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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盈利方式

保险公司的盈利方式

保险公司的盈利方式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会计制度

在我国,为了有效地管理利率风险,2000年以来,各大保险公司相继推出了一系列分红保险产品,受到广大保户的青睐,在保险公司的业务收入中所占的比重逐渐增高。在一些寿险公司中,分红保险业务收入占到全部业务收入的 50%以上,个别公司更是高达90%。由于分红保险不仅涉及分红保险保单持有人的保险保障利益,而且红利的分配涉及到分红保险保单持有人获取红利的利益,所以保险监管机构非常重视对分红保险的监管。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是保险监管机构进行监管的一个重要依据。

一、报送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的目的和作用

报送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是保监会出于监管目的而要求的。2000年保监会颁发的《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第 1条明确该规定的目的为“为规范分红保险业务,促进保险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2001年12月保监会颁发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该规定的目的为“促进人身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规范市场行为,保护保单持有人的利益”。上述规定仅说明对分红保险管理的目的,没有明确指出报送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的目的和作用。因此,理论界和实务界在对报送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的目的认识上存在分歧。

从对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的现行要求,可以理解报送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的目的和作用有以下几点:

第一,从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的报送对象来看,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只向保监会报送,保单持有人看不到这份报告,而向保单持有人报告的文件是分红业绩报告,包括分红保险经营状况及公司分红政策、费用支出及费用分摊方法 (采用固定费用率方式的除外)、本年度盈余和可分配盈余、保单持有人应获红利、红利计算基础和计算方法。保单持有人看到的内容和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的内容是否一致没有要求必须经过鉴证。所以,报送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的主要目的是用于保监会的监管。

第二,从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要求的内容来看,保监会通过这份报告能够监督管理保险公司的一些违规行为,也可以考察各个保险公司分红保险的经营业绩。

第三,从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的会计主体和范围来看,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站在保险公司的立场只反映保险公司全部业务中分红业务的经营情况和盈余分配情况,分红保险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资产负债表是从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人为切割出来的一部分,收入分配和费用分摊报告是对分红保险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及资产负债表的补充。因此,通过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可以了解分红保险这类特定的业务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在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相关规定中没有特别指出对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基本信息特征的要求。一方面,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要求和一般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要求基本一致;另一方面,其与一般财务报告也有许多不同。如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仅仅是对保险公司某类业务的反映,所以,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对资产和费用的人为分割。因此,特殊的会计主体的确定、核算范围的划分、信息的客观性和资产及费用分割的合理性等质量要求应该更加突出,否则会直接影响到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信息的使用。

至今为止,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已经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现行体制下,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没有和向保单持有人报告的分红业绩报告相衔接,不能作为保单持有人权利索求的证明,因此在保单持有人和保险公司关于分红发生纠纷时,专题报告在司法判决中所起的作用是不明确的。建议在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和分红业绩报告之间建立起桥梁,使二者的内容相互衔接,并要求分红业绩报告必须符合经过审计后的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的内容。

二、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存在的问题

(一)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和利源分析表不衔接

在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中,包含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和利源分析表。理论上讲,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是从会计的角度核算收入费用来计算业务盈余的,而利源分析表是从精算的角度区分利差、死差和费差来计算业务盈余的。这两个盈余是从不同角度、依据不同理念对同一事物的计算和分析,但数字应该一致。在现行的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中,这两个内容没有衔接起来,容易给报告的阅读者造成误解。实际上,在所有盈余都考虑到的情况下,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上业务盈余应该等于利源分析表上的所有因素的利源的合计数。事实上,利源分析表上的其他因素一行就是根据业务盈余和有限差利源数挤出来的。现行的利源分析表给人的印象是:死差利源 利差利源 费差利源 其他因素利源二利源合计,而实际上的计算公式却是:业务盈余—死差利源—利差利源—费差利源二其他因素利源。现有的两张表割裂了两者之间的必然联系,容易让人误解业务盈余和利源合计这两个指标的计算方法不同、经济含义不同、数字也不同。

(二)不分费差的情况下费用的处理容易让人误解

在不分费差的情况下,在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中计算业务盈余应进行费用的扣除,现行的做法是所扣除的费用要求采用在险种设计时的评估附加费用。这样做的本意是想在业务盈余的计算过程中剔除实际费用和评估费用不同所带来的差异,从而使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中计算得出的业务盈余等于本年实现的、用于分配的盈余。但是由于在死差、利差、费差之外,总会有其他的因素对业务盈余发生影响,所以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中计算出的业务盈余必须调整其他因素对盈余的影响后才等于当年实现的、用于分配的盈余。所以,在不分费差的情况下,以预定费用代替实际费用的处理并不能达到预期目的。

(三)分配过程没有明确体现

在现行的分红保险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中,从业务盈余栏至所有者权益损失栏主要体现当年盈余的分配过程,这部分的分配过程存在以下问题:

1.如前两个问题所述,业务盈余并不一定是本年实现的应该分配的盈余。

2.分红保险特别储备采用提转差的表达模式也难以反映期初分红保险特别储备、本年实现的用于分配的业务盈余数及期末分红保险特别储备之间的关系。

3.没有体现出盈余分配的过程,不能有效衔接资产负债表和分红保险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使两张表中的勾稽关系没有体现。

(四)费用分摊中存在的问题

分红保险业务的盈余只是公司整体业务利润中的一部分,存在共同费用的合理分摊问题。在不同的费用分摊方法下,即使同一公司计算得出的业务盈余差别也非常大。由于合理分摊费用是保证专题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的前提,现行制度中对这一内容没有规定是不合理的。

(五)对增额红利分配方式下的分配没有特别考虑

现行的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表格格式没有对一些特殊的分红保险业务进行考虑,如采用英式分红的保险公司,由于采用的是增额红利的分红方式,所以在红利分配时随着保额的增加同时增提了相应的准备金,这部分准备金本来应该是在计算当期的业务盈余之后、在分配的环节产生的,但是在编制分红保险业务盈余与计算表时,却会将这部分准备金包含在业务盈余计算过程中的准备金提转差中,这样使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不能合理地反映保险公司经营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盈余情况。

(六)应付公司红利项目的表达存在歧义

在分红保险专项财务报告中“应付公司红利”的项目名称也不恰当,在获取盈余方面公司的名义是不明确的,因为公司的利益最终会归属于公司的投资者。同时,“应付”的说法也容易使人认为这部分内容是公司的负债,是公司投资者和保单持有人一样能够直接拿走的部分,但实际上,这部分内容仅是保险公司整体经营利润的一部分,所有者是否能够获得还要看其他业务是否亏损、决议是否进行利润分配等因素。因此,它不是保险公司真正的负债,以负债项目列示是不合理的。

(七)分红保险特别储备的性质不明确

目前对分红保险特别储备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分歧。一种观点是认为这部分金额应该是公司所有者权益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另一种观点认为其应该作为负债项目列示。持第一种观点的人认为,分红保险特别储备是一种平滑机制,起平滑各年度损益的作用,某一时点的特别储备并不一定以后一定会分配给保户,如果将其作为负债处理,会增力n保险公司的负债,对计算偿付能力会有影响。持第二种观点的人的理论依据是精算规定中“保险公司应对分红保险账户提取分红保险特别储备”的规定。按照保险精算的规定,公司早晚必须要把在盈利年度提留的分红保险特别储备中的70%分给保户,那么这部分特别储备必须作为负债处理。在公司的实务操作中,有些公司把分红保险特别储备作为准备金负债处理,有些公司将其作为普通负债处理,有些有些公司干脆包含在所有者权益中,从而在报表上不体现。不同理解下的报告是不具有可比性的,有关规定应该健全分红保险的规范,以保证会计处理上的一致性。

三、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的改进建议

(一)对表式进行调整

针对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和利源分析表不衔接的问题,应在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中设计业务盈余计算表和分配表两张表。其中,在业务盈余计算表中反映业务盈余的形成过程,按照实际收入和费用支出数字填列。在计算得出的实际业务盈余项下,区分死差损益、利差损益、费差损益、其他差损益,将业务盈余的会计计算和利源分析衔接起来。另外,由于这部分计算得出的数字和利润中分红业务的利润一致,所以没有必要用盈余的说法,可以直接采用“当年分红业务利润”的说法。业务盈余计算表也应改为“分红业务利润计算表”。该表式简要内容如下:

(二)取消预定费用的处理方式

在分红业务利润计算表中应反映业务利润的形成过程,并在计算得出的分红实际业务利润项下区分死差损益、利差损益、费差损益、其他差损益,就完全可以解决在不分费差的情况下实际费用和预定费用不同对利润计算过程的影响。所以,不论保险合同条款约定分所有差还是有限差,在分红业务利润计算过程中都必须以实际费用进行列示并计算。

(三)合理表达分配过程

针对现行报告中对分配过程没有明确体现的问题,分配过程的合理表达需要通过设计独立的分红保险业务利润分配表进行,在设计该表时应注意对分配保单红利过程的体现,不仅要反映本期分配方案,而且应反映上期分配结果对本期的影响。该表的基本格式如下:

(四)统一费用分配原则

针对在报告中费用分摊存在的问题,建议有关文件应统一费用的分配方法,或提出费用分配的基本原则,以保证盈余的计算结果合理,使各公司的费用分摊结果和计算的利润之间可比,同时为保证公司对费用分摊遵循既定的原则,应该在相关规定中要求审计人员对此严格进行审计。

(五)明确增额红利分配的处理方法

对不同红利分配方式下的分配过程的体现,应考虑在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的附注中披露。如果保险公司采用增额红利方式,分配的过程应该在分配表中反映,然后在报告的附注中说明是增额红利分配方式,同时说明由于保额增加所增提的准备金数字。如果保险公司采用现金红利方式,应在报告附注中说明本年末应付保户红利中应用现金支付、留存累计生息、用以抵缴保费、缴清增额红利的金额,以反映不同红利支付方式对现金流出的影响。

(六)取消应付公司红利项目

如前所述,在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中“应付公司红利”的项目名称不恰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应调整到所有者权益项下,在分配表中也应表明这部分内容划归所有者权益。

(七)规范分红保险特别储备的处理

对于累计可分配盈余到底先确定本期分配的部分还是先确定期末分红保险特别储备的问题,公司是在考虑本年赢利的高低、市场对分红的预期、对以后年度盈利的预期等因素的基础上来决定,事实上不存在分配的先后顺序。考虑到会计上通常的分配顺序,可以用以下公式表示:

由于该部分分红保险特别储备以后是否向保单持有人分配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所以,将其包含在所有者权益中更加妥当。

(八)统一报告的内容和格式

设计统一的披露格式和内容是保证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可比性的前提,应该要求公司报告包括审计报告、业务情况说明、主表、附表和附注说明等内容。对有些需要文字说明的内容应该要求至少应说明的内容,如业务情况说明应至少包括开办的险种、时间、范围、定价利率、红利来源、资金是否单独运用等;报表附注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业务基本情况、编制基准、主要会计政策、重要报表项目明细等。

保险公司的盈利方式范文第2篇

费用分摊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盈利分析

一、创新盈利模式对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性

(一)紧跟不断变化的市场节奏

时代在进步,市场环境也在不断发展变化之中,这不仅仅是指市场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人们也对财产保险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望,但是不管市场如何变化,只有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提供更加贴心和高质量的服务,才能更好的把握住老客户和吸引新客户,因而,财产保险公司必须全面分析市场、把握市场环境的每一个细微变化,分析哪儿些事客户最迫切需要的服务,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的良性发展。

在现实生活中,每一家财产保险公司的市场策略并不完全相同,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也就导致各个财产保险公司的综合费用率以及综合赔付率都不完全相同。综合成本率是综合赔付率与综合费用率之和,不管其他数据的差异如何大,市场的细化调节让每一个财产保险公司的总体综合成本率都大体相当,保持在百分之百左右。因而,必须建立相应的更加精细化的管理会计模式来更好的分析把握盈利点,增加财产保险公司的利润。

(二)简单介绍财产保险公司盈利内容

所有的单位企业创建和运营的根本目都是为了盈利,对财产保险公司进行盈利分析可以促使公司加快市场分析的节奏感和紧迫感,紧跟市场前进的步伐和发现市场的变化,更好的评估市场细化的业绩,对不同类型的客户以及产品类型进行归类区分,为公司的销售、市场开拓以及战略企业部门等提供理论依据和市场情况分析,为公司制定正确的决策奠定基础的同时,还可以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设计不同的方案,更好的满足客户的需求。

分析盈利模式以及创新盈利点,要明确销售政策与核保政策之间的互动关系,保证销售政策在系统中的跟单核算情况,建立更加完善的精细化管理模式,更好的改变原有的在费用预算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弊端。研究不同险种类型以及客户经济承受能力,寻找更加恰当和销售方式和途径,更好的降低成本,实现盈利最大化。

二、简单介绍费用分摊的起源与变化

构建新型的盈利分析模式,不仅需要对时间、险种类型、销售渠道等方面进行综合全面的分析外,还需要进行合理的归纳分类,于是,这便产生了费用分摊的问题。

2006年公布的《保险公司费用分摊指引》让费用分摊更加明确化、合理化与科学化,它明确指出,财产保险公司所指的费用包含它正常运转和提供售后服务等方方面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赔款支出、退保金、手续费等等,这些费用的支出会减少所有者的经济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费用分摊可以更好的确定险种类型的价格、各部门业绩考核以及经营管理情况分析等外,还可以更好的推动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模式和制度的创新,提升管理水平和效率。此外,它还表明,它的出现和制定可以更好的为财产保险公司改善分摊程序和标准提供依据,在它的指引下,保险公司可以实事求是,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更加科学,更加高效的费用分摊模式以及成本核算和管理方法等等,但是,这一切需要报送中国保监会来审核通过后才能实行。

目前,大多数的保险公司的费用分摊管理方式已经获得中国保监会的审批,但是除了业务部门的职责界定以及分摊标准不一样外,其余的内容大多相似或者一样,很少有保险公司可以创新费用分摊管理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以及公司的快速健康发展。

目前保险公司的费用分摊管理模式不够精细,相关的数据也不够准确,无法适应日益完善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因而,财产保险公司的分摊模式迫切需要改进,需要注入新的活力和内容,推动费用分摊模式精细化发展的速度。

三、促M费用合理分摊进程来更好的推动盈利分析模型的构建

(一)费用分摊的特点

有的费用可以分摊到各个机构、产品以及销售渠道,比如综合赔款、综合费用、手续费等等,但是,也有一些费用是无法分摊到各个机构、产品和销售渠道的,比如投资收益、汇兑损益、业务以及管理费用等等。

(二)尽可能的推动费用分摊管理办法的改革

社会在进步,费用分摊的模式也应不断得改善和进步,这就需要人们仔细研究《保险公司费用分摊指引》的内容,并寻找其中可以进一步完善的条例和管理方法。比如:

1、进一步提高核算精细化管理的标准和纬度,比如基金以及机构归属等内容,提升专属费用的比例,降低共同费用的开支。

2、科学合理细分各项费用,制定合理高效的费用分摊流程和恰当的费用分摊标准。比如将原先有些繁琐的人力成本、设施折旧以及其他费用等三类费用改为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每一类费用再根据自身包含方面的特点进行细化。

3、明确市场的重要性,依据市场来更好的区分险种类型以及销售渠道、客户群体等等,优化险种的组合,增加分机构数量以及分渠道的费用分摊效率等等。

4、把作业成本法融入到费用分摊模式中,合理归纳各类费用的开支,并以此作为部门职能调整的重要依据和内容,促使分摊结果的科学化和准确化。

总结: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市场细分对提升保险公司管理水平和增加盈利的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市场细分可以推动盈利模式的创新,推动完善费用合理分摊的进程。只有明确费用分摊在财产保险公司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性,才能创新费用分摊方式,降低开支,增加盈利,推动财产保险公司的良性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保险公司费用分摊指引(保监发(2006)90号).2011年8月29日.

保险公司的盈利方式范文第3篇

关键词:通货膨胀 财产保险 措施

经济发展推动了国内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手中的资金、资产也越来越多。一方面标志着国内社会正在积极步入小康社会。另一方面,随着国内居民财产的增加,相应的财产保险也成为了保险业发展的重要领域。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式复杂多变,人民币汇率持续走低,国内经济正处于改革和转型的关键时期。在这样的经济环境下,财产保险是公民财产安全的有效保障措施。在近几年,国内的财产保险业务不断攀升,创造了非常好的保险业绩。但同时,由于国内通货膨胀的影响,国内财产保险公司的盈利状况并不乐观。重视通货膨胀下财产保险公司盈利问题的研究对保障财产保险事业发展有重要意义。

一、通货膨胀概述

通货膨胀是非常常见的经济学现象。通货膨胀的存在是合理的,但同时需要严格控制。通货膨胀一旦超出控制范围则会对经济产生毁灭性的影响。目前国内已经建立起了完善的通货膨胀控制预警机制,保障国内经济安全运行。但从财产保险公司的盈利现状来看,通货膨胀将是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财产管理任务。正确理解通货膨胀对做好相关工作有重要意义。

1、通货膨胀的定义。经济学理论体系中对通货膨胀的定义为:因货币供给大于货币实际需求,出现现实购买力大于产出供给,导致货币贬值而引起的一段时间内物价持续而普遍上涨的现象。从通货膨胀的定义可以看出流通纸币、铸币、信用货币的过度发现是导致通货膨胀的主要原因。

2、通货膨胀的原因。通货膨胀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居民财产缩水,对社会经济发展是不利的。但为什么还有通货膨胀?通货膨胀的直接原因是流通货币的过量发行,其间接原因则是控制纸币发现的政府为了弥补财政赤字或刺激经济增长或平衡汇率而发现的。例如:2008年,面对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政府在国内实施了四万亿的财政刺激计划。通过财政刺激拉动内需对保障经济发展也是非常必要的。通货膨胀形成的原因有很多,经济学家认为“温和性的通货膨胀”对经济发展是有利的。因此,通货膨胀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将不可避免。

3、通货膨胀对经济影响。根据通货膨胀的定义,可以看成通货膨胀对经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首先,通货膨胀造成物价整体上涨,间接导致流通货币贬值。近几年,受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影响,国内通货膨胀指数已经达到一定水平,国内物价普遍上涨,人工工资也普遍上涨。其次,通货膨胀导致流通货币购买力下降。当前国内的经济现状已经让人们意识到通货膨胀对居民存款的影响。财富缩水已经迫使人们开始关注财产保值方面的投资。最后,通货膨胀一旦超出了政府的控制范围,极有可能发展为激烈性通货膨胀。如果一旦出现则会严重破坏整个经济体系。例如:98年亚洲金融危机和08年的美国次贷金融危机,都对国内经济乃至世界经济造成了严重破坏。

二、通货膨胀环境下财产保险公司的盈利现状

通货膨胀对社会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同时通货膨胀也是不可避免的。无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通货膨胀,最终都会呈现一个结果。即:流通货币购买力下降,货币贬值。因此,通货膨胀是居民财产安全的潜在风险因素。同时,通货膨胀也是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的重要问题。通货膨胀对财产保险公司的盈利有很大影响。

1、财产保险公司的盈利来源分析。国内财险公司的盈利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即承保利润和投资收益。所谓承保利润是保费收入与费用之间的差值部分。投资收益则是财险公司利用保费对外投资所取得利润。国内所有保险公司的盈利都来自于这两个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收益发生变化都将影响到财产保险公司的整体收益。

2、通货膨胀对财产保险公司承保利润的影响分析。通胀对保费收入影响主要基于:价格效应、收入效应、替代效应等。首先,通货膨胀造成国内物价普遍上涨,其中财产保险公司的保费也会在非常上涨的范围内。受保费价格上涨因素的影响,必然会造成一部分放弃投保或改投其他保险或其他投资方式。价格上涨带来的需求下跌是必然的。因此,通货膨胀造成了保费收入的降低。其次,通货膨胀对人们的收入造成了巨大压力。就以国内近两年的经济情况来看,通货膨胀的物价水平不断上涨,但同比的工资水平上涨的比较慢。收入没有很大的增长,但居民用于生活的开支却在不断上涨。这样受生活成本压力的影响,一些居民会选择放弃财产保险的选择。最后,随着国内经济发展,国内的金融市场越来越繁荣。居民投资理财的金融产品越来越多,例如:股票、期货、黄金等等。在通货膨胀综合压力下,居民选择其他替资方式成为威胁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重要因素。另外,通货膨胀也增加了财产保险理赔的概率和风险,提高了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理赔成本。

3、通货膨胀对财产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的影响分析。投资收益是财产保险公司盈利的重要来源,而且财产保险公司在投资方面有加大的灵活性。为了实现投资较高的收益回报,一些财产保险公司会将投资锁定在流动性较高的投资项目上。目前财产保险公司主要以投资银行存款和债券为主。一般情况下通胀会提高债券投资的收益率。另一方面,由于通胀率升高时,银行存款率也会随之上调,因此通货膨胀下投资银行的收益率也会提高。因此,一般情况下,财产保险的投资收益在通货膨胀情况下会有所增加。可见,财产保险的是应对通货膨胀比较有效的投资方式。

三、通货膨胀下财产保险公司提升盈利水平的措施

通货膨胀对财产保险公司的盈利还是有一定影响的。例如:据统计2006年,财产保险公司利润总额1.78亿,2008年则损伤83.47亿,到了2010年财产保险公司利润总额225.59亿元,实现了财产保险公司盈利水平的大幅度改善。而在2006年到2010年这段时间周期内,国内的通货膨胀指数变化明显,是影响财产保险收入的重要观测因素。在国内财产保险发展过程中,投入更多的精力积极研究通货膨胀下的企业的盈利保障措施是非常必要。

1、财产保险公司要正确认识通货膨胀对企业盈利的影响。从前面通货膨胀对财产保险企业盈利影响的分析来看,有坏的一方面也有好的一方面。因此,正确认识通货膨胀对财产保险企业盈利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正视通货膨胀下财产保险企业盈利面临的问题是关键。首先,在当前一些财产保险公司过于追求投资收益,以“现金流承保”的方式换取更多利润。该方式的操作在增加了财产保险投资收益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财产保险投资的风险。其次,国内现有财产保险体系和制度还不完善。通常财产保险是以承保人财产损失为赔付条件的。在通货膨胀条件下,承保人的财产损失发生概率增加,而现有财产保险制度对财产保险的赔付条件、赔付率等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在财产保险管理方面对财产赔付准备金的管理也不科学。这些漏洞都有可能增加财产保险的成本。最后,国内可用于投资的金融产品越来越多,投资的风险也越来越大。现代社会的经济现状越来越复杂,通货膨胀发生概率和指数也越来越高。在这样复杂的背景下,任何一项投资其风险都在增加。理性看待通货膨胀对财产保险盈利的影响,充分认识到财产保险公司存在的影响盈利的问题,是做好改善工作的前提。

2、财产保险公司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通货膨胀的财务应急预案。首先,在公司内部建立一套科学的体系用于检测通货膨胀指数。通货膨胀对企业造成严重影响一般是由于企业的反应滞后造成的。建立一套完善的通货膨胀监控系统,可以帮助财产保险企业掌握准确的市场信息,获得及时的通货膨胀指数,及时做出正确的财务处理,降低损伤。其次,在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系统。该系统一方面用于评估承保人的财产风险,相抵理赔风险。另一方面,用于评估财产保险企业内部投资风险,有效降低和控制投资风险,增加投资收益。最后,重视财产保险产品的创新。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各种可替代的金融产品层出不穷。受通货膨胀价格因素的影响,难免会降低财产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做好财产保险产品的创新,定制更加合理和让消费者放心的财产保险产品,可以大大提高财产保险的市场销售情况,保障财产保险的保费收入,有效应对通货膨胀对财产保险的影响。

四、结束语

财产保险已经被现代社会所接纳和认可,但在新环境下财产保险事业的发展也面临了新的问题。通货膨胀的持续存在成为影响财产保险企业盈利的隐患之一。重视通货膨胀对国内财产保险公司盈利状况影响的研究是非常及时和有价值的。对保障财产保险事业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徐雅琴.论CPI对我国产险保费增长的影响[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1(04).

[2]周苏玉.我国财险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现状及对策分析[J].商场现代化,2011(01).

保险公司的盈利方式范文第4篇

买保险必须要看保险合同,但是相当多的投保人抱怨说保险合同让人看不懂,原因是里面的专业术语太多,过于晦涩。对分红险来说,除去通用的专业术语不说,问题反映较为强烈的是保险合同中的红利领取方式选择,以及产品说明书中的保单利益演示表(尤其是红利演示部分)。

根据保监会2009年9月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开办新型产品,应当制作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因此可把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看作是分红险合同的必要附件。

红利领取方式反映不同偏好

2003年5月,保监会《个人分红保险精算规定》,界定了分红险的两种红利分配方式,即现金红利(又称美式分红)和增额红利(又称英式分红)。

现金红利流动性较好

现金红利是以美国、日本、中国台湾为代表的直接以现金的形式将盈余分配给保单受益人,包括现金领取、抵交保费、累积生息以及购买交清保额等多种领取方式。

对保单受益人来说,现金红利的选择比较灵活,满足了对红利的多种需求。对保险公司来说,现金红利在增加公司的现金流支出的同时减少了负债,减轻了寿险公司偿付压力。但是,现金红利法这种分配政策较透明,公司在市场压力下不得不将大部分盈余分配出去以保持较高的“红利率”来吸引保单受益人,这部分资产不能被有效地利用,使寿险公司可投资资产减少,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总投资收益。

增额红利较利于提高收益

增额红利是以英国、澳大利亚为代表的以增加保额的方式进行分红,保单受益人分得的年度红利无需再次核保而自动提高保额,增加年度红利保额后的有效保险金额又成为下一年度分配的基础。在整个保险期限内每年以增加保额的方式分配红利,这部分称为年度红利。增加的保额作为红利一旦公布不得取消。同时在合同终止时以现金方式给付终了红利。

增额红利法赋予寿险公司足够的灵活性对红利分配进行平滑,保持每年红利的平稳,并以终了红利进行最终调节。由于没有现金红利流出以及对红利分配的递延增加了寿险公司的可投资资产,同时不存在红利现金流出压力,寿险公司可以增加长期资产的投资比例,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分红基金的投资收益,提升了保单受益人的红利收入。缺点是,保单受益人处理红利的唯一选择就是增加保额,选择红利的灵活性较低,丧失了对红利的支配权。

华泰人寿个险业务总部经理龙格告诉记者,不管是现金红利还是增额红利,能否给保单受益人带来更多的利益,关键在于是否有更高的收益率。如果收益率和相关险种的保障责任都是相同的,两种分配方式在本质差别很小。购买分红类保险真正需要关注的是保险公司的长期经营绩效,因为寿险关注的是长期利益,分红的前提是保险公司盈利。

红利演示不代表实际收益

产品利益演示表中的红利演示部分几乎能让所有的投保人都感到抓狂。不论是采用现金红利法还是增额红利法,分红保险的红利计算和分配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下面以较为通用和相对简单的现金红利来做一个易于理解的说明。下表是吉富88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利益演示示例。

分红额如何估算

分红险是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受益人进行分配。其计算非常复杂,涉及为每张保单计提的期初准备金、期末准备金、期初净保费、风险保额等,然后按照保监会的规定得到精算术语中的“每张保单的贡献率”。算出这个贡献率后,再乘以总的可分配红利,同时保险公司还要考虑到中长期的平滑和其他竞争对手的分配情况。

现金红利的分红原理为三差分红,即从理论上来说,红利来源于死差益、利差益和费差益所产生的可分配盈余。根据《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如果保险公司获得盈余,年度红利将不低于当年可分配盈余的70%分配给保单受益人。

死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风险发生率低于预计的风险发生率,即实际死亡人数比预定死亡人数少时所产生的盈余;利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投资收益高于预计的投资收益时所产生的盈余;费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营运管理费用低于预计的营运管理费用时所产生的盈余。对大多数保险公司而言,由于经营情况可控,在保险实践中通常采用了两差分红,即费差益不参与分红。

在此仅以红利来源的主体——利差益来做一个简化演示,投保人可理解其原理。以某保险公司的投资组合为例,40%的债券、30%的协议性存款、10%的股票股权投资、17%证券投资基金和3%的现金及等价物,假定年收益率分别为4.5%、4.5%、10%、8%和0,则未来总投资收益率=40%×4.5%+30%×4.5%+10%×10%+17%×8%+3%×0=5.51%。假设分红险预定利率为2.5%,投资收益全部进入可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按70%进行分红,则利差带来的当年度红利=保单责任准备金×(5.51%-2.5%)×70%=保单责任准备金×2.107%。在阅读产品说明书的过程中,出于简化计算的目的,可用保单现金价值来近似替代保单责任准备金。

每年的分红业务核算后,核算出的总盈余会分出一部分给保单受益人和股东,这一部分称为可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和未分配盈余的比例是考虑年度投资收益、竞争因素、客户的合理预期、监管规定等诸多因素,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通过,报监管机关后确定的,并非保险公司任意确定。

保单责任准备金表示保险人估计的用于支付未来到期保险金所需的金额,保险公司必须保持资产超过其保单责任准备金,以便它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到期的索赔。

保单现金价值又称解约退还金或退保价值,是指带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保险人为履行合同责任通常提存责任准备金,如果中途退保,即以该保单的责任准备金作为给付解约的退还金。

保单责任准备金通常略高于其现金价值。由于保单的各期期末现金价值一般在产品说明书中有列示,在计算分红额时常以现金价值代替前者进行估算。

如何对保单红利进行估算?保监会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在产品说明书和其他宣传材料中演示保单利益时,用于利益演示的分红保险的高、中、低三档假设投资回报率分别不得高于6%、4.5%和3%,现金红利累积年利率不得高于3%。

对红利水平进行估算。以演示表中第5年末中档水平为例,由利差带来的当年度红利约为63988.45×(4.5%-2.5%)×0.7=895.84元,与演示表中显示的当年度红利总额1207元相比,其差额可近似认为是死差益。

保险公司的盈利方式范文第5篇

根据我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的行业分类标准,截至2011年底,我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金融保险类公司分别为31家和10家。其中,爱建股份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东吴证券、方正证券和新华人寿于2011年上市,本文将这4家公司从样本中剔除。将余下的37家金融保险类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对其2005年至2010年的股利政策进行分析。

一、股利政策统计分析

(一)历年股利分配情况分析

笔者首先对37家公司2005年至2010年的股利分配情况进行统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37家公司6年间所采取的股利支付方式及采取每种方式的公司数占含未上市公司的公司总数的比例进行了统计,结果见表1。需要说明的是,混合股利包括送股加派现、转股加派现以及转股加送股加派现等情况。由表1可以看出,金融保险类上市公司所采取的股利分配方式包括单纯发放现金股利、发放混合股利、不发放股利和转增股本,不存在单纯发放股票股利的情况。如果将发放现金股利和混合股利的情况视为分配股利,将零股利和转增股本的情况视为不分配股利,则2005年至2010年间,分配股利的公司占当年已上市公司的比例依次为35.29%、54.55%、70%、83.33%、84.37%和81.08%。除2005年分配股利的公司占比较低外,其他年份均超过50%,并呈逐年递增态势。采取单纯现金股利支付方式的公司数亦呈逐年递增态势,至2010年已占上市公司总数的70.27%。混合股利支付方式在6年中的变化不大,所占比重较小而且均为现金股利加送股或转增股本方式,说明金融保险类上市公司更倾向于现金股利支付方式,较少采用股票股利或转股方式。

(二)现金股利支付连续性分析

公司是否连续并稳定地进行股利分配,尤其是现金股利的分配,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说明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持续发展能力和财务状况等。样本公司中有16家公司于2005年之前上市,21家公司于2005年之后上市,为了提高准确性,对二者2005年至2010年现金股利的支付次数分别进行了分析。1.2005年之前上市的公司现金股利支付的连续性。由于混合股利中均包含了现金股利,故进行统计时将混合股利视为现金股利。统计发现,16家公司中连续6年派发现金股利的共5家,占31.25%;6年中派发过2至5次的共8家,派发1次的仅有1家,未派发的共2家。如果将派发6次和5次现金股利的公司视为股利支付连续性较强,则其中7家(占比43.75%)的公司股利支付连续性较强;另外9家(占比56.25%)的公司股利支付连续性较弱,即约六成的公司股利支付连续性较弱。2.2005年之后上市的公司现金股利支付的连续性。2005年之后上市的公司共21家,其现金股利支付情况为,共20家公司上市后派发过现金股利,其中上市后每年均派发的公司共18家,占比85.72%;派发但并未每年发放的公司共2家,占比9.52%;未派发的仅有1家,占比4.76%。这说明2005年之后上市的公司现金股利支付的连续性较2005年之前上市的公司有大幅度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有所提高。

(三)现金股利支付水平分析

在股利支付方式中,只有现金股利可以在数量上进行统计比较,而送股和转股却很难进行量化。因此,该部分仅考虑发放现金股利和混合股利的公司,对其包含混合股利中的现金股利部分的现金股利支付水平进行统计分析。统计从两方面进行,一是统计各年的现金股利支付额,以了解各年的支付水平和变化趋势;二是统计现金股利支付平均值,以分析各个公司与行业均值间的差异。另外,为了使分析数据具有合理性,本文选取37家公司中进行过3次及3次以上分红的公司作为样本,并对2005年前后上市的公司分别进行分析。1.2005年之前上市的公司现金股利支付额和支付均值分析。从股利支付额来看,9家公司现金股利支付水平呈现各年有一定起伏、公司间差异较大和水平相对较低的态势。其中,2005年是6年中股利支付水平最低的一年;2006年仍处于较低水平;2007年股利支付水平较前两年有了明显提高,成为6年中支付水平最高的一年;2008年股利支付水平较前一年度有所下滑,究其原因可能是全球金融危机对金融保险行业的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同时这些公司为了保持其流动性,采取了降低现金股利支付水平的政策;2009年和2010年股利支付水平有所上升。从股利支付的平均值来看,9家公司6年现金股利的支付均值为0.197元/股。其中,中信证券、国元证券、宏源证券、长江证券和招商银行等5家公司均超过了平均水平。2.2005年之后上市的公司现金股利支付水平和支付均值分析(见表3)。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这12家公司于2005年之后陆续上市,故以其上市年份数作为分母计算均值。从股利支付额来看,12家公司上市后只有中信银行2010年未进行派现。其中,以中国平安2007年派发的0.7元/股和中国人寿2009年派发的0.7元/股为最高,以工商银行2006年派发的0.016元/股为最低。从股利支付平均值来看,12家公司5年派现均值为0.223元/股,比2005年以前上市的公司派现均值0.186元/股提高了20%。其中,中国平安、兴业银行和中国人寿处于领先水平,超出均值70%以上。宁波银行等其余8家均低于均值水平。可见,12家公司股利支付水平亦呈现出各年有一定起伏、公司间差异较大的态势。但2005年之后上市的公司派现水平较2005年之前上市的公司提高了近20%,从一定程度上表明前者的业绩水平较好、公司质量相对较高。

(四)收益与股利分配之间的关系分析

收益状况是企业制定股利政策的主要依据。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是衡量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笔者通过比较各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和每股股利对收益与股利分配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首先对37家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和每股股利进行汇总统计,在此基础上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分析。

1.同一年份不同公司的数据分析。2010年盈利并派现的公司共30家、占比达81.1%。这30家公司,除陕国投、国元证券、长江证券、广发证券曾出现1年亏损外,其他各公司均实现了年年盈利,尤其是2005年之后上市的公司还实现了年年派现。在2010年盈利但未派现的6家公司中,深发展连续6年盈利,仅有2个年度发放过较低的现金股利;安信信托1年亏损5年盈利,从未支付过现金股利;国金证券6年盈利,只有1个年度发放过现金股利;西南证券4年盈利2年亏损,从未支付过现金股利;太平洋证券5年盈利1年亏损,只有1个年度发放过现金股利;中信银行2010年零股利,其余各年均发放了现金股利。可见,金融保险类上市公司在制定股利分配政策时,基本遵循了“有盈则分无盈不分”的原则。一般地,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相对较高时,公司有较多的盈余以进行股利分配,每股股利的支付水平也应相对较高;反之亦然。为了能够直观判断,进一步测算了2010年盈利并派现的30家公司的股利支付率,统计了处于各区间的公司数和比例。统计结果为:股利支付率大于40%的公司共5家,占比16.67%;处于30-40%和20-30%区间的各有9家,各占比30%;处于10-20%的共7家,占比23.33%。可见,约77%的公司股利支付率大于20%,100%的公司股利支付率大于10%。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金融保险类上市公司在制定股利分配政策时,基本遵循了“多盈多分、少盈少分”的原则。#p#分页标题#e#

2.不同年份同一公司的数据分析。为进一步深入分析,从银行类和证券类上市公司中各选取了一家连续6年派现、净资产收益率在同类公司中较高的公司进行分析。被选取的对象为招商银行和中信证券,二者的收益与股利分配情况分别见表4和表5。可见,2005至2010年间两家公司每股收益与净资产收益率之间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但每股股利、股利支付率的变动趋势与收益的变动趋势缺乏一致性。从每一公司的数据可以看出,当公司收益提高或降低时股利支付水平并未随之相应提高或降低。这表明,二者虽遵循了“有盈则分”的原则,但是并未完全采取“多盈多分”的政策。

二、分析结论

金融保险类上市公司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具有垄断性、高风险性、效益依赖性和高负债经营性的特点。该行业受政策的影响较大,其效益取决于国民经济的总体效益,同时还具有优化资金配置和监督经济的作用。上述特殊性决定了这类上市公司应在保持自身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盈利性,也决定了影响该行业股利分配政策的因素与其他行业有所不同。本文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将该行业股利分配政策的特点从以下五方面进行了总结。

(一)股利分配政策方面

这类企业的股利分配政策包括股利支付形式、股利支付率、具体股利政策和股利支付程序的确定等。具体包括剩余股利政策、固定或持续增长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和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等。本文通过对37家公司的分析,得出了其近6年中在股利支付形式的选择、股利支付的连续性、股利支付水平以及股利支付与收益之间关系等方面的结论,未能直观地判定其对于具体股利政策选择的倾向性,这一问题仍有待进一步的探讨。

(二)股利支付方式方面

金融保险类上市公司较多采取了现金股利支付的方式,不存在单独采取股票股利方式的公司,混合股利和转股方式占有一定比例且占比较低。

(三)现金股利支付方面

就金融保险类上市公司而言,2005年之前上市的公司股利支付尤其是现金股利支付的连续性不高、稳定性不强;2005年之后上市的公司现金股利支付的连续性比2005年之前上市的公司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表明上市公司的质量越来越高。

(四)股利支付水平方面

金融保险类上市公司股利支付水平呈现各年有一定起伏、公司间差异较大的态势。2005年之后上市的公司派现水平较2005年之前上市的公司有所提高,这也从一定程度上表明2005年之后上市的公司业绩水平较好、公司质量相对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