性:一有呼救应立即投入救治;⑶病种的多样性;⑷急救环境的复杂性和条件的局限性;⑸高标准的身体素质要求:有时医务人员需持续几天的工作或搬运病人,因此需要身体健康,体格健壮;⑹高水平的沟通、协调能力:不仅需与患者有效沟通,还要有效配合主办方的工作。

根据以上工作特点,我院领导小组从门诊部和急诊科中着力挑选精干的医护人员。具体要求包括:⑴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做到沉着、冷静、果断;⑵具有较全面的医疗理论知识及熟练的操作技能;⑶体格健壮,吃苦耐劳;⑷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

医护人员培训是医疗保障服务的重要基础,因此,医护人员应每月开展一次培训,力争做到熟练掌握各项急救、医疗、护理知识和操作技能。此外,还应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对重要技术,重要部门的重要人员要进行经常性排练,以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使我院医疗保障服务的整体水平持续、稳定地发展。

三、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1、做好责任分工。一个医疗保障服务工作小组一般由一医、一护、救护车和司机组成,门诊部分管对外医疗工作的主任担任小组负责人。当出现急症和伤情时,医疗保障服务工作小组与应急援救各方形成合力,投入抢救,对轻度伤病患者作现场治疗,对急危重症病人进行抢救性处置后,迅速将其转送到医院。此外,小组负责人还负责与主办方的协调、沟通工作及与院内的联系、沟通和汇报工作

2、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小组负责人在大型活动举办前应与举办方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了解活动的性质、特点、场地、规模、人数、时间、气候等情况。再结合以上实际情况和相关要求来准备药物及器材,及院内所需准备事宜。

3、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急救箱内放置的各类急救药物,并标名分类整齐放入,以便抢救时迅速找到所需药品,提高抢救效率。此外,急救车内也应配齐所需医疗设备,如:氧气筒、心电图、呼吸机、担架、外科急救包、内科急救包、听诊器、血压计、医用耗材等(还可以根据活动需求增设配置)。

4、熟悉场地环境。应在指定时间到达目的地,迅速与活动举办方相关负责人见面,进行工作对接,熟悉周边环境、方位,选好急救通道及可利用救治的场地,测试好通讯器材,并在指定位置安置急救箱及其他急救器材。如有不利于医疗保障工作开展的情况,应及时与举办方交换意见,排除干扰工作因素,争取医疗保障安全最大化。

5、现场工作处置适宜。在活动现场工作时,医生护士应交换巡视,排查现场存在的隐患并及时纠正,做好预防,减少风险。如需持续几天工作时,要做好交接班工作。对较轻伤病员治疗后,应做好病情、治疗、护理记录,根据病情发展密切观察,并向活动举办方相关负责人报告患者情况。如出现急重症者或突发事件,应采取全面、适当、及时、有效的抢救和护理措施,并迅速向医院报告情况,启动急救预案,做好院前急救和院内抢救准备。

6、活动结束后,做好善后工作。活动结束后,应再次与活动方相关负责人联系,汇报医疗保障服务工作情况,听取评价意见。直至活动相关人员全部离去,医疗保障服务工作小组才能清理物品撤离。

四、医疗保障服务工作体会

1、大型活动中的医疗保障服务工作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大型活动往往会和政府形象、社会稳定相联系,其举办水平具体体现了政府的组织和控制能力。因而大型活动中的出现突发重大事件具有极大的社会影响性和危害性,所以在大型活动中应做好医疗保障服务工作极为重要。

2、大型活动中的医疗保障服务工作对完善医疗体系、加强医学学科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大型活动中的医疗保障服务工作为急救工作提供了难得的实践机会,为医院服务社会积累了宝贵经验,有助于急救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展示医务人员良好形象的展示提供了平台,同时也带动区域医疗机构的整体提升,它的形成和发展有助于医学建设和发展。

应急医疗救治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7.23动车伤员 救治 分析

Doi:10.3969/j.issn.1671-8801.2014.02.252

【中图分类号】R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4)02-0180-01

7.23动车事件发生后,作为离事发地点最近的三级医院,温州市某医院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启动紧急救援预案,共收治患者33例。本人回顾性分析该医院在此次医疗救援中的总体情况,为今后有效地应对突发重大事件提供参考。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从急诊科,病案室,脑外,ICU,骨科及相关科室收集伤员资料。

1.2 一般资料。2011年7月23日-2011年7月24日,共收治动车事故伤员33例,其中男性22例,女性11例,年龄4岁―62岁,平均年龄37.7岁。

1.3 统计指标。包括伤员来院时间分布,籍贯,受伤解剖部位,伤情分类(按伤员入院科别划分),转归。

1.4 伤员分检。根据生命体征是否平稳,如果稳定,危重病人予红色标识,轻伤病人予绿色或黄色标识;如果不稳定,进入抢救室,危重病人予红色标识手术ICU,已经死亡病人予黑色标识。

2 结果

2.1 入院时间分布如下。事件后1h,2h,3h,4h伤员分别为,1人,13人,6人,5人。

2.2 受伤解剖部位。按AIS-2005版将人体分为9个解剖区域,即头颅,面颈,胸部,腹部,脊柱,骨盆,四肢(上肢,下肢),体表。分析后如下:四肢损伤,体表软组织损伤多于其他部位损伤,面颈部损伤最少。单个部位损伤13例,多个部位损伤20例。

2.3 籍贯地分布。分析如下:温州伤员9人,福建伤员18人,其次有国外、武汉、山东、陕西、江西等地。有14例伤员存在2处以上的损伤。

2.4 动车伤员伤情分类。共7个科室收治了伤员,分别为:骨科,脑外,ICU,急诊留观室,胸外,普外,五官科。收治科室最多的分别为:急诊留观病房,脑外,骨科,胸外等。

2.5 动车伤员转归。急诊治疗后好转回家2例,转院1例,院前死亡3例。截止2011-10-17,留院观察或住院后,好转回家21例,转院1例,仍住院5例。死亡占9.1%,住院57.6%,仍住院15.2%,留观24.2%,回家6.1%,转院3%。

3 讨论

该医院作为离事发地点最近的市级综合性医院,承担了早期伤员的一期治疗、后期转院伤员的二期治疗及正常住院患者的常规治疗等医疗救援工作。

3.1 本次急救护理的关键环节。

3.1.1 意识与预案。在第1例伤员到底急诊科时,分诊班护士立即向相关部门做了汇报,启动了紧急应急预案,同时根据本次群体伤发生的特点及强度,对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进行了初步评估,及时组织人员及急救物资,检查各急救通道和急救区域,做好接收伤员的准备。

3.1.2 质量与管理。

3.1.2.1 合理调配人员。启动紧急应急预案后,从全院增调了几十名曾在急诊科待过熟悉急救流程的护士和几十名护工,将所有人员进行合理调配,组成由一名医生、一名护士、一名护工为主体,其他人员为辅助的团体的急救小组,全程负责诊断、检查、治疗和转归,形成了一条完整的救治链,使来院伤员均能得到及时救治,体现了创伤急救的时效性和整体性。同时紧急调用了大批急救物资,缓解了人员紧缺,物资紧缺的问题。

3.1.2.2 完善信息管理。设立了专人负责伤员信息的收集与保管工作,保证了信息的完整性与准确性,更有利于信息的保存。同时建立了伤员信息卡和身份识别带。根据伤员病情采取分类救治及优先处理原则,采取4种颜色区分病情,为各救治环节提供信息,为其他医务人员提供参考依据。红色用于危重伤员,即特级或一级病人;黄色用于重伤员,即二级病人;绿色用于轻伤员,即三级病人;黑色用于死亡病人。

3.2 本次急救护理暴露的缺点与改进建议。

3.2.1 本研究局限性。本研究由于部分伤员资料缺失不能达到完全精确,造成研究结果可能存在偏倚。

3.2.2 缺乏专业人才和急救物资准备。通过全面总结此次动车伤员急救护理组织管理的经验,我院在专业人才和急救物资储备方面存在不足,参与急救的专业急救护理人员少,急救物资不足,加大了护理组织管理的难度。建议今后加大急救专业人才、物资的储备,有针对性地培养专业人才,设立急救物资储备库,以提高群体伤的应急能力。

3.3 建议。

3.3.1 通过全面总结本院7.23动车事件的救援经验,建立完善的救援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加强硬件设备、物资储备和人员培训。当灾害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启动应急预案,全方位,有效,高效实施医疗救援。

3.3.2 建立完善的信息平台,准确快速判断伤情,做好登记,对伤情重,生存希望渺茫的伤员仅给予期待治疗,使有限资源能救治更多的伤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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