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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协调工作机制

应急协调工作机制

应急协调工作机制范文第1篇

关键词:应急管理,政府行政管理

一、政府应急管理行政体制的历史演变

我国政府应急行政体制的历史演进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专门部门应对单一灾种的应急管理体制

从建国之初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国内出现的危机主要有:旱、涝、地震等自然灾害,还有血吸虫病等公共卫生方面的疫情。中国政府历来重视抗灾救灾,每当遇到重大灾害,中央政府都很快组建相应的危机应对机构,以专门的部门应对单一的灾害是这一阶段应急管理行政体制的特征。早在1950年2月27日就成立了中央救灾委员会,政务院副总理董必武任主任,委托内务部(民政部前身。1949年10月成立,1969年撤销;1978年民政部设立。)办理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王维洛:“中国防汛决策体制和水灾成因分析”,《当代中国研究》1999年第3期(总第66期)。)。1966年3月8日邢台大地震后根据总理指示组建地震办公室;1969年7月18日渤海湾发生74级大地震,中央地震工作小组于次日组建。水利部(成立于1949年10月,曾经于1958年和1982年两次与电力部合并,又分别于1979年和1988年分开。)负责防洪抗洪,地震局(1971年撤销地震办、成立国家地震局作为中央地震工作小组的办事机构,统一管理全国的地震工作,由中科院代管;1975年直属国务院。)负责防震抗震,气象局负责应对灾害性天气等。这期间,地方政府也设立了相应的应急机构。例如,1977年国务院批转国家地震局的请示报告,批准各省(区、市)设立地震工作机构,由地方政府领导;1983年的机构改革明确地方地震工作机构由国家地震局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国家地震局为主。

这一阶段的危机应对体制动员能力是强大的,在重大灾情发生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直接指挥,人民全力支援。邢台大地震的当天上午,总理就指示总参谋部派部队赶赴灾区救死扶伤;第二天,亲自飞赴现场。相对于这一阶段发生的灾害而言,各个专门部门可支配的资源有限、调动其他部门的能力也有限,应急成本比较高。

第二阶段:议事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参与的应急体制

从改革开放初年到2004年。在这一阶段,自然灾害和疫情时有发生,生产事故数量随工业化进程而增加,社会呈现增长的势头。与此对应,应急管理机构的总数有所增加,覆盖领域有所扩大,例如1989年为响应联合国倡议而成立的国家减灾委员会,1995年成立的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等。旧有的、根植于各部门的议事协调机构在当时政府权力下放的大背景中职能得到了扩充。在1985年重新恢复的中央防汛总指挥部中,国务院副总理、水利部部长分别担任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指挥部已经被赋予了直接指挥防汛的职责,党中央和中央军委从具体的防汛事务和职责中解脱出来。

2003年发生“非典”之后,依托各行政部门设立的跨部门、跨单位的专项应急管理议事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的数量增加很快。国务院应急办提供的数据显示,在现有的与应急相关的国务院16个议事协调机构(包括指挥部7个、领导小组5个、委员会4个。)和9个联席会议制度当中,有20个成立于2003年或者之后(有的曾经存在但被撤销,2003年后重新设立)。省(区、市)政府也建立了相应的机构。据国务院应急办统计,31个省(区、市)共成立省级专项应急管理指挥机构682个,省均22个(按照某省政府官员的解释,议事协调机构可以分为领导小组(委员会、指挥部)和协调小组(联席会议)两类。领导小组(委员会、指挥部)是为了协调完成某项跨地区、跨部门的工作任务而设立的,由省委、省政府领导担任;协调小组是部门之间为联合完成某项任务而设立的,一般由省委、省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负责召集会议。)。考虑到各省(区、市)危机源的特殊性(例如多数省份没有核设施、油气田及输油管道保护、海上搜救等任务),这个平均数已经不低。各级政府的专项应急管理议事协调机构职责明确,专业性强,机构设置整齐划一,大多具备处置单一危机的经验。不少议事协调机构经历过危机的考验。

第三阶段:强化政府办事机构综合协调的应急体制

2004年至今。在这个过程中,从中央到省市的各级政府应急行政管理体制初步建立。31个省(区、市)已全部成立了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其中明确办事机构或办事机构负责人为正厅级的7个、副厅级的14个、正处级的10个,平均编制13人。有90%左右的市级政府、80%左右的县级政府成立或明确了办事机构;国家防汛抗旱、抗震减灾、森林防火、灾害救助、安全生产、核应急、公共卫生、通讯、公安、反恐怖、防劫机等专业机构应急指挥与协调职能进一步强化;军队系统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得到加强;国务院应急办与各专业机构的协调互动工作机制基本形成;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四大类突发事件预测预警、处置救援、善后处理等运行机制日趋完善。国务院应急办成立一年多来,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要求,积极加强与有关地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与协作配合,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妥善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有效地发挥了枢纽协调作用和参谋助手作用。

国家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建立。组织编制《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于2006年初公布,编制完成《“十一五”期间国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审核印发综合减灾、地震、交通、安全生产等领域“十一五”规划,研究起草《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制定各级各类应急预案130多万件,所有省级政府、979%的市级政府和928%的县级政府编制了总体应急预案,同时还因地制宜地编制了大量专项及部门预案;社区、乡村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的预案编制工作也在深入推进,其中所有中央企业都完成了预案编制任务;有关部门、地区还根据实际需要,陆续编制印发了《中国公民出境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甘肃省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军队系统编制了总体应急预案和若干专项预案,并在全军部署了预案编制工作。

全国应急管理专家队伍正式成立。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推荐应急管理专家人选,遴选33个领域的40多名专家正式成立了应急管理专家组。制定了专家组工作规则,明确了工作重点,进一步发挥专家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处置过程中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作用,加强了应急管理重大理论和技术研究工作。

回顾历史可以看出:自建国以来,中国的应急管理体制应对的危机范围逐渐扩大,其覆盖面从以自然灾害为主逐渐扩大到覆盖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生产事故和社会危机四个方面。应对危机的方式从被动的“撞击-反应”式危机处置逐渐演变为从前期预防到后期评估的危机全过程管理;危机管理体制从专门部门应对单一灾害过渡到综合协调的危机管理,从议事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的协调过渡到政府专门办事机构的协调。在政府行政管理机构不做大的调整的情况下,一个依托于政府办公厅(室)的应急办发挥枢纽作用,协调若干个议事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的危机管理的新体制初步确立,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二、政府应急管理行政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指挥部与同级的应急办之间的职责没有划清、关系没有理顺

议事协调机构同办事机构职责重叠,关系不顺的问题在危机处置和常态工作中都有发生。以全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控指挥部”)和国务院办公厅应急办(以下简称“国务院应急办”)为例:

一是在危机处置过程中,按照中编办的批复,国务院应急办“协助国务院领导处置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应急保障和国际救援等工作。”可见国务院应急办的职责是明确界定的,即: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其处置权利有限定,须协助国务院领导处置。而防控指挥部的主要任务有“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治工作。”危机关头履行着临场指挥处置的职责。防控指挥部的总指挥是国务院副总理(事实上,有10个议事协调机构的总指挥或者委员会主任由国务院副总理担任。),防控指挥部等10个议事协调机构实际上也履行着“协助国务院领导处置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职责。

二是在常态工作中,国务院应急办的职责包括“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防控指挥部的任务也包括“对各地防治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随着应急办在应急管理中发挥的作用日益显著,这种职责上的冲突可能会日渐显露。

(二)议事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的权威性不足

一是常态协调的权威性不足。在危机发生期间,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议事协调机构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特别是指挥部)的协调能力是强的。但是“指挥部”不是常设机构,只是在危机发生的时候才被启动,是无法有效组织各部门开展危机前的预防、演练、储备等工作。一些相关研究表明,在没有严重灾情的平常年份,某自然灾害专项指挥部一年只开一两次会议,日常业务由设在某部委的办公室负责。

二是同级协调的权威性不足。现行的政府应急体制有在指挥部之外再组建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情况。例如,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都设在地震局)并存,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组成人员与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相同。两块牌子,各有用处。即便如此,由一个部门出面协调同级别的其他部门还是有很大难度。有些部门,例如发改委,出现在每一个议事协调机构中;财政部、公安部、卫生部和农业部也出现在绝大部分议事协调机构中。同级部门协调这些政府强势部门存在相当难度。即使副总理担任专项应急管理领导机构的负责人,协调该副总理分管之外的部门也有难度。现有应急机构主要是针对某一领域的突发事件设立的,机构之间沟通相对不足,预警信息后难以形成统一应对合力。

(三)一些领导小组和委员会与应急管理关联度低,部际联席会议的职责区别较大

有一些领导小组、委员会承担的是政府常态工作。例如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绝大部分部际联席会议的任务是政府常态工作的一部分。例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工作职责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研究煤矿关闭整顿的政策措施;制订工作计划和阶段性任务并组织落实;协调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活动;研究煤矿安全生产标本兼治的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按照国务院的批复,联席会议由牵头部门召集,不刻制印章,也不正式行文。其工作规则是定期(大多为每年或者每半年一次,个别为每季度)或者不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协调解决指定的有关问题。以会议纪要形式记录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国务院。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能分别落实。对难以协调一致的问题,由牵头部门报上级决定。但个别部际联席会议的职能却类似于指挥部。例如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按照《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在中国公民出境旅游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需要启动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委员会和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分类不清、职能不统一,因此不能仅从机构的名称推断其职能。政府应急管理行政体制的范围变得越来越大,边界不清晰,增加应急办协调的难度,也容易使应急办与办公厅等政府协调机构产生工作矛盾和职能冲突。

(四)各地政府应急办机构设置不一,职责规定不同,影响协调、枢纽职能的发挥

从目前现状来看,在30个省(区、市)级应急办中,有正厅级机构7个,副厅级13个,正处级10个。在20个正、副厅级应急办中,13个应急办的负责人由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或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兼任,另外7个应急办主任为专职。10个正处级机构的应急办主任全部为专职。除应急办的级别各不相同外,编制员额差距更大。多者45人,少的不到10人。各地应急办的编制、级别不同仍然是表面现象,更大的区别是在机构设置和职能确定上。应急办的机构设置和职能划分大致有如下三种情况:

一是依托于政府日常工作协调机构。多数省(区、市)政府应急办的机构和职能设置与国务院应急办基本保持一致:应急办设在办公厅内;在应急办(或办设处室)上加挂值班室的牌子;应急办承担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和总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有的让政府办公厅加挂应急办牌子,应急管理工作仍由厅内相关处室承担。有的应急办承担了与应急相关而且力所能及的其他职能。承担这些日常职责有利于接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掌握信息,占有应急资源,强化应急办的协调能力。

二是应急办的职责与日常业务脱离。例如浙江、四川两省的应急办没有值班职能,值班工作分别由省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办公室承担。深圳市应急办完全脱离了办公厅业务工作,与办公厅享有平级的待遇,但对于全面掌握市政府领导工作的情况、信息和动态打了折扣,干部交流和提升也是问题。其工作的难度大,其权威性受影响。

应急协调工作机制范文第2篇

关键词:应急管理,政府行政管理,发展趋势

全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的频率和危害性显著增加,并对国际社会产生了严重影响。越是发达的国家,政府应急管理体制的建设抓得越早,系统更加完善。“9·11”事件后,许多国家认识到,原有的防灾行政体系已不适应新型危机的各种挑战。为此,各国政府纷纷采取行动,着手提高应急管理的能力。近年来,各国应急管理发展总体态势有以下几个特点:由单项应急向综合应急管理转变;由单纯应急向危机全过程管理转变;由应急处置向加强预防转变。同时,政府、企业、社团组织和个人在危机全过程管理中都有明确的责任。在进行新的资源整合和体制整合中,最关键的是完善政府应急管理体制建设。虽然各国应急管理体制大不相同,但却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一、最高层政府机构作为应急管理的决策核心

当前,公民的安全观和价值观发生了深刻变化,政府的公共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的目标,不再局限于保护公民的生命和财产,更涉及到维护政府的执政能力、运行功能和公信力等。在1994年日本东京地铁沙林恐怖事件,2005年美国的“卡特里娜”飓风袭击等突发事件中,由于政府处理乏力,引起公民强烈不满,导致发生“政府威信危机”。由此,应急管理逐渐成为西方国家的重要政治议题,各国都把应急管理作为政府管理职能的一个重要内容,均由行政首长担任最高指挥官和最终决策者,以及一个高层政府机构作为应急管理的决策核心。如美国危机管理体制是以总统为核心,以国家安全委员会为决策中枢,国会负责监督的综合性、动态组织体系。俄罗斯、日本也都是由总统或内阁首相作为应急管理的最高指挥官。

二、统一指挥、加强协同成为应急管理体制建设中的重点

尽管由于国情不同,各国采用的应急管理模式各有特色。但建立统一指挥、协同有序的应急管理机制,是各国应急管理体制追求的共同目标。关键是在一个核心枢纽机构的指挥协调下,各机构和部门纵向能对接,横向能联动。也就是注重地方应急管理系统与中央应急管理系统的对接,本地、本部门应急管理系统与其他部门应急管理系统的联动。

以美国为例,在近一百年的发展中,美国在危机管理方面遵循的基本理念是:出现一种危机,出台一部法案政策,同时由一个主要的联邦机构负责管理。随着新的危机的产生和新的情况的出现,各种法律及其监督或实施机构越来越多,在救助的过程中有多达上百个机构参与。到了20世纪,美国政府先后公布100多个法律对飓风、地震、洪涝和其他自然灾害实施救助。这种撞击式被动应急反应模式,以及应急管理职能的碎片化状态在现实执行中的弊病日显,严重影响了联邦政府对危机的集中管理,尤其是当危机涉及众多的政府处理部门时,大大增加了减灾工作的复杂性。为此,1979年美国将处理危机和有救灾责任的联邦机构重新组合,成立了联邦应急管理署(FEMA),建立了一个包含指挥、控制和预警功能的综合突发事件管理系统。这是一个强化集中的过程,使分散的针对性立法和分散的突发事件管理转化成集中管理。2002年11月,美国又合并了海岸警卫队、移民局及海关总署等22个联邦机构,成立了国土安全部,将反恐与救灾的力量进行了整合。

在协同有序和考虑各机构利益方面,英国的“金、银、铜”三级处置方式很有特点,三个层级的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各不相同,通过逐级下达命令的方式共同构成一个高效的应急处置工作系统。事件发生后,“铜级”处置人员首先到达现场,指挥官需立即对情况进行评估,如果事件超出本部门处置能力,需要其他部门的协调时,他需立即向上级报告,按照预案立即启动银级处置机制;如果事件影响范围较大,需要启动金级处置机制,“金、银、铜”三级处置机制有效保证处置命令在战略、战术以及操作层面都能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形成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的工作局面。

三、自上而下地逐步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的应急管理机构

从中央到地方,逐步建立不同级别的、专职专人的、具有综合性、协同性的管理职能的机构,是各国应急管理的一个发展趋势。

在中央政府机构体系中,一般设有专职的常设应急管理机构。为了保障应急机构的综合协调能力、信息快速汇总以及权威性和执行力度,常设机构一般设立在内阁办公室内。在隶属关系上,一般遵照效率原则。应急管理常设机构直接对行政首长负责,有独立的编制、行政经费和专项预算。如2001年7月,英政府在内阁办公室设立了国民紧急事务秘书处(CCS)。该秘书处为办理应急管理事务的常设机构,目前有85名编制,下设“三部一院”,即评估部、行动部、政策部和紧急事务规划学院。

美国在联邦政府层面,由国土安全部来负责日常的危机管理工作。在地方层面,各州一般都设立有应急管理中心。然而地方政府的应急系统并不是都以一个组织实体存在,许多地方建立的仅仅是一个组织框架。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地方政府没有财力去支持一个可能10年之内也不会启用的部门,但是这种组织框架可以确保一旦危机事件发生,应急系统可以马上运转,发挥各个组成部分的作用。

俄罗斯除成立紧急状态部外,在纵向上,俄联邦、联邦主体(州、直辖市、共和国、边疆区等)、城市和基层村镇四级政府设置了垂直领导紧急状态机构。同时,为强化应急管理机构的权威性和中央的统一领导,在俄联邦和联邦主体之间设立了六个区域中心,每个区域中心管理下属的联邦主体紧急状态局,全国形成了五级应急管理机构逐级负责的垂直管理模式。

日本改变了传统上以防灾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为主的分立管理方式,以内阁府为中枢,采取了整个政府集中应对的一元化管理体制。在纵向上,实行中央、都(道、府、县)、市(町、村)三级防救灾组织管理,建立了加强横向和纵向的协调,以及各省、厅分工合作的应急机制。

四、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管理职责,职能在常态和非常态间灵活转换

目前,各国政府都将应急管理作为政府的重要公共职责。在应急管理运行中,考虑运作模式的低成本高效率,注重常态与非常态的有机结合和灵活转换。

在常态下,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能包括负责制定应急管理规划、进行应急物资及装备储备,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和预防,组织应急管理人才培训、开展应急演习等;在危机状态下,职能主要是制定应对方案,协调各相关部门、机构的应急处置等。以英国国民紧急事务秘书处(CCS)为例,该秘书处的宗旨是“通过协调政府内外各方,在危机的预见、预防、准备和解决方面提高英国应对突发挑战的能力”。其职能是:一是负责应急管理体系规划和物资、装备、演习等应急准备工作;二是对风险和危机进行评估,分析危机发生的几率和发展趋势,确保预防和控制灾难的规划和措施发挥效应;三是在危机发生后,确定“领导政府部门”名单以及是否启动最高核心决策机制(COBR),制定应对方案,协调各相关部门、机构的应急处置;四是对应对工作进行评估,从战略层面提出改进意见,协调推动应急管理立法工作;五是负责组织应急管理人才培训。

五、提升和强化应急管理机构的地位和权力

应急管理机构的重要职责之一是在应急状态下进行非程序化的决策和协调处置。因此,为保证高效权威运作,机构具备的处置权和地位随着常态和非常态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在危机状态下,应急机构的地位和权限将大大增强。如美国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FEMA)在“9·11”事件后虽被并入美国国土安全部作为该部的“突发事件准备局”,但是其在美国危机管理的制度体系内仍然占有重要地位。在紧急状态下突发事件准备局可以提升为内阁级别,它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可以与国土安全部长一起列席总统主持的国家安全会议。为了加强内阁总理在危机管理中的指挥权,日本政府修改了“内阁法”,大大加强了发生危机时,总理能够迅速制定出应急对策、指挥全国应对危机的权限。

俄罗斯危机管理系统的最大特色在于俄罗斯的所有强力部门都直接由总统领导。这些强力部门包括国防部、外交部、对外情报局、联邦安全局、联邦保卫局、紧急状态部等等。普京执政之后,强力部门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上升,进行危机管理的权力进一步增强。

六、及时调整应急管理机构的模式和职能

由于环境、社会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危机发生的形态难以预料。各国的应急管理体制顺应形势发展的需求,在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也在不断调整完善。以美国为例,1979年,美国为了解决缺少全国统一的综合性应急政策,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效率等问题,成立了应急管理署(FEMA),其职能为双重:一是灾害救援、预防与减缓;二是应对当时可能来自前苏联的核打击。

“9·11”事件后,美国政府意识到,FEMA虽然具有丰富的应急管理经验,但缺乏应对恐怖主义、特别是核恐怖、生化恐怖等所必须的资源、技术与实力。为了有效打击恐怖主义,2002年11月,美国总统布什签署《2002年国土安全法》法案,批准成立国土安全部,正式启动50多年来最大规模的政府改组计划,将FEMA整建制并入其中,转为该部的“突发事件准备局(EPR)”。

在职能方面,国土安全部把突发事件管理与国家安全保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将“保障国土安全”列为首要工作重点,把传统的针对灾害管理的任务看成是国家安全保障工作的一部分,整合了反恐与救灾的力量,达到危机管理体制的统一。

同时,美国政府认识到:在应急管理的减缓、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中,减缓是四个阶段的核心,与其花费大量的资金在损失后进行救助,不如把它花在事前的预防上,应急管理的最高境界就是使风险消弭于无形之中。为此,FEMA将工作重点调整为侧重灾前准备和减轻灾害造成的影响方面,为政府部门和公众进行经常性的突发事件预防服务也成了其日常的重要工作。

日本经历了1995年阪神大地震的惨痛教训后,也加强了危机管理,强化政府纵向集权应急功能。以《紧急事态法》作为法律基础,建立了完善的全国性应急管理体制。日本在首相官邸建立了全国“危机管理中心”,指挥应对包括战争在内的所有危机。内阁总理是危机管理的最高指挥官,内阁官房负责同各个政府部门进行整体协调和联络。政府还在内阁官房设立了由首相任命的内阁危机管理总监,专门负责处理政府有关危机管理的事务;同时,增设两名负责安全保障、危机管理的官房长官助理,直接对首相、官房长官及危机管理总监负责。

应急协调工作机制范文第3篇

一、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成立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陈桂明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梁经昌、罗斌、叶葆华、侯小平同志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廖汝林、刘福亮、郭灿华、张宇晴、卢伟祺、王颂东、刘锦棠、蓝越山、谭柱辉。

二、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项工作组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运输能源协调组和物资保障协调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值班应急,协调落实各项应急任务,综合编报专项信息和报告,组织开展机关科室抗震救灾献爱心活动。负责与省经贸委对口沟通联系。

2.运输能源协调组:组织协调抗震救灾应急物资紧急运输,做好应急运力的组织协调,监测全市煤电油供应运行情况。

3.物资保障协调组:组织抗震救灾食品用品等重要物资的应急调拨和生产,监测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

三、应急工作保障

(一)信息和联络保障

加强与省经贸委及市有关部门、镇街经贸部门、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的信息沟通,注意从电视、电台、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上获取信息,及时收集、跟踪、核实。及时更新应急工作联络电话,明确值班电话、传真和相关人员联系电话及通信方式,由综合组汇总、备查。

(二)紧急调拨物资保障

各有关科室根据前线应急救援需要,建立明晰的应急保障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台帐。主要包括:防护用品、生命救助、生命支持、救援运载、临时食宿、污染清理、动力燃料、工程设备、器材工具、照明设备、通讯广播、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等。贸易流通科负责台帐的汇总和协调落实。

台帐细目包括物资名称、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名称、规格、型号、主要用途、产品标准、计量单位、年生产能力、日最大产量、最大库存能力、发货站点(车站、机场、港口)、生产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等。

四、信息报送和宣传

新闻宣传和信息由信息综合科统一对外,其他部门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接受采访或发表信息。

汶川强烈地震对我市工业商贸经济领域的影响,由各专项工作组、各科室及时整理并报领导小组同意后,由信息综合科统一对外。必要时,经报市政府批准后对社会公开。

应急协调工作机制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工作协调;机关干部;工作方法

机关工作需要协调的事很多,这就对机关干部的工作协调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一项复杂的工作,因为具体负责的干部协调能力很强就能很顺畅地推进直至圆满完成;反之,一项简单的工作也可能因为具体负责人不善协调而搞得一团糟。好的协调如同交响乐队的共同乐谱,一个高明的指挥依据统一的乐谱指挥,交响乐队就能演奏出和谐悦耳的乐曲,反之就是一团杂音。 搞好协调,有利于组合优化,使各项工作正规有序;有利于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能; 有利于工作和谐,为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创造宽松环境;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因此,协调办事能力对机关干部来说至关重要。在工作协调中要着重强化“四个做到”。

一、完成重大工作要做到统中有合

什么是机关的重大工作呢?承办重大活动、召开大型会议、迎接上级检查、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等等都属于机关的重大工作。能否出色圆满地完成重大工作,是对机关干部协调能力的全面检验。具体工作实践中应灵活运用会议协调、制度协调、计划协调等方式统筹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具体工作落实。一是利用会议协调。就是通过召开协调会的方式,把与重大工作相关的部门和人员集合起来共同进行商讨研究,确定具体的落实方案,明确细化任务,做好责任分工,提出完成的标准和时限等等,达到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共抓落实的目的。二是利用制度协调。 机关很多工作具有经常性、规律性的特点,对于这些工作可以用制度来协调。一方面,对于已经形成的制度,作为工作的牵头部门,重点是要督促抓好制度的落实。另一方面,对于一些需要用制度来协调,在还没有相关制度的情况下,具体牵头部门可以根据工作的性质,研究形成文字材料,提交相关会议讨论通过,形成具体的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具体分管落实部门,以及相关的标准程序和权限范围等。三是利用计划协调。 计划协调就是对重大工作按照时间先后、任务缓急等,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把工作中涉及的有关因素进行明确,细化到每一个时间节点、每一个部门、每一个负责人,使抓工作落实的每一步,都严格按照计划有序、高效、和谐的展开。

二、完成紧急任务要做到稳中求快

机关工作经常会遇到突发性的紧急任务。在紧急任务的处置上,不但要符合客观实际和领导意图,还要讲求时效性,做到快速果断、准确稳妥。完成好紧急任务,首先要因事而宜。遇到突发性事件,有时可以“特事特办”。比如,有时分管领导下基层检查、外出开会等不在位,而这项工作还必须经领导批阅,那就可以借助信息通信载体请示汇报,并及时做好登记。 这样可保证在第一时间内请示汇报,确保不误时不误事。如果情况紧急,如按部就班的请示报告,就可能错过处置的最佳时机。其次要尽力而为。紧急任务一旦出现,往往会引起各级的高度关注,就会出现上级对完成任务要求过高过急,在规定的时限内无法按标准完成的情况。作为机关干部这时就要调整好心态,不抵触、不急躁,稳中求快,努力克服困难,尽力高标准完成任务,不敷衍了事,应付差事,保证完成任务的质量。再次要稳妥处理。 对于一些依靠自身力量无法完成或是上级要求过紧无法按时完成的工作,要积极主动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协调,反映客观困难,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帮助,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切不可带着情绪,语言生硬,甚至埋怨顶撞,把关系搞僵,导致后续工作更难开展。另外,处理紧急任务还有一种实在管用的方法,就是借助领导的力量进行协调。我们常说,领导不必事必躬亲,但有些时候,还是领导说话有份量、力度大。特别是同上级机关、本级机关的其他部门和友邻单位协调时,通过领导协调,可能会更顺利一些。

三、处理棘手工作要做到方中求圆

机关工作协调中常常会遇到领导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会让具体办事的同志感到很为难,不知道如何才能协调好。出现这种情况很正常,每个领导认识问题的角度、思考问题的方法、处理问题的能力各不相同,对同一件事的态度自然就有所差别。那么应该怎样去协调呢?一要吃透精神,搞好超前协调。在向领导汇报之前,要充分领会好任务的精神实质,全面掌握情况,制定出方案,提出可行的建议,对领导可能会了解的情况,提出的问题、意见,要提前预想到,并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说明准备,争取通过自己细致的工作来争取领导的意见统一。二要把握原则,搞好双向协调。 机关干部有时就是领导之间沟通协调的“双向传输机”。要按照领导职务的高低、职责的分工以及时间的先后的原则,采取合适的方式方法,在适当的时机,把领导之间不同的意见建议,相互传递给对方,使领导互相了解各自的想法,争取互相理解和支持,力求思想一致,行动同步。三要冷静处置,稳步协调。 机关工作要分清轻重缓急,需要立即办的事绝不拖延,而需要稳妥处理的事不能急于求成操之过急。通常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机关干部在工作协调中,应注重突出“稳”,即研究论证要深入、掌握情况要全面、拟制方案要周密、推动落实要稳妥。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综合运用以上方法,多做弥合的工作、统一思想的工作。

四、繁杂工作要做到粗中有细

同志说“干工作要学会‘弹钢琴’,要善于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机关干部要认真领会这其中的深刻含义。机关工作千头万绪,琐事繁事、急事难事几乎天天都会碰到,协调工作涵盖机关工作的方方面面。如果机关干部不善于抓住工作重点,不分粗细,不分轻重缓急,眉毛胡子一把抓,就可能出现忙乱、或是陷入事务性工作中,工作质量就很难保证。工作中,无论是受领单项重大任务或是多项工作任务同时下达,首先都要进行认真思考研究,周密制定计划方案,不但要明确工作协调的具体目标,而且要明确协调过程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同时还要预想到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及解决办法;不但要有近期的安排,还要有长远的设想,要把工作协调中的情况都想到、想全,区分轻重缓急列出解决日程表。这样在工作协调过程中才能有条不紊,忙而不乱,不出或少出错误。

【参考文献】

[1]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 杨敬峰.从服务型政府的视角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J].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10(1).

[3]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应急协调工作机制范文第5篇

城市重大事故应急能力评估机制主要研究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评估体系和方法,建立应急评估系统,衡量城市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能力以及城市需要哪些应急能力以应对可能的突发公共事件,检验城市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所拥有的人力、组织、机构、手段和资源等应急因素的完备性、协调性以及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的综合能力。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安科院)通过对城市重大事故应急能力评估指标及评估方法的研究,初步提出我国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评估体系,该体系包括18个一级指标、67个二级指标和405个三级指标。

一级指标有:法制基础、管理机构、应急中心、专业队伍、专职队伍与志愿者、危险分析、监测与预警、指挥与协调、防灾减灾、后期处置、通信与信息保障、决策支持、装备和设施、资金支持、培训、演习、宣传教育、预案编制。

二级指标包括: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地方法规和规章中的应急管理规定、地方法规规章及文件中有关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延续性的规定、应急领导机构、应急管理机构、应急有关部门、应急中心设施、应急中心运行和组织、备用应急中心、专业队伍信息清单、专业队伍建设、专职队伍、志愿者、社会应急资源、辖区内危险辨识的情况、重要防护目标脆弱性分析、风险评价、风险控制、信息监测、监测信息通报、预警、现场指挥系统的建立、现场指挥与场外指挥的协调、部门协调机制、信息的协调、与社会资源的协调、与当地驻军和武警的协调、与上级部门的协调、与周边相邻地区的协调、城市防灾、事故调查与后果评估、减灾、善后处置、社会救助、保险、灾后恢复、通信保障方案、应急中心通信系统、信息保障方案、警报系统、应急联动系统、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应急技术储备与保障、专家组、资源协调、资源清单、互助协议、后勤保障、经费保障、补偿(或赔偿、奖励和抚恤)、培训需求、培训计划、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演习计划、演习实施、演习评估和改进措施、公众教育、国际沟通与协作、新闻报道、社会动员、群众安全防护措施的宣传和教育)、预案编制过程、预案的内容、预案内容的组织、预案的管理、预案的实施、地方人民政府预案体系等。

三级指标是对二级指标的细化,便于实际评估时对相应的指标进行调查和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