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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监督管理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保险监督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保险监督管理

保险监督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监督管理制度社会保险政策社会保险事业

社会保险基金作为参保人的养老金,成为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根基。由于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的速度提升,令社会保险基金的风险愈发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案件的出现,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基金安全与完善特别关键。

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中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滞后,征缴方法欠缺强制性

当前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是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及《社会保险法》,没有有利的法律对欠缴乃至拒缴的单位进行制裁,征缴方式备受挑战,令社保基金欠缴状况十分严重。

(二)企业经济效益较差,欠费时间过长,欠缴数额过大

以检查状况而言,欠费大户大多为企业效益欠佳、停产或半停产等企业,这些企业派发工资十分艰难,无法为职工进行社会保险的缴纳。

(三)部门相互间欠缺协调,对基金保值增值具有影响

基金结余金额用在购买国债或存进国有商业银行,不可用于其它方式的投资。而银行利率水平以及国债发行量、发行形式等较难符合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所需。依照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以及财政专户活期存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优惠利率,有些地方财政与社保经办机构由于协调不足,未依照规定把财政专户的基金用在购买国债或尽快转为定期存款,令利息收入降低。有些银行将未收到中国人民银行文件为借口,不肯采取优惠利率,对基金保值增值造成影响。

(四)基金统筹层次低,互济功能较难有效发挥

依照省政府文件制度,企业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执行市级统筹、升级调剂规模。可是以当前执行状况而言,较难真正实现预期成效。社保基金统筹层次较低,较难具备共济能力,统筹调剂作用较差。以当前各市状况来看,社会保险基金虽然具备相应的结余,可是分布并不平均,有些市、县、区甚至长期收不付出,构成基金缺口,令一些政策无法落实到位,社会保险支撑能力十分薄弱。

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解决方法

(一)强化宣传,加大参保覆盖率

扩大对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能力,令民营企业掌握社会保险政策,且有效意识到参与社会保险的重要性以及价值所在,依照法律参保且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以此保障职工的有效权利。充分展现新闻媒体的效果,多层次,全方面进行宣传。选择业务骨干,进入到企业当中,与职工紧密沟通,解答职工的疑惑,提高职工的参保意识以及参保积极性。总而言之,需将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乃至股份制企业归入参保群体当中,减少社会压力,保持社会安定。

(二)强化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认真正确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对于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需使用零基预算法把需参与所有社会保险的参保单位、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缴费比率、清欠指标等基本状况依照稳定性、可靠性为原则,编制社会保障基金收入的预算。严格依照社会保险基金制度的列支范畴,对支出预算进行编制,不但不会遗漏,还不会超支。年度预算方案只要通过批准,财政部门、税务机关乃至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则需依照法律足额征收可收的预算收入,并且也应通过相应的费用进行支出。财政部门、劳动乃至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的监督,定期检验税务征缴机关以及社会保险经办部门预算执行状况,且须对预算执行结论给予审核,以便加大预算束缚力。并且,还需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决算管理。财政部门、劳动乃至社会保险部门均需相互结合,加大对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的管理,令财政部门、劳动以及社会保险部门相结合,令上报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的工作机制给予完善,以便保障数据的完善性。

三、五险合一统一管理

将当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进行转变,提高整合力度,对当前社会保险经办部门给予调整,统一经办机构,完成五险合一,以此将征缴、支付、稽核进行统一,分账结算。并且还需建立统一的计算机管理服务网络,将数据、信息集合,完成资源共享,且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以及征缴乃至支付情况给予监督。

四、创建及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

建立基金监管部门,且执行专人负责,在事前、事中、事后进行监管。透过行政管理、经办机构管理乃至监督部门进行审查,对社会保险基金采取市场性监督。劳动及社会保险部门、财政部门、社会保障机构乃至审计机关,依照自身职责,共同结合,一同管理,构成行政、社会、专业乃至内部的监管,以此执行一体化,对基金运转进行监督,以此提升基金管理的透明度,令社会保险基金能够透明、公开、安全、高效,透过定期对社会颁布基金征收、支付、管理及运转的情况,通过社会进行监督。有效发挥出计算机网络的效果,并且,还需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管理。透过基金执行完善、动态、实时的监管,谨防基金管理风险,以便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完善性。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的进步,所以应当打造科学远大的决策制度,为劳动保障部门乃至其他部门的政策决策给予支持。

参考文献:

[1]张利军,肖敏.国外工会参与社会保险监管的经验及其借鉴[N].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0

[2]周咏梅.青岛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研究[N].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10

保险监督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保险;风险评估;安全监督管理

1引言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人类在生产生活中,常常会遇到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以致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在人类生息繁衍的世界上,无论科学技术多么发达,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力量多么强大,因自然、社会、机械故障、人为操作等因素造成的各种灾害事故损失总还不能完全避免。纵观古今中外,地震、洪水、山崩、海啸、台风、雷击、火灾、轮船倾覆、飞机坠毁、火车相撞、石油井喷、煤矿塌方、机械故障、交通事故以至人们的工作失误、产品质量缺陷等,导致物毁人亡造成经济损失的实例,举不胜举。人们为了避免各种原因造成的灾害事故给人类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总结出许多预测预防的措施。面对突如其来的灾害事故造成的巨大损失,企业、家庭或个人渴望获得经济补偿以便恢复生产和生活。由于是人们不断的探索,逐步形成了保险的经济活动手段。同期在企业的安全投入方面逐渐出现了有关保险方面的内容,迄今,除了工伤保险之外,还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许多方面的投入,这些保险内容的增加以及险种的变化都是为了实现在损失以及伤害事故发生以后受害方能够得到一定的补偿,同时也是为全社会提供一种安全的心理保障。

2风险与保险

在美国化学工程师协会对风险的定义中,采用了事故概率函数(或频率)和后果的概念,有时采用术语“期望的损失”。对于风险的认识,除了简单的在工业技术上的评判之外,它还受到心理学、人类工程学等多学科的影响,例如,公众对大公司的安全期望比小公司的期望大,要求大公司采用更高的标准。对于企业来说,存在事故的风险即意味着可能会导致财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或者两者兼而有之,这势必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因此,企业总是期望自身的风险水平相对较低,这样既可以避免生产不受影响,同时可以提升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的社会信用度和产品竞争力。但是事实上,一旦企业的生产装置开始运转,其设施设备的固有风险便随之而来,如何保证即使在事故发生以后,企业生产也不致受到严重阻碍,除了企业自身在建设初期加强设备选型,选用安全度高的设备,在运行期间加强管理之外,还必须考虑一旦发生事故如何弥补损失,恢复生产。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和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保险人就是保险业务的经营者,即通常所说的保险公司,它通过收缴保险费而承担被保险人所转移的风险。被保险人就是获得风险补偿的人,他有权在发生风险损失时要求保险人予以补偿。被保险人的风险转移要通过订立保险合同来实现。

从风险与保险的关系来看,风险是保险业的“原料”,是保险的第一要素,可以说没有风险就没有保险。保险是处理风险的一种非常重要的财务型技术,保险公司便是专门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特定风险事故的发生,是保险的职能得以实现的前提。

3保险对社会经济生活的作用

保险在经济发展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保险通过赔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帮助个人或组织在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风险事故发生时避免或减少经济危害。这种经济危害,对于个人来说,只是经济困难,但对于企业来说,就可能是破产。依据马克思的产业资本循环理论,产业资本包括或具有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3种形态;3种形态的资本在空间上同时并存,在时间上依次继起;产业资本要顺利循环,要求3种形态的资本能够顺利地相互转化。保险发挥其经济补偿作用,可以保证3种形态的资本顺利地转化,不会因灾害事故而造成产业资本循环的停滞或中断,从而有利于企业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保持生产经营活动的连续和稳定。

保险通过收取保费而接受投保人所转移的风险,为其提供安全保障,因此,保险的主要作用之一就在于减少被保险人对于自身所面对的风险的忧虑或心理上的不安。

3.1保险的微观经济作用

保险的微观经济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保障经济安全。就个人或家庭而言,保险无疑具有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作用,使个人或家庭的生活得到保障。不仅如此,人寿保险还可应用于老年生活、筹措子女教育费用等方面。就企业来说,发生损失时,不仅可以立即得到补偿,使企业的经济生命不致中断,而且对可能遭到的利润损失可直接用保险方法获得解决。此外,企业也可能因不幸事故的发生而对公众或职工负赔偿责任,这种责任有时可能十分巨大,甚至使企业难以维持,而通过购买有关的保险,便可将赔偿责任转移给保险人从而维持企业的经营稳定。

(2)提高担保信用。有了保险,微观经济单位在融资等活动中便会因其投保而使其信用提高,继而获得诸多的方便。在欧美等国,个人求职(如诚实保证)或子女婚嫁(如人寿保险)常以保险为条件。再如企业主,也可通过购买人寿保险而提高其信用。

(3)促进事业发展。无论个人还是企业,购买保险以后,将不确定的巨大损失转化成了小额损失,消除了后顾之忧,从而可以专心致力于事业的发展,还可增加企业扩展的机会。

(4)养成节俭美德。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储蓄来自于节俭,但储蓄全凭自愿,难免有始无终,或是挪作他用。保险则胜于储蓄,因为投保以后,必须按保单规定按期缴纳保险费,直至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期届满时,才能领取应得的保险金,无形中带有强制储蓄的性质,形成节俭的美德。节俭所集中的资金又可用于经济建设,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3.2保险的宏观经济作用

保险的宏观经济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经累积、集中就会形成巨额资金。尤其是人寿保险,因保险期间长,累积日久便成巨额资金。这些资金,构成了社会长期资金的主在来源,只要运用得当、投资适宜,不仅可以增加国家财富,而且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保险人赔偿给付的可靠性,降低全社会的风险水平。

(2)调节金融。就保险在社会再生产的交换环节中的性质而言,因为能够集中巨额资金加以运用,可以起到调节金融的作用。

(3)稳定物价。保险可以使企业维持连续经营,使供需保持协调,物价得以平稳。另一方面,保险对应付风险的准备,较之各个企业单独去处理,可以节省许多开支,使成本降低,价格回落,从而起到稳定物价的作用。

(4)增强国际经济关系。一方面,巨额保险标的的国际再保险,可使风险尽量分散,经营更加安全,促进了金融的国际化;另一方面,各国保险事业的发展,使国际贸易的风险减少,国际市场的范围扩大,从而促进国际间一般企业的发展。所有这些,均促进了国际经济的加速发展,提高了国际间的信用与利益。

(5)促进全社会安全与稳定。为谋求社会福利,国家可以通过推行社会保险,达到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稳定、促进社会安定的目的。其他为社会目的而实行的强制保险,如机动车辆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农业保险等,也可以发挥其降低个人、集体风险保障社会安定的积极作用。

4保险介入安全监督与管理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风险是保险的第一要素,也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关键要素,因此,保险的核心就在于对风险的准确把握,在于对风险的控制管理水平。所谓风险管理,就是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对风险进行识别、预测、评价的基础上,优化各种风险处理技术,是以一定的风险处理成本达到有效的控制和处理风险的过程。风险管理的实施步骤,主要包括: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选择风险处理方法和效果评价等。

保险的派生职能之一——防灾防损,在客观上起到了保障社会稳定的作用。保险人通过与公安、消防、交通、水电、农牧渔业、地震、气象部门的配合,开展防火、防洪、防震和防止交通事故等宣传工作,提高了投保人对防灾防损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参加当地安全委员会和消防委员会等安全组织,做到互通信息,搞好各部门的防灾防损工作;保险人还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的地区性或行业性安全联合检查、冬春两季防火检查和夏秋两季防汛检查等,帮助投保人消除事故隐患;结合承保、理赔工作,帮助企业做好安全管理,拨付防灾补助费,用于防灾防损专职部门添置设备、防灾宣传、修建防损设施,使企业发生风险事故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如此既稳定了企业生产,也保障了社会安定。

大力发展保险事业,不仅是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也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其稳定社会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通过对企业安全水平的正确评估,为企业的自我管理、政府的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等提供依据。在这一点上,保险和安全监管有着同样的需求,那就是开展互补的风险评估体系的研究,从而为降低职工、企业乃至全社会的风险水平,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必要的保证。

保险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承担着补偿灾害损失的责任,从企业经营管理和自身经济利益出发,必然会主动关心保险财产的安全,积极进行防灾防损工作。保险企业运用自己长期处理风险的经验和专门知识,积极指导企业的风险管理,向被保险人提供防灾咨询,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被保险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同时,保险企业还会主动从保险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防灾基金,资助有关部门增添防灾设施,开展灾害研究。通过上述种种工作,既可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或缩小灾害损失的程度和影响,使社会财富少受损失,又可减少保险赔款支出,稳定保险经营,从而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佳统一。

为了社会安全和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政府强制规定一些安全措施或安全要求,迫使个人或企业加强对风险的管理。例如,对特殊工种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机动车辆实行年检制度,并强制实行第三者责任保险;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或搭乘交通工具。而对于企业来说,通过与企业利益息息相关的保险的力量介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必然可以促进提高企业自身的风险评估能力和风险控制与管理水平,从而改善企业的本质安全化水平,降低企业自身及保险业的风险。

要想更好地实现保险职能以及保险的派生职能,必然涉及到了一个新领域,那就是保险公司如何确保对企业的风险进行准确的评估,从而能够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并最终实现全社会风险分担的目的。同时必须要看到全面实现保险的职能,一方面要依托保险公司的技术创新和不断开拓,另一方面,人们必须认识到保险职能的实现很大程度上与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的开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保险已不再单纯是一种企业行为,更多应该是一种社会行为,一种企业兑现其为保障社会“安定”的承诺的行为。

随着现代保险的发展,国外各大保险公司均不同程度上已经或正在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和实践。经过长期的不断积累和实践,国外已经形成了大量先进的理论、理念、思想以及实践经验,尤其在建立风险评估体系方面已经远远走在了人们的前面。

目前,一些国家和地区,尤其是欧美、日本、新加坡、香港等,由于其市场经济已经发展到了一个相对发达的阶段,所以很多企业行为是直接与市场挂钩,是与经济效益挂钩的,比如在上述国家和地区,许多行业自身均已形成了一套风险评估体系,因此,已经积累了大量技术数据,同时不断完善了其风险评估的方法理论;无论是接受国家监察,还是公众监督,还是进行保险,企业均可以通过风险评估,提供相应的评估结果,表征企业的安全水平。而这些评估体系,或是由企业,或是由科研机构,或是由国家监管部门,或是由上述多方参与建立。实践证明切实有效的评估体系无一不是借助了保险的评估理论体系。国外保险的一些做法就很值得人们借鉴,比如:

(1)在保险活动中,若是被保险方在一年中未发生任何事故,那么保险费率会逐年降低,作为一种对被保险方的补偿奖励。

(2)保险人会根据被保险方规模的大小,分配安全检查人员到各个单位进行检查,促使被保险方不断检修、保养、维护设备,控制风险水平,若是检查人员认为被保险方未能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降低风险水平,那么保险公司有权中止合同。

这表示保险为企业提供的不仅是简单的保险服务,它还为企业提供防灾抗损的监管职能,从以上两种做法看,无论是保险费的下降调低,还是保险合同的中止或延续,均需要一个中间环节,那就是一个对被保险方进行风险评估的过程,通过风险评估——评估风险控制管理的水平——中止或延续保险合同的方式,介入企业的安全管理,提高被保险方对安全的重视程度。从而很大程度上分担了本应属于政府监管的一部分职能。

同时,由保险的功能可以看出,保险对于企业的保险、银行贷款、政府及公众的安全信任度等活动均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在上述活动中,企业都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企业是具有安全信用、贷款偿还能力等。那么,建立一种适合于企业保险和安全监管的风险评估体系已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

反观国内,保险行业经过多年粗放式的发展,逐步开始规范化、科学化,但是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相关专业人才,直接导致保险的发展走人了一个瓶颈地带,尤其是由于计划经济时代各种机构、机制、管理等诸方面的原因,直接导致了保险业和安全监管在技术上、理论上、观念上的落后,也使得国内的风险评估还处于初级阶段,大多还是在引用、吸收国外技术的层次上。当务之急是建立完善、有效并适合于中国保险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风险评估体系。

5对策措施

加入WTO以后,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各种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理念不断融人国内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中,人们的风险管理理念也应该逐步与国际接轨,接受和汲取国外先进风险管理思想,不断提高人们的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监管的目的在于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要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不仅是涉及到行政管理问题,它还涉及到其他譬如安全科学、安全工程、管理学、经济学等多学科方面的内容。

目前,世界发达国家采用的安全监管模式大都是政府监管为主体,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定法律法规以及各类标准的优势,将安全监管过程标准化;同时发挥社会其他包括安全评估中介机构、保险公司、银行等等的力量,促使企业认识到降低企业风险水平对于企业在全社会获得应有的经济、政治地位的重要性,也只有得到社会的认同,获得社会信用度,企业才有可能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先发位置,譬如在企业规模扩大、选择合作对象、获取政府贷款、得到银行担保等等拥有其他企业所没有的优势。

从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损失预防的普遍推行,是现代保险经营的一个发展方向。虽然损失预防通常属于国家行政管理的范畴,但当今的一般保险业已从事后补救转向事前预防,其理由就在于“疾病的预防胜于治疗”,这一点在西方尤其是欧美国家以及新加坡、韩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保险公司的承保活动中已经得到了一定的体现。如海上保险方面,造船技术与航海技术的发展、海图标识与海难救助等有关制度的完备均足以达到预防的目的,因此,保险公司便随时设法协助这些技术的研究和制度的改进,使海难的灾害减少。又如火灾保险方面,保险公司对良好的建筑与消防设施常予以保险费折扣的优待,甚至支出消防费,或直接组织火灾救助队,以抢救受灾中的财产。

尽管损失预防似已超出保险范围,但当今国际上各大保险公司无不将其视为经营上的合理措施。相比较而言,国内在这一领域大多数保险公司还没有能够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因此,有必要加快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工作。

积极开展风险评估专业人才的培养,为可以尽快弥补与国外先进国家之间的差距打下人力基础。抓住目前保险的发展趋势,把握机遇,加快风险评估研究机构的建立,分离保险公司风险评估的业务,成立相应经纪公司,积极开展将保险、风险评估和企业安全水平评估结合起来,从而建立适合于中国国情的风险评估体系。

同时,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大对安全事故报告数据的收集积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国内实际,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并实现资源的共享;此外,可以充分利用现在正在全面开展的安全评价工作的优势,吸引更多的安全工作者参与到风险评估体系建立的工作中来,不断丰富和发展风险评估的理论、理念和思想,并落实到实处,降低全社会的风险水平,从而不断推进我国的安全工作。

在加强立法进程以及加大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的同时,充分发挥与企业经济利益息息相关的保险的经济杠杆作用,发挥其在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中不可忽视的影响力。开展适合于保险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风险评估体系的研究,不仅是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也是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条件,从而有效降低职工、企业乃至全社会的风险水平。

6结束语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了获取最大经济效益,一方面往往会缩减其在安全、健康方面的开支;另一方面,为了提高产品竞争力,它又必须提升企业形象,增加在安全、健康方面的开支。那么如何规范企业在安全、健康方面的投入行为,光靠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干预显然是不够的。实践也证明,在这一点上,管理部门的干预也远远没有达到其预期的目标。企业甚至对于安全产生了一定抵触情绪,与此相对应地产生了国家直接干预企业安全工作的现象。虽然对于一定时期来说是允许其存在的,但从长远来看,对于营造正常健康的安全监督管理模式来说,这无疑是不可取的。

对于整个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而言,国家的责任在于制定“游戏规则”,在于将管理过程标准化,做到管理上有章可循,有理可据;政府必须在这一进程中发挥它独到的效用,无论是在人力资源的提供,法律法规以及各类标准的制定、安全监管机制的建立,还是最终整个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都必须是在政府的统一宏观调控下进行。

当前严峻的安全形势迫切要求人们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除了不断转化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能、弱化行政干预色彩,除了进一步提高政府职能部门宏观管理的能力之外,人们还应该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企业要生存,要提高市场竞争力,就必然需要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就必然需要遵守市场规律;因此,应该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对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应该尽快在这一领域积极开展各项研究,将保险行业融人安全监管体系。加强政府与行业协会、行业协会与行业协会之间的合作,保持各方的信息沟通,同时要积极开展适用于各行业的风险评估体系,加强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并开发各自相应的基础数据库。

参考文献“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1胡援成主编.财产保险[M].沈阳: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8

2段昆著.当代美国保险[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

3上海财经大学保险教研室编.保险学原理[M],1989.8

4保险学概论[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8

保险监督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存款保险道德风险存款人利益

随着金融市场化步伐的加快,中国银行业多元化竞争格局的形成,金融业自身的经营风险在不断增加,近年来我国出现的一些金融机构的破产倒闭现象(“海南发展银行”“广东国际信托”“中农信”等),打破了银行不会破产的神话,给我们的经济和金融体系造成了较大危害。中国人民银行在2006年10月30日的《2006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明确指出,将加快存款保险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金融风险处置长效机制。

一、存款保险制度概述

存款保险制度是指为了维护存款人的利益和银行的稳健经营与安全,国家金融体制中设有负责存款保险的机构,凡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强制或自愿地以缴纳存款保险金的方式投保,当投保银行出现信用危机,特别是发生挤兑时,由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流动性资助或代替该破产机构在约定的限度内向存款者支付存款。

存款保险制度在提高公众对金融机构的信心、降低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因此,存款保险制度和金融监管当局的审慎监管以及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功能被公认为金融安全网的三大基本要素。金融监管当局的金融监管是一种事前危机防范的手段,而存款保险制度则可以补充金融监管当局监管的不足,可把银行倒闭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减少到最小。

由于世界各国的经济金融体制、经济发展水平和法律体系的不同,各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存在一些差异,但是其基本目标却是相同的:(1)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尤其是保护小额存款人的利益;(2)设立对出现严重问题或面临倒闭的银行的合理处置程序;(3)提高公众对银行的信心,保证银行体系稳定。

二、我国存款保险现状及建立显性存款保险的必要性

1、我国存款保险的现状

我国虽然没有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但一直实行了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人的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国家信用的担保。这一存款保险方式在很长一段时间维持了我国居民对现有金融体系的信心,确保了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对经济的稳步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因其浓厚的行政色彩带来的负面效应也日益显现。

首先,在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下,银行的风险和收益不相配比,银行不用付出成本就可以得到国家帮助其处理经营风险的收益,这将使银行无视风险,而从事高风险业务,以期取得高额收益。并且,存款人因存在着政府会对其存款保护的预期,而放松对银行的监督,加大银行的道德风险。因而,现行的隐性存款保护方式破坏了金融领域活动参与者的风险承担机制,不利于整个金融体系的高效、稳健运行。

其次,在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下,由于信用担保是国家、政府提供的,且法律上也没有明确规定对存款人利益的保护规模,这就给予了政府一个相机抉择的空间。相对于小银行,国有大银行更有可能得到政府的扶持和救助。这样,存款者在选择存款银行的时候往往会注重银行的规模,这势必造成银行存款能力的不公平竞争,抑制了新兴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壮大。

第三,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加大了财政和中央银行负担,导致政府债务规模迅速扩大,影响人民银行发挥中央银行的职能。政府救助问题银行,通常的办法有二:一是用财政资金偿付公众存款。但财政资金承担着提供公共物品、增进社会福利的重要职责,以财政资金弥补银行的支付缺口无疑会加重财政负担。二是中央银行增加货币供应量偿还银行支付缺口。但这会造成货币超经济发行,容易导致通货膨胀,有悖于中央银行实行币值稳定和经济增长的货币目标。

因此,国家信用担保这一隐性的存款保险方式,扭曲了对经济主体的激励机制,阻碍了现代银行制度的建立,助长了银行间的不公平竞争态势。随着我国银行体系的改革和对外开放力度的加大,建立公开的、明晰的、设计合理的存款保险制度,对于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有着积极的作用。在我国金融业深化和发展关键时刻,有必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的经验,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秩序,为我国经济的平稳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

三、对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框架的构建设想

1、保险机构的设置及职能

存款保险机构应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性政策机构。从世界范围看,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模式有三种类型:一是政府出资建立,二是政府和银行共同出资建立,三是银行独自出资建立。我国的金融体制正处于改革时期,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完善,许多金融机构的行为也不规范,这就决定了我国应在国务院的领导下,组建一个由人民银行负责,由政府、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共同出资的,非赢利性的存款保险机构,其业务活动接受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监督。这样既可以提高存款保险机构的信誉和实力,完善银行监管部门的监管工具,又可以进一步强化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能力。

我国存款保险机构可采取复合职能模式,具备以下三个职能:(1)监管职能。存款保险机构应不定期的对各个投保银行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帮助其改善经营管理。(2)援助职能。对处于困境的银行,存款保险机构可以通过对其发放紧急贷款、购买其资本、或暂时接管等方法,帮助银行摆脱困境。(3)破产接管职能。对破产的投保银行,可以采取由存款保险机构直接现金兑付的形式给付存款人存款,或者出资支持经营良好的银行对破产机构兼并收购,从而使存款人的利益得到保护。

2、投保机构的范围

实施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大多数是以保险对象的确定以其所在空间地域为原则来界定投保机构的范围。按照这一原则,存款保险对象包括本国的银行及外国银行在本国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而不包括本国银行在国外的分支机构。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虽然规模大,但是其资产质量低下,难以承担金融风险的冲击;区域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信用社规模小,经营风险十分巨大。因此存款保险对象应包括以上两大类金融机构。

3、投保标的

在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初期,可以把存款保险范围限定为居民储蓄存款,其中包括活期与定期储蓄存款、定活两便存款和通知存款,这部分存款代表着大多数存款者的利益,是我国银行的主要负债,占银行全部存款负债的70%以上,对其实行了有效的保护,能维护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减轻倒闭银行的压力。至于各种形式的高息储蓄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企事业单位存款、同业存款以及财政性存款可暂时不纳入存款保险范围。今后随着存款保险公司理赔能力的增强,再将它们逐步归入保险范围,最后把保险范围扩大到国内金融机构所吸收的全部存款。

4、投保形式

存款保险一般有强制投保和自愿投保两种形式。强制投保的优点在于它能够使所有存款人都有可能获得一定金额的保护,其缺点是它剥夺了银行是否投保的选择权。自愿投保的缺点是容易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风险偏好型银行参保意愿会更强。对于我国而言,由于金融管理手段还不够健全,行业自律性比较差,如果采取自愿投保的方式,许多银行有可能为降低经营成本而不参加保险,那么存款保险制度就失去了意义。存款保险涉及到的社会公众面广,利益巨大,所以,有必要采取强制保险的方式,让所有吸收存款的境内金融机构都参加存款保险。

5、投保费率的选择

保险费率分为统一费率和差别费率两种。统一费率的优点是操作简便、易于实施,但因为其保费支付与投保银行资产风险相脱节,这种费率制容易导致银行追求高风险高收益,引发道德风险。差别费率的优点是将银行的投保成本同其资产风险状况相联系,能减少银行的逆向选择。但由于保险公司无法准确地把握投保银行面临的风险,这种方法的实务操作困难较大。

以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实现差别费率尚需一定的过渡时间,而比较可行的做法是先实行等级费率,依据金融机构的类型来确定其适用的保险费率。这种做法可以适当降低国有银行的投保成本,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有关国有商业银行不愿投保的问题。而对于中小规模的金融机构,虽然保费率相对高些,但因为有了存款保险机构提供的信用担保,这些中小金融机构将可以吸收到更多的存款,因而对他们而言也是有利的。

6、保险程度

存款保险的赔偿有两种方式:全额保险和部分保险。全额保险的优点是公平、高效,其缺点是容易导致道德风险。部分保险有助于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但在一定程度上仍然会造成银行的恐慌,因为未被保险的那部分存款还是容易会引发银行挤兑现象,不利于银行体系的稳定。

针对目前我国储蓄存款的现状,秉着保护小额存款、稳定金融市场的原则,我们可以采用部分保险、共同担保的方式保护中小储户的利益。我们需要设定一个有效保护小额存款者利益同时又不增加银行道德风险的最佳额度作为存款保险的最高全额赔付额。例如,如果将最高全额理赔度定为10万元,则在这一额度内给予100%的赔偿,超过10万的增加额按递减比例赔偿。这种全额赔付与部分赔付相结合的方式,既可保护广大中小储户的利益,又能促使存款大户监督银行经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银行的道德风险,从外部督促银行业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增强银行的竞争力,促使其稳健经营。

7、保险方案的资金来源及运用

存款保险机构必须有足额的支付能力来维护其信誉,这就要求其有稳定充足的资金来源。我国的存款保险机构的资金来源可包括:(1)资本金。我国存款保险机构的注册资本金可通过股份形式筹集,包括:财政拨款、中央银行、发改委和所有投保金融机构按一定比例认购股份。(2)保费收入。这是存款保险机构最稳定的收入,也是保险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费率应根据公平合理、共同分担的原则制定。(3)保险基金投资收益。为了保证保险基金的安全,其只能投资于风险小的项目,如国库券等。(4)特别融资。在存款保险公司遇到特别风险时,应赋予其向财政、中央银行或社会公众融资的权利,以保证其不至于因一时大量的存款赔偿支付而出现资金困难的状况。

存款保险公司的资金应主要应用在以下几个方面:(1)存款保险赔付;(2)对经营困难的投保银行提供资金支持;(3)投资低风险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

8、法律体系建设

存款保险制度宜采取先立法后组建公司的实施顺序。先立法明确存款保险公司、银行及存款人之间的责任义务关系,再通过法律来保障和落实此项制度的顺利实施。存款保险公司法应包括:存款保险公司的基本运作程序、存款保险公司的组成和职能、投保范围和投保标的、存款保险费率和保险程度、问题金融机构的处置等内容。

参考文献:

[1]何光辉,《存款保险制度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2]陈岩峰,存款保险制度的效应分析及我国的理性选择[J],商业研究,2005(3)

[3]梁骞,建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构想[J],山东经济,2004(1)

[4]刘元等,存款保险及其国际实践经验[J],中国金融,2003(5)

[5]谷祖莎,关于构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设想[J],商业研究,2003(14)

[6]陈浩、舒欣,市场开发背景下的国家信用与存款保险分析[J],北方经贸,2002(2)

保险监督管理范文第4篇

2005年被评为"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单位"、荣获全市药监系统药品快检技术比武团体第一名等荣誉称号。

一、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一)抓好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的学习,十六届五中全会召开后,立即组织班子成员进行学习,制定了学习计划,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现阶段关于食品药品监管的方针政策,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上来。

局党组成员认真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一系列决策,制定并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暂行规定》,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注重加强班子建设,增强班子的凝聚力,班子成员之间团结一心,坦诚布公,以诚相待。积极开展"艰苦奋斗、廉洁从政"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树立艰苦奋斗、艰苦创业的思想。牢记使命、长期奋斗、居安思危,增强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七个不准"等有关规定,并将其制作成警示牌,做到时时提醒、时时注意。积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被评为"一类单位",制定了《开展"十廉"活动的实施方案》。

积极参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招商引资工作,今年290万元的招商引资任务目前已经超额完成。

(二)加强个人自身建设,模范地履行岗位职责

作为我个人,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一年来,能够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群众观,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风气,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持原则,克服懒汉思想,带领一班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团结务实打基础,严格监管创一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加快发展,优化环境的重要内容,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指导到位、监督到位、追究到位,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1、加强自身建设,时刻把思想教育工作摆在首位。领导干部首先以身作则,面对县局"三新一缺"的实际问题,如何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班长的责任重大,要求同志们做到的自己要以身作则。工作中能善于团结同志,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积极为班子成员创造良好的发挥余地,对助手信任、放心,能够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一年来,班子成员所分管的工作,都干的有声有色。

2、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对待人生观、价值观是一个人道德意识的体现,不论职位高低,要在其岗谋其责,要为民所为,要廉洁从政,始终坚持创一流思想、创一流作风、创一流业绩的思想。

3、廉政建设方面,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做到勤俭干事业,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同时管好自己的亲属、子女以及身边的工作人员。2004年底,县政府无偿划拨6亩土地用于办公场所建设,在没有一分建设资金的情况下,全局干部职工充分发挥艰苦创业的精神,集资80万元做为建设启动资金。在建设的过程中,带头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一是强化责任观念,建设经费是职工集资的,我们要把每一分钱都花得物有所值,要对得起职工的这一片心意。二是强化自律意识。班子成员在工程建设中,自觉做到不介绍工程项目、不推销工程材料、不接受施工单位宴请、不干预招投标活动,以过硬的作风赢得全局职工和施工单位的称赞。成为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第一个建起办公楼和宿舍楼的县区,受到市局领导的表扬和肯定。

二、强化措施,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健全制度,加强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

1.制定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32项,做到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规范人。加强学习,提高食品药监队伍素质。本着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人民放心"的监管队伍的目标,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一是制定了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培训制度,坚持个人自学,做到集中学习有记录,平时自学有笔记。二是领导干部自觉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吃透精神,掌握实质。三是对照工作实际,聘请法律专家开展两次法制讲座,解决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的疑难问题10余个,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保障。四是开展了药品法律法规"每季一讲"活动,每周重点学习一部法律,在学习的基础上每月进行一次法律小考,每季度进行一次大考,每年年终进行综合考试,并将考试情况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五是举行了"创建和谐单位"、"建局三周年有感"等演讲会,提高了干部职工的读、写等表达能力。还举办了"庆五一乒乓球比赛"、"创建和谐单位暨建局三周年文艺联欢会"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陶冶情操。

2.健全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效能。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了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制度,行政处罚实行票款分离,特别是对申请开办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审批程序予以公开,接受监督,受市局委托,认真搞好初审、上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工作。

3.开展管理相对人法律法规培训活动。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配合市局,组织了GSP认证企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对全县176名药品经营企业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在此基础上,在深入基层监督检查过程中,积极宣传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案例对乡村医生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4.开展药品监督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增强依法管理药品的法律意识。在《临沂广播电视报》、《临沂日报xx版》开辟专栏,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职责、工作动态进行报道。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生产月、"7.1"《行政许可法》实施日等有利时机,集中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活动,设立咨询台,现场展出了60余种假劣药品,播放《药品管理法》录音,有3000余人对有关假劣药品的鉴别等问题进行了咨询,发放《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宣传材料5000余份。在9月10日"食品药品安全周"集中宣传活动中,现场设立宣传咨询、投诉台12个,制作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图板17个,悬挂宣传标语35条,播放《食品卫生法》录音,展出查处的假劣食品、药品120余种,发放宣传资料6500份,填写《山东省食品安全现状消费者问卷调查表》1000份,参加现场咨询的群众1200余人,接受群众咨询260余次。县报社、县电视台等新闻记者进行跟踪采访报道。还通过《xx食品药品监管信息》进行广泛宣传,共印发《xx食品药品监管信息》26期2200余份。xx电视台多次报道了我局药品监督执法措施与取得的成效,为我县药品监督执法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5.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将全县药品市场划分为2个责任区,组成2个执法队。每个责任区都由分管领导带队,业务科室牵头具体负责,实行包片责任制,年初与各包片领导、科室负责人签定了《划片监督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监管的范围、目标和责任。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同时,建立了一系列药品监督责任考核机制,哪个地方由于监管不力出现假劣药品问题,要层层追究责任,确保了监管力度到位。

(二)强化措施,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导致行政执法过错,决不损害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各科室推行AB角服务工作,年初已与各科室签定了有关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创建学习型机关,做学习型干部的要求,开展了树立药监形象"四个一"活动(即对待来药监局办事的人要一个座位让座,一杯茶水相待,一片热心办事,一句好话送行),营造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执行案件审核制度。成立了案件审核委员会。对涉及的大案、要案和重大复杂案件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杜绝违法实施罚款、没收财物、责令停产停业等现象的发生。做到案件处理规范化,立案审理的案件手续完备,杜绝越权管辖、办案或者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移送案件的做法。按照《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案件质量评价标准》审理行政处罚案件,年度立案查办的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对结案的案件,及时按标准进行归档管理。一年来无被诉讼败诉案件、行政赔偿和行政复议被变更或者撤消案件。

(三)严格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1.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实施《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暂行办法》、《关于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等工作制度,对各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2.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预防、减少和杜绝错案的发生,制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追究办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3.建立政务公开制度。除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外,将食品药品监管职责、申办企业审批程序、重大、复杂案件办理结果等在大门厅内进行公开,让群众进一步明确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起到监督规范的作用。严格实行行政处罚罚款收缴分离制度。

4.强化社会监督机制,提高监管工作质量。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药品质量管理的意见、建议,提供检举、举报的渠道。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在药品经营单位、医疗机构悬挂"药品质量检举箱",设立"药品质量监督公示牌"、举报电话等,及时听取群众反映的食品药品监管问题。

(四)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监管

今年监督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497家,出动执法人员2756人次,查处假劣药品标值3万余元,立案36起,结案30起,取缔无证经营5户,受理群众举报9起,查实5起,目前罚款到位资金28万元。履行了食品安全协调职责,摸清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餐饮业及集体食堂基本情况。牵头组织了节日、夏季和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396人次,检查企业、学校食堂、饭店等175家。目前,各食品职能部门查处违法案件1290余起。

三、抓好行风建设和"十项承诺"工作

(一)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加强对行风建设工作的领导

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风建设动员大会暨"十项承诺"新闻会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行风建设。

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职责,抓好落实;二是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三有"素质教育,培养"三有人才":即有好的文化素质、有好的品德素质、有好的思想素质;深入开展"五查五看"活动;三是建立和完善"三个体系"建设,即完善决策目标,完善制度,执法责任"三个体系"建设;四是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建立行风建设奖惩制度,坚决克服盲目性、冲动性、懒惰性,充分工作能力的全面性。对行风建设差、影响集体形象的科室和个人,取消当年参加各种奖励、先进等的评选资格。

(二)制定推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十要十不要"守则

为扎实地开展好"十项承诺"活动,把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制定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十要十不要"守则,十要:一要依法行政,提高效率;二要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三要清正廉洁,自尊自律;四要遵纪守法,文明服务;五要维护集体,树立形象;六要文明友善,立足监管;七要艰苦创业,完善自我;八要遵守纪律,自强自尊;九要弘扬文化,促进监管;十要政务公开,接受监督。

十不要:一不要吃拿卡要,自我为是;二不要违法违纪,酗酒赌博;三不要消极怠工,无所作为;四不要擅离职守,贻误工作;五不要唯利是图,违纪违法;六不要铺张浪费,大手大脚;七不要出言不礼,伤害他人;八不要口是心非,弄虚作假;九不要损害集体,影响形象;十不要徇私舞弊,影响公务。

(三)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十廉"、"十项承诺"活动

保险监督管理范文第5篇

一、几易搬迁,经历了创业的艰难

2002年8月20日局刚刚成立时,局领导班子面对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状况,经过多方打听,鉴于当时资金等方面的限制,租用县城团山路县直机关计划生育委员会沿街楼二楼、三楼共19间楼房作为办公场所,赊欠了桌椅板凳等办公设施和办公用品。该楼房座东朝西,夏天热得象蒸笼,室内气温达到30多度,冬天冷得自来水管道都结了冰。

2003年6月,县公路局搬迁到新建的办公地点后,原办公楼闲置,我们又租用了这个三层的楼房作为办公场所,商定年租金10万元,这个数字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负担,而且该楼房由于年久失修,每到雨季,三楼房间里都灌满了雨水,老是呆在这个地方也不是长久之计。领导班子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时刻寻求解决有自己固定办公场所的办法。

二、争取政策,取得了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2004年下半年,县公路局要在我们租用的办公地址进行商品房开发,通知我们搬迁。于是,领导班子就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怎样解决办公场所的问题上,一个阶段内几乎每天一个会,通过多种途径,千方百计寻求解决办公场所问题的路子。我们根据省政府鲁政发[2001]61号文件要求,多次向县政府申请尽快给予解决办公场所。经过多方努力,县政府同意根据当时的土地政策,盘活存量土地,县政府于2004年7月11日第二十七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无偿划拨给我局6亩土地用于办公场所建设,我们在仅有的存量土地中选择了现在靠路的一块。

现址位于县城东北角,东临县城东外环路,交通便利。该土地属于县城界湖镇界湖北村,县政府划拨亩,建设宿舍楼征用亩,每亩元,共计万元,其中县政府从土地收益金中解决43.6万元用于征用土地。

之后就是建设规划、开工建设等过程,领导班子分工分别抓好建设计划的申请、规划设计、建筑图纸设计、协调县财政土地资金、筹备开工前后的工作等。经过一系列紧张的工作,办公楼终于于2004年月日封冻前开工。

三、筹集资金,显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凝聚力

有了土地,可是建设资金从哪里来是个大问题,上级不予拨付建设经费,而办公楼建设又急需启动资金,鉴于我局实际,局党组几次研究,先由职工筹集部分资金用于办公楼建设启动资金,以应急用。在讨论这个问题的职工会议上,全体职工一致认为,作为一个单位,不能没有办公场所,没有钱,大伙凑,个人应该替单位、从长远来着想,说什么也要建起属于自己的办公场所。于是,大家倾其所有,慷慨解囊,有的将准备给儿子结婚的钱都拿了出来,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同志也将积攒的钱全部拿了出来,就这样,24名职工充分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终于凑齐了80万元。

同时,大家认为,可以理解我局当前的困难状况,适当筹集部分资金用于办公楼建设也是应急性措施。但我局成立后,部分职工没有住房,近两年来又陆续从应届毕业生中考入了部分公务员,有的又面临结婚需要住房,为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一致同意在筹集办公楼建设资金的同时,把宿舍楼建设带动起来。我局于2005年2月14日向县政府写出了集资建房的申请。县政府领导非常重视和关心,同意我局职工集资建设宿舍楼,县发展计划局于2005年2月17日以沂计字[2005]13号批准了我局宿舍楼建设计划。

四、确保质量,洒下了辛勤的汗水

我们经历了争取政策、办理一系列的手续还有资金等方面的困难,建设这样一个项目确实是来之不易的。为确保工程质量,领导班子也是经过了一番斟酌,百年大计,要建设一流的工程,抓好每一个环节,必须确保工程质量。我们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办公楼、宿舍楼建设通过公开招标,中标的是有资质、建设质量、信誉较好的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局里派出懂建设、责任心强的两名同志专门负责,自始至终坚守在工地上,为整个工程的顺利建设付出了艰辛的努力。

五、新址新气象,坚定了争创一流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