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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范文第1篇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2008年1月21日举行的新闻会上透露,2008年将启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2月29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据了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草案是在去年中上报国务院的。本届政府有关部门自2006年起,研究落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关事宜,目前改革试点即将揭幕,但事业单位目前的养老制度现状却成为推动改革的重要瓶颈。因此,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最终成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配套措施,再无搁置的余地。

改革的思路非常明确,设定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其筹资模式、计发办法等均与目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一致,并可衔接。

一个现实情况是,目前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退休待遇差别已远远高于以往,因此“平稳衔接”成为一个比以往更加敏感的话题,同时成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顺利推进的重要关口。

滞后的改革

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的进程相比,事业单位这项改革晚了十多年。这项改革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就已提上议事日程,原人事部1992年下发的《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1994年10月在江苏镇江召开的全国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会议,如同国发[1991]33号文出台之前各地已经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早在1984年广东、江苏和辽宁等省的几个市县即进行了国有企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试点)一样,各地也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改革。1993年前后,云南、江苏、福建、山东、辽宁、山西等省下发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文件,开始了局部试点。随后,河南、广西、河北、杭州等也展开相关工作。据人事部有关资料显示,至1997年,全国28个省(区、市)的1700多个地市县开展了试点,其中19个省(区、市)政府出台省级方案,全国参保人数超过1000万人,约占机关事业单位人数的1/3。但由于各地试点的适用范围差别较大,实施细节各不相同。比如,一些地方将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纳入企业养老保险范围,另一些地方则将其与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同等看待;还有一些地方甚至将公务员也纳入改革范畴。这些试点步调不一,一直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全面改革方案。之后也曾被历届政府主管部门反复考虑并向国务院申报,但最终均被搁置。

此轮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背景是,事业单位工资连续上调,退休人数增加。由于事业单位退休费与退休人员退休前工资额直接挂钩,政府财政负担其实十分沉重。因此,改革的目的究竟是“甩包袱”还是“建机制”,十分微妙。

改革开放初期,企业职工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金水平,曾经在同一个起跑线上。但到目前为止,企业和事业单位两套退休制度已经形成了巨大的差异。其中,企业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便逐步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框架。在此框架下,职工的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也需要交纳一定比例的养老保险费,未来养老金的发放与缴费情况相对应,具体参照职工的缴费工作年限、缴费工资额以及个人账户储存额。根据这种模式,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目前大约为60%左右,也就是说,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基本相当于退休前工资的60%。

事业单位则是另一种模式。在中国,事业单位按经费来源可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类。不少地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已经纷纷按照企业的方式进行管理,加入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体系。但大部分由财政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仍按照原来的养老制度运行,退休金由国家统包,列入财政预算,实行现收现付,也没有基金积累制度。未来退休金以其工作年限和本人工资额为主要依据。根据目前的规定,其金额为本人工资的90%左右,也就是说,替代率高达90%。

从各地的情况看,事业单位人员定岗定编,在职人员规模相对稳定。而随着老龄化的加剧,退休人员却越来越多,加之近几年工资上调,扩大了事业单位养老金的基数,更增加了财政或单位的负担。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资料,1990年全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总额仅为59.5亿元,目前已经远远超过千亿元,增加了20多倍,导致财政和用人单位负担成倍增加。

很显然,如果完全套用目前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金必然下降,自然,财政负担也会减少。然而,待遇的降低很难不引发事业单位的集体抵制,导致改革受阻,这也是以往历届政府将方案一再搁置的重要原因。

改革一再推后,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养老保险待遇上的巨大落差不断扩大,增添了今后的改革成本和难度。同时,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养老制度无法衔接,也严重妨碍了人力资源的正常流动,为事业单位的改制分流设置了巨大的障碍。

财政负担和待遇问题均不可回避。但为使改革能够顺利推进,在2月29日由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特别强调了一个原则,即“妥善处理好改革前后待遇水平上的平稳衔接”,这也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所制定的方案当中的关键内容。

制度衔接与待遇难题成为改革的最大阻力

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划分管理是我国特有的模式。截至2005年底,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5万个,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工作人员超过3035万人,是国家公务员的4.3倍,占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近80%。2006年7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经国务院批准,制定了《关于事业单位分类及相关改革的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现有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公益服务的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三个大类,并在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分别选择浙江、山西和重庆三省市作为试点地。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方向无疑是正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无疑也是与事业单位改革相关的,但是2008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能否顺利推行,还是存在一些疑问。

2008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方案,用一句话来讲,它适用于分类改革后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这一改革实行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同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缴费基数、缴费比例、计发办法等都与企业养老保险相同,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来看,三类事业单位当中的另外两类,经营性的事业单位估计是按企业养老保险的办法,这是意料之中的,也与各地此前的实践基本一致,而行政性的事业单位估计是与机关保持一致。按原人事部对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费比例的规定:(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与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50%计发。(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与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 。企业养老金替代率已经降至约60%,按2008年试点方案,毫无疑问,改革后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水平会明显下降。倒不是说削减既得利益就不是好的改革,因为任何改革都可能造成某些群体的利益受损。公益性的事业单位,主要是公办学校、医院等。将公益性事业单位与行政性事业单位和机关分开,似乎理由不太充分。考虑到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特点,其养老金水平不应该与行政性事业单位和机关有明显差距。况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早有明确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的退休金比例。”从国外的情况来看,加拿大、英国、瑞典等都将医护人员、大中小学教师等公益性机构人员纳入公职人员养老保险。

似乎决策部门也意识到新的改革试点方案将会导致公益性事业单位养老金水平下降,所以提出“事业单位建立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我们都知道,企业年金制度实行10多年来,建立年金计划的企业并不算多。与企业相比,公益性事业单位还面临资金来源的问题,建立职业年金计划恐怕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与企业不同的是,学校、医院录用人员门槛较高,很多工作人员都是学龄较长而工龄未必长,同时学校、医院等公益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尽管是越老越抢手,但与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是一样的,这样在缴费年限等方面与企业职工会存在一定差距,使其处于相对不利地位。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一、问题的提出。

2008 年 3 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获得国务院原则通过,决定在 2009 年内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五省市启动有关试点工作。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制度能够衔接,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将按照企业养老保险的办法进行发放,这也就是意味着与机关公务员挂钩的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不再由国家财政负担。其实在这次改革之前,原人事部就曾下发过相关的文件,并在云南、江苏等地区进行过试点,但最终因为没有形成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而以失败告终。这次的改革方案一出台就立刻引起了舆论的关注和质疑。大家对改革方案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第一,根据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的职工退休后的待遇将和企业基本一致,养老金待遇将大幅降低。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的是“双轨制”,在这种制度下,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金远高于企业职工。数据显示,2005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金是企业职工的2倍左右。虽然从2005年开始,国家连续调高了企业退休职工的待遇,但两者之间的差距并未缩小,原因在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也相应的提高了。如果改革实行的话,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待遇将远不如之前,这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消费水平不符。第二,一直以来,机关与事业单位作为一个整体,享受着‘双轨制’带来的制度优惠。可是这次的改革则只针对事业单位,改革的设计者和实施者———公务员,却不在改革之列,这不禁让人怀疑改革的公平性。

二、改革的基本框架。

根据《改革试点方案》的内容,此次改革主要涉及养老金的筹资结构、缴费比例、养老金的计算和发放、新旧制度的衔接等方面:(1)事业单位人员也要和城镇企业职工一样统筹交纳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费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 20%,员工缴 8%。(2)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对象根据参加工作时间的不同,主要分为三种情况:《改革方案》实施前退休人员(简称老人);《改革方案》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 15 年的人员 (简称中人);《改革方案》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 15 年的人员(简称新人)。(3)养老金发放以改革正式实施时间为界,即所谓“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老人”在社保机构领取的养老金,从第一个月起均不得低于原来的退休工资标准。“中人”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新人”缴费累计满15年,退休后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4)事业单位养老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事业单位养老金是否实行省级统筹,根据试点城市的具体情况而实施。如果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市或地区为统筹单位。(5)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形成基本退休金之外的养老保险第二支柱。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事业单位建立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职业年金实质就是对每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的一项社会保险福利,它是为了避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退休后工资收入降低对自己生活的影响,而在基本养老金之外增加的一项退休收入,这种福利具有强制性,事业单位必须办理并缴纳。

三、改革试点推进的制约因素。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从一开始出台就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热议,而绝大多数人是持不赞成或反对态度的,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更是遭遇到了重重的阻力,笔者认为至少有以下几点:

1.时间敏感,机构复杂。

改革的试点方案是2008年3月份通过,2009年1月份正式下发的。众所周知,2008年一场金融海啸席卷了全球,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全球经济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中国的经济的发展面虽然算是比较好的,但也不能忽视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发展所造成的问题和负面影响。在经济发展放缓时,公众对于涉及自身利益的改革承受力通常来说都比较差的,而选择这个时候进行改革必然会给尚未退休者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此外,全国事业单位人员近4000万人,其中 3000 多万名正式职工,900 万名离退休人员。这次改革几乎涉及到所有的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虽然总人数并不算太多,但按家庭计算却将近牵涉一亿人,并且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126 万个单位,每个单位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单位的众多和复杂的情况也使得改革必定是一场持久战。

2.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缺陷,事业单位难以加入。按照试点方案,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实际上是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靠拢的。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本身就是一个存在缺陷的制度。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推出的。所以养老保险收缴费率是按照原来计划经济下国有企业的员工人数、工资基数和退休人员人数的比例来测算的。而当年国企改革引发了大量工人下岗,提前退休转化成养老金领取者,当时全国平均退休年龄只有 47 岁,计划中的缴费人与领取人之间的赡养比和实际赡养比例差异明显。这个制度不仅要支付下岗提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而且还要支付以前已经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执行初始政府就发现收上来的养老金不够支出,中央必须转移支付。但当时中央转移支付能力非常有限,于是挪用个人账户,导致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长期混账管理、个人账户空账运营。这样就使这个制度无论从赡养比还是资金筹集和供给能力,从一开始就不配套,随着时间推移,问题日益严重。而如果事业单位的改革向企业靠拢的话就意味着马上要承担28%的费率,因为事业单位职工要缴纳个人工资8%,事业单位也要筹集20%,这 20%到底是财政出钱还是让事业单位自己筹集资金,目前并不明晰。如果事业单位面临自己筹集资金的压力,其公益性难免受到影响。即使这样,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水平也会出现大幅度下降。改革方案的思路是通过职业年金来弥补,但职业年金的来源渠道也是存在很大问题的,如果要建立职业年金,由单位和个人出资,这将必将会增加费率,加上基本养老保险28%的费率,单位和个人的缴费率将达到一个非常高的水平。

3.事业单位人员待遇降低,公务员不受影响。改革后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将大幅降低。按现行的制度来讲,一位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现在在职的月基本工资是四到五千块,按传统,退休金是其个人最后工资的80%的甚至 90%,那么退休后大概能拿到三到四千左右。但如果是在企业,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只有很少的地方能发到2000元,全国平均水平也就是1300~1400元。改革必然会令事业单位的退休者的生活水平下降,更会对尚未退休者构成一大心理压力。从本质上来说,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员、企业职工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并不具有超出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道德水准、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当然也就不应该享受与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不同的待遇。但事实是,历次的养老制度改革,公务员都能置身事外。在此次改革之前,公务员已实行阳光工资,各地事业性质人员收入其实已落后于公务员收入,其整体收入一般也只能达到社会平均工资线。但这次的养老改革将使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的的待遇进一步降低,而改革设计者———公务员本身却未能成为改革的对象,这不禁使公众对改革所能达致的公平性产生疑虑。

4.法律法规不健全。除了改革试点在各地都受到很大质疑和阻力之外,试点改革中遇到的诸多问题没有依据,具体执行和操作过程中困难较多。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保障没有形成一套系统完整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养老保险方面的单项政策规定也不健全。例如,如果事业单位将参照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那么新旧办法该应如何衔接就是必须考虑的问题,现在最通行的说法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所谓“新人新办法”是指新进人员按照新的改革方案执行,直接入社保,对于“新人”来说,退休是十分遥远的事情,目前大可不必“庸人自扰”;而“老人老办法”,即新办法实施前已退休的“老人”,待遇照旧发放不受影响。而眼下可能最受影响的,是那些已经在事业单位工作多年而又尚未退休的“中人”。这批人大都是五十岁以上,大部分是本单位的“中流砥柱”或业务骨干,并且占有一定的比重,而改革方案的出台却另他们进退两难,如果按照方案来执行,这些人都要求提前退休的话,必定会对正常的日常工作有所影响。为弥补缺失,改革虽然采取了“中人补齐”的办法,对于那些可能受影响的“中人”,在基本养老金计发上,将有“过渡性养老金”这一项。但目前,国家对此并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而是要求各试点地区因地制宜。

5.相关配套制度进展缓慢。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推进的还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事业单位分类事关“养老改革试点的成败”。但是据了解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也并非一帆风顺。根据 2008 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将被分成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从事公益服务的三类事业单位。通过分类改革,以后的事业单位将主要以公益性事业单位为主。虽然改革方案提出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原则和目标,但是从各试点地区的实际情况来看,还没有哪一个省市真正实现了事业单位的有效分类。2011年6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下发,事业单位改革也开始正式推进。《意见》显示,中央已经确定了一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用2011~2015年的五年时间,我国将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在5年目标之下,根据《意见》,事业单位被划分为三类:参照公务员类、自收自支类、财政补贴类这三个类别,其实是按照社会功能来划分的。就是将承担行政职能的变为行政机构;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转为企业,推向市场;保留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这种改革可以形象地概括为甩掉两头、留下中间(中坚)。从实际执行来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之难超出了很多人的想象。在这场改革中,政府部门既是推动者,又是被改革对象,改革中的“主客同体”现象使其陷入了尴尬的境地。有专家分析,各类利益的维护也让这场史上最大规模的改革举步维艰。政府的特定利益,事业单位的独立利益,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提出的要求以及改革的个人得失,使得改革的动力在各类利益维护之间互相抵消,无法形成广泛的社会基础。

四、基本评述。

事业单位养老改革试点从颁布到现在已经有近 3 年时间,改革过程中暴露出了很多问题。针对改革试点的瓶颈和难题,很多专家和学者都给出了自己的解决的对策。例如,有人提出“养老金制度改革”,应当是让企业的养老金向事业单位的养老金靠,提高工人的生活待遇,而不是让事业单位向企业靠,降低工人和知识分子的待遇。有学者则认为国务院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暂停这一试点,并立即着手制定机关、事业和企业三者联动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还有学者为沉疴多年的养老保险开出的药方是,建立中央政府统筹的国民基础养老金,同时市场化运营全民个人账户养老金(含职业养老金和个人储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也应进入到国民基础养老金系统,以职业养老金替代退休金,对接国民基础养老金,带动全国养老金制度结构性调整。笔者认为,不论专家学者给出何种解决策略,有一个现实的问题是一定要面对的,那就是就我国目前的养老制度而言,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双轨制”的养老模式已经运行了多年,牵涉机构、人数众多,在此过程中必然会打破某些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也会使其他人收益。而要想通过一次改革就彻底改变现状显然是不尽现实的,因此这必定会遇到很多的障碍和阻力,因此改革一定会是一个艰巨、漫长的过程。

参 考 文 献。

[1]董力堃。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重新审视。学术界。2010(2)。

[2]汪孝宗,韩文,曾娟。难改的事业单位养老。中国经济周刊。2009(41)。

[3]姜爱林。事业单位养老改革为何困难重重。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0(5)。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人事档案管理;现状;改革

0 引言

人事档案管理通过其他类别的档案管理形式一样,其工作内容包括档案的信息数据搜集、分类整理、资料的鉴定、数据的统计与检索、数据库的形成与信息挖掘等方面,不同之处在于人事档案的转递工作。目前我国在一段时间内还需要十分重视转递工作的管理,因为这关系到档案信息的完整与安全和当事人 的切身利益,在人事档案改革的大潮中,各个环节的工作都不能放松,应当努力创新,让人事档案工作更适应社会的需要。随着人事制度的变化,人事档案管理的模式与内容也将相应地发生改变。

1 人事档案管理的主要特征

在新时期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实践中,其工作的任务在于如何发挥企事业单位的最大化社会和经济效益。具体工作中,我们必须总结其发展过程中的历史经验,系统的分析和研究人事档案的形成规律和特点,在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上分析人事档案材料的运转规律和其工作的各个阶段所应实现的不同价值。从总体上讲,人事档案管理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1.1 人事档案具有真实性和机密性

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与其他类型档案相比有着特殊的含义,具有绝对意义上的资料真实性和管理上的保密性。每一份人事档案管理资料无论内容还是形式都必须保证期真实、可靠性,不得有虚假、想象、夸张和残缺不全的现象。以免导致对人才的整体评价产生片面性和错误性。人事档案的机密性,是指人事材料一经形成,由于其中涉及人员本身的自然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经历情况等内容,尤其是当事人的重大事件、工作失误和家庭隐私等,所以在一定时间内是对外保密的,处于封闭状态,以维护个人利益不受侵犯。

1.2 人事档案是在人事部门中产生

各级人事部门为了正确地选拔人才和使用员工,就要形成有关人员的履历、社会关系、政治表现、文化知识水平、工作和学习状况等方面的人事材料。这些材料汇集起来,共同形成人事档案,能够综合系统地考察一个人的经历和才能,为用人单位提供丰富的信息和优质的服务。

1.3 人事档案具有动态性

人事档案并不会在形成之后一成不变,事实上在人事管理活动中还应当不断地得到补充。由于人员的成长是不断变化发展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个人社会实践活动的增加,经历也会逐渐增多,因此,人事材料的归档不可能一次完成,需要不断地收集和追加,与时俱增,只有到一个人死亡才终止其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这也是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

2 人事档案管理的改革措施

在人事档案管理改革对策层面,我们从理念、制度、体制、管理方式出发进行分析探讨。

2.1 更新管理理念

人事档案管理要将管理视野从原有狭隘的“为单位”管理拓宽到为人的未来发展上来,要充分整合反映个人成长、体现历史能力与现实能力的各类档案信息。做到这一点,人事档案管理将真正由约束管理走向服务管理,这种服务不仅服务于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和单位内人的发展,更能够在未来服务于相关部门的人事管理及相关人的发展。市场经济下,人才流动已成为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作为服务于人事管理的人事档案管理理应放眼于整个社会来从事档案信息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及其开发利用应该关系到人的发展,人事档案与人的发展之间有着密切内在关联性。这就要求档案管理理念要顺应这一规律。要求人事档案工作者立足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变革工作理念,既有利于推进现实人事管理工作的开展,提高人事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更可以为人才的发展和社会发展提供档案信息保障。

2.2 改革管理体制

(1)改革人事档案内容。必须针对不同对象和需要,进一步充实档案材料,对各级领导干部要及时将他们的工作情况、工作业绩和在重大活动、重点工作中的表现情况及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考察材料收入档案,为凭实绩用干部提供必要的依据。对一般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要收集他们的学术和技术推广成果材料、企业经营者利税材料等。对流动人员,要收集那些能据此判断一个人素质优劣的材料,如个人业绩、素质能力、职业生涯、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材料。

(2)要拓宽编研范围,提高利用效率。一是要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方便查找利用。如把所管理的人事档案中的人员情况按年龄、职务、职称、学历、专业、任免、工资等来分类编制不同的检索工具。二是积极进行档案资料编研工作,在当前人事管理改革中,要围绕人员结构调整、配置等中心工作,搞好人员现状情况、综合信息、统计信息等资料的编研工作,提高利用效率。

2.3 创新管理方式

(1)加强人事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在新的形势下,从保护人事档案原件和提高利用率的角度出发,必须加强人事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要建立人事档案数据库系统,实施人事档案动态管理。利用计算机、扫描仪等现代设备和现代技术,将人事档案资料整理输入微机,通过相应的技术处理,将文字图片甚至声像资料转变成数据资料,实现人事档案纸质与数据格式并存。即使不能完全建立电子档案,也应该将有关档案信息进行计算机处理,以方便自动检索统计、加工整理、及时更新和提取利用,提高人事档案工作效率。

(2)建立人事档案电子系统,开展网上利用服务。随着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局域网的建立,人事部门将充分利用企事业单位的网站制作自己的人事档案管理系统,积极组织上网数据和信息,使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系统联上企事业单位网站,实现人事档案信息的网上检索,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3)建立“人事档案数据管理中心”。人事部门与机关企事业单位信息管理部门可加强密切配合,建立“人事档案数据管理中心”。该中心设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是机关企事业单位信息资源库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事档案数据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网站内电子人事档案,并在网站上提供有限制性或非保密信息查询、利用服务。其优点是方便快捷,内容丰富,利用率高。

3 结语

人事档案立命在内容,发展在利用,对人事档案利用工作进行改革是人事档案基业常青之关键。人事档案利用,要从过去的侧重为管理者所用转向为个人所用、为组织发展所用、为人才队伍建设所用上来。人事档案管理改革重在利用改革,我们通过利用工作的有效开展,最终使人事档案成为与每个人真正息息相关的事物。

参考文献

[1] 田晓琼. 新时期人事档案管理应强化还是弱化——关于对“弃档”“死档”现象的思考[J]. 档案学研究. 2007(02)

[2] 贾桂芳. 干部人事档案价值弱化原因与对策[J]. 兰台世界. 2006(16)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范文第4篇

一、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现状

1.档案管理意识上的放松

由于事业单位正处于转型阶段,虽然在岗位上已经完成了聘用制度的改革,但在人事档案方面还没有进行相关的跟进工作,使得人事档案上存在很大的滞后性。由于事业单位对人事档案没有足够的重视,使得招聘和解聘的工作完成了,人事档案却没有和人才市场进行档案交接,或者把档案管理工作简单的当成是对资料的保密和存储,使得人事档案管理流于表面,无法深入。

2.管理手段和管理体制的落后

在我国现行的档案管理还是较为原始的档随人走的管理模式,极大的束缚了人才的流动和岗位的调换。由于档案管理部门的管理方法不得宜,管理设备陈旧落后,致使档案破损丢失,严重影响了档案的参考价值。管理人员对档案管理的重视也可以看出社会对档案的态度,由于这种不在乎决定了对档案管理上的资金投入,决定了管理手段和设备的落后,所以对档案管理工作的改革是刻不容缓的,是势在必行的,同时提高档案的社会地位也应该积极推进,没有思想上重视,工作就不能高效展开。

3.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不高

档案对于档案当事人的重要性极高,但是档案管理的本身却是一件极为繁琐和复杂的工作,它需要档案管理人员熟悉的掌握每一份档案的材料,及时连续的进行档案材料的增添,严格按照人事档案管理的保管与利用制度进行档案的管理和出借使用。但是新时期事业单位的人事改革使档案的管理人员不再享有公务员的待遇,档案管理人员的数量减少,人员的流动频繁,这不仅不利于专业档案管理人员的培养,还造成了档案管理工作的被动与附属现象,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素质亟待加强。

4.档案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计算机网络技术已经在各行各业得到了广泛的利用,但是计算机水平的提高并没有改变档案管理手工操作的现象,无论是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还是档案的专门管理人员都对人事档案的信息管理系统的安全性和全面性存在怀疑。一些事业单位只是简单的将个人的信息和档案的目录存放在电脑里以方便查阅,而档案的检索和最终的出借都还只是凭借手工操作,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整体不高。

二、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的改进策略

目前我国的事业单位正在进行人事的变革,人事档案的管理不仅要适应现有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还要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管理体制以及管理手段的改进,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来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提高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的水平和管理的能力。

1.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体制的变革

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改革加快了人员的流动,原有的单位档案管理模式束缚了人员的流动,不利于人才的变动和交流。因此新时期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要由原来的单位管理转变为社会的集中统一管理,将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分配给社会的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实现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这样的社会管理档案的模式有利于档案得到本单位以及本人的有效利用,还为国家的统计部门提供了可靠的统计材料,保证国家制定更加完善的人才发展战略。

2.提高对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管理人员素质

事业单位的领导要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基础性地位的认识,聘请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档案的保管和出借,定期对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加大资金的投入以改善档案管理的硬件与软件设施。此外,事业单位还要对档案的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保证档案管理人员掌握最新的人事改革方针与政策,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个人素质,使他们在档案的管理工作中及时的总结经验,改进管理的技术和方法。

3.人事档案管理手段和管理方法的现代化

科技的进步为各项管理工作带来了便利,新时期档案管理人员要利用计算机网络来实现档案收集、管理、利用上的改革,利用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及时的更新档案信息,实现管理方法上的革新。此外,档案管理人员要掌握相应的资料整理和处理技术,将原有纸张上的文字变为计算机网络上的各种数据,实现纸质材料和网络材料的并存。计算机网络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应用不仅实现了档案资源的社会共享,还提高了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的管理效率和利用效率,保护了纸质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完善档案功能,加强机构的沟通

事业单位人事体制的改革使单位的人员不再禁锢在一个岗位或者单位,新时期档案的管理部门更要注重对档案的记录和管理,扩大和丰富档案的内涵,保证保险、劳动技能以及个人专业特长等内容的补充和更新。事业单位要保留原有单位的人事档案资料,方便后期的查阅和考核。此外,事业单位在对人员进行招聘或者是解聘时,要加强与相关人才服务机构的交流,保证档案材料的顺利流动和安全保管,共同研究新时期的档案管理办法,保证事业单位人事变革下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转型,继续发挥人事档案的参考价值和利用作用。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范文第5篇

“两会”前夕,一份多年争议不休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下称《试点方案》)终于获得国务院原则通过。据此,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五省市将在年内启动有关试点。

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的进程相比,事业单位这项改革晚了十多年。这项改革内容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就已提上议事日程,之后也曾被历届政府主管部门反复考虑并向国务院申报,但最终均被搁置。

据《财经》记者了解,《试点方案》草案是在去年中上报国务院的。本届政府有关部门自2006年起,研究落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关事宜,目前改革试点即将揭幕,但事业单位目前的养老制度现状却成为推动改革的重要瓶颈。因此,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最终成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配套措施,再无搁置的余地。

改革的思路非常明确,设定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其筹资模式、计发办法等均与目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一致,并可衔接。

一个现实情况是,目前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退休待遇差别,已远远高于以往,因此“平稳衔接”成为一个比以往更加敏感的话题,同时成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顺利推进的重要关口。

在高潮迭起的“两会”期间,这一低调的消息并没有掀起太多波澜。然而,作为主管部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有关的试点省市,准备工作已经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国务院《试点方案》公布后,双方将就各地如何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作更进一步地讨论和测算。

迟来的改革

此轮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背景是,事业单位工资连续上调,退休人数增加。由于事业单位退休费与退休人员退休前工资额直接挂钩,政府财政负担其实十分沉重。因此,改革的目的究竟是“甩包袱”还是“建机制”,十分微妙。

改革开放初期,企业职工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金水平,曾经在同一个起跑线上。但到目前为止,企业和事业单位两套退休制度已经形成了巨大的差异。其中,企业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便逐步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框架。在此框架下,职工的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也需要交纳一定比例的养老保险费,未来养老金的发放与缴费情况相对应,具体参照职工的缴费工作年限、缴费工资额以及个人账户储存额。根据这种模式,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目前大约为60%左右,也就是说,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基本相当于退休前工资的60%。

事业单位则是另一种模式。在中国,事业单位按经费来源可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类。不少地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已经纷纷按照企业的方式进行管理,加入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体系。但大部分由财政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仍按照原来的养老制度运行,退休金由国家统包,列入财政预算,实行现收现付,也没有基金积累制度。未来退休金以其工作年限和本人工资额为主要依据。根据目前的规定,其金额为本人工资的90%左右,也就是说,替代率高达90%。

从各地的情况看,事业单位人员定岗定编,在职人员规模相对稳定。而随着老龄化的加剧,退休人员却越来越多,加之近几年工资上调,扩大了事业单位养老金的基数,更增加了财政或单位的负担。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资料,1990年,全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总额仅为59.5亿元,目前已经远远超过千亿元,增加了20多倍,导致财政和用人单位负担成倍增加。

很显然,如果完全套用目前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金必然下降,自然,财政负担也会减少。然而,待遇的降低很难不引发事业单位的集体抵制,导致改革受阻,这也是以往历届政府将方案一再搁置的重要原因。

改革一再推后,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养老保险待遇上的巨大落差不断扩大,增添了今后的改革成本和难度。同时,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养老制度无法衔接,也严重妨碍了人力资源的正常流动,为事业单位的改制分流设置了巨大的障碍。

财政负担和待遇问题均不可回避。但为使改革能够顺利推进,在2月29日由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上,特别强调了一个原则,即“妥善处理好改革前后待遇水平上的平稳衔接”,这也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所制定的方案当中的关键内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人士表示,这次改革的内容,重点在于建立新的机制。有关专家则评论,这意味着必然要最大限度地承认既得利益。

衔接两套制度

在以往历届政府对改革方案反复推敲的铺垫下,此轮试点方案并无太多悬念。

从国务院常务会透露出来的消息显示,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

其中,核心的内容就是要令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框架能够相互衔接。为此,在筹资模式上,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仍将采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账结合”的思路,制度适用范围涵盖除已经改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的各类人员。

具体而言,《试点方案》必然转变现行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中离退休金费用由国家财政和单位直接纳入预算统包的办法,筹资模式转型为收取基本养老保险费并将缴费与养老金待遇相挂钩。

除国家和单位承担的筹资责任外,一个重大区别是,试点将引入个人缴费,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筹资责任。与此相对应,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也应设立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至于个人账户的规模和养老金计算系数,有专家建议,也应参照企业现有制度,保持衔接,便于人员流动。

由于个人账户部分以往并无真实缴费,因此最初只能是空账。有专家表示,为确保人员流动时账户基金同步转移,减轻财政未来支付压力,可考虑将个人账户当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做成实账。对此,也有专家认为,考虑到财政当前的支付压力和未来保值增值的风险,不如维持记账式运转。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目前事业单位养老基金的管理和业务,将交给专门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不会并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除了筹资模式的变化,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调整无疑是重中之重。

根据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相衔接的原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应继续实行以工作年限和本人工资额为主要依据的退休金计发办法,而是应当与企业一致,根据缴费工作年限和社会平均工资额以及个人账户储存额为主要依据的“结构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但是,完全按照企业办法计发养老金,这必然导致事业单位养老金数额的大幅下降,显然不符合“平稳过渡”的原则。有关专家表示,为维持一定的待遇水平,可考虑计发养老金基数不取社会平均值,而取本人退休前的职级工资。同时,为避免替代率的下降,还可在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金之外加发过渡性补贴,或者加大过渡性养老金的计发系数。

待遇难题

方案即将揭晓,试点有待启动。此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并不涉及试点前就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此,在国务院公布总体试点方案后,各地究竟如何落实,新老划段的时间点如何确定,还要经试点地区反复斟酌。

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人士谨慎表示,期待今年年内启动试点。

有关人士还分析,如果把已经退休的工作人员作为“老人”,即将参加工作的称为“新人”,已经参加工作但尚未退休的称为“中人”,由于试点方案将对“老人”实行老办法,“新人”实行新办法,两者可比性较少,试点的成败的关键其实集中于能否处理好“中人”的退休待遇问题,尤其是即将退休 “中人” 的待遇。

决策者的思路不难理解。在社会总体工资水平不断上涨的大趋势下,要保持退休金绝对值持续增长并不难。加上特别为事业单位设计的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和“老人”或者现阶段的退休金水平相比,未来“中人”退休后的养老金仍可持续增长,并不会产生待遇下降的总体印象。同时,《试点方案》提出要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如能适时有效推行,对于维持事业单位养老待遇的水平也不无助益。

但也有专家表示担忧。尤其在于“个人缴费”的部分,专家指出,毕竟以前从来没有实行过个人缴费的办法,现在即便退休待遇名义上不降,由于个人需要负担相当一部分缴费,也会被理解为待遇事实上的降低。会不会因此影响试点的进展,尚有待观察。更何况近几年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总体上升较快,这导致无论是用来维持待遇的成本还是个人缴费的绝对额都并不低,因此不少专家也不乏惋惜:“这个方案如果能早点出台,恐怕更好办一些。”

事实上,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过于长久的孕育过程中,由于企业待遇比之直线下降,已经造成了相当规模的负面影响。各地“两会”的提案或者每年的上访内容当中,对于养老待遇不平衡的不满并不在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