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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心理学现象

社会心理学现象

社会心理学现象范文第1篇

关键词:社会心理学;青少年;偶像崇拜

一、引言

由于青少年尚处在青春发育期,各方面心智都还不太成熟,因而,他们的追星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冲动和盲目的。偶像崇拜作为当今社会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已经逐渐形成了一套自成体系的追星模式,它作为一种亚文化对于我国社会与主流文化的发展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影响作用。

二、何为“偶像崇拜”

在我国古代,“偶像”一词最早是指人们自己用泥土、陶瓷等材料制作出来的人像,这种人像在当时主要是用来供奉的,体现着封建迷信的色彩。再后来就开始泛指一切实物或者非实物的人为制造出来的人物形象。直到现在,“偶像”一词被赋予了新的含义,人们逐渐开始把“偶像”和“明星”一词等同,偶像主要就是指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文化娱乐名人,尤其是所谓的明星。

三、青少年偶像崇拜的特点

(一)以对异性偶像的崇拜为主,且女性居多

由于青少年正处在青春发育期,此时性意识开始萌发,他们开始对异性产生好感和好奇。而明星偶像大多数都拥有着靓丽的外形和迷人的气质,青少年正好可以将自己对异性的迷恋转移到明星偶像身上。在这其中,由于少女自身的浪漫主义情结,所以在青少年群体中女性的追星现象要比男性普遍,且追星的激烈程度要比男性多很多。

(二)偶像崇拜的对象主要是娱乐圈和体育界的明星

随着时展的变化,青少年偶像崇拜的对象也由过去的主要对于政界偶像和劳动楷模等“英雄式”人物的崇拜逐渐变为了对娱乐圈和体育界明星偶像的崇拜。青少年女性大多迷恋于娱乐偶像的外形,而青少年男性则更加倾向于对体育界明星的崇拜。

(三)偶像崇拜出现团体化和组织化的趋势

近年来,随着选秀节目的热播,各种选秀明星陆续出现在公众的视野当中。不同明星的后援会和粉丝团也逐渐形成,并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在这一过程中,各家明星的粉丝团都呈现出小集团化的趋势,组织内部有明确的管理分工,这样更加有利于明星粉丝的规范化管理。

四、青少年偶像崇拜现象的社会心理学成因

心理学家们普遍认为,偶像崇拜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心理现象。青少年由于正处于青春发育期这样一个特殊的成长阶段,自身还不能形成一种完整而成熟的价值体系,再加上内心缺乏安全感和归属感,因而他们中的大多数会通过对偶像的崇拜来获得心理上的安慰,这其实也是青少年在这个阶段所产生的一种心理附属品。那么青少年偶像崇拜形成的社会心理学的作用机制是什么呢?下面就从几个方面具体的来分析一下。

(一)自我意识的发展与社会认同的需要

青少年时期是自我意识产生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所谓自我意识,就是指个人能够觉察到自己的存在,以及对在社会交往过程中,自己与他人所形成的关系的判断。所以,在这一过程中,个人需要寻找一种参照物来衡量自我意识的发展程度。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类都有自我实现的需要,并且这是一种较高层次的需求,因而青少年在自我实现的过程中,个人也亟需一种榜样力量来帮助自己来提升自身的社会认可度。因此,偶像就变成了青少年模仿和学习的重要对象,他们通过学习自己偶像身上的某些特质和行为方式,来使自己也通过具备这些品质和做出相似的行为来获得更多的社会认同。

(二)心理归属的需要

这一时期,青少年慢慢开始与父母疏远,寻求属于自己的成长空间。但他们在潜意识里对于父母的依恋是无法割舍的,这就相当于情感上的又一次“断乳期”。所以青少年需要去寻找新的对象来代替情感上对于父母的依恋,偶像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就相当于父母的“替代品”。青少年通过对自己偶像的崇拜与仰慕来填补自己内心的空虚,在偶像身上寻求一种安全感和归属感。也正是这种移情的方式,有效的满足了青少年在摆脱对父母依赖的过程中寻找心理归属感的需要。

(三)从众心理的影响

青少年的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学校里和自己的同龄群体一起学习和游戏,再加上这一时期的青少年心智发育还尚未成熟,缺乏对事物的判断能力,因而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极易受到周围人群的影响。所以,受从众心理的影响,许多青少年会在周围同学的带动下,跟随别人一起崇拜偶像。这是一种非理性的选择方式,一味的盲从可能最终会导致青少年失去方向,致使形成对偶像的盲目迷恋,从而引发严重的后果,造成更多“杨丽娟事件”的发生。

(四)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

在众多的社会心理学理论中,有一个重要的理论就是以班杜拉为代表的社会学习理论。该理论认为,观察是一种重要的学习方式,个体通过对他人的观察和学习从而达到强化自己行为的目的。而明星偶像正是青少年进行观察和学习的重要榜样对象,他们通过对自己偶像的模仿学习,来形成与之相近的一套行为模式及人格特征。如果这种行为方式是正确的合理的,那么就是值得提倡的,但如果只是盲目的模仿和学习,不加以自己的价值判断就全盘照学,那么这就是一种错误的方式了。

(五)精神分析学派的观点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论认为,性本能是人类生命力的根源。青少年时期已经开始进入“生殖期”阶段,此时正是性冲动逐渐开始变得强烈的时期,但青少年又必须极力压制这种性冲动,因而需要把这种性冲动转移到特定目标的身上。因此,从精神分析学派的观点来看,青少年的偶像崇拜行为其实就是一种性冲动的转移。青少年正好处在青春发育期,性意识还处于懵懂的阶段,这个时期他们逐渐开始对异性产生好感和好奇。青少年亟需把自己对父母的依恋转移到其他个体身上,这种移情主要表现为对偶像的浪漫式幻想甚至是的幻想。青少年通过这种非现实的情感体验,来满足自己的性冲动。

五、对青少年偶像崇拜现象的思考

适当的偶像崇拜有助于排解青少年学习和生活的压力,起到陶冶情操的作用,偶像身上优秀的特质也可以让青少年来模仿学习。但如果只是一味的盲目追求偶像,置学习和父母家庭于不顾,甚至有些青少年为了追求自己的偶像与父母闹翻,离家出走,逃学翘课,严重影响了学习成绩,这些行为都是需要及时避免和制止的。

为此,广大青少年家长和老师应该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青少年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避免青少年在成长的过程中出现对偶像的盲目崇拜和越轨行为,努力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使青少年能够在家长和老师的呵护下健康地成长。

[参考文献]

[1]陈峰.当代青少年偶像崇拜现象研究[J].思想理论教育,2006,(9).

[2]岳晓东,严飞.青少年偶像崇拜之心理机制探究[J].中国德育, 2006,(12): 13-18.

[3]游秀钦.对青少年偶像崇拜的思考[J].山东团校学报,2008,(1).

社会心理学现象范文第2篇

[摘要]在当今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农村贫困大学生由于社会、经济资源的缺乏,文化价值观念的冲突,及受性格原因和人际交往技巧方面的影响。心理障碍问题日渐突出。了解他们的心理健康情况,分析引发其心理障碍的原因。并采取相应对策。对于大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和整个社会的进步都有重大意义。

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制造的恶性事件可谓家喻户晓,社会各界对此事都表现出极大的震撼。但是,悲痛之后,为何不反思一下,是什么原因让一个即将大学毕业,正要开始人生之路的大学生走上这条道路?据有关报道,马家爵自幼家境贫寒,自小成绩优异,是父母眼中的孝子,是家乡第一代大学生。然而,这也造成了他孤僻,敏感,不善与人打交道的性格。这些问题一直伴随他到大学,环境的巨大变化更使心智发展不健全的他难以适应,从而引发心理危机。其实,这种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在当代的贫困大学生中是普遍存在的。

一、农村贫困大学生心理障碍现状描述

在我国,贫困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出现于90年代中期。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国大学生中贫困生的比例已近30 %,特困生比例为10%-15%,贫困生人数将近300万,绝大多数来自农村。由此看来,来自农村的贫困大学生是高校贫困生的主体,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引导其综合心理素质的发展,对提高高校教育水平,改善农村落后状况,以及维护整个社会稳定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一般地讲,贫困生心理健康状况与其他大学生相比存在比较明显的差距。在校大学生中比较严重的心理障碍主要表现在人际关系敏感、抑郁、偏执以及逆反等方面,贫困生也具有同样的特点。但相同之中也有明显的差异,首先是两者之间抑郁症状差异大,这是贫困生心理间题最为严重的方面。其次,贫困生心理异常人数比例偏高。具体表现为以下特点:(一)自卑和消极。自卑是贫困生心理间题较严重的方面,并由此而导致自轻、自贱、自我娜视,对自己持有完全否定的态度和情感体验,缺乏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抑郁孤僻,自我封闭;生活困难对他们心理造成了重大的挫折,面对挫折,他们往往感到自己无能为力,从而丧失挑战困难的勇气和信心;缺乏人生理想和生活目标。消极地对待人生,消极地看待生活中的一切,使整个人生带有浓重的灰色调。(二)心身疾病突出;对自身状况的客观认识,使他们懂得只有发奋成才才能彻底改变自身的处境。因此,他们能够为此而努力,但现实间题又时刻在困扰着他们,这些难以解决的间题使他们长时期处于心理紧张和焦虑的状态;另一方面,由于经济无法保证,饮食质量和数量上都不能满足生理的要求。心理上的紧张和焦虑,物质生活暇乏,两方面的因素使他们的身心受损。贫困生心理间题往往表现为综合性间题,当多种因索发生作用时,情况就更为复杂和严重。(三)人际交往困难。自卑与自尊的矛盾性是贫困生的心理特点。他们因家庭贫困而自卑,但作为一个自我意识已经成熟的个体,又有强烈的自尊要求,因此,对涉及自己的事情较为敏感,容易形成情绪和情感上的强烈波动。由于这种心理特点,使贫困生在人际交往和群体活动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表现出明显的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四)文化价值观念冲突。心理学中有一种理论叫“文化自我中心论”,农村贫困大学生的很多习惯,如卫生、生活等都与城市文化规则格格不入; 心理不适应,很多贫困大学生有不平衡心理,对家庭和社会有所抱怨,对其他同学有所排斥。其实,他们作为大学校园中的一个特殊群体,由经济贫困引发的各方面的贫困让他们更难使自身和这个社会相融合,大量的新的社会刺激对他们的心理健康威胁越来越大,从而导致心理问题障碍发生率逐年上升也就不难理解了。

二、从社会学角度浅析造成当今贫困大学生心理障碍的原因

在社会学中,社会转型主要是指社会生活具体结构形式和发展形式的整体性变迁。其具体内容包括结构转换、机制转轨、利益调整和观念转变,主要是通过发展生产力和确立新的社会经济秩序来完成的。我国的“社会转型”期常被用来指社会从传统型社会向现代型社会过渡的时期,是社会中的传统因素与现代因素此消彼长的进化过程。尤其是特指对当代

第二,社会经济资源的暇乏导致学生“个人资本”暇乏。个人资本包括个人资源和个人能力。个人资源指个人所拥有的网络关系以及广阔的社会结构来获取稀缺资源的能力,个人能力则包括个人所具备的知识、才干、技能和资历等。但对于来自农村的大学生来说,唯一可以证明他们能力的便是“学历资本”,而人际交往、组织、策划管理能力的提高并不明显,他们所处的这个农民阶层无法提供给他们充足的经济和社会资源,使得农村贫困大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和其他阶层的大学生相比,明显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因为来自农村的贫困大学生在经济、社会资源上的缺乏使得他们在升学机会的获取上就开始存在不平等,他们占用大部分的时间、精力花在学习上,却忽视了综合能力素质的培养,而能力素质的缺乏反而影响到他们在大学阶段在这方面的进一步发展。如果说在校内的差异还不是很明显的话,那么在就业过程中所表现的不平等则明显出来。从现实情况看,市场经济对于人力资本的回报有明显的体现。因此个人择业更多的取决于他们的综合能力素质。许多用人单位逐渐改变了以往单纯依靠成绩的办法,提出要复合型人才,把焦点更多的放在个人的综合素质上面,除了学业成绩还有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和管理、组织能力等方面。但农村学生在这些方面存在很大的劣势,除了先天没有培育之外,还有大学期间的缺乏锻炼,难免产生自卑消极的心理。

社会心理学现象范文第3篇

关键词: 迪尔凯姆落后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社会事实 研究对象

迪尔凯姆作为社会学实证主义传统的代表人之一,对社会学这门学科的建立和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他的《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一书,更是从方法论的角度为社会学这门学科研究什么,以及怎样研究作出了明确的说明。社会事实作为其中的重要概念,对之进行理解和把握是非常重要的。迪尔凯姆正是从将社会学建立成为一门脱离哲学母体,并又具有区别于其它学科特征的独立学科的方面,提出了社会事实这一概念,并将社会事实作为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对之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对于什么是社会事实的问题,书中曾给出这样的定义:社会事实是“一切行为方式,不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予个人以约束的,或者换一句话说,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如何,都叫做社会事实”。[1]社会事实具有外在性、强制性、普遍性的特征。要想很好地理解对社会事实的这一界定,我们可以从迪尔凯姆提出社会事实这一概念的意义的角度来入手。

一、迪尔凯姆提出社会事实这一概念,并将之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为了促使社会事实更进一步地脱离其哲学母体的影响。

在迪尔凯姆之前,孔德、斯宾塞等一批学者就曾为将社会学建立成为一门像自然科学一样的实证科学,并使之脱离哲学这一母体而努力。其中,孔德作为社会学的创始人,首先提出了将社会学建成一门实证科学,并对实证主义的内涵进行了界定:真实的而非虚幻的,有用的而非无用的,肯定的而非犹豫的,精确的而非模糊的,肯定的而非否定的。[2]在实证主义这一前提下,孔德主张社会是自然的一部分,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一样也是有规律的,对之可以用自然科学的方法进行研究,并将社会学划分为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动力学两个部分。斯宾塞则把社会与生物有机体相比较,把社会也视为有机体,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他的社会进化论观点。他的思想中体现出了一种生物还原论的趋向。然而,虽然孔德、斯宾塞等一批学者的努力,使社会学开始脱离哲学母体而成为一门新的学科,但他们的思想仍然没有完全摆脱哲学的影响,体现出了一种社会学哲学化的倾向,即对许多问题的讨论仍然停留在形而上学的阶段,缺乏带有经验性质的研究,只是在哲学化和抽象理论的方向上来建构社会学这门学科。

迪尔凯姆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一书中对社会事实的论述,则最终完成了“社会学与哲学的分离”。[3]迪尔凯姆也继承了孔德和斯宾塞等人关于社会学实证主义的思想,认为社会事实与自然现象之间是相似的,并且都服从于一定的规律。与此同时,迪尔凯姆更是主张将社会事实视为物,并将之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社会事实一旦被视作物,就可以同自然界其它真实存在的物体一样,接受经验的实证研究。社会学对社会现象的研究也就可以像自然科学对自然物质的研究一样采用实证主义的方法。这样一来,就避免了孔德斯宾塞等人在这一问题上所出现的实证主义形而上学的问题。正如迪尔凯姆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的序言中写道:“我所确定的准则既不包括任何形而上学的思想,又不包括任何关于存在的本质的思辨,它只是要求社会学家保持物理学家―化学家和生物学家在他们的学科开辟的研究领域时所具有的那种精神状态。”[4]即迪尔凯姆对社会事实的定义和运用并非是像哲学一样预先规定一切,并据此来对世界进行解释。而是只想客观地、从现实的角度来界定社会学所要研究的对象―社会事实究竟是什么。

在将社会事实视为物这一问题上,需要注意的是,社会事实并不一定和自然物质中的物一样是实体性的存在。它是与物质之物具有同等地位但表现形式不同的物。在迪尔凯姆这里,社会事实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物质性的社会事实,即真实存在的物质实体,包括社会、社会结构性组成、社会的形态成分;另一种是非物质性社会事实,包括道德、集体意识、集体表象、社会潮流。[5]后一种社会事实才是迪尔凯姆的重心所在。

将社会事实视为物,它实际上也是一种看待问题的态度,它要求社会学家在看待社会事实时,就像物理学家生物学家在看待他们所研究的对象一样,把社会事实当作就在那里存在但还未被人们所认知的东西。社会学家的任务就在于去了解和认识社会事实的本来面目,但这种了解和认识是不带任何个人先入为主的主观映像和意识的,而是只是客观地从对社会事实的可感知的外部特征进行观察,来对之进行了解。

二、迪尔凯姆把社会事实作为社会学研究对象并对之进行界定,是为了在研究社会现象时,使社会学这门学科与其它学科尤其是和心理学相区别,努力避免生物还原论和心理还原论两种倾向。

自孔德以来,将社会学建成像自然科学一样的实证科学一直是许多学者所共同努力的目标。但由于忽视了社会的特殊性与复杂性,许多学者在研究过程中往往过于求助自然科学,特别是生物学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心理学,使得自斯宾塞以来,出现了各种形式的生物还原主义和心理还原主义。这些反而阻碍了社会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可能性。

迪尔凯姆对社会事实的界定,其目的就是要想把社会事实作为社会学专门的研究对象而使其区别于其它学科,成为一门真正独立的学科。

首先,社会不是生物有机体,社会现象也不能简单地与有机体现象混为一谈。虽然在对社会事实进行研究过程中,可以把社会事实视为物,但正如前面所提到的,迪尔凯姆在把社会事实视为物这一问题上,是把社会事实分为实体性社会事实和非实体性社会事实两类的,并且后者的意义更为重大。后一类非实体性的社会事实,如规范、价值等,实际上由行为方式、思维方式、感觉方式等非实体性要素构成。因此,社会事实与自然界存在的实体性的物质相比,更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对社会事实的研究,也就不能简单化地用对生物有机体进行研究的方式来进行。

其次,社会虽然由个人组成,但社会一旦由个人组成之后,就产生了一种个体所不具备的突发性质。因此,从个人层面来解释社会现象,或者说用个人意识或心理来解释社会现象,都不属于社会学所要研究的内容。社会学所要研究的是社会事实,而社会事实指的是一种集体所表现出来的事实,而非一种个人层面的事实。也即社会事实是发生在社会集体层面上的现象,它与心理学所研究的发生在个体内部的心理事实是完全不同的领域。这里并不是说社会事实完全与个人的心理和意识无关,毕竟社会事实,尤其是那些与人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感觉方式有关的非实体性社会事实,它实际上也具有一种心理学事实的特征。迪尔凯姆对于这一点也具有清醒的认识,他也承认社会事实具有心理性质,因为社会事实“毕竟表现为思想或行为的方式”。[6]但是迪尔凯姆在此更强调集体意识状态与个人意识状态之间质的区别,强调集体意识是另一种类型的表象。即个人的心理与集体的心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它们有相通之处,但当一种行为方式或心理成为集体所共有的特征时,它就不再受个人心理的支配和影响,而表现出其特有的外在于个体的特征。因此,总的说来,虽然社会事实也具有某些心理特征,但社会学与心理学所研究的对象还是有所区别的。把社会事实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就是要在把社会学建设成一门学科的过程中,尽量摆脱其它学科的干扰和影响,使其具有真正的独立性。

正如迪尔凯姆所说,社会学所研究的社会事实,是“由存在于个人之身外,但又具有使个人不能不服从的强制力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和感觉方式构成。因此,不能把它们与有机体现象混为一谈,因为有机体现象由表象和动作构成;也不能把它们与仅仅存在于个人意识之中并依靠个人意识而存在的心理现象混为一谈。这样,它们就构成为一个新种,只能用‘社会的’一词来修饰它,即可名之为社会事实”。[7]

迪尔凯姆就是在上述两个大前提下提出了社会事实这一概念,并把它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的。这也正是社会事实提出的意义所在。只有明白了这点,才能够对社会事实的内涵,及在此基础上迪尔凯姆提出的研究社会事实所要遵循的准则――用社会事实解释社会事实,以及研究社会事实过程中注意区分因果分析和功能分析等,进行很好的理解和把握。总而言之,迪尔凯姆提出了具有外在性、强制性和普遍性特征的社会事实,并规定了研究社会事实的准则,为社会学最终成为一门真正独立的实证主义学科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E.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34.

[2]孔德.论实证精神[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29-30.

[3]周晓虹.西方社会学历史与体系(第一卷)[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243.

[4]E.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9.

[5]卢克斯.迪尔凯姆:生平与工作[M].1973:9-19.

社会心理学现象范文第4篇

关键词:项目管理;建筑工程;应用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5-0210-02

项目管理法是管理学科中的一个分支,这种方法运用到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会对其成败产生重要的影响,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水平也会影响到建筑工程的整体效益。因此,在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有效运用项目管理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项目管理法的含义

项目管理法是将研究怎样高效率完成项目目标作为主要目的,基于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按照项目的内在逻辑规律,有效实施计划、组织、协调及控制,从而更好地适应内外部环境,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以及合理配置,确保建筑工程过程的均衡性,并通过现代化管理手段,使企业达到项目目标,取得较好的效益。

二、如何在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运用项目管理法

(一)明确建筑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运用项目管理法必须要依赖于项目责任人,如果企业实施了项目经理制,那么项目经理就是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因此,必须做到以下几点:对法律有较为深入的了解、精通于项目管理的相关技术、懂有关管理的基本知识、善于经营。

另外,项目经理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是代表了一支队伍,这支队伍不仅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较强的领导才能,还应有十分充足的实践经验,同时,项目经理还要在管理工作中持续学习并掌握新的项目管理知识和方法,只有这样,项目经理才能确保自己的知识和能力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与不断变化的环境相适应。

(二)建设管理项目运行的机构

根据项目管理法的含义,可以看出设计与建立组织系统、组织运行以及组织调整是项目管理工作不可缺少的部分,设计与建立组织系统,指的是通过筹划和设计来组建一个能够实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任务的一个组织机构,以制定一些规章制度、明确分工、成立责任分工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利用内部人员规范化的活动及信息流通来达成组织目标。而组织运行指的是建立组织系统之后,各个岗位与部门根据组织要求来进行组织行为的过程。最后,组织调整指的是于组织运行时,通过与组织目标进行对照,来对组织系统的相关环节进行检验,同时改善那些与组织运行、发展不相适应的方面。项目管理法的组织职能一般包括组织设计、联系、运行、行为及调整这几个方面。因此,管理机构作为项目经理部的关键和主体,其好坏直接影响着项目管理的效果。从职能的角度来看,管理层分为8个部室,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1、工程技术部该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对施工现场、技术交底负责,实施过程监控、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设计临时设施、管理施工现场有关技术,并协调生产、计划统计劳动力配置等。

2、经营核算部(合同部)该部门的主要职责是预算、索赔、合同、成本核算、资金收支,内部经营管理、计划统计、施工成本管理、报销结算等。

3、施工管理部该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对项目经理的施工指令进行贯彻执行、根据工程计划来安排、组织并协调施工现场的工作。

4、机电物资部该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对物资、材料及设备进行供应,采购并管理物资材料。

5、质量管理部该部门以项目部的质量、目标为根据,做出质量管理规划,并对质量进行综合管理,实行质量监察职能,拥有管理一票否决权。

6、安全监察部以项目部安全目标为基准,对全工程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并对安全问题进行综合管理,发挥相应的安全监察职能,其拥有的是安全管理的一票否决权。

7、财务部该部分主要负责的是建筑工程的财务管理以及成本核算等一系列财务工作。

8、综合办公室该部分的主要任务是对项目部的全部日常工作进行处理,分文工程技术部、试验室、测量队以及监测室。其中,试验室一般是检验、试验以及检测原材料、观测设备和过程;测量队主要是负责测量放样与测量检测施工过程的工作;而监测室主要是对工程原形进行观测。

(三)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制定管理制度有利于对建筑工程施工进行指导,并规范组织及个人的行为,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开展。另外,在遵循相应标准和规程的条件下,为建筑工程的质量提供了保障。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与计划、责任、监督、核算、奖惩等方面联系起来。同时,相关规章制度的制订还应具备科学的依据,能够促使员工主动地接受,它的执行与检查应具体落实到人。此外,为了更好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应实施奖惩制度,以实际(下转第212页)

作者简介:董莎莎(1989-),女,河南漯河人,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学专业,研究生。社会学方法的一种主张

董莎莎

(郑州大学新闻系,河南郑州450001)

摘要:“对某些人来说,科学就是数学;对另外一些人来说,科学则是白大褂和实验室。”这意味着,社会学的科学性要由自然科学方法提供保障。实证精神强调科学研究的事实根据。社会学研究者一般不应预先地或机械地为自己确定某种绝对方法。不应让方法决定研究对象,而应该根据研究对象来选择方法。不存在单一的社会学方法,而只存在社会学诸方法。社会学必须坚持实证原则,但在使用具体方法时应保持一定的弹性,应适当采用一套与自然科学有区别的软性实证方法。

关键词:软性实证;现象研究;心理研究;定性研究;定量研究;宏观研究;微观研究

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5-0211-02

“社会文化现象与自然现象在本质上也没有什么不同,所有的现象都是自然现象,社会科学唯一的可能就是“社会文化的自然科学”,人对文化体系只能是发现、适应和利用,至于这一文化体系的产生、变迁和发展,仿佛与人本身没有什么关系。“在社会学上的现象.,繁复无定,”人的因素的介入使它随机性增强,缺少重复性,一种结果往往是多种因素整合的结果。社会现象是比自然现象更为复杂的动态过程。“社会学的技术、方法与理论形式应从对社会现象之特性的认识中‘生长’出来,而不应该从自然科学‘横的移植过来’”,社会学要能够具有较强的解释力,至少应注重下文将谈到的若干方法取向。

一、现象研究与心理研究相结合

从标题看,现象与心理似不能做出对应的区分。一些社会学家是这样来区分它们的:社会现象“是一种存在于个人身体以外的‘行为’、‘思想’和感觉它也不同于‘心理’的现象,因为心理的现象,只存在个人的躯体内,或因个人的躯体而存在的。”进一步的解释是:“社会现象之所以构成的,就是些‘信仰’、‘倾向’和由团体所集合的规条,”“即脱离了个人的行为思想,而成为一种公共的行为思想。”显然,社会现象被视作个体心理的突生结构而相互构成对应关系,从而表明了社会学研究与心理学研究的区别。

迪尔凯姆强调:“个人心理既不能用来解释社会现象,则所以解释社会现象的,只有一个社会,要解释社会现象,只有从社会的本身下手。”把社会人类学称作比较社会学或社会学的拉德克利夫·布朗也说:“我满腔热情地希望并坚持,社会人类学是一门与心理学无关的科学,就像心理学与生理学无关或化学与物理学无关一样。”然而,这就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某一社会事实的存在和变化是否涉及具体的心理变量?“还原主义主张意在寻求各种解释的理论分析应当‘潜入’越来越小的分析单元”。绝对排斥这种“还原主义”,我们的社会学解释能否透彻?彼德·布劳在指出了心理还原主义的局限性以后又反过来谈到:“解释社会生活最复杂方面时如果不参考作为其根本的较为简单的方面,这种解释就不可能是充分的。”布劳的观点是否有道理?(二)一种社会现象的产生和变化总要涉及个体,要通过个体的认知结构起作用,所谓外因通过内因才发生效应。

迪尔凯姆在他的《自杀论》中也典型地采用了心理解释的策略。比如对自杀类型的区分,“根据杜尔克姆实证主义方法的一贯精神,科学研究应当从客观观察入手,根据对象所表现出来的可以明确识别的外在特征来划分对象类型。这种分类方法叫做形态学分类法。但在对自杀现象作类型划分时,杜尔克姆并没有采用这类分类法,而是采用了另外一种溯源学的分类方法。”

二、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

作为定性研究主要特征的人文主义精神最早可追溯到19世纪中期。当时,在孔德实证主义影响日益扩大的同时,人们对其思想的怀疑和反对也与日俱增。作为当时反实证主义阵营中呼声最高的狄尔泰正是抓住了社会现象的特殊性向实证主义发起了攻击。他认为,由于人具有遭遇意识,因此人的行为无规律,且无法预测。此外,社会历史事件都是独特的、偶然的,不存在普遍的历史规律。有鉴于此,对人和社会就不能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而只能以人文科学的主观方法对具体的个人和事件进行解释和说明。

定性研究在其发展过程中,主要受到西方社会思潮中现象学、诠释学、批判理论、民俗方法论、符号互动论等思想和理论不同程度的影响,也部分来源于文化人类学的研究方法。现象学家认为,要用日常生活的面貌来研究日常生活中的现象,要保持这种现象的完整性。他们认为测量、问卷这类方法会肢解和歪曲社会事实,它们实际上把研究者本人对现实的看法强加于社会世界。他们并不认为主观洞察是不科学的,相反认为它是获取科学知识的主要手段。

定量分析主要是指运用数学语言呈示事物之间量的关系,揭示事物的原因、性质或特点的认识活动。它包含统计分析的、定量描述、建构某些与决策和预测活动相关的数学模型等等。定量研究一般要求研究资料能够如同自然现象一样外在化,相对确定,保持着比较稳定的变化规律和运动条件。显然,受意志、情绪、价值抉择意识影响的社会现象不易达到上述要求。人们不容易掌握能确切描述和解释社会事实的经验数据和数量公式。当然,有人认定凡社会事物都可以量化。

许多人认为:社会学应以定性研究为主。所谓定性,笼统地说,就是揭示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它包含对属性、原因、结构、功能和类型分析等。“科学认识的一般过程是从研究事物的质的差别开始的,定量分析是定性分析的补充和发展。”定量分析的结果只有通过定性分析才能得到有意义的解释。所以,我们不应该随意夸大定量研究的功能,但也绝不该排斥定量研究。那种认为运用自然科学方法于人类社会现象是反人文的或有失人性的看法也的确过于偏激了。

三、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相结合

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可表述为是在群体层次上和个体层次上的研究。现在有一种观点:“社会科学家研究的是社会的模式而不是个人的模式,社会科学的理论是关于群体生活性质而不是关于个人的理论。”进一步的解释是:社会学研究应作整体考察,应由一种社会事实去研究另一种社会事实产生的原因,而不应到个体意识中去寻找。

迪尔凯姆的自杀研究明确了这种取向。往常,自杀只会引起人们对当事者个人情况的兴趣;而迪尔凯姆宣称:自杀也是一种集体现象,它具有社会性质,“因为它们随着社会本身的特点而变化”。迪尔凯姆试图通过统计数值证明:社会生活的稳定与否决定着社会自杀率的稳定与否;自杀率值与社会文明的发展趋于同步;社会整合水平决定自杀率等等。

宏观研究往往诉诸抽象命题,它依赖于微观的或个案分析产生说服力,依赖于读者的直接经验给予消化。普遍性需要通过特殊性来呈现,我们可以从读者的认知方式或读者心理的角度来理解这一点。如果我们只注意一些宏观认识,不辅之以个案研究,其结论可能难以触动人心并产生强烈的感染力。

总之,本文认为:“每一种方法都有其可选用的场合。反过来说,每一种方法都有其不适用的时候。将一种方法吹捧得过高而贬低其他方法这一倾向,会使研究人员看不到各种各样方法在根本上互补的性质。”因此,“对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无法只以自然科学的方法来解决,必须由社会、人文等科学与之相配合。”这就是说,我们应该多元地使用研究方法,提倡软性实证原则,在科学研究上“不但要求真,而且更要脚踏实地。”

参考文献:

\[1\]翟本瑞.社会实体与方法—韦伯社会学方法论\[M\].巨流图书公司,1989:28.

\[2\](法国)埃米尔·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论\[M\].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86.

\[3\]黄瑞棋.现代社会学结构功能论选读\[M\].巨流图书公司,19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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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美国)艾尔·巴比.社会学研究方法\[M\].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19.

社会心理学现象范文第5篇

关键词:大学生犯罪现象犯罪心理特征犯罪原因犯罪预防

近年来,一些被人们视为“天子骄子”,具有高智商、高素质、高层次的大学生们纷纷触犯法律,身陷囹圄,断送了自己美好的前程,应该说这是十分令人痛心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类高校学子违法犯罪现象有明显增加的趋势,这就不能不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一、当代大学生犯罪的心理特征

(一)情绪特征

1.缺少社会情感。大学生犯罪行为人对人缺乏起码的仁慈和同情心;情绪体验地基、庸俗,不择手段的追求物质享受,沉醉于不良的精神需要。

2.不良倾向的消极情感情绪。大学生犯罪行为人对同伙讲义气、重感情,对正常人则冷漠、界碑,遇有冲突易导致攻击行为。

3.自尊与自卑共存。大学生犯罪行为人多数逞强好胜,妄自尊大;另方面在外界评价的影响下,有具明显的自卑感。二者并存于一体,使大学生犯罪行为人经常发生内心的情绪冲突。

4.情绪突发性。大学生犯罪行为人情绪鸡不成熟,喜怒无常,极好冲动,经常为些微小事爆发激情,造成严重后果。

(二)大学生“精神萎靡不振”

有10%左右的调查对象认为目前大学生存在“自杀倾向”。至于造成这类心理问题的原因,一半以上的调查对象将其归咎于“就业压力过大”。卢德平分析,随着大众教育时代的来临,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已经被社会各阶层广泛认知。这为发动社会力量解决大学生的就业难题提供了一定的社会舆论基础。但同时也应该看到,社会舆论的压力与大学生群体对优势就业岗位近乎急功近利的期待,也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高校办学的短期化、市场化,从而不同程度地淡化培养有长久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这一大学的传统功能。

(三)大学生的追求从道德自我完善转型为商业成功

与高考制度恢复后的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大学生发愤苦读,社会评价普遍较高相对比,上世纪90年代后的大学生群体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确实表现出巨大的反差。“大学生的公共形象大致呈现三个轨迹”:第一,从精英到大众的转变;第二,从纯粹的精神追求到消费主义、享乐主义倾向的转变,大学生群体现在不能超脱于享乐主义的影响,物质欲望超过了实际的消费能力,所以在公众看来,大学生从精神跌到物质,是完全符合逻辑的;第三是从追求道德上的自我完善到遭遇诚信危机。

二、当代大学生犯罪的原因

(一)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改变大学生的思想价值观。

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说明人的一切活动都具有鲜明的社会性色彩,只有人的社会属性才是人的本质属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偏激倾向。于是,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坑蒙拐骗、以权谋私等社会不良现象时有发生。正是社会上这种盲目追求物质利益的不良风气刮进了校园,动摇了“象牙塔”内众多学子纯洁上进的思想,使得他们的价值观发生了错位。对物质享受的过分追求诱发和刺激了大学生们去进行偷盗、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有的大学生甚至抛弃了个人的基本道德,出卖肉体出卖灵魂。据调查,女大学生盗窃,除了少数是因为经济窘迫所致外,绝大多数是因为虚荣心过强,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喜欢攀比,贪图享乐造成的。马克思针对由货币导致的拜金主义的社会现象深刻指出:“它把坚贞变成背叛,把爱情变成恨,把德行变成恶行,把恶行变成德行。”再如当前社会上日益盛行的大学生“陪聊”、傍款和卖淫等现象,都说明了市场经济不仅带来了经济的繁荣,也给大学生的思想和价值观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使得他们的价值观发生了改变和错位。

(二)大学生心理不成熟

大学生正处于青年时期,其生理和心理都迅速走向成熟但还没有成熟。他们感情丰富,心理起伏大,易冲动,自控能力差;他们没有走向社会却渴望走向社会;他们缺乏社会阅历和人生经验,但社会却纷繁复杂,所以,如果没有正确引导的话,大学生很容易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道路。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心理脆弱,无法应对挫折。

大学生犯罪,主要原因有自控力较差,心理脆弱,无法应对挫折。大学生中独生子女是绝大多数,远离父母独立生活之后,对挫折没有准备,一旦遇到比较大的事件,容易产生过激行为。如大学生吕某强制猥亵妇女一案,吕某与女朋友在热恋之中突然失恋,面对突如其来的感情打击,吕某难以接受,某日凌晨恰好遇见被害人,一时无法抑制心中的冲动,便起了歹意。还有一些大学生因出身贫寒,或有某些缺陷,一方面对家庭和社会不满、仇视,另一方面敏感自卑,自我调控能力差,无法应对社会的一些不公和挫折,对人生悲观,以至于不能自拔,最终走向极端。最典型的案例莫过于去年发生的震惊全国的某大学生凶杀寝室室友案了。22岁的马加爵是某大学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平时内向不爱和同学多说话,由于家境贫寒,出生在农村,长期处于自卑心理。因一天晚上和寝室几位同学打牌发生口角,心里不愉快,以为同学是在嘲笑、愚弄他,一怒之下用铁锤将同窗四年的寝室室友杀害,手段之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