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保险与投资的区别

保险与投资的区别

保险与投资的区别

保险与投资的区别范文第1篇

经验一:保险资金人市的资金结构

事实上,各国都根据本国的国情制定了不同的保险资金投资管理制度,使各国保险资金的投资分布不完全一样。从统计资料中我们发现,保险业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呈多元化与国际化态势。多种投资渠道有利于超大规模的保险资金进行组合投资,从而有效地规避投资风险并获得可观的投资收益。随着经济的发展,投资逐步呈证券化趋势,投资于股票的资产占有相当的比重,并且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

同时,美,英,日等发达国家在保险投资实践中出现较大差异并形成不同保险投资模式。英美两国保险公司主要投资于有价证券,因为这两个国家的金融结构是市场主导型,资本市场在整个金融结构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二者也有很大的差异。美国证券市场以债券为主,而英国证券市场以股票为主,表现在保险投资结构上就是美国保险投资结构以债券为主,而英国保险投资结构以股票为主。在美国,不管是寿险公司还是产险公司,投资债券的比重一直在70%左右,而英国的保险公司投资股市的比重一直在50%左右,债券投资只占20%左右。日本是以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资本市场相对不发达,因此保险公司投资于银行和信贷领域的比重较英美相对要高,日本的保险公司投资股票的比重一直在20%上下,债券投资比重也是20%.

如果要找一个和我们当前情况非常类似的案例,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也许最有参考价值。台湾保险公司的投资分布既不同于英美,也不同于日本,其最大的特点是银行存款占的比重非常大,一直在50%左右,股票投资只占10%左右。另外,台湾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的比重明显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在1990年前后,投资房地产的资金占保险资金的比重达到30%,这和当时的台湾的房地产发展有很大关系。1992年以后,不动产的投资比重迅速降到10%左右。

上述分析给我们的启发是在保险资金投资的制度设计时,我们应当辩证地看待国际惯例与中国国情,必须将国际惯例与中国国情有机地结合起来,寻找适合自身发展的特色国际化道路。

经验二:保险资金人市的管理体制选择

允许保险资金直接进人股市,从而进一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为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绩效捉供了可能。但保险资金入市的效果还有赖于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的选择和创新。从国际经验看,保险资金运用主要有以下三种管理体制:

内设投资机构:投资部运作模式。投资部一般管理保险公司的一般账户资产,因为一般账户资产与其他产品的资产不同,必须准确分析其负债特性,计算退保率和到期偿付的数量和定期预测现金流量,同时,一般账户的投资主要在固定收益品种上,而这是保险公司投资的长处。按部门进行运作,有利于公司对其资产直接管理和运作。大都会人寿就是采用这种资金运作模式。

委托专业化投资机构运作:第三方投资管理公司运作模式。除自行管理其资产外,还有一些保险公司将全部或部分资产委托给其他专业化投资机构管理。实行委托管理较多的是再保险公司、财险公司和一些小型寿险公司。部分大型保险公司也将个别自己管理能力较弱的投资品种(如投资连结产品)交由基金公司运作。提供委托管理的机构主要是一些独立的基金公司和部分综合性资产管理公司,主要是为保险资金、基金、捐赠基金、养老金及其他机构投资者提供服务,其中有的机构专门管理特定保险产品的资金,如养老金、年金、投资连结产品,有的兼营管理保险公司的一般账户资金,如安联昂斯资本管理公司、威灵顿资产管理公司。一般而言,保险公司与专业投资公司必须根据州立法签订一个详尽的投资管理协议,其中包括保险公司的投资目标、资产分配和风险控制要求,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投资决策和操作的权利,信息披露、收费以及托管机构等条款。

通过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运作:投资管理公司运作模式。这是目前国际上大型寿险公司比较普遍采用的模式,如纽约人寿、美国国际金融集团、澳大利亚联邦银行集团等。这种模式又细分成专业化控股投资模式和集中统一投资模式两种。在这种模式下,子公司除重点管理其母公司的资产外,还经营管理第三方资产。许多规模庞大的保险公司不仅拥有一家全资的资产管理公司,还收购或控股了其他的基金管理公司,以满足其不同的投资需求。

内设投资部模式是保险公司传统上通行的做法,但因其不适应管理专业化和服务多样化的要求,现在渐由保险公司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模式取代,特别是绝大多数股份化的保险公司都通过收购兼并或整合重组拥有自己的资产管理公司。

成立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管理保险资金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成立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是保险业经历一次结构变革,开始向资产管理业务渗透,这是金融机构综合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其优势在于:有利于吸收资本市场的优秀人才,保险人才和资产管理人才的知识结构不同,市场价格不同,在保险公司内部一味地提高投资人才的薪酬容易引起矛盾,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则与资本市场贴近,投资人才队伍可以快速形成,有利于明确保险公司与投资管理的责任和权力,加强对投资管理的考核,促进专业化运作:有助于保险公司扩大资产管理范围,为第三方管理资产,从而为公司争取更多的管理费收入,还可以通过其他机构理财及时掌握市场新的发展趋势,特别是产品创新方向:同时也为控股公司适应金融混业经营趋势,向国际金融保险集团发展积累有益的经验。

当然,新成立的中小公司可以将保险资金委托专业化机构运作,拥有自己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的大公司也可以将自己不具有优势的投资品种委托给专业化机构运作,这样有利于减少资产管理中的各项成本支出,包括信息技术、人力资源、管理费用,还可以充分利用专业机构的专业化优势和成熟的经验。独立的投资机构由于只进行单一的资产管理业务,与保险公司没有利益冲突,容易获得客户的信任。

国际经验比较中应避免的几个误区

我国现在允许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但投资股票无疑是投资风险最大的投资渠道之一。因此,保险资金进入股市在操作上要非常慎重。在入市初期,有必要严格限制投资比例,随着股市的价值进一步回归和保险公司风险控制机制的进一步完善,逐步放宽保险资金投资股票的比例限制。我们认为,要既能提高保险资金投资股票的绩效,又能为股市提供长期资金,有效改变股市的资金结构,必须警惕目前对保险资金入市的几个实施误区。

第一,一些人简单地把国外保险资金投资于有价证券的比例想当然地理解为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从而大大高估国外保险资金投资股票的比例。事实上,在外国(或

地区)保险公司资产分布中,有价证券中占最大比重的大都是公司债券和政府债券,而不是股票。例如,1998年,美国寿险公司资产分布中,有价证券占比80.34%,其中,公司债券为40.32%,政府债券为13.42%,股票为26.82%(为1917年以来比例最高的,1997年以前美国寿险公司资产分布中,股票都没有超过20%)。1994年美国产险公司资产分布中,债券占比高达77.98%,而普通股票为17.7%.在意大利,1996年保险公司资产分布中,有价证券比例高达86%,其中债券为70.7%,股票仅为15.3%.在德国,1996年,除土地及不动资产以及联营企业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比例高达88.4%,而其中股票仅占3%左右。我国台湾地区2000年寿险资金运用中,有价证券占比35.32%,其中股票为8.16%.

保险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保险资金运用的证券化趋势主要是大量持有各种债券,股票在资产中所占的份额并不高,这种普遍规律背后的机理是债券的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性的组合比较适合保险资金运用的要求。

第二,将寿险独立账户资金投资于股票比例与一般帐户资金混为一谈。我们有的文献居然说美国寿险公司1997年投资资产中,股票占比为70.6%!事情的本来面目是,70.6%仅仅是美国寿险公司独立账户投资于股票的比例。美国变额万能寿险等投资类保险的投资属性非常强,很大程度上是开放式基金的替代品,其独立账户中的资金大部分投资于股票也就不难理解了,但这决不能代表美国寿险公司资产投资于股票的整体状况。就在同一年,美国寿险公司通用账户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仅占4.3%,独立账户与通用账户合并后投资于股票的比重为23.2%.可见,仅仅以独立账户投资于股票的情况来代替整个寿险资金的状况无疑是混淆视听。例如,2000年和2001年一般账户的股票投资额分别为943.39亿美元和848.37亿美元,分别占当年一般账户资产总额的5%和4%.而2000年和2001年独立账户的股票投资额分别为9029.90亿美元和8241.88亿美元,分别占当年独立账户资产总额的79.10%和76.99%.

第三,只是对资产层面作简单的比较,而没有考虑业务结构、负债结构层面的巨大差异。和其他投资类似,保险资金运用也要讲究资产负债匹配。不同的业务结构形成不同的负债结构,不同的负债结构进一步要求有不同的资产结构与之相对应。因为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所对应形成的性质差异很大的负债,从而对资金运用的要求也就不一样。例如,寿险的纯粹保障型产品、储蓄保障型产品与投资保障型产品对保险资金运用的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的要求差别非常大。我们经常引证美国保险资产20%左右投资于股票,英国同期比例更是高达48%,我国香港为22%左右,新加坡为17%左右。但这些国家和地区保险资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对我国并没有直接的借鉴意义,重要的原因是我国保险产品结构与它们差别很大。比如,在英国,基金连结保险(Unit—linked Insurance)产品的业务量占到整个寿险业比重的50%,在美国,因股票市场的持续上涨,带动变额保险(Variable Life Insurance)或变额万能保险(Variable Universal Life Insurance)等投资连结型保险的发展,其比重由1993年的3%上升到1998年的32%.新加坡此类产品1997年其比重就上升到33%,我国香港的类似产品在寿险业中的比重从1992年的5%增加到1999年的11%,有效保费年增长率高达51%.而这些投资类产品独立账户中的资金主要投资于股票,从而从整体看,这些国家和地区保险资产投资于股票的比重也就相对较大。

但我国的情况非常不一样,一方面,真正意义上的投资类保险的独立账户上的资金占比较小,另一方面,投资类保险产品回归保障功能的呼声也一直很高,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我国保险投资类产品难以成为主导,其独立账户资金累计金额有限,对股票的投资需求相对较小。

第四,关于保险投资方式的很多讨论忽视了基于经济发展不同阶段的选择。很多人习惯于拿国外保险资金目前的资产分布情况作为应该借鉴的国际经验,而没有系统地考察一国保险资金运用的变迁及其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从而忽视了不同国家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对保险资金投向的决定性作用。事实上,任何一个国家保险资金运用的形式和比例都是随着经济发展动态变化的,或者说与其经济发展阶段相联系。例如,美国寿险公司资产分布中,1925年股票仅占0.7%,20世纪90年代以前都没超过10%,但1998年达到26.82%.日本、韩国等后起工业国家的保险业也是如此,其保险投资与经济发展密切联系,在经济发展起飞时期,保险资产中,贷款或不动产的比重较高,这主要是因为国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很大,这些投资项目回报高,带来了保险投资的高盈利。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伴随着金融市场的完善,其保险投资逐渐由贷款或不动产转向有价证券投资为主。如日本寿险公司资产分布中,贷款的占比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的近70%降低到目前的不到30%就是因为在上个世纪70年代日本经济高速发展时期,投资需求高涨,信贷需求旺盛收益稳定且丰厚,但近七八年来日本经济持续低迷,信贷资金需求大大下降,贷款利率极低。韩国寿险业自1950年以来,随着经济形势的变迁,其保险投资中,不动产投资从50%以上下降到2000年的7.9%,也与其不动产投资过热导致的经济“泡沫”有关。

可见,只是从各国保险资产目前分布的横截面比,对一个国家保险资金运用缺乏纵向的考察,不考虑我国发展阶段和其他国家的差异,简单地希望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实现跨越式发展,很可能酿成拔苗助长的悲剧。

第五,现在的大多数讨论对国外保险资金投资的经验津津乐道,对投资失败的教训几乎没有涉及。1997年以来,日本多家寿险公司连续倒闭,其重要原因在于,日本企业间的交叉持股现象比较普遍,寿险公司持有银行大量股票,银行股票的下跌及收益减少不同程度地拖累了寿险公司。

保险与投资的区别范文第2篇

在一定意义上,这起事件对抑制国内外机构在EB-5项目上的投机行为和侥幸心理有积极影响,有利于促使行业和投资申请人对选择EB-5投资项目的理性回归。然而,也无须因噎废食,始于1990年并在1993年推出区域中心法案的EB-5政策,自2005开始进入中国大陆以后,已经从进入中国市场时的十几家,到现在的二百多家,风险的积聚是不可避免的。美国芝加哥会议中心项目只是EB-5个案,而非系统性政策问题。因其申请条件、资产要求稍低,作为热门的移民国家,美国EB5对中国投资者的来说还是具备一定吸引力的。

美国EB-5投资移民的风险在哪?

美国投资移民EB-5法案为何存在风险?美国移民法有严格要求,所有美国投资移民项目都存在风险(Investment MustBe At Risk),所以说怎么在众多项目中挑选一个风险最小的项目是最为关键的。

美国移民法对于不同投资有什么定义呢?目前,在国内申请者普遍选择的是区域中心项目。所谓“区域中心”,是指美国移民局获得批准认可的经济特区,美国移民局对于每个区域中心的可从事行业范围同样有所限制。这些在此经济特区内投资的项目,都可通过直接、间接、以及衍生就业岗位来符合移民局对于每位投资人10个就业岗位要求。

根据移民法的规定,每个投资人的投资必须创造出10个直接就业岗位。从美国当前的经济状况来看,在非区域中心,每50万或者100万美元的投资款需直接创造出10个就业岗位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所以,市场上接触到的美国投资移民项目基本均是区域中心项目。

据统计,截止到2013年,美国移民局官网已列出261个获得批准的区域中心,其中超过60个位于加州。

美国区域中心的认定有标准

最原始的美国投资移民的投资门槛是100万美元,但是对于2个特定的区域内,为了吸引投资人,美国移民法允许50万美元的投资额,这2个特定的目标就业区域,分别是高失业率区域,失业率高于全国平均失业率的150%,以及乡村地区,常住人口不超过2万。经常看到有一些美国投资移民项目位于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如纽约、西雅图、芝加哥等,投资项目也有可能在大城市的最中心地块,如纽约的时代广场,这些项目为何可以符合50万美元的投资门槛成了很多人的疑问。

美国每十年做一次人口普查(Census),各个地方都按照区块明确划分,既有可能毗邻的区域与区域之间失业率可以有很大的差别。美国投资移民项目的高失业率区域就是按照此划分来确定区域的失业率。有些人可能会说这是一种钻空子的行为,在一个大区块里专挑个别失业率高的区域去申请成为高失业率地区。

因此,自2011年起,美国移民局要求所有高失业率地区必须得到该州州政府的批准,且有效期仅一年。有别于其他州政府,对于拥有最多区域中心及项目最多的加州来说,当地州政府则决定不再审批任何新的高失业区域,此谨慎的态度使得项目方怨声载道,却避免了项目过于杂乱。

美国移民局对区域中心有监管

随着区域中心以及移民项目的增多,美国移民局对于区域中心以及项目的监督日益严格。

近两年,有多个区域中心因不良运作而被美国移民局废除区域中心资格。在项目审核方面,更聘请了多个领域的专家,如经济学家、移民律师等作为长期顾问,对投资移民项目做出严格的审核,确保项目有足够的能力来满足就业岗位的要求。

虽然说近两年投资移民申请(I-526)的通过率从85%左右降至79%,但与此同时,条件解除申请(I-829)的通过率却还是保持90%以上,这足以看出,美国移民局目前是秉着严进宽出的审理态度。

美国EB-5投资移民的保险在哪?

保险一:监管银行

投资人投资款汇入监管银行账户,待投资人移民申请通过后,投资人投资款才会拨到项目,这个就是通常我们说的监管,有了银行的监管,投资人的投资资金才不会被项目方任意动用,在投资人移民申请被移民局通过前保障投资人的资金安全。芝加哥会议中心项目的投资人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幸运的,据悉每个投资人的投资款50万美元目前完整放置于监管银行账户内,通过一定的程序应该可以取回完整的50万美元,这50万美元上了监管银行这一道保险,就能保住了。

但是,芝加哥会议中心项目的投资人项目管理费却没有汇入监管银行账户,每个投资人4万多美元的项目管理费据悉目前已有部分被动用,根据律师的分析,估计完整取回该部分资金较难,这就是资金没有上监管银行这套保险而面临的风险,假设一开始,该项目管理费也是汇入监管银行账户,加上监管这个保险,目前就会完整的放置于账户内,取回就比较容易。监管银行是我们的保险,这一步不可少,看到省略这一步的项目,需要谨慎再谨慎。

保险二:美国移民局

美国移民局对文件的审核从2011年至今是越来越严苛,严苛到美国律师抱怨甚至投诉的地步。美国移民局对投资人资金来源证明很严苛,说明移民局对黑钱洗钱的防范很严格;美国移民局对项目文件同样很严苛,不少项目屡屡被移民局要求补充项目文件,甚至个别项目被移民局拒绝,说明移民局也意识到项目良莠不齐,有意淘汰部分项目,这实际上是移民局为大家作了保险。

美国移民局对项目的审核通常有两个环节,一个是项目预批准,另外一个是投资人实际递件后的项目正式批准。目前移民局对项目基本都有预批准,虽说现在移民局预批准大多是移民局走的一个形势,这一两年不少项目拿到预批准后,投资人实际递件时仍然有被要求补项目文件的情况,但相信预批准会是个趋势,从移民局近期例会讨论的内容来看,移民局预批准将会越来越严格,不合格的项目将会被要求补件甚至被否定,合格项目有了预批准基本就等同于得到正式批准,这是移民局给我们上的一个保险。

移民局对投资人递件后做的批准是正式的批准,通过正式批准的项目是移民局认可的项目,此时并不能保证项目是100%的OK项目,但是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项目已没有非常大的缺陷,是已经被移民局上了保险的。有了预批准的项目,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比没有预批准的项目更牢靠一些,而有正式批准的项目当然比没有的更牢靠,更保险。

保险与投资的区别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一带一路 航运保险 风险防范

从《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 到十三五规划中的“一带一路”,再到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有关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中国保险投资基金设立方案的批复》,我国保险业参与“一带一路”有了制度保障,也促使航运保险“走出去”,为航运业参与“一带一路”保驾护航。

1 航运保险及其分类

航运保险是航运业损失补偿、保障和风险管理机制,是转移和分散航运业风险的业务工具。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其按照不同分类包括:直接航运保险、航运再保险和衍生类航运保险业务(即针对现代物流而衍生发展的港口、物流、船舶经纪、船舶租赁、各类航运服务等领域面临可保风险的相应保险业务)。具体分类如表1-1。

2 “一带一路”建设的航运保险需求

风险保障和资金融通是保险的两大功能,也是保险服务“一带一路”的两大主要领域。在“一带一路”的战略规划中,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中的四通,即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都与保险有着密切关系。

(1)设施联通是“一带一路”的基础和优先发展领域如何确保投资安全性是保险资管行业面临的首要问题。根据亚洲开发银行测算和统计2010-2020年亚洲地区每年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将高达7 500亿美元,2010-2020年亚洲基础设施投资总需求预计 7.9万亿美元,见表2-1。

如此巨大的投资体量和广泛的设施建设,如果没有风险防护机制,必然后果堪虞。海内外工程险、货运险、财产损失保险、船舶保险、境外投资保险等保险产品都是不可或缺的风险保障工具,特别是涉及航运业的船舶、海洋工程设备等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港口投资保险等将成为支持中国装备“走出去”的重要支持。

(2)在贸易畅通领域,涉及航运保险的首当其冲的便是船壳险、货运险,建造险、责任险、港口险、能源险等,其保障了整个贸易流程以及产品使用的各种风险,而出口信用险等产品则确保了应收账款的到位。

(3)在资金融通领域,保险的支持可以归纳为直接支持和间接支持两大方面。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保险必将是投融资体系的重要主体。一方面,通过保险投资基金、债券保证、贷款保证、信用保险等方式,保险将在投融资中发挥重要的增信功能,成为促进资金融通的催化器和保障货币体系良好运作的稳定保障。

(4)特殊的“另类”航运保险。如跨境并购保险、涉及人员安全的险种,例如海盗、战争险、船舶油污险、船东互保险等,以及风险的转移如再保险,以及巨灾保险等涉及航运保险。

3“ 一带一路”建设面临的主要风险

3.1地缘政治风险

美国的“新丝绸之路”计划、俄罗斯的“欧亚联盟”计划等都与中国的“一带一路”战略存在区域的重合。中亚地区一直以来就是俄罗斯的势力范围,美国借助反恐战争插足其间,美俄形成争斗之势,中国的“一带一路”战略必须要通过中亚地区,这势必与美、俄发生碰撞,面临着美、俄两大势力的压力。南亚地区存在着印度这个地区大国,中印之间的领土争端使得印度对于中国的“一带一路”战略保持高度警惕,中国在南亚地区的经营拓展面临着印度的强大压力,作为中国之后最具潜力的发展中大国,印度在南亚的存在感是“一带一路”难以回避的地缘政治压力。东南亚地区的局势由于美国和日本的介入而变得格外复杂,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就是以东南亚为突破口,力图遏制中国在该地区的影响力,日本更是把东南亚当成与中国角力的重要战场,在美日的影响下,中国“一带一路”战略受到严重的影响。

3.2政治、经济、法律风险

“一带一路”沿线大多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由于政治文化差异、民族宗教复杂,又是大国利益交汇区,经贸合作面临一定的政治、经济、法律风险。部分国家存在政局不稳、经济状况不佳、法律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有些国家外资国有化和征收风险高、国内通货膨胀严重、经济结构单一,金融体系欠发展。此外,(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很重要一部分源自中亚和中东一些地区,而这些地区中有部分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必经之地。在服务“一带一路”战略过程中,如何确保投资安全性是保险行业面临的首要问题。

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600多位企业风险管理者的问卷调查中看出,对中国企业影响最大的海外十大主要风险(见表3)。分区域和国别看,“一带一路”国家风险评级多为5-9级,其中国家风险水平处于中等及以上的国家有48个,占比为76% ,区域绝对风险水平处于相对高位。在21个关键国别中,国家风险水平在中等及以上的国家有14个,占比为66.7% 。

3.3 项目融资需求信息搜集困难

保险机构在“一带一路”相关的项目融资信息搜集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困难。现阶段中央和地方尚未最终确定和公布“一带一路”建设项目清单,保险机构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相应也缺乏一定前瞻性和预判性。同时,保险行业对沿线国家的信息掌握较少,单靠保险机构自行开展信息收集效率较低,也无法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3.4 国内企业境外投资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当前,国内不少企业和机构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政策、相关法规缺乏深入了解,另外,针对跨国性、高复杂性风险的识别、评估、防范、管控能力明显不足,难以有效应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量的市场和非市场风险。除此以外,而保险企业在市场销售、债务追偿、理赔服务、风险评估、资信调查等各个方面还需建立应对风险的机制和体系。

4 航运保险风险防控的对策

4.1 加强顶层设计

从行业层上,要积极推动把保险机制作为一项制度性安排纳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总体布局之中,加快出台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指导意见,推动出台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支持、鼓励政策。建立“一带一路”重点项目机制。各级政府根据“一带一路”建设总体规划,加快“一带一路”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制定和公布,从政府和行业层面梳理并设立重点国家、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保障目录,引导鼓励保险机构向重点领域倾斜和配套保险服务。完善上海、福建、天津、广东自贸区完善投资的负面清单制度。保监会应及时出台保险机构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具体实施细则。

4.2 加强基础建设

从行业层面,由银监会、保监会、交通部、工业信息不、商务部等部门牵头建立国家风险评价模型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风险数据库,为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提供支持;建立健全我国保险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保险监管部门之间、保险机构之间以及国际多边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调和务

实合作机制。从企业看,加强专业人才储备和队伍建设;加大力度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策法规、人文宗教等相关知识,加强对国家地缘政治风险、经济金融风险、资金运用风险、宗教文化风险等全方位的分析研究;加大与海外机构的合作,统筹信息、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共享与互通,以解决保险机构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可能会遇到的重大项目对接难、缺少专业平台、沟通协调难度大等困难,通过合作实现共赢。同时,重视再保险的发展,构建“一带一路”区域的国际再保险中心。

4.3 精细化合作国家和地区分类

监管机构与保险行业组织对沿线国家制定优先开展保险合作的国家和地区进行了分类或白名单制度,见表4。航运保险企业需强化对这些国别风险研究,控制航运保险风险,

4.4 构建有利于“走出去”的保险支持体系

鼓励资本实力雄厚、境外业务有一定规模且有经营管理经验的航运保险公司在“一带一路”沿线的重点区域铺设机构网络,为“一带一路”保险服务提供有效载体。调整保险机构监管政策和国际惯例、国际市场规则不适应的地方,使监管更加科学。创新风险承担方式,例如采用政府引导基金,在其之下设立专门的“一带一路”航运保险保障基金,与保险资金共担风险;对于商业机构难以承受的政治风险、种族和教派冲突风险和战争风险等,建议政府建立财政兜底机制。加强保险业公共产品的服务,需要风险信息的调查,需要专业的评级机构、第三方智库提供相应的专业服,重视保险信用体系、资信评估体系和风险管理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

4.5 加强国际机构的合作

政府引导保险机构与世界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丝路基金等多边国际机构加强沟通与协调,建立沟通合作机制。合作包括监管机构间的合作、保险公司间的合作以及保险公司与多边金融机构间的合作三个方面。同时,积极组织国内保险机构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保险机构开展合作,举办双边、多边的监管论坛和行业研讨,重点在市场准入、监管政策、信息交流等方面加强协调与信息共享,形成金融支持和风险管控的合力。

4.6 加强内部管控,建立服务创新和风险支持体系

航运保险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管控,建立健全跨境产品服务创新和风险管理支持体系,搭建境外项目咨询及风险查勘服务平台,在更好地支持服务于实体经济、服务国家战略的同时加强风险防范。同时,借助“互联网+”等手段创新跨境保险模式;探索跨境保险项目“共保体”等合作模式,形成资源共享和发展的合力。重视和发挥再保险机制作用,提升保险保障能力。在人才方面,通过外引内培,打造适应海外航运保险投资业务发展的专业团队,加强高端复合型人才、保险技能型人才、金融创新型人才、综合管理型人才的培养,提升风险控制能力。

4.7扩大专业航运保险公司的组建步伐

虽然有多家保险公司开展了海上航运保险业务,但专业航运保险公司尤其是海洋航运保险公司我国较少(目前只有1家),这与我国在国际上是航运大国的地位并不相称。为服务海上丝绸之路,我国急需组建专业航运保险公司。同时,大力构建专属性的航运互联网保险模式。包括:一是B2C,包括保险公司网站、第三方保险超市网站和互联网金融超市。二是B2B,包括互联网风险市场和风险拍卖市场。三是P2P保险模式,其具有防止骗赔、节约销售和管理费用及方便小额索赔等优势。另外,为了做好与“一带一路”战略的衔接,航运保险企业还需在条款制定、费率厘定、信息平台建设、数据分析处理等方面提升技术水平,这将有利于带动国内保险整体管控水平与技术能力的提高。

参考文献:

[1]凌秀丽.“一带一路”战略与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发展[J].中国保险资产管理,2016,(5).

[2]吕岩.保险护航“一带一路”[J].金融博览,2015,(11).

[3]王虎云.为“一带一路”上保险 [J].金融世界,2015,(8).

[4]葛翎.发挥保险功能作用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J].发展研究,2016,(2).

[5]姚东.为“一带一路”保驾护航――访中国保险学会会长姚庆海[J].中国金融家,2015(6) .

[6]肖扬.对接“一带一路”:保险资金走向多元配置 [N].金融时报,2016-1-1(3) .

保险与投资的区别范文第4篇

关键词:涉农民间投资;市场风险预警;信贷支持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3544(2011)04-0035-03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了对“三农”的财政、金融资金支持力度。但由于我国农业人口占比偏高、自然条件千差万别,仅靠国家投入远不能满足农业及相关产业快速发展的需求。随着国家多项惠农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民间资本逐步投向涉农领域,作为国家投资的有效补充,在传统农业改造、现代农业发展及农村经济繁荣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为了解相关情况,笔者对河北省保定市辖区22个县(市)涉农民间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

一、保定市涉农民间投资发展基本情况

1. 涉农民间投资呈现逐年增长的良好态势。2006~2010年,保定市辖区22个县(市)每年涉农民间投资额度分别为575258、602150、737746、794692、829221万元, 连续5年逐年增加,年均增长率11%,呈现稳步活跃发展的良好趋势。

2. 投资领域以种植、养殖、农产业加工等传统涉农产业为主,但占比呈下降趋势。保定市辖区22个县(市)涉农民间投资领域较为广泛,涉及到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贸市场建设、休闲农业、农业科研、其他涉农产业等方面,其中投资于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传统涉农产业的资金较为集中。2006~2010年投入上述三个传统涉农产业的民间资本额度分别为446197、463926、509195、564329、565940万元, 分别占当年全部涉农投资额的比例为77.6%、77%、69%、71%、68.2%,所占比重较大但呈现下降的趋势。

3. 单笔大额投资逐年增加。2006~2010年,保定市涉农民间投资单笔额度在50万元以上的大额投资分别为960、999、1290、1446、1694项, 投资总金额分别为53665、76671、89431、96788、126034万元,均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9.1%和33.7%。其中,辖内最高单笔涉农民间投资为涞水县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额为2600万元,以养殖肉驴为主,全部投资为初期投入。

4. 投资运作的主要形式以“投资人自主选择项目”为主。近年来,随着农牧产品价格的不断上涨和农业投资环境的不断完善,投资人自主选择投资项目成为民间资本投入涉农领域的主要方式。2010年,保定市辖区22个县(市)投资人自主选择项目的涉农民间投资金额为553284万元,占当年涉农民间投资总额的66.7%。例如,定州市一位农民自主投资创建的花生油有限公司,总投资5950万元,年产花生油5000吨、花生粕1万吨,年产值1.2亿元,带动4000多农户种植1.4万亩花生,目前已发展成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5. 地方政府搭建民间投资平台有力助推了涉农民间投资发展。近年来,保定市辖区22个县(市)地方政府积极出台支持“三农”配套优惠政策的同时,通过项目推介会、组团招商、推广公司+农户模式等方式,搭建民间投资平台,向社会各界推介当地优势项目,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涉农领域。例如,定兴县2010年通过政府搭建平台投资开展了两个项目,分别是固城养猪场和贤寓镇龙华村、姚村乡辛木村大棚蔬菜养殖基地。养猪场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农民出资2400万元,农联社信贷支持800万元,年出栏1.8万头,年创利润630万元;两村标准化蔬菜养殖大棚120多个, 每个标准化大棚面积1200平米,其中每个大棚政府补助0.2万元,总投资1000余万元,年创收360余万元。蠡县政府结合当地土壤特点,通过召开产品交易会、搭建技术指导和销售平台等方法,引导民间投资投入麻山药种植和加工产业, 使该产业带动的乡镇由原来的2个增加到6个,形成了特色产业,2010年该产业民间投资总额达9800万元,是2006年的3倍。

从调查情况看, 涉农民间投资对提高当地农民收入、提高地方的农业科技水平、促进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6~2010年,保定市辖区22个县(市)涉农民间投资所实现的总利润分别为75419、85982、96487、108692、135650万元, 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良好趋势,年均增长20%,为投资人带来了较为稳定丰厚的回报; 涉农民间投资创造产值分别为23.2、25.9、28.6、31.3、34.8亿元,年均增长12.5%,涉农民间投资创造产值对辖区GDP的占比由2006年的6.2%提高至2010年的8.3%。2010年, 涉农民间投资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77.5万人, 2006年以来,年均增长5.01%。同时,民间投资还帮助偏远地区农民解决了很多生产生活问题。

二、保定市涉农民间投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市场风险较大,影响投资者的积极性。农村普遍实行分产到户,自主经营,投资规模小。同时,农产品市场自身波动十分剧烈,利润高时民间投资一哄而上,以致供过于求,加之抵御市场变化和抗风险能力较差, 导致部分人损失惨重。如2010年冬季,由于受自然灾害影响,同时周边韩国大白菜价格暴涨,定州市许多农户预计大白菜价格还会上涨,纷纷以每斤6~7角的价格囤积收储大白菜,加上储藏费用,成本在7~8角/斤,可到2011年初,大白菜价格一路下滑到1~2角/斤,导致这些农户的投资几乎全部损失;易县振兴养殖厂在2008年投资15万元养殖肉鸡,受当时收购价格下滑影响,当年亏损近12万元,严重挫伤了养殖户积极性。

2. 涉农民间投资面临人才“瓶颈”。农村的交通、通信、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硬环境”比城市差,同时教育、技术培训、医疗卫生条件等“软环境”也与城市差距很大,导致了农村人才纷纷流向城市, 农业领域普遍存在人才缺乏的问题,许多涉农民间投资项目难以留住人才。例如,从对辖区的500家涉农中小企业的问卷调查表明, 目前,1/3以上存在管理等优秀人才短缺的问题。

3. 农业保险缺位阻碍涉农投资的进一步发展。农业企业与工业企业不同,它在承担市场风险的同时,还要承担自然灾害风险。因此,农业保险是民间资本投资农业产业所必需的。 但目前我国保险业务已基本退出农业市场。其原因:一是商业保险公司难以承受农业保险的巨大风险和高额赔付;二是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不够。加之政府还没有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也没有向商业保险机构提供再保险。相关保障措施的缺失阻碍了涉农投资的进一步发展。

4. 涉农民间投资项目融资难问题较为突出。(1) 财务混乱、不规范。辖内一些重点涉农企业,从经营效益、市场前景和产品销路等方面符合信贷发放条件,但财务混乱,不能提供完整、规范、清晰的财务报表,因而达不到银行的贷款要求,被拒之门外。(2)贷款利率偏高。据对辖区部分金融机构办理的涉农贷款执行利率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 六成以上的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4倍以上执行,农信社加权平均利率近9%,邮储银行利率则接近11%。过高的利息负担,导致中小涉农企业和农户融资成本偏高。(3)缺少有效的抵押财产。农村担保体系不完善,土地承包权及附属物抵押存在较多法律障碍,其他有效的抵押资产也十分缺乏,导致民间投资项目获得贷款难。

5. 涉农民间投融资管理及服务体系不健全。虽然涉农民间投资比较活跃,但国家或地方尚无规范管理民间投融资活动的管理机构和具体措施。宏观经济政策和环境的变化也增加了民间投融资发展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在经济不景气时鼓励民间投资,经济高涨时忽视民间投资的情况未得到根本改变。投资者在履行程序、选择投资方向、争取技术支持等方面得不到有效服务, 往往造成投资的盲目性和经济损失。 与国家金融信贷相比,民间投融资大多靠道义约束,几乎没有任何法定程序的审查和监督,给一些非法融资和投资诈骗者造成可乘之机。

三、对策建议

1. 强化对涉农产品的价格信息监测预警并定期,降低投资面临的市场风险。各级政府作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主体,可以指导建立各种专业协会组织,及时统计掌握各种涉农产品的种养殖数量、加工能力、市场需求状况等市场信息,并定期及时。对明显供大于求的行业实行风险预警机制,减少投资的盲目性,避免市场大起大落,降低涉农投资的市场风险,。

2.设立专门的涉农投资产业园区,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吸引人才。为了鼓励涉农民间投资产业的发展,解决人才“瓶颈”问题,各级地方政府应该设立涉农投资产业园区并建设相应的生活服务区。 在园区内制定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发展交通、通信、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优化“硬环境”;发展教育、培训、医疗等服务行业,优化“软环境”,这样才能吸引人才,防止人才流失,为涉农产业发展提供好人才支撑。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包括政府组织以及社会力量,加强对涉农民营企业家的培训,提高投资者整体素质。

3. 采取各种激励政策和措施,大力发展涉农产业保险和再保险。(1)加快涉农产业保险地方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地方保险制度的形式明确农业保险的公共产品属性,明确地方政府参与农业保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对农业保险的组织形式、保险金额、费率以及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做出相应规定,强化地方政府在开展保险中的职能和作用。(2) 组建地方农业保险公司。组建适应地方特点的区域保险公司,在经营方针上,坚持自主经营、保本微利、自求平衡;在经营策略上,侧重拓展以高科技为先导的产业化农业、 绿色生态农业、农业基础设施等;在服务对象上,坚持以农业龙头企业、规模经营为重点,合理增加种植业、养殖业等风险较高的险种,同时结合农村医疗保险,走“大保险”之路。(3)加快涉农产业再保险的建立完善。尽快建立农业产业化风险保障基金,由财政拨出一定资金促进农业再保险业务开展,降低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农业再保险业务的风险,提高其参与积极性。(4)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试点范围,尽快建立国家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专司农业保险业务。大力推进农业保险,使投资者预期收益可测,风险可控。

4. 通过规范财务管理和创造担保抵押条件,加大金融机构对涉农民间投资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1) 加强对涉农企业的财务规范化管理, 通过培训等方式提高其工作人员素质, 提高其财务报表质量, 尽快达到银行贷款条件的要求。(2)由政府牵头组建涉农投资项目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涉农民间资金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降低贷款利率;同时,对信誉好的民间投资企业、农业项目,政府可通过“银企洽谈会”形式促进对接,使银行和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商定授信额度,达到简化贷款、担保手续和降低贷款利率的目的。(3)借鉴林权抵押经验,破除法律障碍,大力推进农村企业土地及农民土地承包权和附属物成为可抵押标的物,解决涉农民间投资的融资抵押难问题。

5. 构筑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民间涉农产业投资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各地政府应把促进和引导涉农民间投资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建立健全管理组织体系,给予涉农民间投资更多的宽松优惠政策和更有效支持。(1)在收费、税收、财政补贴、贴息、补助等方面对农业投资继续给予必要的优惠政策,以建立对农业投资的激励机制。(2)建立为涉农民间投资者服务的商会、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帮助涉农民间投融资者建立规范的产权制度、财会制度和人员培训制度。(3) 发展以服务为宗旨的涉农民间资本投资咨询机构,在投资决策、技术开发等方面为民间投资者提供必要的帮助;为农户、企业与农业科研机构之间以及企业、农户相互之间的协作提供人员培训、经营指导等服务,营造良好的涉农投资氛围。(4)发展提供政策、法律、财会、技术、管理和市场信息等服务的中介组织,引导涉农民间投资逐步向现代化、专业化、特色化、规模化、集团化、科技化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易其昭,盖俊国. 欠发达地区涉农民间投资问题探析[J]. 内蒙古金融研究,2010(7).

[2]孙旭,罗季. 我国政府投资对民间投资的影响[J]. 预测,2004(1).

保险与投资的区别范文第5篇

[关键词] 保定高新技术开发区 风险投资 对策

一、风险投资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从风险投资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作用看,风险投资目前已经成为各国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催化剂和推进器。这种支持作用是传统投资方式所不能比拟的。这是因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过程具有很高的风险性,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和财务风险等,失败的可能性较大,一般的投资资本不愿意介入。但是风险投资愿意投资具有高风险和高收益并存特点的高新技术企业,并且利用自己所特有的管理技术和广阔的社会资源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增值服务,从而积极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由小到大,迅速发展。

二、保定高新技术开发区有利于开展风险投资的条件

风险投资作为一种独立的资本形式,存在着区别于其他资本形式的独特的投资特点和投资要求,比如:以高新技术产业的中小企业为主要投资对象、投资于特定行业、参与被投资企业管理,提供高附加值的增殖服务、投资形式权益化、投资策略组合式、多轮投资、投资区域集中和以股份转让为主要目的等。而保定高新技术开发区作为部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达到了一定规模,聚集了大量高科技中小企业,具备了一定有利于开展风险投资的条件。具体表现为:

1.产业基础

保定高新区目前区内企业近千家,其中三资企业100余家,尤其形成了新能源与能源设备、软件、输变电和电力自动化、新材料、生物制药及食品六大特色产业。是全国惟一的“部级新能源与能源设备产业基地”和“国家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新能源)”,能源与新能源产业研发优势明显,成果突出,集群优势已经显现。 而保定市良好的工业基础为保定高新区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又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2.区位优势和市场环境

保定区位优势得天独厚,是大北京城市圈和环渤海经济圈的重要一环。150公里范围之内拥有三大航空港、两大海港。同时高速公路和铁路使保定贯通东西南北。150范围内消费人口达1.2亿,是中国北方潜力最大、实力最强、辐射面最广的消费市场。

3.经贸服务

高新区内设有完善的外向型经营服务体系、金融服务机构和、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可以为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完善的进出口、贷款融资和各类中介服务。

4.人力资源

保定市教育发达。现有高等院校19所,各种科研机构140所。已经成为首都北京科研院所科技中试转化基地。而且保定技工职业教育发达,可满足各类企业对专业技术用工需求。

三、保定高新技术开发区吸引风险投资的对策

1.根据风险投资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吸引对策

(1)选择投资方向为高新区主导产业的风险投资机构

风险投资具有专业性较强的特点,风险投资机构一般投资于所熟悉的行业和特定阶段。所以,吸引风险投资要根据保定高新区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选择投资领域为能源与新能源等领域的风险投资机构,及时向他们传递项目信息。

(2)利用现有风险投资机构平台,吸引更多风险投资机构参与

风险投资具有联合投资的特点,多个风险投资机构联合对某个项目进行投资。可以利用河北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搭建的平台,吸引更多的风险投资机构参与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

(3)发挥地域优势吸引风险投资机构

风险投资具有区域集中的特点,风险投资机构往往聚集于特定区域,投资区域在地理上也往往在该区域的周边。这主要是为了方便对被投资企业的管理,加强同行间的信息传递和控制风险。因此,保定高新区重点要放在吸引京津和环渤海地区的风险投资机构上。

(4)积极吸引大型企业战略风险投资

大型企业出于战略和财务的双重目的也涉足风险投资,并且成为风险投资的重要力量。保定高新区也要积极吸引国内外的大企业风险投资,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资金和方便原有风险投资的退出。

(5)拓展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

在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上,积极利用在美国和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区内企业的平台和网络,同时密切关注我国创业板的推出,推动更多企业公开发行上市,为风险投资创造最丰厚的回报。也要积极推动区内企业的并购,为风险投资提供便捷快速的退出渠道。

2.构建有利于风险投资运行的支撑体系

(1)地方政府的扶持和引导

具体项目可以包括:设立一笔财政补贴和相应的标准,对符合标准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者进行补贴和信用担保;在地方政府的采购中,对于扶持项目的产品优先采购;定期组织高新企业与教学科研机构进行项目交流,促进产业与教学科研机构的融合;设立创业教育培训机构,向高新企业介绍风险投资、企业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育创业家精神;建立高效的风险投资信息网络,传递项目和风险投资信息,组织高新区内的企业和项目参加国内外的风险投资论坛等交流活动,为区内企业和风险投资服务。

(2)利用有关法律法规的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和风险投资需要通过各种法律法规来保护合法利益和规范行为。在企业的设立和投资等经济活动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利用国家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法律法规中的优惠政策,来保护区内企业和风险投资的利益。

(3)完善社会服务支撑体系

社会服务支撑体系是高新技术企业和风险投资的专业服务中介机构,为客户提供高水平的财务、法律咨询与投资顾问等策略。对于保定市高开区来说,就是要积极引导各类中介机构学习和开展风险投资方面的业务活动,为企业和风险投资机构提供高水平的服务。同时要利用现有的资本市场平台,与高内外投资银行保持密切联系。

(4)完善人才支撑体系

高新技术企业和风险投资的发展需要一批高素质的创业者、风险投资家和高素质的从业人员。对于保定高新区来说,要对区内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帮助他们树立吸引风险投资的意识,了解和熟悉风险投资的特点和运作。要引进和培养所需要的风险投资人才、科研技术人才、经济管理人才和法律人才。要积极利用保定各大高校的科研力量、教学骨干和社会资源为保定高新区服务。

(5)完善文化支撑体系

风险投资需要一种勇于冒风险的创业文化、以人为本的文化和高科技股份投资文化。更具有开放、知识、宽容和信任的特点。所以,要在高新区内乃至全市创造一种鼓励创新、尊重创新、鼓励创业、尊重创业、尊重人才、重用人才、宽容失败、诚信开放的文化氛围,促进保定高新区的高科技企业吸引更多的风险投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王丽民:保定“中国电谷”建设的现实条件与发展战略.商场现代化,2008,3月下旬刊