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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执业准入的监督管理,依据卫生部颁发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及《省县乡两级助产技术服务标准》,现就进一步规范母婴保健技术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范围
(一)有关母婴保健的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
(二)婚前医学检查;
(三)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
(四)助产技术;
(五)实施医学上需要的节育手术;
(六)新生儿疾病筛查;
(七)有关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
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的审批权限及其服务项目
(一)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辖区内一级医疗机构开展助产技术、上取环、结扎和终止妊娠手术的母婴保健技术许可。
(二)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县(市、区)妇幼保健专业机构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上取环、结扎和终止妊娠手术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许可;
(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医疗机构开展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许可。
(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凡有效期满,继续开展该项技术服务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按照原审批程序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从业人员的准入审批及标准
(一)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相关专业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助产士资格并在合法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中执业;其他专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经一年以上本专业进修培训;
2.通过母婴保健及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和助产技术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二)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权限内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并颁发《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积极争取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争取中央国家妇幼保健机构建设项目,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力争县委县政府政府在县妇幼保健机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资金上给予政策支持,改善县妇幼保健院服务环境,提升服务功能和水平。
(二)优化整合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
认真贯彻国家卫计委和中编办《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积极配合开展全县妇幼保健与计生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工作,推动妇幼健康服务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
(三)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行业管理
1.严格医疗保健机构助产技术管理。执行国家产科服务基本标准,规范各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的助产技术服务,控制不合理剖宫产,实行“谁发证谁管理”的原则,采取不定期抽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2.严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管理。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服务标准,审批准入项目;规范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服务的管理。
3.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管理。按照《省母婴保健人员资格考核办法》,加强岗位培训,规范技术考核,建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准入与考核制度。
4.严格《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国家两部委《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号)文件精神,凡取得助产技术服务许可的单位均应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提高当年发证率,推行新版《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化管理和统一机打。
5.严格妇幼健康服务专项治理。严格技术和人员准入,严查“两非”行为,强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监管、爱婴医院管理等工作,重点加强对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监督检查。
(四)扎实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全面提升全县产科急救能力。继续开展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创建活动,县人民医院产科急救中心对照标准开展自评,7月前完成,力争通过省、市级验收达标。
提升新生儿急救能力。推进“降消”项目和新生儿复苏项目,大力开展助产技术、新生儿复苏技能培训,全县助产医疗保健机构培训覆盖率达90%,人员培训覆盖率达85%、培训考核合格率达90%。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县妇保院开通新生儿急救转动系统。
提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能力。举办产儿科、助产、护理等相关人员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培训班,人员培训覆盖率达90%以上。
提升爱婴医院服务能力,规范孕妇学校工作。县人民医院开展爱婴医院的创建和复核工作,年内要迎接省卫计委对“爱婴医院”工作进行复核。
(五)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
1.实施婚前医学检查。积极开展免费婚检工作,婚检率继续保持在96%以上。
2.实施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按照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方案要求,继续加大宣传,做好叶酸发放、登记和管理等工作,落实医改工作任务。
3.规范产前筛查管理。加强产前筛查和B超诊断,提高产前筛查服务质量和胎儿缺陷发现率。县属医疗机构应开设“单独两孩咨询门诊”,加强孕前优生检测力度,对高龄高危孕产妇扩大产前检查范围和项目,增加产检频次,有效应对服务需求变化。
4.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加大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力度,凡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所有医疗保健机构均应按法律要求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力争县属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10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100%以上,乡镇卫生院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8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60%以上。
5.规范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凡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所有医疗保健机构均应开展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工作,按要求监测、填写缺陷情况,并及时上报。
(六)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继续落实农村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在全县所有取得助产技术服务的机构实行直补,规范补助程序,加强专项经费管理。
2.继续实施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和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对农村妇女继续实施免费妇科病普查,进一步规范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工作。
3.继续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工作。我县为艾梅乙项目新增县,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纳入妇幼健康常规管理,县人民医院、妇保院、中医院以及筠门岭、周田、高排、麻州、西江、小密、白鹅、庄口、珠兰、文武坝等乡镇卫生院必须按照项目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提高孕早期艾滋病、梅毒和乙肝3项检测率,做到凡孕必检。对全县发现艾滋病、梅毒感染的孕产妇及所生婴儿实行追踪、随访管理,将确诊的艾滋病病人纳入统一管理。县妇幼保健院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建成并通过省、市级验收达标,改善筛查条件,提高筛查质量,全县孕产妇艾滋病抗体咨询检测率达到85%以上。
4.继续实施“降消”项目。按照“降消”项目方案要求,开展培训、进修、市级专家驻县蹲点等工作。
5.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试点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补助项目、儿童医疗保健人员培训项目、地中海贫血防控试点项目和地中海贫血防控技术人员培训项目,落实项目经费,加强人员培训和质量控制,开展健康教育与宣传,完成项目工作任务。
6.开展妇女盆底功能障碍防治项目。在全县大力推广妇女盆底功能障碍防治工作,开展妇女盆底功能障碍防治适宜技术的培训。
7.继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医改任务,重点做好0-6岁儿童、孕产妇等健康档案电子化、规范化管理。
(七)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系列活动
以纪念母婴保健法颁布20周年为契机,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系列活动。举办妇幼健康技能竞赛等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院内文化活动。以群众需要为目标,广泛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树立行业优质妇幼健康服务新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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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妇产科护士年度总结范文
一、各项工作指标:__年住院分娩产妇数___人,新生儿活产数___人,孕产妇死亡___人,新生儿死亡___人。
二、工作情况
一年来,在市卫生局的支持和__区政府的重视指导下,我科认真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以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以规范、强化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为措施,加强执法监督检查,逐步规范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提高了产科服务质量。特别是__年__月市局对我院的产科质量督查后,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进一步规范
为了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全科工作人员执业行为,对全科人员进行母婴保健法规及政策的定期培训及考核。我们按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基本标准》要求,对科室设置、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方面进行自查与考核,对全科人员进行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努力提高我科工作人员母婴保健技术水平。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进行了科内调查、考核。举办母婴保健技术规范、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妇产科医疗安全等科内讲课。
重视继续教育,今年送我科___名医生、___名护士参加__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资格考试,均取得《___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书》。每年均派遣___名医生到三级甲等医院(__市人民医院)进修妇产科。对高危孕产妇系统管理,孕产妇、围产儿死亡和出生缺陷安排专人负责登记、上报工作。为了控制男女性别比例失调,我科严格执行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规定。并张贴醒目标志,制定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
(二)《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与管理得到加强
根据___部《关于法律证件管理与使用___》,《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__区卫生行政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统一使用___》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对在我院出生的新生儿及时办理,办理时严格进行核对,控制错发、重发等问题的出现,必要时与当地户籍派出所进行沟通,取证。对补办《出生医学证明》进行了严格、规范管理,经调查取证等相关程序后,符合的给与出具相关证明送__市出生医学证明办公室(__市妇幼保健院)办理,对不符合坚决不予办理。
(三)妇幼卫生三级网络建设和功能逐步完善
在__年全区妇幼卫生工作会议后,我市召开了由各县区卫生局长、妇幼保健院(站)长,市直各相关医疗保健机构主要领导、科主任、保健科长参加的全市妇幼卫生工作会议,下发了《__市基层妇幼卫生工作规范化管理方案》、《__市基层妇幼卫生信息资料汇编》,各县区卫生局和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县区建立了孕产妇死亡、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统计上报、评审、反馈制度,成立了孕产妇死亡评审委员会,市上每年___一次死亡评审,各县区每半年___一次死亡评审,找出影响当地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制定科学的干预措施;按期召开例会、降消项目工作得到重视,基层妇幼卫生三级网络建设成效显著。__、__县在起步晚、基础差的情况下,在基层网络建设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__县率先开展了孕产妇定点分娩,__/__/__县实行了合作医疗,有效地提高了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和《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率。
(四)产科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产科是临床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妇幼卫生工作重点,它不仅关系到孕产妇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关系到新生命的降生,关系到新生命的质量和未来,加强产科建设和质量管理,是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的关键,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__年__月__市开展柳州市区降消工作以来,随着住院分娩费用的减少。孕妇住院分娩人数的增加,我科更加注重医疗服务质量,提高技术水平。
妇产科护理工作总结
人性化服务是一种创造性的、个性化的、整体的、有效的护理模式,其目的是使病人在心理、社会、精神上处于满足而舒适的状态,减少或降低不适的程度。我科室一贯秉承人性化服务,与产妇心贴心,为她们创造一个温馨的分娩环境。
一、人性化服务:
我们所从事的妇产科护理工作是一种专业性很强、并以特殊人群为服务对象的工作。在工作中,护理人员不仅要完成好护士的角色,还要承担病人的教育者、___管理者及咨询者等角色,而且孕产妇、病人家属、医生和医院管理者都对护士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提出了高要求,这就要求护理人员必须加强自身学习,以人为本、以产妇为中心实施人性化服务。
二、与产妇心贴心:
当产妇走进病区,我们护理人员要以最甜美的笑容、最关爱的眼神、最体贴的语言面对,给她们更多的人文关怀,让他们体会到护理人员真诚的爱心。同时,全面推行一对一陪伴分娩。在分娩过程中由一个有助产经验的助产人员在产前、产时及产后陪伴产妇,特别是整个分娩过程中持续地给产妇以生理上、心理上、感情上、物质上的支持,大_大减少产妇心理及生理负担,使产妇在整个分娩过程中无痛、舒适、安全,减轻恐惧和疼痛对产妇身心的伤害。
将人性化、心贴心的服务运用到妇产科临床护理工作中,能使产妇感到人性关怀的温暖,并获得满足感和安全感。我科自开展人性化服务以来,由于服务质量的提高,受到了产妇的广泛好评。新的实践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只有不断改善人性化服务的服务方式,才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妇产科护士工作心得范文
医院对__年新招聘员工进行为期半个月的岗前培训教育,通过这次培训,我在思想上有了很大转变,对自己也有了新的认识,确实受益良多。
首先,通过此次培训学习,我对医院的现状、制度有了系统了解。同时也学习了院内感染等有关知识,收获丰富。其次,我进一步认识医疗岗位的特殊性。尤其李院长的讲话,对自己的任务和肩负的责任有更深刻的理解。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医务工作者,要想在护理事业上有所成就,要想在护理工作中立足和发展。就要做到以下几点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1、掌握自己的工作职责,安心工作,端正思想,遵守院纪院规,踏实工作,互学互尊,不耻下问;时刻为病人着想,对病人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摆正自身位置。虽然护理工作者是一个非常的岗位,做不出轰轰烈烈的大事,但也是重要和不可或缺的工作。
2、我们要坚持自己的信念,兢兢业业工作,刻苦勤奋学习,严格在工作和学习中要求自己,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一个人要实现他的人生价值,须不断付出努力。只有认真工作学习,把理论与实践结合,刻苦钻研工作技能,在工作中不断充实完善自我,才能实现理想。
3、要有团队协助精神,在抢救病人时,大家齐心协力,我们才能更好地抢救生命。
4、提高整体思想素质,我们不仅要严格遵守技术规范,还要崇尚学习,加强思想政治收养。
短暂的培训结束了,但我受到的启迪和教育将对我以后的发展起到很大作用。我会将此次培训所得的收获,运用到今后的工作中,不辜负领导的期望,争取为医院护理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微薄力量。
第一条、为保障母亲和婴儿的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母婴保健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本地区母婴保健事业的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技术服务体系,扶持贫困地区母婴保健事业的发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发展母婴保健事业提供物质帮助、经费等必要的条件,推行和健全妇幼保健保偿制度。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工作。计划、财政、民政、计划生育、教育、物价、公安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母婴保健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母婴保健工作。
第四条、全社会都要重视母婴保健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母婴保健科学知识。
第二章、婚前医学检查
第五条、婚前医学检查服务,由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妇幼保健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承担(以下统称婚前医学检查机构)。
对交通不便地区的婚前医学检查,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指定有条件的卫生院为基地,由婚前医学检查机构组织定期巡回服务,或者长期定点服务。
婚前医学检查的项目、内容、标准、程序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应当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前医学检查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
涉外、涉港澳台婚姻当事人应当到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婚前医学检查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
第七条、男女双方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机构出具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出具的《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将以上证明作为办理结婚登记的依据之一。
《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和《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证明》由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印制。
第八条、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师应当如实填写《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有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暂缓结婚的医学指导意见;对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提出不宜生育的医学指导意见。
婚前医学检查机构应当将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不宜生育的情况,及时通报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第九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婚前医学检查的收费标准,并制定对边远贫困地区交费确有困难的人员予以减免的办法。
在婚前医学检查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第三章、孕产期保健
第十条、医疗保健机构按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划定的服务区域为育龄妇女、孕产妇及胎婴儿提供下列保健服务:
(一)孕产期卫生保健、孕育健康后代的咨询指导和医学教育;
(二)建立孕产妇保健卡(册),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和高危因素筛查;
(三)专案管理、重点监护高危孕产妇;
(四)监测、监护胎儿生长发育;
(五)按操作规程接产和处理新生儿,推行新生儿复苏技术;
(六)进行定期产后访视和产后四十二天健康检查;
(七)指导母乳喂养;
(八)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
第十一条、孕妇应当到当地医疗保健机构建立保健卡(册),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当地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将流动人口和贫困家族的孕产妇列入系统保健管理的范围。
孕产妇应当住院分娩。但交通不便地区的正常孕产妇住院分娩确有困难的,应当由取得《家族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的人员实行消毒接生。
乡(镇)以上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孕产妇提供住院分娩的必要条件和良好的服务。高危孕产妇应当在医疗条件较好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第十二条、孕妇有以下情况的,应当进行产前诊断:
(一)羊水过多或者过少的;
(二)胎儿发育异常或者有畸形可能的;
(三)孕早期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性缺陷物质的;
(四)曾分娩过严重先天性缺陷儿的;
(五)出生过某种遗传病患儿或者夫妇一方患有严重遗传病的;
(六)年龄超过三十五周岁的;
(七)其他医学上认为需要产前诊断的。
第十三条、经婚前医学检查或者产前诊断认为不宜生育的,免费接受终止妊娠或者结扎手术服务。所需费用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排。
第十四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对所接生的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家族接生员应当对所接生的新生儿出具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印制的《接生证明》。新生儿的监护人持《接生证明》,到指定乡(镇)卫生院换取《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申报户口的依据。
《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制定。
第四章、婴幼儿保健
第十五条、全社会应当保护和支持母乳喂养。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开展创建爱婴医院活动。
母乳代用品的生产、销售、宣传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提供以下婴幼儿保健服务:
(一)科学育儿、母乳喂养、合理营养和防范意外事故的指导;
(二)建立婴幼儿保健卡(册),访视新生儿;
(三)定期对婴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实行体弱儿专案管理;
(四)按时为婴幼儿预防接种;
(五)开展婴幼儿口腔、眼睛、耳及心理发育等保健;
(六)防治婴幼儿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
第十七条、逐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
有产科的医疗保健机构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取样和送检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新生儿疾病筛查单位负责新生儿疾病的筛查、诊断、治疗和随访工作。
第十八条、婴幼儿监护人应当及时到当地医疗保健机构申请建立婴幼儿保健卡(册),并送婴幼儿到当地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定期的健康检查和卫生保健指导。
托儿所、幼儿园对入托、入园的婴幼儿应当查验和保管保健卡(册),配合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婴幼儿卫生保健工作。
第十九条、推行婴幼儿早期教育和智能开发。卫生、教育部门应当开展宣传、教育和育儿知识指导。
鼓励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和智能开发科学研究。
第五章、行政管理
第二十条、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下列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应当报批,在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在批准范围内开展专项技术服务:
(一)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业务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二)开展对婚前医学检查或者产前诊断认为不宜生育者实行终止妊娠和结扎手术业务的,应当报市(地)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三)开展助产技术业务的,应当报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其专业技术人员须经考核合格并领取《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开展专项技术服务。
在交通不便地区,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并取得《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的,方可从事家庭接生业务。
第二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健全母婴保健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母婴保健人员应当接受职业道德教育和规定的专业技术培训。
第二十二条、男女双方对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婚前医学检查结果、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持有异议的,由所在地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并出具《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证明》。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出具虚假医学证明的母婴保健人员,由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取消其《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制止,并可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下列罚款:
(一)违反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一款第(二)、(三)项规定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二款规定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第三款规定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指运用实验室手段对新生儿进行检测,从中发现导致儿童体格发育和智力发育障碍的先天性、遗传性内分泌及代谢缺陷性疾病,以达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的目的。
关键词优质护理服务健康教育母婴保健
随着我国现代医学的发展,母婴保健已受到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正面临着新的挑战。
产科社区母婴保健优质护理服务,由产科护理人员走出病房,进入家庭,深入社区,进行母婴保健护理,延续了病房整体护理,深化了社区温馨服务,深得社区病家满意,获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资料与方法
服务对象:产科出院1个月内的母婴人群。
服务方法:纳入优质护理服务理念,实行分区分组,责任包干制,每一责任小组由3名不同职称、不同年资的护士组成,每组承包所辖区域出院母婴的保健护理服务。
组织管理:产科社区母婴保健优质护理服务的实施管理。制定社区优质护理服务考评细则:结合邵武市立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考评标准制定产科社区优质护理服务考评细则,内容包括承包母婴服务的数量,母婴月子管理,母婴服务工作质量,母婴健康知识宣教,社区服务满意度等。
产科社区优质护理服务评价管理:结合母婴具体情况,评估月子母婴健康状况,列出护理问题,实施动态评价管理,针对性地进行母乳喂养技巧指导、婴儿抚触、婴儿游泳、科学育儿、产后指导等产科社区母婴保健。
注重反馈,持续改进产科社区母婴保健护理服务:针对社区母婴保健工作,每个月召集社区母婴保健服务小组成员意见工作会,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评价护理服务效果,找出社区母婴护理服务缺陷,需要解决的问题,重新评估,调整实施计划,落实优质护理,为社区产科母婴提供更切实、有效、便民的服务。
统计学处理:运用SPSS13.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
结果
对200户社区母婴护理服务情况评估调查:产妇护理技能评估,见表1。
婴儿照顾技能评估,见表2。
产科社区母婴护理服务质量比较,见表3。
调查资料显示,以人为本,开展产科社区优质护理服务直接为母婴提供科学、系统、全程、专业、全面的产科照顾、母婴帮助、健康教育、护理服务。产妇及家属获得健康知识、产妇护理技能,婴儿照顾技能得到提高,母乳喂养成功率高,母婴不良事件发生数减少,产妇及家属社区护理服务满意度明显提高。
讨论
探索了一条产科社区优质护理服务模式:整体护理的目标是根据人的生理、心理、社会、文化、精神等多方面的需要,提供适合人的最佳护理。在产科社区母婴保健工作中纳入整体护理、优质护理服务理念,开展“以家庭为中心的产科护理”是当代护理学中最具典型意义的整体化护理,代表了妇产科护理发展趋势。社区母婴护理服务质量评价,将产科护理工作发展与社区母婴保健需求相结合,积极为社区母婴提供整体化、个性化、连续性的产科科学专业的保健护理服务。
深化了产科护理实践,丰富了产科护理工作内涵:产科社区母婴保健护理服务,注重深化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社区母婴保健的家庭指导,并能根据个体差异为社区母婴人群提供人性化健康教育、专业性整体护理服务,有效提高了社区民众的母婴保健意识和保健技能。
增进了护患友谊,提高了社区护理服务满意度:产科社区母婴保健优质护理服务中,通过护士为母婴提供主动、温馨、满意、优质的护理服务,保障了母婴安全,这种主动寻找问题,帮助解决问题的优质护理服务,使社区人们真切感受到产科护士的爱心、关心和责任心,进一步和谐护患关系,增进了护患友谊,社区护理服务满意度明显提高。
更新了产科专业知识,提升了护士业务水平:随着人们对社区母婴保健需求的提高,不断加强母婴保健人员的师资培训,专业技能的提高,才能较好地为人们提供更科学、更专业、更人性化的社区母婴保健护理服务。产科社区母婴保健优质护理服务的实践使我们深切体会到,当护理面向社会,走向社区,贴近母婴,帮助人们更好地提高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之时,自身素质也有了质的提高和飞跃。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文化素质和卫生保健意识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已经从“有病就医”的传统观点迈向了预防保健的全新理念,即打破常规、开拓创新、提倡“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产科社区母婴保健工作纳入优质护理服务之后,更注重“以人为本”,以“母婴为中心”的整体服务质量,极大提高了社区母婴保健护理质量,很好满足了社区家庭的需求,保障了母婴安全,促进了母婴健康,实践证明,优质护理服务推进产科社区母婴保健工作。
参考文献
1蒋莉.产科助产士阶段式培养的方法及效果[J].中华护理教育,2007,4(5):206-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