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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医疗保障预案

应急医疗保障预案

应急医疗保障预案范文第1篇

XXX应急办 

201X年XXX应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XX局应急办的业务指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责任明确、机制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准备充分、应对有效"的卫生应急体系,继续坚持以“预防为主、分类管理、科学规范、客观实用”的原则,做好卫生应急常态下的充分准备,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机构。

院领导高度重视医院应急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应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医院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成立了由16名医护人员组成的院外应急医疗救治队伍和42名医护人员组成的院内应急医疗救治队伍,为每个队员建立了人员档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完善预案,制定管理制度。

针对我院工作实际,为应对不同类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编制了各专项事故应急预案。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互相协调,确保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得到妥善有效的处置。同时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责任问责制度、卫生应急处置管理制度、应急风险隐患排查监测制度、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应急救援联席会议制度、应急管理信息员制度、应急管理专家决策咨询制度等应急管理制度,并成立了应急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三)印发文件安排工作

按照上级卫生应急工作精神,结合我院自身实际情况,重新印发了《XXX关于调整XXX医院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的通知》、《XXX医院关于成立应急专业队伍的通知》、《XX市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实施方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及《XX医院应急医疗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对医院全年卫生应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四)监测预警,提供科学决策。

为尽早发现和识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尽早采取防治措施,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医院建立健全并完善了现有监测系统,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明确报告责任和义务,对各种法定报告传染病实行网络直报。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工作,以利于尽早发现和识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同时与市卫健局、110急救系统、消防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于通报的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医疗救护。

(五)培训演练,锻炼应急队伍。

医院注重应急救援队伍的日常训练,积极组织开展了卫生应急演练活动,提高了队伍综合素质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1年来年我院主要开展并参与了如下应急演练科目:

1、201X年X月X日,为加强医院医疗救治管理能力,规范救治流程,提高医务人员在突发事件,特别是在低温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应急救治水平,医院组织各临床科室及职能科室开展了医疗救治应急演练,此次演练进一步提高了我院医务人员对紧急救援任务的反应和协作能力。

2、201X年X月X日至2019年X月1日,xxx天气的影响,xx市卫健局、xx市人民医院启动了应对xxx天气应急救援预案,医院应急办派出2组医护人员乘救护车到达xxx进行医疗保障。

3、201X年xx国际半程马拉松赛于201X年X月X日在XX市举办,有10000名运动员参加,XX医院承担将此项比赛的医疗保障工作,我院派出了18名医务人员参加了此次运动医疗保障工作。

4、201X年X月X日至X月X日,献礼新中国成立X周年的重大题材电视剧《XX》剧组进驻XX取景拍摄,我院承担了剧组在XX取景拍摄期间的全程医疗保障任务,应急办、医务科协调抽调高年资、临床经验丰富的医生成立了院内和院外应急医疗保障组,同时派出高年资、临床经验丰富的医生的医生进驻剧组驻地和拍摄现场,进行全程医疗保障。

5、201X年4月21日,XX市进行液氨危化品移除,医院成立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根据医疗救护工作的需要,医院成立院外、院内紧急医学救援分队,能及时参与现场医疗救护和院内处置,我院派出由2辆救护车、6名医护人员组成的医学救援分队到现场进行医疗救护。

6、201X年5月8-9日,应急办派出2名医务人员参加了XXX公安局组织的交通事故演习。

7、201X年5月11日,高速公路x方向某隧道口交通事故,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应急办派出2名医务人员及救护车到达现场,进行医疗救护。

8、201X年6月7-8日,高考期间我院派出医护人员1组(医生、护士各1名、救护车1辆)到x考点现场进行医疗保障。

9、201X年6月24-26日,201X年XX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练,我院派出了6名医护人员参加演练,圆满的完成了应急演练任务。

10、201X年7月2日,XX市防汛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我院派出了,4名医护人员参加演练。

11、201X年9月3日,XXX一行对XX进行调研,我院派出医疗救护组4人乘救护车进行全程医疗保障。

12、201X年9月15-18日,XX期间,我院派出医

护人员进驻XX酒店、XX酒店、XX酒店进行医疗保障,同时派出多名医护人员参加各个XX现场医疗保障,圆满的完成了政府安排任务。

13、201X年9月27日,XX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我院派出4名医务人员参加演习,圆满完成了演练任务。

14、201X年3月、6月及9月,我院分别组织了201X 年“春季”、“夏季”、“秋季”消防演练,背景是我院各个楼层,突发浓烟,消防警报响起,监控室保安发现火情,启动报警系统,立即向医院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启动应急预案。

(六)储备物资,提供救援保障。

按照“一专多用、专兼结合、整合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除在急救车配备相应的必需应急设备外,医院专门建立了应急物资储备库,参照《XX省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标准》建立了XX市人民医院应急物资储备目录,从医疗救援类、生活类、服装类、救生工具类四大方面进行了全面准备,物资储备丰富,调取方便,能够保证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物资供应。为应急队伍配备了相应的应急设备和器材,确保能够在第一时间到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二、工作中的不足

(一)我院的机动应急力量配置薄弱,由于我院各科室人员配置紧张,无机动保障人员配置,尤其是急救医生更是紧缺。因此在无预告情况下开展应急处置,一般只能抽调待命的急救人员和车辆前往应急现场。

(二)医院的综合救治、急救能力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现有设备设施还不能满足区域卫生应急需求。

(三)应急队伍人员能力水平距离上级对卫生应急工作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人员的业务知识、技术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的提高。

(三)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各类应急预案,并需不断加强演练,通过实操优化预案流程,确保预案的可落实性。

(四)应急经费和后勤保障还需进一步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领导组织和工作机制,按照市卫健局应急办公办部署,组织召开应急工作会议,再次明确工作责任,畅通信息互通渠道,建立更加紧密的部门协作机制。明确卫生应急职责,健全卫生应急常 态长效管理机制。总结我院卫生应急管理、特别是医疗卫生救援和医疗卫生保障等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不断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

(二)强化卫生应急常态管理

健全卫生应急预案体系。逐步完善我院卫生应急预案和重大活动保障方案,开展重大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主动搜索,定期汇总相关信息,逐步建立和健全区域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分析报告工作模式。组织开展区域内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三)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

重点抓好专业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卫生应急队伍,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明确卫生应急人员的岗位职责,建立通讯网络,做好应急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完成卫生应急人员重点传染病防控等专业知识培训,组织 1-2 次综合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模拟演练和应急拉动演练,提高队伍的应急反应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

(四)加强卫生应急装备管理

参照《XX省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标准》,有计划、有重点地补充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包括极端灾害情况下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的装备配置,建立药品、器械储备目录,完善应急物 资的调用机制,为快速有效地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物资保障。积极准备做好自然灾害情况下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五)加强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考核

组织做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对,规范不明原因发热,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的排查管理和应急处置,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医院日常管理工作安排,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

(六)提高院前急救意识,加强院前急救工作。健全各种急救制度及医、护、司岗位职责,并落实;抓好“三基”及急救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急救水平。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不断提高院前急救水平。

(七)开展多学科的的协作,进行院内大会诊,提高对急、危、重症的抢救和诊治水平。为了提高救治能力,提高我院多学科会诊的质量,应加强多学科会诊的管理。建议医院出台《关于加强院内大会诊的管理规定》,规定经科内会诊仍难以明确诊断或治疗效果不佳的病人,急、危、重、疑难病症抢救治疗需多科协作的病人等作为院内大会诊的条件;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担任会诊专家,通过高质量的全院大会诊,提高诊断符合率、临床治愈率与抢救成功率。

应急医疗保障预案范文第2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

2.2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2.3应急处置工作组

2.4县(区)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5业务技术机构

3事故分级

3.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3.2重大事故(Ⅱ级)

3.3较大事故(Ⅲ级)

3.4一般事故(Ⅳ级)

4预警与报告

4.1预警

4.2报告

5应急响应

5.1先期处置

5.2预警

5.3分级响应

5.4响应终结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6.2医疗保障

6.3人员保障

6.4技术保障

6.5物资经费保障

6.6治安维护

6.7演练

6.8宣教培训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7.2责任与奖惩

7.3调查评估和总结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8.3预案解释部门

8.4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建立健全对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药品(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中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事发前要采取防范措施,事发后要及时开展抢救事故病员应急行动。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准确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按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

(3)严密监测,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公众自我防范、自救互救能力。加强群防群控,有序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4)分工负责,协同应对。整合现有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和组织网络,建立统一、科学、高效的指挥体系。整合现有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资源,建立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常备不懈的保障体系。

(5)依靠科技,有效处置。发挥先进科技和专家作用,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发挥专家在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中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妥善处理应急措施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使应对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为及时有效处置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市政府成立市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全市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

2.1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

2.1.1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成员: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新闻办等部门负责人。

2.1.2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事故的重要信息;

(4)审议批准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5)向市政府及省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1.3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1)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品、毒性药品、、药用辅料、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承担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开展应急救援的信息、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2)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负责协调制定信息方案及对外宣传口径,协调、组织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新闻,协调对互联网信息的有关处置工作。

(3)市经贸委负责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协调、组织和供应。

(4)市教育局协助有关部门,对学校中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采取控制措施,做好学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5)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及治安维护工作。

(6)市财政局做好财政预算应急保障工作,落实相关预算和资金。

(7)市卫生局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负责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病员救治等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在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做好相关工作。

2.2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2.2.1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2.2.2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

(2)检查督促各县(区)、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向省政府有关部门、市政府、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4)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做好信息审核工作;

(5)组织建立和管理市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

(6)完成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3应急处置工作组

2.3.1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

本预案启动后,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设立事故调查与咨询、行政监管、医疗救助三个工作组。在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立即按预案明确的职责要求,实施应急处置,并随时将处置情况报告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2.3.2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

(1)事故调查与咨询组。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可由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或明确其中一部门牵头负责组成事故调查与咨询组。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造成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依据,并在事故结束后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造成的影响,提出事故防范的意见。

(2)行政监管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3)医疗救治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提出救治措施。

2.4县(区)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区)相应成立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应急领导机构由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有关成员单位组成,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局)。

2.5业务技术机构

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含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下同)负责上市后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不良事件信息收集、评价、上报与技术组织工作,配合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完成相应工作。

市药品检验所负责药品质量检验与结果上报,配合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完成相应工作。

3事故分级

按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分为四级。

3.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全省及其他省(市)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发生跨地区(香港、澳门、台湾)、跨国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3)出现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超过50人,且有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

(4)出现3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5)国务院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认定的特别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3.2重大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超出事发地市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水平的;

(3)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已知发生率2倍以上;不良反应发生人数30人以上、50人以下,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的;

(4)出现死亡病例的;

(5)省政府或者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局认定的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3.3较大事故(Ⅲ级)

(1)事故危害较为严重,影响范围涉及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

(2)超出事发地县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水平的;

(3)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发生人数20人以上、30人以下,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

(4)市级政府认定的较为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①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后,采取了应有的措施,但事故短时间内不能得到控制;

②事故可能是新的不明原因所引起,或者隐含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

③其它可能造成较为严重社会影响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3.4一般事故(Ⅳ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的;

(2)药品群体不良反应发生人数10人以上、20人以下,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

(3)县级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4预警与报告

4.1预警

4.1.1监测网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建立药品安全信息体系,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网络。加强日常监管,不断完善网络建设,实现信息快速传递和反馈,提高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4.1.2信息通报

对有安全隐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应及时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及各县(区)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通报。对于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及时组织召开新闻会,向社会公布,借助多种渠道和方式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可能引起的安全问题进行详细说明,务必使公众了解身边可能存在的药品安全患。

4.2报告

4.2.1报告

(1)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医疗卫生、戒毒机构等发现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后,及时向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

(2)县(区)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市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市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当及时向省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

4.2.2通报

各级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接到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引发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险情报告后,应当及时向与事故有关的政府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4.2.3报告要求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重大和特别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还要实行日报告制度。

(3)总结报告。及时对事故的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包括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5应急响应

5.1先期处置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时,有关县(区)政府和事发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故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对上级部署的应急救援工作,县(区)政府应认真贯彻落实。

5.2预警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做好可能引发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对需要向社会预警的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及时预警。预警信息应包括事故的类别、可能波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宣传车、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于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5.3分级响应

5.3.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事故应急响应

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省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故涉及我市范围的,市及县(区)应急预案必须启动,市、县(区)政府应启动或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在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预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情况。

5.3.2较大(Ⅲ级)事故的应急响应

(1)Ⅲ级应急响应由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预案启动,市级有关部门预案和相关县(区)预案必须启动。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发生在本市区域内的较为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接到事故报告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当立即组织调查

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启动市级较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毗邻或可能涉及的地区相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相应工作组立即启动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指导、部署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对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监督,协助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困难。根据需要会同市有关部门赴事发地指导督办应急处理工作。

(3)事故发生后,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情况,并按规定向市政府或省有关部门报告。

(4)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迅速到位,立即启动事故应急处置有关工作组的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部署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

(5)开通与事故发生地的县(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

(6)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5.3.3一般(IV级)事故应急响应

Ⅳ级应急响应由县(区)政府组织实施,县级应急预案启动,市级有关预案视情启动。

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确认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按规定向本级政府报告,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建议,并将有关事故情况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通报。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当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和有关方面的支持,必要时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赴事发地指导督办应急处理工作。

5.3.4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报本级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或上级有关部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经本级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审定,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5.4响应终结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事发地政府或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咨询评估意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上级政府或上级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决定,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的原则,及时向社会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信息。有关新闻工作,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实施。

6.2医疗保障

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响应,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市经贸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资源,支援现场救治工作。

6.3人员保障

由各级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置。

6.4技术保障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和相关领域专家承担。当发生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时,受各级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委托,立即开展检测、评估工作,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5物资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应当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提出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给予合理保障。处置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所需财政负担资金,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6治安维护

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安部门应立即启动治安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指导和支持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力量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依法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6.7演练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指导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组织全市性和区域性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应急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统一组织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

6.8宣教培训

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应急处理组织实施技能和水平。重视对广大消费者进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善后处理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提供必要的支持。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救助资金和物资;民政部门要严格管理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力度,确保政府、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的公开、公正和合理使用;保险监管部门会同各保险企业快速介入,及时做好理赔工作。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

造成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7.2责任与奖惩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参加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者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调查评估和总结

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按规定上报。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目的:(1)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2)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3)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4)妊娠控制。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

8.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解释。

应急医疗保障预案范文第3篇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切实做好县内重大节庆、会议等活动(下称重大活动)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特制订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实施县内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旨在认真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建立健全重大活动后勤保障服务体系,促进重大活动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有序进行,确保重大活动隆重、热烈、成功地举办,保障来自四面八方佳宾的健康、卫生、安全。

二、组织协调

1、充分重视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建立本系统重大节庆、会议等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局业务科承办事务工作。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相应落实领导责任制,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重大活动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2、明确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职责,由县卫生监督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任务;县第一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为定点医院,承担医疗保健、应急救护任务;县中医院、各乡镇卫生院承担临时医疗卫生保障任务。各单位严格服从县局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指挥。

3、重大活动期间,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群体中毒、传染病疫情、意外伤害等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范事态扩大,把危险控制在最低程度。

三、卫生保健

1、重大活动之前,县卫生监督所主动联系,提前介入,加大监督、检查、指导频次,提高服务窗口卫生质量。

2、对接待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规、卫生知识、操作规范知识培训,使相关人员了解并掌握本岗位卫生要求和规范。在接待前,对食品、食具、一次性用品及公共场所卫生质量进行监测,并根据《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要求,对食品采购、索证、加工、销售等环节、各项消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卫生安全隐患的,提出监督意见,并在接待前整改。

3、接待期间,派专业人员到各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进行蹲点指导,完善各项卫生制度,跟踪并指导做好食品采购、加工、保鲜、留样、消毒等工作,确保卫生质量。

4、坚持指导帮助与执法监督相结合,强化执法检查。对卫生安全隐患大、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实施必要的行政处罚。同时向活动主办单位发出公共场所卫生安全警示,建议取消其接待资格。

5、开展重点地段的整治,重点整治无证摊贩以及卫生条件差的店摊,确保活动期间周围环境的整洁卫生。

四、医疗救护

1、各定点医院建立预备机制,有充足的急救药品、物资等准备,确保重大活动期间医疗保健和紧急救护工作快速、及时、高效地开展。

2、重大活动期间,定点医院安排1辆救护车24小时待命,保证急诊通道畅通无阻。重大活动如有对抗性竞赛、大型巡游等情形的,安排1辆救护车及随车医务人员跟随服务。

3、根据重大节庆、会议等活动的需要,定点医院抽调1—3个有相当急诊和救护经验的医务人员组成临时救护组,到现场开展医疗保障、临时救护服务。

4、各级医疗机构认真实施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治疗三个阶段的“分级救治”原则,临时救护组及承担临时任务的卫生院负责现场抢救、院前急救工作,定点医院负责专科治疗工作。

5、定点医院建立全院医疗专家联动机制,充实一线科室值班力量。重大活动期间遇有特殊疾病或特殊需求的,确保专病专治。

6、重大活动时的紧急救护,定点医院实行优质优诊。

五、通讯联络

应急医疗保障预案范文第4篇

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力抢险”和“保安全、多蓄水”的方针,积极做好防汛救灾准备工作,保证灾害发生后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减少人员伤残和死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根据武邑县2012年度汛防洪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卫生行业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灾害前的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策略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高效、统一的组织保障系统。

1、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卫生局成立卫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卫生防汛救灾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为县防汛防洪指挥部提供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建议;协调、指导全县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积极组织和协调全县卫生人力资源,对灾区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行紧急支援。

2、县、乡镇各医疗卫生单位都应成立相应的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县医院、中医院、县疾控中心成立防灾救援梯队。在县卫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当地政府防汛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统筹安排当地的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二)建立健全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技术保障体系。

1、制定武邑县卫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应急技术预案。县卫生局组织有关医疗队伍,根据本县可能发生的汛情级别和造成的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的预测,全面评估本县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反应能力,制定本县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应急技术预案。

2、完善县卫生系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队伍,成员以武邑县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卫生救治队为主。我县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要分别组建防汛救灾救护梯队(医疗救护队和预备队)。医疗救护队和预备队要以创伤外科为主,适当配备其它相关专业的临床医护人员。负责全县灾害地区指定区域内伤员的分级救治和转运。

3、完善县卫生系统防汛救灾疾病预防控制队伍。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联合组建县级防汛救灾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各乡镇卫生院成立防汛救灾疾病预防控制小组。疾病预防控制队伍由从事流行病、免疫接种、消杀和环境、饮水、食品以及职业卫生等工作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和相关的检验、药械供应工作等人员组成,负责灾害地区指定区域内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4、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队伍要配备必需的现场医疗救护设备和药品,消杀灭药械、预防用生物制品,检验设备、试剂及必备的个人防护物品和生活物资,保持通讯畅通,以保障应急任务的执行。

5、开展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为了提高医疗救护队与疾病预防控制队伍的技术水平和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县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关技能和个人防护知识的专业培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不同规模的模拟演练,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人员。

(三)收集灾害医学信息资料。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卫生防汛救灾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应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害及其灾害发生后,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与健康的信息资料收集,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以加强对防汛救灾防病指导工作。

灾害医学信息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人口分布和生命统计资料; 2、卫生资源配置、疾病动态、传染病监测资料; 3、重点传染病的动物宿主和病媒生物的分布资料;4、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药械的储备资料; 5、其它相关资料。

(四)做好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所需的经费、药械、血源、物资的筹集、储备和管理。

各卫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要根据预测灾情波及的范围,提出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所需经费的测算,药械和物资的储备方案,上报政府部门安排落实。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的防治药品、设备和消杀灭药械等物资的筹集储备,保障应急供应。

(五)完善医疗救护与疾病控制机构设施和设备,加强防汛抗灾能力。

努力提高医疗机构医疗救护与疾病控制机构设施和设备的防汛抗灾能力,保障防汛工作的正常运转。

(六)开展医学自救、互救和疾病预防控制的科普知识教育活动。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对公众进行有针对性的灾害发生时医学自救、互救以及疾病预防控制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心理应激承受能力。

二、灾害发生时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的应急措施

(一)启动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组织系统和保障体系。

1、发生灾情后,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紧急启动所设立的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病领导小组,根据所制定的预案,组织安排部署本区域内的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工作。县医院、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启动防灾救护梯队,并根据灾情的需要组织协调相应的卫生资源对灾区进行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的援助。

2、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县卫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的指导和人民政府防汛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1)对灾害进行快速医学评估,确定灾害所引发的重点卫生问题,调配相应的专业救援队伍。 (2)开展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3)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并接受社会各界为灾区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捐助的资金、防治药品器械等,为灾区提供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紧急救援。

(二)灾区的医疗救护。

在县卫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指挥领导下,医疗救护力量相互配合,划分抢救区域,重点抢救重伤员,突击救治中、轻伤员,对灾区伤员进行分级医疗救护。

1、现场抢救。到达现场的医疗救护人员要及时将伤员疏散转送出危险区,在脱险的同时进行检伤分类,标以伤病卡,并按照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现场抢救的主要措施是止血、包扎、固定和合理搬运,准备转运至适宜的医院。

2、早期救治。医院对接收的伤员进行早期处理,包括纠正包扎、固定,清创、止血、抗休克、抗感染,对有生命危险的伤员实施紧急处理。同时医院要做好救治伤员的统计汇总工作,及时上报。

3、伤员转送。超出医院救治能力的伤员,医院要写好病历,在统一安排下,及时将其转往指定的医院,并妥善安排转运途中的医疗监护。

(三)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实施卫生防疫措施。

1、加强灾后疾病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灾区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及其危险因素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防治措施。

2、加强疫情报告,实行灾区疫情专报制度。在灾区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按要求向指定的卫生机构报告疫情,对重点传染病和急性中毒事故等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同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便及时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处理,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3、加强饮水卫生监督管理。及时确定可供饮用的水源,定期开展饮用水源的卫生状况监测。对分散式供水用漂白粉或漂白粉精片等进行消毒。

4、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对灾区的食品要进行抽检,及时发现和处理污染食品,消除食物中毒的隐患,预防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患。

5、指导开展环境的卫生清理。加强灾民聚集地的厕所及垃圾场的设置和管理。对患传染病死亡的尸体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加强对蚊、蝇、鼠等病媒生物的监测,安全合理使用杀虫、灭鼠药物,采用多种措施,及时有效开展杀虫、灭鼠等工作。

7、认真做好对参加救灾防病医疗卫生人员的自身防护。

(四)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知识的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对灾区群众进行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控制知识的宣传,最大限度地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群众自身防护、自我保健意识和心理调节能力。

三、灾害后期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一)开展灾后医疗卫生机构的恢复和重建工作。

1、派往灾区的医疗救护队在完成医疗救护任务撤离灾区前,须做好与灾区医疗机构的交接工作,确保灾区伤病员医疗工作延续。

2、灾区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与设施的恢复和重建工作,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纳入地方政府灾后重建整体计划,统一规划,优先安排,确保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灾后伤病伤残人员的治疗与康复。

1、继续做好灾区留治伤病员的治疗工作。可以采取门诊、巡回医疗、家庭病床等多种形式,对伤病员进行检查、治疗,同时还要对发现的漏诊伤病员及时治疗。

2、对于转院的伤病员,进行系统检查,优化治疗措施。根据恢复情况,医院可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将基本痊愈的伤员转送回当地,并与当地医疗机构做好衔接工作。

3、当地医疗卫生人员须对伤愈出院的伤病员进行回访、复查,对有功能障碍的伤员指导他们科学地进行功能锻炼,促进康复。

(三)灾后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卫生防病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1、完善疾病监测系统。

(1)加强对传染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各个环节的督导检查,落实各项防病措施。(2)继续加强灾区重点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防患于未然。 (3)加强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及时评价和反馈监测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法定报告传染病、人口的暂时居住和流动情况、主要疾病的流行动态等。

2、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整治居住区和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清运垃圾污物,做好人畜粪便、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消灭蚊、蝇孳生地,开展居住地及其周围的灭鼠工作,努力消除传染病可能发生或传播的条件。

3、加强食品卫生和饮水卫生监督管理。

(1)强化对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以及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 (2)加强饮用水源和临时供水设施的卫生监督管理,定期监测水质,保障供水安全。

4、加强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及时发现传染病人,采取措施,防止疫病的播散。

5、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接种与预防性服药,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接种或普服药物工作,提高人群保护能力,预防相应传染病的发生。

应急医疗保障预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应急医疗物资; 保障与管理; 物资特性;

发生大型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急医疗物资的储备是医护人员实施紧急救援和安全防护的重要基础[1。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全国范围暴发以来,应急医疗物资的供应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尤其是医用防护物资呈现严重紧缺现象。因此,做好应急医疗物资的采购、使用等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对突发疫情的反应速度和应急救援的最终成效[21。完善应急医疗物资的采购、储备、使用管理体系,是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关键。按照应收尽收”的总体要求,根据“集中患者、集中资源、集中专家、集中收治”的经验[31,江西省某省级定点大型综合医院承担了全省80%以上重型和危重型患者的“集中收治”工作。截至2020年2月29日 ,医院收治了215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其中,超过90%的患者达到国家标准出院。本研究结合该院疫情期间实际应急医疗物资消耗量数据分析及实践管理经验,探讨疫情期间应急医疗物资保障与管理面对的主要问题,并阐述医院应急医疗物资保障的工作流程和形成的一套高效的应急医疗物资管理方案,为大型医院做好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医疗物资保障与管理提供参考。

1 应急医疗物资的特点及主要防护物资消耗统计1.1 应急医疗物资的特点

疫情期间应急医疗物资具有量大、紧急、来源复杂和多样、需求不确定等特殊属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时正值春节,国内物流几乎停滞,而随着疫情规模、覆盖范围日益增大,国内对防护物资的需求急剧攀升,体现了物资需求量大的特点;而“时间”不等人,不管对于疫情防控,还是生命救治都很重要,体现了物资需求紧急的特点;同时,因其紧急性,导致物资的供应渠道方式多样,短时间内应急医疗物资铺天盖地而来,种类繁多,体现了物资来源复杂和多样的特点;又因感染患者多样,多带有不同既往病史,这对于应急医疗物资的种类、数量等具有不可预测性,体现了物资需求的不确定性。理解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医疗物资的特点,可以更好地应对应急医疗物资的保障与管理工作。

1.2主要防护物资消耗统计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传染性强于-般的传染病[4],而防护物资的储备量决定了救治患者的数量。主要防护物资包括一次性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N95) 、医用外科口罩、护目镜、面屏、橡胶手套等耗材。因护目镜、面屏为可复消耗材,橡胶手套为仓库常备耗材,储备较为充足,现列举该医院1、2月份- -次性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N95)、医用外科口罩的消耗情况,见表1。

1月初医院起始库存量:一次性医用防护服1 120件,医用防护口罩(N95)6 780个,医用外科口罩18400个。医院设置用于收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床位数为200张,视患者数量配置医护人员,每2小时1个班次。由表1可知,2月上旬消耗一次性医用防护服数量最大,每天约消耗215件,这段时间医院在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数量最多,约160例。这与1月底至2月.上旬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数量走势一致。同时,我们发现,若200张床位同时收满,医院库存基数仅能维持数天,如果防护物资来源紧缺,将给救治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由此可见,做好应急医疗物资的保障与管理工作对保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救治工作顺利开展具有重要作用。

2 应急医疗物资保障的主要问题2.1 防护物资储备不足

一次性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N95) 等医用防护物资,因平时医院储备较少,在疫情暴发初始,对该类物资需求紧急、量大的特点凸显。基础储备量无法满足医院的使用需求,给疫情防控救治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2.2 物资管理问题

疫情初始,由于物资储备不足,医院应急开通的供应渠道方式多样,短时间内大量应急医疗物资涌入医院,种类繁多,品质参差不齐。一时间难以对物资的分类、入库、存储、分配发放等进行精细化管理,且这些物资无法迅速与医院现有信息系统技术结合,只能手工记录,容易出现漏洞;同时,因工作人员长时间工作,精神压力大,面对大量数据的对比及出入库工作,导致精神过度劳累,容易出现数据记录错误的现象;此外,疫情初期缺少统-的物资分配标准,临床出现了近似哄抢防护物资的现象,这给物资分配工作带来了极大困难。

2.3 医疗设备维修问题

虽然大型综合医院有足够的医疗设备储备,但因设备基本都在污染区使用,如果发生故障或误操作导致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维修工作无法第一时间开展。院内医工人员进入污染区需要做好防护措施,无论是携带工具还是进行维修,笨重的防护措施均增加了医工人员的操作难度,降低了设备的维修效率。

3 应急医疗物资的保障与管理方案3.1 应急医疗物资的保障方案

坚强果断的指挥系统是一切工作的灵魂[5]。疫情初始,医院立即讨论并下发工作方案,设立由院领导牵头、各物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物资协调组,负责全院应急医疗物资的统一调配; 其中,医疗装备保障组在保障医务人员合理防护需求的基础上,负责落实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做好医用防护用品管理,最大限度地有效使用防护物资、杜绝浪费。

3.1.1 防护物资需求评估

评估疫情救治任务,预估防护物资需求,按照“保重点区域、保重点操作、保重点患者”原则评估各病区的防护物资需求,按医院分区、患者收治、风险等级确定各区域防护物资调配优先等级[6]。

3.1.2 管理要求

(1)合理配发:根据病房实际收治患者数量、工作人员数量、工作量等,并结合病区防护物资调配等级,按需配发。(2)专人管理,定点放置:双人管理防护物资并分类放置、登记造册、班班交接,确定分发办法。 (3) 按岗分级核算,签字领取:基于防护需求等级,核发每日每人防护品用量,分发到人。(4) 零库存管理:病区仅保留一日库存量,便于全院统筹协调管理。(5) 全院倡议,厉行节约:物资紧缺,全员知晓,不浪费,不过度防护。

3.1.3 动态监控与调整

疫情期间,利用医院资源规划系统,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临床计划、审批、验货、入库、申领、出库等全程信息化,库存动态可实时查阅;对于未及时进入信息系统的应急医疗物资,每日盘点,一日一报;物资协调组实时掌握应急医疗物资库存情况,及时调配物资,及时满足疫情防控救治需求。

3.2 应急医疗物资的管理方案

应急医疗物资管理是指从预测应急医疗物资的需求至调拨、使用的全过程管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疫情时期,大量应急医疗物资在短时间内送抵医院,同时用于医护人员防护和患者的治疗,如何管好、用好、不浪费、不断供且保证物资的安全有效是应急医疗物资管理的重点。完善的应急医疗物资管理方案可确保第--时间将满足需求种类和数量的应急医疗物资送至临床一线,并最大限度节省成本。

3.2.1 应急医疗物资的采购调配

应急医疗物资的采购管理是针对非常状态下物资的采购活动。医院根据应急医疗物资的特点,建立了-套科学、完整的供应商管理机制,有利于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下应急医疗物资的积极响应,并且能及时回应物资的需求变化。疫情期间采购调度的方式包括紧急采购(医院开通应急采购通道,加快筹措速度)、院内调配 (急救等医疗设备院内直接调拨,紧急送往前线,保障抢救时效)、院外拆借(不能通过院内调配方式满足一线救治需求时,向同城或全省其他医疗机构拆借相关物资以保障定点医院的救治工作)、社会捐赠或援助。

3.2.2 应急医疗物资的使用管理

(1)应急防护物资的使用管理:应急防护物资由医院感染控制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结合疫情防控需求制定各临床科室申领计划;各物资部门根据申领计划负责发放,须仔细核对物品类型、数量及有效期并由申领人签字确认;对于各科室申领计划之外的物资需求,则须感染控制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领取;应急防护物资应单独建立台账,并建立应急医疗物资存量动态表,做到库存状态实时更新,每日盘点,每日上报。(2) 应急医疗设备的使用管理:医疗设备的需求由各临床救治小组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生命支持类医疗设备由装备管理组审核完成,消毒类医疗设备由医院感控管理组和装备管理组共同审核完成,再进行紧急采购或调配,最后安装至各隔离病房;由于医疗救治小组临时组建,对于临时引进的设备,难免存在医务人员不熟悉或不会使用的情形,因此,强化医务人员与医疗设备的结合是应急医疗设备使用管理的核心,应及时对医务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培训,为临床救治患者争取时间[7];同时,安排I程师24 h值班,对临时发生故障的设备进行及时抢修或调换,全力保障临床一-线救治工作的开展;此外,应急医疗设备应单独建立台账,包含设备计划、来源方式、使用地点及使用状态,做到每台设备在疫情后都可清晰追溯,为以后设备的归还及调配管理提供依据。

4 讨论随着各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陆续清零,应急医疗物资的紧张程度也开始缓解。该院在救治收治的21 5例患者过程中,应急医疗物资得到了有力保障,实现了院内零感染。该院的实践经验对医院做好应急医疗物资保障与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1) 因疫情初存在管理混乱现象,医院可考虑在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增加应急医疗物资保障管理模块[8],每年可进行不低于2次的物资保障应急演练,熟悉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的应急流程,发现其中的问题并不断进行总结改善。(2) 因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不足可能导致疫情防控工作无法顺利开展,建立完善的应急医疗物资保障体系是医院顺利开展救治工作的重要基础,由国家层面出发,可考虑按省份或区块建立一个公共卫生临床防护中心,用于物资储备及收治传染病患者,实现平战结合,并可预警- -些出现的异常情况,早发现、早准备、早处理。(3) 信息化系统是物资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面对突发卫生事件时无法快速融合大量来源复杂性的应急医疗物资进行管理使用,可尝试由现有的系统中独立出一套应急医疗物资管理系统,提前介入,提高对物资精细化管理的程度,进而提高应急医疗物资的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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